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小說讓你曾經看哭過
我看過很多小說,曾經使自己淚流滿面的小說有很多。但是印象最為深刻的一部,就是生平看的第一部小說《平凡的世界》。後來這部小說被搬上了熒幕,讓觀眾更加生動形象地看到了書中的人物,也更深刻感受著小說人物的生活。
小說寫的就是實實在在的生活,小說寫的就是生活中的你我。所以,我們才會感同身受,我們才會和小說中的人物融為一體,最後自己從中體味到生活的真諦,這也是藝術來源於生活的真諦。
B. 搜小說《等你到35歲》全篇
我等你到35歲 by 南康2009-06-06 21:40:26
1
前些時候去逛傢具城,看中了一組棕色的沙發,寬大,舒服,幾乎可以把半個人陷在裡面,標價四千多,對老公說:「買來送你啊,當結婚禮物。」他詫異地看我一眼,說:「胡說。」然後很感興趣的去研究一個小茶幾。
這么明顯的掩飾,連我都看得出,實在太多餘,可是除了這個,他大概也沒別的事情好做,沒別的話好說。我看著他的背影,微微一笑。
其實他不知道,我並不是在賭氣,也不是要故意用話刺他,我是真的想買些東西送給他。
2
到了終點站,下公車,已經是黃昏時分,我們安步當車,慢慢往回走。
歪過頭去看他的側面,金黃色的夕陽塗抹在他的臉上,柔化了輪廓,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鼻翼兩側淡淡的絨毛。老公毛發重,除了兩鬃和下巴泛青外,就連臉頰 和喉結上方都有汗毛,我一直努力說服他刮這兩個地方,可是他不肯,怕刮過後胡根變硬,到時候整張臉的下半部都會變成青色,像戴著半個面具。
回到家裡時,行李箱就擺在客廳,他接著去收拾,我裝作沒看到,什麼東西是他的,什麼東西是我的,他總還分辯得出。
3
老公仰面躺在床上,我趴在他身上,向上湊湊,把自己的臉貼到他臉上。
他大概也很享愛,在我臉上蹭了蹭。
對我來說,擁抱是比做愛更重要的事。做愛可以只是出於激情,擁抱卻是出自於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歡,毫無防備地敞開自己。
肌膚相親、耳鬃廝磨,這兩個詞造得真是好。
4
從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時間,愛著這個人,像已經變成了自己身體的一部分,理所當然的存在著,有時候甚至感覺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時候,會捨不得,疼,想哭。
老公問我以後會不會喜歡別人,這實在是個太沉重的話題,我只敢拿它來開玩笑,「會吧,」我說,「沒准哪天突然就和別人天雷勾動地火,然後乾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歡什麼樣的,成熟,穩重。」總之是要像個擎天柱似的擋在我前面就對了。
這句話以前也有同學說過,「將來一定要找個很壓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為有時候實在是太過於孩子氣,和宿舍的同學熟悉了以後,會經常和他們搗蛋惡作劇,還好沒人計較,只是笑得很沒奈何的樣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歡就沒辦法,要是不喜歡,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穩重,要帥,還要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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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自己也想過,不知道自己將來還會喜歡上什麼樣的人,可是想來想去,總會歸結到老公的身上,腦海里浮起的都是他的臉,完全沒辦法想像到第二個,不是這個人就不行,有時候真是讓人很絕望。
又想到送結婚禮物的事,「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最喜歡的兩句話,到時候貼在禮物上送給他,因為自己已經用不上了。
6
還有很多話想跟他說,「如果有一天你過不下去了,來找我也可以,我等著.」在他心裡埋下種子,讓他內疚,讓他時時刻刻念著我的好。
讓他知道自己還有後路可以走,所以會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機會,這粒種子就會生根發芽,然後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對他說:「既然決定結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專心過日子。」融合進主流認可的生活方式,這樣會輕松得多,何嘗不是另一種幸福。
何況,這其中還牽涉到另一個女人,算起來,她才是最無辜的那一個。
我在這兩種想法中間搖擺不定,無從選擇。
7
最終還是自私地給他發去了簡訊:「我等你到三十五歲,如果到那時你還不來,我就找別人了。」
我不無辜,可是我也沒有罪。
我只不過是喜歡著一個人。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實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麼小,多麼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開。」好像我們做得了主似的。——張愛玲
8
還有半個月,他就要結婚了,離他搬出去也已經過了一周,沒有再見過面,也沒有回復我的簡訊,不知道他看了有什麼感想。
走到今天這一步,我誰也不怨,因為早就已經有所覺悟,早就抱著「多一天都算賺到」的想法,這幾年的快樂和幸福,是偷來的,現在到了還回去的時候。
我也不想指天劃地的說這個社會不公平,又有什麼用呢。
我向來是怯懦的人,沒有做鬥士的決心和勇氣,所以隱藏在角落裡,盡量不引人注意地活著。
9
好歹也算是部門的副經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還是有很多人來幫忙的,下屬,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廳的沙發里看著,在進進出出的人群當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裝作沒聽到,已經極力控制了,可是臉色還是忍不住變得很難看。
那些下屬大概以為我們的關系很糟,在開了兩句玩笑後,看我沒接話,笑起來也很敷衍,就不再理會我了。
電視電影上經常演,離別的時候,閑雜人等會自動消失,單留下兩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後一次,所有的東西都已經搬下去了,他要跟過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屬又吵著讓他請客,我們始終沒有單獨說話的機會。
10
我坐在沙發里,仔細捕捉著樓下的動靜,聽見了他的說話聲,聽見汽車發動的聲音,站起來趴到陽台上向下看,車子正在緩緩的開走。
我看著它開上馬路,看著它被別的樓房擋住,看著它直到再也看不見。
把他遺留下來的紙張,雜七雜八的垃圾都清理干凈,又找來很多的衣服泡進水盆里,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來做。
11
他一直對自己的同志身份相當的抗拒,有時候我會想,假如沒有我,他一定會喜歡上某個女孩子。
他也從來沒說過喜歡我,雖然我們生活在一起,雖然我們經常做愛,這句話他也沒說過,彷彿這句話一說出來,就是親口承認了自己的身份
我也沒對他說過,只是寫信的時候寫過一兩次,覺得「我愛你」這幾個字說出來會難為情。
12
這一個星期的睡眠狀況差到了極點。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會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爾聽到一點大的聲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個人馬上警醒過來,不可自抑地想東想西,再也睡不著,一直睜眼到天亮。
試過幾次在半夜起來看書或者是上網,不到半個小時又會覺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卻還是沒辦法入睡。
大學時已經養成這種晝伏夜出的習慣,同學都說我是夜貓子。
也試過藉助安眠葯,非常不喜歡服葯後醒來的那種感覺。
畢業以後,這個習慣已經慢慢糾正過來,最近卻又有重犯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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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就聽過的故事。一個寡婦,每天夜裡都會將一百枚銅錢隨手灑出去,然後一枚一枚的找,牆角,床底,等全找到,差不多也就天亮了。知道她是因為寂寞,可也只是知道而已,沒辦法感同身受。
如今再回想起這個故事,才覺得悲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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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自己也差不多是這種處境,晚上睡不著,可是起來後又會發呆,並不會覺得特別的難過,只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麼才能打發時間。除了寂寞,他什麼也沒留下,想起以後,也許還要這樣過好多年,就使人覺得恐懼恐慌,所以會害怕,也許不可能堅持到三十五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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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學校,還是大一,住在同一個宿舍,正是兩人間最蒙昧不明最讓人愁悶的時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夢中突然很響亮地喊了兩次他的名字,然後醒過來,聽到他在臨床迷迷糊糊地答應了一聲「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覺得很安心,翻個身,又繼續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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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在生小外甥的時候,是剖腹產,我不在,爸媽還有姐夫在旁邊,送她進產房。
後來她跟我說:「當時一定要知道你姐夫在才放心,其實就算在也管不了什麼事,又不是醫生,可就是要多看上一眼,不會那麼害怕。」
這就是夫妻對彼此的意義罷!頂著丈夫與妻子的名號,不管愛不愛,天生的與別人不同。
所以聽過很多這樣的故事,無論丈夫對妻子多麼的不好,可她就是不離婚。因為偶爾在夜裡醒過來,知道自己身邊還有個人,會呼吸會喘氣的活人,就算再沒用,再怎麼不好,可他和陌生人、和朋友比起來,是更貼近自己的人,有時候,他在,就已經是一種很深切的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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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會害怕,家庭,孩子,都是很難撇下的羈絆,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打算離開她,打算就這么過下去,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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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接到他發送過來的電子郵件,說想我,說喜歡我,要我別怪他。言辭懇切,以他的破筆頭,這大概能算得上他這輩子寫的最好的一篇東西了。
反反復復,看了又看,心裡百感交集,都已經決定了才來說這些。
簡略地向朋友復述了一下內容,很慘淡的對她說:「你看這個人,嘴裡說喜歡我,又讓我這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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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怪他,真的。只是,無計悔多情。
關於將來,我們並沒有深入的談過,很多事情,不用說得太明白,我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知道他將來一定會結婚,有始無終,從開始就註定的。
他是個世故的人,不會讓自己同整個習俗對抗,若是沒有外界的眼光,或許兩個人可以就這么靜悄悄的過下去,可是總會有些風言風語,職位越高,受到的注意也就越多。
20
他最近大概在煩著請柬的事,到底要不要發給我一份。每次想起這個就會忍不住笑,想起他為難的樣子,一臉傻乎乎的。
幾個玩得好的同學會從別的城市趕過來參加婚禮,如果不見了我,會追問,畢竟誰都知道畢業後我們還是在一起合住。
最終還是決定不去了,他就要和別人結婚,他不能期望我笑著說「恭喜,百年好合」,太殘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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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以前,我們家和外公家是鄰居,所以我算是他們看著長大的。
後來外公他們搬走了,搬到舅舅身邊,他曾經對別人評論我的姐姐和我:「那幾個丫頭是沒比的,就是她那個兒子,主意那叫一個正。」
主意正,是非常有主見聽不進別人話的意思,不知道怎麼得了這個評價。
我媽也同意,說我一條道走到黑,不撞南牆不回頭。
尤其現在年紀大了,她更是不太管我。只是偶爾會催促趕快找個女朋友,說男人要是沒女人照顧,壽數會短很多。態度還算溫和,知道一向都是她盡管說,我不反駁,可是說完了,我該做什麼還做什麼,陽奉陰違。
試探地同她說過幾次,說我誰也看不上,連自己都沒辦法,更不可能和別人結婚,就一個人這么過一輩子了。
她很憂慮。
但是獨身主義者總比同性戀更讓人能接受一些,在我家鄉的那個小城鎮,閉塞落後,大概連兩個男人可以相愛都沒聽過,或者是根本拒絕相信世界上竟然還有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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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在考慮是不是應該離開這個城市,是因為他才留在這里,現在他走了,我也就該走了。留下來,會時時刻刻的意識到他就在不遠處,身邊是他的妻子,或許不久以後還會有個孩子。
或許應該去北京,換個環境,而且離家近些。
不知道將來會怎樣?也許從此以後會刻意地屏蔽掉所有關於他的消息。
我比這世上任何一個人都更加熱切地盼望他能幸福,只是,想起這幸福沒有我的份,還是會非常的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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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發的《浮生六記》那個貼子又被人頂上來了,對比著看,也只有輕微的嘆息一聲。
那時多快活,天那麼藍,樹那麼綠,看什麼都像在唱歌,嘴上說不敢奢想「天長地久」,不過是故作姿態。
想起他說:「左右不過是一輩子,還是找個看得過去的比較好。」
言猶在耳,我卻已經從天上摔到了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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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是,同學從很遠的北方,坐了兩夜的火車,向導師硬拗過來兩周的假期。
在浮生六記里也提到過,以前的那麼多同學當中,他是唯一一個知道內情的人,畢業時還為此半感謝半調侃地寫了一篇《不夠知己》給他,秀才人情紙半張,大家聊發一笑。
在本地工作讀研的幾個同學聽說他到了,都計劃要重聚,大醉一場算是接風。
他很堅決的打了回票:「誰說我是來參加婚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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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前都笑他是比苦行僧還要端正自持的人,大學四年,按時睡按時起,沒見他看過電影,沒買過零食,沒逃過課。
他對所有人都是敬而遠之的,就連逛街也向來是獨自一人。所以大四的時候,他要我陪他去定王台找書,當時真是受寵若驚。
他放出話,說很久沒回來,所以拉我當壯丁,婚禮我們兩人都是不去的。
說實話,心裏面倒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不參加說不過去,去了,就等於把自己送過去讓人凌遲,有人說痛到了極至,傷口會痊癒得更快,可是我不敢保證自己能承受得住。
聽到老公要結婚的消息,千里迢迢從東北趕過來陪我,又將整件事都攬過去,把我開脫出來,因為這個從心底里感激他。
所有人都以為他是同老公有了什麼矛盾,百般追問,打算居中調和,又打電話叫老公過來,說要給他賠罪。
他不理會,拉著我在市裡轉了兩天,故地重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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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睡眠狀況還是不好,眼睛干澀得發疼,點再多的眼葯水也沒用。
昨天逛街回來,覺得很累,躺在沙發上閉目休息。
他坐到對面的茶幾上,問我感覺怎麼樣?
這還是我們第一次正面討論這件事,以前他雖然知情,但是不會問我們相處的細節,我也不會同他講。他是百分之百的異性戀,對這個會覺得別扭,我也怕說這些會讓他不自在以至於厭煩。
可是除了他,我再沒有第二個人可以講,聽到他可憐我的語氣,突然間就哭了出來。一直的壓抑忍耐,努力的裝作若無其事,情緒總是灰的,成了習慣,已經沒辦法痛痛快快大聲哭出來,只是眼淚不停的向外涌,哽住了喘不過氣,對他說:「我好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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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無話可說,兩個人的事,即使是再好的朋友,能插手的程度也有限。
聊起以後,我說我會等到他三十五歲,他極力反對,說這是個很不切實際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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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本來就是件不切實際的事,喜歡這個人,不是因為他好他帥,或者是他有錢。而且他根本不帥,也沒錢,我比別人更加清楚地認識到老公的種種缺點,他拖拉,總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動手,他笨,老是學不好英語,還有點油滑。
可就是喜歡上了,不知從何而起,也沒有附加的條件。
「南康,南康,快點長大」,回貼里有人這樣說。
我可以長大,可以像很多人一樣,找個合適的人過下去,或許不是很喜歡,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間總能培養出一點真情,或者很輕易的說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乾脆做個最實際的人,在夜晚擁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當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過這一個,因為不是他,醒來後只剩下加倍的空虛寂寞。
所以很多時候,不是願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讓自己這樣喜歡著的人,這輩子都不會再遇到第二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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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時間才是最偉大的,一切都會被它消磨殆盡,無論是快樂的,還是悲傷的,最終都會過去。
我只能慢慢向前走,也許很多年以後,再回憶起今天的種種,那時候,心裡或許已經有了別人。
或許還在等,可是已經記不得自己為了什麼而堅持。
又或許,他已經回到我身邊。
30
你看街上來來往往的人群,每個都行色匆匆,遇見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誰也看不穿別人身後的故事,誰也不知道別人的心裡,是不是住著這么一個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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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有人發了浮生六記就不得不發這個。
值得回味。和再一次難過。
C. 曾經看過一個穿越唐朝的小說,主角穿越成唐太宗李世民的第三子李恪,是在回京的路上被截殺昏迷瞭然後主角
話說永徽四年的時候,年輕的新皇唐高宗李治為了震懾宗室中那群輩分高而又蠢蠢欲動的皇叔皇兄,特地挑了兩個大頭出來殺雞儆猴。而這兩個不幸撞上槍口的,一個是唐高祖李淵的庶長子李元景,一個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庶長子李恪。
李元景是死有餘辜,因為高陽公主等人試圖謀反就是為了擁立他登基;而李恪可以算得上是被無辜牽連的,因為李恪既不是被擁立的對象,也沒有參與謀反。只不過因為李恪身為唐太宗的庶長子,這樣的輩分在宗室中僅次於皇叔李元景,再加上唐太宗臨終前只一心叮囑大臣們要保護好長孫無忌,對李恪這個曾經提名未果的庶長子卻沒有任何的保護措施,李恪這才悲劇了。
唐高宗登基後,曾將宗室中輩分最高的李元景和李恪二人同時加封為三公——李元景為司徒,李恪為司空,然後為了永絕後患,在高陽公主、房遺愛等人謀反事泄後趁機借題發揮,將這叔侄二人一網打盡。當然,也有人認為想要除掉李元景、李恪的是長孫無忌,而不是唐高宗,但事實上通觀整件事的始末,就可以知道唐高宗才是真正的主使者。
《冊府元龜》上就記載了這樣一個細節,唐高宗曾召見房遺愛,並問他:「你身為皇親國戚,為什麼要謀反?」房遺愛則回答道:「我的行為罪該萬死,但請陛下看在我告發了吳王李恪的份上饒恕我一命。」唐高宗聞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現在才告發李恪,不是太晚了嗎?」
甚至就在李恪等人被賜死後沒過幾天,唐高宗就在觀德殿里將這幫謀逆之人的財物分成五垛陳列出來,令諸位親王大臣們舉行射禮,然後又將剛空出來的司徒、司空的頭銜分別封給了徐王李元禮(李元景、李恪死後宗室中輩分最高者)與功臣李績,以此給宗室立威。
不過李恪雖然是冤死,史官也稱其是「海內冤之」,看似評價很高,但實際上所謂的「海內冤之」不過是史官的慣用語言罷了。比如格輔元、劉晏被殺都是「海內冤之」,比如盧崇道父子被杖斃也是「四海冤之」,比如崔寧被縊殺後「中外稱其冤」,再比如安思順兄弟被誅更是「天下冤之」,又比如李林甫被構陷同樣是「天下以為冤」。而且當時的人真的認為李恪是冤枉的嗎?我們可以來看看唐人在提及此事時是怎樣的態度。
睦州刺史夏侯絢的墓誌在提及永徽四年的謀反案時就明確寫道「荊吳構逆」,認為荊王李元景與吳王李恪都是大逆不道的謀反,這樣的態度與史官所說的「海內冤之」完全截然相反。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夏侯絢的身份,夏侯絢曾是蜀王李愔的長史,而李愔不是別人,正是李恪的同母弟弟,李恪謀反被殺後,李愔也因此被廢為庶人。所以按照夏侯絢這樣的身份,在提及頂頭上司的胞兄被誣陷謀反時理應是為之喊冤,而不是直言他就是「構逆」。連原本最該為李恪喊冤的人都認為李恪就是謀反,當時能有多少人認為李恪是冤枉的可想而知。
而且雖然有後世的史官拚命地為李恪掙同情分,又是說他「地親望高,中外所向」,又是說他的死「以絕眾望,海內冤之」,但就史實而言卻並非如此。
李恪曾在安州一地擔任了十多年的最高行政長官,結果就在李恪被誣陷謀反後,且不說同樣出身安州的許圉師與郝處俊這兩位朝中重臣對此是未發一言;也不說安州境內著名的富商彭志筠,明明富有到都能夠為朝廷的軍隊捐助大量的絹布了,卻沒想到要為自己「海內冤之」的父母官上表求情或出資減罪;單說事過境遷多少年後,朝中根本沒有一人想過要請求皇帝將李恪被流放的兒子和幽禁的女兒給赦免了。
從民間地方到朝廷中央,都不見有人為這位「中外所向」「海內冤之」的吳王求過什麼情,更沒有人打著李恪的名號揭竿而起——就在李恪被殺的這一年,民間有位陳碩貞起義,卻壓根提都沒提要為冤死的吳王李恪復仇;而章懷太子李賢死後,徐敬業舉兵時就特地打出了李賢的旗號。
李恪死後過了7年,顯慶五年時,唐高宗想要顯示一下皇恩浩盪,於是追封了當年謀反案的幾個主謀,其中就包括李恪。雖然追封的只是從一品的鬱林郡王,比原先正一品親王降了整整兩個檔次,但好歹也算是有個爵位可以留給兒孫了。只不過李恪死後,他的4個兒子被流放嶺南,女兒被幽禁獻陵,所以繼承李恪香火和鬱林縣侯一爵的,是與之毫無關系的河間郡王李孝恭的孫子李榮。直到又過了24年,光宅元年的時候,李恪的長子李千里遇到武則天的大赦終於能夠重返京城,正好這時李榮因罪被貶,李千里作為李恪的長子,這才撈到了機會繼承回這個從三品的鬱林縣侯。
等到李唐王室復辟後,唐中宗在神龍年間大肆追封這些宗室時,只贈了一個司空的頭銜給李恪,然後改葬一下就完事了,並沒有將他陪葬昭陵。至於李恪是否恢復了正一品親王爵位,《舊唐書》沒有記載,《新唐書》同樣沒有記載,而且因為李元景等人均有「復官爵」的明確記載,唯獨李恪卻完全無此一提,所以歐陽修在《新唐書》中提到李恪時,只稱其為「鬱林王恪」,而不是「吳王恪」。
至於唐太宗為什麼沒有安排任何措施以保護因為庶長子身份而岌岌可危的李恪,這就要從李恪在唐太宗心中的地位說起了。
雖然一直以來由於電視劇的宣傳,很多人誤以為李恪是唐太宗最喜歡的兒子,但就史實而言,論起唐太宗所有兒子中誰的待遇最差,李恪稱第二,沒人能比他更差。真相究竟如何,我們不妨一起來看一看史書是如何記載的。
首先根據史書的記載,李恪最遲貞觀7年便去了封地,而與李恪同齡的李泰不僅不「之國」,唐太宗甚至還想過讓其「入居武德殿」,最後還是被魏徵力諫勸止。李治更是自長孫皇後去世後就一直由唐太宗親自撫養,甚至在被封為太子後,仍讓唐太宗不惜公然違反禮制也要繼續留在身邊,這便導致了褚遂良劉洎等人分別在貞觀18年、20年相繼上疏懇請皇帝不要留太子在身邊一味溺愛,放其回東宮。
其次貞觀7年李恪赴任齊州都督時,唐太宗對李恪說:「父子之情,豈不欲常相見耶?但家國事殊,須出作藩屏。」可見讓諸王之藩是因為「家國事殊」,更是為了絕諸皇子的「覬覦之心」。但這一番冠冕堂皇的話,實際上更適合身為太子同母弟的李泰而不是庶出的李恪,畢竟作為太子同母弟,李泰對儲位的威脅才是最大的。然而唐太宗在「家國事殊」面前卻出於私心,不僅不讓李泰之藩,甚至還想讓他搬進武德殿居住;李治就更不用說了,唐太宗一直將這個兒子親自帶在身邊撫養,絕口不提之藩的事,貞觀16年甚至乾脆直接讓他上朝參政了,卻偏偏將沒什麼威脅的李恪打發到封地上去。
再者貞觀12年唐太宗給李恪寫的這封信,若只注意到「汝方違膝下,凄戀何已,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這么一句,自然會覺得其間是飽含了父子之情,然而此信的題目卻是《誡吳王恪書》。誡者,告誡、警告之意,齊王李祐在封地上屢屢犯錯時,唐太宗也曾寫信「誥誡之」。所以這封信也不是什麼訴說離別後的思念之情的,而是唐太宗寫信來警告李恪要老老實實地待在自己的封地,不要再胡作非為了。
而且就在唐太對李恪說「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以避免李恪變得驕奢為由而不肯多給他財物,結果在面對李承乾與李泰時,唐太宗卻又是截然相反的態度。唐太宗賞賜李泰時不僅「賜泰物萬段」,每個月給李泰的東西甚至「有逾於皇太子」,對李承乾更是乾脆直接取消了他出用庫物的限制。
至於唐太宗會如何在書信中表達自己的愛子之情,不妨看一看唐太宗出征高句麗時給李治寫的一封信,簡直堪稱是小肉麻。但是比起對李恪的嚴厲告誡,或許唐太宗給李治的這封信才更似尋常間的父子之情吧。
《兩度帖》原文:
兩度得大內書,不見奴表,耶耶忌欲恆死,少時間忽得奴手書,報娘子患,憂惶一時頓解,欲似死而更生,今日已後,但頭風發,信便即報。耶耶若少有疾患,即一一具報。今得遼東消息,錄狀送,憶奴欲死,不知何計使還,具。耶耶,敕。
譯文:
兩次收到大內送來的文書,卻還不見稚奴你的書信。爸爸我擔心的要死。剛才忽然得到稚奴你的親筆手書,說娘子生病了,我的擔心害怕頓時消失了,就好像死而復生一樣。從今以後,只要你的頭風病發作,就立刻寫信告訴我。爸爸我如果生病,也會一一寫信告訴你。今天得到遼東(戰場)消息,抄錄一份給你。想稚奴你想得要死,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去,要說的就這些。爸爸,敕。
最後,便是為很多人所津津樂道的唐太宗欲立吳王李恪為太子這件事了,甚至有人聲稱,如果唐太宗不喜歡李恪的話又怎麼會要立他為太子?那麼我們不妨來看一看,唐太宗為什麼會突然想到要改立李恪為太子。
貞觀17年,唐太宗立了李治後過了大半年的時間,覺得這個小兒子只有15歲,一直養在自己的身邊沒有經過什麼歷練,作為帝國未來的繼承人還不夠強大有力,擔憂他無法很好地駕馭朝政,畢竟「國賴長君」。於是唐太宗便想到了換儲一事,而當時的李恪可以說是唯一適合的人選,因為看看除了李恪之外的其他幾位皇子:
第二子李寬,早夭
第四子李泰,奪嫡被貶
第五子李佑,貞觀十七年謀反被誅
第六子李愔,被唐太宗痛罵為禽獸不如
第七子李惲,好斂財,被有司彈劾
第八子李貞,僅比李治大一歲
第十子李慎,年紀比李治還要小
下面更加年幼的李囂、李簡、李福等人不是早夭,就是年紀太小。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比李治大了近9歲的李恪,唐太宗還有別的選擇嗎?
唐太宗欲立李恪歸根究底就是因為除了李恪外,別的年長一些的皇子不是因為奪嫡被貶、被殺,就是實在是扶不起的阿斗,李恪盡管也曾因為踩莊稼和賭博這些小事被連續貶官和削戶過多次,但除了李恪外,唐太宗已經別無選擇。
不過很顯然,唐太宗欲立李恪這個想法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是一時沖動下的心血來潮之念。因為如果唐太宗真的考慮清楚了要改立李恪,或者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要換儲了,那麼長孫無忌是絕對沒有「密爭之」的機會的,更不可能只憑他一家之言便一錘定音。畢竟這天下是姓李的,不是姓長孫的。貞觀十七年時的長孫無忌雖然位極正一品的司徒,但就唐朝的政府系統而言,司徒位高卻只是個虛職。在根本沒有實權的情況下,長孫無忌又如何把持得了朝政?此時的魏徵固然已死,但房玄齡李靖這些大臣仍然健在,唐太宗也正值壯年手握兵權,怎麼可能任由一個既無實權又無兵權的長孫無忌操縱朝政?
何況廢立太子是國家大事不是兒戲,唐太宗若是下定了決心要換太子,肯定會把這件事拿到朝上廷議,再不濟也要找幾個心腹大臣一起來商量商量,就像當初要立李治一樣,「與長孫無忌、房玄齡、李績等計議」,而不會只跟最不可能贊同的長孫無忌一個人商量,甚至被長孫無忌反駁後就此立刻作罷。
而從正史中對改立李恪這件事一筆帶過的記敘來看,很明顯唐太宗只是一時心血來潮,突然間有了這么一個想法,然後對長孫無忌露了個口風,長孫無忌反對,唐太宗想明白了自然也就徹底打消這個念頭了。更不要說什麼長孫無忌反對立李恪是因為他不是自己的外甥,事實上真正介意李恪不是嫡子的並不是長孫無忌,而是唐太宗本人。畢竟一旦改立庶子出身的李恪,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嫡子的未來就很難有所保證了,這一點唐太宗顯然比長孫無忌更為擔心,因為當初唐太宗立李治的目的就是為了可以保全這三個心愛的兒子:
「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舊唐書·太宗諸子列傳》)
唐太宗改立太子時,一直都是在嫡出的李泰與李治之間搖擺不定,決定立李治也是因為李治性情仁厚,就是做了皇帝也不會對自己的兩個親兄弟不利。而在這期間,唐太宗自始至終都沒有想到過還有庶出但年長的李恪可以考慮,李恪在唐太宗的心中地位究竟如何可見一斑了。因為李恪若是在唐太宗的心中還算是有些分量的話,唐太宗在改立太子的時候絕對會首先想到他,而不是等到一切都塵埃落定後又過了大半年的時間,才發現原來還有這么一個庶長子可以考慮,而且還只是曇花一現的想法。
至於說什麼李恪遠離京城和朝中大臣沒有交情,自然不會有人願意保舉他做太子。事實上朝中大臣的意願怎樣並不重要,關鍵仍在於唐太宗自己的態度如何。看看李治就能知道,李治這個太子可謂是唐太宗一手扶持上去的。為了冊立李治,唐太宗甚至不惜拔劍欲在大臣面前自盡;在正式立了李治為太子後,唐太宗又傾力打造了一個強大可靠的東宮班底以輔佐太子。
「己丑,加司徒、趙國公長孫無忌太子太師,司空、梁國公房玄齡太子太傅;特進、宋國公蕭瑀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英國公李績為太子詹事,仍同中書門下三品。」(《舊唐書·太宗本紀》)
「又以左衛大將軍李大亮領右衛率,前詹事於志寧、中書侍郎馬周為左庶子,吏部侍郎蘇勖、中書舍人高季輔為右庶子,刑部侍郎張行成為少詹事,諫議大夫褚遂良為賓客。」(《資治通鑒》)
同時,唐太宗知道李治一直久居深宮缺少歷練,便開始加強對他處理政務能力的培養,時常把他帶在自己的身邊言傳身教。
「太宗每視朝,常令在側,觀決庶政,或令參議,太宗數稱善。」(《舊唐書·高宗本紀》)
「貞觀十八年,太宗謂侍臣曰:『古有胎教世子,朕則不暇。但近自建立太子,遇物必有誨諭。』」(《貞觀政要》)
所以唐太宗若真的有意改立李恪為太子的話,完全可以把改立李治時的舉動照搬過來,而不只是口頭上提那麼一提,被否決後既不見有過失落後悔的時候,更不曾見對李恪這個改立未果的兒子有什麼內疚之情,甚至欲立李恪未果後沒過兩天,唐太宗就因為李治長子李忠的出生而舉行了盛大的筵席,不僅在宴會上高興地「酒酣起舞」「盡日而罷」,還一反皇孫只能封郡王的制度,破例將李忠冊封為了親王——完全將李恪的事情拋之腦後。反觀劉邦欲立趙王如意失敗後,為戚姬母子的未來安全得不到保障愁得長吁短嘆,甚至「心不樂,悲歌」,不僅特意讓周昌去做如意的相國,而且一聽說樊噲要在自己百年之後誅殺戚姬母子,當即下令要陳平等人去殺了樊噲。
而同樣提名未果的李恪不僅沒有得到唐太宗的任何保護措施,反而被唐太宗嚴厲地告誡了一通:「你若是不遵紀守法,西漢的燕王劉旦就是你的下場,就算你是我兒子我也救不了你!」雖然有人認為這是唐太宗在「保護」李恪,要他小心謹慎一些,但李恪作為親王,他的性命並不掌握在自己手裡而是掌握在皇帝手裡,光是告誡李恪自己謹言慎行是沒有用的,只有讓未來的皇帝李治知道要善待李恪才能達到保護李恪的目的。
也正因為明白這樣的道理,所以漢高祖劉邦臨終前特地留了封手詔給太子劉盈,要他日後一定要照顧好他曾經欲立未果的趙王如意;唐太宗在立李治為太子時也反復強調過立李治的原因是為了能同時保住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而唐太宗既然能想到要為李承乾、李泰、李治的日後安危做打算,又為什麼沒為李恪日後的安危做出同樣的安排呢?想來李恪若是能在唐太宗的心中占據一席之地的話,又如何會遭此待遇?
至於李恪不能當上皇帝是因為具有前朝血統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李恪的兩朝血統並不是什麼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之事,早在南北朝時就有許多兩朝一脈的皇位繼承人,比如後趙石虎的太子石世,生母就是前趙的安定公主;比如北周閔帝宇文覺的生母就是北魏馮翊公主。就連隋煬帝楊廣的太子楊昭也是兩朝一脈——楊昭的生母蕭皇後,即西梁孝明帝蕭巋的女兒。
再說如果前朝血統真的是問題,是忌諱,那唐太宗為何在明知李恪具有隋朝血統的情況下,還想立其為太子?長孫無忌又為什麼不用這么好的理由來反對唐太宗立李恪呢?就像唐玄宗欲立武惠妃為後,大臣首先就用武家與李唐皇室有仇為由勸阻唐玄宗,而李恪這里卻壓根沒人提及所謂的血統這一點。所以李恪與儲位無緣,和他的生母楊妃是隋煬帝的女兒根本沒有任何的關系,而是因為李恪與楊妃均不得寵於唐太宗的緣故。
還有人因為唐太宗欲改立李恪便認為李恪是大唐的一代賢王,甚至如同某毛所說的那樣李恪就一定是英物,李治就一定是朽物,唐太宗選擇了李治作為繼承人是懵懂一時(事實上看看某毛自己選定的繼承人就知道他是什麼眼光了)。然而通觀李恪的生平,實在看不出他有什麼文功武治的政績。《舊唐書》中對李承乾的治國才能好歹還有一句「太宗居諒暗,庶政皆令聽斷,頗識大體」的介紹,對李泰至少還能知道他「少善屬文」,也的確編修了一部《括地誌》,其他庶出的皇子中,也有因為處理地方政務出色而被當地百姓稱贊的。
然而關於李恪卻只知其有文武才,相當籠統的一句贊美之詞,至於具體有什麼雄才偉略的事跡可以展現其賢能的,史書中便再無一字了。就連李恪的「善騎射」也不過是身為關隴軍事貴族最基本的素養而已,在唐朝這個連後宮才人都能陪帝王騎射的朝代里,李恪的「善騎射」卻根本沒有絲毫的軍功或突出的事跡可以證明。
李恪所謂的文才更是如此,就連李唐皇室成員中最常見的書法特長都毫無記載,而同樣因謀反被誅的漢王李元昌,卻能夠以書法、繪畫、射獵著稱於各部史書。
《冊府元龜》:「唐漢王元昌,高帝子,性警悟,有勇力,工騎射,頗涉文史,兼能隸書。」
《唐朝名畫錄》:「漢王元昌善畫馬,筆蹤妙絕,後無人見。畫鷹鶻、雉兔見在人間,佳手降嘆矣。」
《法書要錄》:「漢王童年,自得書意。夙承羲、獻,守法不二。」
《歷代名畫記》:「天人之姿,博綜伎藝,頗得風韻。自然超舉,碣館深崇,遺跡罕見。在上品二閻之上。」
一位專研經典名著,擅長音樂,繪畫精妙,射獵如神的多才多藝的俊美皇子便栩栩如生地在後人心目挺拔起來,相比之下,李恪的才華無論是在史書還是墓誌銘上,都沒有分毫體現。
所以若只因為唐太宗的一句「英果類己」,便斷定了李恪之賢,也著實武斷了些。畢竟唐太宗只是覺得李治性格仁厚溫和,並沒有說他不如李恪賢能,又怎能由此草率地推斷出李恪便是大唐眾望所歸的賢王呢?
事實上李恪在大唐王朝就是一個普通的皇子,只不過是近年來的一些電視劇與小說將歷史篡改戲說得太厲害了,以至於誤導了很大一部分觀眾,認為李恪是唐太宗最心愛的兒子唐朝最賢明的皇子。但凡願意認真讀一讀正史的,看看史書上所記載的唐太宗是如何寵愛他的三個嫡子的,就可以知道真正的唐太宗愛子應該是什麼樣子。
相比三位嫡子數不勝數的得寵事跡,僅憑唐太宗心血來潮之下的「欲立吳王恪」,以及立儲這種環境下的一句「類己」(在立太子這種情況下,不說「類己」難道要說這個兒子「不類己」?),便要妄圖證明李恪的受寵,顯然是不成立的。何況《舊唐書》中是「太宗常稱其類己」,《唐會要》記載為「太宗嘗稱其類己」,可見這里的常是通假字,通嘗,意思是唐太宗曾經說過李恪類己,而不是經常說李恪類己——如果唐太宗經常說李恪類己卻又不給他任何保護措施,那麼此舉根本不是在愛李恪而是在害李恪。
特別是貞觀2年李恪與李泰同時受封,卻明顯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李恪受封益州都督,封地只有8州,李泰卻不僅是揚州大都督兼越州都督,封地更是多達22州!
且先不說單就數量而言,李泰的封地幾乎是李恪的兩倍。而李恪的封地益州,也就是今天四川一帶,在唐朝時可絕對不是什麼香餑餑,「揚一益二」的說法還得等到安史之亂以後。蜀地自古地勢天險,古時候交通又不發達,想想當初唐高祖李淵私下許諾唐太宗要改立他為太子時就曾說過,要將李建成改封在蜀地,原因就是「地既僻小易制。若不能事汝,亦易取耳」。可見蜀地在唐初時候人們的心中是怎樣一種存在了。而揚州的富庶則不必多言,更何況封地里還包括了蘇杭一帶。
更不用說李恪受封的不過是益州都督,而不是和李泰一樣都是大都督。根據《唐會要》的記載,益州的大都督府於「貞觀二年二月二十日,去『大』字」,直到唐高宗龍朔2年才由都督府升級為大都督府——就在李恪受封前三個月,唐太宗就將益州由大都督降級為了都督。所以貞觀二年五月李恪與李泰雖然同時受封,但是李恪只被封為了益州都督——不僅都督府的規模遠不及李泰的大都督府,封地更是比李泰少了近三分之二。
後來李恪在貞觀11年的時候,不過是因為打獵時踩壞了莊稼,就由安州都督降職為安州刺史,還被削戶300(當時親王實封只有800戶)。看上去封地還是在一個地方,但實際上所管轄的地方卻大大減少了,因為作為都督時,李恪可以「督安、隋、溫、沔、復五州」軍事,然而作為刺史就只能管轄安州這一州之地。後來李恪又因為和乳母的兒子賭博,再次被罷官削戶,自此一直到貞觀23年共12年的時間里,李恪再也沒有官復原職過。這樣的待遇除了李恪,也就只有他那個被唐太宗斥為「不如禽獸鐵石」的胞弟李愔同樣享有了,而其他犯過遠比踩莊稼更嚴重錯誤的皇子們,也從來沒有遭受過如此嚴厲的懲罰。
唐太宗雖然貴為一國之君,但在面對自己的愛子時,仍舊只能如同普通人一般,尋常人家是怎麼疼愛兒子的,唐太宗就是怎麼做的。
所以李承乾就算犯下了謀逆這等殺頭大罪,唐太宗也要想方設法保住他的性命;所以李泰奪嫡失敗後,唐太宗仍舊說他是「朕之愛子,實所鍾心」,甚至被貶後不到四年的時間就又重新晉封為濮王;所以李治雖然一直和唐太宗住在一起,褚遂良、劉洎為了這事上諫過多少次,也沒見唐太宗以「家國事殊」為理由,把李治打發出宮去住。
對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些愛子們寵溺至極,以至於一次又一次招來了魏徵這些朝臣的上疏與進諫,偏偏對李恪這些兒子該罰的罰,該殺的殺,一個都沒手軟。就這樣,還能說李恪是唐太宗的「愛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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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青春悠悠漸老,回不去的那一段美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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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曾數次深聊,他勸他「留下來,給自己一次機會」,他覺得他還不完全了解自己,他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和成長環境,不可能同一軌道」,而他只想挽留,因為,他覺得他和原來的自己很像
那年冬夜,1月2日,他來到他的寢室,可他已悄然離去。他室友說他走了,去追逐他自己想要的生活了。他很傷心,很無奈,告訴他室友不要外傳,他去勸他回來···
寒假裡,他一直在盡力勸他回心轉意,他也一直在努力改變自己的想法。那天,正月14,他看到了他的心情語,他說「人不能只為自己而活,或許為了親人,可以試著堅持···」,他很高興,似乎尋回了從前的自己。
後來,他工作了,實習了,又返校了、得畢業了、得說再見了。他對他說「畢業了,就要離開了;大學,真的捨不得;不知你理不理解,希望你好好的念完大學,無論如何都要」,他眼神迷離,支支吾吾「我會調節的,會堅持下去的」···
臨別的前一晚,他們班一齊為他踐行。那晚,他頭好暈,沒有喝多,卻也醉了。他將他們班級送與他的紀念冊貼緊在胸口,對他說「大學的意義就在這,明白嗎,讀下去,可以無悔···」
他在上班,接到他室友電話,說他離開了,真的走了,再也聯系不上了···這次,他沒有傷感,沒有遺憾,也沒有驚訝,滿心的全是對他的失望,一種傷及他內心深處的失望。
他打他電話,他沒有接;他回了電話,他再也控制不住了,說了很多很多「你這樣一走了之算什麼!你說,算什麼!誰說我不理解你的感受,你以為全世界就你一個人過得不如意。我也壓抑,別人羨慕我工作,可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也想一走了之,去自己夢寐以求的城市中拼搏,去追逐自己熱血沸騰的青春夢。可我們不僅僅為自己一個人活,我們都還有自己的父母與親人。總有一天,也許兩年,或許三年,我會毅然的離開去追逐屬於自己的生活,但那天須要承受、准備和等待···懂嗎!豈能一走了之」「我知道這樣做對不起你,對不起所有關心我的人;可我必須這樣做,否則我走不了,我父母知道了是不會同意的,就算同意了也會很傷心,我不想看到他們那難過的樣子,所以選擇了悄悄的離開···」
晚上,他平復了心境,打通了他的電話「下午,我可能有點激動···你的想法和作法都可以理解···自己好好考慮一下吧,早點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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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恨時間走得太慢,大學生活永無盡頭
他羨慕他還有三年可以好好珍惜
他羨慕他可以離了校園參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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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看小說沒了樂趣
看看灰色調的作品如何,可能會有新鮮感,不妨看看《冰與火之歌》,這是美國作家喬治馬丁的代表作品,史詩奇幻,絕對是經典,華納正在籌拍根據該書改編的電視劇,劇名採用了原著第一部的名字《權力的游戲》,預計2010年初推出先行集。下面是該書的世界背景介紹和開篇的試讀。歡迎來到維斯特洛,盡覽七大家族的恩怨情仇,寒冰與烈焰的碰撞,我想你應該不會後悔的,呃……,可能吧……
冰與火之歌作為三部曲誕生,後來擴充為六部書(目前的消息是原計劃中《群鴉的盛宴》篇幅太長,被拆成了兩本;因此將來可能會是七部);正如J.R.R. Tolkien所說,故事隨講述而成長。
這些書的背景設定於維斯特洛(Westeros)大陸上,在一個與我們自己的世界既相似又不似的世界中——那裡季節持續多年,有時甚至是幾十年之久。維斯特洛大陸緊靠位於已知世界西方邊緣的日落之海(sunset sea),從南方多恩(Dorne)的紅色沙灘一直延伸到北方的冰封山脈和霜凍原野,那裡即使是在漫長夏日中依然飄雪。
黎明紀元(Dawn of Days)的森林之子是維斯特洛首批為人所知的住民:他們是一支身材矮小的種族,在綠林中安家,並在骨白色的魚梁木(weirwood)上雕刻了奇怪的人臉形狀。然後先民(First Men)來到,他們帶著青銅劍和馬匹從東方更大的那片大陸穿越陸橋而來。他們與森林之子們爭戰了數個世紀之久,直至最終與那個更古老的種族講和,接受了他們無名的古老神明。「盟誓」(The Compact)標志了英雄紀元(Age of Heroes)的開始,先民和森林之子分享維斯特洛,成百個小王國崛起又消亡。
其他侵略者也依次來到了。安達爾人(Andals)乘船越過狹窄的海洋,靠著鐵與火他們橫掃先民的王國,把森林之子趕出了他們的森林,並伐倒了許多魚粱木。他們帶來了他們自己的信仰,崇拜一位有著七種外表的神明,一顆七芒星是他的象徵。僅僅在極北之處先民由臨冬城(Winterfell)的史塔克家族(Stark)領導擊退了新來者;安達爾在其它地方取得了勝利,並建立了他們自己的王國。森林之子逐漸衰微,而與此同時先民和他們的征服者們開始通婚。
羅伊拿人(Rhoynar)在安達爾到來的幾千年之後來到,並非作為侵略者,而是避難者;他們乘著一萬只船跨海而來,逃離瓦雷利亞(Valyria)世襲貴族日益增長的勢力。瓦雷利亞的世襲貴族統治著已知世界的大部分,他們是魔法師,學識淵博,人類所有種族中唯有他們懂得如何飼養龍類、並讓它們俯首聽命。然而在冰與火之歌開場之前四百年,末日降臨了瓦雷利亞,那個城邦一夜之間覆滅,從此強盛的瓦雷利亞帝國分崩離析,糾紛四起、野蠻愚昧,戰亂開始。
維斯特洛由於處在狹窄海洋彼岸而逃過了接踵而至的混亂里最糟糕的部分。在那時曾經有過的數百個王國中只有七個王國存留下來——但它們也不可能堅持多久了。伊耿·坦格利安(Aegon Targaryen),一位失落瓦雷利亞的後裔,帶著一小支軍隊、他的兩個妹妹(同時也是他的兩個妻子)和三條巨龍在黑水河的入海口登陸。在龍背上伊耿和他的妹妹們取得了一場又一場戰斗的勝利,靠著火焰、寶劍和談判制服了維斯特洛大陸上七大王國中的六個。這位征服者收集起被打敗的敵手們那些熔化扭曲的兵刃,用它們鑄造了一個恐怖又高大的帶刺王座:鐵王座。坐在那王座上他從此以伊耿一世,安達爾人、羅伊拿人和先民之王,七國君主的名義來統治。
由伊耿和他的妹妹們奠定的王朝持續了將近三百年。另一位坦格利安王,戴倫(Daeron)二世,後來把多恩並入了版圖,把整片維斯特洛大陸置於一位統治者之下。他是靠聯姻而非征服達成這點的,因為最後一隻龍已在半個世紀前死去。
試讀:
「既然野人(註解1)已經死了,」眼看周圍的樹林逐漸陰暗,蓋瑞不禁催促道:「咱們回頭吧。」
「死人嚇著你了麽?」威瑪·羅伊斯爵士帶著輕淺的笑意問道。
蓋瑞並未中激將之計,年過五十的他算得上是個老人,這輩子看過太多的貴族子弟來來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說:「咱們沒必要和死人打交道。」
「你確定他們真的死了麽?」羅伊斯輕聲問:「證據何在?」
「威爾看到了,」蓋瑞說:「我相信他說的話。」
威爾早料到他們早晚會把自己捲入這場爭執,只是沒想到這麽快。「我媽說過,死人不會唱歌。」他插嘴。
「威爾,我奶媽也說過這話,」羅伊斯回答:「千萬別相信你在女人懷里聽到的話。
人就算是死了,也能讓我們學到很多東西。」他的餘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裡回盪,似乎大聲了點。
「眼前路還長得很,」蓋瑞指出,「少不了要走個八九天,況且現在天色漸漸暗了下來。」
威場·羅伊斯爵士意興闌珊地掃視天際。「每天這時候不都這樣?蓋瑞,你該不會伯黑吧?」
威爾可以看見蓋瑞緊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強自遏抑的怒火。蓋瑞當了四十年的守夜人(註解2),這種資歷可不是隨便給人尋開心的。但是蓋瑞不只是憤怒,在他受傷的自尊底下,威爾隱約可以察覺到某種潛藏的不安,一種近似於畏懼的緊張情緒。
威爾深有同感。他戍守絕境長城不過四年,當初首次越牆北進,所有的傳說故事突然都湧上心頭,把他嚇得四肢發軟,事後回想起難免覺得好笑。如今他是擁有百餘次巡邏經驗的老手,眼前這片南方人稱作鬼影森林的無垠荒野,他早已無所畏懼。
然而今晚卻是個例外。此夜迥異於往昔,四面環暗中有種莫可名狀,讓他汗毛豎立的驚悚。他們輕騎北出長城,九天來晝夜不斷推進,緊咬野人土匪的足跡。情況日益惡化,而今天已然降到谷底。陰森北風吹得樹影幢幢,宛如猙獰活物,威爾整天都覺得自己受到一種冰冷且對他毫無好感的不知名東西監視,蓋瑞也感覺到了,此刻威爾心中只想掉轉馬頭,沒命似地逃回長城。但這卻是萬萬不能在長官面前說起的念頭。
尤其是這樣的長官。
威瑪·羅伊斯爵士出身貴族世家,在兒孫滿堂的家裡排行老么。他是個俊美的十八歲青年,有雙灰色眸子,舉止優雅,瘦得像把尖刀。騎在他那匹健壯的黑色戰馬上,比騎著體型較小的犁馬的威爾和蓋瑞高出許多。他穿著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褲,黑色鼴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頭是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閃閃發光的黑色環甲。威瑪爵土宣誓成為守夜人還不滿半年,但他絕非毫無准備空手而來,最起碼他的行頭一件不少。
他身上最耀眼的行頭,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實,又軟得嚇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賭,那一堆黑貂一定是他親手殺的,」蓋瑞在軍營里喝酒時對戰友說:「我們偉大的戰士哦,把它們的小頭一顆顆扭斷啦。」當時可引得眾人鬨笑成一團。
假如你的長官是個大夥兒飲酒作樂時嘲笑的對象,你要怎麽去尊敬他呢?威爾騎在馬上,不禁如此想著。想必蓋瑞也深有同感。
「莫爾蒙(註解3)叫我們追查野人行蹤,我們也照辦了,」蓋瑞道:「現在他們死了,再也不會來騷擾我們。眼前還有好長一段路等著我們。我實在不喜歡這種天氣,要是下起雪來,我們得花兩個禮拜才能回去。下雪還算不上什麽,大人,您可見過冰風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爺似乎沒聽見這番話。他用他特有的那種興致缺缺、漫不經心的方式審視著漸暗的暮色。威爾跟在他身邊已經有一段時間,知道這種時候最好不要打斷他。"威爾,再跟我說一遍你看到了些什麼。"
在成為守夜人以前,威爾原本靠打獵維生。說得難聽點,其實就是盜獵者。當年他在海利斯特家族的森林裡偷獵公鹿,正忙著剝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時候,被受雇於梅利斯特家的流浪武士逮個正著。他若是不選擇加入黑衫軍,就只有雙手被砍一途。威爾潛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裡的無聲潛行沒人比得上,而黑衫軍的弟兄們果然也很快就發現了他的長處。
「營地在兩哩外,翻過山脊,緊鄰著一條溪。」威爾答道:「我已經靠得很近了。總共有八個人,男女都有,但沒看見小孩。他們背靠著大石頭,雪幾乎要把營地整個蓋住,不過我還是分辨得出來。沒有營火,但火堆的餘燼還很明顯。他們動也沒動,我仔細看了好一會兒,活人絕不會躺得這麽安靜。」
「你有發現血跡麽?」
「嗯,沒有。」威爾坦承。
「你有看見任何武器麽?」
「幾支劍、兩三把弓,還有個傢伙帶了一柄斧頭。鐵打的雙刃斧,看起來挺重的,就放在他右手邊的地上。」
「你有記下他們躺著的相對位置麽?」
威爾聳聳肩。「兩三個靠在石頭上,大部分都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有可能是在睡覺。」羅伊斯提議。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爾堅持己見:「因為有個女的躲在鐵樹林里,應該是斥候。
」他淺淺一笑。「我小心得很,沒讓她見著。但等到我靠近,卻發現她也沒反應。」說到這他不禁一陣顫抖。
「你受寒了?」羅伊斯問。
「有點吧,」威爾喃喃道,「大人,是這風的關系啊。」
年輕騎士轉頭面對灰發老兵。結霜的落葉在他們耳邊低語飄過,羅伊斯的戰馬局促不安。「蓋瑞,你覺得是誰殺了這些人?」威瑪爵士隨口問道,順手整理他貂皮長袍的褶櫚。
「是這該死的天氣,」蓋瑞斬釘截鐵地說:「上次冬天來的時候(註解4)我親眼見過人活活凍死,再之前那次也看過,當時我還是個孩子。人人都說當時積雪深達四十尺,北風冷得跟冰一樣,但更正要命的是低溫。它會無聲無息地逮住你,比威爾還安靜,起先你會發抖、牙齒打顫,兩腿一伸,夢見燙過的酒,溫暖的營火。它可是很燙人的,再也沒別的東西像寒冷一樣燙人了。但只消過了一會兒,接著它會鑽進你體內,開始填滿你的身體,過不了多久你就沒力氣抵抗。你會覺得坐下或小睡片刻要容易得多,聽說到了最後完全不會覺得痛苦。你會覺得先是渾身無力,昏昏欲睡,然後一切漸漸消逝,最後,就像是淹沒在熱牛奶里一樣,安詳得很。」
「我看你很有詩意嘛,」威瑪爵士下了評論:「沒想到你有這方面的天分。」
「大人,我親身體驗過嚴寒的威力,」蓋瑞往後拉開他的擋風帽,好讓威瑪爵士清楚看見他耳朵凍掉之後剩下的肉團。「兩只耳朵,三根腳趾,還有左手的小指,我這樣算是輕傷了。我大哥當年就是在站崗的時候被活活凍死,等我們找到他,他臉上卻還掛著笑意。」
威瑪爵士聳肩道:「我說蓋瑞,你該多穿兩件衣服的。」
蓋瑞怒視著他的年輕長官,氣得耳根發紅。當年伊蒙學士(註解5)把他壞死的耳朵割去之後,現在耳洞旁還留著傷疤。「等冬天真正來臨的時候,再看看你能穿得多暖。
」他拉起當風帽,縮著身子騎在馬上,陰沉地不再吭聲。
「既然蓋瑞都說是天氣的關系了……」威爾正要開口。
「威爾,上禮拜你有沒有站衛兵?」
「有啊,大人。」他哪個禮拜沒抽到站衛兵的簽,這傢伙究竟想說什麽?「長城的情形如何?」
「在滴水啊,」威爾皺著眉頭說。這下他聽懂了。「所以說他們不是凍死的,假如城牆會滴水,表示天氣還不夠冷。」
羅伊斯點點頭。「聰明。過去這禮拜結了點霜,偶爾還下點雪,但絕對沒有冷到凍死八個人的地步。更何況他們穿著保暖的毛皮禦寒衣物,所處的地形足以遮擋風雪,還有足夠的生火材料。」騎士露出自信滿滿的笑容。「威爾,帶路吧,我要親眼看看這些死人。」
事情演變至此,他們別無選擇。既然命令都下了,也只有照辦的份。
威爾打前鋒,騎著他那頭長毛的馬,在矮樹叢里小小心翼翼地探路。昨夜下了一場小雪,這會兒樹叢底下有許多石塊、樹根和水窪,一不小心就會失足。威瑪·羅伊斯爵士跟在後頭,他那頭高壯駿馬不耐煩地吐著氣。巡邏任務最不適合騎戰馬,但貴族子弟哪聽得進去?老兵蓋瑞殿後,一路低聲喃喃自語。
暮色漸沉,無雲的天空轉為淤青般的深紫,然後沒入黑幕。星星出來了,新月也升起。威爾暗自感謝星月的光亮。
「我們應該可以再走快點。」羅伊斯說。這時月亮已快升到天頂了。
「你的馬還沒這份能耐,」威爾道,恐懼使得他無禮了起來。「還是少爺您要走前頭試試?」
威瑪·羅伊斯爵士顯然不屑回答。
威爾在一棵長滿樹瘤的老鐵樹旁停住,然後下了馬。
「怎麽停下來了?」威瑪爵士問道。
「大人,後面的路用走的比較好,翻過那座山脊就到了。」
羅伊斯也停下來凝神遠望,一臉思量的表情。一陣冷風颯颯響過林間,他的貂皮大衣在背後抖了一下,彷佛有了生命。
「這兒不太對勁。」蓋瑞喃喃地說。
年輕騎士輕蔑地對他一笑。「有麽?」
「你沒感覺麽?」蓋瑞問道,「仔細聽聽暗處的聲音。」
威爾也感覺到了。在守夜人服役這四年來,他從未如此恐懼過。究竟是什麽東西在作怪?
「風聲,樹葉沙沙作響,還有狼叫聲。蓋瑞,是哪一種聲音把你嚇破膽啦?」羅伊斯見蓋瑞沒接腔,便優雅地翻身下馬。他把戰馬牢牢地綁在一根低垂的枝幹上,跟其他兩匹馬離得遠遠的,然後抽出長劍。這是把城裡打造的好劍,劍柄鑲著珠寶摺摺發亮,月光在明晃晃的鋼造劍身上反照出璀璨光亮,看起來是新打造的。威爾很懷疑它有沒有沾過血。
「大人,這兒樹長得很密,」威爾警告說:「可能會纏住您那把劍,我看您還是用短刀吧。」
「我需要別人指導的時候自然會開口問。」年輕貴族道:「蓋瑞,你守在這里,看好馬匹。」
蓋瑞下馬。「我來生個火。」
「老頭子,笨也要有個限度。要是這林子里有敵人,我們難道要生火引他們過來麽?」
「有些東西就只怕火,」蓋瑞道:「像是熊、冰原狼、還有……還有好些東西。」
威瑪爵士緊抿嘴唇。"我說不準就是不準。"
蓋瑞的斗篷遮住了他的臉,但威爾還是看得到他瞪著騎士時的眼神。他一度害怕這老頭會沖動地拔劍動粗。老頭的劍雖然又短又丑,劍柄早被汗漬浸得沒有了顏色,劍刃也因長期使用而布滿缺口,但倘若蓋瑞真的拔劍,威爾知道那貴族公子哥兒必死無疑。
最後蓋瑞低下頭。"那就算了。"他訕訕地說。
羅伊斯當他妥協了,"帶路吧。"於是他對威爾說。
威爾領著他穿越濃密樹叢,爬上低緩斜坡,朝著山脊走去,他先前便是在那兒的一棵樹下找到有利的藏身處。薄薄的積雪底下,地面潮濕而泥濘,十分容易滑倒,還有石塊和暗藏的樹根絆你一跤。威爾爬坡時沒有發出任何聲音,身後卻不時傳來公子哥兒身上環甲的金屬碰撞聲,葉子沙沙作響,以及分叉枝幹絆住他的長劍,勾住他漂亮貂皮斗篷時所發出的咒罵聲。
威爾知道那棵大哨兵樹位於山脊的最高處,最低的枝幹離地僅有一尺。於是他爬進矮樹叢,平趴在殘雪和泥濘里,往下頭空曠的平地望。
他的心臟停止跳動,有好一陣子不敢呼吸。月光灑落在空地上,照出營火余燼,白雪覆蓋的岩石,半結冰的小溪,全都和數小時前他所見的一模一樣。
唯一的差別是,所有的人都不見了。
"諸神保佑!"他聽見背後傳來的聲音。威瑪·羅伊斯爵士揮劍劈砍樹枝,總算上了玻頂。他站在哨兵樹旁,手裡握著寶劍,身上那件披風被吹得呼呼作響,明亮的星光清楚地勾勒出他那高貴的身姿。
"快趴下來!"威爾焦急地低聲說:"出了怪事了。"羅伊斯沒動,他俯瞰下面空無一人的平地笑道:"威爾,看來你說的那些死人轉移陣地羅。"威爾彷佛突然喪失了說話能力,他想找出合適的字眼,卻徒勞無功。怎麼會有這種事,他的視線在荒廢的營地來回掃視,最後停留在那柄斧頭上。這麽一把巨大的雙刃戰斧,竟會留在原地動也沒動。照說這麽值錢的東西……
"威爾,站起來吧。"威瑪爵士命令道:"這里沒人了,躲躲藏藏的,成何體統!"威爾很不情願地照辦了。
威瑪爵士很不滿地上下打量他。"我可不想第一次出巡邏任務就鍛羽而歸。我們一定要找到這些人。"他環顧四周。"爬到樹上去看,動作快點,注意附近有沒有火光。"威爾無言地轉身,他知道辯解無益。風勢轉強,有如刀割。他走到高聳的筆直青灰色哨兵樹旁開始往上爬。很快他便迷失在滿樹松針里,雙手沾滿了樹汁。恐懼像一頓難以消化的飯菜,他向不知名的森林之神默禱,然後抽出匕首,用牙齒咬住,好空出雙手攀爬。嘴裡冰冷的兵器讓他稍微安了點心。
下頭突然傳來年輕貴族的喊叫聲。"是誰在那裡?"威爾在他的恫嚇中聽出了不安,便停止爬行,凝神諦聽,仔細觀察。
森林給了他答案:樹葉沙沙作響,冰冷的溪流潺潺,遠方傳來雪梟的叫聲。
異鬼無聲無息地出現。
威爾的眼角餘光瞄到白色身影穿過樹林,他轉過頭,看見黑暗中一道白影,隨即又消失不見。樹枝在風中微微騷動,伸出木指彼此搔抓。威爾張口想出聲警告,言語卻凍結在他的喉頭。或許他看錯了,或許那不過是只鳥,或是雪地上的反光,或是月光所造成的錯覺。他到底看到了什麽?
"威爾,你在哪?"威瑪爵士朝上頭喊道:"你有看到什麽麽?"他突然提高警覺,正手中持劍緩緩轉圈。他一定也和威爾一樣感覺到了。然而四周卻空無一人。"快回答我!這里為什麽這麽冷?"
這里真的非常冷。威爾顫抖著抱緊樹干,臉頰貼住哨兵樹的樹皮。他感覺到黏稠的甜樹汁流到他臉上。
一道陰影突然自樹林暗處冒了出來,站在羅伊斯面前。它的體型十分高大,憔悴而堅毅像是老骨頭,膚色蒼白如乳汁。他的盔甲似乎也隨著移動而改變顏色,一會兒白如新雪,一會兒黑如晴影,綴滿深林中的灰綠色。它每走一步,圖案便如同水面上的鄰鄰月光般不斷改變。
威爾只聽見威瑪·羅伊斯爵士倒抽一口冷氣。"不要過來!"貴族少爺警告對方,聲音卻像小男孩般。他將那件長長的貂皮大衣翻到背後,好空出活動空間,然後雙手握劍。
風停,酷寒徹骨。
異鬼安靜地向前潛行,手中握著長劍,威爾從沒見過類似的武器。那是把半透明的劍,材質完全不是人類所使用的金屬,像是一片薄薄的水晶碎片,假如平放刃面看過去,幾乎看不到。它與月光相互輝映,劍身周圍有股詭異的藍光。不知怎麽地,威爾明白這柄劍比任何剃刀都還要鋒利。
威瑪爵士勇敢地迎上前去。"既然如此,我們就來較量較量吧。"他舉劍過頭,語帶挑釁。雖然他的手不知是因為重量或是酷寒而顫抖,威爾卻覺得在那一刻,他已經不再是個軟弱怯懦的少年,而是個真正的守夜人好漢。
異鬼停住腳步。威爾看到了它的眼睛,那是種比任何人類眼睛都還要湛藍深邃的顏色,如冰一般冷冷燃燒,視線停留在那把高高舉起的顫抖著的劍,凝視著冷冷月光在金屬劍緣流動。在那一剎那,威爾覺得事情還有轉機。
此時它們靜悄悄地從陰影里冒出來,與第一個異鬼長得如出一轍。三個、四個、五個……威瑪爵士感覺到伴隨它們而來的寒意,但他沒看到也沒聽到它們的聲音。威爾應該要警告他,畢竟那是他職責所在。然而他一旦出聲,必死無疑。他顫抖著緊抱著樹不敢作聲。
慘白的長劍厲聲劃破空氣。威瑪爵士舉起鋼劍迎敵。然而兩劍交擊的時候,發出的卻非金屬碰撞聲,而是一種位於人類聽覺極限邊緣,又高又細,像是動物痛苦哀嚎的聲音。羅伊斯擋住第二道攻擊,接著是第三道,然後退了一步。又一陣刀光劍影之後,他再度後退。在他左右兩側,背後周圍,其餘異鬼耐心而面無表情地佇立旁觀,鏜甲上不斷轉換的細致圖案使它們在樹林中格外顯眼,然而它們卻遲遲未出手干預。
兩人不斷交手,直到威爾想要捂住耳朵,再也無法忍受武器碰撞時的詭異刺耳聲音。
威瑪爵士的呼吸開始急促,呼出來的空氣在月光下蒸騰為煙。他的長劍結滿白霜,異鬼的劍則閃耀著藍白色光芒。這時羅伊斯的一記擋格慢了一拍,慘白色的劍咬穿了他腋下的環甲。年輕貴族痛苦地喊了一聲,鮮血流淌在鐵環間,熾熱的鮮血在冷空氣中冒出蒸汽,滴下的血泊到雪地,紅得像把火。威瑪爵士伸手按住傷處,鼴鼠皮手套整個浸成鮮紅。
異鬼開口用一種威爾聽不懂的語言說了幾句話,聲音像是冬天湖面冰層碎裂,腔調充滿嘲弄。
威瑪·羅伊斯爵士找回了怒氣。"勞勃國王萬歲!"他高聲怒吼,雙手緊握他覆滿白霜的長劍,使盡全身力氣瘋狂揮舞。異鬼簡直懶得理他。
兩劍相擊,銅劍應聲碎裂。
尖叫聲回盪在深夜樹林里,羅伊斯的長劍裂成幾百片碎片,碎片如同一陣針雨四散甩落。羅伊斯慘叫著跪下,伸手搶住雙眼,鮮血從他指縫間汨汨流下。
旁觀的異鬼彷佛接收到了什麽訊號,這時一湧向前。一片死寂中,劍雨紛飛,這是場冷酷的屠殺。慘白的劍刀砍絲般切進環甲。威爾閉上眼睛。聽見地面上遠遠傳來它們的談笑聲,尖利一如冰針。良久,他終於鼓起勇氣睜開眼睛。樹下的山脊空無一人。
月亮緩緩爬過漆黑的天幕,但他依舊留在樹上,嚇得連呼吸也不大敢。最後,他驅動抽筋的肌肉和凍僵的手指,爬回樹下。
羅伊斯的屍體面朝下倒卧在雪地里,一隻手臂朝外伸。厚重的貂皮披風被砍得慘不忍睹。看到他命喪於此,你才會發現他原來有多年輕,不過是個大孩子罷了。
他在幾尺外找到斷劍的殘骸,劍身像遭雷極的樹頂支離破碎。威爾彎下身,小心地環顧四周,然後才把劍撿起來。他要拿這柄斷劍做為證物,蓋瑞會知道該怎麽做。就算他不知道,"熊老"莫爾蒙或伊蒙學士也一定有辦法。蓋瑞還守著馬匹等他回去麽?最好加快腳步。
威爾起身。威瑪·羅伊斯爵士站在他面前。他的華裳盡碎,容貌全毀,斷劍的一塊裂片反映出左眼瞳孔的一片茫然。他的右眼卻是張開的,眼瞳中燒著藍火,看著。
斷劍從威爾無力的手裡落下,他閉眼默禱。優雅修長的雙手拂過他兩頰,然後掐住他的咽喉。這雙手雖然包裹在最上等的鼴鼠皮手套理,而且滿是黏稠血塊,卻冰冷無比。
F. 古代小說,內容是:一個男主人被冰封了18年,後來愛上了自己曾經愛過的女人的
13《妾似朝陽又照君》&《還君明珠》 李璇 這是一套構思很巧妙的姐妹篇。嗯......或許也可以說是「
母女篇」。名滿天下的紅庄美人酈雪凝,為了愛情,拋卻自尊,成為野心勃勃的黑王——駱子京的禁臠
。而駱子京為了拉籠勢力龐大的人間堡堡主李陵,成為武林盟主,把雪凝的真心視為糞土,狠心的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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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了心。雖然在緊要關頭,駱子京後悔了,把雪凝要了回來,還決定取她為妻。然而,他卻根本不懂婚
姻的含義,自認為娶了她就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在雪凝向他要求忠貞時,放專用大笑地嘲弄她!(大
哥,你狂也有個限度啊!你以為你是誰啊!!)由此,酈雪凝對駱子京徹底死心了,在成親前,決然的
跳進滾滾長河中,讓河水淹沒了一切愛恨情仇(有勇氣,但也不必為這種男人……)。駱子京在失去雪
凝後才發現自己的感情,卻追悔莫及……(人類劣性的表現啊!!)酈雪凝因愛捨去尊嚴地對駱子京委
屈求全,在被遣去「陪客」後,終於死了心,重拾高傲、堅強的本性,用生命去向霸道而無理的情人抗
爭。她不是一個懦弱女子,她身上有著一般女子所沒有的堅強。所以在李陵想對她伸出援手時,她拒絕
了;跳河重生後,她也不再為愛委屈自己,找回了原本那個外柔內剛的自己。「妾」的結局是圓滿的。
只留下一個令人欽佩的李陵。其實李陵是有機會得到雪凝的,只是他的為人太光明磊落,缺少那份霸氣
和不擇手段,寬容無私到竟然把雪凝未死的消息轉達給了駱子京,自動退讓,(為什麼翩翩君子的結局
總是那麼凄慘,我哭啊)註定了他自己的情殤。李陵在故事最後,把人間堡的最高權力令牌「人間令」
,送給了還是小娃娃的駱子菱,自己遠走青海,尋找奇石,從此杳無音訊。十八年後,駱子菱長大,憑
「人間令」成為人間堡的堡主。她到青海的某一山洞尋寶,意外救了一個被冰封在洞底的男人。而這個
人,正是李陵!(汗~~這個我媽媽—¥#·—%)李陵被冰封了十八年,這十八年的時光在他身上毫無痕
跡。在他被子菱「解凍」後,因容貌的相似,差點把子菱誤以為是雪凝。通過交談,他發現眼前的美麗
少女,居然是他以前親手抱過的小娃娃!子菱被洞內怪物所傷,雙眼失明,李陵隱藏身份帶著她求醫,
兩人進而產生感情。李陵很矛盾,自己愛上的人居然是以前傾心的女人的女兒,也是駱子京的女兒。如
果沒有被冰封的意外,子菱甚至要叫他一聲「叔叔」!故事波折不斷,中間穿插一段幾十年前的愛恨糾
葛。最後,駱子京和酈雪凝承認了李陵這個朋友兼女婿,把子菱嫁給他,還他一個欠了十八年的妻子,
是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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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斗破蒼穹小說,那一章蕭炎與納蘭三年之約交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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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炎是斗破蒼穹的主角,但是成就炎帝之後,進入上一界,還有一部以回蕭炎為主角的小說,叫斗破蒼答穹之無上之境。
資料:《斗破蒼穹之無上之境》是夜雨聞鈴0編著的小說,首發於起點中文網。《斗破蒼穹之無上之境》,這是一本斗破續,在這本斗破當中,你們依然會見到繁衍到巔峰的斗氣,還有著最高級的斗氣,我們的主角依舊是我們的炎帝,蕭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