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主角帶金手指(系統,功法)穿越到古代的小說,最好是無敵的!
這種無敵文好看的其實不多,精品就那麼幾個
無敵文:異界極品奶爸,版帝霸,(這些是一出場就無敵權的)
(下面的是慢慢無敵的,但是絕對爽文)
系統無敵文:魔獸劍聖異界縱橫
金手指無敵文:大魔王,劍噬天下(御劍乘風的小說都是金手指然後慢慢無敵的,這部是最好看的,其他也不差,你可以去試試,主角冷酷無情)
傲劍凌雲(文筆可以,有系統)
召喚萬歲(金手指,爽文,文筆好)
凌天傳說(很不錯,扮豬吃老虎寫的很好,很快就很強了)
暫時就想到這么多,其實還有很多,但是我不記得了,也有很多沒看就不給你推薦了,上面的都是我看過而且印象深刻的。
⑵ 求帶著金手指穿越、重生的小說。比如帶著空間、帶著異能重生的小說。男主。
抗戰之紅色警戒:打小日本 (連載)
財色:主角會武功有個很大的公司強國(完本)無敵 重生類
未來接收器:未來科技強國 (完本) 無敵
調教初唐:古代強國也有打小日本的情節 (完本)除了皇帝主角最厲害
重生之衙內:官道小說也有個大公司 (完本)
天眼人生:官道小說主角能預測未來有強大家族做後盾(2000章以上)
流氓老師:主角會武功有打小日本情節(完本)無敵
我的老婆是卧底:主角擁有穿越2個世界的能力有打日本情節(完本)無敵
異能高手:主角穿越到未來擁有時空法則把日本滅 (完本)無敵
穿越清朝當皇帝:主角改變腐朽滿清強國滅欺負過中國的國家 (1000章以上)
隨身帶著異形王後 :帶著裝有異形的空間穿越(1000章以上)
火影之曉欲天下:主角被仙人贈送技能 (無敵)連載200
洪荒時辰:主角擁有時間法則(無敵)連載400章
命運天盤:主角擁有鴻蒙至寶 (無敵)(完本)
異世傲天:主角有個神尊師傅又送寶寶又送裝備(無敵)連載700章以上
異世大話:主角擁有大話游戲技能(無敵)連載1000+
異界全職業大師:主角游戲角色穿越(無敵)連載800
中華高手在異世:主角擁有中華武功異界大放異彩(無敵)(完本)
魔獸領主:主角擁有巫族至寶(無敵)(完本)
星穹君王:嶗山派掌門穿越(無敵)(完本)
以上小說 已閱!!!!!!!! 純手打
⑶ 都市文,男主重生,金手指大開,種馬的小說都有哪些
唐伯虎現代尋芳記,護花狀元在現代
⑷ 求幾本重生類小說,男主重生後很牛逼,自帶金手指,或者是知道未來,
槍械主宰 火影之副本系統 火影之最強震遁 我真是大明星 最強裝逼打臉系統 神級劍魂系統
港娛1975 火影之惡魔法則
⑸ 男主叫顧誠,男主重生,末世文,男主有金手指,女主上輩子有點慘チ9ᄂ1
【完結】《重生之不負》
文案:
六年末世沉浮,人心難測,朝夕禍福,內顧誠以為自己容尋尋覓覓終於能得一隅安生,卻不料一朝喪屍圍城,他和她的故事還沒有開始,就和基地一同淪陷。
幸而天不負他,不負他啊……
失而復得的寶貝,這一世,他絕不讓噩夢重演,守護好她。
⑹ 男主角穿越或者重生知青年代有金手指
錯了就錯了
作者: 留栩言
簡介:
女主和男主:他用一雙明鏡的眼睛,帶著干凈的氣息,輕松敲開了她的思緒。她欣喜,等待,期盼,但最終只是一條沒有終點的直線!而這條直線卻一直堅持很多年!女主和男二:自從喜歡上她,她就是他的中心,為了她 ...
是《重生之激情燃燒歲月》小說作者: 肖申克117
李思明,一個二十一世紀的雙料博士,軍中科技翹楚,因為一場空難來到1972年,然後成了一位北大荒的知青。生活的苦難並不能壓跨他,苦中作樂給了他堅毅又隨遇而安的性格,不經意間,他創造了無數的奇跡……&
⑺ 經典的男主重生小說
1,工業霸主作者:齊橙 推薦 ☆☆☆☆ 連載中
機械繫研究生林振華穿越到1979年,成為一名工廠青工。憑借扎實的技術功底和對歷史的些許預見,林振華帶領工人師傅們揮灑汗水,打造出一個橫跨歐亞的重型工業集團,成就了一段工業霸主的傳奇故事。 焊弧飛濺,鍛錘轟鳴,為您書寫一曲中國工業人的雄渾贊歌。
評:這文還在連載,不過已經280多章了還算比較肥吧。這本是工業技術流的書,主線是創業、技術革新,男主靠著穿越前的機械知識,和一些先知先覺,發展工業,,努力的掙外國人的錢來壯大自己。金手指開的不大,也不種馬,寫的很熱血,看的很激動。目前沒種,也沒種馬傾向。
2,重生之激情燃燒歲月【完結】作者:肖申克117 強烈推薦。☆☆☆☆☆
李思明,一個二十一世紀的雙料博士,軍中科技翹楚,因為一場空難來到1972年,然後成了一位北大荒的知青。生活的苦難並不能壓跨他,苦中作樂給了他堅毅又隨遇而安的性格,不經意間,他創造了無數的奇跡...
(本故事純屬虛構,涉及的地點、人物和情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評: 這篇小說我看完了很久還是久久不能忘懷,男主穿越到70年代,從他當知青上山下鄉開始寫起,我想作者可能是經歷過那段特殊的時期,寫的真實細膩,讀後讓人無限感慨。作為80後的我,也從此文中體會到我們的父輩在那一時期的艱辛。不過這不是這篇小說最感染我的地方。最讓我難忘的是小說中那段男主在特種部隊,和隊員們一起在越南戰斗的描寫,看的我時而熱血沸騰,時而淚流滿面。
這篇小說基本可以分成4部分,知青--越戰--拍電影--搞科技。男主唱過歌,但不是重點,他在北大荒打過狼,訓練過特種部隊,還被批鬥坐過牢,後又拿起書本上大學。他參加越戰,受了重傷,差點死掉,後來得到嘉獎,可他卻跑到香港和好萊塢拍起了電影。靠著電影票房他大把的從好萊塢撈
錢,為自己發展祖國科技做准備。總之,這個男人不花心,並且有著一顆熱愛祖國,熱愛民族的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這文有些地方寫的稍顯羅嗦,男女感情方面的描寫也有些單薄。此文我已看完,肯定沒種馬,可以放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