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代女人裹腳是被誰廢除的
孫中山。
其實,清朝統治者一直想廢除裹腳這個陋習,他們從順治二年(1645)開始,就不斷下令禁纏足,孝庄太後也曾下諭旨:「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而且,這一諭旨被懸掛在清宮的神武門內。但一直到清末,成效都甚微,除了滿人和大多數的少數民族(雲南部分少數民族也效仿裹腳),大部分漢人還是一直保持裹腳的陋習。
真正逐漸被廢除的,還是民國時期。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
孫中山總統於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勸禁纏足文」。
1916年內務部又頒《內務部通咨各省勸禁婦女纏足文》;
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內政部頒發《禁止婦女纏足條例》;
1929年國民政府又發布放足布告,並派專員落實。
終於,陋習這個惡習才逐漸被廢除,被歷史淘汰。
清朝有個叫方絢的,自稱「評花御史」,又稱「香蓮博士」。對古代女子纏足一事從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題描繪,他關於中國女子小足的「專著」——《香蓮五觀》把女人小腳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較細致的分類,即臭名昭著的「香蓮十八名」。
比如,「並蒂蓮」,大拇指蹺起來的小腳;「朝日蓮」,用後跟走路的小腳;「分香蓮」,兩條腿往外拐的小腳;「同心蓮」,兩條腿往裡拐的小腳;「纏枝蓮」,走起路來成一條線的小腳;「西番蓮」,半路出家之蓮,或根本沒纏過的小腳。
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故而以蓮花命名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而在浙地,大於三寸在四寸左右的小腳則之稱為「銀蓮」。
裹腳——網路
Ⅱ 古言小說中的女主會裹小腳,三寸金蓮嗎
如果作者沒有明確表明,一般來說女主是不會裹小腳,大部分古言為架空文,歷回史考究沒那麼嚴謹,如答果是有歷史上存在的朝代,中國歷史裹小腳雖然從南唐開始,但是並不是後來清朝的那種扭曲的樣子,而且很多古墓中挖掘的女屍也沒有裹小腳的,所以古言中的女主大部分不會裹小腳,三寸金蓮
Ⅲ 古代女子為什麼要強制裹腳
據高高洪興《纏足史》記載,纏足始於宋代。宋代程朱理學孕育了大批封建士大夫,衍生出嚴格的男尊女卑觀念。宋代文人的確愛上了弱柳扶風的女性姿勢,認為這些女性穿著小腳高鞋走路,搖搖晃晃的身體能激發她們強烈的優越感。事實上,最初只有一些出身高貴的婦女裹著腳。畢竟古代生產力薄弱,纏足後婦女行動不便,很難進行體力勞動。但是,在今天的社會里,沒有纏足的習俗,這個流行的習俗被廢除的原因是在清末,進步思想家認為中國女性太虛弱,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纏足造成的身體傷害。從那時起,反纏足運動如雨後春筍般涌現。然後,當女權主義自我覺醒運動蓬勃開展時,反纏足運動的進程開始加快,纏足的舊惡習逐漸消失。新中國成立後,我們中國婦女徹底解放了,纏足徹底消除了。
Ⅳ 求一篇短篇古言小說,講的是女主經常跟在男主後面,還為了男主去裹腳
1《萬蠱瑤
》
在飛魔幻吧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呢。。。好吧也沒多大,回就是有幾個人發貼答贊揚了一下,是一篇找不到淚點,卻賺人眼淚的文
呢。2《千宮錦燈為君明》宮斗中的典範,當時咱看的時候真真是好喜歡的。3《宮
替嫁》《兩王一妃》(現以改名,還未出版,所以不用擔心看不懂呢。)宮鬥眼淚,加一起。每次看都有不同的體會呢。再推薦幾個咱喜歡的,不知道你和我的口味是不是一樣,《宅有河東獅》,《宮染芳菲》,《皇城瓊花雪》,都是逼眼淚的文。。。
Ⅳ 古代女子重生裹腳前,拒絕裹腳,後來贏得真愛的小說
這種小說放在中國古代是絕對不會有劇情的,舊儒家思想和黃老思想分分鍾教會她做人。
Ⅵ 古代如果不裹小腳,會怎樣是強制的么
古代女子裹腳也叫三寸金蓮,
可以說是對女性進行了重新的塑造。
在過去很長一段歷史時期內,三寸金蓮促成了這樣一種觀念:
女子(特別是大家女子)必纏足。
纏了足,才更像一個女人,不纏足的女人,不但顯得粗蠢無比,而且也說明了她的社會地位低下。
擁有一雙纖小周正的金蓮乃是大家風范所必備,腳裹得不夠標准,在眾人面前,尤其是較為莊重的集會,不待人言,也會自慚形穢。那其中的道理,是無庸置言的。
Ⅶ 女主重生女主姓沈男主姓蕭,上一世女主因為裹腳逃難時被婆家拋棄,這一世拒絕裹腳
這一世裹腳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上去一百多年前的事,婦女的地位已經提高不少了,重男輕女現象也逐漸會消亡。
Ⅷ 古代父母如何為女兒避免纏足酷刑
明朝以前是不強制纏足的。明以前纏足就像現在的隆胸,覺得有需要可以去做,不做也沒人理。但明朝開始理學盛行,那群偽君子就連女人纏不纏足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