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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該用什麼人稱

發布時間:2023-09-24 01:38:09

① 小說用第一人稱寫還是第三人稱

不管是什麼小說都一樣,第三人稱是比較好寫的方法,可以從不同人的角度去記敘一件事情的發生。第一人稱是要有一定寫作實力以後用比較好的,這樣記敘起來比較真實,感情容易流露,細節很好寫,但是如果發生一件事,第一人稱的我不在現場,沒有一定的技巧就很難處理了。如果你有信心用好第一人稱,那麼表現力會比第三人稱好。如果用的不是很好,還是用第三人稱吧。要看小說的情節如何,第三人稱適合把情節復雜話,第一人稱適合把故事寫的深刻化。但是,第一人稱對作者的寫作水平要求較高,因為心理描寫寫多了的話會給人以羅嗦、無味的感覺,就會使人下意識地「一目十行」,寫少了吧,又不能把主角的內心想法完全地表達,又會讓人感到難以捉摸,讓文章看起來斷斷續續、連而不貫。
而第三人稱就容易多了,我也不多說,參考樓上朋友們的就可以了。不過現在網路小說雖在盛期,但並非全盛,很多寫手並沒有太多的經驗,如果是新手的話,不要好高騖遠,老老實實從第三人稱下手!

寫小說的人稱主要有哪些,可以各舉一個例子說明嗎

寫小說沒有規定主要人稱,全看你的小說設計,一般來說,大多數都是第三人稱開頭他或者人名,第二人稱穿插。當然也有用第一人稱我作為中心

③ 寫小說用第幾人稱好

第三人稱。
比較多讀者喜歡第三人稱的。
第一人稱太有代入感。只有少部分人喜歡或者不介意。
BY。緋夏影

④ 新手寫小說一般都用第幾人稱

當然是用第三人稱為好用,第一人稱寫不太好寫,建議使用第三人稱,這樣寫起來比較容易,相對來說也更容易推動故事情節,更有代入感一些,一般情況下我們小說寫作的話都是用第3人稱。

⑤ 寫小說怎麼選擇第幾人稱

寫小說的主人公視角基本上分成兩種: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

第一人稱——以「我」為視角。

優點:強烈代入感。容易跨越大幅度時間——尤其是寫回憶。他十年前見過她,今天又見到了她。時間跨度為十年,用「他」會讓人莫名其妙。用"我」會自然很多。我十年前見過她,今天又見到了她。

缺點:難以講述復雜故事。

使用技巧:「我」看不見、聽不見、不知道的事不能寫。不能描寫「我」本人。我是富二代,有古銅色皮膚和高挺的鼻樑。第一人稱寫自己,很自戀。用「他」更自然。他是富二代,有古銅色皮膚和高挺的鼻樑。

第三人稱——以「他」為視角。

優點:能講述復雜故事,能同時塑造多個人物。

缺點:代入感差,不便掌握故事的整體脈絡。

使用技巧:如果說,第一人稱是「我」戴著谷歌眼鏡錄視頻,第三人稱就是一堆人戴著谷歌眼鏡錄視頻。在小說里發谷歌眼鏡不要錢,你錄一段,他錄一段,錄到最後才發現剪輯是難題。

據我所知,有的新手錄完後,根本不剪輯,就亂糟糟一大堆故事放在那兒。讀者看不懂。

所以,第三人稱中,選幾個主視角,什麼時候變視角,一定要提前想好。

⑥ 寫小說一般用第幾人稱寫

在看了大量的參考資料後,我在這周一預告的有關人稱視角的干貨文終於今天寫完了,什麼也不說了,希望能幫到大家吧!

正文開始



當我們決定講述一個故事時,選擇採用什麼人稱,採用什麼視角,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問題。通常,一提到人稱視角,我們下意識地就會想到「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以致於我們經常弄混人稱和視角,認為人稱和視角就是同一個概念。今天這篇文章,便是主要探討這個問題,人稱和視角,它們有何相關,又有何區別?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人稱和視角不是一回事,把人稱和視角等同的觀點已經被學術界推翻,在敘事學中,各個理論作者都有其觀點,而且有些學者提出的觀點真的夠復雜了,我個人認為還是簡單點說,寫網文夠用就可以了。

我把人稱和視角各分為三大主要方面,人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人稱,視角,則分為」全知視角,有限視角,純客觀敘事視角「。

一、人稱

1.第一人稱

第一人稱就是以」我「的口吻來敘事,要注意的是,這個」我「可以是故事中的主角,比如《甄嬛傳》,故事中的」我「是故事的主角甄嬛;也可以不是故事中的主角,比如魯迅《孔乙己》,故事中的」我「只是一個旁觀者伙計。

使用第一人稱的優缺點:

優點:1.具有親切感、代入感和真實感 2.沒有復雜的視角轉換問題,便於新手練筆。

缺點:不適合復雜的長篇故事,不能描寫」我「看不到、聽不到,感覺不到的事物。

2.第二人稱

以「你」的口吻講述,小說中鮮有用第二人稱的,但還是有的,如日本作家高行健的《靈山》,摘錄一段大家感受一下。

你於是來到了這烏伊鎮,一條鋪著青石板的長長的小街,你就走在印著一道深深的獨輪車轍的石板路上,一下子便走進了你的童年,你童年似乎待過的同樣古舊的山鄉小鎮。不過你已經見不到手推的獨輪車了,代替那抹上豆油的棗木軸的吱呀聲是滿街直響的自行車鈴聲。

第二人稱也有其優缺點:

優點:便於抒情,有親切感。

缺點:視野狹窄,寫長篇敘述難度大,讀者不容易接受。

3.第三人稱

以第三者」他「為敘述角度,第三人稱敘述的優缺點:

優點:便於講述復雜的長篇故事,能同時塑造不同的人物,比較自由靈活。

缺點:代入感較差,容易視角混亂。

二、視角

視角是根據作家主觀意圖所確定的觀察故事的角度。大致可分為三大視角:全知視角,有限視角,純客觀敘事視角,還有另一個比較特殊的pov視角,據說喬治馬丁的《冰與火之歌》就屬於這種視角,我個人了解不多,在日常寫作中應用得也不是很普遍,在這里就不多說了,有興趣的派友可自行了解。

1.全知視角

全知視角,又稱上帝視角,這種視角的特點就是敘述人就像上帝一樣在觀察整個故事,敘述人可以從所有的角度觀察被敘述的故事,並且可以自由移動,敘述人還可以發表評論。一般以第三人稱為主。

這里的敘述人,可以是作者,也可以是作品中的某個人物。我們假設從整部作品來看,作者從各個角度,方方面面地在講述整個故事,那這里的敘述人就是作者,是絕對的上帝視角。比如

」切,拽什麼拽啊!「

"讓他退役是為他好,他還能幹什麼啊?「

」就是就是,算他識相,沒想著賴在俱樂部養老「。

葉秋和蘇沐橙離開了,留在會議室的眾人像是突然回過神來一樣,風言風語的討論又一次開始了。--選自蝴蝶藍《全職高手》

⑦ 談談小說創作的人稱視角

幾次小說課程下來,我發現作者朋友們對人稱視角這個問題很感興趣,每次聊到這個問題都會群情洶涌。總結下來,大家的關注點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一,有哪幾種人稱視角,各自有什麼優勢;二,人稱視角跟多線寫法的結合;三,第一人稱的誤用。每一次說到這個話題,大家的關注點和疑問都是類似的,於是我打算寫一篇相關的文章跟大家總結一下這方面的問題。

在小說創作中,人稱視角有第一人稱,第三人稱(第二人稱很少見)。最常見的視角就是第三人稱,這也是讀者最容易接受視角。第三人稱也就是所謂的「上帝視角」,作者可以隨意交待故事背景,人物的心理活動。第一人稱就是以「我」的口吻講故事,故事的內容範圍受限於「我」的感知范圍內。第一人稱的的優勢在於代入感強烈,弱點在於敘事自由度低,而它的優缺點正好跟第三人稱互補。

下面以一個分別的場景作為例子,大家可以感受一下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兩種視角的不同寫法。

【第三人稱】
火車將要開動,瑪麗從車窗探出身子,向站在月台的傑克揮手。她看見傑克已經轉身離開,她的動作驀然僵住,瞬間流下了眼淚。她在心裡默然嘆息:「傑克大概沒有喜歡過我吧。」
當火車離遠,月台上的傑克摘下眼鏡擦去臉上的淚水,他轉過身向火車遠去的方向低聲默念:「對不起,我給不了你幸福,忘了我吧。」

【第一人稱】
當火車緩緩開動,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我意識到這可能是我和傑克最後一次見面。我連忙打開車窗,向傑克揮手道別,卻發現他已經轉身離去。
就連最後一次告別也這樣漫不經心,大概他真的沒有喜歡過我吧。
我坐了下來,只感覺全身綿軟。秋天的風從車窗竄了進來,吹亂了風景也吹亂了回憶,吹熱了眼睛也吹冷了臉。

一部作品要採用哪種視角來寫,很大程度上只是作者的個人喜好,然而,每種視角有其優缺點,針對作品特點而選取相應的視角會讓寫作過程更容易。要選擇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首要考慮的一個因素是作品架構。作品架構不等於作品篇幅,架構可以理解為規模,重要人物的數量,人物關系的復雜程度,沖突勢力的數量,故事線的分支和長度……這些都是作品架構的參考依據。簡單舉例,《三國演義》是大架構作品,《小王子》是小架構作品。大架構作品優先採用第三人稱,小架構作品可以選用第一人稱。

在寫作初期,我經常用第一人稱寫小說,借著「我」的口吻,可以很輕易把內心的悶騷情感表達出來。那時候寫的都是小架構作品,重要人物數量少,他們之間也沒有復雜的關系,以「我」的視角就可以把故事完整表達出來。後來我開始嘗試寫一些大架構作品,還是習慣性選用第一人稱來寫。在接下來的寫作過程中,我發現這些作品寫起來很不順暢。受限於第一人稱的視角限制,有很多內容不好交待。

直到現在,我還是很喜歡用第一人稱寫作,特別是二十萬字以內的都市言情小說;但如果要寫長篇幻想小說,我不會再用第一人稱。如同上面那個分別的例子,第三人稱可以同時寫瑪麗和傑克的表現,如果把他們兩人各自看成一條故事線,那麼第三人稱的例子同時寫到了兩線故事線;而第一人稱卻只能寫出瑪麗這一條故事線。

第一人稱寫多條故事線常見的方式就是多線並行,每一線都用第一人稱來敘述。在三條故事線以內,這還是一個可行的方法,如果故事線太多,就容易引起視角混亂,對讀者造成閱讀障礙。多線並行不宜處理得太復雜,如果沒有必要,還不如直接用第三人稱來寫,免得被讀者批判為故弄玄虛。設想一下,如果將《三國演義》改用第一人稱來敘述,會不會是一件讓人崩潰的事情?

第三人稱優勢在於敘事自由,第一人稱優勢在於抒情自由,有的作者會在一部作品裡同時用上這兩種手法。常見的處理方式是以第三人稱為主,只到了特定情節,需要突出某個人物,就會用第一人稱專門寫他的故事。在日漫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類似的處理手法,某個重要的人物死亡,就以他作為主角回顧他的一生。這種處理方式好像還有一個專門的名詞,「番外」或者「外傳」。簡單來說就是故事主線採用第三人稱,外傳採用第一人稱。

第三人稱視角有一種特殊的寫作手法,每一章以一個人物為主角,從他的視角展開故事。這方面的典型例子就是《冰與火之歌》。這種寫法有利於塑造豐滿的人物形象,但是容易拖慢故事進度。《冰與火之歌》這部作品寫得很好,但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原因就在於故事進展太慢,有的讀者耐著性子看了幾十萬字都沒有看到小高潮,於是放棄了。

寫作新人常常會採用第一人稱創作,他們常常會犯同一個毛病,以「我」的口吻寫出「我」感知以外的事情,比如:「當我走出房間之後,她突然高興地笑了起來,心想:『小樣,你分明就是喜歡我!』當然,她的這些小心思我是不知道的。」看到這樣的句子會讓人感到違和別扭。第一人稱最大的好處就是強烈的代入感,讀者跟隨著「我」的視角去見證故事的發展,讀者所能感知的東西只能是「我」感覺到和想到的東西,在這些范圍以外的信息出現在作品中,都是犯規的做法。

作者在寫作之前最好先判斷作品的構架,有沒有必要採用第一人稱來寫。我看過一些小說作品,雖然用第一人稱來寫,但並沒有發揮出第一人稱代入感的優勢,缺少心理描寫,情感表達平淡。如果改用第三人稱來寫也完全沒有問題,甚至在敘事上更加自然,在這種情況之下,就沒有必要用第一人稱。

使用第一人稱寫作,如果想讓讀者知道更多內容,一般有兩種常用的手法。第一種,通過旁人對話交待。有時候是碰巧有人在旁邊說話被「我」聽到,比如武俠小說里就常見這樣的橋段,主人公在吃飯,旁邊總有一些大嗓門的「江湖百事通」把重要的信息告訴主人公;有時候是機緣巧合之下主人公偷聽到一些重要消息。第二種可以稱為「後來知道」法,用回最初那個例子大家就能明白怎樣使用了:

【例子】
當火車緩緩開動,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我意識到這可能是我和傑克最後一次見面。我連忙打開車窗,向傑克揮手道別,卻發現他已經轉身離去。
就連最後一次告別也這樣漫不經心,大概他真的沒有喜歡過我吧。
我坐了下來,只感覺全身綿軟。秋天的風從車窗竄了進來,吹亂了風景也吹亂了回憶,吹熱了眼睛也吹冷了臉。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心目中的傑克就是一個無情無義的人,直到很多年以後湯姆將幾個厚厚的日記本交給我。他說其實傑克一直深愛著我,他當初表現得這么冷漠無情,只是希望我忘掉他,而他卻把這些年對我的思念通通寫進日記里。

最後再補充一下第二人稱的寫法。以「你」的口吻寫作的作品真不多見。我見過有作者在作品中大量引用「你」的做法,在回憶過程中通過跟「你」對話的方式引出回憶事件,但本質上這還是第一人稱的寫法。單純用「你」的視角來寫作,常用於短篇文章,而在小說上還沒有遇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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