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涉嫌故意傷害他人的罪如果刑法成立,花錢找人當替死鬼會有這樣的事嗎
如此會涉嫌其他類犯罪。建議積極賠償,主動自首,坦白交代,爭取從輕處罰而不要走旁門左道。
參照《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最高院量刑指導意見》第三節第6-10款
6.對於坦白情節,綜合考慮如實供述罪行的階段、程度、罪行輕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
(1)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較重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30%;
(3)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50%。
7.對於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依法認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8.對於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其中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9.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10.對於當事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禮道歉以及真誠悔罪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Ⅱ 求最新都市異能小說,要完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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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姜尚,武王伐紂真的是惡心,文王也是個小人,十絕陣,每陣都有替死鬼送人頭,為十二金仙完成殺劫
你想想紂王的酒池肉林,炮烙之刑,再想想被挖了心的比干,還覺得紂王就是脾氣不好嗎?一個國家肯定不都是有壞人啊,只能說氣數已盡……
Ⅳ 死刑的人找到替死鬼之後,出來會沒事嗎
理論上,如果發現有替死鬼現象,還是會繼續追究的。
Ⅳ 張起靈與張啟山是什麼關系
張起靈和張啟山都是南派三叔小說《盜墓筆記》中的人物,張起靈是張家族長,張啟山屬於張家旁支的族群,在小說中屬於上一代「張起靈」的後代。
簡單來說就是遠房親戚,不過張起靈血脈純正,身上有麒麟標志,而張啟山由於是旁支的關系,所以身上紋的是窮奇,兩者相差甚遠。
現任張起靈在小說中,屬於一個「替死鬼」的身份,張家當時已經沒落,需要找一個人來肩負責任。而張起靈雖是繼父從外面帶回來的,但卻有著張家純粹的血統。
張啟山主要出現在《老九門》中,雖屬於上一代張起靈的後代,但父親違背了族規,與外人通婚被逐出家族。因而張啟山的血統,已經不算純粹。不過他仍然有著強大的實力,能在九門中佔得高位。
Ⅵ 清朝監獄神操作,死刑犯居然花一千兩銀子買替死鬼
是的,這樣的神操作的確是在清朝監獄里發生的,有錢能使鬼推磨,這點小伎倆在哪個朝代都是有的,只是清朝的被記錄下來了。
在著名的《獄中雜記》中就記載: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倉,法應立決,獄具矣,胥某謂曰:「予我千金,吾生若。」
就這樣這兩個兄弟便給了書吏一千兩銀子,到最後把兩個可憐的從犯被執行了斬立決,而他們兩個卻還活得好好的。
還有在《春冰野事乘》記載一個彪形大漢犯罪斬立決的,但是到了最後卻是一個瘦弱的少年,最後被當官的仔細詢問才知道這背後的緣由,這個少年被放回家,而他的家人卻說「賣你的錢,早已經用完,你現在翻供,這不是讓全家人逼上絕路嗎?」少年一想,進退都是死路一條,不如順從父母之命,還能保全全家人的性命,自己還是死了算了。
Ⅶ 女主叫林笑,開頭林笑被一家人撫養當那家女兒的替死鬼,後這家破產舉家搬走,男主被女主咬了一口
大佬爸爸,不可以
作 者:林禾木
Ⅷ 歷史哥請進,歷史上最有名的替死鬼是誰
晁錯(前200年—前154年),漢族,潁川(今河南禹縣)人,西漢政治家、文學家。漢文帝時,任太常掌故,後歷任太子舍人、博士、太子家令;景帝即位後,任為內史,後遷至御史大夫。
晁錯發展了「重農抑商」政策,主張納粟受爵,增加農業生產,振興經濟;在抵禦匈奴侵邊問題上,提出「移民實邊」的戰略思想,建議募民充實邊塞,積極備御匈奴攻掠;政治上,進言削藩,剝奪諸侯王的政治特權以鞏固中央集權,損害了諸侯利益,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諸侯以「請誅晁錯,以清君側」為名,舉兵反叛。景帝聽從袁盎之計,腰斬晁錯於東市。
晁錯的政論文「疏直激切,盡所欲言」,魯迅稱為「西漢鴻文,沾溉後人,其澤甚遠」。代表作有《言兵事疏》、《守邊勸農疏》、《論貴粟疏》、《賢良對策》等。
本名
晁錯
別稱
鼂錯
所處時代
西漢
民族族群
漢族
出生地
潁川
出生時間
前200年
去世時間
前154年
主要作品
《論貴粟疏》《言兵事疏》
主要成就
移民實邊、削藩
官職
御史大夫
太子智囊
漢高祖七年(前200年),晁錯出生於潁川(今河南禹縣),年少時師從張恢學習法家思想。漢文帝時期,因能文任太常掌故。[1] 朝廷徵召研究《尚書》之人,晁錯受太常派遣,奉命去濟南跟隨伏生學習《尚書》,接受儒家思想。學成歸來後,被任命為太子舍人、門大夫,後升為博士。[2]
晁錯任博士時,上《言太子宜知術數疏》,陳說太子應通曉治國的方法,得到文帝贊賞,拜為太子家令。由於晁錯能言善辯,善於分析問題,深得太子劉啟的喜愛和信任,被太子家譽為「智囊」。[3]
晁錯獻策御邊
漢文帝前十一年(前169年),匈奴屢侵邊境,侵擾狄道,文帝發兵征討,晁錯乘機向文帝上了《言兵事疏》,提出「以蠻夷攻蠻夷」的觀點,[4] 指出對匈奴的作戰中器械要堅固鋒利,士卒要精兵勁卒,將領要精通軍事,君主要選擇良將。[5] 文帝很贊賞,賜給晁錯詔書,以示嘉獎,但並未採納晁錯主動出擊的建議。
晁錯接著又向文帝上了《守邊勸農疏》,提出用經濟措施鼓勵移民,用移民實邊的辦法抵禦外患,被文帝所採納。[6] 於是晁錯又上《募民實塞疏》,對如何安置移民生活提出了具體的措施。
晁錯漢廷策問
漢文帝前十五年(前165年),晁錯任太子家令時,文帝令大臣們推舉賢良、方正、文學之士,晁錯被推舉為賢良。由文帝親自出題,就「明於國家大體」等問題,提出征詢(即「策問」)。當時賈誼已死,參加對策的一百多人中,以晁錯的回答為最好(即《舉賢良對策》),深得文帝嘉許,由太子家令升為中大夫。
此後,晁錯曾多次上書文帝,提出削諸侯和改革法令的建議。文帝雖未採納,但十分賞識他的才能。太子劉啟很贊成晁錯的建議,而袁盎等大臣並不喜歡晁錯,持反對態度。[7]
晁錯景帝寵信
漢文帝後元七年(前157年),文帝去世,太子劉啟即位,提拔晁錯為內史。晁錯多次單獨晉見景帝,議論國家大事,景帝對他言聽計從,寵信程度超過了九卿,許多法令是經他的手修改訂立的。
丞相申屠嘉心懷忌恨,以晁錯擅自鑿開廟牆為由,報請景帝處死晁錯,晁錯提前得到消息,申屠嘉未能得逞,只得謝罪而退,不久患病而死。申屠嘉死後,景帝提升晁錯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地位愈加顯貴。[8]
晁錯進言削藩
景帝二年(前155年),晁錯向景帝再次陳述諸侯的罪過,請求削減封地,收回旁郡,提議削藩。上疏《削藩策》,指出:「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之,其反遲,禍大。」[9]
奏章送上去,景帝命令公卿、列侯和皇族集會討論,因景帝寵信晁錯,沒人敢公開表示反對,只有竇嬰不同意,從此和晁錯結下了怨仇。[10]
景帝詔令:削奪趙王的常山郡、膠西王的六個縣、楚王的東海郡和薛郡、吳王的豫章郡和會稽郡。晁錯更改了法令三十條。諸侯嘩然,都強烈反對,憎恨晁錯。
晁錯強行削藩,冒著極大的風險。晁錯的父親勸解無效,服毒自盡。[11]
晁錯七國之亂
景帝下達削藩令十多天後,吳楚等七國以誅晁錯為名聯兵反叛,是為吳楚七國之亂。景帝聞知消息,和晁錯商量出兵事宜。晁錯建議漢景帝御駕親征,自己留守京城。[12]
時逢竇嬰入宮,請求景帝召見袁盎。袁盎曾當過吳國丞相,於是景帝問計於袁盎。袁盎認為吳楚七國造反不足為患,並請求景帝屏退旁人,獻策說:「吳楚叛亂目的在於殺晁錯,恢復原來封地;只要斬晁錯,派使者宣布赦免七國,恢復被削奪的封地,就可以消除叛亂,兵不血刃。」景帝默然良久,決定犧牲晁錯以換取諸侯退兵。[13] 於是封袁盎為太常,要他秘密整治行裝,出使吳國。[14]
晁錯腰斬東市
袁盎獻策十多天後,丞相陶青、中尉陳嘉、廷尉張歐聯名上書,彈劾晁錯,提議將晁錯滿門抄斬。[15] 景帝批准了這道奏章,此時晁錯毫不知情。於是景帝派中尉到晁錯家,下詔騙晁錯上朝議事。車馬經過長安東市,中尉停車,向晁錯宣讀詔書,腰斬晁錯,當時晁錯尚穿著朝服。[16]
晁錯死後,校尉鄧公從前線歸來,匯報軍情,景帝詢問交涉進展。鄧公認為諸侯叛亂,清君側只是借口,誅殺晁錯對內堵塞了忠臣之口,對外卻為諸侯王報了仇,而叛亂並不會平息。景帝深以為然,拜為城陽中尉。其後景帝降詔討伐,不到三個月就取得了勝利。
Ⅸ 為什麼橫死人要找替死鬼
因為沒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