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文學是文學嗎
現在網路文學也是文學的一種形式。但是如今的網路文學都是那種快餐文學,根本是登不上大言之堂。
Ⅱ 網路小說屬於現代文學作品的范疇嗎
應該不算,網路文學是一種依靠網路發展的文學樣式,它有與傳統文學和現代文學相似的地方,但不應該說網路文學屬於現代文學。
Ⅲ 網路文學是不是文學
只能說這是和平年代大家都安逸了所以才會出現清閑的網路文學.
正面的推動肯定是有的,首先是文學多了這一流派,數量增多了,草根也能寫小說了,不像以前出個書多麼多麼困難.
反面嘛,低俗的東西太多,多就參差不齊,佳作比較少.
Ⅳ 網路文學究竟算不算一種文學
算啊,而且是一種方便,快捷,環保的文學,只是和傳統文學不一樣而已,所謂蘿卜白菜,各有所愛!!
Ⅳ 網路文學到底算不算一種文學
就我個人來看 這個是時代發展的一個必然階段下的產物
文學 當初所謂文學的由來 也是經過了很多特定的歷史條件為背景的情況下 才產生
網路文化會隨著計算機與網路的應用 逐漸的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每一面 網路文學也會逐漸成為 文學中的一種 這個我們是不能否定的
也許現在我們不能說網路文學是文學的一種
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必然是一種趨勢 不能避免的成為一個趨勢
Ⅵ 什麼是網路文學
首先,還是先說一下我對網路文學的認識。我個人認為網路文學是一種在被稱為「第四媒體」的網路上發布、傳播並獲得回應的文學存在形式,至於這種形式的合理性、自足性,乃至於人們所議論的獨立性、革命性,都有待於時間的證明。這是我自己的看法,與它自己是什麼無干。在激烈然而混沌的爭論中,網路文學作為一種面目模糊的文學樣式產生了,但它的定義——它的出生證尚在辦理之中。
我對這個東西有幾種戲說。
一、平民文學
——突然來了一個機會,空空的沒有目的……機會到底是什麼,一時還不太清楚,而行動已經雷厲風行而且嚴肅。
——《投機分子》
一種在網路上的表達機會進而也是一種在其他媒體上發言的機會突然降臨,與在心頭彌漫已久的傾訴慾望一拍即合,就產生了這個概念不清的網路文學。盡管如此,網路文學的迅速蔓延卻是不爭的事實,這個網路與文學的私生子長得很快,但大家卻不知道它要長成什麼樣子。基於目前泥沙俱下、來勢洶洶的蔓延態勢,實際上否定了在當下立即給出網路文學合適定義的可能性。我仍然傾向於網路文學是一種文學試點或試驗的看法。它的首要特徵就是,網路給了文學一個相對自由寬容的生存空間,平民話語終於有機會同高貴、陳腐、故作姿態、臃腫、媚雅、世襲、小圈子等等話語並行,在網路媒體上至少有希望打個平手,我從點擊數和跟帖數上看到了這個趨勢,並且體會到了:網路就是群眾路線,網路文學至少在機會均等上創造了文學面前人人平等的局面。「我們有了機會就要表演我們的慾望」。
但在另一個方面,多態生存的現狀中,網路文學又給寫作和閱讀提出了一個難題,它增加了選擇、判別和價值評估的難度,盡管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但每個人都有自己認可的精品和垃圾,而且從大的趨勢上來說,垃圾幾乎對每個人來說都多於精品,平民化的寫作和閱讀面對著空前高漲的網路創作、發布量,必然會產生因重復、淹沒、遭遇偽劣產品、判斷迷失等等而導致的精力、時間、注意力的浪費,這個沖突雖然在傳統文學中也有所體現,但網路中這個問題更加突出。那麼,誰又有資格來遴選、導向、解惑?
二、塗鴉文學
——打不開天,也穿不過地,自由不過不是監獄。——《這兒的空間》
既然有了近乎無邊的發言自由,有表達慾望的人怎麼會沉默?只不過自由是一回事,水平是一回事。當然,很多人認為網路文學的一個重要意義就在於改變了文學的游戲規則,把價值從深度和沉重中解救出來,創造了新的游戲規則,把目光投向了個體、內省、個體和外界的聯系等等。不過,基於自由的緣故,我還是照自己的思路戲說下去。我還是把文學和日記、時尚版文字等作了小小的區分。文學在「深度模式」約束下代表了通向思想、人性、人的價值、終極意義之類崇高、深奧的范疇的路徑,即使在解構之後,也仍然對結構技巧、對極致體驗的描摹、文字氛圍的把握乃至文體創新的可能性的探求等等推敲再三,細細把玩。但網路時代向世人證明,言論、出版自由又向前進了一大步,文學當然也更自由了。於是乎繼八十年代之後,又一個文學春天來臨,不同的是當初是詩歌和詩社運動,現在是網路白話文和文學網站運動(所以咆哮兄來信說「運動了」的時候,我興奮了一下,八十年代的詩歌我們只看見了背影,而二十一世紀的網路文學可以讓我們迎面地從頭再來)。從言說權力的獲得來講,網路文學更類似於一種塗鴉文化和街頭文化。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它顯然有著高於御用和聽命文學的價值。塗鴉就是自由、情緒化、即興式的表達,沒有什麼約束,這同網路文學的表現形式很契合,BBS上的自由自在對寫手來說是空前的。隨意性、情緒化既產生快感,也表達了自由真實的想法,為文學回到誠實和天真上來創造了條件。隨心所欲是網路文學的又一個重要特徵。
但它自身的自律能力又決定著它的生命力和價值。在獲得了某種權力之後,只有很少的人會完全因為自律而不濫用它。比如我現在,也許就在濫用網路賦予我的一點發言權。我個人認為網路文學不應該是小女人散文(請主動去掉其中的男權主義意味,我是指其中的雞毛蒜皮味和惺惺作態)或者電台的午夜電話訴衷腸節目的網路翻版。網路除了給文學以表達的權力之外,並沒有附加上墮落的權力。你可以在網路上發言,因發言和宣洩而快樂,甚至為快樂而墮落,但最好不要濫用網路文學的名義;傾訴和表達可以產生快樂和輕松,在網上傾訴和表達更容易實現,可它不會必然地導致網路文學的產生,否則網路文學的范圍就太寬泛以至於沒有什麼意義了。表達的權力至少要加上思考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宣洩的行為)才能有「文學」的可能。語言自由的失控至少面臨著墮落,這二者即使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也可能有或然的聯系。愈快樂愈墮落,愈墮落愈快樂,這是談及網路文學時應該注意的話題。塗鴉在文學上的意義不要因為極端化而喪失。當然這種說法也許只是自己太把文學當回事,也太擔心網路文學的遭遇。
三、個人文學
——生命像鮮花一樣綻開,我們不能讓自己枯萎——孤獨的人是可恥的
網路文學的平民性質所昭示的是自由,而個人性質則使其指向私人化和個性化,但現在究竟是不是百花齊放,或者說究竟是一百朵同種的花、還是一百種不同的花同時開放,對於網路文學的定義是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的。也就是說,個人化是僅僅指親歷性、體驗式,還是再加上個人或個性化的文體試驗、創作思路探索等等,是敘述類似經歷、感悟、感情而僅僅是作者不同而已,還是涌現出開創性的創作多元化的局面。
當然這二者在現在的網路文學中是並存的,我們討論的目的就是在這個現狀下釐清某個方向,試著分析它們的比例。
在大行其道的當紅網路文學中,首先在一篇小說中看到甲有一個女友A,然後是一個曲折、動人的故事,悲劇結尾;然後在另一篇小說中看到乙有一個女友B,然後是又一個已經顯得不太曲折、動人的故事,又是悲劇結尾;然後在另一篇······不同的是第一個在聊天室聊了兩年,第二個聊了兩個月,第三個用ICQ,只用了兩次,都進入網戀,開始了小說中的愛情。這種更換主角名字的個人化,顯然被作為成功和省力的模式繼承下來,一時間還有很多喝彩。如果把這類魚目混珠的「重復建設」去掉,網路文學可能會在數量上大大縮水,但更耐看。在「表達就是一切」的喧囂中,個性化的體驗、思考有從數量上被淹死的危險,不過看看傳統文學和傳統媒體上的情況,我仍覺得欣慰。種種獨立、試驗式的寫作還在復制、抄襲、模式化的海量生產中頑強地生長。孤獨的人現在是可恥的,以後可能光榮。這里所說的個人化寫作,是每個真正有意義的寫作實際上都面臨的思考。網路文學到底是文學卡拉OK、模仿秀、還是嚴肅的創作?(嚴肅這個詞現在是不是特別招人忌恨?)
四、速度文學
網路時代終於到來了,我們的生活節奏迫使我們把速度感提上了議事日程。現在我很懷疑才買的一套《追憶似水年華》自己會不會真的去看它。現在網路文學出現了,盡管現在我還無法確認它是個什麼東西,只知道它是信息時代催生的產物,它天生遺傳了一種特性,即速度感,這種速度感表現在寫作上,也表現在閱讀上,還表現在反饋上,一篇萬把字的東西貼出來,最快的居然在5分鍾內就有可能見到簡捷的評論:「好!」或「屁!」——這很容易讓人想到快餐,肯德基、麥當勞、方便麵,這個特徵好像立刻就可以致網路文學於死命:垃圾文化,沒有內涵,缺乏思想。對,很多網路文字就是這樣,但一棍子掃過去,全部倒下,白茫茫一片的干凈,究竟又有什麼意義?
速度和爆炸的信息是這個數碼時代的特徵,網路文學應該在這個意義上滿足時代的要求,——即使是傳統文學,也同樣存在這個要求。只是網路文學比較而言更天然地有滿足信息和消費時代胃口的能力。速度對於網路文學的要求不僅是量的要求,也有層面上的豐富性要求。蘿卜快了不洗泥,恐怕是現在網路文學面臨的尷尬之一。畢竟天才是少數,大家的文學素養、思維敏捷度參差不齊,又要質又要量,該怎麼辦?這一點,我也沒有什麼「全面解決方案」,我自己也只不過是個在網路巨大的自由羽翼庇護下胡謅的一般人。我只是在欣賞更新速度很快、文章很短的網文時,又對自己陷入浮躁情緒感到無可奈何。
好了,就到這兒吧。戲說比較好,我可不算搞定義的人,那是理論大家、文學領袖的事,我就是把自己的嘴伸出一個窗口(Windows2000?),連臉都不給你看,就這么說說,扔磚頭是別人的事,我也沒有真挨上,也許這就是網路文字的好處,不管它是什麼吧,我喜歡。
Ⅶ 網路文學是不是文學
2009年10月25日下午,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報道了全媒體網路文學出版的相關信息後,充分肯定了一起寫網的版權新模式,一起寫主編張斗偉同志在鏡頭前形象生動的詮釋了版權自助協議。中央電視台充分肯定了」一起寫「網與國家數字版權研究基地合作的項目,並稱網路自助協議成了全媒體網路文學出版的新方向。
版權自助協議簡SCA協議是由北大國家數字版權研究基地、北大法學院互聯網版權研究中心創立制定的基於互聯網的版權解決方案。「一起寫網」致力於把網路文學出版-版權交易的權利從網站和中介人的手裡還給作者,讓作者的權利作者做主。讓網路文學出版-版權交易更加公平,透明化。並與國家數字版權貿易基地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一起寫」網針對「SCA」協議為該項目專門設計了「版權自助管理內核」,並與北大國家數字版權研究基地保持版本同步,做為「SCA」協議的積極合作者和首家推廣應用者,「一起寫」網肩負著著艱巨而又偉大的歷史使命。
為了能夠使「SCA」協議早日獲得文字工作者和各界人士的的認可,「一起寫」網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進行與協議的網路應用內核開發,並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Ⅷ 凡是在網上流傳的文學作品就是網路文學嗎
所謂網路文學,就是被大家認為是網路文學的文學作品,本身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如果說網路文學有什麼底線,就是對網路沒有了解的人所寫出的東西,沒有官方人士在網上發表過(或者說網友流傳上來的不算)的東西不是網路文學,僅此而已。 因為,界限本身是用來劃分,而不是用來約束;如果一定要抱著「在網上發表,在網上流傳,與網路有關」的態度,對網路文學本身沒有任何好處。因為從文學的定義來說,網路文學是一些上網的人的自由表達形成的文學體系,上網的人不一定就與網路本身有那些特殊的緣分,也不一定要自己的作品只在網上流傳,也不一定就拒絕傳統表達方式。就僅僅是我們在網上看到的一些文學作品——甚至可以是博客等非傳統表達手法/文體的東西。 網路文學與傳統文學並非也從未是對立的兩極,它們是相輔相成,互有包含的體系。
Ⅸ 什麼是網路文學
網路文學就是先在網上各個網站發表的一些作品,有一些也會印實體書籍,這種的都是網路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