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本人想看老舍的《我怎樣寫小說》的電子版,拜託各樣了……
老舍《我怎樣寫小說》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麼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不過,在說鬼狐的故事裡,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處理得象活人;即使專以恐怖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嚇的也還是人。假若有人寫一本書,專說狐的生長與習慣,而與人無關,那便成為狐的研究報告,而成不了說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見,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那麼,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啟示;
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為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依著上述的原則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呢,還是簡單平凡的呢?據我看,應當先選取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於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並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司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後能記得那些勾心鬥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為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系。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為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
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也只有這解釋才能把小說從低級趣味中解救出來。所謂《黑幕大觀》一類的東西,其目的只在揭發丑惡,而並沒有抓住丑惡的成因,雖能使讀者快意一時,但未必不發生世事原來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態度。更要不得的是那類嫖經賭術的東西,作者只在嫖賭中有些經驗,並沒有從這些經驗中去追求更深的意義,所以他們的文字只導淫勸賭,而絕對不會使人崇高。所以我說,我們應先選取平凡的故事,因為這足以使我們對事事注意,而養成對事事都探求其隱藏著的真理的習慣。
有了這個習慣,我們既可以不愁沒有東西好寫,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級趣味。客觀事實只是事實,其本身並不就是小說,詳密的觀察了那些事實,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才是我們對人生的解釋,才是我們對社會的指導,才是小說。對復雜與驚奇的故事應取保留的態度,假若我們在復雜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貫的道理,於驚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釋,我們最好不要動手,因為一存以熱鬧驚奇見勝的心,我們的趣味便低級了。再說,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虧在故事的穿插太亂、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極成功的地方,可是全體的不勻調,顧此失彼,還是勞而無功。
在前面,我說寫小說應先選擇個故事。這也許小小的有點語病,因為在事實上,我們寫小說的動機,有時候不是源於有個故事,而是有一個或幾個人。我們倘然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為主而寫一篇小說。不過,不論是先有故事,還是先有人物,人與事總是分不開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沒有人的事,和沒有事的人。我們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問題倒似乎不在於人與事來到的先後,而在於怎樣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換句話說,人與事都不過是我們的參考資料,須由我們調動運用之後才成為小說。比方說,我們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青年人。可是
經我們考慮過後,我們覺得設若主人翁是個老年人,或者就能給這故事以更大的感動力;那麼,我們就不妨替它改動一番。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任意改變故事或人物的一切。這就彷彿是說,那足以引起我們注意,以至想去寫小說的故事或人物,不過是我們主要的參考材料。有了這點參考之後,我們須把畢生的經驗都拿出來作為參考,千方百計的來使那主要的參考豐富起來,象培植一粒種子似的,我們要把水份、溫度、陽光……都極細心的調處得適當,使他發芽,長葉開花。總而言之,我們須以藝術家自居,一切的資料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要寫的東西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品--藝術品是用我們整個的生命、生活寫出來的,不是隨
便的給某事某物照了個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們的責任是在創作:假借一件事或一個人所要傳達的思想,所要發生的情感與情調,都由我們自己決定,自己執行,自己作到。我們並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隸,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個故事,我們須親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著忙著去寫。旅行過了,我們就能發現它有許多不圓滿的地方,須由我們補充。同時,我們也感覺到其中有許多事情是我們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們要述說一個英雄,卻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槍給難住。那就該趕緊去設法明白手槍,別無辦法。一個小說家是人生經驗的百貨店,貨越充實,生意才越興旺。
旅行之後,看出哪裡該添補,哪裡該打聽,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去認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設身處地的去想像每個人的一切。是的,我們所要寫的也許是短短的一段事實。但是假若我們不能詳知一切,我們要寫的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動。在我們心中,已經替某人說過一千句話了,或者落筆時才能正確地用他的一句話代表出他來。有了極豐富的資料,深刻的認識,才能說到剪裁。我們知道十分,才能寫出相當好的一分。小說是酒精,不是攙了水的酒。大至歷史、民族、社會、文化,小至職業、相貌、習慣,都須想過,我們對一個人的描畫才能簡單而精確地寫出,我們寫的事必然是我們要寫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我們要寫的人正是我們要寫的事的必然的當事人。這樣,我們的小說才能皮裹著肉,肉撐著皮,自然的相聯,看不出虛構的痕跡。小說要完美如一朵鮮花,不要象二簧行頭戲里的「富貴衣」。
對於說話、風景,也都是如此。小說中人物的話語要一方面負著故事發展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現--某個人遇到某種事必說某種話。這樣,我們不必要什麼驚奇的言語,而自然能動人。因為故事中的對話是本著我們自己的及我們對人的精密觀察的,再加上我們對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像的結晶。我們替他說一句話,正象社會上某種人遇到某種事必然說的那一句。這樣的一句話,有時候是極平凡的,而永遠是動人的。
我們寫風景也並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准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吧!
『貳』 我怎樣寫小說(老舍作品集21)
閑話我的七個話劇
致勞埃德先生的信(1948.4.22)
關於《四世同堂》
記寫《殘霧》
《國家至版上》說明之一
談《方珍珠》劇權本
《龍須溝》寫作經過
介紹《柳樹井》
《西望長安》作者的話談《茶館》答復有關《茶館》的幾個問題
從《女店員》談起
小說里的景物我的創作經驗(講演稿)
『叄』 怎麼寫小說
看多了就有靈感了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麼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不過,在說鬼狐的故事裡,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處理得象活人;即使專以恐怖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嚇的也還是人。假若有人寫一本書,專說狐的生長與習慣,而與人無關,那便成為狐的研究報告,而成不了說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見,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那麼,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啟示;
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為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依著上述的原則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呢,還是簡單平凡的呢?據我看,應當先選取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於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並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司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後能記得那些勾心鬥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為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系。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為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
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也只有這解釋才能把小說從低級趣味中解救出來。所謂《黑幕大觀》一類的東西,其目的只在揭發丑惡,而並沒有抓住丑惡的成因,雖能使讀者快意一時,但未必不發生世事原來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態度。更要不得的是那類嫖經賭術的東西,作者只在嫖賭中有些經驗,並沒有從這些經驗中去追求更深的意義,所以他們的文字只導淫勸賭,而絕對不會使人崇高。所以我說,我們應先選取平凡的故事,因為這足以使我們對事事注意,而養成對事事都探求其隱藏著的真理的習慣。
有了這個習慣,我們既可以不愁沒有東西好寫,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級趣味。客觀事實只是事實,其本身並不就是小說,詳密的觀察了那些事實,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才是我們對人生的解釋,才是我們對社會的指導,才是小說。對復雜與驚奇的故事應取保留的態度,假若我們在復雜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貫的道理,於驚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釋,我們最好不要動手,因為一存以熱鬧驚奇見勝的心,我們的趣味便低級了。再說,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虧在故事的穿插太亂、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極成功的地方,可是全體的不勻調,顧此失彼,還是勞而無功。
在前面,我說寫小說應先選擇個故事。這也許小小的有點語病,因為在事實上,我們寫小說的動機,有時候不是源於有個故事,而是有一個或幾個人。我們倘然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為主而寫一篇小說。不過,不論是先有故事,還是先有人物,人與事總是分不開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沒有人的事,和沒有事的人。我們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問題倒似乎不在於人與事來到的先後,而在於怎樣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換句話說,人與事都不過是我們的參考資料,須由我們調動運用之後才成為小說。比方說,我們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青年人。可是
經我們考慮過後,我們覺得設若主人翁是個老年人,或者就能給這故事以更大的感動力;那麼,我們就不妨替它改動一番。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任意改變故事或人物的一切。這就彷彿是說,那足以引起我們注意,以至想去寫小說的故事或人物,不過是我們主要的參考材料。有了這點參考之後,我們須把畢生的經驗都拿出來作為參考,千方百計的來使那主要的參考豐富起來,象培植一粒種子似的,我們要把水份、溫度、陽光……都極細心的調處得適當,使他發芽,長葉開花。總而言之,我們須以藝術家自居,一切的資料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要寫的東西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品--藝術品是用我們整個的生命、生活寫出來的,不是隨
便的給某事某物照了個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們的責任是在創作:假借一件事或一個人所要傳達的思想,所要發生的情感與情調,都由我們自己決定,自己執行,自己作到。我們並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隸,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個故事,我們須親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著忙著去寫。旅行過了,我們就能發現它有許多不圓滿的地方,須由我們補充。同時,我們也感覺到其中有許多事情是我們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們要述說一個英雄,卻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槍給難住。那就該趕緊去設法明白手槍,別無辦法。一個小說家是人生經驗的百貨店,貨越充實,生意才越興旺。
旅行之後,看出哪裡該添補,哪裡該打聽,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去認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設身處地的去想像每個人的一切。是的,我們所要寫的也許是短短的一段事實。但是假若我們不能詳知一切,我們要寫的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動。在我們心中,已經替某人說過一千句話了,或者落筆時才能正確地用他的一句話代表出他來。有了極豐富的資料,深刻的認識,才能說到剪裁。我們知道十分,才能寫出相當好的一分。小說是酒精,不是攙了水的酒。大至歷史、民族、社會、文化,小至職業、相貌、習慣,都須想過,我們對一個人的描畫才能簡單而精確地寫出,我們寫的事必然是我們要寫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我們要寫的人正是我們要寫的事的必然的當事人。這樣,我們的小說才能皮裹著肉,肉撐著皮,自然的相聯,看不出虛構的痕跡。小說要完美如一朵鮮花,不要象二簧行頭戲里的「富貴衣」。
對於說話、風景,也都是如此。小說中人物的話語要一方面負著故事發展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現--某個人遇到某種事必說某種話。這樣,我們不必要什麼驚奇的言語,而自然能動人。因為故事中的對話是本著我們自己的及我們對人的精密觀察的,再加上我們對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像的結晶。我們替他說一句話,正象社會上某種人遇到某種事必然說的那一句。這樣的一句話,有時候是極平凡的,而永遠是動人的。
我們寫風景也並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准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吧!
回答者:lc4015234 - 魔法師 四級 6-21 23:03
評價已經被關閉 目前有 1 個人評價
好
100% (1) 不好
0% (0)
對最佳答案的評論 共 10 條
拜託,什麼叫」我的話至多不過是供參考而已?」人家老舍的話你好意思那來說是你的話啊,怎麼這樣啊。。而且這是老舍的原文啊,真是的。。。那別人的東西來當做自己的東西真是不要臉
評論者: 箐木小昔 - 魔法師 四級
不錯不錯,我們那變態老師也要我們寫小說,靠,我又不當作家,倒死
評論者: 箐木小昔 - 魔法師 四級
lc4015234 - 魔法師 四級 先生您好,在我看過你寫的對怎麼寫小說提文後發現你說的很對,是我非常佩服。在這里請原諒我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轉載了您
『肆』 老舍:如何寫好小說
用心去寫,將你的情感帶到你的小說中,並且傳遞給你的讀者!還有多看多聽多寫,並且和他人交流!
『伍』 我怎樣寫小說老舍讀後感
老舍先生認為元宵節是新年的高潮「除夕是熱鬧的,可是沒有月光:元宵節呢,恰好是明月當空」這當然不能成為理由。老舍先生最在意元宵節恐怕就是元宵節的燈會了,也有焰火。
我認為還是除夕和正月初一最美!不說現在還未到元宵節工人就要返崗工作,學生就要返校上課,實在有煞風景。況且中國南北方,東西部傳統和文化是有一些差異的,對元宵節的重視程度也不一樣。甚至有些地方已趨於淡薄。而除夕就不同了,舉國歡慶,大江南北,長城內外,五湖四海,全球華人到處歡歌笑語——辭舊迎新嘛!
在中國的詞語里恐怕沒有比「除夕」更甜更美的詞了!甜在哪美在哪?恐怕就是詞條後面的舉國同慶,合家團聚,萬家燈火了!
而「正月」呢?「正月初一」也是開心和快樂的——新的一年又開始了,雖然總不明白為什麼這一天總是歡天喜地的,但既然高興既然滿足那就成了,也不去想那麼多。
現在有了「五一」「十一」這些黃金周,加之平時休假時間長了,有更多休閑方式可供選擇,「年」的情結便淡了下來,但不管如何「年」已深深紮根中國人心底,是團聚和諧平安親情的符號!
借老舍先生的話來做結:「以前,人們過年是托神鬼的庇佑,現在是大家勞動終歲,大家也應當快樂的過節。
老舍一生67年,他先後在北京度過了42年,剩下的25年是:英國5年、新加坡1年,山東7年--濟南4年半、青島2年半,漢口半年、重慶7年半,美國4年。
然而,在老舍一生的散文里,他幾乎完全沒有寫紐約,也幾乎沒有寫過倫敦(寫了一點留英回憶)、新加坡,寫漢口、重慶、成都的極少,寫青島的有兩、三篇,就是北京--也寫的並不多;唯獨濟南,他不但寫了,而且一寫就是一個長長的系列,而且,都寫得那麼典雅,那麼精精緻,那麼動人,那麼富有詩意!
這實在是文學史上一個奇特而又奇妙的現象。甭說與老舍自己比,就是與任何一位客居濟南,甚或山東籍、濟南籍的現代作家相比,也是並世並無第二人的。
如何解釋這種現象呢?恐怕只能說:濟南與老舍天生有緣,老舍對濟南情有獨鍾。
這是一段一位現代著名作家與一座歷史文化名城的奇情奇緣。
一
老舍寫濟南,首先推出的一組散文,共七篇,總題叫:《一些印象》。
在《一些印象》里,老舍用了一種近乎詩的語言,把一個遙遠的如夢如幻的中古老城,整個地由遠而近地推到讀者面前:
「設若你的幻想中有個中古的老城,有睡著了的大城樓,有狹窄的古石路,有寬厚的石城牆,環城流著一道清溪,倒映著山影,岸上蹲著紅袍綠褲的小妞兒。你的幻想中要是這么個境界,那便是個濟南」。
「請你在秋天來。那城,那河,那古路,那山影,是終年給你預備著的。可是加上濟南的秋色,濟南由古樸的畫境轉入靜美的詩境中了。這個詩意秋光秋色是濟南獨有的。上帝把夏天的藝術賜給瑞士,把春天的賜給西湖,秋和冬的全賜給了濟南」。
「那中古的老城,帶著這片秋色秋聲,是濟南,是詩。」
這個濟南「印象」,不僅酷似一幅寫意的宋人水墨山水,而且也頗像一幅印象派的現代油畫。
老舍不僅寫了濟南的秋天、濟南的冬天、濟南的夏天,還在《春風》中寫了濟南的春天,春夏秋冬,四季更迭,光影駁離,色彩斑斕。
為了凸現濟南獨有的魅力,擴展讀者想像的空間,老舍不僅信手拈來瑞士、西湖與濟南作對比,還不斷請出倫敦、芙勞那思(義大利)、南京、北平、青島等城市與濟南相映襯、相參照,使畫面的意境更加幽遠。
『陸』 老舍說寫小說
老舍的簡介:
老舍(1899~1966), 現代小說家、劇作家。原名舒慶春,字舍予。老舍是他最常用的筆名,另有□青、鴻來、□予、舍、非我等筆名。滿族,正紅旗人。
生平經歷和創作道路 老舍,1899年2月3日出生於北京一個貧民家庭。父親是名守衛皇城的護軍,1900年在抗擊八國聯軍入侵的巷戰中陣亡。從此,全家依靠母親給人縫洗衣服和充當雜役的微薄收入為生。老舍在大雜院里度過艱難的幼年和少年時代。大雜院的日常生活,使他從小就熟悉車夫、手工業工人、小商販、下等藝人、娼妓等掙扎在社會底層的城市貧民,深知他們的喜怒哀樂。大雜院的藝術熏陶,使他從小就喜愛流傳於市井巷裡的傳統藝術(如曲藝、戲劇),為它們的魅力所吸引。他從這樣的環境中,接受了與現代中國大多數作家不同的生活教育和藝術啟蒙。這些,都對他有極大的影響並在他的創作中留下鮮明的印記。
1906年,在別人的資助下,老舍進私塾讀書;三年後,轉入新式學堂。1912年,小學畢業後,他在普通中學讀了半年;翌年,考入學雜膳宿費用都由國家供給的北京師范學校。1918年,老舍以優異成績畢業後,任北京公立第十七高等小學校兼國民學校校長。1920年 9月,提升為郊外北區勸學員,還陸續兼任私立小學教師、國語補習會經理等職。
老舍就任小學校長的第二年,爆發了五四運動。他自稱只是"看見了五四運動,而沒在這個運動裡面,……對於這個大運動是個旁觀者"(《我怎樣寫〈趙子曰〉》)。這確實使他在一段時期里,對於青年學生及其活動,有些隔膜和誤解。但"五四"時期興起的新的時代潮流,包括文學革命在內,仍然沖擊著他的心靈。本來,軍閥政府基層機構的腐敗,混跡其間的衛道者們的虛偽,在這個剛剛來自社會底層的年輕人的眼中,無處不是破綻和丑態,難以與他們安然相處。當"五四"民主科學、個性解放的呼聲,把他從"兢兢業業地辦小學,恭恭順順地侍奉老母,規規矩矩地結婚生子,如是而已"的人生信條中驚醒(《"五四"給了我什麼》),他作出了新的抉擇。1922年9月,老舍辭去所有職務,到以開明新派著稱的天津南開學校中學部任國文教員,在那裡寫下了第一篇新文學習作《小鈴兒》。在這以前,還堅決退掉母親包辦的婚約。次年回到北京,任顧孟余主持的北京教育會的文書,同時在第一中學兼課,業余時間到燕京大學旁聽英文。一度還信仰過基督教。雖然道路不無曲折,但"五四"推動他進一步掙脫了封建的、世俗的羈絆,去尋求一種比他已經得到的更有意義的生活。
1924年,老捨去英國,任倫敦大學東方學院的漢語講師。為了提高英文水平,閱讀了大量英文作品。生活和書本都向他打開一個比原先見到的更為寬廣多彩的世界。閱讀作品進一步激發了他的文學興趣。客居異國的寂寞和日益濃烈的鄉思,又需要寄託和發泄。幾種因素交織在一起,促使他把見到過的人和事用文藝的形式寫下來。1926年寫成的長篇小說《老張的哲學》,取材於當年在教育界任職時的見聞。接著又寫下了長篇《趙子曰》(1926)和《二馬》(1929)。三部作品陸續在文學研究會的刊物《小說月報》上連載,立刻以文筆輕松酣暢,富有北京的地方色彩,善於刻畫市民生活和心理,引起讀者的注意。他的創作從一開始就顯現出現實主義的特點,並且從語言、筆調到內容、主題,都具有鮮明的藝術個性。1926年,老舍加入文學研究會。他終於在文學事業中找到了值得為之獻身的工作和充實的生活。
老舍旅居英國 5年。1929年夏取道法、德、意等國回國。途中因為籌措旅費,在新加坡的一所華僑中學任教半年。在英國時,他為國內的北伐戰爭的進軍感到興奮。到了新加坡,從青年學生的革命熱情中感受到了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潮。他因此中斷了一部描寫男女青年愛情的小說的寫作,另寫了反映被壓迫民族覺醒的中篇童話《小坡的生日》)(1930)。
1930年 3月,老舍回到祖國。同年 7月,到濟南齊魯大學任教。翌年夏,與後來成為國畫家的胡□青結婚。1934年,改任青島山東大學教授。他在這兩所大學,先後開設過《文學概論》、《歐洲文藝思潮》、《外國文學史》以及寫作方面的課程。課余繼續長篇小說的創作。《貓城記》(1932)以寓言的形式揭露舊中國的腐敗,針砭保守愚昧的民族習性和畏懼洋人的奴才心理。同時流露出對於國事的悲觀和對於革命的誤解,是一部瑕瑜互見、頗多爭議的作品。《離婚》(1933)描寫一群公務員的庸碌生活,對此作了嘲弄和揶揄,充分表現出他作為北京市民社會的表現者和批判者、作為幽默作家的特點,是一部很能代表老舍風格的作品。《牛天賜傳》(1934)和中篇《月牙兒》(1935)、《我這一輩子》(1937),都從街頭巷尾攝下市井細民的生活場景。前者是對於世俗生活和市民心理的嘲諷,充滿笑料;後兩者是對於人間不平的抨擊,飽含著憤懣和哀悼,作品的筆調也隨之變得沉重。
『柒』 老舍先生有什麼作品寫作手法又是如何
老舍(1899—1966)
中國現當代作家、人民藝術家,傑出的語言大師。原名舒慶春,字舍予,北京人。1924年應聘到英國倫敦大學東方學院當中文講師。在英期間開始文學創作,寫下三部長篇諷刺小說。1930年老舍回國後,先後在齊魯大學和山東大學任教授。在抗日戰爭期間(1937—1945),他堅持寫作,在重慶成立了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之後應邀赴美國講學,旅居美國從事創作。1949年回到中國,曾任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等職。
老捨生前創作了多部文學作品,包括最出名的長篇小說《二馬》、《貓城記》、《離婚》、《駱駝祥子》、《四世同堂》、話劇《龍須溝》、《茶館》等,深受廣大人民的喜愛。他在中國享有盛名,被授予「人民藝術家」的稱號。
老舍以長篇小說和劇作著稱於世。他的作品大都取材於市民生活,為中國現代文學開拓了重要的題材領域。他所描寫的自然風光、世態人情、習俗時尚,運用的群眾口語,都呈現出濃郁的「京味」。優秀長篇小說《駱駝祥子》《四世同堂》便是描寫北京市民生活的代表作。他的短篇小說構思精緻,取材較為寬廣,其中的《柳家大院》《上任》《斷魂槍》等篇各具特色,耐人咀嚼。他的作品以具有獨特的幽默風格和濃郁的民族色彩,以及從內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賞而贏得了廣大的讀者。
朴實、 幽默 、以小見大 、集通俗性與文學性於一身,平易而不粗俗,精製考究而不雕琢,俗而能雅,清淺中有韻味,從而表現出作家獨具的個性色彩。這種個性色彩鮮明的語言,豐富與發展了中國現代白話文學語言,同時也使老舍的小說成為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最具典範意義的白話作品。老舍作品的語言風格表現在四個方面:1、以俗白而清淺最為突出。2、用詞簡潔、准確,選詞富有個性化3、情景交融,富有節奏感4、語言有聲有色,色彩鮮艷,富有感染力。
『捌』 我怎樣寫小說的介紹
《我怎樣寫小說》作者老舍是一位多產作家,一生寫了一千多篇(部)作品,在現專代中國文學屬史上佔有獨特的地位。老舍的作品尤以長篇小說著稱,代表作有《駱駝祥子》、《四世同堂》等。當他開始創作時,新文學作家中還很少有人撰寫長篇,他是中國現代長篇小說最早的作者之一,為開拓這種體裁作出了貢獻。而他的中短篇小說也不乏綽約多姿、意味深長的優秀之作,如《斷魂槍》、《上任》、《柳家大院》、《馬褲先生》等篇,或深沉厚重或幽默風趣或詼諧諷刺,都寫得各有特色,其藝術構思的精緻和題材的寬廣,有的還勝過長篇作品。此外,老舍在劇作方面也留下了許多傳世經典,《茶館》、《龍須溝》等均為中國話劇的扛鼎之作。
『玖』 我怎樣寫小說-老舍作品集(全三十一冊)
老舍作品集 (共21冊), 這套叢書還有 《駱駝祥子·狗之晨》,《趙子曰》,《文博士·陽光》,《火葬-老舍作品集(全三十一冊)》,《四世同堂》 等。
『拾』 老舍《我是如何寫小說的》筆記整理
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為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地、膚淺的見解拿過來,作專為我判屬斷一切的准則。一方面這使我筆下常常帶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見解總是平凡。
有許多人認為文藝中帶點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會給人以遠見;它能使人落淚,眼淚可有的時候是非常不值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