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駛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目前,關於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1.寫「准夫妻」的名字,採用此方法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雙發的共有財產。2.寫父母名字,購房時是父母出資,所以考慮房產證寫父母名字。3.寫男方及父母名字,男方父母出資購房,且後期主要有男方還貸,寫男方及父母名字。4.寫獨自承擔債務方名字,在「准夫妻」中一方獨自承擔房款的情況下,會選擇此方案。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做好並未有統一的說法,購房者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選擇。
❷ 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那麼房子是不是屬於我的
如果房產證上和房產局的登記簿上寫的都是你的名字,那麼該房子就屬於你的,這是你父母對你的贈與,即使他們現在打官司鬧離婚,這個房子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❸ 房產證上兩個人名字怎麼分割房產
在房產證的第三頁有一行註明共有人所佔比例,按所佔比例進行分割。如夫妻二人各佔50%,如夫妻二人各佔30%、小說佔40%等,如果沒有註明所佔比例,則平均分割。
❹ 關於房產證上的名字
根據婚姻法,雙方在結婚之前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房屋產權管理規定和婚姻法等相關法律條例規定,關於房屋產權問題,尤其是計算夫妻共有財產部分,以婚姻注冊登記日(注意;是「注冊登記日」,就是結婚證上的日期,而不是結婚儀式舉行或訂婚的日期)和房屋產權所有證注冊日(注意:是房產證上的那個日期,而不是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的日期)為准。
如果房屋產權注冊日在婚姻注冊登記日之後,那麼無論這所房子是否是你父母交納首付或按揭,只要房產證寫的是你的名字,那麼這所房子就算是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原則上是一人一半;
反之,這個情況就相對復雜些了,如果這個房子在婚姻注冊登記日之錢全部付清房款,而其房產證是LZ的名字,那麼這所房子就算你的婚前財產,屬你一人所有,不能計入夫妻共有財產;如果這個房子在婚姻登記日之前仍未付清房款並且在你們婚後仍然繼續按揭還貸的話,那麼就要一結婚注冊登記日為界線,之前的首付及按揭款視為你個人的婚前財產,之後的還款(無論是否由你父母出資,或是收據上的名字是你父母)都要計入你們夫妻共有財產。
關於房產的法律問題其實很復雜,絕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清楚的,俺大致把線捋一下,希望能對LZ有所幫助,最好還是找一位婚姻法方面的律師當面咨詢一下。
所以,最好還是寫上你的名字吧~
呵呵,這不叫自私。反正現在都是聯名房產證居多。只是代表了那屬於「你們」的家。
❺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真的很重要
很重要,如果以後有什麼事情的話會很麻煩
辦房產證所需材料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已婚的購房人: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6、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2016年辦房產證需要多少錢以及辦證流程
辦房產證流程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❻ 房產證上的名字寫誰的好
產證署名的5種做法,不同方案法律後果不同
第一、寫「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但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第二、寫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並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第三、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
但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第四、寫雙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准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第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
新婚姻法出台以後,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房產證加名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還得經過一定的流程和手續。
一:加配偶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後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 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二:加父母子女或無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
需要加子女或父母名字的,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辦理流程費用上也要按照二手房買賣進行,各地區根據情況會有所不同。
房產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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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房產證上的名字和孩子讀書有關嗎
一般情況下是需要的
各中小學招生一直秉承「免試入學」的原則,對有房本、有戶口的家長來說,事情就簡單多了,只要按照學區規劃到對口學校辦理入學即可。
1、證件要備齊:房產證、戶口本、父母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孩子接種證等相關證件及復印件;
2、錄取原則:在對口學校即可享受第一批錄取。
此外,還有這三種特殊情況仍不可避免:
(一)有房無本
1、需准備證件:購房合同及發票、戶口本、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證、兒童接種證等相關證件及復印件;
2、錄取原則:同樣享受「有房有戶」對口學區第一批錄取;
3、注意:部分學校會去居住地實地考察「實際情況」,如發現房子無人居住,會取消孩子的入學資格。
(二)房本名字非第一監護人
1、需准備證件:房產證、戶口本、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證、兒童接種證及兒童父母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及復印件;
2、錄取原則:同樣享受「有房有戶」對口學區第一批錄取;
3、注意:如果孩子未和第一監護人(父母)生活在一起,學區房房本上的名字是孩子其他家屬,那麼入學只需要額外提交孩子父母的身份證即可。
(三)拆搬遷導致學區變化
1、需准備證件:房產證、戶口本、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證、兒童接種證、改派證明等相關證件及復印件;
2、錄取原則:同樣享受「有房有戶」對口學區第一批錄取;
3、注意:對於征地拆遷居民子女根據實際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學。征地拆遷居民子女在過渡期內,持戶口證明、房屋拆遷證明和居住證明,由教育局教育科審驗合格後安排就近入學,過渡期滿可轉入返遷地對口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