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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人物的小說400字

發布時間:2021-12-12 00:58:50

① 描寫人物的文章(400字)

他是一個非常神秘的人,如果你不去接近他,那麼你就永遠別想了解他。
它的個子不算高,也不矮,長得很標准,析白的皮膚,南瓜形狀的臉上鑲著一雙不明亮而憂郁的眼睛,似乎在想著什麼。
他的學習比較好,因為他是我們班前任的學習委員,每每的看見他,他總會寫著作業,或者是發呆,任何人都不知道他在想著什麼。
他那麼不被別人注意,他性格內向,不愛說話,也不會交往,之所以這樣他只有我一個朋友,他不愛獻慧自己,更不會自喻勉強,它屬於那種不說會乾的人,每次考試,他總能取得好成績,而別人向他祝賀時,他就會向他人咧嘴勉強得一笑,接著就消失在人群中了。
他酷愛看武俠小說,每天他都會給我說一些脫離現實的故事,並且還要用樹立的武功招試和我「過招」雖然他那些三角貓的功夫只不過是半斤八兩,但是你瞧他那認真的勁,和出拳的動作,還真象一個少年游俠。
他也是個爭強好勝的人,我們每次過招時,總是不分上下,他好勝心強, 打架的時候,他總是用他那堅硬的指甲來攻擊別人,他自稱「龍抓虎抓」而嘗試過他那招的人,保證乖乖的認輸。
每次上體育課的時候,他總是一個人孤獨的在教學樓中轉悠,誰也不知道他在干什麼,甚至有的時候,我――這個他最要好的朋友,也不知道他在干什麼。
他總是別人靠玩笑的對象,就是因為它的皮膚白,而且說話聲音像女生,之所以這樣,別人都叫他「娘娘婆」
可不知道為什麼,他變了,學習每況愈下了,它的學習委員的烏紗帽也被摘了,我們的友誼也開始變質了,以前我們總是開個玩笑,對方都不計仇,可他現在,變得小肚雞腸了,心胸狹窄了,哎……為什麼會這樣?
但願我們的友誼地久天長
詞語積累:小肚雞腸、心胸狹窄、每況愈下、爭強好勝、少年游俠、勉強、析白、勉強、

初中生寫人作文範文

我的外公去世了,那是2001年10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大家的心情沉重,悲傷極了。大人們忙著給外公辦喪事。為了不影響我們的學習,大人們讓我們小孩子只在星期五外公遺體火化時才向學校請假去為外公送行。

外公的家住在府南河邊三元巷的老城區,那是一條很舊的街房。外公在這里度過了他八十一年的歲月。外公的靈堂就設在這間屋了,大人們在這里為外公舉行「家祭」,小舅舅在「家祭」儀式上的《祭文》中講述了外公慈祥、善良和辛勞的一生。

在我的記憶里外公是一位胖老人,行動有點慢,臉上總是掛著笑容。在早春或是秋涼的季節里,人們還未脫下兩件毛衣,可外公他已是穿得很單薄,而且還常冒汗水。無論街房的大人、小孩還是老人都非常尊敬外公,見到他都叫上一聲「李爺爺好」,外公也總是抱以微笑回答:「你們也好啊!」

外公的去世,我們大家都很悲傷。大人們哭了,我也哭了,而且哭得很傷心,因為我再也看不到外公了,他永遠地離開了我們。聽大人們說,外公走得很安詳,他是無疾而終,油盡燈枯。為了兒孫們的幸福成長,外公他一輩子克勤克儉,吃苦耐勞,永遠是一副快樂的精神面貌展示在人們面前,給後人做出了榜樣。我們大家要學習他的這種精神,這是外公給我們留下的精神財富。

外公,安息吧!我們永遠懷念您!
(注意我亂寫的)

② 摘抄400字,描寫人物,長篇小說,要有作者和書名。一篇400字,不是幾段和在一起400字。

《風雨虹》-茅屋秋雨

人,是一種動物。

春天是動物交合的季節。

只不過人從每年春天再到每年十二次,逐漸用害羞和衣衫隱藏了發晴期的動物性。

正如母獸總會尋找最優秀的雄獸,人也一樣,只是在超脫了動物之後,逐漸分化。

一種優秀的標准源於內心愛戀後想像出的完美,或許這是愛情,建立在抽象思維上的最優秀。

一種優秀的標准源於時代的價值觀,蠻荒時代的強壯、封建時代的權利、資本時代的金錢,這是時代價值觀,直觀而不用想像。

也許脫離了人的本質,異化成權利、金錢的人形化身,不過那不重要,畢竟仍是屬於異化時代的優秀,無可厚非。

陳健和紅魚之間還沒有愛情,或許他只是屈從於體內的荷爾蒙,也或許帶著那麼一點欣賞,自強而又聰明、真正明白自由源於雙手的欣賞。

紅魚想的或許更簡單,既然遲早要留下血脈,為什麼不選他呢?況且,這情歌很好聽。

比興情歌的對唱並不可笑,這是一種已經流傳很久和將要流傳很久的風俗,是男女地位還近似時代的余暉。

上巳節的淫奔,造就了《詩經》中的思有邪,即便被刪掉只留思無邪,可畢竟存在過。

及至很久很久之後,若是沒有比興情歌的對唱,哪裡會有翠翠、儺送、天保三個人的邊城故事。

既然唱的和,那就睡吧。

於是,有了那麼一副畫卷:夕陽、微風、麥田、蟲鳴、青草,以及兩個人。

紅魚躺在草地上,看著藍天紅雲,幻出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

她沒有見過大海,也沒有見過帆船。

可是她覺得自己躺在一艘船里,四周是平穩的、看不到邊際的藍色水面,船上掛著風車一樣的東西,豎著桅桿。

自己不想當風車,可風還是吹來了,沿著她的身體遊走,不自然地扭動了一下身體,奇怪地發現自己身上彷彿冷了一樣,起了一層戰栗。

可是自己並不冷,風吹過的地方,就像是有人再用羽毛輕輕撓著,逐漸熱了起來。

風逐漸大了,戰栗卻反而平復了。

太陽還是暖的,不知什麼時候,一隻鳥兒站到了桅桿上,輕輕叼啄著,似乎那上面有美味的紅果,流連忘記了飛翔。

鳥兒只是叼啄著桅桿,可紅魚卻覺得也在叼啄著自己的心,輕柔的,有些酥麻,心跳的越來越快,似乎想要從胸膛中跳出去。

於是她唱出了黃鶯般的歌聲,那是她從沒聽過的聲音,傳到了自己的耳朵里,臉上有些紅,心跳的終於慢了下來。

停止了歌唱,那種心慌的感覺又一次來臨。

她有些怨懟地看著桅桿上還在叼啄的鳥兒,可等到鳥兒真的飛走的時候,她又伸出手了抓住,將它放在桅桿上,不準它離開。

或許還有些心慌,可只要唱出黃鶯樣的歌聲就好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天空中忽然沒有了太陽。她以前和喜歡太陽,可是現在太熱了,烏雲遮蔽著眼前的天空。她想,那就讓風吹起來吧,至少,就不熱了。

於是,忽然間風浪吹起,原本在水面上飄盪的小船在風浪的波濤中搖曳顛簸。

身上有些濕,不知道是汗水還是拍在船艙的海浪。

風浪逐漸變大,可是她還是很熱,顛簸的船讓她有些吃痛,並不舒服。

想要讓風浪停歇,伸出手想要阻止,但是腦海中又一次聽到了自己的歌唱,顛簸中她逐漸習慣,看著翻覆的浪花和狂風,她覺得自己飛了起來,忘記了那艘船,化為了一隻玄色的鳥兒。

她要在風浪中翱翔,唱出比海浪的拍打聲還要高亢的歌。

鳥兒和船不一樣,不再是被動地被風浪拍打,而是迎著風浪飛翔,任憑那狂風吹擊著身體,甚至還要飛向風浪最大的地方,迎合著呼嘯,感受著風吹拂著自己的身體的力量。

一會兒翅膀碰著波浪,一會兒箭一般地直沖向烏雲。暴風雨還沒有來,但風雲卻從玄燕的歡歌中聽出了對暴風雨的渴望與歡樂。

烏雲越來越暗,越來越低,波浪沖向高空,想要將她捲入大海。

她歡唱著,飛翔著,翅膀掠起波浪的飛沫,迎著狂風不願意停歇。

狂風還在吼叫,海浪還在嘶鳴,可雷電仍舊沒有落下。

她飛的更高,更快,彷彿內心也變成了烏雲的黑色,只有歡唱才能破開心中的窒悶。

歡唱之餘,她忽然想到,或許,還有劈開黑暗的雷電會帶來光明。

仰頭看著狂風和烏雲,找到了風最烈雲最烏的地方,周圍的一切都在躲避著那裡的風暴,可她卻迎著狂風,振翅直飛向風暴之眼,迎接著即將到來的雷電,只為那一刻的光明。

風已經很大,浪已經很高,可她卻想要更快更高,原本舒展的羽翼震動著,沖向那烏雲的最深處。

轟……

在羽翼與風暴搏鬥的地方,終於落下了閃電,劈開了心中的窒悶,也劈中了還在振翅的她。

在雷電照耀出光明的瞬間,她唱出了最動人的歌,那歌聲和雷電一同消逝,只有一瞬。

風雨驟歇,陽光重新照耀著天空,似乎還在諦聽著她的歡歌。

睜開眼睛,看著被吹散的烏雲,她有些慵懶,細細感受著微風,想要伸手去擁抱。

許久,風從指間溜走,將她吹向了天空。

雨後,總要有一彎虹。

她知道那道虹就是自己,可是虹卻有些平直。

「虹應該是彎的。」

這樣想著,收縮著身體,彎成了一道弧線,膝蓋是虹的起點,手指是虹的終點。

不再有剛才那樣的烏雲和狂風,只有暖暖的陽光慢慢從虹橋上走過。

走得很輕柔,霧氣慢慢地升騰,抹去了其餘六種顏色,只剩下歡歌後膚色的粉紅,從起點到終點。

紅魚覺得身上很暖,可惜低著頭,看不到陽光對這一彎虹橋的贊賞。

或許,她也想看看那暖暖的太陽;也或許,想把太陽壓在身下。

於是霧氣做的虹化為了水,倒映出陽光與波瀾,還有那抹虹。

一條紅色的魚在水中游盪著,想到了很久前部族的傳說,紅魚會在風雨之後躍過天邊的虹。

她已經不記得自己到底是船、鳥兒還是一彎虹,只知道自己重新成為了一條游曳在水中的紅魚。

太陽沒有了,只剩下水面上虹的倒影,於是她搖動著尾鰭,高高躍起,躍到了虹影之上。

每一次躍起,都打碎了漣漪,濺起翠玉樣的浪花。

她知道,想要躍過那天邊的虹,只有更大的浪花才行,於是拚命地搖動著,翻騰著。

狠狠地咬著倒映在水中的虹,想要留下自己的印記,直到虹的肩頭流出了血,她才松開。

不是恨,是想讓這彎虹記得她的印記。

她想,很久很久後,當這彎虹上又有另一條魚躍過的時候,那條魚會問,為什麼你的肩頭會有齒痕,虹會告訴那條魚,這是一個很美很美的魚兒留下的,或許,那條魚會嫉妒吧?

就這樣想著、夢著、翻騰著、搖曳著,終於擊起了滔天的巨浪,借著巨浪的涌動,終於飛躍了天邊的虹,飛向了另一個世界……

許久,幻夢醒來,紅魚第一次如同黏人的小狼崽一樣,翻過身緊緊抱著那個讓她做夢的人,一點也不想動彈。

真正的晚風吹來,有些冷,她蜷縮著,尋找著寬厚的胸膛擋住這些冷風,伸手摸著自己留下的齒痕。

兩個人幾乎同時問了彼此。

「疼嗎?」

然後兩個人又都點點頭。

紅魚枕在陳健的胳膊上,半支起身子,用汗濕的頭發輕輕騷動著男人的脖頸,懶懶地說道:「安安穩穩地當個風車,圍著你轉,或許很好。那樣我就不用織布,不用紡麻去換吃的,或許等到你死了,咱們的孩子會成為首領,總不會忘記媽媽。可我並不喜歡。」

「為什麼?」

「就像現在。我能靠手來養活自己餓不死,春天到了,想睡了,那就和你睡唄。而不是因為我和你睡了,所以我才餓不死,那就像被圈養的羊一樣。」

她伸了個懶腰,揉了揉有些發酸的身體,穿上了衣衫,指著淤青的膝蓋道:「這是你弄得,所以你得背我回去,才不是我在求你。」

當她伏在男人背上的時候,終於說出來第一句情話。

「走慢點,多背我一會兒。」

③ 寫人物小說範文

一篇小說,大概是一些人物,他們的對話、動作、行為,會造成高低起伏的情節,加上場景輔助,最後有個合理的結局。當然,全篇所寓含的思想意識,就是作者企圖表現的主題塑造鮮活的人物:人物是小說的靈魂,像舞台上的演員,主導著情節的進行。任何小說,都在表現人物的言行風格,或人與人間感情、利益的糾葛;沒有人物,哪有小說?然而,小說人物的選擇或塑造,一定要有特殊性,普通的人是不適合當主角的,就像戲劇中的角色,很少是安分守己的尋常百姓:不是大奸大惡的壞蛋,就是大慈大悲的善士;不是努力奮斗的殘障者,就是游手好閑的富家子……

人物刻劃,最忌說明或形容:「他是天下的善士,經常幫忙別人。」、「她長得像仙女般美麗」,這樣的句子很抽象、無趣。必須具體化,把「幫忙別人」的過程、「美麗」都具體描寫出來。

編造麯折精彩的情節:情節是小說的內容,也是人物演出的「戲」,一般認識不清的人,會誤認「情節」就是「故事」;其實,它們是有點區別的。故事是平面的、單一的,靠敘述即可完成;情節除了故事外,可能需要人物的動作、表情、心理、對話,以及事件和事件的背景(場景),共同構成,所以它顯得立體又復雜。小說是紙上的戲劇,如果一出戲演的是平凡夫妻的平凡事,誰會去觀賞?所以小說裏的愛情都很畸型、變態;很激情、誇張;很不像人間找得到的。由此可見:小說的題材要特殊的,情節要精彩、曲折、懸疑;結局最好出人意外,才能緊緊扣住讀者的心。

我們周遭每天都有許多事件發生,這些事件如果很特殊,我們即可拿來當一篇小說的骨幹,把過去相關的經驗(記憶裏的事件)相連結,然後加上想像再「繪聲繪影」一番,說不定就能「編造」出動人心弦的小說。

敘事觀點要統一:所謂敘事觀點也叫做「視點」,是指一篇小說中,作者是以「誰」的角度去敘述的,作者自己?小說中的主角?或配角?一篇小說,尤其是短篇小說,通常只採用一種敘事觀點。因為敘事觀點不能錯亂,是小說寫作上要特別注意的技巧,所以把它的種類簡介於下:

第一人稱觀點(我):小說情節的推展,是透過小說中的人物進行的;由「我」的眼睛來看全篇小說的世界,由「我」的語言來描述整個情節。這個「我」可能是小說中的主角,也可能是次要的配角。這個觀點是主觀的、也是有限制的;必須「我」看到的情景才能寫,「我」也不能真正了解其他人物內心的想法。

「我」是主角,主角是小說的關鍵人物,小說中的重要情節多與他有關,他又可進入自己的內心世界;這種觀點寫的小說容易引起讀者的共鳴,所以適合用來寫短篇小說。

「我」是配角,這個敘述者,通常是作者安排的替身,透過他來揭開主要人物的行為動作,以這樣的觀點寫小說,比較有新鮮神秘的色彩。

第三人稱觀點(他):這個敘述者通常是作者自己,他是冷靜的旁觀者,卻像無所不知的神一樣,他知道小說中每一件事的來龍去脈,也知道每個人物的思想言行、外貌特徵、內心想法。以這樣的觀點寫小說很痛快,但它比較適合中、長篇採用。

關於對話、場景、主題……

小說中的人物難免會對話,對話必須遵守「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的原則,畢竟屠夫和教授講話的語詞是不一樣的。從對話中,可了解說話人的修養、水準和當時的心理狀況。「渾蛋!做錯事還狡辯!你給我跪著!」這是一個憤怒的父親正在教訓他的兒子;「哎喲—,我說王董呀,怎麼那麼久沒來了。可真讓人家想死你了。」這大概是個歡場女子正在向顧客撒嬌。創作者必須揣摩小說人物,寫出符合他身分的話,切忌寫的都是自身的想法。

場景是什麼呢?就是如同演戲舞台上的布景,場景描寫有助於氣氛的感染;也能達到「借景抒情」、「情景交融」的目的。送葬的行列,以滿天烏雲或大雨滂沱為場景,會讓人覺得更哀凄;所以,有了場景描寫,小說才會產生立體感,才不致只有「故事」而已。

任何文章都在表達作者的思想觀念,小說並不是僅供消遣而已。【紅樓夢】不只是賈寶玉和林黛玉、薛寶釵的愛情故事,作者至少也藉著賈府的興衰起落表達「物極必反」的宇宙哲理吧!有一陣子,體罰與否,各方爭論不休,我寫了一篇小說【荒謬的兒戲】,藉文中的人物情節,表達我對體罰的看法,這就是主題。我也寫過一篇【結局】的小說,表達賭的結局是家破人亡的凄慘,以提醒世人遠離賭場,這也是主題。有了主題,小說才會有它的價值,也才不致淪為文字游戲而已。

小說寫作的要訣,如同上面所說的;小說不難寫吧?但是,小說若要寫得好,對於人性、人心要深入了解,對人的表情、動作要仔細觀察,對於各行各業的人都要有深刻的認識,所以當小說家的先決條件是:對什麼事、什麼人都有濃厚的興趣,並時時去探究。

④ 求名家小說中描寫人物的片段不少於400字

寫小說最基本的要會組句,環境、人物、動作、語言都要精通才行啊!建議你在寫文之前先大量閱讀一些名家的小說! 至於你說的人物語言的描寫,可以這樣,譬如:他望著她,目光中帶些許憐憫:「………」其實不用把那個「說」「道」寫出來的,那樣會讓人看上去很白、缺乏感情。然後可以加上動作、神態、心理的描寫後面自然而然的跟上一句對白! 加我QQ642968041,我們可以互相多交流的!

追問:

你也是寫小說的?寫什麼類?我看過很多小說是這樣寫的,但是有些句子或情節,很難這樣寫。比如說某人興奮道:「.........」很難寫成某人眼中帶著興奮「.....」感覺怪怪的。

還有,我也不太會寫這些人物的細節。所以才會來問問的

⑤ 寫人物的短篇小說範例

一天早上逛城北的菜市場,見市場內的兩個擺菜攤的老頭在喝酒,兩人隔著攤兒,一人守著一碟花生米,手裡各握著一瓶酒,只聽瘦小的白發老頭對另一個黑大漢說,來,再整一口兒,黑大漢已有些醉了,擺手說,不了,夠數了,再喝看不準秤星了。白發老頭不屑的說,來,,一個狗日的湯水貨,有啥夠不夠。一聽這話,覺著耳熟,細看眉眼,競是候軍志。軍志現在賣菜了。當年可是個人物。

軍志是個矬子,受父母遺傳,爹娘都矮,他爹外號"二尺半」。軍志不但矬,走路腿還羅圈,沒一分人才,可軍志人小胸寬,心路大。八十年代剛開放,政府號召發家致富,搞企業,銀行的錢暢著貸,但多數農民不敢貸,貸了不知怎麼花,花了拿什麼還?銀行放貸的也愁,村幹部也愁。軍志前兩年到山西販過牛,也是出過門的人,他一個表姐夫在銀行當主任,叫上支書羅平,拿了瓶酒和一隻鹵雞,三人坐下喝,羅平說,我想了八個晚上,把全村人濾個遍,除幾個當兵的,就你走的遠。主任說,咱是親戚,一鄉里看就你做過生意。羅平說,帶個頭,搞他狗日的一個企業,也上個報。主任說,就是,人橫豎就活這幾天,干也是死,不幹也是死,就不如干。軍志被兩人一唱一合捧得有些發飄,撓著頭皮說,那我干點啥?兩人說,你說。軍志說,咋也不能再販牛,現在都買拖拉機了,沒人要牛。兩人說,不販牛,販牛掙錢也是牙行牛販子,上不得檯面,咱干企業。軍志又撓了撓頭皮,說,山西山裡收麥子不多,可到處都是刀削麵。主任見多識廣,一聽,來了主意。咱開麵粉廠。書記腿一拍,對,咱有小麥,磨了面賣他狗日的。軍志問,就這?兩人腿一拍,就這!

就這,軍志在全鄉開了第一個麵粉廠。開始很是紅火,新蓋麵粉廠晝夜燈火通明,機器"咣咣」響不停。拉麵的貨車也是出來進去。軍志新買了一輛日本玲木摩托車,打扮的光頭凈面,旋風一樣,廠進廠出,一派風光。每到中午,就派八喜到劉家的鹵雞店弄回幾只鹵雞,用刀剁成幾塊,吆五喝六,招待上面來的各路客人。喂狗的二扁和軍志有親戚,隔天就到麵粉廠拾半筐骨頭。二扁到街上,聞著半筐卣雞骨頭的香,咂著嘴吞一口唾沫,悄悄說,看軍志,光骨頭兩天就是半筐,一座金 山也經不得這樣吃。 這話不知怎麼傳到軍志耳朵,二扁再去撿骨頭,軍志就用牙簽剔著牙花子說,二扁,就你那點能耐,撐死也就是撿撿剩骨頭,你小生意怕吃,我大生意不怕,吃個雞子,喝個湯水,灑灑水的事。他把鹵雞說成"雞子「,把酒說成「湯水",二扁被臊的臉紅,連說,是是是,我一個喂狗的去哪比你這大老闆。

嘴上這么說,行動上軍志也成了大老闆,他往山西走面,不是自已去,還雇了本村的六成和八喜作跟班。六成和八喜是兩個懶人,一天凈想著吃巧糧食,兩人見軍志生意紅火,就找軍志,說咱從小不賴,你發大財怎麼也得讓我兩弟兄跟你喝□湯。軍志滿口答應,只說,咱在家可稱弟兄,到外面可得分清,我是經理,你們是跟班。兩人連忙點頭說,必須必須。果然,到了外面,兩人一左一右不離身,一個拎包,一個拎衣服,到地點一談業務,軍志把臉向左一扭,六成忙抽出一顆煙安在軍志嘴上,軍志又往右一扭,八喜早讓打火機噴出四指高的火苗把煙點上,軍志深吸一口,又無比受用的噴出一根長長煙柱,這才正式和人開談。

山西人愛吃刀削麵,缺面,河北人不吃刀削麵,但有面。軍志抓住了一個機遇,就往大處做,他在山西租了庫房,派了八喜、六成做總代理,他在家坐陣指揮,順便還迎接各路客人,跑貸款,收小麥。麥粉源源的往山西運,六成和八喜不停往回打電話報喜,說麵粉銷得好得不得了。只是錢回的緩慢。軍志每催,兩人總是回話,這不是毛病嗎,結賬都是到年底。真到了年底,主任來催,不還本也得還利息吧。軍志拍胸脯說沒問題。當主任面給八喜打電話,兩人說正在催,快了。可至到臘月二十,也不見回款,軍志有些坐不住了,買了車票去了山西。六成、八喜都在,兩人見了他,苦著臉說,找到老徐錢就回來了,正找。軍志問,老徐是誰?兩人低下頭全不言語。

後軍志聽旅館的老闆說,八喜、六成在這兒從不出門,把銷面的事全靠了當地的老徐。兩人只天天打麻將。老徐壓根就是個無業的騙子,把麵粉便宜賣掉,換成錢吃喝嫖賭了。軍志一聽,當時就抽了八喜、六成每人兩耳光,自己也癱在沙發上。

哎,世事變遷,軍志現在也干起了怕吃的小生意了。

⑥ 我記憶中的小說人物作文400字

1、
說到《三國演義》啊!那可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它是我國四大經典名著之一,出自作家羅貫中。
《三國演義》講述了一個從東漢末年,漢朝被黃巾軍分裂,形成了三國鼎立的局面,分別為蜀、魏、吳。這三個國家你爭我斗,最終魏國統一了三國,建立了晉朝。在這段歷史時期造就了許多英雄人物:一身是膽的常山趙子龍、神醫華佗、神機妙算的諸葛亮、有勇有謀的曹操……這些人物性格鮮明、栩栩如生,也是因為有了這些人物,才發生了一件件千古傳奇:長坂坡救阿斗、火燒赤壁、空城計、三顧茅廬、七擒孟獲……
接下來就讓我來為大家推薦一個特別精彩的故事,有興趣可以去找來琢磨一番哦!
《趙子龍血戰長坂坡》是我覺得最精彩的故事:
阿斗被困長坂坡,趙雲為了救阿斗沖進曹軍軍隊里,與曹操的十萬大軍血戰,他手持長劍鋼槍,左殺右劈,所到之處死傷無數,無人能敵。一波箭雨飛來,他手揮長槍,避開了所有的利箭。趙雲繼續向前,救下了阿斗,回來之時被許多曹將攔截,就在這時張飛到了。趙雲疲憊不堪,畢竟他一個人孤身血戰一天,滴水未進。張飛巧用心計,大喝一聲,把曹軍嚇破了膽,又大喝一聲,曹軍見主帥逃走,頓時亂成一團,抱頭鼠竄。回營之後,劉備把阿斗摔在地上。趙雲見此心痛不已,眼淚奪眶而出,劉備一看計謀已成便抱起了阿斗。
從中可以看出劉備十分會用心計,用摔阿斗收買了趙雲的心。趙雲十分忠勇,對劉備的忠誠和他的勇敢是值得我們學習。
《三國演義》是一部很有歷史真實性的名著,人們都說三國演義三分虛假,七分真實。
《三國演義》是一部有血有肉的名著,他的每一個字都像一顆閃閃發光的珍珠,這是作家羅貫中嘔心瀝血的傑作。

2、
朋友們,如果要你說喜歡的名著人物,你會選誰?是神通廣大的孫悟空?是有謀有略的諸葛亮?還是生性魯莽的張飛?可我,卻對《西遊記》中豬八戒這個形象情有獨鍾。為什麼喜歡他呢? 看過西遊記 的小朋友都知道,這是一部非常吃香的神魔小說。劇中將每一個人物都刻畫得淋漓盡致。而豬八戒這個人物,卻頗受青睞,在他的身上,即有人的吃苦耐勞。憨厚率直的品質和貪婪自私的本性,又有 神
仙的超強本領,再摻雜一些豬可愛的本性,又何嘗不惹人喜愛,因為豬八戒身上已經結合了人性,神性,豬性的完美一身。既不缺少善良,也不缺少那些陋習。
或許,豬八戒這個形象,在觀眾面前展現更多的是懶惰,醜陋,蠢笨等等。但是,豬八戒身上也從每個細節顯現出人性的光彩。對師傅,他是那樣孝心;對困難,總是堅持不懈。取經途中,每當妖怪頻頻阻攔,豬八戒便操起他的寶刀,上前探路除妖。他也是粗中有細的人。在孫悟空大戰紅孩兒被燒的昏迷,沙僧束手無策,八戒卻不慌不忙,為孫悟空推宮活血,救活孫悟空。
他身上,似乎有著所有的不足,但是,又似乎洋溢著我們所追求的人性品質——善良,堅持。跌宕起伏的劇情。每一場,豬八戒都轉變著不同的形象。他不是一個孫悟空那樣的英雄,而只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善良而又平凡的人物。

3、
我最喜歡《三國演義》這本名著,它是根據三國時期的史實和民間傳說創作而成的優秀歷史小說。它是古代歷史小說中成就最高,影響最大的一部作品,其中,最令我佩服的是蜀國的一名軍師: 諸葛亮。
諸葛亮神機妙算,料事如神,最擅長火攻,給人們留下的印象好像神仙下凡一樣,我喜歡諸葛亮的頭腦聰明,神機妙算。
諸葛亮初出茅廬就立了大功,後來用了好多計謀攻打東吳和魏國,佔領很多座城,我看了諸葛亮用計的所有經過後,很佩服他的才華,他用計很巧妙。還沒跟對手交過戰就把對手的心都看透了,真神了!
諸葛亮不僅料事如神,而且口才也是一流。那次「孔明舌戰群儒」里,張昭等二十餘名文武官員故意出難題,想讓他難堪,結果被諸葛亮反駁得啞口無言。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名著人物:諸葛亮。

4、
我從小就喜歡看四大名著,尤其是《西遊記》。它的內容豐富,裡面的人物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其中的人物沙僧就是我最喜歡的。
你們可能覺得奇怪,《西遊記》里有那麼多個性鮮明的人物,比如:孫悟空,敢作敢為,神通廣大;豬八戒好吃懶做、憨態可拘;唐僧慈悲為懷,善惡不分。而沙僧在《西遊記》當中實在不太起眼了,老實巴交,甚至有些在木訥,我為什麼會喜歡他?因為他任勞任怨、默默無聞。師徒四人西天取經時,每次挑擔子、干苦力活的總是沙僧,話特別少的是沙僧,吃東西特別文雅的也是沙僧。他從不像豬八戒那樣,不但好吃懶做還起壞心眼、耍花招,陷害孫悟空。他非常的善良,不會傷人、只會吃素。他忠心耿耿,每次陪在師傅身邊的總是沙僧;每當師傅有難,豬八戒提出分家各奔東西時,他總是堅信大師兄會回來救師傅,不肯離開,默默地堅守著。這就是沙僧特有的本質特點。
我喜歡沙僧的默默無聞、無私奉獻、任勞任怨,就像我們親愛的老師,為他人付出得多,為自己想得很少。

⑦ 寫一篇描寫小說人物形象的作文(400一一450字)

「人物」是文章的靈魂,但在學生的習作中常見的人物形象往往是千人一面,既無個性,又不生動,整篇文章顯得干癟乏味,缺少感染力。仔細閱讀這些作品,就會發現這樣一個共同的問題:往往只是一味地追求把某件事寫完整,而忽略了進行生動具體、細致入微的細節描寫。細節描寫的范圍很寬廣,它的作用也是多方面的,但主要還是刻畫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一個個傳神的細節,猶如人體身上的細胞,沒有了它,人就失去了生命;文章少了細節,人物形象就失去了血肉和神采。作家李准說:「一個細節在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徵的作用上,有時和一個情節、一場戲肩著同樣的作用。」正如平常所謂的「於細微處見精神」。文學大師的創作,就非常重視對細節的描繪。魯迅的《阿Q正傳》中有一段阿Q刑前畫押的細節描寫:「要畫圓圈了,那手捏著筆只是抖,於是那人將紙鋪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盡平生的力畫圓圈。他生怕被人笑話,立志要畫得圓,但這可惡的筆不但很沉重,並且不聽話,剛剛一抖一抖的幾乎合縫,卻又向外一聳,成了瓜子模樣了。」這個行為細節,具體、形象、生動地反映了阿Q的性格特點――直到死還恪守著自欺欺人的「精神勝利法」。當人們讀到這一細節描寫時,誰又能不覺得阿Q的可笑、可悲、可憐?又怎麼會不「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進而深思國民劣根性?不僅中國作家如此,外國作家亦然。如巴爾扎克的《歐也妮・葛朗台》中寫葛朗台死前,當神甫把鍍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邊讓他親吻基督的聖像時,「他卻作一個駭人的姿勢想把十字架抓在手裡,這一下最後的努力送了他的命」,只這一細枝末節就活畫出了這個守財奴貪婪成性、至死不變的丑惡形象。正是細節描寫,使人物有血有肉,性格鮮明,形象栩栩如生;有了鮮活的人物,整篇文章因之而充滿生機,產生強烈的感染力。當然,並不是所有生活上的細節都具有價值,也不是只要寫得「細」就可以了。好的細節描寫必須是有用的、真實的、典型的。它必須為展示人物的精神風貌和深化文章的主題服務,它必須符合人物的性格特點,符合現實生活的實際,應最能突出人物的個性特徵。細節從哪裡來?文學來源於生活,細節就在豐富多彩的生活之中。做個生活的有心人,時時處處留心觀察身邊的人和事,特別是自己的描寫對象。紹興街頭,咸亨酒店,魯迅潛心觀察短衣幫與長衫客,才「畫出沉默的國民的靈魂」。都柏林陰暗的咖啡室,喬伊斯冷峻地打量著游盪的妓女、騙子、精神病患者、乞丐和富人,醞釀著震驚世界的《尤利西斯》。古往今來,偉大的作家,總是終生用心捕捉那些使靈魂顫栗的人和事,熔鑄成千古流傳的篇章。捕捉細節、運用細節,讓這一把金鑰匙為你所用,使你的文章散發出熠熠光彩!

⑧ 寫一個人物的短篇小說

初二時,有一個很花心的男孩愛上了一個女孩,男孩決定從此以後要一心一意對待女孩。但女孩卻不接受他的愛,女孩的好朋友悄悄的告訴男孩,其實女孩在初一時就開始喜歡他了。但他的所作所為讓女孩很傷心。女孩知道他喜歡自己也很高興,可怕男孩只是玩玩而已。男孩聽了後,眼睛紅了,他很後悔。當晚回到家(家裡沒人),拿了一把水果刀,跪在陽台上,仰望著星空,說:他決心要一心一意的愛女孩,絕對不會再花心,這輩子都不再變了。血順著刀滴在了地上,男孩彷彿從血里看到了女孩在點頭,男孩笑了。

那天後,男孩變了,再也不和一大群女孩子打打鬧鬧了,也不用自行車搭別的女孩回家了,男孩乖了。總是默默的守在女孩身邊,陪女孩寫作業,送女孩回家。下雨了,女孩沒帶傘,男孩馬上將傘遞給了女孩,自己卻抱頭沖進雨幕中。。。終於,女孩慢慢地感動了,她相信了男孩的愛。一天,是男孩的生日,女孩和他們的好朋友去為男孩慶祝生日。那個公園是一個小島,夜晚的河邊特別的美麗、寧靜。他們站在橋上,看遠處橋上的虹燈倒映水中起的泛泛波瀾,沐浴著濕潤的風,聽小橋上的溶雪滴滴答答,女孩忽然發現男孩不知何時已牽起了她的手,女孩滿臉通紅,下意識的縮了縮手。但男孩手很有力,依然緊緊的握著,在寒冬中很溫暖,很溫暖。。。去那兒玩玩吧,男孩打破了沉默,好啊!我們去鬼屋玩!朋友們歡呼道。其實,他們都私下竄通好了的,將男孩和女孩扔到後面,看看會發生什麼,嘿嘿,鬼屋果然很恐怖,昏暗的燈光,反光的血字,時不時沖出的怪曾,女孩被嚇的不輕,躺在男孩身後大叫,男孩拍了拍女孩的頭,笑道小傻瓜,有我在,誰都別想傷害你,別怕啊!出了鬼屋,他們的朋友卻不知道躲到那去了,也正好,他們漫步在林間小道,女孩拉住男孩,說要給他一件禮物。女孩將一條圍巾系在了男孩的脖子上。男孩順勢將女孩抱住,女孩不好意思的掙脫了。男孩不知道從那變出了一束玫瑰花,明亮的月光下嬌艷欲滴,我喜歡你。男孩表白了,女孩慌了也哭了。男孩輕輕的幫女孩擦去了淚水。。。。。朋友們不知道又從那兒冒了出來,歡呼著向空中散著玖瑰花瓣,明亮的月光在繁星的映襯下照耀著白雪上的鮮紅玖瑰花,那是愛嗎?也許吧,真的好美麗。。。。。
(二)
女孩偎依在男孩的懷里,說,現在他只有15歲,她也只有14歲,他們還太小了,女孩不想過早的發生什麼。。。女孩讓男孩等她10年,如果10年之後男孩還愛她,她一定會嫁給男孩,但如果男孩愛上了別的女孩,請一定要告訴她,讓她來說分手,她說她不想被別人甩了。。。。。男孩忙捂住了女孩的嘴,他一定會等女孩十年的,還說就算一輩子也願意。。。女孩搖了搖頭,嘆了口氣說,她不相信永遠。後來,男孩和女孩一起考上了另一座城市的同一所高中,男孩依然愛著女孩,卻發現女孩對自己越來越冷淡了,他很慌,他發現女孩和另一個男孩走得很近,他很煩,不知道該怎麼辦,也許女孩已經變心了,也許那個男孩真的很優秀,也許。。。朋友來安慰他,說那個男孩有那點會比他好,女孩不會喜歡那個男孩子的,女孩真的只是把那個男孩當朋友。可他卻怎麼也不信。很巧,他與那個男孩同一天過生日,男孩約女孩下午2:00到KFC門口一起去玩不見不散,女孩簽應了。下午1:50,男孩急勿勿的趕到KTC的門口等著女孩,滴噠滴噠,指針轉了一圈又一圈,天也慢慢的黑了,7:00了,女孩還是沒有來。。。男孩絕望了,他好像看到了女孩在和那個男孩打鬧,電閃過,雨飄落,男孩無動於衷。不見不散!哈哈!不見不散啊!淚水渾著雨水滑過了臉,男孩仰天大呼:Tellmewhy?誰能回答他?誰會回答他。男孩在街上游盪,不小心被一輛救護車撞倒了,模糊中,他彷彿女看到了女孩。

(三) 男孩住進了醫院,還好不是很重,同學們都來看望男孩,男孩左顧右盼。無奈,還是沒有找到女孩的身影。。。傷好後,男孩走了,悄悄遙,誰也不知道,男孩說,離開了這傷心的城市,也許他就不會再傷心。。。

白天,男孩用做不完的作業將時間填的滿滿的,他想麻痹自己,讓自己忘了女孩,但還是失敗了,每當夜深人靜時,男孩總會靠著窗沿,看著月亮,撫著女孩曾經偎依過的肩膀欲哭已無淚。男孩真的很優秀,又高大又帥氣,成績也好,其它的也好。有很多女孩想追他,男孩卻說,他的心雖有四個腔卻只裝的下一個人。
時間飛逝,多少朝夕春秋。九年後,男孩又要過生日了,他還記得10年前女孩的承諾,但這張寫著誓言的空頭支票又能卻哪兒兌現?男孩回到了那座城市,那座寫滿了幸福的城市,尋找著他和她的足跡。還好城市和10年前基本沒什麼變化,不知不覺中,男孩又來到了那個公園。10年前的景象又回現,牽手的那座鐵索橋,漫步過的林間小道,和他曾經吻過女孩的地方。。。嗯?男孩發現了一座墳墓,無字碑後開滿了玖瑰花,男孩很奇怪。這時,一個掃地的老大爺走了過來,男孩好奇的問道這座墳墓的來歷,老人停了下來,無不嘆息的說。九年前,在另一座城市,這個女孩在一家KFC門前等人,可等了4個小時,那人還沒來,正當女孩想離開時,被兩名剛剛搶了銀行的歹徒****誤傷了,更不幸的是,女孩在被送往醫院的路中,救護車撞倒了一個男孩。浪費了不少時間。當送到醫院後,女孩因失血過多而死了。女孩死前說一定要葬在這里,因為她相信有一個她深愛著的男孩會來向她求婚,到時我會答應的。是他讓我相信了永遠。。。。哎,如果沒有撞到那個男孩,女孩一定能救活。男孩聽完老人的話呆住了,他猛的想起來那座城那時的二家CKFC,而男孩又沒說在哪家,正巧的是男孩去的那家是剛剛開業沒兩天的新店。
男孩明白了。。。
啊!

天空又在下雨

滴滴飄落我心裡

映出了你

多美麗

永世不能忘記

啊!

雲又在哭泣

那是只為你流的淚

在一起

什麼事

我都願意

。。。。。。。。。。

(完結篇)
第二天早上,公園的管理人員發現了一具男屍,那個男人安詳的躺在了那座墳墓上,靜靜的依著無字碑後的花壇。手裡還捧著99朵鮮紅的玖瑰花。。。

⑨ 人物描寫400字

我的表弟
我有一個天真又可愛,聰明又活潑的表弟,他有一對水靈靈的大眼睛,想問題時烏黑的眼珠便在眼眶裡骨碌骨碌直轉。當表弟笑起來的時候,就能露出一對潔白又整齊的小牙,十分有趣。我非常喜歡他。
表弟住在奶奶家。有一次,他對奶奶說他喜歡小花貓。奶奶疼愛表弟,什麼話都聽他。便叫我看好表弟,自己到街上去買小花貓。奶奶買回來一隻又活潑又美麗的小花貓。表弟看到那活潑可愛的小花貓高興得跳了起來,就連忙跑到外婆身邊,跟那可愛的小花貓玩,輕輕地撫摸著它,嘴裡還唱著動聽的小花貓歌曲。這時小花貓用爪子把表弟的褲子抓破了。爺爺看見了,把小花貓抱起來一扔。表弟看到了哇哇地大哭起來,嘴裡說:「外公你壞,小花貓不懂事,你要教育它,怎麼可以扔掉它,我不懂事,你也扔掉我嗎?你看它多可憐呀!」大家聽了都哈哈大笑起來。爺爺趕緊抱起小花貓,對表弟說:「對,小貓不懂事,弟弟教育它!」
還有一次,表弟在屋子裡玩,他不聽奶奶的話,偏要玩自行車,結果一不小心把自行車弄翻了,手指被壓住了,他連忙把手指掰開,哇哇地大哭起來。這時奶奶聽到了哭聲,連忙從房裡跑出來,看到這種情景又好氣又好笑,便不去理化了。他哭了一會兒不哭了,從手指縫里偷看,看外婆是不是注意他。他發現外婆不理他,走到外婆身邊大笑起來。
我的表弟多麼有趣可愛呀!我非常喜歡他。
忘不了「辣妹子」
我們班有位「辣妹子」,姓張名琪。她中等的個子,黑黝黝的臉蛋上嵌著一雙明澈有神的大眼睛。身穿「耐克」運動裝,腳下一雙無敵風火輪,加上一頭被風吹得像亂草堆似的小短發。不仔細看,你還以為她是個男生呢!
我們班的張辣妹可惹不起,你別看她是個女生。你要是惹火了她,這後果誰也不敢保證,輕者除名江湖溜回家,重者挨個大包沒氣撒。又是哪個倒霉蛋碰上「火山噴發」了呀,這不是雞蛋碰石頭——自不量力!只見張辣妹一個排山倒海,那位仁兄好不容易站穩了腳,我們張大俠又騰空踹來一個佛山無影腳,打得那位對手一個措手不及。那位可憐的仁兄為了保住小命,只好用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其實你別看我們張辣妹這樣橫行霸道、稱霸江湖。她也有煩惱,她告訴我,她不想再做江湖的領導者了,她要轉型,要做個淑女。不過,有誰又能想像辣妹變淑女呀!我想:她應該是和我開玩笑的吧!
第二天,辣妹真的換上了淑女裝,連我這個天天膩在一起的超級好友都快認不出來了。她身穿一條粉紅色連衣裙,一雙白色皮鞋,連背書包都不像以前那麼「酷」了,端端正正,好一副乖乖女形象......
不過俗話說的好:事不過三。我們辣妹這乖乖女形象連三天也沒撐到,她告訴我說:「做淑女太難了,我還是做回我的江湖領袖吧!」說著,她便擺弄著她那草堆似的時尚發型。唉,她也真是江山難改,本性難移呀!
話說回來,辣妹還是很善良的,只是有時候愛逞強,不服輸!但是,善良是好事,但你這辣的性子也最好改一改,多試著去交朋友,同學只間融洽相處,不要用打架來擺平,只有和同學們一條心,大家才會更喜歡你,你的人氣也會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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