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看到了自己寫的書中的人物出現在現實中是精神病嗎
我曾是一個網文寫手,寫的每個人物都會出現在我的生活中,她們在我耳邊吵吵嚷嚷,一開始我也害怕,但我發現,只能幫你到這里了......(
『貳』 用他人武俠小說里人物名和武功寫的小說侵權嗎
這樣的寫法一般來說就是同人文的寫作吧。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為文」,把某部甚至某些原創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里,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
同人文如果是私下寫寫進行小范圍流通。不進行商業出版的話還是可以的,如果是通過商業形式進行出版的話,就可能涉及侵權了。
印象最深的就是江南的《此間的少年》,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在汴京大學,喬峰、郭靖、令狐沖等大俠們的校園故事。就是江南運用金庸武俠小說裡面那些經典的人物描寫的大學時代的青春故事。在出版以後,2016年10月,金庸老先生已經向江南先生提出了訴訟。武俠小說大家金庸(原名查良鏞)將暢銷玄幻書作家江南(原名楊治)告上法庭,起訴江南及其出版發行方著作權侵權,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停止復制、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封存並銷毀庫存圖書」並公開道歉,共同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
雖然案件仍未有結果,這也說明這樣的寫作手法在進行商業出版的時候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
『叄』 小說中的「我」是不是作者本人
一般情況下,小說中的「我」都不會作者本人,只是作者的一種敘事方式。
第一人稱是一種直接表達的方式,不論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敘述的都像是作者親身的經歷或者是親眼看到、親耳聽到的事情。它的優點是能使讀者產生一種真實、親切的感覺;從作者方面來說,它更便於直接表達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我的老師》記的是真人真事,通過第一人稱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對蔡芸芝先生「慈愛」「公平」之心的敬仰。《故鄉》是小說,文中的迅哥兒(「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過第一人稱手法,通過「我」的所見所聞,深刻反映了舊中國農村的衰敗和蕭條,表達了自己對新生活的渴望。由於採用第一人稱,給人的感覺是真實、親切的,因而也為作者直接表達(或宣洩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
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寫的內容不能超過「我」耳聞目睹的范圍,所以不便於廣闊地反映現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