❶ 論述現代文學史的分期及基本情況
文學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規律,然而,同時又受到政治、經濟等其他社會因素的有形與 無形的制約。50年代,陸侃如、馮沅君在《關於中國文學史分期問題的商榷》中提出了 文學史分期的「文學標准」與「歷史標准」:「沒有人否認文學有它自己的發展過程與 發展規律,所以文學史的分期首先應該以文學本身演變情況為標准,這是沒有問題的。 」同時指出「認為文學史的現象僅僅受制於文學發展本身的規律,企圖把文學的發展看 成為孤立的東西,那是反科學的。」[1]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比如「抗戰文學」、「 文革文學」和「新時期文學」這些名稱明顯地帶著政治的痕跡;然而,這種抱怨也並不 僅僅來自於中國現代文學史的研究中。烏·韋斯坦因同樣抱怨:「近百年來大多數重要 的文學運動的名稱極少是從文學本身來的。」[2]不僅如此,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往 往潛伏著甚至直接反映了政治意識形態的規劃。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曾經奠定了 中國現代文學史的解釋結構。「新時期」伊始,既成的文學史的解釋結構受到了明顯的 挑戰。由「文學回到自身」和「把文學史還給文學」最終形成了「重寫文學史」的激流 。
洪子誠說:「在談到20世紀的中國文學時,我們首先會遇到『新文學』、『現代文學 』、『當代文學』等概念。這些概念及分期方法,在80年代中期以來受到許多的質疑和 批評。另一些以『整體地』把握這個世紀中國文學的概念(或視角),如『20世紀中國文 學』,『晚清以來的中國文學』,『近百年中國文學』等,被陸續提出,並好像被越來 越多的人所接受。許多以這些概念、提法命名的文學史、作品選、研究叢書,已經或將 要問世。這似乎在表明一種信息:『新文學』、『現代文學』、『當代文學』等概念, 以及其標示的分期方法,將會很快成為歷史的陳跡……為著『展開更大的歷史段的文學 史研究』,從一種新的文學史理念出發,建構新的體系,更換概念,改變分期方法,這 些都很必要。但是,對於原來的概念、分期方法等加以審察,分析它們出現和被使用的 狀況和方式,從中揭示這一切所蘊含的文學史理念和『意識形態』背景,也是一項並非 不重要的工作。」他從「當代文學」這一概念的探討出發,說明了由於政治意識形態的 不斷轉變而發生的文學史嘩變以及概念內涵的轉換。「『當代文學』概念的內涵,在它 產生的過程中,就一直有著不同的理解。但在文學『一體化』時期,另外的理解不可能 獲得合法的地位。不過,在『文革』中,文學的激進力量顯然並不強調1949年作為重要 的文學分期的界線。在他們看來,『十七年』是『文藝黑線專政』,無產階級文藝的『 新紀元』,是從『京劇革命』才開始的。江青他們還來不及布置『真正的無產階級文學 史』(或『新紀元文學史』)的編寫,但在有關的文章中,已明確提出了他們的文學史( 文藝史)觀。他們很可能把『京劇革命』發生的1965年,作為文學史分期的界限,把196 5年以後的文學,稱為『當代文學』(當然,更大的可能是另換一個名稱)……『文革』 後,人們的用以判斷社會和文學的標准也遂四分五裂。因此盡管『現代文學』、『當代 文學』的概念還在使用,使用者賦予的含義,相互距離卻越來越遠。這種變化也有一些 共同點,這就是在文學史理念和評價體系的更新的情況下,重新構造文學史的『序列』 ,特別是顯露過去被壓抑、被遮蔽的那些部分。40年代後期那些在『當代文學』生成過 程中被疏漏和清除的文學現象、作家作品(張愛玲、錢鍾書、路翎、師陀的小說,馮至 、穆旦的詩,胡風等的理論……)被挖掘出來,放置在『主流』位置上。『現代文學』 與『當代文學』的等級也顛倒了過來;『現代文學』不再是『當代文學』的學科規范、 評價標准,成為統領20世紀文學的線索(這為20世紀中國文學和『重寫文學史』的命題 所包含)。『現代文學』概念的涵義,也發生了『顛倒』性的變化。在寫於60年代的《 中國現代文學史》(唐tāo@①主編)中,『現代文學』是對文學現象作階級性的『多 層等級』劃分、排除後所建立的文學秩序。而在80年代,『現代文學』在一些人那裡, 成了單純的『時間概念』,或者,成為包羅萬象的口袋:除新文學之外,『尚有以鴛鴦 蝴蝶派為主要特徵的舊派文學,有言情、偵探、武俠之類的舊通俗文學,有新舊派人士 所作的格律詩詞,還有少數民族地區流傳的口頭文學,台灣香港地區的文學以及海外華 人創作的文學』,還應該裝入作為『五四新文學逆流的三民主義、民族主義文學、淪陷 時期的漢奸文學,「四人幫」橫行時期的陰謀文學等等』。」[3]
徐源的《對中國現代文學的孕育、誕生、轉化的初步探討》是較早對現代文學的起訖 和分期提出疑問的:「中國現代文學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端的,這似乎是不成問題的問 題。其實不然。」他指出,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北京大學等九所院校編著的《 中國現代文學史》,在闡述現代文學的開端時說:「以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為開端 ,到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段文學史,習稱中國現代文學史。」又說:「 『五四』新文化運動和文學革命是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偉大開端。」「文學革命是『五四 』新文化運動的重要方面,是我國無產階級領導的新文學運動的開端。」[4]在同一本 著作中,現代文學的開端就有1915年、1917年、1919年三個時間。邢鐵華在《中國現代 文學史研究述評》中指出,中國現代文學史從它的起始的時間到它的分期都存在著問題 ,作為一門學科仍然是不成熟的。他說,中國現代文學史「是根據社會形態的演進把文 學發展的階段區別為近代和現代,還是把文學自身形態的演進作為區別近代和現代的標 准,抑或是二者兼顧;由於標准不一,因之就產生了分歧」。[5]
哈若蕙在《現代文學歷史分期之我見》中指出:「現代文學的歷史分期需要確立一個 什麼原則為劃分標准,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巡視以往的文學史分期,不外是以政治事 件劃分(即文學史的分期完全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的分期所代替)及以政治標准為依 據、兼顧文學標准這兩類。顯然,如何理解文學史的歷史分期,牽涉到文學觀念問題。 」「作為文學史,其發展和演變無疑與社會革命的推進有密切的聯系,但並不完全等同 ,而有其自身的規律。因此,不能將文學視為圖解民族史或社會史的文獻。」[6]由於 新的文學史視角的確立,因此對於現代文學史的發端和分期產生了新的看法。周音指出 :「在我們中國,所謂現代文學就是指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到一九四九年第一次文 代會召開,這三十年間的文學。這種提法是根據中國革命歷史階段劃分而來的。」他提 出「中國現代文學的發端年代應在一九一七年。」[7]
美國學者韋勒克、沃倫在他們所合著的《文學理論》中指出:「大多數文學史是依據 政治變化進行分期的。這樣文學就被認為是完全由一個國家的政治或社會革命所決定。 如何分期的問題也交給了政治和社會史學家去做,他們的分期方法通常總是毫無疑問地 被採用。」[8]他們說:「不應該把文學視為僅僅是人類政治、社會或甚至是理智發展 史的消極反映或摹本。因此,文學分期應該純粹按照文學的標准來制定。」「如果這樣 劃分的結果和政治、社會以及理智的歷史學家們的劃分結果正好一致的話,是不會有人 反對的。但是,我們的出發點必須是作為文學的文學史發展。這樣,分期就只是一個文 學一般發展中的細分的小段而已。它的歷史只能參照一個不斷變化的價值系統而寫成, 而這一個價值系統必須從歷史本身中抽象出來。因此,一個時期就是一個由文學的規范 、標准和慣例的體系所支配的時間的橫截面,這些規范、標准和慣例的被採用、傳播、 變化、綜合以及消失是能夠加以探索的。」[9]韋勒克和沃倫的觀點20世紀80年代在中 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最初對新文學加以歷史的評價的是文學革命的發動者胡適,他在1922年3月寫的《五十 年來之中國文學》的第十節「略述文學革命的歷史和新文學的大概」使用了樸素的描述 方法。周作人的《中國新文學的源流》則把文學史視為「載道的文學」和「言志的文學 」的對立與循環。陳獨秀也許是最早明確地用外部的因素來解釋文學革命,並且是針對 胡適的文學史解釋而提出針鋒相對的質疑:「常有人說:白話文的局面是胡適、陳獨秀 一班人鬧出來的。其實這是我們的不虞之譽。中國近來產業發達人口集中,白話文完全 是應這個需要而發生而存在的。」[10]1929年出版的陳子展的《中國近代文學之變遷》 也強調了文學革命的歷史必然性:「這個運動不是偶然而有的,也不是全然由幾個人憑 空捏造起來的,自有其歷史的時代的意義。」[11]
1935年出版的王豐園的《中國新文學述評》從社會背景入手來敘述文學變動,把社會 政治事件作為文學史分期的依據。吳文祺的《新文學概要》突出地標示了「五四運動與 文學革命」、「五卅運動在文學上的影響」。他在導言中明確地把文學變遷視為政治變 遷的結果。他說:「文學的變遷,往往和政治經濟的變遷有連帶的關系的。因此,我們 要研究五四以來新文學,一方面要知道五四以前的文學的演變,一方面還要從政治經濟 的變遷中,去探究近代文學的所以變遷之故。」[12]1939年出版的李何林的《近二十年 來中國文藝思潮論》,把1917年-1937年文藝思潮的變遷以「五四」、「五卅」、「九 ·一八」這三個中國現代史上重要的歷史事件為界劃分為三個段落。
1940年,毛澤東發表《新民主主義論》,周揚及時地把它應用到新文學史的研究上, 而且實際上已經開創了後來新文學史敘述的基本格局和框架。他說:「新文學運動作為 新文化運動的一個分野,是在一定的新經濟新政治的基礎上,且應新經濟新政治的要求 而產生,是反映新經濟新政治,而又為它們服務的。」周揚將五四以來的文學按照毛澤 東的《新民主主義論》的有關論述分為四個時期:1、1919年-1921年,「五四」運動到 共產黨成立,新文學運動形成的時期;2、1921年-1927年,從共產黨成立到北伐戰爭, 是新文學內部分化和革命文學興起的時期;3、1927年-1936年,共產黨所領導的新的土 地革命的時期,革命文學成為主流的時期;4、抗戰時期,新文學運動力量的重新結合 。本來把文學附屬於政治是周揚30年代以來對於文學的一貫的理解:「在廣泛的意義上 講,文學自身就是政治的一定的形式,關於政治和文學的二元論的看法是不能夠存在的 ……所以,作為理論斗爭之一部分的文學斗爭,就非從屬於政治斗爭的目的,服務於政 治斗爭的任務之解決不可。」[13]
李何林、王瑤、老舍和蔡儀等四人在1951年制定的《<中國新文學史>教學大綱》關於 「學習新文學史的目的和方法」中強調「新文學運動與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關系」。[14] 1951年出版的王瑤的《中國新文學史稿》直接將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作為理解和 描述新文學史的依據:「中國新文學的歷史,是從『五四』的文學革命開始的。它是中 國新民主主義革命三十年來在文學領域上的斗爭和表現,用藝術的武器來展開了反帝反 封建的斗爭,教育了廣大的人民,因此它必然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的一部分,是和 政治斗爭密切結合著的。新文學的提倡雖然在五四前一兩年,但實際上是通過了『五四 』,它的社會影響才擴大和深入,才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底有力的一翼的。」
陳思和在《一本文學史的構想》中指出,王哲甫的《中國新文學運動史》「把一九一 七——一九三三年的新文學運動分作前後兩期,以五卅為界,開了以政治事件為文學史 分期的先河。在『中國現代文學史』研究階段,文學史著作有多種分期,大多數是以歷 史政治事件來劃分。王瑤的著作最為典型,其分別是以一九一九年的五四愛國運動,一 九二七年大革命,一九三七年的抗戰以及一九四二年的延安文藝座談會來劃分,其他文 學史著作基本沿用這一分期標准。」[15]新文學史研究興起的30年代,正是文學社會學 和階級論流行的時候,西方和蘇聯的文學社會學理論著作和文學史著作大量翻譯出版, 而新文學界又得風氣之先。因此,這種文學史描述的方法自然影響和滲透到新文學史的 研究中。由於把文學視為社會生活的反映,認為文學與政治有著密切的聯系,把社會的 發展變化視為文學發展變化的最重要的原因,那麼,文學史分期與政治史分期的重疊與 接近就是必然的了。
支克堅《從新的思想高度研究中國現代文學史》最早明確地否定了文學與政治標準的 同一性,揭示了文學史與革命史之間不可彌合的裂痕:「長期以來,我們的現代文學史 研究工作,花費了許多精力來說明新文學在三十年裡,怎樣不停地追隨著中國新民主主 義革命的步伐前進,文藝思潮和文學運動因此不斷出現新特點,作品因此不斷獲得新思 想、新題材……但這里有一個矛盾,就是有些現在大家已經公認為優秀和重要的作品, 恰恰並非出自追隨革命最緊的作品。這就使得我們的現代文學史著作出現了『破綻』… …這種情況無可辯駁地表明,我們研究現代文學史的指導思想存在著缺陷。問題究竟在 哪裡?看來,是在於一種比較狹隘的文學觀念限制了我們的眼光,以致我們不能從應有 的思想高度,對現代文學史進行研究。」[16]
80年代以來文學史分期的變化無疑是同政治意識形態以及文學觀念的變化相聯系的, 反映在文學史研究中就要求把文學從政治的附庸中解放出來,要求把文學史的分期從革 命史分期的附庸中解放出來,「把文學史還給文學」,建立純粹的獨立的文學史的秩序 。80年代韋勒克和沃倫合著的《文學理論》對中國文學觀念的轉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尤其是其「內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區分,文學史的研究者要求擺脫文學史的外部 的纏繞,還原為「內部研究」,也就是說還原為「文學研究」。1985年,劉再復在《文 學研究思維空間的拓展》中歸納「近年來文學研究方法表現出來的趨向」時就把「由外 到內」的趨向放在突出的位置:「由外到內,即由著重考察文學的外部規律向深入研究 文學的內在規律轉移。我們過去的文學研究,主要側重於外部規律,即文學與經濟基礎 以及上層建築中其他意識形態之間的關系,例如文學與政治的關系,文學與社會生活的 關系,世界觀與創作方法的關系等,近年來研究的重心已轉移到內部規律,即研究文學 本身的審美特點,文學內部各要素的相互聯系,文學各種門類自身的結構方式和運動規 律等等,總之,是回復到自身。」[17]羅宗義在《關於現代文學研究的反思》中說:「 現代文學研究,在新時期發生了一場裂變。」[18]
王瑤在《中國現代文學史的起訖時間問題》中強調:「文學史分期應當充分重視文學 本身的歷史特點和實際情況,而不能生硬地套用通史的框架。」「從理論上說,作為意 識形態的文學,當然要為社會存在所影響所決定,每一時代的文學,都不能脫離當時經 濟和政治。因此,文學史的分期是不能不考慮與之相應的歷史分期的。但文學也有它自 己的特點,經濟和政治對文學的影響究竟何時以及如何在文學上反映出來,要受到文學 內部以及其他意識形態諸因素的制約,因此,它的發展過程並不永遠是與歷史環境同步 的……經濟基礎之外的其他因素,也可以影響到文學的歷史進程,使之與歷史環境發生 或前或後的非同步關系。總之,文學史分期應當充分重視文學本身的歷史特點和實際情 況,而不能生硬地套用通史的框架。」[19]1982年,唐tāo@①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近況》中提出:「許多人指出,有些現代文學史好像是政治思想史,或者是思想斗爭史……其實,文學應當首先是文學,文學史應當首先是文學史。」[20]他在《中國現代文學的編寫問題》中說:「文學史就應該是文學史,而不是什麼文藝運動史,政治斗爭 史,也不是什麼思想斗爭史。」「簡單地講,文學史就是要講文學現象的發展變化。」 陳思和說:「文學創作是人類的一種活動,它既來源於社會生活,是社會生活的反映, 又具有相對獨立的發展規律,有其自身的歷史繼承性與發展邏輯。根據社會發展史或者 政治史來劃分文學的時期,無法准確地體現文學發展規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不一定要 與現代政治史的分期一致,文學有自己的道路,它的分期應該是作家、作品、讀者三個 方面進行綜合考察的結果。」[21]
1985年,黃子平、陳平原、錢理群提出了「20世紀中國文學」的概念。他們指出:「 『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概念首先意味著文學史從社會政治史的簡單比附中獨立出來 ,意味著把文學自身發生發展的階段完整性作為研究的主要對象。」「從『內部』來把 握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有機整體性,不容忽視的一項工作就是闡明藝術形式(文體)在整 個文學進程中的辯證發展。」同時,他們指出:「所謂『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就是由 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開始的至今仍在繼續的一個文學進程,一個由古代中國文學向現代中 國文學轉變、過渡並最終完成的進程,一個中國文學走向並匯入『世界文學』總體格局 的進程,一個在東西文化的大撞擊、大交流中從文學方面(與政治、道德等諸多方面一 道)形成現代民族意識(包括審美意識)的進程,一個通過語言的藝術來折射並表現古老 的中華民族及其靈魂在新舊嬗替的大時代中獲得新生並崛起的進程。」[22]他們一方面 強調要從文學內部來把握文學史的進程;然而,另一方面實際上「文學現代化」和「匯 入世界文學」等概念卻又是一種非文學的歷史價值標準的預設。
❷ 中國現代文學發展三個十年,這種分期體現了怎麼樣的時代歷史背景和文
第一次文代會和第四次文代會在不少文學史著作中,都是中國現當代文學史階段劃分的歷史節點。從王瑤的《中國新文學史稿》開始,延安文藝座談會和第一次文代會作為文學史分期的歷史界標,其政治功能被不斷強化。進入八十年代中期以後,延安文藝座談會作為文學史分期界標的歷史功能被逐漸淡化,文學的審美性原則以及文學形式的功能日益受到重視。
❸ 簡述中國現代文學的分期
文學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規律,然而,同時又受到政治、經濟等其他社會因素的有形與 無形的制約。50年代,陸侃如、馮沅君在《關於中國文學史分期問題的商榷》中提出了 文學史分期的「文學標准」與「歷史標准」:「沒有人否認文學有它自己的發展過程與 發展規律,所以文學史的分期首先應該以文學本身演變情況為標准,這是沒有問題的。 」同時指出「認為文學史的現象僅僅受制於文學發展本身的規律,企圖把文學的發展看 成為孤立的東西,那是反科學的。」[1]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比如「抗戰文學」、「 文革文學」和「新時期文學」這些名稱明顯地帶著政治的痕跡;然而,這種抱怨也並不 僅僅來自於中國現代文學史的研究中。烏·韋斯坦因同樣抱怨:「近百年來大多數重要 的文學運動的名稱極少是從文學本身來的。」[2]不僅如此,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往 往潛伏著甚至直接反映了政治意識形態的規劃。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曾經奠定了 中國現代文學史的解釋結構。「新時期」伊始,既成的文學史的解釋結構受到了明顯的 挑戰。由「文學回到自身」和「把文學史還給文學」最終形成了「重寫文學史」的激流 。
洪子誠說:「在談到20世紀的中國文學時,我們首先會遇到『新文學』、『現代文學 』、『當代文學』等概念。這些概念及分期方法,在80年代中期以來受到許多的質疑和 批評。另一些以『整體地』把握這個世紀中國文學的概念(或視角),如『20世紀中國文 學』,『晚清以來的中國文學』,『近百年中國文學』等,被陸續提出,並好像被越來 越多的人所接受。許多以這些概念、提法命名的文學史、作品選、研究叢書,已經或將 要問世。這似乎在表明一種信息:『新文學』、『現代文學』、『當代文學』等概念, 以及其標示的分期方法,將會很快成為歷史的陳跡……為著『展開更大的歷史段的文學 史研究』,從一種新的文學史理念出發,建構新的體系,更換概念,改變分期方法,這 些都很必要。但是,對於原來的概念、分期方法等加以審察,分析它們出現和被使用的 狀況和方式,從中揭示這一切所蘊含的文學史理念和『意識形態』背景,也是一項並非 不重要的工作。」他從「當代文學」這一概念的探討出發,說明了由於政治意識形態的 不斷轉變而發生的文學史嘩變以及概念內涵的轉換。「『當代文學』概念的內涵,在它 產生的過程中,就一直有著不同的理解。但在文學『一體化』時期,另外的理解不可能 獲得合法的地位。不過,在『文革』中,文學的激進力量顯然並不強調1949年作為重要 的文學分期的界線。在他們看來,『十七年』是『文藝黑線專政』,無產階級文藝的『 新紀元』,是從『京劇革命』才開始的。江青他們還來不及布置『真正的無產階級文學 史』(或『新紀元文學史』)的編寫,但在有關的文章中,已明確提出了他們的文學史( 文藝史)觀。他們很可能把『京劇革命』發生的1965年,作為文學史分期的界限,把196 5年以後的文學,稱為『當代文學』(當然,更大的可能是另換一個名稱)……『文革』 後,人們的用以判斷社會和文學的標准也遂四分五裂。因此盡管『現代文學』、『當代 文學』的概念還在使用,使用者賦予的含義,相互距離卻越來越遠。這種變化也有一些 共同點,這就是在文學史理念和評價體系的更新的情況下,重新構造文學史的『序列』 ,特別是顯露過去被壓抑、被遮蔽的那些部分。40年代後期那些在『當代文學』生成過 程中被疏漏和清除的文學現象、作家作品(張愛玲、錢鍾書、路翎、師陀的小說,馮至 、穆旦的詩,胡風等的理論……)被挖掘出來,放置在『主流』位置上。『現代文學』 與『當代文學』的等級也顛倒了過來;『現代文學』不再是『當代文學』的學科規范、 評價標准,成為統領20世紀文學的線索(這為20世紀中國文學和『重寫文學史』的命題 所包含)。『現代文學』概念的涵義,也發生了『顛倒』性的變化。在寫於60年代的《 中國現代文學史》(唐tāo@①主編)中,『現代文學』是對文學現象作階級性的『多 層等級』劃分、排除後所建立的文學秩序。而在80年代,『現代文學』在一些人那裡, 成了單純的『時間概念』,或者,成為包羅萬象的口袋:除新文學之外,『尚有以鴛鴦 蝴蝶派為主要特徵的舊派文學,有言情、偵探、武俠之類的舊通俗文學,有新舊派人士 所作的格律詩詞,還有少數民族地區流傳的口頭文學,台灣香港地區的文學以及海外華 人創作的文學』,還應該裝入作為『五四新文學逆流的三民主義、民族主義文學、淪陷 時期的漢奸文學,「四人幫」橫行時期的陰謀文學等等』。」[3]
徐源的《對中國現代文學的孕育、誕生、轉化的初步探討》是較早對現代文學的起訖 和分期提出疑問的:「中國現代文學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端的,這似乎是不成問題的問 題。其實不然。」他指出,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北京大學等九所院校編著的《 中國現代文學史》,在闡述現代文學的開端時說:「以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為開端 ,到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段文學史,習稱中國現代文學史。」又說:「 『五四』新文化運動和文學革命是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偉大開端。」「文學革命是『五四 』新文化運動的重要方面,是我國無產階級領導的新文學運動的開端。」[4]在同一本 著作中,現代文學的開端就有1915年、1917年、1919年三個時間。邢鐵華在《中國現代 文學史研究述評》中指出,中國現代文學史從它的起始的時間到它的分期都存在著問題 ,作為一門學科仍然是不成熟的。他說,中國現代文學史「是根據社會形態的演進把文 學發展的階段區別為近代和現代,還是把文學自身形態的演進作為區別近代和現代的標 准,抑或是二者兼顧;由於標准不一,因之就產生了分歧」。[5]
哈若蕙在《現代文學歷史分期之我見》中指出:「現代文學的歷史分期需要確立一個 什麼原則為劃分標准,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巡視以往的文學史分期,不外是以政治事 件劃分(即文學史的分期完全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的分期所代替)及以政治標准為依 據、兼顧文學標准這兩類。顯然,如何理解文學史的歷史分期,牽涉到文學觀念問題。 」「作為文學史,其發展和演變無疑與社會革命的推進有密切的聯系,但並不完全等同 ,而有其自身的規律。因此,不能將文學視為圖解民族史或社會史的文獻。」[6]由於 新的文學史視角的確立,因此對於現代文學史的發端和分期產生了新的看法。周音指出 :「在我們中國,所謂現代文學就是指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到一九四九年第一次文 代會召開,這三十年間的文學。這種提法是根據中國革命歷史階段劃分而來的。」他提 出「中國現代文學的發端年代應在一九一七年。」[7]
美國學者韋勒克、沃倫在他們所合著的《文學理論》中指出:「大多數文學史是依據 政治變化進行分期的。這樣文學就被認為是完全由一個國家的政治或社會革命所決定。 如何分期的問題也交給了政治和社會史學家去做,他們的分期方法通常總是毫無疑問地 被採用。」[8]他們說:「不應該把文學視為僅僅是人類政治、社會或甚至是理智發展 史的消極反映或摹本。因此,文學分期應該純粹按照文學的標准來制定。」「如果這樣 劃分的結果和政治、社會以及理智的歷史學家們的劃分結果正好一致的話,是不會有人 反對的。但是,我們的出發點必須是作為文學的文學史發展。這樣,分期就只是一個文 學一般發展中的細分的小段而已。它的歷史只能參照一個不斷變化的價值系統而寫成, 而這一個價值系統必須從歷史本身中抽象出來。因此,一個時期就是一個由文學的規范 、標准和慣例的體系所支配的時間的橫截面,這些規范、標准和慣例的被採用、傳播、 變化、綜合以及消失是能夠加以探索的。」[9]韋勒克和沃倫的觀點20世紀80年代在中 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最初對新文學加以歷史的評價的是文學革命的發動者胡適,他在1922年3月寫的《五十 年來之中國文學》的第十節「略述文學革命的歷史和新文學的大概」使用了樸素的描述 方法。周作人的《中國新文學的源流》則把文學史視為「載道的文學」和「言志的文學 」的對立與循環。陳獨秀也許是最早明確地用外部的因素來解釋文學革命,並且是針對 胡適的文學史解釋而提出針鋒相對的質疑:「常有人說:白話文的局面是胡適、陳獨秀 一班人鬧出來的。其實這是我們的不虞之譽。中國近來產業發達人口集中,白話文完全 是應這個需要而發生而存在的。」[10]1929年出版的陳子展的《中國近代文學之變遷》 也強調了文學革命的歷史必然性:「這個運動不是偶然而有的,也不是全然由幾個人憑 空捏造起來的,自有其歷史的時代的意義。」[11]
1935年出版的王豐園的《中國新文學述評》從社會背景入手來敘述文學變動,把社會 政治事件作為文學史分期的依據。吳文祺的《新文學概要》突出地標示了「五四運動與 文學革命」、「五卅運動在文學上的影響」。他在導言中明確地把文學變遷視為政治變 遷的結果。他說:「文學的變遷,往往和政治經濟的變遷有連帶的關系的。因此,我們 要研究五四以來新文學,一方面要知道五四以前的文學的演變,一方面還要從政治經濟 的變遷中,去探究近代文學的所以變遷之故。」[12]1939年出版的李何林的《近二十年 來中國文藝思潮論》,把1917年-1937年文藝思潮的變遷以「五四」、「五卅」、「九 ·一八」這三個中國現代史上重要的歷史事件為界劃分為三個段落。
1940年,毛澤東發表《新民主主義論》,周揚及時地把它應用到新文學史的研究上, 而且實際上已經開創了後來新文學史敘述的基本格局和框架。他說:「新文學運動作為 新文化運動的一個分野,是在一定的新經濟新政治的基礎上,且應新經濟新政治的要求 而產生,是反映新經濟新政治,而又為它們服務的。」周揚將五四以來的文學按照毛澤 東的《新民主主義論》的有關論述分為四個時期:1、1919年-1921年,「五四」運動到 共產黨成立,新文學運動形成的時期;2、1921年-1927年,從共產黨成立到北伐戰爭, 是新文學內部分化和革命文學興起的時期;3、1927年-1936年,共產黨所領導的新的土 地革命的時期,革命文學成為主流的時期;4、抗戰時期,新文學運動力量的重新結合 。本來把文學附屬於政治是周揚30年代以來對於文學的一貫的理解:「在廣泛的意義上 講,文學自身就是政治的一定的形式,關於政治和文學的二元論的看法是不能夠存在的 ……所以,作為理論斗爭之一部分的文學斗爭,就非從屬於政治斗爭的目的,服務於政 治斗爭的任務之解決不可。」[13]
李何林、王瑤、老舍和蔡儀等四人在1951年制定的《<中國新文學史>教學大綱》關於 「學習新文學史的目的和方法」中強調「新文學運動與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關系」。[14] 1951年出版的王瑤的《中國新文學史稿》直接將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作為理解和 描述新文學史的依據:「中國新文學的歷史,是從『五四』的文學革命開始的。它是中 國新民主主義革命三十年來在文學領域上的斗爭和表現,用藝術的武器來展開了反帝反 封建的斗爭,教育了廣大的人民,因此它必然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的一部分,是和 政治斗爭密切結合著的。新文學的提倡雖然在五四前一兩年,但實際上是通過了『五四 』,它的社會影響才擴大和深入,才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底有力的一翼的。」
陳思和在《一本文學史的構想》中指出,王哲甫的《中國新文學運動史》「把一九一 七——一九三三年的新文學運動分作前後兩期,以五卅為界,開了以政治事件為文學史 分期的先河。在『中國現代文學史』研究階段,文學史著作有多種分期,大多數是以歷 史政治事件來劃分。王瑤的著作最為典型,其分別是以一九一九年的五四愛國運動,一 九二七年大革命,一九三七年的抗戰以及一九四二年的延安文藝座談會來劃分,其他文 學史著作基本沿用這一分期標准。」[15]新文學史研究興起的30年代,正是文學社會學 和階級論流行的時候,西方和蘇聯的文學社會學理論著作和文學史著作大量翻譯出版, 而新文學界又得風氣之先。因此,這種文學史描述的方法自然影響和滲透到新文學史的 研究中。由於把文學視為社會生活的反映,認為文學與政治有著密切的聯系,把社會的 發展變化視為文學發展變化的最重要的原因,那麼,文學史分期與政治史分期的重疊與 接近就是必然的了。
支克堅《從新的思想高度研究中國現代文學史》最早明確地否定了文學與政治標準的 同一性,揭示了文學史與革命史之間不可彌合的裂痕:「長期以來,我們的現代文學史 研究工作,花費了許多精力來說明新文學在三十年裡,怎樣不停地追隨著中國新民主主 義革命的步伐前進,文藝思潮和文學運動因此不斷出現新特點,作品因此不斷獲得新思 想、新題材……但這里有一個矛盾,就是有些現在大家已經公認為優秀和重要的作品, 恰恰並非出自追隨革命最緊的作品。這就使得我們的現代文學史著作出現了『破綻』… …這種情況無可辯駁地表明,我們研究現代文學史的指導思想存在著缺陷。問題究竟在 哪裡?看來,是在於一種比較狹隘的文學觀念限制了我們的眼光,以致我們不能從應有 的思想高度,對現代文學史進行研究。」[16]
80年代以來文學史分期的變化無疑是同政治意識形態以及文學觀念的變化相聯系的, 反映在文學史研究中就要求把文學從政治的附庸中解放出來,要求把文學史的分期從革 命史分期的附庸中解放出來,「把文學史還給文學」,建立純粹的獨立的文學史的秩序 。80年代韋勒克和沃倫合著的《文學理論》對中國文學觀念的轉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尤其是其「內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區分,文學史的研究者要求擺脫文學史的外部 的纏繞,還原為「內部研究」,也就是說還原為「文學研究」。1985年,劉再復在《文 學研究思維空間的拓展》中歸納「近年來文學研究方法表現出來的趨向」時就把「由外 到內」的趨向放在突出的位置:「由外到內,即由著重考察文學的外部規律向深入研究 文學的內在規律轉移。我們過去的文學研究,主要側重於外部規律,即文學與經濟基礎 以及上層建築中其他意識形態之間的關系,例如文學與政治的關系,文學與社會生活的 關系,世界觀與創作方法的關系等,近年來研究的重心已轉移到內部規律,即研究文學 本身的審美特點,文學內部各要素的相互聯系,文學各種門類自身的結構方式和運動規 律等等,總之,是回復到自身。」[17]羅宗義在《關於現代文學研究的反思》中說:「 現代文學研究,在新時期發生了一場裂變。」[18]
王瑤在《中國現代文學史的起訖時間問題》中強調:「文學史分期應當充分重視文學 本身的歷史特點和實際情況,而不能生硬地套用通史的框架。」「從理論上說,作為意 識形態的文學,當然要為社會存在所影響所決定,每一時代的文學,都不能脫離當時經 濟和政治。因此,文學史的分期是不能不考慮與之相應的歷史分期的。但文學也有它自 己的特點,經濟和政治對文學的影響究竟何時以及如何在文學上反映出來,要受到文學 內部以及其他意識形態諸因素的制約,因此,它的發展過程並不永遠是與歷史環境同步 的……經濟基礎之外的其他因素,也可以影響到文學的歷史進程,使之與歷史環境發生 或前或後的非同步關系。總之,文學史分期應當充分重視文學本身的歷史特點和實際情 況,而不能生硬地套用通史的框架。」[19]1982年,唐tāo@①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近況》中提出:「許多人指出,有些現代文學史好像是政治思想史,或者是思想斗爭史……其實,文學應當首先是文學,文學史應當首先是文學史。」[20]他在《中國現代文學的編寫問題》中說:「文學史就應該是文學史,而不是什麼文藝運動史,政治斗爭 史,也不是什麼思想斗爭史。」「簡單地講,文學史就是要講文學現象的發展變化。」 陳思和說:「文學創作是人類的一種活動,它既來源於社會生活,是社會生活的反映, 又具有相對獨立的發展規律,有其自身的歷史繼承性與發展邏輯。根據社會發展史或者 政治史來劃分文學的時期,無法准確地體現文學發展規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不一定要 與現代政治史的分期一致,文學有自己的道路,它的分期應該是作家、作品、讀者三個 方面進行綜合考察的結果。」[21]
1985年,黃子平、陳平原、錢理群提出了「20世紀中國文學」的概念。他們指出:「 『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概念首先意味著文學史從社會政治史的簡單比附中獨立出來 ,意味著把文學自身發生發展的階段完整性作為研究的主要對象。」「從『內部』來把 握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有機整體性,不容忽視的一項工作就是闡明藝術形式(文體)在整 個文學進程中的辯證發展。」同時,他們指出:「所謂『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就是由 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開始的至今仍在繼續的一個文學進程,一個由古代中國文學向現代中 國文學轉變、過渡並最終完成的進程,一個中國文學走向並匯入『世界文學』總體格局 的進程,一個在東西文化的大撞擊、大交流中從文學方面(與政治、道德等諸多方面一 道)形成現代民族意識(包括審美意識)的進程,一個通過語言的藝術來折射並表現古老 的中華民族及其靈魂在新舊嬗替的大時代中獲得新生並崛起的進程。」[22]他們一方面 強調要從文學內部來把握文學史的進程;然而,另一方面實際上「文學現代化」和「匯 入世界文學」等概念卻又是一種非文學的歷史價值標準的預設。
20世紀80年代「重返自身的文學」以「重寫文學史」運動達到巔峰。《上海文論》198 8年第4期開辟了「重寫文學史」的專欄。陳思和闡述道:「『重寫文學史』的提出,並 不是隨意想像的結果,近十年中國現代文學的研究確實走到了這一步……這在當時是出 於撥亂反正的政治需要,實際卻標志了一場重要的學術革命……這種學術活動不是技術 性的,它包含一種從思維方法到具體研究的革命,即是用實證的方法來修正原先由於政 治偏見而對文學史所作的篡改和歪曲。」「它並不是對一些具體作家作品的評價問題, 具體地說,『重寫文學史』首先要解決的,不是要在現有的現代文學史著作行列里多出 幾種新的文學史,也不是在現有的文學史基礎上再加上幾個作家的專論,而是要改變這 門學科原有的性質,使之從從屬於整個革命史的傳統教育的狀態下擺脫出來,成為一門 獨立的、審美的文學史學科。」[23]
早在80年代初,對於文學史的分期就提出了不同的構想,但是這種分期仍然建立在有 關社會性質的論述之上,而不是由於文學的訴求。但是,他們對文學史分期的看法卻和 後來「重寫文學史」運動不謀而合。邢鐵華認為中國現代文學「開源於中日甲午戰後, 『五四』並非它的發端。如果從1894年到1949可以作為中國現代文學的完整的一段,那 么它就有了五十五年而不是三十年。這一階段從社會性質來說,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從 時代精神來說,是反帝反封建;從文學現象來說,前後綿密相延,不可分割。而『五四 』正是作為中界構成了中國現代文學的前後兩個時期。前廿五年是現代文學的萌芽和發 展期,後三十年是現代文學的壯大和成熟期。前廿五年是舊民主主義文學,後三十年是 新民主主義文學。從關繫上說,後三十年是前二十五年必然的發展,應該同屬『現代』 的范疇。」[24]陳學超提出「關於建立中國近代百年文學史研究格局的設想」,「將鴉 片戰爭以後八十年的文學史和『五四』以後三十年的文學史結合起來,建立『中國近代 百年文學史』」。[25]
1987年,錢理群、吳福輝、溫儒敏、王超冰合著的《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出版,其 《緒論》體現了「20世紀中國文學」的思想。然而實際上,《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並 沒有擺脫社會學的論述模式,「20世紀中國文學」仍然被看作是20世紀社會變革的產物 ,也因此註定了它在分期上無法突破原來的格局。黃修己評述《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 說:「只要看看《三十年》中每一階段的具體論述,就知道以1927、1937為界,其實還 是踩到政治革命的轍印上了。而第三個十年不止於1947,而要延長到1949,還是因為要 把新文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時告一段落。把新文學分為三個十年,未見在分期問題 上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他還進一步指出:「原因也很簡單,上述各位作者都堅持從 文學與社會生活關系的視角去考察新文學。而只要承認文學的發展演變是受社會生活變 動的影響、制約,則無法迴避新文學與中國政治革命步調相近的關系。」[26]黃修己指 出,以政治來分期,不僅是大陸50年代以後的學者是如此,在50年代以前,也都是以政 治來分期,任訪秋的《中國現代文學史》是政治色彩最為淡薄的,但也仍然是以1926年 、1931年、1937年為界,仍然是以政治事件來作為文學史的分界。不僅如此,在意識形 態對立的海峽另一面的台灣,在分期上也與大陸學者並無多大區別。因為他們認為「不 管在那一個階段,新文學總是與時局的變化和民族的禍福有很密切的關系,感時憂國的 時代精神,貫穿了整個新文學發展史」。[27]
所謂「20世紀中國文學」和「中國新文學的整體觀」是在現代化的視角下產生的對於 中國現代文學的認識。陳思和指出:「『五四』以來,中國政治生活屢生巨變。人們習 慣於以政治標准對待文學,把新文學攔腰截斷,形成了『現代文學』與『當代文學』的 學科概念。這是一種人為的劃分,它使兩個階段的文學都不能形成各自完整的整體,妨 礙了人們對新文學史的深入研究。」[28]樊駿說:「和只是孤立地著眼於作品的思想內 容的作法聯系在一起的是,過去一般只注意反帝反封建的主題和題材,把這看作是現代 文學的根本的特點,以此作為考察評價現代文學的基本線索和根據。這自然是十分重要 的方面;但是「五四」文學革命給中國文學帶來的不只是反帝反封建的內容和主題,它 所引起的變革要遠為豐富寬廣,包括了文學語言、文學體裁、表現手法的創新,新的文 學觀念的建立,直到具有新的人生觀、世界觀的作家的涌現等。它們都很難一概歸入反 帝反封建這個政治命題之中。所以過去那種理解限制了我們的思路和視野,很多需要研 究的課題被忽略了,不少有益的因素被貶低了,研究的范圍和評價的標准都顯得有些狹 隘。」「近幾年有些同志提出研究『五四』以後中國文學現代化的過程和經驗。這是一 個范圍和含義都要寬廣得多的命題,既包括了反帝反封建的線索,也可以包括上面提到 的其他幾個方面的內容,因而能夠較為全面地認識和評價這段文學歷史。」[29]實際上 ,「新時期」以來,「文學現代化」作為一種新的現代文學史的評價標准已經悄悄取代 了《新民主主義論》所曾經確立的評價標准。「文學現代化」取代了「新民主主義文學 」和「社會主義文學」:「就文學史來說,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義性質誠然是重要的, 但它僅只能說明了文學的思想內容的一部分,即政治內容;並沒有包括例如倫理、友誼 等其它思想內容,更不能包括文學本身的藝術特徵;它只能說明意識形態的共同屬性, 而不能說明文學本身的特點,因此它不能作為文學史分期的依據和界線。現代文學史的 起點應該從『現代』一詞的涵義來理解,即無論思想內容或語言形式,包括文學觀念和 思維方式,都帶有現代化的特點。它當然可以包括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義的性質和內容 ,但『現代化』的涵義要比這廣闊得多。」「既然建國以來的文學和從『五四』開始的 現代文學有其一脈相承的發展線索,那麼就應該考慮現代文學史的訖止點是否應以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為界線……如果從『現代化』的角度來考察,即不僅只從政治內容的 范疇,而且從思想到藝術全面地考察的話,兩個歷史階段的連續性是十分重要的……現 代文學史應包括建國以來的文學歷史,不能只講到1949年。」[30]實際上,新民主主義 和社會主義的政治區分被統一到了新的現代化的政治實踐的「整體」之中。然而,需要 辨析的是,王瑤和樊駿對於「反帝反封建」以及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這一現代文 學史的評價標準的非難是一種誤解,是由當時的話語條件所制約的一種可能是有意的誤 解。他們沒有認識到,不論是「反帝反封建」,還是「新民主主義論」,都不是一種簡 單的政治評價標准,而是一整套的意識形態,不僅包括了「新的人生觀、世界觀」,以 及「倫理、友誼等其它思想內容」,而且也包括了「文學語言、文學體裁、表現手法的 創新,新的文學觀念的建立」。也就是說,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理所當然地包含了新 民主主義的文化規范,也即包括了一整套的現代政治、經濟、道德、文化和文學規劃。 毛澤東高度評價的「五四」,它的核心內容就是科學和民主,就是提倡新道德,反對舊 道德;提倡白話文,反對文言文。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是所謂現代化方案中的一種。 實際上,80年代的「重寫文學史」從根本上是通過也許是有意識的、策略性的誤讀,引 入「現代化」的評價標准,來突破新民主主義的評價標准,擴大和拓展現代文學的范疇 ,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當「20世紀中國文學」「打通」了近代、現代、當代文學史 之後,近代、現代、當代文學史內部的分期結構並沒有改變。而近代、現代、當代文學 史由「20世紀中國文學」所取代,則是「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文學實踐被「 現代化」的文學實踐所取代的結果。正是因為「現代化」的概念,才產生了「中國新文 學的整體觀」,使曾經分裂的現代(新民主主義)文學史和當代(社會主義)文學史在「現 代化」這一新的意識形態之下得到了重新整合。也就是說,從根本上來說,80年代
❹ 現代文學的分期
文學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規律,然而,同時又受到政治、經濟等其他社會因素的有形與 無形的制約。50年代,陸侃如、馮沅君在《關於中國文學史分期問題的商榷》中提出了 文學史分期的「文學標准」與「歷史標准」:「沒有人否認文學有它自己的發展過程與 發展規律,所以文學史的分期首先應該以文學本身演變情況為標准,這是沒有問題的。 」同時指出「認為文學史的現象僅僅受制於文學發展本身的規律,企圖把文學的發展看 成為孤立的東西,那是反科學的。」[1]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比如「抗戰文學」、「 文革文學」和「新時期文學」這些名稱明顯地帶著政治的痕跡;然而,這種抱怨也並不 僅僅來自於中國現代文學史的研究中。烏·韋斯坦因同樣抱怨:「近百年來大多數重要 的文學運動的名稱極少是從文學本身來的。」[2]不僅如此,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往 往潛伏著甚至直接反映了政治意識形態的規劃。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曾經奠定了 中國現代文學史的解釋結構。「新時期」伊始,既成的文學史的解釋結構受到了明顯的 挑戰。由「文學回到自身」和「把文學史還給文學」最終形成了「重寫文學史」的激流 。
洪子誠說:「在談到20世紀的中國文學時,我們首先會遇到『新文學』、『現代文學 』、『當代文學』等概念。這些概念及分期方法,在80年代中期以來受到許多的質疑和 批評。另一些以『整體地』把握這個世紀中國文學的概念(或視角),如『20世紀中國文 學』,『晚清以來的中國文學』,『近百年中國文學』等,被陸續提出,並好像被越來 越多的人所接受。許多以這些概念、提法命名的文學史、作品選、研究叢書,已經或將 要問世。這似乎在表明一種信息:『新文學』、『現代文學』、『當代文學』等概念, 以及其標示的分期方法,將會很快成為歷史的陳跡……為著『展開更大的歷史段的文學 史研究』,從一種新的文學史理念出發,建構新的體系,更換概念,改變分期方法,這 些都很必要。但是,對於原來的概念、分期方法等加以審察,分析它們出現和被使用的 狀況和方式,從中揭示這一切所蘊含的文學史理念和『意識形態』背景,也是一項並非 不重要的工作。」他從「當代文學」這一概念的探討出發,說明了由於政治意識形態的 不斷轉變而發生的文學史嘩變以及概念內涵的轉換。「『當代文學』概念的內涵,在它 產生的過程中,就一直有著不同的理解。但在文學『一體化』時期,另外的理解不可能 獲得合法的地位。不過,在『文革』中,文學的激進力量顯然並不強調1949年作為重要 的文學分期的界線。在他們看來,『十七年』是『文藝黑線專政』,無產階級文藝的『 新紀元』,是從『京劇革命』才開始的。江青他們還來不及布置『真正的無產階級文學 史』(或『新紀元文學史』)的編寫,但在有關的文章中,已明確提出了他們的文學史( 文藝史)觀。他們很可能把『京劇革命』發生的1965年,作為文學史分期的界限,把196 5年以後的文學,稱為『當代文學』(當然,更大的可能是另換一個名稱)……『文革』 後,人們的用以判斷社會和文學的標准也遂四分五裂。因此盡管『現代文學』、『當代 文學』的概念還在使用,使用者賦予的含義,相互距離卻越來越遠。這種變化也有一些 共同點,這就是在文學史理念和評價體系的更新的情況下,重新構造文學史的『序列』 ,特別是顯露過去被壓抑、被遮蔽的那些部分。40年代後期那些在『當代文學』生成過 程中被疏漏和清除的文學現象、作家作品(張愛玲、錢鍾書、路翎、師陀的小說,馮至 、穆旦的詩,胡風等的理論……)被挖掘出來,放置在『主流』位置上。『現代文學』 與『當代文學』的等級也顛倒了過來;『現代文學』不再是『當代文學』的學科規范、 評價標准,成為統領20世紀文學的線索(這為20世紀中國文學和『重寫文學史』的命題 所包含)。『現代文學』概念的涵義,也發生了『顛倒』性的變化。在寫於60年代的《 中國現代文學史》(唐tāo@①主編)中,『現代文學』是對文學現象作階級性的『多 層等級』劃分、排除後所建立的文學秩序。而在80年代,『現代文學』在一些人那裡, 成了單純的『時間概念』,或者,成為包羅萬象的口袋:除新文學之外,『尚有以鴛鴦 蝴蝶派為主要特徵的舊派文學,有言情、偵探、武俠之類的舊通俗文學,有新舊派人士 所作的格律詩詞,還有少數民族地區流傳的口頭文學,台灣香港地區的文學以及海外華 人創作的文學』,還應該裝入作為『五四新文學逆流的三民主義、民族主義文學、淪陷 時期的漢奸文學,「四人幫」橫行時期的陰謀文學等等』。」[3]
徐源的《對中國現代文學的孕育、誕生、轉化的初步探討》是較早對現代文學的起訖 和分期提出疑問的:「中國現代文學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端的,這似乎是不成問題的問 題。其實不然。」他指出,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北京大學等九所院校編著的《 中國現代文學史》,在闡述現代文學的開端時說:「以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為開端 ,到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段文學史,習稱中國現代文學史。」又說:「 『五四』新文化運動和文學革命是中國現代文學史的偉大開端。」「文學革命是『五四 』新文化運動的重要方面,是我國無產階級領導的新文學運動的開端。」[4]在同一本 著作中,現代文學的開端就有1915年、1917年、1919年三個時間。邢鐵華在《中國現代 文學史研究述評》中指出,中國現代文學史從它的起始的時間到它的分期都存在著問題 ,作為一門學科仍然是不成熟的。他說,中國現代文學史「是根據社會形態的演進把文 學發展的階段區別為近代和現代,還是把文學自身形態的演進作為區別近代和現代的標 准,抑或是二者兼顧;由於標准不一,因之就產生了分歧」。[5]
哈若蕙在《現代文學歷史分期之我見》中指出:「現代文學的歷史分期需要確立一個 什麼原則為劃分標准,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巡視以往的文學史分期,不外是以政治事 件劃分(即文學史的分期完全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的分期所代替)及以政治標准為依 據、兼顧文學標准這兩類。顯然,如何理解文學史的歷史分期,牽涉到文學觀念問題。 」「作為文學史,其發展和演變無疑與社會革命的推進有密切的聯系,但並不完全等同 ,而有其自身的規律。因此,不能將文學視為圖解民族史或社會史的文獻。」[6]由於 新的文學史視角的確立,因此對於現代文學史的發端和分期產生了新的看法。周音指出 :「在我們中國,所謂現代文學就是指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到一九四九年第一次文 代會召開,這三十年間的文學。這種提法是根據中國革命歷史階段劃分而來的。」他提 出「中國現代文學的發端年代應在一九一七年。」[7]
美國學者韋勒克、沃倫在他們所合著的《文學理論》中指出:「大多數文學史是依據 政治變化進行分期的。這樣文學就被認為是完全由一個國家的政治或社會革命所決定。 如何分期的問題也交給了政治和社會史學家去做,他們的分期方法通常總是毫無疑問地 被採用。」[8]他們說:「不應該把文學視為僅僅是人類政治、社會或甚至是理智發展 史的消極反映或摹本。因此,文學分期應該純粹按照文學的標准來制定。」「如果這樣 劃分的結果和政治、社會以及理智的歷史學家們的劃分結果正好一致的話,是不會有人 反對的。但是,我們的出發點必須是作為文學的文學史發展。這樣,分期就只是一個文 學一般發展中的細分的小段而已。它的歷史只能參照一個不斷變化的價值系統而寫成, 而這一個價值系統必須從歷史本身中抽象出來。因此,一個時期就是一個由文學的規范 、標准和慣例的體系所支配的時間的橫截面,這些規范、標准和慣例的被採用、傳播、 變化、綜合以及消失是能夠加以探索的。」[9]韋勒克和沃倫的觀點20世紀80年代在中 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最初對新文學加以歷史的評價的是文學革命的發動者胡適,他在1922年3月寫的《五十 年來之中國文學》的第十節「略述文學革命的歷史和新文學的大概」使用了樸素的描述 方法。周作人的《中國新文學的源流》則把文學史視為「載道的文學」和「言志的文學 」的對立與循環。陳獨秀也許是最早明確地用外部的因素來解釋文學革命,並且是針對 胡適的文學史解釋而提出針鋒相對的質疑:「常有人說:白話文的局面是胡適、陳獨秀 一班人鬧出來的。其實這是我們的不虞之譽。中國近來產業發達人口集中,白話文完全 是應這個需要而發生而存在的。」[10]1929年出版的陳子展的《中國近代文學之變遷》 也強調了文學革命的歷史必然性:「這個運動不是偶然而有的,也不是全然由幾個人憑 空捏造起來的,自有其歷史的時代的意義。」[11]
1935年出版的王豐園的《中國新文學述評》從社會背景入手來敘述文學變動,把社會 政治事件作為文學史分期的依據。吳文祺的《新文學概要》突出地標示了「五四運動與 文學革命」、「五卅運動在文學上的影響」。他在導言中明確地把文學變遷視為政治變 遷的結果。他說:「文學的變遷,往往和政治經濟的變遷有連帶的關系的。因此,我們 要研究五四以來新文學,一方面要知道五四以前的文學的演變,一方面還要從政治經濟 的變遷中,去探究近代文學的所以變遷之故。」[12]1939年出版的李何林的《近二十年 來中國文藝思潮論》,把1917年-1937年文藝思潮的變遷以「五四」、「五卅」、「九 ·一八」這三個中國現代史上重要的歷史事件為界劃分為三個段落。
1940年,毛澤東發表《新民主主義論》,周揚及時地把它應用到新文學史的研究上, 而且實際上已經開創了後來新文學史敘述的基本格局和框架。他說:「新文學運動作為 新文化運動的一個分野,是在一定的新經濟新政治的基礎上,且應新經濟新政治的要求 而產生,是反映新經濟新政治,而又為它們服務的。」周揚將五四以來的文學按照毛澤 東的《新民主主義論》的有關論述分為四個時期:1、1919年-1921年,「五四」運動到 共產黨成立,新文學運動形成的時期;2、1921年-1927年,從共產黨成立到北伐戰爭, 是新文學內部分化和革命文學興起的時期;3、1927年-1936年,共產黨所領導的新的土 地革命的時期,革命文學成為主流的時期;4、抗戰時期,新文學運動力量的重新結合 。本來把文學附屬於政治是周揚30年代以來對於文學的一貫的理解:「在廣泛的意義上 講,文學自身就是政治的一定的形式,關於政治和文學的二元論的看法是不能夠存在的 ……所以,作為理論斗爭之一部分的文學斗爭,就非從屬於政治斗爭的目的,服務於政 治斗爭的任務之解決不可。」[13]
李何林、王瑤、老舍和蔡儀等四人在1951年制定的《<中國新文學史>教學大綱》關於 「學習新文學史的目的和方法」中強調「新文學運動與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關系」。[14] 1951年出版的王瑤的《中國新文學史稿》直接將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作為理解和 描述新文學史的依據:「中國新文學的歷史,是從『五四』的文學革命開始的。它是中 國新民主主義革命三十年來在文學領域上的斗爭和表現,用藝術的武器來展開了反帝反 封建的斗爭,教育了廣大的人民,因此它必然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史的一部分,是和 政治斗爭密切結合著的。新文學的提倡雖然在五四前一兩年,但實際上是通過了『五四 』,它的社會影響才擴大和深入,才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底有力的一翼的。」
陳思和在《一本文學史的構想》中指出,王哲甫的《中國新文學運動史》「把一九一 七——一九三三年的新文學運動分作前後兩期,以五卅為界,開了以政治事件為文學史 分期的先河。在『中國現代文學史』研究階段,文學史著作有多種分期,大多數是以歷 史政治事件來劃分。王瑤的著作最為典型,其分別是以一九一九年的五四愛國運動,一 九二七年大革命,一九三七年的抗戰以及一九四二年的延安文藝座談會來劃分,其他文 學史著作基本沿用這一分期標准。」[15]新文學史研究興起的30年代,正是文學社會學 和階級論流行的時候,西方和蘇聯的文學社會學理論著作和文學史著作大量翻譯出版, 而新文學界又得風氣之先。因此,這種文學史描述的方法自然影響和滲透到新文學史的 研究中。由於把文學視為社會生活的反映,認為文學與政治有著密切的聯系,把社會的 發展變化視為文學發展變化的最重要的原因,那麼,文學史分期與政治史分期的重疊與 接近就是必然的了。
支克堅《從新的思想高度研究中國現代文學史》最早明確地否定了文學與政治標準的 同一性,揭示了文學史與革命史之間不可彌合的裂痕:「長期以來,我們的現代文學史 研究工作,花費了許多精力來說明新文學在三十年裡,怎樣不停地追隨著中國新民主主 義革命的步伐前進,文藝思潮和文學運動因此不斷出現新特點,作品因此不斷獲得新思 想、新題材……但這里有一個矛盾,就是有些現在大家已經公認為優秀和重要的作品, 恰恰並非出自追隨革命最緊的作品。這就使得我們的現代文學史著作出現了『破綻』… …這種情況無可辯駁地表明,我們研究現代文學史的指導思想存在著缺陷。問題究竟在 哪裡?看來,是在於一種比較狹隘的文學觀念限制了我們的眼光,以致我們不能從應有 的思想高度,對現代文學史進行研究。」[16]
80年代以來文學史分期的變化無疑是同政治意識形態以及文學觀念的變化相聯系的, 反映在文學史研究中就要求把文學從政治的附庸中解放出來,要求把文學史的分期從革 命史分期的附庸中解放出來,「把文學史還給文學」,建立純粹的獨立的文學史的秩序 。80年代韋勒克和沃倫合著的《文學理論》對中國文學觀念的轉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尤其是其「內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區分,文學史的研究者要求擺脫文學史的外部 的纏繞,還原為「內部研究」,也就是說還原為「文學研究」。1985年,劉再復在《文 學研究思維空間的拓展》中歸納「近年來文學研究方法表現出來的趨向」時就把「由外 到內」的趨向放在突出的位置:「由外到內,即由著重考察文學的外部規律向深入研究 文學的內在規律轉移。我們過去的文學研究,主要側重於外部規律,即文學與經濟基礎 以及上層建築中其他意識形態之間的關系,例如文學與政治的關系,文學與社會生活的 關系,世界觀與創作方法的關系等,近年來研究的重心已轉移到內部規律,即研究文學 本身的審美特點,文學內部各要素的相互聯系,文學各種門類自身的結構方式和運動規 律等等,總之,是回復到自身。」[17]羅宗義在《關於現代文學研究的反思》中說:「 現代文學研究,在新時期發生了一場裂變。」[18]
王瑤在《中國現代文學史的起訖時間問題》中強調:「文學史分期應當充分重視文學 本身的歷史特點和實際情況,而不能生硬地套用通史的框架。」「從理論上說,作為意 識形態的文學,當然要為社會存在所影響所決定,每一時代的文學,都不能脫離當時經 濟和政治。因此,文學史的分期是不能不考慮與之相應的歷史分期的。但文學也有它自 己的特點,經濟和政治對文學的影響究竟何時以及如何在文學上反映出來,要受到文學 內部以及其他意識形態諸因素的制約,因此,它的發展過程並不永遠是與歷史環境同步 的……經濟基礎之外的其他因素,也可以影響到文學的歷史進程,使之與歷史環境發生 或前或後的非同步關系。總之,文學史分期應當充分重視文學本身的歷史特點和實際情 況,而不能生硬地套用通史的框架。」[19]1982年,唐tāo@①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近況》中提出:「許多人指出,有些現代文學史好像是政治思想史,或者是思想斗爭史……其實,文學應當首先是文學,文學史應當首先是文學史。」[20]他在《中國現代文學的編寫問題》中說:「文學史就應該是文學史,而不是什麼文藝運動史,政治斗爭 史,也不是什麼思想斗爭史。」「簡單地講,文學史就是要講文學現象的發展變化。」 陳思和說:「文學創作是人類的一種活動,它既來源於社會生活,是社會生活的反映, 又具有相對獨立的發展規律,有其自身的歷史繼承性與發展邏輯。根據社會發展史或者 政治史來劃分文學的時期,無法准確地體現文學發展規律。現代文學史的分期不一定要 與現代政治史的分期一致,文學有自己的道路,它的分期應該是作家、作品、讀者三個 方面進行綜合考察的結果。」[21]
1985年,黃子平、陳平原、錢理群提出了「20世紀中國文學」的概念。他們指出:「 『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概念首先意味著文學史從社會政治史的簡單比附中獨立出來 ,意味著把文學自身發生發展的階段完整性作為研究的主要對象。」「從『內部』來把 握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有機整體性,不容忽視的一項工作就是闡明藝術形式(文體)在整 個文學進程中的辯證發展。」同時,他們指出:「所謂『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就是由 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開始的至今仍在繼續的一個文學進程,一個由古代中國文學向現代中 國文學轉變、過渡並最終完成的進程,一個中國文學走向並匯入『世界文學』總體格局 的進程,一個在東西文化的大撞擊、大交流中從文學方面(與政治、道德等諸多方面一 道)形成現代民族意識(包括審美意識)的進程,一個通過語言的藝術來折射並表現古老 的中華民族及其靈魂在新舊嬗替的大時代中獲得新生並崛起的進程。」[22]他們一方面 強調要從文學內部來把握文學史的進程;然而,另一方面實際上「文學現代化」和「匯 入世界文學」等概念卻又是一種非文學的歷史價值標準的預設。
20世紀80年代「重返自身的文學」以「重寫文學史」運動達到巔峰。《上海文論》198 8年第4期開辟了「重寫文學史」的專欄。陳思和闡述道:「『重寫文學史』的提出,並 不是隨意想像的結果,近十年中國現代文學的研究確實走到了這一步……這在當時是出 於撥亂反正的政治需要,實際卻標志了一場重要的學術革命……這種學術活動不是技術 性的,它包含一種從思維方法到具體研究的革命,即是用實證的方法來修正原先由於政 治偏見而對文學史所作的篡改和歪曲。」「它並不是對一些具體作家作品的評價問題, 具體地說,『重寫文學史』首先要解決的,不是要在現有的現代文學史著作行列里多出 幾種新的文學史,也不是在現有的文學史基礎上再加上幾個作家的專論,而是要改變這 門學科原有的性質,使之從從屬於整個革命史的傳統教育的狀態下擺脫出來,成為一門 獨立的、審美的文學史學科。」[23]
早在80年代初,對於文學史的分期就提出了不同的構想,但是這種分期仍然建立在有 關社會性質的論述之上,而不是由於文學的訴求。但是,他們對文學史分期的看法卻和 後來「重寫文學史」運動不謀而合。邢鐵華認為中國現代文學「開源於中日甲午戰後, 『五四』並非它的發端。如果從1894年到1949可以作為中國現代文學的完整的一段,那 么它就有了五十五年而不是三十年。這一階段從社會性質來說,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從 時代精神來說,是反帝反封建;從文學現象來說,前後綿密相延,不可分割。而『五四 』正是作為中界構成了中國現代文學的前後兩個時期。前廿五年是現代文學的萌芽和發 展期,後三十年是現代文學的壯大和成熟期。前廿五年是舊民主主義文學,後三十年是 新民主主義文學。從關繫上說,後三十年是前二十五年必然的發展,應該同屬『現代』 的范疇。」[24]陳學超提出「關於建立中國近代百年文學史研究格局的設想」,「將鴉 片戰爭以後八十年的文學史和『五四』以後三十年的文學史結合起來,建立『中國近代 百年文學史』」。[25]
1987年,錢理群、吳福輝、溫儒敏、王超冰合著的《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出版,其 《緒論》體現了「20世紀中國文學」的思想。然而實際上,《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並 沒有擺脫社會學的論述模式,「20世紀中國文學」仍然被看作是20世紀社會變革的產物 ,也因此註定了它在分期上無法突破原來的格局。黃修己評述《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 說:「只要看看《三十年》中每一階段的具體論述,就知道以1927、1937為界,其實還 是踩到政治革命的轍印上了。而第三個十年不止於1947,而要延長到1949,還是因為要 把新文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時告一段落。把新文學分為三個十年,未見在分期問題 上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他還進一步指出:「原因也很簡單,上述各位作者都堅持從 文學與社會生活關系的視角去考察新文學。而只要承認文學的發展演變是受社會生活變 動的影響、制約,則無法迴避新文學與中國政治革命步調相近的關系。」[26]黃修己指 出,以政治來分期,不僅是大陸50年代以後的學者是如此,在50年代以前,也都是以政 治來分期,任訪秋的《中國現代文學史》是政治色彩最為淡薄的,但也仍然是以1926年 、1931年、1937年為界,仍然是以政治事件來作為文學史的分界。不僅如此,在意識形 態對立的海峽另一面的台灣,在分期上也與大陸學者並無多大區別。因為他們認為「不 管在那一個階段,新文學總是與時局的變化和民族的禍福有很密切的關系,感時憂國的 時代精神,貫穿了整個新文學發展史」。[27]
所謂「20世紀中國文學」和「中國新文學的整體觀」是在現代化的視角下產生的對於 中國現代文學的認識。陳思和指出:「『五四』以來,中國政治生活屢生巨變。人們習 慣於以政治標准對待文學,把新文學攔腰截斷,形成了『現代文學』與『當代文學』的 學科概念。這是一種人為的劃分,它使兩個階段的文學都不能形成各自完整的整體,妨 礙了人們對新文學史的深入研究。」[28]樊駿說:「和只是孤立地著眼於作品的思想內 容的作法聯系在一起的是,過去一般只注意反帝反封建的主題和題材,把這看作是現代 文學的根本的特點,以此作為考察評價現代文學的基本線索和根據。這自然是十分重要 的方面;但是「五四」文學革命給中國文學帶來的不只是反帝反封建的內容和主題,它 所引起的變革要遠為豐富寬廣,包括了文學語言、文學體裁、表現手法的創新,新的文 學觀念的建立,直到具有新的人生觀、世界觀的作家的涌現等。它們都很難一概歸入反 帝反封建這個政治命題之中。所以過去那種理解限制了我們的思路和視野,很多需要研 究的課題被忽略了,不少有益的因素被貶低了,研究的范圍和評價的標准都顯得有些狹 隘。」「近幾年有些同志提出研究『五四』以後中國文學現代化的過程和經驗。這是一 個范圍和含義都要寬廣得多的命題,既包括了反帝反封建的線索,也可以包括上面提到 的其他幾個方面的內容,因而能夠較為全面地認識和評價這段文學歷史。」[29]實際上 ,「新時期」以來,「文學現代化」作為一種新的現代文學史的評價標准已經悄悄取代 了《新民主主義論》所曾經確立的評價標准。「文學現代化」取代了「新民主主義文學 」和「社會主義文學」:「就文學史來說,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義性質誠然是重要的, 但它僅只能說明了文學的思想內容的一部分,即政治內容;並沒有包括例如倫理、友誼 等其它思想內容,更不能包括文學本身的藝術特徵;它只能說明意識形態的共同屬性, 而不能說明文學本身的特點,因此它不能作為文學史分期的依據和界線。現代文學史的 起點應該從『現代』一詞的涵義來理解,即無論思想內容或語言形式,包括文學觀念和 思維方式,都帶有現代化的特點。它當然可以包括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義的性質和內容 ,但『現代化』的涵義要比這廣闊得多。」「既然建國以來的文學和從『五四』開始的 現代文學有其一脈相承的發展線索,那麼就應該考慮現代文學史的訖止點是否應以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為界線……如果從『現代化』的角度來考察,即不僅只從政治內容的 范疇,而且從思想到藝術全面地考察的話,兩個歷史階段的連續性是十分重要的……現 代文學史應包括建國以來的文學歷史,不能只講到1949年。」[30]實際上,新民主主義 和社會主義的政治區分被統一到了新的現代化的政治實踐的「整體」之中。然而,需要 辨析的是,王瑤和樊駿對於「反帝反封建」以及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這一現代文 學史的評價標準的非難是一種誤解,是由當時的話語條件所制約的一種可能是有意的誤 解。他們沒有認識到,不論是「反帝反封建」,還是「新民主主義論」,都不是一種簡 單的政治評價標准,而是一整套的意識形態,不僅包括了「新的人生觀、世界觀」,以 及「倫理、友誼等其它思想內容」,而且也包括了「文學語言、文學體裁、表現手法的 創新,新的文學觀念的建立」。也就是說,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理所當然地包含了新 民主主義的文化規范,也即包括了一整套的現代政治、經濟、道德、文化和文學規劃。 毛澤東高度評價的「五四」,它的核心內容就是科學和民主,就是提倡新道德,反對舊 道德;提倡白話文,反對文言文。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是所謂現代化方案中的一種。 實際上,80年代的「重寫文學史」從根本上是通過也許是有意識的、策略性的誤讀,引 入「現代化」的評價標准,來突破新民主主義的評價標准,擴大和拓展現代文學的范疇 ,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當「20世紀中國文學」「打通」了近代、現代、當代文學史 之後,近代、現代、當代文學史內部的分期結構並沒有改變。而近代、現代、當代文學 史由「20世紀中國文學」所取代,則是「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文學實踐被「 現代化」的文學實踐所取代的結果。正是因為「現代化」的概念,才產生了「中國新文 學的整體觀」,使曾經分裂的現代(新民主主義)文學史和當代(社會主義)文學史在「現 代化」這一新的意識形態之下得到了重新整合。
❺ 1976為什麼是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的分期
有分歧的。教學中一般還是把1949年作為分期,你可以參考一下下邊這篇文。
從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到1919年「五四」運動結束,是中國歷史上的近代。近代社會是古代的終結和現代的前夜。而近代文學不僅標志著古代文學的終結,還下啟現代文學的新生,因而在文學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現代文學都是從五四新文學說起的,但實際上在此之前的晚清的文界革命、小說界革命、詩界革命以及晚清的譴責小說都是與五四新文學一脈相承的,但由於人們一般的認識都把二者隔開來,使得現代文學不關注他,古代文學更不關注它。
另外,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的界限也是按照政治上的分期進行的,但實際上革命文學和解放前的左翼文學也是一脈相承的,這樣就不好進行研究
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中,有一個問題越來越醒目,即對於「中國現代文學」這一概念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理解。筆者在北京大學中文系講授「中國現代文學史」課程時,曾組織學生進行討論,幾乎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觀點。在中國的通常語境里,1840年以來的歷史被劃分成三大階段。1840-1919年是「近代」,1919-1949年是「現代」,1949年迄今是「當代」。以此為參照,那麼「中國現代文學」就是基本上對應著中國現代史的文學。目前學術界大多採用1917年到1949年的教學/研究框架。通常簡稱為「現代文學三十年」。但是,這樣使用「 現代文學」概念越來越多地遇到各種復雜的問題。在國外的非漢語學術界,很難從語義上區別「近代」、「現代」和「當代」。比如日本就把「現代化」稱為「近代化」。在國內,一般情況下,「現代」和「當代」是同義詞,只有專門學習過現代文學史和當代文學史的人才能區別這兩個概念。所以對現代文學的范疇問題發生越來越多的質疑。特別是21世紀的到來,使這個問題更加凸顯。當我們說「現代」的時候,不是指包括說話時的「現在」,而是指半個世紀以前。這已經給我們帶來了許多不便。因此我們有必要對這個范疇加以清理。
可是,當我們試圖清理「現代文學」這一概念的時候,就會發現問題的復雜性。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現代」這一概念具有多義性。它不僅僅是一個時間概念,同時也是一個價值概念。比如現在同是2004年,我們卻可以說歐洲比非洲「現代」,還可以說某件東西很「現代」。因此,對現代文學的理解不僅僅是時段上的差異,而且包括空間上的差異。
讓我們分別列舉並進行簡評。
從時間上說,首先存在一個「現代文學」的上限與下限的問題。
關於「現代文學」的上限,有很多不同的觀點。第一種是1919年,劃分點是「五四」運動。理由是文學與政治應該一致,「五四」運動使整個中國文化得到更新,中國文學的性質當然也發生了質變。這種觀點目前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界很少,但是學者以外的很多人都這樣認為,特別是中學語文課本就是這樣教的。筆者給一年級大學生上現代文學課時,第一天問他們現代文學什麼時候開始,他們全部說是1919年。這個觀點思路明確,缺點是過於簡單,因為實際上還是要去追溯1917年的文學革命和1915年的《新青年》。
第二種是1917年,劃分點是文學革命,理由是文學的獨立性,強調從文學自身的發展線索來判定時段。目前大學教學體制基本採用這個上限。但是這樣就等於說現代文學只是新文學,它忽略了通俗文學的發展脈絡。
第三種是1911年或1912年,劃分點是辛亥革命與中華民國建立。理由是現代文學應該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文學,推翻了皇帝,才真正有個人的精神空間。這也是把文學與政治相聯系。從通俗文學的發展來看,這個上限倒是一個分界點。但是從文學運動來看,這個年份的意義不是特別突出。
第四種是1898年,劃分點是戊戌變法,理由是思想變革是文學變革的內在動因。北京大學一些學者的「20世紀中國文學」概念,實際上就是以1898年為起點。謝冕先生主持的「百年文學總系」,挑選十幾個年份進行分寫作,第一本書就是1898年,謝冕先生親自寫的。1898年北京大學的前身京師大學堂成立,從現代教育史上可以說是一個開端。
第五種是1840年,劃分點是鴉片戰爭。理由是在古代與現代之間不存在獨立意義的「近代」。這實際是把近代文學合並到現代文學。近代文學是歷來教學的薄弱環節,也是近年來的研究熱點。
第六種是周作人等人的意見,認為現代文學是從明朝開始的,理由是個性解放、人的覺醒。這一觀點無法在教學上實現,只能當作一種學術參考意見。
關於「現代文學」的下限,分歧倒不是很多。
第一種觀點是1949年。這既是正統的,也是大多數人的觀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使中國文學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階段。但近年也出現了一些不同的看法,理由是從文學自身來看,1949年沒有什麼重大事件。
第二種觀點是1976年「文革」結束,從新時期以來是「當代文學」。這種觀點認為50-70年代的文學基本是解放區文學的延續,應該屬於「現代文學」,文革以後才進入了所謂「翻天覆地」的歷史新階段。
第三種觀點是1942年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認為此前的文學是以五四精神為主導的,此後進入了以共產黨思想為核心的當代文學。
最後一種就是主張不分現代與當代,打破下限,籠統稱之為20世紀中國文學。這個主張影響很大,實際上許多學者都進行了跨越「現代」和「當代」的研究。但是這個主張也受到了一些學者的質疑,認為它忽略了許多應該得到重視的差別。20世紀中國文學實際上的階段性還是不能迴避的。
從空間上講,「現代文學」的所指經歷了范圍上的多次變化。從50年代王瑤先生等開創這門學科始,「現代文學」長期指以無產階級為核心的、團結其他階級參加的新文學。所以各種版本的現代文學史著作中,革命文學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文學處於邊緣,或者是同路人,或者是受批判的對象。
新時期以後,觀念發生很大的變化,邊緣和中心開始對換。經過20年的演變,革命文學已經佔比重很小,所謂「人性論」的和「具有永恆藝術價值」的文學得到重視。但基本框架還是新文學的框架,而且產生不少新的問題。比如忽略了現代文學史上重要的思想斗爭,忽略了當年大眾的閱讀選擇,變成一種個別專家趣味等等。
關於現代文學應該不應該包括通俗文學,很早就有過不同意見。嚴家炎先生與唐弢先生就曾經爭論過。嚴家炎先生認為應該包括舊文學,包括舊體詩詞。唐弢先生則強調「現代」的價值意義,反對包括舊文學。但隨著學術界對「現代」這一概念理解的拓展,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應該包括通俗文學。也就是說,在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各種文學都發揮了不同的作用,它們是一個整體,而不是簡單的先進戰勝落後的關系。1998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再版了錢理群、吳福輝、溫儒敏的《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這本書在每個10年都專門設立了通俗文學一章。這表明了一個極大的變化。曠新年先生批評這個框架有不妥之處,但這已經是一個趨勢。2000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新版現代文學史,也專章講授了通俗文學。
所以,目前關於「現代文學」這個概念,出現了許多課題。一是在中國20世紀產生了各種文學,如何對待。以某一種價值觀念進行取捨後,對不符合自己的標準的文學乾脆不講,恐怕是不妥的。比如有的當代文學教師不講文革文學,有的連十七年也不講。「空白處理」恐怕不是歷史研究的最佳方式。但是,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不同文學的價值區分。張恨水與魯迅就是不好隨便比較的。要把這些問題研究清楚,我們就要回到文學史中去,仔細考察當時的文學生產、流通和接受的狀況,包括考察出版、報刊、文學教育和各種亞文學的狀況。這樣我們或許會盡快找到妥善處理「現代文學」這個概念的方法。
❻ 中國現代文學的分期劃分
中國現代文學發端於五四運動時期,但以鴉片戰爭後的近代文學為其先導。現代文學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現實土壤上的新的產物,同時又是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文學的一個發展。廣義上的中國現代文學史是指1917年到1997年。
中國現代文學是在中國社會內部發生歷史性變化的條件下﹐廣泛接受外國文學影響而形成的新的文學。它不僅用現代語言表現現代科學民主思想,而且在藝術形式與表現手法上都對傳統文學進行了革新。
(6)現代小說發現的分期擴展閱讀:
中國現代文學放在中國近、現代史和世界現代史中去把握其發生、發展,要把文學放在中國近代思想史中去把握,同時,要把文學作為藝術來進行研究。
樹立歷史在場觀念:用美學的眼光、審美的觀念,在具體的歷史背景中去分析和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作家創作和作品生成以及文學的接受過程和對創作的影響。
中國現代文學課程研究的對象:中國現代文學既是作家作品的歷史,也是文學和文化思想的歷史,也是中國社會接受和運用現代文學的歷史。同時,現代文學為中國的近現代社會創造了民族共同的想像空間,對中國近現代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凝聚,民族國家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❼ 中國現代文學史分期
目錄
思想來源恩格斯說法
參閱《反杜林論·引論》
萌動期產生背景
歷史淵源
弱點和局限
五四期背景介紹
主要作用
思想變革
階級變革
人民革命事業
曲折前進
地位凸顯
文藝思想斗爭
變化和發展
歷史影響
相關書籍《中國現代文學史》
《中國現代文學史》第二版
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
思想來源 恩格斯說法
參閱《反杜林論·引論》
萌動期 產生背景
歷史淵源
弱點和局限
五四期 背景介紹
主要作用
思想變革
階級變革
人民革命事業
曲折前進
地位凸顯
文藝思想斗爭
變化和發展
歷史影響
相關書籍 《中國現代文學史》
《中國現代文學史》第二版
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
展開 編輯本段思想來源
恩格斯說法
治斗爭,而且在思想內容(一定程度上的反帝反封建傾向)以至文學形式(改革詩文、提倡白話、看重小說、輸入話劇)方面,都為「五四」以後的新文學的萌生作了必要的准備。可以說,近代進步文學乃是從封建時代文學到現代新文學之間的一個過渡。
弱點和局限
唯
❽ 簡述中國現代文學的分期
百年來的中國古文論研究,論著的數量極大。要全面的深入了解,難度是很大的。近十餘年來,已有不少古文論研究回顧的論著,1 該說的似乎已經都說了;還沒有說到的,正是很不容易說的部份。以一人之精力,要瀏覽一遍數百部研究專著和數千篇研究論文,就每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梳理出具體的研究進展,在短期內幾乎是不可能的。我能夠說的,只是一點印象而已。
....
太長了。
http://www.hzxsp.com/wenzhang/9999E77C.htm
參考資料:http://www.hzxsp.com/
❾ 中國文學史如何分期
古代文學:1840年以前。
近代文學:1840——1919
現代文學:1919——1949
當代文學:1949年以後
另有三古、七段的具體劃分如下:
上古期:先秦兩漢(公元3世紀以前)
第一段:先秦
第二段:秦漢
中古期:魏晉至明中葉(公元3世紀至16世紀)
第三段:魏晉至唐中葉(天寶末)
第四段:唐中葉至南宋末
第五段:元初至明中葉(正德末)
近古期:明中葉至「五四」運動(公元16世紀至20世紀初期)
第六段:明嘉靖初至鴉片戰爭(1840)
第七段:鴉片戰爭至「五四」運動(1919)
先秦文學可分為夏商、西周春秋、戰國三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