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說兩個視角是什麼,怎麼寫啊
第一人來稱,例如:後來,我源想,所有不世出的英雄們在成為英雄的過程中,總是受到他們師父別出心裁的錘煉,君師父必是藉此錘煉我的毅力和決心,想通此處,即使戶外結冰的寒冬臘月,我也咬牙堅持,且從不輕言放棄,哪怕因此傷寒。堅持了半年,經過反復感染傷寒,我的抗傷寒能力果然得到大幅提升,和君師父一說,他略一思索,回答:「啊~~我忘了告訴你澡堂旁邊有個火爐可以把你身上的紗布烤烤幹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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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稱,例如:楚玉又是一笑:「快到崖頂了。」
容止點了點頭,他望了一眼楚玉還虛握著的長劍,楚玉連忙醒悟過來。反手將劍柄遞過去。
接過劍。容止道:「公主,還請坐穩。」說罷,他輕吐一口氣。身體猛地後仰!
他一條腿卡在橫杠里,另一條腿勾著馬車底,雙腿彎曲,腰部好像柔韌的弓一般拉開,而他地手也跟著伸展,看了不看地回手一劍。劍尖正好劃過了左側馬匹的左後腿腿彎上。
只不過瞬息功夫,容止又借著方才躺倒之際,腳下續集的反彈之力,如放開綳緊地弓弦一般重新的直起身子,他輕喘了口氣,身體靠在馬車邊,閉目,棄劍。
② 寫小說是以主角的視角去寫,還是以旁觀者的視角
那就要看你是想寫什麼小說了。
總體來說,兩種寫法各有各的優勢。
比如以主角的視專角去寫,比如第屬一人稱描寫或者緊扣某個人物所見所聞的第三人稱,這樣寫能夠更加突出閱讀過程中的代入感,讓讀者能更細致深入地體會主角的感受以及見聞,從而衍生出 「換我我當如何」 的遐想。如果你格外想讓主角成為這個故事主要乃至唯一的推進線索,突出劇情線路的簡明和精要,那麼這種寫法無疑更適合一些。它的缺點在於敘事面窄,沒法以主角視角展現出來的事物可能就無法出現,如果要讓讀者了解大局的話也要多費一番工夫。
旁觀者視角,有時也可以被稱為【上帝視角】,可以以更加廣的面來展現故事情節,以及故事發生的環境。這樣寫的優勢在於它能讓幾條不限於主角的線路同時進行,主角動的時候,各路人馬在同時做出的行動也被讀者盡收眼底。這樣寫的明顯優勢在於故事背景和內容,以及 「這個時刻究竟在發生著什麼」 這樣的問題馬上就能得到答案;缺點則是可能會讓故事缺乏懸念,或者無法突出整體背景下的主要劇情。對於寫作功力不足的作者,這樣的寫法容易導致混亂。
說到底,還是在於你這個作者要給讀者展現一個什麼樣的故事。
③ 寫小說有多少種視角和人稱那種適合想標新立異的菜鳥
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第三人稱容易駕馭,讀者喜歡,普遍採用,第一人稱一般用於短篇言情,長篇用必死。想標新立異不應該糾結這一點,而是要情節的創新
④ 在寫小說中,何為上帝視角
也稱萬能視角,網路新詞,是指明明第一人稱的文,卻在第一人稱中大內量出現第三人稱心理活動描容寫,用第三人稱的寫作方式來描寫"我"之外的人物心理活動,好像萬能的上帝一般無所不知。一部小說或者說一部影視作品,是從什麼角度來講故事的?這是文學理論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視角問題。第一、第二、第三人稱都能用來講故事。不過,第二人稱敘述和人們的閱讀習慣相悖,所以極少被使用。敘事類作品基本上都是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敘述。
⑤ 寫小說一般用第幾人稱來寫,哪種容易些
個人覺得如果你是第一次寫還是用第一人稱比較好入手,第一人稱比較注重於回主角本身的感答情和經歷,第二人稱一般用於傾訴,最常用的就是第三人稱了,大部分人也都喜歡看第三人稱寫的小說,第三人稱被稱為上帝視角可以顧慮到其他角色的角度,相比較第一人稱更加難以把握
⑥ 一般寫長篇小說都是以什麼視角
寫小自說都是第三人稱。。
描述的視角。。
千萬不要用第一視角第一人稱。。
我看過一部新手寫的小說。。。
寫著寫著她自己都亂了。。
一會兒第一視角一會兒第三視角。。
而且是前幾章就出現的這個問題。。
當時我直接棄文了。。看得太難受了。。
我想她的作品也沒多少人花過錢。。
⑦ 我寫一部小說.用哪種視角呢.
在小說的寫作中,作者頭腦中的構思需要通過文字落在紙上,以敘述者的敘述為中介形成情節。情節總是變化發展的,作者每時每刻都將面臨敘述者視角選擇的問題。是堅持先前的視角,還是加以變化。視角選擇的恰當於否,直接影響到作品的質量。
概括的說,視角的變化可以分成兩種,一為敘述者自身的立場變動,從不同角度觀察同一事物。一為從事物的改變上尋求變化,這有點像電影的鏡頭,暫時從當前的事物上移開,轉入下一個場景,然後給出兩者的內在聯系,使劇情進展下去。
視角的變化可以使敘述更為透徹和詳盡,也可以讓文字跌宕起來。傳統文學里,描寫對話大多採用在對話者之間切換視角的方式。比如:
「他說:昨天做什麼去了?,她回答道:看同事去了」。這樣的對話多了或者掌控不好,會使事件直線發展,讓讀者失去耐心。文學初學者最愛犯這樣的毛病,大量的對話,又起不到推動情節的作用,讓人讀不下去。從80年代中期開始,先鋒派小說作者探索著另一種描寫對話的方式,即採用一個人的角度。如臨屏的小說《劍女》中這一段:
她哭著求娘放了小白兔乖乖,以後要她做什麼她都聽話。娘說,以後你要自己在江湖闖盪,你不可以有情。娘說,你要殺了它。大雨終於落下來,娘的臉在雨幕中忽遠忽近。但娘的聲音卻穿透雨幕清晰的到達耳旁。殺了它。
「殺了它」這句話不是採用「娘說:……」的方式,而是以女孩聽的角度來寫,保持著女孩的視角,「殺了它」三個字穿透雨幕到達女孩的耳邊,這樣有助於強化女孩心情。
在小說中,視角的運用是個大問題,意識到這一點可以使文字更靈活。
⑧ 寫小說時,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各有什麼優勢呢
第一人稱的優勢和缺點:
第一人稱的優缺點並不能完全劃分開來,因為二者是相互制約的,我們先說個游戲。
大家對CS一定不會陌生,作為全球稱霸的第一人稱視角游戲,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錢,當你端著m4或者ak47沖上大路的時候,你是否感覺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當你的朋友在你耳邊大呼gogogo的時候,你是否和你的隊友產生了一種血脈相連的感覺呢?當你阻擊的準星瞄準大門對突然閃出的敵人予以致命一擊的時候,你是否有種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體驗游戲的樂趣,在於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戲中的人物,這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最大優勢——代入感。小說雖然沒有游戲直觀,但是文字卻給於了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讀
者看著一個我快意殺敵,縱橫異界,雖然明知道那個我並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將書中的我和自己聯系在一起,而書里的我,不過只是一個簡單的心理暗示而已。
讓讀者自覺的代入書中的主角,第一人稱無疑是最快捷最簡便的,不同於第三人稱的全知全能,我始終用自己的眼睛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實的真相,讓我在書
中從奴隸成長為將軍,我想不論是讀者還是大大都會感到莫大的滿足。
第一人稱寫作的優勢還在於它的真實和未知,書里的我永遠不會知道下一堵牆後面會出現什麼,我可以聽,我可以判斷,我可以根據蛛絲馬跡去分析,但是再我還沒繞過這道牆的時候,這一切都做不得准,這和現實中出現的情況是一模一樣的。未知的未來和我不能感觸的區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神秘之源。當我繞過這堵牆之後,無論遇到神仙,鬼怪,僵屍,美女都讓讀者感到真實,因為這本來就是玄幻小說嘛。^_^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了。
第一人稱的真實來自於對主角的細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語言,動作,心理,因為主角就是我,我對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來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時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將要付諸的行動。通過對我的詳細描寫,來喚醒讀者內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經有過或者沒有過這樣的經歷的讀者,他們在看了這些描寫後,或認同,或不認同,舉個例子,比如主角都是偉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稱是稱呼他名字——某某,他的豐功偉績都是這么敘述的:某某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小說寫得成功的話,那容易讓讀者產生景仰的心情。反過來我們用第一人稱的話,我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這樣一來,小說往往是讓讀者獲得興奮的快感,讓讀者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而不是看著他人走向成功。
再舉個例子:我記得我玩過的一個游戲叫做《合金彈頭》,這個游戲可以切換視角,我們可以選擇第一或者第三人稱去進去游戲。我喜歡用第一人稱去玩,當我穿著偽裝的制服大步通過敵人的崗哨時,看著敵人的衛兵越來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敵人發現我的偽裝,心中不斷的轉念,要是敵人發現我的偽裝,我應該先放倒哪個,如何能在最快的時間內無聲息的幹掉衛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過關。但是要是切換到第三人稱,就沒有這種感受了,我們從背後看著主角,我變成了一個人物,一個我們操縱的傀儡。那樣的感受,遠不如自己親自上陣來的真實和強烈。
第一人稱還有一個優點,比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稱寫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謂的邪派武功一樣,易學而難精,比如在描寫一個大場面的時候,第三人稱需要費盡心機營造氣氛,還要照顧眾多人物的個性特點,而第一人稱不用,我看見什麼就寫什麼,我聽到什麼就是什麼,其他人的揣測想法我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費盡心機的讓這些東西看起來合理。抓住一點,不寫其餘,這對眾多筆力不足的小白來說,絕對是個福音。
第一人稱的優點雖好,但同樣也是它的缺點,它最讓人病詬的就是情節發展缺乏動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個性。
主角必須要用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那麼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樣要以主角的視線來推動情節的發展,在寫作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十分詳細的寫作大綱,主角到了什麼地方?要看到什麼?要完成什麼事情?得到什麼思考?如何保證主角在每一個重要的場景出現,而不感到唐突,這些都需要精心的設置,而這往往是眾多小白最為缺少的。
這也是第一人稱難精的原因之一,沒有一個縝密的寫作綱要,讓情節進行的節奏很難把握,作者往往寫了幾十萬字後就後繼乏力的,節奏快的已經完成數段歷險,收的無數美女了,而慢的卻常常在原地打轉,第一個高潮還沒到來,無奈只好放棄使用第一人稱,加速情節的進行。
而第一人稱寫作讓人物失色,同樣來自於主角的視線,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現在主角的視線才有展示的機會,作者不可能單獨開一個視角去描寫配角的行動,而且即使主角看著配角,同樣有很多限制,比如經典的錯誤就是:她對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從背後的口袋裡掏著打火機。根據我的視線,應該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對著我,我如何知道她從背後的口袋裡掏出的是打火機呢?配角更不可能時時刻刻跟在主角身邊,這樣就少了很多表現的機會,對於能夠直接刻畫人物的第三人稱視角,無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出場的人物往往數以雙位計,如何保證每個人在主角面前出現足夠的戲份來展示自己的個性呢?足以讓作者想破腦袋。所以我們能夠發現,第一人稱的游戲大多是射擊和解迷類的,游戲中很少出現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獨的戰斗著。
而第一人稱的未知也成為了對情節發展的一個阻礙,因為在很多時候,一條主線並不能保證故事的發展,需要另開支線,埋伏一些伏筆,設置懸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關於我的陰謀正在由那些幕後黑手不斷的展開,正因為如此,很多關鍵的人物也許並不會出現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讓他們在故事的發展中若隱若現,而又不拋開主角的視線,同樣是個很大的難題,而更大的難題是,把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數內,不顯得太過羅嗦,這也是很多作者自動放棄第一人稱寫作的原因。
前面說過,第一人稱寫起來容易,但是在場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場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稱有著先天的缺失,一個大規模的場面,要很好的描寫,需要的是各個方面的配合。比如聲音,人物,顏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稱的一雙眼睛,明顯是表達不過來的,主角專注著攻上城樓的士兵,勢必不會在意遠處不斷射擊的弓箭手,看著漫天飛舞的箭石,必然會忽略守城士兵的調動,因為我只有一雙眼睛,一對耳朵,如何讓各種元素通過我的感覺結合到一起,而不顯得雜亂呢?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難。肥肥看見最多的情況,就是過於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場面流於蒼白和單薄了,而另一個極端卻是,生硬的轉到第三人稱,完全拋開了文中的我。
對於第一人稱寫作的優缺點,老黑有個很有趣的結論:
一: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忌用第一人稱。
二:主角語言過多的小說,不宜用第一人稱。
三:15萬以上長篇,慎用第一人稱。
四:情色、血腥類等重視心理沖擊、道德沖擊的,第一人稱好啊!
第一人稱寫作技巧雜談:
1.情節的推動和懸念的設置。
在第一人稱的書里,我始終是推動故事的主力線索,所以我的出現必須要謹慎,出現的
時間,地點和人物還有發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讓這些東西於情節的主線香關
聯,實際上,我們想想那些第一人稱的解迷游戲的劇情,就會明白,我到達一個新的場景,必然會發現推動情節的因素,比如發現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個關鍵的道具,又或者見到一個關鍵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報,沒有一個新的場景是無用的,小說的要求則更加高,不單是場景,我目睹的,經歷的東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發展。
喜歡玩這類游戲的朋友也知道,游戲進行一段就會出現一個很難纏的小boss,或者發現一個很難的問題無法解決,而必須要回到以前的場景尋找線索。這就是高潮的設置了,
這種手法,對第一人稱的寫作很有借鑒意義。在適當的時候給於我一個難以應付的敵人,或者無法獨自解決的問題,同樣能提起讀者的興趣。
在推動情節的發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給出了兩個方法,我們可以借鑒。
一、親身經歷類
「衛斯理」,小說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雖然「我「是無可爭議的主觀視角,但卻並非是單一視角。
當情節發展進入衛斯理視線的「死角」時,倪匡便會巧妙地切換鏡頭,插入其他人的視角。
在「衛斯理」身邊,扮演這個第二視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獨身冒險,至後半部分,「我」才珊珊來遲,正式切入第一人稱寫作。
除了白素,陳長青、溫寶裕、小郭(我嗎?)、紅綾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過這類「輔助視角」。
輔助視角也不只限於一個,更可以是「多視角」,在《電王》之中,便曾插入過三個「輔助視角」。
這種「第二視角」或「多視角」的互補,雖不致將第一人稱寫作「主觀性」強「客觀性「弱(甚至無)的弊病完全化於無形,但相對於那種獨沽一味的第一人稱寫法,已高明許多。
許多網上第一人稱的作品,作者就是沒有倪匡這種膽量與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寫作,誤以為一切情節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腳之下,當然會有越寫越傷神之感。
二、轉述經歷類
在這部分故事中,「我」的參與程度並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無主角之實,只是以一個旁觀者或旁聽者的角度去記敘整件事情。最多,是對整個事件起到一些推動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小說便明顯有第一人稱之名而無第一人稱之實,說穿了,實際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稱寫作。因為「我」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情節的發生與發展。「我」如同話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說中的「注」,只是起到補充說明與解釋的作用,以及為故事劃上一個句號。
在《黃金故事》,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雖是交叉使用,但「我」並沒有在故事主幹中出現,張拾來與銀花兒的故事已可獨立成文,「我」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根據所見與他人進行一些討論、猜測。
由「我」在引述、轉述他人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時,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簡單的自然是「對話式」(如《木炭》),此外還可以摘錄日記(《沉船》)、節錄小說(《背叛》)、描寫錄像所見(《黃金故事》)、記錄錄音所聞(《尋夢》),等等。
第一人稱的懸念並不難設,因為我看不到,聽不見的地方都可以成為懸念,關於這個問題,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紹了一種第一人稱滯後的寫法,讓人拍案叫絕:
第一人稱滯後簡單的說,就是你對已經過去的事情是相對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選擇主人公(第一人稱)的推測,旁白視角來進行相對全面的描寫。就是當我進行「回憶」的時候,我是以我自己為第三人,講述我自己,必要的話,你可以改變這個回憶的久遠性,這個事情很可能就發生在上一秒鍾。
這種寫法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就是這個事情必須要已經發生的,但是我是否經過可以不論。第二:我的分析描寫應該是我對我自己說的,這只是一種對情況的推測,可以正確也可以錯誤,不能作為結論。
大家可以看出,這種寫法對設置懸念是很有幫助的,因為,我的猜測和接下來的行動,可以構成最強烈的轉折。舉個例子:
我輕輕的打開家門,想給也許正在書房上網的她一個驚喜,沒想到觸入我眼簾的竟然是一對棕色的皮鞋,它就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邊陪伴它的是滿地的雜物,而它們本應該放在客廳那張大理石桌子上,還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發上的抱枕,她那米黃色的套裙從一邊被扯開,正無奈的望著我。家裡遭賊了么?我略略抬頭,粉紅的顏色讓我觸目驚心,她最喜歡的那套內衣被撕成了碎塊,灰色的絲襪被拉成長條,隨便的拋在一旁,耳邊似乎響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動出她掙扎的身影,她反抗著歹徒的暴行,從沙發滾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來,摔在桌子上,慌亂間掃掉了桌上的東西,歹徒淫笑著一把拉開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內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雙足打翻了桌邊的花瓶,劫材還要劫色!我怒火中燒,隨手操起一張凳子,朝絲襪指向的卧室,沖了過去!
(大家不要對號入座,這段只是肥肥隨手敲的)
這段算是的第一人稱滯後寫法,作者通過自己看到的東西進行推測和思考,最終得出結論,但是這個結論並未得到證實,只是我自說自話而已,我們在這里就可以一個大的轉折,也許是個劫材並還要劫色的盜賊,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約會,兩人太過激動,而造成了客廳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過兩個誤入的小情人,不願意搞壞自己的衣服,穿著我妻子的衣服玩強奸游戲,真實懸念無限,轉機不斷啊。
在第一人稱的寫作中,為了嚴謹,其實也可以作為故事設置,而我的這個旁白可以有「偏見「。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稱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說比如我說:誰誰誰怎麼想,但是讀者完全可以冷靜的看,滯後第一人稱可以寫這樣寫「他媽的誰誰誰,從什麼什麼時候就不鳥老子,這定然是他喵的陰謀呀!「其實這是我的主觀臆測,但是讀者覺得有可能,然後很容易順我的思路進入一個轉折的伏筆中。
大部分這種描寫都是激動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這時候進行故事設置轉折絕對是良機,放過的話,會帶給讀者失落感地。
再進行第一人稱寫作時,還可以通過書信和文件來展示一些推動情節的線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戲的主線都是通過一些殘缺的紙片或者文件來告訴我的。而懸念同樣可以埋藏在這些東西里,比如一片紙片,在最關鍵的幾個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燒毀了。為了尋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於另一條線索。
第一人稱的人物描寫:
在第一人稱寫作中出現的人物都要通過我這個橋梁進行描寫,為了讓配角更加生動和有力,就必須要好好的抓住我這個因素,不管配角出現與否,都要讓配角留下的東西展示他的個性。
舉個例子:
要表現一個女孩的溫柔賢惠,並不一定要描寫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寫她所住的房間布置,又或者仔細描寫她做出的飯菜。
而要描寫一個人精細慎密,並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給我留的條就知道:我將在8 月18日14點整,帶著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園唯一的那棵大榕樹下的藍色的長凳上等你。
總而言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東西,給配角的個性展示騰出空間來,這樣寫法其實第三人稱寫作也常常應用,不過第一人稱更加嚴格一些。
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視角轉換:
這個問題最受大家的關注,尤其是一些已經用第一人稱開了頭的作者,其實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知易行難。不同於游戲按一個鍵就能轉換視角,在寫作中兩個人稱轉換的時候,應該注意下列的問題:
1.不能夠強硬的進行轉換,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應該進行適當的鋪墊。最好能在情節的發展中設定某些節點,進行無縫的切換。
某些作者感覺第一人稱寫作十分困難,於是在某章結束後,直接發個聲明,聲稱從下章開始直接轉入第三人稱的寫作,在我看來,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也是讓網上諸多粉絲看書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經推薦過一篇小說叫做《毀滅的仆從》,這本書的人稱切換就很有意思,作者選擇的節點是我的死亡,就是說在書里我的意識被封印了,從而平滑的過渡到第三人稱,這是很值得稱道的。
2.盡量少轉換視角,最好一本書只轉換一次。
3.轉換視角後,我和主角應該具有傳承性,主角應該繼承我的個性和特徵,比如:我是一個熱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稱狀態中突然溫文爾雅,嚴肅冷靜,那感覺就不是怪異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稱的寫作易學難精,如果沒有一個詳盡的大綱和清晰的主線,奉勸各位大大還是不要輕易嘗試,但是如果僅僅作為練筆的習作,又或中短篇題材的小說,各位大大不妨嘗試寫寫,一定會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⑨ 寫小說一般用第幾人稱寫
在看了大量的參考資料後,我在這周一預告的有關人稱視角的干貨文終於今天寫完了,什麼也不說了,希望能幫到大家吧!
正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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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決定講述一個故事時,選擇採用什麼人稱,採用什麼視角,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問題。通常,一提到人稱視角,我們下意識地就會想到「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以致於我們經常弄混人稱和視角,認為人稱和視角就是同一個概念。今天這篇文章,便是主要探討這個問題,人稱和視角,它們有何相關,又有何區別?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人稱和視角不是一回事,把人稱和視角等同的觀點已經被學術界推翻,在敘事學中,各個理論作者都有其觀點,而且有些學者提出的觀點真的夠復雜了,我個人認為還是簡單點說,寫網文夠用就可以了。
我把人稱和視角各分為三大主要方面,人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人稱,視角,則分為」全知視角,有限視角,純客觀敘事視角「。
一、人稱
1.第一人稱
第一人稱就是以」我「的口吻來敘事,要注意的是,這個」我「可以是故事中的主角,比如《甄嬛傳》,故事中的」我「是故事的主角甄嬛;也可以不是故事中的主角,比如魯迅《孔乙己》,故事中的」我「只是一個旁觀者伙計。
使用第一人稱的優缺點:
優點:1.具有親切感、代入感和真實感 2.沒有復雜的視角轉換問題,便於新手練筆。
缺點:不適合復雜的長篇故事,不能描寫」我「看不到、聽不到,感覺不到的事物。
2.第二人稱
以「你」的口吻講述,小說中鮮有用第二人稱的,但還是有的,如日本作家高行健的《靈山》,摘錄一段大家感受一下。
你於是來到了這烏伊鎮,一條鋪著青石板的長長的小街,你就走在印著一道深深的獨輪車轍的石板路上,一下子便走進了你的童年,你童年似乎待過的同樣古舊的山鄉小鎮。不過你已經見不到手推的獨輪車了,代替那抹上豆油的棗木軸的吱呀聲是滿街直響的自行車鈴聲。
第二人稱也有其優缺點:
優點:便於抒情,有親切感。
缺點:視野狹窄,寫長篇敘述難度大,讀者不容易接受。
3.第三人稱
以第三者」他「為敘述角度,第三人稱敘述的優缺點:
優點:便於講述復雜的長篇故事,能同時塑造不同的人物,比較自由靈活。
缺點:代入感較差,容易視角混亂。
二、視角
視角是根據作家主觀意圖所確定的觀察故事的角度。大致可分為三大視角:全知視角,有限視角,純客觀敘事視角,還有另一個比較特殊的pov視角,據說喬治馬丁的《冰與火之歌》就屬於這種視角,我個人了解不多,在日常寫作中應用得也不是很普遍,在這里就不多說了,有興趣的派友可自行了解。
1.全知視角
全知視角,又稱上帝視角,這種視角的特點就是敘述人就像上帝一樣在觀察整個故事,敘述人可以從所有的角度觀察被敘述的故事,並且可以自由移動,敘述人還可以發表評論。一般以第三人稱為主。
這里的敘述人,可以是作者,也可以是作品中的某個人物。我們假設從整部作品來看,作者從各個角度,方方面面地在講述整個故事,那這里的敘述人就是作者,是絕對的上帝視角。比如
」切,拽什麼拽啊!「
"讓他退役是為他好,他還能幹什麼啊?「
」就是就是,算他識相,沒想著賴在俱樂部養老「。
葉秋和蘇沐橙離開了,留在會議室的眾人像是突然回過神來一樣,風言風語的討論又一次開始了。--選自蝴蝶藍《全職高手》
⑩ 寫小說用什麼視角來展開敘述
第一視角或第三視角
第一視角指以敘述人本人親眼所見的角度對客觀回事物進行觀察或描答述;第三視角又稱為上帝視角,意思是以第三者的身份來敘述,能比較直接客觀地展現豐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好像萬能的上帝一般無所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