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作家祖佔起訴玖月晞侵犯著作權,到底是怎麼回事
3月28日,作家祖占發文稱自己起訴玖月晞侵犯著作權的案件已經正式立案,事情的原因是玖月晞的《小南風》和祖占的《越過時間擁抱你》存在一定的雷同。
玖月晞的名聲不小,她是《少年的你》和《我的人間煙火》的原作者,不過抄襲這種事和名聲大小沒太大關系。郭敬明於正的名氣都很大,抄襲最嚴重的就是他們。對於創作者來說,缺的不是文筆,而是創意。一旦沒有靈感了,發現網路上一些名氣不大的作者的作品,取來用的想法就會冒出來。
❷ 小說靈感有著作權保護嗎
有的。
第一,積極利用刑事手段,引入公權力的介入。
我國為了保護知識產權,不但規定了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的民事責任,並且規定了在一定情況下侵犯知識產權會構成犯罪。現在許多網站為了侵權方便,把網站的的域名和伺服器放在了國外,如果直接追究這些網站的民事責任,比如停止侵權或者賠償損失等責任,啟動民事訴訟程序的時候往往找不到侵權人。但是這些侵權人的的確確在中國境內,並在中國境內控制網站、獲取收入。根據刑訴法等法律的規定,這種犯罪的犯罪地在中國,中國的司法機關有管轄權。而司法機關有比普通人更專業、更強的偵破手段,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實,並控制侵權人(犯罪嫌疑人)。通過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後,再追究其民事責任,可以作為權利人首先考慮的方式。
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網站抄襲他人的網路小說,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第一種行為。那麼什麼情況下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也就是說入罪門檻在哪裡呢?
簡單的說,如果存在下面情況,該網站可能涉及犯罪:
1、侵權網站以營利為目的;
2、侵權文章在五百份以上;
3、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
如果權利人發現某一網站不但未經許可使用了自己的文章,還大量的使用了別人的文章,數量在五百份以上,並且有廣告等盈利模式的時候,可以選擇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進行查處,追究這些網站負責人(主辦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把著作權中的網路傳播權授權或者轉
讓給文學小說網站,由文學網站進行維權。
相比個人,文學網站作為公司會更有實力。
侵權行為會直接影響網站的收入,文學網站也有足夠的動力去維權。現在大型文學網站一般都有專門主管知識產權的員工,相比作者更具備專業知識。
比如,國內的主要網路文學內容提供商——盛大文學也曾多次向公安機關報案配合查處,使得小說520網和小說5200網等多家盜版文學網站被查處。盛大文學也曾經多次因為著作權糾紛起訴其他網站,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維護網路傳播權。
但是,文學網站的維權也有局限性,原因還在於侵權行為太多,文學網站也只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選擇有限的幾家侵權人進行維權。文學網站的利益與具體作者的利益一定情況下可能會不同,作者不能把全部希望寄託於文學網站。
第三、採用集體委託的方式。
集體委託,即若干個權利人共同委託一家律師事務所或者一個律師來進行維權。
權利人進行維權主要的障礙是專業知識和技能不足、時間有限,本來可以委託律師來維權。但是現在中國網路作家收入並不高,而知識產權律師的律師費一般都不菲,如果單個作家委託律師往往負擔較重。幾個或者十幾個、幾十個網路作家可以聯合起來委託一家律師事務所或者一個律師來進行維權,這種情況下網路作家可以降低成本,律師也可以解決工作費用等問題。
本人曾經在兩年前推出過《百名作家法律幫助計劃》,起到了很好的雙贏的效果。前段時間也有因認為網路文庫侵犯著作權,數位作家集體向網路維權的案例。
第四、及時進行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化。
據媒體載:《武帝》是網路小說作家——高樓大廈最新的一部作品,還在連載中。面對這樣一部還在創作中的作品,高樓大廈發現,同名游戲已經領先於小說完成。以武帝為關鍵詞在網路上搜索,排名第一的搜素結果就是這個標明為武帝的網頁游戲,游戲還特別聲稱是武帝原著經典的改編。曹毅無奈地說,《武帝》的版權已經賣給創世中文網了,現在還沒有改編游戲。
很實事求是的說,如果僅僅是寫了一本《武帝》的網路小說,作為《武帝》的作者或者著作權人沒有權利阻止他人開發、運行同名的電子游戲或者網路游戲。一般情況下,小說的名字(書名)因為達不到獨創性的程度,一般不享有單獨的著作權。網路小說和網路游戲在用戶群體方面又有非常大程度的互相包容,網路小說所取得的名氣容易被網路游戲所借用。某些情況疊加在一起可能會構成不正當競爭,但是如果作者或者權利人想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利,最好盡快進行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化。
❸ 金庸狀告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對網文界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10月11日,金庸老先生一紙訴狀,將江南告上法庭,要求江南賠償500萬,並停止繼續發行《此間的少年》,此事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剛開始寫《此間》那會,江南可能是個小透明,無法聯繫到金庸老先生,問一下您老願不願意授權給我。可是現在江南自己已經功成名就了,他自己也清楚,《此間》的人物設定就是借用了金庸的,也知道同人文一旦商業化之後會有爭議,所以也去咨詢過律師(律師是否專業姑且不論),但是這么長時間卻始終沒有聯系過金庸老先生,問人家老先生一句願意不願意,也沒有和金庸主動提出付費,依然我行我素出版,現在還要影視化,一聲不吭的謀利著。盡管事情出來之後,江南有回應,回應的內容也十分得體,知錯就改,但是並不能為之前《此間》的商業化行為開脫。
就如05年的時候金庸老先生說的那般,「你是小孩子,我不來理你,要真理你的話,你已經犯法了」。
如今江南再也不是那個22左右的少年,金庸老先生應該也是忍無可忍了,05年老先生就已經表明了自己態度,結果江南怎麼做的呢?不僅出版了,還准備拍電影版,金庸老爺子自然就不樂意了,這已經大大的突破了金庸老先生的忍耐底線了。
就這件事情來看,我是絕對支持金庸老先生的,畢竟,《此間》現在已經商業化了,不是以前小圈子裡邊自娛自樂的作品,有些問題是該說清楚,有個了斷。
這件事對網文界特別是同人文造成沖擊是肯定的,判決結果出來,無論是輸是贏,都將會是沖擊網文界的大事,以及沖擊國內的出版業著作權領域的歷史大事件。畢竟此前大家對於同人文歸屬權、屬不屬於侵權問題的概念也一直很模糊。目前,網文界還有大量的同人作品,一旦判定江南的侵權行為的話,勢必也會影響到這些同人作品的出版,甚至會引發更多的原作者起訴同人文作者侵權事件。
❹ 關於小說網站版權的問題
事實上,網上的網站基本上都是有版權問題的。特別是以論壇形式出現的小說網站。到目前為止,小說網站只有起點,17k,晉江等寥寥數家沒有大的版權問題。
很多小網站是這樣做的:
他們對大網站(比如起點)擁有版權的收費小說章節進行截屏處理得到圖片,然後轉到自己的網站,供讀者免費或者收費閱讀。這就是俗稱的「盜貼」。這是最最明顯的侵權行為。
07年起點狀告雲霄閣案就是一個這樣的典型案例。雲霄閣敗訴並賠償。
但是事實上,由於這種小網站投資小收益大,特別是入門簡單,一兩個人一台伺服器就可以搞定且存在大量用戶。所以在網路上這種盜貼網站層出不窮。而國家根本沒有實際有效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至於被盜貼者,也沒有多餘的時間和精力來和一般的小站糾纏。
所以在事實上,在網路小說界,形成了以起點為首的正版網站及大量依靠盜貼為生的盜貼網站對峙的局面。雙方都在不停的斗爭和妥協。有些盜貼會被招安,有時候甚至雙方都會派人互相黑客攻擊。背後的文章,實在是太多。
所以,關於你的問題。
1.肯定是有版權糾紛的。
2.作者不是不想告,而是實在是告不完,沒法告,最後只好一定程度的妥協
3.雙方的斗爭一直在持續。訴訟,行政力量,黑客戰,輿論戰。無所不用其極。
ps:1.很嚴肅地說,如果你也想加入dt的行列,那麼以後可就是俺的敵人咯。
2.如果你對這個真的有興趣的話,可以給我信息,我私下加你,大家有空聊聊。畢竟,看你也是網路小說愛好者,保護作者收益我們才能看到好的小說啊。
3.偶要分分,謝謝~(華麗的飄走ing)
❺ 法律如何罰出抄襲者的恥感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信公眾號「京法網事」披露,因余征(於正)拒絕履行法院判決中「向陳喆(瓊瑤)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義務,陳喆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4月26日對此案進行強制執行,在《法制日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衫謹州,所需費用由余征承擔。
2018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被強制執行」的這份判決書,大概既彰顯了法律規則的剛度,亦喟嘆著創作生態之詭譎。
於正《宮鎖連城》部分情節涉嫌抄襲《梅花烙》,在2014年的劇作圈裡早是輿情喧囂的大事。彼時,瓊瑤在微博發表給當時的廣電總局的公開信中,呼籲停播並拒絕收看;再然後,2015年4月28日,瓊瑤正式起訴於正侵權。官司板上釘釘,公道早在人心。不過,似乎誰也奈何不了「拒絕執行」啊。「京法網事」詳細介紹了法院的執行過程,其間的跌宕多姿,堪比尋找MH370航班般千難萬難。敗訴數年而拒不道歉,看起來這是「個人問題」,但如果放到當下文藝創作的語境中來,怕還並非孤本一例。
同樣值得說道的,還有兩個經典的案例:一是去年2月,11位網路小說原創作家狀告《錦綉未央》原著作者周靜(筆名秦簡)和當當網一案,在朝陽法院進行了證據交換。這場維權整整持續了四五年,前後牽扯百來位小說作者、編劇和網友。只是時至今日,仍因「工作量大」而未有定論。二是很多年之前,青年作家莊羽以郭敬明《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抄襲自己的作品或蔽《圈裡圈外》為由,起訴作者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及銷售商北京圖書大廈。判決生效了,抄襲者卻似乎更是盆滿缽滿了。
核心技術時代,原創的智慧和獨家的思維,都該有體面的尊嚴和榮光。《法制日報》刊登判決內容還不夠,司法當罰出作姦犯科者對公平正義的敬畏。換句話說,抄襲者連句晌孝歉意都沒有,勝訴的意義恐怕也就止步於底線的法理了。
請問如懿傳,甄嬛傳的呢?
消息來自網易。
❻ 網路文學頻現抄襲現象 網路文學抄襲案例
盜版和抄襲是困擾網路文學發展的兩大頑疾。相比較而言,抄襲的治理難度更大。在缺乏創作規范、創作壓力巨大而商業前景日益被各界看好的網路文學界,抄襲事件的頻繁出現越來越引起各方的重視。下文是我給大家整理的《網路文學頻現抄襲現象 網路文學抄襲案例》,僅供參考!
第一、原作者保留證據證明你是原著的作者,這是維權的關鍵所在。
第二、向網路平台等相關平台發律師函要求馬上立刻下架侵權作品,並停止傳播。
第三、通過訴訟要求對方或未下架的相關平台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第四、原作者要公開道歉。
現階段,侵權成本比較低,並且原作者維權相對比較難,這也是網路文學作品抄襲屢見不鮮的原因之一。在知識產權時代,法律是公正、公平。所有的知識產權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信息時代也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是免費的。
現如今,面對網路文學作品抄襲案件,幾乎所有的網友都反對,這正是知識產權意識的覺醒與提高。讓我們共同抵制和打擊抄襲行為,並且相關部門監管到位,讓抄襲人得到法律的制裁,保護原著作者的合法權利,這樣,網路文學作品抄襲的現象一定會得到遏制。
小說抄襲不是新鮮事,近年來,網路小說被指涉嫌抄襲的情況屢屢成為社會熱點話題。從電視劇《花千骨》原著被指涉嫌抄襲4部網路小說,到著名作家金墉因為作家江南早期網路小說大量使用「喬峰、令狐沖」等人物而將其告上法庭,再到2014年瓊瑤將於正告上法庭,其編劇的《宮鎖連城》被訴雹配抄襲瓊瑤作品《梅花烙》。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還要數年度熱播劇《錦綉未央》,該劇被認為與200多部小說的內容高度重合。百名熱心網友花了3年時間對比,認定《錦綉未央》一共抄了209本書,全書270萬字294章,僅9章未抄。框架抄《長歌天下源仿指》;女主人設抄《身歷六帝寵不衰》等;謀權宮斗模式抄《帝王業》《軍師聯盟》等。不少細節描寫,也直接從別處「拿來」很多內容幾乎一字不改。
一是因大肢為自身原創能力不足,看到別人的故事情節、創意很好或者文字描寫很美,就會拿過來「借用」,例如借鑒《紅樓夢》(舊版 新版)、《金瓶梅》等,導致網文中不少作品似曾相識。
二是因為當紅網路小說種類套路固定,種田文、重生文等等,極易模仿抄襲,大量雷同的類型小說都是這樣「創作」出來的,當這種文學已經形成一種體系,可用的環節、元素,情節套路都已經基本固定。網文我們也會傾向於選擇上架熱銷網文的「同款」,粉絲基礎會保證他們的盈利。
❼ 讀者反訴玖月晞侵犯名譽權,稱已提交相關證據,事件的最新進展如何
玖月晞是晉江文學城的一位作者,她寫的推理言情系列很有名,因此擁有很多的小說讀者。微博上,她也擁有很晌橡多粉絲。之前,各位網友表示自己是玖月晞小說的忠實讀者,但宴櫻旁是在讀了更多原創作者的書之後,發現玖月晞的小說涉嫌抄襲,之後他就開始收集玖月晞小說抄襲的證據,以及路人讀者的質疑,做成了調色盤在微博上展示出來,並且質疑玖月晞小說融梗。
一、玖月晞起訴
在今年7月份的時候,這位網友被玖月晞起訴,起訴理由是侵犯名譽權,索賠頌兄25萬。現在這位網友反訴玖月晞,以侮辱的方式侵犯自己的名譽權,要求玖月晞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目前的情況就是官司正在進行中,雙方都已提交相關證據,律師們正在切磋,所以結果還未出來。大家可以關注一下這件事的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