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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小說怎麼寫

發布時間:2020-12-30 08:46:35

⑴ 用第一人稱寫小說有哪些技巧

反正個人不建議用第一人稱寫小說,至於原因,你看看現在的小說,特別是網路版小說,十權個人中,九個半都是用第三人稱,要是用第一人稱好的話,為什麼都用第三人稱?也許你覺得大家都是隨大流,沒創意,我要做一個獨一無二自己,我要是鶴立雞群,我要寫的和別人不一樣。
那你有沒有想過這一個問題,網路小說發展這么多年了,網路上的題材基本已經成熟了,為什麼大家都用第三人稱,因為這都是用撲街撲吐血,血淋淋的教訓換來的經驗,大家都在用的套路就是也是經過了無數撲街總結出來通往成功的唯一路子
想要創新,不要緊,建議在大家總結出的路子上創新,不要自己憑空創新,基本你能想到的,大家都印證了很多次了,要是成功的話,早就成了經典和套路,至於現在沒有出現的,不是別人沒有想到,而是都是失敗
再一個再忌諱就是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穿插使用,不想撲的很慘的話,最好不嘗試這個死局。

⑵ 第一人稱小說怎麼寫

大眾一般都是喜歡比較現實的吧?就是盡量不要太誇張,不要老是把主角搞得好像全能一樣,不過還是弄一點優勢吧。

很期待你的小說。

⑶ 用第一人稱寫小說怎樣開頭啊第三人稱呢

用第一人稱: 好處:可以直觀的了解人物的內心感情的變化.容易下筆. 壞處:當出場版人物增多時,比較權不容易表現主角外人物內心感受和變化.容易使作者偏袒主角.影響故事的發展,使文章寫不長. 用第三人稱: 好處:使文章內層次結構更加清晰.可讀性更高.當出場人物增多時也不會造成影響.不影響故事情節的發展. 壞處:對語言把握要求相對較高(習慣了就沒事了). 建議:2-3萬字內短篇小說用第一人稱不會造成影響,但絕對不如用第三人稱好.
希望採納

⑷ 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小說怎麼寫! (請舉例!)

第一人稱用我的口吻來寫,我就是主人公,第三人稱用他的口吻寫。

⑸ 寫小說時,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各有什麼優勢呢

第一人稱的優勢和缺點:

第一人稱的優缺點並不能完全劃分開來,因為二者是相互制約的,我們先說個游戲。

大家對CS一定不會陌生,作為全球稱霸的第一人稱視角游戲,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錢,當你端著m4或者ak47沖上大路的時候,你是否感覺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當你的朋友在你耳邊大呼gogogo的時候,你是否和你的隊友產生了一種血脈相連的感覺呢?當你阻擊的準星瞄準大門對突然閃出的敵人予以致命一擊的時候,你是否有種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體驗游戲的樂趣,在於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戲中的人物,這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最大優勢——代入感。小說雖然沒有游戲直觀,但是文字卻給於了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讀

者看著一個我快意殺敵,縱橫異界,雖然明知道那個我並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將書中的我和自己聯系在一起,而書里的我,不過只是一個簡單的心理暗示而已。

讓讀者自覺的代入書中的主角,第一人稱無疑是最快捷最簡便的,不同於第三人稱的全知全能,我始終用自己的眼睛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實的真相,讓我在書

中從奴隸成長為將軍,我想不論是讀者還是大大都會感到莫大的滿足。

第一人稱寫作的優勢還在於它的真實和未知,書里的我永遠不會知道下一堵牆後面會出現什麼,我可以聽,我可以判斷,我可以根據蛛絲馬跡去分析,但是再我還沒繞過這道牆的時候,這一切都做不得准,這和現實中出現的情況是一模一樣的。未知的未來和我不能感觸的區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神秘之源。當我繞過這堵牆之後,無論遇到神仙,鬼怪,僵屍,美女都讓讀者感到真實,因為這本來就是玄幻小說嘛。^_^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了。

第一人稱的真實來自於對主角的細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語言,動作,心理,因為主角就是我,我對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來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時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將要付諸的行動。通過對我的詳細描寫,來喚醒讀者內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經有過或者沒有過這樣的經歷的讀者,他們在看了這些描寫後,或認同,或不認同,舉個例子,比如主角都是偉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稱是稱呼他名字——某某,他的豐功偉績都是這么敘述的:某某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小說寫得成功的話,那容易讓讀者產生景仰的心情。反過來我們用第一人稱的話,我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這樣一來,小說往往是讓讀者獲得興奮的快感,讓讀者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而不是看著他人走向成功。

再舉個例子:我記得我玩過的一個游戲叫做《合金彈頭》,這個游戲可以切換視角,我們可以選擇第一或者第三人稱去進去游戲。我喜歡用第一人稱去玩,當我穿著偽裝的制服大步通過敵人的崗哨時,看著敵人的衛兵越來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敵人發現我的偽裝,心中不斷的轉念,要是敵人發現我的偽裝,我應該先放倒哪個,如何能在最快的時間內無聲息的幹掉衛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過關。但是要是切換到第三人稱,就沒有這種感受了,我們從背後看著主角,我變成了一個人物,一個我們操縱的傀儡。那樣的感受,遠不如自己親自上陣來的真實和強烈。

第一人稱還有一個優點,比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稱寫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謂的邪派武功一樣,易學而難精,比如在描寫一個大場面的時候,第三人稱需要費盡心機營造氣氛,還要照顧眾多人物的個性特點,而第一人稱不用,我看見什麼就寫什麼,我聽到什麼就是什麼,其他人的揣測想法我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費盡心機的讓這些東西看起來合理。抓住一點,不寫其餘,這對眾多筆力不足的小白來說,絕對是個福音。

第一人稱的優點雖好,但同樣也是它的缺點,它最讓人病詬的就是情節發展缺乏動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個性。

主角必須要用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那麼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樣要以主角的視線來推動情節的發展,在寫作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十分詳細的寫作大綱,主角到了什麼地方?要看到什麼?要完成什麼事情?得到什麼思考?如何保證主角在每一個重要的場景出現,而不感到唐突,這些都需要精心的設置,而這往往是眾多小白最為缺少的。

這也是第一人稱難精的原因之一,沒有一個縝密的寫作綱要,讓情節進行的節奏很難把握,作者往往寫了幾十萬字後就後繼乏力的,節奏快的已經完成數段歷險,收的無數美女了,而慢的卻常常在原地打轉,第一個高潮還沒到來,無奈只好放棄使用第一人稱,加速情節的進行。

而第一人稱寫作讓人物失色,同樣來自於主角的視線,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現在主角的視線才有展示的機會,作者不可能單獨開一個視角去描寫配角的行動,而且即使主角看著配角,同樣有很多限制,比如經典的錯誤就是:她對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從背後的口袋裡掏著打火機。根據我的視線,應該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對著我,我如何知道她從背後的口袋裡掏出的是打火機呢?配角更不可能時時刻刻跟在主角身邊,這樣就少了很多表現的機會,對於能夠直接刻畫人物的第三人稱視角,無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出場的人物往往數以雙位計,如何保證每個人在主角面前出現足夠的戲份來展示自己的個性呢?足以讓作者想破腦袋。所以我們能夠發現,第一人稱的游戲大多是射擊和解迷類的,游戲中很少出現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獨的戰斗著。

而第一人稱的未知也成為了對情節發展的一個阻礙,因為在很多時候,一條主線並不能保證故事的發展,需要另開支線,埋伏一些伏筆,設置懸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關於我的陰謀正在由那些幕後黑手不斷的展開,正因為如此,很多關鍵的人物也許並不會出現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讓他們在故事的發展中若隱若現,而又不拋開主角的視線,同樣是個很大的難題,而更大的難題是,把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數內,不顯得太過羅嗦,這也是很多作者自動放棄第一人稱寫作的原因。

前面說過,第一人稱寫起來容易,但是在場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場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稱有著先天的缺失,一個大規模的場面,要很好的描寫,需要的是各個方面的配合。比如聲音,人物,顏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稱的一雙眼睛,明顯是表達不過來的,主角專注著攻上城樓的士兵,勢必不會在意遠處不斷射擊的弓箭手,看著漫天飛舞的箭石,必然會忽略守城士兵的調動,因為我只有一雙眼睛,一對耳朵,如何讓各種元素通過我的感覺結合到一起,而不顯得雜亂呢?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難。肥肥看見最多的情況,就是過於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場面流於蒼白和單薄了,而另一個極端卻是,生硬的轉到第三人稱,完全拋開了文中的我。

對於第一人稱寫作的優缺點,老黑有個很有趣的結論:

一: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忌用第一人稱。

二:主角語言過多的小說,不宜用第一人稱。

三:15萬以上長篇,慎用第一人稱。

四:情色、血腥類等重視心理沖擊、道德沖擊的,第一人稱好啊!

第一人稱寫作技巧雜談:

1.情節的推動和懸念的設置。

在第一人稱的書里,我始終是推動故事的主力線索,所以我的出現必須要謹慎,出現的

時間,地點和人物還有發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讓這些東西於情節的主線香關

聯,實際上,我們想想那些第一人稱的解迷游戲的劇情,就會明白,我到達一個新的場景,必然會發現推動情節的因素,比如發現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個關鍵的道具,又或者見到一個關鍵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報,沒有一個新的場景是無用的,小說的要求則更加高,不單是場景,我目睹的,經歷的東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發展。

喜歡玩這類游戲的朋友也知道,游戲進行一段就會出現一個很難纏的小boss,或者發現一個很難的問題無法解決,而必須要回到以前的場景尋找線索。這就是高潮的設置了,

這種手法,對第一人稱的寫作很有借鑒意義。在適當的時候給於我一個難以應付的敵人,或者無法獨自解決的問題,同樣能提起讀者的興趣。

在推動情節的發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給出了兩個方法,我們可以借鑒。

一、親身經歷類

「衛斯理」,小說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雖然「我「是無可爭議的主觀視角,但卻並非是單一視角。

當情節發展進入衛斯理視線的「死角」時,倪匡便會巧妙地切換鏡頭,插入其他人的視角。

在「衛斯理」身邊,扮演這個第二視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獨身冒險,至後半部分,「我」才珊珊來遲,正式切入第一人稱寫作。

除了白素,陳長青、溫寶裕、小郭(我嗎?)、紅綾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過這類「輔助視角」。

輔助視角也不只限於一個,更可以是「多視角」,在《電王》之中,便曾插入過三個「輔助視角」。

這種「第二視角」或「多視角」的互補,雖不致將第一人稱寫作「主觀性」強「客觀性「弱(甚至無)的弊病完全化於無形,但相對於那種獨沽一味的第一人稱寫法,已高明許多。

許多網上第一人稱的作品,作者就是沒有倪匡這種膽量與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寫作,誤以為一切情節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腳之下,當然會有越寫越傷神之感。

二、轉述經歷類

在這部分故事中,「我」的參與程度並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無主角之實,只是以一個旁觀者或旁聽者的角度去記敘整件事情。最多,是對整個事件起到一些推動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小說便明顯有第一人稱之名而無第一人稱之實,說穿了,實際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稱寫作。因為「我」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情節的發生與發展。「我」如同話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說中的「注」,只是起到補充說明與解釋的作用,以及為故事劃上一個句號。

在《黃金故事》,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雖是交叉使用,但「我」並沒有在故事主幹中出現,張拾來與銀花兒的故事已可獨立成文,「我」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根據所見與他人進行一些討論、猜測。

由「我」在引述、轉述他人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時,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簡單的自然是「對話式」(如《木炭》),此外還可以摘錄日記(《沉船》)、節錄小說(《背叛》)、描寫錄像所見(《黃金故事》)、記錄錄音所聞(《尋夢》),等等。

第一人稱的懸念並不難設,因為我看不到,聽不見的地方都可以成為懸念,關於這個問題,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紹了一種第一人稱滯後的寫法,讓人拍案叫絕:

第一人稱滯後簡單的說,就是你對已經過去的事情是相對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選擇主人公(第一人稱)的推測,旁白視角來進行相對全面的描寫。就是當我進行「回憶」的時候,我是以我自己為第三人,講述我自己,必要的話,你可以改變這個回憶的久遠性,這個事情很可能就發生在上一秒鍾。

這種寫法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就是這個事情必須要已經發生的,但是我是否經過可以不論。第二:我的分析描寫應該是我對我自己說的,這只是一種對情況的推測,可以正確也可以錯誤,不能作為結論。

大家可以看出,這種寫法對設置懸念是很有幫助的,因為,我的猜測和接下來的行動,可以構成最強烈的轉折。舉個例子:

我輕輕的打開家門,想給也許正在書房上網的她一個驚喜,沒想到觸入我眼簾的竟然是一對棕色的皮鞋,它就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邊陪伴它的是滿地的雜物,而它們本應該放在客廳那張大理石桌子上,還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發上的抱枕,她那米黃色的套裙從一邊被扯開,正無奈的望著我。家裡遭賊了么?我略略抬頭,粉紅的顏色讓我觸目驚心,她最喜歡的那套內衣被撕成了碎塊,灰色的絲襪被拉成長條,隨便的拋在一旁,耳邊似乎響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動出她掙扎的身影,她反抗著歹徒的暴行,從沙發滾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來,摔在桌子上,慌亂間掃掉了桌上的東西,歹徒淫笑著一把拉開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內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雙足打翻了桌邊的花瓶,劫材還要劫色!我怒火中燒,隨手操起一張凳子,朝絲襪指向的卧室,沖了過去!

(大家不要對號入座,這段只是肥肥隨手敲的)

這段算是的第一人稱滯後寫法,作者通過自己看到的東西進行推測和思考,最終得出結論,但是這個結論並未得到證實,只是我自說自話而已,我們在這里就可以一個大的轉折,也許是個劫材並還要劫色的盜賊,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約會,兩人太過激動,而造成了客廳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過兩個誤入的小情人,不願意搞壞自己的衣服,穿著我妻子的衣服玩強奸游戲,真實懸念無限,轉機不斷啊。

在第一人稱的寫作中,為了嚴謹,其實也可以作為故事設置,而我的這個旁白可以有「偏見「。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稱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說比如我說:誰誰誰怎麼想,但是讀者完全可以冷靜的看,滯後第一人稱可以寫這樣寫「他媽的誰誰誰,從什麼什麼時候就不鳥老子,這定然是他喵的陰謀呀!「其實這是我的主觀臆測,但是讀者覺得有可能,然後很容易順我的思路進入一個轉折的伏筆中。

大部分這種描寫都是激動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這時候進行故事設置轉折絕對是良機,放過的話,會帶給讀者失落感地。

再進行第一人稱寫作時,還可以通過書信和文件來展示一些推動情節的線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戲的主線都是通過一些殘缺的紙片或者文件來告訴我的。而懸念同樣可以埋藏在這些東西里,比如一片紙片,在最關鍵的幾個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燒毀了。為了尋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於另一條線索。

第一人稱的人物描寫:

在第一人稱寫作中出現的人物都要通過我這個橋梁進行描寫,為了讓配角更加生動和有力,就必須要好好的抓住我這個因素,不管配角出現與否,都要讓配角留下的東西展示他的個性。

舉個例子:

要表現一個女孩的溫柔賢惠,並不一定要描寫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寫她所住的房間布置,又或者仔細描寫她做出的飯菜。

而要描寫一個人精細慎密,並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給我留的條就知道:我將在8 月18日14點整,帶著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園唯一的那棵大榕樹下的藍色的長凳上等你。

總而言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東西,給配角的個性展示騰出空間來,這樣寫法其實第三人稱寫作也常常應用,不過第一人稱更加嚴格一些。

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視角轉換:

這個問題最受大家的關注,尤其是一些已經用第一人稱開了頭的作者,其實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知易行難。不同於游戲按一個鍵就能轉換視角,在寫作中兩個人稱轉換的時候,應該注意下列的問題:

1.不能夠強硬的進行轉換,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應該進行適當的鋪墊。最好能在情節的發展中設定某些節點,進行無縫的切換。

某些作者感覺第一人稱寫作十分困難,於是在某章結束後,直接發個聲明,聲稱從下章開始直接轉入第三人稱的寫作,在我看來,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也是讓網上諸多粉絲看書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經推薦過一篇小說叫做《毀滅的仆從》,這本書的人稱切換就很有意思,作者選擇的節點是我的死亡,就是說在書里我的意識被封印了,從而平滑的過渡到第三人稱,這是很值得稱道的。

2.盡量少轉換視角,最好一本書只轉換一次。

3.轉換視角後,我和主角應該具有傳承性,主角應該繼承我的個性和特徵,比如:我是一個熱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稱狀態中突然溫文爾雅,嚴肅冷靜,那感覺就不是怪異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稱的寫作易學難精,如果沒有一個詳盡的大綱和清晰的主線,奉勸各位大大還是不要輕易嘗試,但是如果僅僅作為練筆的習作,又或中短篇題材的小說,各位大大不妨嘗試寫寫,一定會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⑹ 怎樣寫小說的開頭【第一人稱寫】

可以用對話形式開頭,下面這部小說通體是第一人稱,這是開頭。 「凌沐紫,你又遲到了。」老班一臉怒氣的朝我吼道。 「不是老師,我剛剛來學校的路上,看到一個老奶奶過馬路,我就……」 「凌…沐…紫,夠了,你……,你就不能換一個借口,這個借口你已經用了一百遍了。」老班還沒等我解釋完,早已咬牙切齒,雙眼噴火了,教室里的同學早已笑翻了,我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不錯這里有我是用了很多回了,可是我敢保重,絕對沒有一百遍,者死老頭,還帶數的。哎,我真的想不出還有什麼借口了。 我低著頭,不做聲。老班更加生氣了,拳頭握的咯吱吱直響,彷彿下一秒鍾就會像我砸來,我縮了縮脖子,雙眼緊緊盯著自己的鞋尖兒。 「行啦,你回座位吧!」老班突然來了這么一句。一聽這話,我微微抬起頭看了老班一眼,他面無表情,整死死的盯著我,不過明顯沒有剛才那麼大的怒氣了。我重新低下了頭,沒敢動,老闆怎麼可能這么輕易放過我呢?看來今晚又要最後一個走了。 「回去吧!以後不許再有下次了,今晚留下值日,不許別人幫忙。」老班嚴聲厲色的說,果然不出我所料,又是值日。聽完這話我才深吐一口氣,向自己的座位走去,瞟一眼同學,大家都偷偷的笑呢!該死,又不是第一回了,有什麼可笑的,我憤憤的想著。 我回到了座位,發現我同桌那傢伙竟然趴在桌子上,捂著肚子笑到不行,真是氣死我了。此時老班已經在黑板上寫著一連串的長式子,正自我陶醉的講著呢,完全聽不懂,暈死了啊! 「喂,你笑夠沒有,有那麼好笑嗎?」我瞥了一眼同桌,小聲的吼道。那傢伙還在笑,好像沒有停的意思。聽到我的話,他這才慢慢的抬起頭來,整張臉已經笑的扭曲。他瞅了我一眼,強忍著笑,「笑夠了,笑夠了,晚上要不要我幫忙啊?哈哈……」。他幸災樂禍的說。我本來就夠生氣了,聽他這么一說,氣得快要冒煙兒了,明顯就是在嘲笑我。 「羽無願,我看你是活夠了吧!你……你……」我滿臉通紅,氣呼呼的沖他嚷嚷,有些語無倫次了。 「凌沐紫,你回答一下這個問題。」老班指著黑板上密密麻麻的一串式子對我道。 「嗯……嗯……」我站起來抓著後腦勺,整張臉都憋得紫了,剛剛只顧著和那混蛋傢伙生氣了,完全沒聽到老班講什麼。低頭瞅瞅羽無願,那傢伙正捂著嘴強忍著不讓自己笑出聲來。這是氣死我了,我狠狠的等了他一眼,他不以為然的笑。 「羽無願,你幫他回答一下。」老班把目光轉向羽無願。呵呵,這回也有你好看了,我得意的想著,一絲笑意不覺掛在臉上。他站起身來,一下子高出我一頭,他早已收起臉上的笑,看了我一眼,然後轉過頭一本正經的看著老班。

⑺ 第一人稱的小說怎麼寫

  1. 構架好全文情節內容,這個不論是寫什麼都必須做好的准備。

  2. 定義好主角的性格特點(這一點非常重要!)。初學者可以選擇表現較為強烈和鮮明的性格,譬如易怒、懦弱畏縮、倔強等。這會讓你動筆輕松一點。在定義性格特點的同時,不妨也多方面地進行延展:這樣性格的人物,他的衣著打扮會是怎樣的?他會有怎樣的說話方式?他可以表現出怎樣的氣場?旁人將如何看待他?他為什麼會養成這樣的性格(重點!)?等等。這些延展可以有助於你豐滿筆下的人物。

  3. 現在你可以把自己代入進角色,進一步揣測了。現在你變成了他,你不再是上帝視角,你用他的眼睛開始看待之前架構好的環境,你代替他來感受他將面臨的事情。切記,請遺忘你自身的想法!你要把自己變成之前自己設定好的性格。

  4. 如果你已經有一定寫小說的經歷,有一定的基礎,就可以嘗試著描摹性格轉換了。人的性格不可能是一塵不變的,那麼你筆下的人物在經歷一些變故之後,也會有一定的變化。但是,一個人即使表現出多面性,他還是會有一個不變的本質,正如我們哲學中所提及的一種概念:「世間萬物的千變萬化是建立在不變的基礎之上的」。那麼這需要你自己來把握度量。一個人或許可以從無知無畏到懦弱畏縮,但他絕不可能從沉穩睿智變成天真單純。如果是要描寫轉變過大的性格變化,不太好把握,可以從細節入手;他可以保留住曾經一些小習慣或說話的口氣,這樣不會讓讀者覺得好像完全換了一個人來當主角。

⑻ 第一人稱小說寫作技巧

本人其復實非常喜歡寫第制一人稱小說,這樣可以很好地寫出自己的感受,通常寫這一類小說的人感情比較細膩,自我意識比較強烈。
雖然第一人稱是我,但是我這個字盡量不要多用。能不用就不用,不然會顯得非常自我。
據說第一人稱小說市場不是很大,關鍵是非常難寫,我曾經寫了一些,一直存著沒有發表,因為怕發出去了之後效果不好,現在在寫另一部小說《三元五行》,在縱橫中文發了,寫得不多,但起碼也是第三人稱不是,其實只要書寫得好,都無所謂,第一人稱照樣出好書,三叔的盜墓不是也非常好看么。
再有第一人稱小說,裡面的我最好不要做主角,當配角很合適,你在裡面起一個穿插的作用,用一個旁人的眼光來看待主角。比如盜墓,比如東北風雲二十年,都是極好的小說,採用的也都是這一類方法。

⑼ 第一人稱小說開頭怎麼寫才好

構架好全文情節內容,這個不論是寫什麼都必須做好的准備。
定義好主角的性格特點(這一點非常重要!)。初學者可以選擇表現較為強烈和鮮明的性格,譬如易怒、懦弱畏縮、倔強等。這會讓你動筆輕松一點。在定義性格特點的同時,不妨也多方面地進行延展:這樣性格的人物,他的衣著打扮會是怎樣的?他會有怎樣的說話方式?他可以表現出怎樣的氣場?旁人將如何看待他?他為什麼會養成這樣的性格(重點!)?等等。這些延展可以有助於你豐滿筆下的人物。
現在你可以把自己代入進角色,進一步揣測了。現在你變成了他,你不再是上帝視角,你用他的眼睛開始看待之前架構好的環境,你代替他來感受他將面臨的事情。切記,請遺忘你自身的想法!你要把自己變成之前自己設定好的性格。
如果你已經有一定寫小說的經歷,有一定的基礎,就可以嘗試著描摹性格轉換了。人的性格不可能是一塵不變的,那麼你筆下的人物在經歷一些變故之後,也會有一定的變化。但是,一個人即使表現出多面性,他還是會有一個不變的本質,正如我們哲學中所提及的一種概念:「世間萬物的千變萬化是建立在不變的基礎之上的」。那麼這需要你自己來把握度量。一個人或許可以從無知無畏到懦弱畏縮,但他絕不可能從沉穩睿智變成天真單純。如果是要描寫轉變過大的性格變化,不太好把握,可以從細節入手;他可以保留住曾經一些小習慣或說話的口氣,這樣不會讓讀者覺得好像完全換了一個人來當主角。

⑽ 怎樣寫好小說以第一人稱寫

第一人稱便於直接抒情,自由表達思想感情,可以多一些心理描寫
要將專自己整個人融入小說情節中,屬寫小說時不要把自己當成寫小說,而是記述一件真真實實的事
更重要的是,小說語言要簡練,不能拖泥帶水,該描寫什麼就描寫什麼

其次,你應該學會創造小說高潮部分,懸疑小說一定要有比較曲折的情節,不要讓主人翁過得太順利。一定要有在小說中布置下重重的疑問
最後,你最好多看一些優秀的各類型小說,這樣能更好的借鑒鬼斧神工的手筆。 事實上,寫小說的技巧更多的是自己領悟到的。(平時粗略地看一看看小說,那是為消遣,但如果仔細地看,那麼能獲得的東西將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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