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寫小說,重點有哪些
人物的描寫和語言的美感,當然,這看你寫什麼樣的小說了。
Ⅱ 寫小說注意的要點有哪些
小說並沒有一定的寫法。我的話至多不過是供參考而已。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麼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不過,在說鬼狐的故事裡,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處理得象活人;即使專以恐怖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嚇的也還是人。假若有人寫一本書,專說狐的生長與習慣,而與人無關,那便成為狐的研究報告,而成不了說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見,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那麼,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啟示; 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為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依著上述的原則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呢,還是簡單平凡的呢?據我看,應當先選取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於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並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司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後能記得那些勾心鬥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為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系。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為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 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也只有這解釋才能把小說從低級趣味中解救出來。我們寫風景也並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准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
Ⅲ 寫小說的幾個重點
寫小說應該要有時間 地點 人物 故事的開始發展和結局 但是你要抒發自己內心的情結 顯然不適合用小說的形式表達出來 建議你把內心的想法用散文或詩歌 的形式表達出來 寫這些東西重要的是有意境
Ⅳ 寫小說最重要的是什麼什麼是需要注意的
情節不能老套,語言不能太過死板,人物性格要鮮名…
Ⅳ 寫小說的格式和要點還有注意點有什麼
寫小說的幾個要點
小說以塑造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故事情節敘述和環境描寫反映社會生活。小說必須具備生動的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活動的具體環境這三個要素。其中人物形象是主要要素。
[考查要點]
1.明確小說的要素,理解作品的主題思想。
2.能分析小說故事情節的階段(開端、發展、高潮、結局)。
3.能分析小說人物形象的性格特點。
4.能分析小說刻畫人物的主要手法(外貌、語言、動作、心理等描寫方法),能分析直接(正面)描寫,間接(側面)描寫和細節描寫的作用。
5.能分析環境描寫(自然環境描寫和社會環境<交代時代背景>描寫)的作用。
6.能結合語境理解和辨析一些關鍵詞語、精彩語句、重點段落和含義及其蘊含的思想感情。
[知識歸納]
一.人物描寫
1.小說的人作描寫的方法主要有:外貌描寫、動作描寫、語言描寫、心理描寫、神態描寫。
2.對人物的容貌、神情、姿態、服飾等外形進行描寫的是肖像(外貌)。
3.對人物的對話、獨白及語氣聲態進行描寫的是語言。
4.從描寫的角度看,人物描寫的方法還可以分為:正面描寫和側面描寫,也說是直接描寫和間接描寫。
二.人物形象
1.小說的三要素是(生動的)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節、(人物活動的)環境描寫。
2.在小說塑造的人物中,體現了作者的創作意圖和作品所要表現的主題思想的人物是小說的中心人物,也叫做主人公。
3.人物形象的核心是人物表現出來的思想性格分析好小說的人物形象,才能很好地分析小說的主題思想。
三.故事情節
1.故事情節是作品所描寫的生活事件發展,演變的全過程。小說的情節一般可以分為開端、發展、高潮、結局四個部分,有些小說還具有序幕、尾聲兩上部分。
2.
1 開端 是作品所反映的矛盾沖突的第一件事;
2 發展 是作品中矛盾沖突從展開到激化的演變過程;
3 高潮是決定矛盾各方的命運工主要矛盾即將解決的關鍵時刻,是矛盾沖突發展到頂點,人物的思想斗爭最緊張,最激勵,最尖銳的階段;
4 結局是矛盾得到解決,人物性格的發展已經完成,事件有了最後的結果,主題思想得到充分展現,是情節發展的必然結果。
四.環境描寫
1.環境描寫是對人物活動的環境描寫和事情發生的背景的描寫,它包括自然環境描寫和社會環境描寫。
2.自然環境描寫,也叫做景物描寫,主要是對人物活動的時間、地點、季節、氣候以及花鳥蟲魚等場景的描寫。
3.社會環境描寫,主要是對人物活動的具體環境、處所、氛圍以及人際關系的描寫。
4.環境描寫的作用主要有:
1)交待故事發生的時間、地點。為人物活動提供具體的背景。
2)渲染氣氛、烘託人物;
3)有些環境描寫還起著推動情節發展的作用。
小結:
1.小說的情節一般分開端、發展、高潮、結局四個部分。情節的發展是為塑造人物服務的。通過對故事情節的分析,了解人物在情節中各自表現,能更好地把握人物的性格。
2.小說中的人物描寫有外貌描寫、心理描寫、行動描寫、語言描寫;通過這些人物描寫能深入理解人物形象的性格特徵進而理解其反映的社會情況。
3.小說中的環境包括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交代事件的時代背景,自然環境描寫包括人物活動的地點、季節、氣候、時間及場景,是為了表現人物的身份、地位、性格、渲染氛圍,表達人物的心情、表現主題等。
Ⅵ 寫小說要具備的特點有哪些
是要做專職寫手嗎?首先字數要夠,另外收藏要多,這樣容易上架。而內這些和作者的功容底是分不開的。首先,情節很重要哦,能彌補一部分的文字缺陷。也就是說,情節要新穎,不老套,波瀾起伏,不總平淡。其次,作者掌控文字的程度很重要。形容到位,能讓人身臨其境。再次,有個好文案,好題目,就是畫龍點睛了。還有,字數要多,保證更新。最後,哪怕爛尾也千萬不要坑。寫小說最忌半途而廢哦~~加油!
Ⅶ 網路小說寫作的重點是什麼
想要寫好網路小說就要有一個好的構思(及大綱),另外還要為自己的小說做一個定義,確定回好小說的走向,不答要擔心會寫成狗血,適當狗血也是一個賣點。
每個場景,每個時間,每個人物的作用,都要一步一步來,一點也不能慌。
到後來或許會一不小心把自己埋下的伏筆忘了,但是不用擔心,番外可應用來填補正文中的漏洞。
剛開始的作者一般來說最大的困難就是碼字速度慢,不能保證日更。這個也沒問題,速度這東西可以慢慢練出來,想要日更的話存稿拯救你。
另外在寫小說的同時也不能忘了多看看其他作者的書籍,每個作者的文筆都是有出入的,多看才能從中借鑒前人的精髓。
如果你是為了簽約而來的話,只要多站在讀者的角度,考慮自己想要看到什麼,自己不想看到什麼,在寫作中兩者摻半就會達到一種讓人愛恨交錯的感覺。
當然你可以找個大神混熟了,讓他在自己更文之餘時而提起你,也會有一種不錯的效果。
最最重要的一點。。。一但定下了想要寫的決心就不要半路坑掉,要不就不要寫,讀者等更新也是很辛苦的,不想被人記恨就最好不要TJ掉。。。當然你想換號也沒人建議。
以上。。。(作為一個TJ掉過後被人記恨了的作者的衷心之言QAQ)
Ⅷ 寫小說的要點
抓住重點,每章都有個亮點讓人想看下去不然你寫1000W字也沒人看,開頭最要把握看客的,開頭那些寫垃圾了後面在好也沒用,廢話可以多但是要多的精彩,
Ⅸ 寫小說重點應注意什麼
根據讀者的興趣,文筆要好,語言生動,帶有感情,把小說中的主角和自己融入在一起,最好先寫題鋼,小說名字和主角名字要獨特,
Ⅹ 要想寫好一本小說的基本要點有哪些
小說源於生活,但需要虛構。
借用名家的一篇文章,應該會有所啟發。
老舍
小說並沒有一定的寫法。我的話至多不過是供參考而已。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麼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不過,在說鬼狐的故事裡,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處理得象活人;即使專以恐怖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嚇的也還是人。假若有人寫一本書,專說狐的生長與習慣,而與人無關,那便成為狐的研究報告,而成不了說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見,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
那麼,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啟示;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為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依著上述的原則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呢,還是簡單平凡的呢?據我看,應當先選取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於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並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司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後能記得那些勾心鬥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為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系。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為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也只有這解釋才能把小說從低級趣味中解救出來。所謂《黑幕大觀》一類的東西,其目的只在揭發丑惡,而並沒有抓住丑惡的成因,雖能使讀者快意一時,但未必不發生世事原來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態度。更要不得的是那類嫖經賭術的東西,作者只在嫖賭中有些經驗,並沒有從這些經驗中去追求更深的意義,所以他們的文字只導淫勸賭,而絕對不會使人崇高。所以我說,我們應先選取平凡的故事,因為這足以使我們對事事注意,而養成對事事都探求其隱藏著的真理的習慣。
有了這個習慣,我們既可以不愁沒有東西好寫,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級趣味。客觀事實只是事實,其本身並不就是小說,詳密的觀察了那些事實,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才是我們對人生的解釋,才是我們對社會的指導,才是小說。對復雜與驚奇的故事應取保留的態度,假若我們在復雜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貫的道理,於驚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釋,我們最好不要動手,因為一存以熱鬧驚奇見勝的心,我們的趣味便低級了。再說,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虧在故事的穿插太亂、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極成功的地方,可是全體的不勻調,顧此失彼,還是勞而無功。
在前面,我說寫小說應先選擇個故事。這也許小小的有點語病,因為在事實上,我們寫小說的動機,有時候不是源於有個故事,而是有一個或幾個人。我們倘然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為主而寫一篇小說。不過,不論是先有故事,還是先有人物,人與事總是分不開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沒有人的事,和沒有事的人。我們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問題倒似乎不在於人與事來到的先後,而在於怎樣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換句話說,人與事都不過是我們的參考資料,須由我們調動運用之後才成為小說。比方說,我們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青年人。可是經我們考慮過後,我們覺得設若主人翁是個老年人,或者就能給這故事以更大的感動力;那麼,我們就不妨替它改動一番。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任意改變故事或人物的一切。這就彷彿是說,那足以引起我們注意,以至想去寫小說的故事或人物,不過是我們主要的參考材料。有了這點參考之後,我們須把畢生的經驗都拿出來作為參考,千方百計的來使那主要的參考豐富起來,象培植一粒種子似的,我們要把水份、溫度、陽光……都極細心的調處得適當,使他發芽,長葉開花。總而言之,我們須以藝術家自居,一切的資料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要寫的東西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品--藝術品是用我們整個的生命、生活寫出來的,不是隨便的給某事某物照了個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們的責任是在創作:假借一件事或一個人所要傳達的思想,所要發生的情感與情調,都由我們自己決定,自己執行,自己作到。我們並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隸,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個故事,我們須親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著忙著去寫。旅行過了,我們就能發現它有許多不圓滿的地方,須由我們補充。同時,我們也感覺到其中有許多事情是我們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們要述說一個英雄,卻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槍給難住。那就該趕緊去設法明白手槍,別無辦法。一個小說家是人生經驗的百貨店,貨越充實,生意才越興旺。
旅行之後,看出哪裡該添補,哪裡該打聽,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去認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設身處地的去想像每個人的一切。是的,我們所要寫的也許是短短的一段事實。但是假若我們不能詳知一切,我們要寫的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動。在我們心中,已經替某人說過一千句話了,或者落筆時才能正確地用他的一句話代表出他來。有了極豐富的資料,深刻的認識,才能說到剪裁。我們知道十分,才能寫出相當好的一分。小說是酒精,不是攙了水的酒。大至歷史、民族、社會、文化,小至職業、相貌、習慣,都須想過,我們對一個人的描畫才能簡單而精確地寫出,我們寫的事必然是我們要寫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我們要寫的人正是我們要寫的事的必然的當事人。這樣,我們的小說才能皮裹著肉,肉撐著皮,自然的相聯,看不出虛構的痕跡。小說要完美如一朵鮮花,不要象二簧行頭戲里的「富貴衣」。
對於說話、風景,也都是如此。小說中人物的話語要一方面負著故事發展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現--某個人遇到某種事必說某種話。這樣,我們不必要什麼驚奇的言語,而自然能動人。因為故事中的對話是本著我們自己的及我們對人的精密觀察的,再加上我們對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像的結晶。我們替他說一句話,正象社會上某種人遇到某種事必然說的那一句。這樣的一句話,有時候是極平凡的,而永遠是動人的。
我們寫風景也並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准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