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寫一篇小說作文
這得自己寫
2. 以自己親身經歷的事情為題寫一篇小說體作文
心聲的作文
我是一個從小就在城裡長大的女孩,因為我是獨生女,所以爸爸媽媽將我寵得不得了,這更使我象小公主那樣嬌氣。我從未去過鄉下,因為我討厭泥濘的小路,害怕漆黑的夜晚,難忍骯臟的廁所------。可是,那一天,當我走進鄉下,我明白了許多------
2011年8月7日,我參加《中國少年報》舉辦的「百名小記者走進井岡山」的活動,這,讓我體會了一個鄉下女孩子的酸甜苦辣。
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的我們,還沒有來得及休整一下,老師就把我們帶進了茅坪希望小學。在那所破舊的學校,我看到了殘缺不全的桌椅,破舊不堪的書籍。還認識了我的朋友忘麗琴,她的生活讓我大吃一驚,每天五點不到她就必須起床,幫爸爸媽媽干一個小時的農家活之後,帶著簡單的粗糧在山間小道走一個多小時去上學。沒有一支完整的鉛筆,沒有一件象樣的衣服,家裡除了一台不知道是那位好心人送的黑白電視機及一個煤球爐,剩下的是一張破舊飯桌和幾把嘎嘎作響的毛竹椅子。她一年才有5元零花錢,5元!想到我平時買一個芭比娃娃就花費300多元,這可以當那裡60個孩子一年的零花錢!
回到賓館,躺在床上,我輾轉未眠,想了很多很多,覺得自己該改改了。要珍惜爸爸媽媽的辛勤勞動,我這樣的行為他們居然什麼話也沒有?
8天後,我回到杭州,回到了這個有些吵鬧的地方,我的視野又打開了。我去擁抱每一個角落,我突然聽見一個從我心靈深處傳來的聲音:「有家的感覺,真好!」。
3. 用小說的形式寫一篇500字的作文 我的同學
大大的、水靈靈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張能說會道的大嘴巴,黑黑的皮膚,總是扎著粗大的馬尾辨。大家都知道她是誰嗎?對,她就是――高雅.
我和高雅都是數學科代表,可是高雅收作業特別認真,有一次,陳子瑩課堂作業還沒有做完,可是已到了放學時間,賀老師留我和高雅在教室繼續收作業,晚上我還要上培優,我就對高雅說:「高雅,我先走了,你收吧。」「好的。」後來我才知道高雅那天收本子到6點,還主動教別人做題。我的臉一下子紅了起來。
還有一次,我們一起收作業本,一直到快放學時才收齊,我數了數本子,一共55本,還差一本,到底是誰呢?我們倆問了每列的組長,他們都說交齊了。我心理煩死了,高雅安慰我「黃心宇,咱們在找找吧,一定能找到的,不要灰心。」我不耐煩地說:「找什麼找,肯定找不到。萬一那個兒單獨交給老師,沒跟我們說:或是就算那個人沒交,我們一個個問時,他說交了呢?我們是找不到的,交給賀老師處理吧,賀老師肯定找得到的。」高雅生氣地說:「怎麼可以這樣呢?你又不是沒看到,賀老師今天要改4大摞本子,賀老師那麼辛苦,如果還要管這些小事,要我們兩個科代表做什麼?」「好好好,我跟你一起找,行吧。」我嘴上說幫著找,其實我就隨隨便便地翻了一下,然後坐在一旁看起了漫畫。我看了一眼高雅,看著她垂著頭一本一本的找著,估計沒什麼進展,我一笑,想:「我說找不到,你還不信,這下信了吧!」突然高雅眼睛一亮,走到田磊身旁,對他說「本子交出來吧,我都看到了。」田磊一緊張,哆嗦地說:「我……我藏什……什麼了?」高雅突然來了個「海底撈月」以迅雷不及眼耳之勢,從田磊的書包里拿出了本子,翻開一看,果然沒做完,她叫田磊趕快做完,然後交給了賀老師。等高雅做完這一切,我才發現我全身冒汗,臉一陣一陣的泛紅。
高雅的認真是我遠不及的,我特別佩服她。
這就是我的同學――高雅,我的好朋友!
同學,一個多麼親切而又熟悉的字眼。自從上學那天起他們便圍繞在你身邊,陪伴你度過生活中的每一天。
不知不覺,已經升入了初中。與小學相伴六年的同學依依不捨時,身邊,又多了九十個新同學,他們將陪伴我,度過初中的三年。
剛剛開學,彼此都不熟悉,這時,一聲友好的招呼,一個善意的微笑,一支體貼的鋼筆……不經意間拉近了我們的距離。
在我眼中,同學,每一個都是那樣可愛,九十個人,來自不同的地方的學校,今天能相聚在一起,共同走過三年,想來也是一種緣分吧,古人說:「相逢何必曾相識。」是啊,何必在乎曾經,只要相聚,就應該珍惜,應該重視這份緣。
在我眼中,同學,每一個都是那樣美麗,我們同是父母的寶貝,在父母眼中,我們永遠是他們的天使。每個人都有自己獨一無二的性格,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精彩,都有著自己的那一片多彩的天空。
在我眼中,同學,每一個都是那樣優秀,短短幾個月的相處,我發現,好多同學,都有著自己的閃光點:他謹慎,她認真,她刻苦,她文采飛揚,他孜孜不倦,他積極上進……他們的執著與美麗,都給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通過考試,我更是發現了一些才華橫溢的女生,她們都那樣勤奮,那樣可愛。
在我眼中,同學,每一個都那樣善良,他們樂於助人,曾經一次又一次幫助過素不相識的我,也用他們那淳樸善良的心感染著身邊的人……
轉眼,升入初中三個多月了,,在這三個多月中。在這三個多月中,我漸漸熟悉了同學們,在我眼中,他們那樣可愛,那樣優秀,那樣……
同學,一個多麼美麗的字眼,它永遠用它的純潔打動著我的心………
4. 寫一篇小小說600字
小小說
少年出生在一個富足的家庭,他從來不愁吃穿,父母在外地辛苦的掙血汗錢.
他從小就喜歡鍛煉,身體也比別人強壯的多.沒有了父母的管束,少年學會了抽煙,喝酒,打架.一切壞的習慣都集中在了這個初中生的身上.
老師盡其所能,也沒有挽回少年的心.
少年結交了一群街頭的混混,於是跟著這些人出入酒吧,歌廳.終於有一天,他的哥們塞給他一包毒品,少年接受了.
他染上了.
陽光在少年臉上憐惜的停留,他的臉上,明顯的有吸毒過後的削瘦.他就這么想也沒想的痴迷與海洛因.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們塞給他一把刀,要他去搶劫.少年拿著刀子,那一瞬間畏懼了.但同伴威脅他,如果不去就停止供應毒品.
少年第一次悔悟了,他在家裡,還是抵禦不住毒品的誘惑,找到了他們.踉蹌的推開門,他們正雲里霧里的吸著毒品,門口的地上有一小包白粉,他知道,這是為他准備的.
他隨著那群混混闖社會,當他手上第一次沾上別人的鮮血後,他便無所顧及了,他幫別人打架,別人付給他的報酬就是毒品,一個很公平的交易.
少年就這樣吸了兩年的毒.
他的父母知道了,在夜總會里找到了那個原本是可愛的兒子.少年已經變了,他的父母臉龐抽搐,心如死灰.他們沒有這個兒子.
如果說著個世界上有浪子回頭,少年便是浪子.在那次與父母見到後,他好像在朦朧中看到了那個美滿的家庭.好想在回到過去.
他忍著毒品的折磨,到公共電話亭斷絕了與混混的來往.到了一個都是吸毒者的地方「借毒所「.
兩年以後,陽光再一次照在少年臉上,艷羨於少年臉上的陽光.
美麗的金三角啊,你肥沃的土地上,生長著多少朝著太陽生長的嬰粟,滅亡了多少個鮮活的生命啊!
5. 寫一篇小說(500字左右)
王璐、賀旭、杜棒是三個小學五年級的同學,同住在一個家屬院,又都是超級UFO,相同的愛好使三個小伙們形影不離。
王璐是這個小團伙的「老大」,無意間在森林裡撿到了一隻神秘的背包,裡面有三件寶貝。他神使鬼差地搞通了其中的一樣寶貝,這讓他一時間變得神通廣大,不僅能聽懂小動物的說話,還能夠克隆出一個機器人自己,成功幫自己寫功課,做家務等等煩瑣事情。他的秘密被賀旭、杜棒發現了,在好夥伴的央求下,王璐道出了其中的秘密,並把另外兩個寶貝分享給賀旭和杜棒。不知是巧合還是命運使然,三個小夥伴竟然分別鼓搗出了三個寶貝的秘密,這三個寶貝既相互獨立,又互相補充,合在一起能破解人世間的許多秘密。
三個小夥伴大為歡喜,決定用三個寶貝解開自己疑惑的種種疑團。
原來三個孩子幾乎都是在單親家庭里長大的孩子。王璐的爸爸是一個刑警,媽媽不知什麼原因早早就過世了,王璐爸爸從來不向王璐提起這件事,也不許兒子問這件事,這讓漸漸懂事的王璐大惑不解,他千方百計想知道媽媽的身世。
賀旭的爸爸是一個大款,富甲一方;在賀旭記事的時候,媽媽和爸爸一直吵架,後來他們離婚了,媽媽不知去向,爸爸後來娶了一個模特給賀旭做繼母;賀旭這個聰明絕頂的小女孩在與漂亮繼母之間展開鬥智斗勇的同時,也從未放棄對媽媽的尋找。
杜棒的爸爸是一個作惡多端的汪洋大盜,出獄後行蹤詭秘,不知還要做什麼壞事。杜棒從小就跟奶奶生活,媽媽不知是死是活,他從來沒見過媽媽。杜棒從來不敢跟爸爸提起媽媽的事,一提就是一頓暴打,出於對母愛的渴望,他一直都在悄悄打探媽媽的故事。
故事就這樣展開了,孩子們運用手中的寶貝不僅穿越時空,尋找身世謎團,探尋「母愛」失蹤的秘密,還神奇地跨越時空隧道,與三件寶貝的主人——外星人交流,探知現實與未來的秘密;每每從幻想中返回生活,總是發現自己親歷親為與在科幻世界遨遊時的所見所聞,是那樣的貌合神離,——同時,他們還發現三個家庭,特別是三個父親正悄悄進行著神秘的較量,金錢與暴力,愛情與信仰讓他們難以辨別,小夥伴的友誼在父愛和家庭面前,總是面臨考驗,三個執著、聰明的孩子利用自己的寶貝一步一步介入,直到謎底的最終解開。
這是一部充滿智慧、神奇、搞笑的現代輕喜劇,既有五光十彩的科幻情節,也有耐人尋味的故事內容,更有親和、幽默的喜劇元素。
6. 求一篇青春小說作文
人生好似青春微小說
八歲那年入小學,一個懵懵懂懂的六年。偶爾出神地望著窗外,很多的人和事,不經意間開始遺忘,努力回憶的只是一陣的悸動。
我會想起一本書,很普通的一本書。忘記哪個跳蚤市場,忘記是怎樣的過程,我買了一本書,很樸素的封面,書名是《新概念》,自己卻破天荒地買了下來。回到家,草草地看了一遍,對當年五年級的我來說卻是生疏,就這么扔在了書桌的角落。
班長是我朋友,我羨慕她的文筆,像是發黃的信紙里的情書。卻也像是海岸的地平線,美得很遙遠。我不了解寫作是個什麼樣的概念,只知道她的文章愉悅得搖搖欲墜,悲傷得又很真實。
哪天再次抓起那本書,是臨近期末的終點。那些繾綣悱惻的詩詞,凄凄慘慘戚戚的情調。我吃驚當時的自己怎麼有耐心看得下去。世界本身就是個奇跡,人類更是讀不懂的生物。那本《新概念》讓我窒息的大腦像閥門一樣一息之間打開,滔滔不絕的是感覺。那些生澀的詞語和華麗唯美的句子。我開始喜歡上寫作,而不是單純的欣賞。
記得那張模擬期末卷作文的題目是《曾經發生過的事》,我寫的開頭是「像是老舊的膠卷里的一張張膠片,串連成了我們的過往。單純的黑白色,卻很真實。」班主任第一次這么認真地誇贊我作文寫得好的那句話就這么恍惚的在記憶里搖晃。
當時我沒有感覺到滿足和喜悅,不聲不響地回到了位置上,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心情。我只想到了那本曾經被我扔在角落,現在已經有些陳舊的書。
有時會模模糊糊地記起那些深夜裡燈光下的青春微小說,老師們從來不喜歡學生看的東西,卻讓我記得很深。
小學里我一直在住校,和寢室同學混的很好。當時是在六年級吧,寢室同學喜歡上了看微小說。淡淡的青春,明媚的憂傷。那時是夏天,學校有時不給開空調,很悶熱,蚊子又多。我昏昏欲睡的時候,他們卻會埋在被子里堅持地打著微弱的燈光。我不知道他們哪裡來的毅力。
都說好朋友要分享。他們總會在感人之時塞給我那些煽情的片段。
像是那些催淚的泡沫劇。不真實卻讓那些小女生沉醉其中。我卻單純地感覺寫的很好。他們總是嘻嘻哈哈地對我說,看這些東西,作文水平提高的很快。我知道這只是他們的玩笑話,我放下書,卻總有對著天空無病呻吟的感覺。
或許就是這樣潛移默化,我找到了寫作的感覺。好比在一張白紙上揮墨,緋色的絢麗或是斑斕的彩色或是單調的黑白灰,我開始習慣用各種顏色創作。
小學里唯一的寫作生涯就這么很簡單地結束了,後來我才真正意義上的知道了什麼是寫作。文章只是在於情與真。
他是我們班的語文老師,同學都很喜歡他,總之就是他身上特有一股風味。每天都要跟我們強調一遍寫文章要真情實感。他會說我文章寫得好,卻也會說我寫的不好。他會說我的文章很細膩委婉,也會告訴我過分的溫柔會甜膩人。讓我嘗試著寫生活,寫小日子。
於是,我慢慢地努力放棄那些早已成為習慣的華麗語言。
有時候自己想想,都會覺得不可思議。
一夜之間,我從當初對寫作充滿敬仰到後來的柔氣有餘到現在的開始知道什麼是寫作,就像一場夢。
人生如此匪夷所思。好似當初那些不真實的青春微小說。(作者:路二文學社)
7. 寫一篇作文,600字,小說的形式。。
好多
8. 一篇小小說作文
老王蹲在牆角,兩手對插在袖筒,終於不耐煩地啐了一口。
小區近來又開始搞綠化,就在老王所住公寓後,轟隆隆的機子整天響個不停。這咬一口,那兒又吐出來,一排常青植物規矩地躺在路邊。
而老王進城一年多了,還是不能習慣這個奇怪的地方。看到這些小樹,他總忍不住懷念老家那片地。
「噫,種兩壟豆角哪!這么好的地!」他望著花壇,嘆了口氣。
老王從前可是個種田好手,手上老繭至今又厚又硬。
前年拆遷,老王無奈地住進高樓,地耙、平車、鐵杴都沒地兒放,只好當破爛扔了,只一把鋤頭實在捨不得便留在了牆根。
離開了土地的老王像塌陷的土坑,只有被寂寞逼瘋的草在向上生長。
那塊地,他回去看過幾次。曬豆腐乾似的被晾在那兒,沒有動靜。
他覺得心疼,那份煩憂藤條般纏捆了笑容。老王是個粗人,提煉不出「家園荒蕪」這樣的概念,他只是擔憂。
像擔憂秋日裡留在地里沒收的一畝莊稼,擔憂扔在牆角的一包麩皮,或者一隻禿了尾巴的老黃狗。
他拋棄了它們,他被逼無奈。
始終是放不下的,生活可以一夕之間改頭換面,而對土地生生不息的愛哪能說斷就斷?
憂與愛像利箭刺入皮膚,因為深,所以痛。
老王渴望重回故土,哪怕再扛一扛鋤頭。
然而作為一個農民,一個失了根的農民,他能如何反抗?唯一可以慰撫自己的:還好,還有一把鋤頭。
「舉——前探——」老王扛著鋤頭在一群老頭老太太前做著示範,「好,回落——收!」戴眼鏡的老人們略顯生疏地扛好了鋤頭。
老王啐了口唾沫在手上,想起前些日子自己被邀來做「鋤頭健身操」的教練,他稍一遲疑地也就答應了。
因為他肩扛鋤頭時,心裡那份空落落的感覺才會淡一點,那塊乾旱的心地才如久旱逢甘霖——滋潤起來。
最近,老王又開始了新研究——「鐵杴健身操」。
沉溺於此,只因他不知如何排解他的憂,正如不知如何安放他的愛。
9. 以「小說」為話題寫一篇作文
可以先寫自己對小說的看法,然後再在作文裡面寫幾個自己喜歡的並受到啟發的小說,然後回寫很喜答歡小說。 寫閱讀小說的好處。
寫一些你對現在小說的看法 還有現在小說的弊病是什麼 為什麼小說每天更新成百上千的還是很多人說書荒 為什麼現在這么多人喜歡看小說 這樣寫可以寫成類似論文性質吧! 還可以寫一些從小說中讓你明白了什麼 感受到了什麼 和你自己對小說的熱愛啊什麼的 再穿插幾個小說中的經典句。
10. 寫一篇關於生活的作文小說600字左右
新來的同學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停後路可就難走了。這使我又想起了她—— 一個值得我學習的同學。
她是從農村來的,長得矮而瘦,扎著兩條似乎永遠也長不了的小辮子,衣服總是土裡土氣的,看去一副十足的「農村樣」。她沒有朋友:男同學愛譏笑她,捉弄她;女同學愛在她身後指指點點,議論她的「土」,議論她身上的怪味兒。這時,她總是縮起身子,低著頭,默默地任由別人說。她的學習也不怎樣,各科平平。一句話,她是個毫不起眼的「土同學」。但有一天,卻改變了我對她的看法。
那是一個雨後的早晨。我和幾個女同學一塊兒上學,路上又遇見了她。她似乎預感到我們又要嘲笑她,於是低著頭,默默地閃在一邊。我往她身上一看,嘿,真個發現新大陸了!我嚷嚷起來:「喲,今天『土同學』怎麼『新潮』起來了?穿一套新的花衣裳呢!還有新鞋哦!」其他同學隨之也嘰嘰喳喳起來。她那身衣服,雖是新的,但穿在她身上還是有那麼一點兒「土」味。而那雙白鞋,對她來說,可是最好的了。
她聽了我們的譏諷,望了我們一眼,又低下了頭,臉也一下子變得紅通通的了。這次不知怎的,我隱隱感到一絲愧意。
我們一夥繼續走著,她默默地跟在我們後面。沒多久,我們停住了。前面的一小截路是泥路。一下雨,地上滿是泥漿,爛稀稀的。一個同學建議道:「找些磚頭來,一塊塊鋪過去就行了。」最後還少不了諷刺那站在一邊的她兩句,「可千萬不要弄臟人家的新鞋子喔,哈……」我們笑著,散開去尋找磚頭。她仍站在那兒,一動沒動,定定地望著幾米長的稀泥路。我們找了一會兒,可這兒除了泥漿和雜草,一塊斷磚也沒有,我們只有干著急。
一直沒有出聲的她,一腳踩入泥漿中,又左右挪了挪,「你們跟著我走吧!」啊!她是為我們踩出一條路,為的是我們在後面走時,腳印的空間大些,不容易沾上泥。可她那雙鞋,那雙她剛穿的新鞋,卻變成了「泥鞋。我們驚呆了,沒想到她竟會這樣做。好一陣子才醒悟過來,便隨著她的腳印一步一步向前走。
快走出這一截泥路時,她突然腳下一滑,跌坐在泥漿中,新褲子濺滿了泥。同伴們都站著不敢動。不知是一股什麼力量,促使我不顧泥漿,走到她面前,伸出手去拉她。她正要把滿是泥的手遞給我,卻又猶豫了,忽地縮了回去。她憨笑道:「我……我的手太臟了。」
回到學校,大家見她下半身全是泥,越發譏笑:「你可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土鄉巴』呀!」她默默回到座位上什麼話也沒有說。這時,我的心頭升起了一種異樣的感覺。
從這件事我感到了她淳樸和高尚,此後便十分敬佩她。現在雖然我與她離別幾年了,但她給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滅的。她教會我應如何待人,她成了我生活中的榜樣
加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