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寫偵探小說最忌諱什麼
邏輯錯亂,沒懸念的都不喜歡。我比較喜歡開始讓我們一致猜到一個兇手,而後來又不是這個人
B. 想寫偵探小說,不知道怎麼寫,我應該准備什麼注意什麼啊
挖坑,要有邏輯性,不管最後的結論如何都能自圓其說,讓讀者覺得這么寫是完全合理的。劇情要有懸念和沖突,人物性格不能臉譜化,在整部書中的主線索避免過多,這樣會分散主題和情節的完整性。
C. 寫偵探類小說要注意那些細節
范達因,美國推理小說之父,《菲洛·萬斯探案集》是他唯一的代表作,也是古典推理小說的集大成之作。他將推理小說中的理性分演繹成極至,這個成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范達因所撰寫的《推理小說二十條守則》是推理小說史上最全面、最完整、最嚴謹的寫作戒律,同時也被硅恩等後來者奉為指導其畢生寫作的「聖經」。
美國偵探小說鼻祖范達因關於如何寫偵探小說的二十條規則:
探案小說是一種智力游戲,更像是一種競賽,作者必須公平的和讀者玩這場比賽,他必須在運用懸念和推理的過程中,保持誠實並以智取勝。因此,探案小說有著非常明確的守則存在,雖然是不成文的規定,但約束力是非常明顯的。每一個渴求成功的探案小說作者,都應該服從這些守則。 在此,特別列出這些理應稱之為「戒律」的條文,是根據偉大的探案小說作家所遵行的原則,同時也來自所有城市作家內心的信念:
1、探案小說必須給讀者與偵探同等的機會去推理,因此所有的線索要交待清楚。
2、除兇手對偵探布置的謎團之外,作者不應故意向讀者設置詭計,誘導讀者發生混亂。
3、探案小說不應加入戀愛故事,因為這容易使純粹的鬥智游戲,滲透不純粹的情緒,以至引起推理的混亂。
4、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一變變成兇手。因為這樣做,有愚弄讀者之嫌。
5、兇手必須從嚴格的邏輯推理過程中得出。不可偶然或巧合,以及無推理根據的自供。
6、探案小說需要設定偵探,有他來偵察案情及收集解謎的線索,並從而找出真凶。
7、探案小說絕對要有啥人事件,事件顯露的疑點越多越好。因為殺人案件最容易引起讀者興趣。
8、探案小說的謎團必須以嚴格而自然的方式解決。不可使用占卜、魔術以及諸如讀心術、降靈術、水晶透視術等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謎。
9、偵探只應有一人。過多偵探往往會分散讀者的注意力,攪亂讀者邏輯思考的脈絡。
10、兇手在故事中,必須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要故意將兇手定為與故事毫無瓜葛的局外人或無足輕重的小角色。11、不應設定那些極有可能被懷疑為兇手的人為兇手,如秘書、馬夫、園丁、傭人、守門人、廚師等人。兇手在故事中,須具社會地位,最好是以常識判斷不會犯案的任務。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兇手只應有一個。不過可以設定共犯,只是案件的全部責任必須由一個兇手承擔。
13、不可以用秘密結社、黑社會犯罪組織等作為探案小說的主體。這類小說應屬政治小說。
14、殺人方法須合理且具科學根據。如杜撰發現一種科學新元素,或是發明了一種新奇毒葯並以此作為殺人方法,是對讀者不公平的戲弄
15、案件自發生到偵察破案,須保持連貫性,以便讀者參與推理。作者不可以故意隱藏重要的破案線索,那無異於欺騙作者。
16、不需要用很長的篇幅來描述與案件進展無關的事物。比如文學性的粉飾、完美的寫景等。因為讀者只想參與案件的智力游戲,其餘皆無關緊要。
17、不可將兇手最終設為強盜、山賊、海盜等職業犯罪者。如此的設定,對於破案毫無鬥智的魅力可言。
18、解決案件時,應避免未到最後關頭,以兇手自殺和意外死亡的情節做結束。這樣做是虎頭蛇尾,純粹是拿讀者開玩笑。
19、探案小說中的犯罪動機必須是純個人性的。如國際陰謀、政變、戰爭等等,屬於間諜小說的范圍不是探案小說范疇。
20、最後列舉幾項凡是認真的探案作家,都應竭力避免的幾種用爛了的手法:
A.犯罪現場留有煙蒂,籍此找出兇手。
B.假造受害者鬼魂顯靈,以致使嫌疑犯自白。
C.故意設下假造指紋在犯罪現場。
D.找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E.犯罪現場的狗沒叫,以此判定兇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F.揭開謎底時,才告知讀者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D. 推理小說的創作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推理小說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我以前也嘗試寫過,這類小說對作者的要求很嚴苛,內就拿事件場景的設定來說,如果容事件太老套,就很難得到讀者的欣賞,而且現在很多網路上推理小說層出不窮,如果得不到創新,這個小說就是失敗的。然而最重要的還是細微部分,很多罪犯被發現都是因為一些細小的痕跡,這些細小的痕跡往往就是關鍵,在事情的答案揭曉前,這些細微的痕跡大多都會留有伏筆,然則埋伏筆的好壞很大程度決定了故事的精彩性,其他一部分就是人物,環境的描寫了,這些都和其他小說的要求差不多,還有一點就是環境,有時候,不少線索是在周圍的環境中體現出來的,所以對環境的刻畫也要周到。
這些都是自己邊想邊寫的,可能次序有些亂,但是這些都是我的一些經驗,希望能給你些幫助
E. 寫犯罪懸疑小說要注意哪些
最重要的就是懸疑二字了吧,內容最好不要平鋪直述。還有就是你既然是寫犯罪懸疑類的,罪犯的犯罪動機應該真實吧!
以上是我個人的見解。
以下是:
是隆納德·諾克斯提出的《推理小說十誡》
1.罪犯必須是故事開始時出現過的人,但不得是讀者可以追蹤其思想的人。
2.偵探不能用超自然的或怪異的偵探方法。
3.犯罪現場不能有超過一個秘密房間或通道。
4.作案時候,不能使用尚未發明的毒葯,或需要進行深奧的科學解釋的裝置。
5.不準有中國人出現在故事裡。這一條需要解釋一下,無關歧視,是因為當時西方對中國的認識不足,以為中國人個個身懷武功。如果死者死於七傷拳、吸星大法、六脈神劍這種奇功,那案子就沒法破了。
6.偵探不得用偶然事件或不負責任的直覺來偵破案件。靈機一動算不算偶然事件?旁人無心提醒算不算偶然事件?看到什麼場景發現相似之處算不算偶然事件?這一條沒得說,已經被破壞得稀碎。
7.偵探不得成為罪犯。
8.偵探不得根據小說中未向讀者提示過的線索破案。
9.偵探的笨蛋朋友,比如華生,必須將其判斷毫無保留地告訴讀者,此人的智力須輕微低於讀者的平均水平。劃重點:笨蛋,華生,低於平均水平。???
10.小說中如果有雙胞胎或長相極為相似的人時,必須提前告訴讀者。
F. 寫推理小說,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傳統偵探小說的模式由四部分構成﹕.神秘的環境﹔2.嚴密的情節﹐包括介紹偵探﹐列出犯罪事實及犯罪線索﹐調查﹐宣布案件偵破﹐解釋破案﹐結局﹔3.人物和人物間關系﹐主要有 4類人物﹕受害者﹐罪犯﹐偵探﹐偵探的朋友﹐牽涉進罪案的好人﹔4.特定的故事背景。這四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據需要排列組合﹐但它們是傳統偵探小說的結構基礎。
寫偵探小說需要一個死亡的場景。這個是最重要的,好的推理小說往往會在這上面下功夫。這個場景不要歸為哪一類,只要有特點,能吸引人就行。這個素材建議多看看主流門戶網站的社會新聞,找裡面有死人的事件,再加以想像,一個完美的場景很容易就出來了。這裡面想像的重點在兩個關鍵點。一個要有合理的動機,一個要有不一般的人去作案。最好這個人物的設定帶有悲情色彩,畢竟好的故事裡面的人物性格都是合理的,也就是接地氣的。這世界上畢竟瘋狂的人是很少的,普通人在絕望狀態下做出瘋狂的事情,這樣才能打動人。死亡場景里,盡量描寫的殘忍一些,場景越殘忍,這個罪人的罪孽就越大,這個故事就越能深入人心。
接下來就是人物的設定了。死亡場景有了,作案人有了,動機有了,那麼剩下的就是如何由這個人來展開故事了。推理小說的主線一定是作案的動機。動機越不尋常,越能吸引人。就是開始理解動機後覺得這動機太不可思議了,但是細想想又是那麼的合理,這是最完美的設計。人物關繫上盡量設定的別太尋常,最好敘述故事過程中隱藏每個人的真實身份,真實身份慢慢被揭開,謎底才能慢慢揭曉。
接下來是提綱。如果這個小說不是太長的話,開始動筆之前最好列好詳細的提綱。剛開始寫推理,這點很重要。人在高度集中的時間畢竟少數 ,去找到這段時間,專心的寫出這個詳細的提綱。這個提綱寫好了,以後的創作都會變得很簡單。每一章就是一個小故事,章與章的連接必須合理,不能天馬行空的亂寫,不然寫下去會覺得越來越難。寫小說和畫漫畫一樣,就是各種情景的堆積。每一章可以是一話漫畫,在腦海中有漫畫中的各種情景後,寫出來就變得很容易了。
有了提綱,小說基本就成型了,剩下的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敘述出來就是了。一部小說即使情節完全一樣,不同的人寫出來也會有差別,有高低優劣的劃分。要想使小說出彩,情節上趨近完美之外作者的文字底蘊也是非常重要的。這個就需要大量的閱讀,嘗試著寫作來慢慢培養出屬於自己的寫作風格。
G. 寫偵探小說要注意那些細節
要注意每個細節
H. 寫推理小說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精密而謹慎的思維
對各學科知識的廣泛涉獵
對自己所掌握知識的融會貫通和靈活應用
有張有弛的寫作風格
對社會現實和人性的獨到見解
I. 寫偵探小說應注意哪些細節
最重要的就是要環環相扣,讓讀者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J. 寫懸疑偵探小說應該注意的事項
文似看山不喜平,要一波三折,結局要稍微那麼出人意料一點,要有緊內張的氣氛和復雜容的背景,可以在一個矛盾還沒解決或者似乎要解決的時候再生矛盾,就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給人營造心裡壓迫感;
轉折要自然,出人意料而理所當然,像歐.亨利的小說;
為渲染緊張環境,可重復描寫同一場景或同一某某但不可羅嗦,這是十分考驗作者的文字掌控能力;
注重細節描寫;
當然最重要的是故事情節,要有個好的構思;
要有邏輯推理,因為是懸疑小說,精彩的推理本身就是亮點,還可以增強讀者的代入感;
該結束的時候就結束吧,否則太冗長了不好(像當年的《越獄》,我覺得第二三季基本上沒必要拍了),除非有自信能一直一直保持自己的新鮮感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