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不能輕易寫靈異小說
沒聽說不能寫靈異小說,但能寫靈異小說的大部分人都經歷過靈異事件,就算自己內沒經歷,他也應是靈異容方面里的「行家",了解並知道一些稀奇古怪之事,否則是根本沒有底韻的,人一看你就是在糊扯亂扯,這對一個作家來說,是給自己臉上抹黑,作品的可讀性便是一落千丈,人們會說你這東西糊弄在小孩呢。所以它步本身就等於自帶邪性,而且這邪性這東西會傳染。
② 關於靈異小說有沒有什麼出版限制也就是說內容能不能出現「真鬼」我想寫部。
有限制,這是肯定的。不能宣揚封建迷信,這是出版規則之一。但是,從另一個角度審視下筆,比如,哲學批判角度、探索發現角度、親歷未解之謎角度,寫出的靈異類小說出版電子書的不少,紙質書也不是沒有。比如《青囊屍衣》、《趕屍錄》、《醫人異事》,等等寫的比較客觀,文筆精煉,脈絡清晰、情節緊張驚險、驚悚的,就不乏粉絲追捧,出版社也就自然來找你了。希望這些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③ 現在起點小說網站,還讓發表靈異小說嗎
可以啊,只要你不是放封建迷信的那種就行,有靈異奇幻這個標簽的 好像還是小題材文種,如果簽約的話有保護推廣政策。
④ 為什麼小說沒有恐怖分類了
國家不提倡
咱們國家不提倡鬼怪,現在清網活動大力進行,鬼怪類別的小說基本上都下架了。而且電影電視劇類別的講到最後鬼怪都是人假扮得。咱們不信鬼神,所以這次清網行動也就將這類書籍下架了,負能量的書籍基本上都會一步步的下架。現在小說不讓寫鬼是因為寫鬼都是靈異小說,而現在清網活動將許多的靈異小說都清空了,也禁止寫靈異小說。靈異小說本身都是特別恐怖的小說,看靈異小說,會造成精神高度緊張,也可能會讓人驚嚇過度。這一類的小說沒有一點兒正能量,全部都是負能量,因此禁止在寫。
⑤ 小說(網文)真的不可以涉及鬼怪故事嗎
小說網文不可以涉及鬼怪故事。
違法,也稱違法行為,是指特定的法律主體(個人或單位)由於主觀上的過錯所實施或導致的、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依法應當追究責任的行為。
違法行為表現為超越法律允許限度的權利濫用、作出法律禁止的行為以及不履行法定的積極義務等。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或公民,因違反法律的規定,致使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受到破壞,依法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2021年10月8日,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游戲,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文化和旅遊部印發通知,部署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進一步加強網路游戲市場執法監管。據悉,文化和旅遊部要求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會同行業管理部門。
重點針對時段時長限制、實名注冊和登錄等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游戲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加大轄區內網路游戲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和力度;加強網路巡查,嚴查擅自上網出版的網路游戲;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游藝娛樂場所等相關文化市場領域執法監管,防止未成年人違規進入營業場所。
⑥ 如何寫恐怖小說
我總結出了8點:
導讀:
1、氛圍渲染;2、超出想像和常理;3、恐嚇;4、無力感;5、緊張感;6、不自知;7、未知;8、不可控。
具體講解如下:
1、氛圍渲染
利用環境描寫,例如陰暗之類的,景物襯托,破敗、血跡、抓痕之類的,再就是莫名的聲音、難聞的氣味、陰冷感覺之類的。
2、超出想像和常理
可以理解為無法預料和突然轉折
例一:前幾次都是假的,自己嚇自己,結果突然出現了真的恐怖;
例二:本來是溫馨的畫面,突然慈愛的母親變成厲鬼。
例三:比如正常情況下被窩是最安全的,低頭一看卻突然發現被窩里出現一個死孩子。
例四:比如最相信的警.察,無害的小女孩,突然變成厲鬼。
3、恐嚇
比如某某說這里死過多少人,離奇失蹤,有人還看到過什麼樣的恐怖鬼怪,有人死的怎麼慘,怎麼可怕。
4、無力感
當鬼怪現身可以被殺死時,那麼它將不再可怕,只有無法殺死,隨時可能會出現的鬼怪才會帶來絕望感。
5、緊張感
比如倒計時,每到一次時間,就會有人莫名其妙死去,或者按照指定方法死去,隨著時間的臨近,讀者也會跟著緊張起來。
6、不自知
主角陷入了危險,但他卻並不知道,可是讀者知道,就會非常擔心,而主角還在不斷向著危險靠近。
7、未知
人類最大的恐懼源就是未知,沒人知道森林裡可能存在著什麼,也沒人知道黑暗中究竟有什麼,是不是可能隨時會將自己吞噬。
8、不可控
對於自身無法控制,對於周圍無法控制,只能眼睜睜看著發生。
最後總結一下,說白了就是想辦法調動起讀者的情緒,讓讀者害怕,焦躁不安,帶入到這種恐怖氛圍之中。
生活中的任何東西都可以成為更恐怖源泉,例如娃娃、鏡子、電話等常見東西,亦或者是頭發、指甲、眼球之類的人體一部分。
恐怖懸疑一定要充分利用,視覺沖擊、聲音刺激、觸覺感受等等五感。
(以上內容取材自網路)
⑦ 網路恐怖小說的內容出現真正的鬼,合法嗎
文學創作出現鬼,應該不存在問題,例如《聊齋》就有鬼,可是一樣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