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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哪來那麼多故事

發布時間:2021-10-23 21:30:04

① 小說家是怎麼寫小說的 他們真的經歷過那些故事么 我沒有那麼多經歷啊~

新手寫小說會出現幾個共同的問題,就是,思想比筆快,往往是想了很長,一寫才發現,自己寫了一天,根本連自己小說的開頭都沒寫下,而且往往會出現寫的寫的沒詞了,隨便挑個詞都記得以前用過,不想再用了。或者,寫了一個月,點擊,收藏少的可憐,自己的書無人問津,然後會認為自己不是寫書的料,成為太監書。

新手正常成名的路徑只有做到以下幾點,堅持(跳舞就是代表人物),對時機的把握(三少是代表人物),對題材的把握(番茄算是吧)。

另外想第一本書就賣座,你還必須厚臉皮,敢於去各個論壇發帖子,各個大作的廣告樓里去打廣告,找一個新手群去收藏他人的書用來交換他收藏自己的書。

至於作者對於小說的題材,道德觀,愛情觀提出的問題,我作以下回答。

道德觀:豬角一定不能是大奸大惡累的,豬角可以狠,可以毒,但是都是對敵人,對自己人千萬要有仗義的表現。

愛情觀:應該有,但是沒有愛情觀成名的小說也是有的,可惜的是這個比較少,所以最好帶上,可以風流,不能濫情,風流和濫情的把握就要看作者的把握了,女豬保持5個以下,畢竟種豬流已經過去了。

寫這類小說不必說去摳字,看上去掃過的時候,感覺不錯就可以,名詞前進加一定的修飾語,不必精挑細選,只要不過多的重復出現就可以,在加上一定的情節構思,就可以了。

切忌,堅持,貴在堅持。下面是我摘得很有感觸的一段話,

堅持這兩個字,說起來容易,其實做起來很難很難。

比如說更新吧,我的更新從來不是起點最快的。我一般來說,保持每天兩章。而不少作者爆發的時候,通常能每天一兩萬字,甚至三四萬字的瘋狂更新。

我沒有那種速度,但是我對自己說:你可以比他們更堅持。

每天三四萬字,那種爆發是很驚人的。可是卻無法持久,說一句不敬的話,在起點這三年,我見過太多太多的「爆發類型」的作者了,但是,往往這種爆發就好像火山一般,噴完了……也就無聲無息了。

是的,我沒有那種速度,但是我堅持。

這幾年,我聽到的最多的話是這樣的:

A更新好快啊!跳舞今天才更兩章!

過一段時間,變成了:B更新好快啊!跳舞才更兩章!

再過一段時間:C更新好快啊!跳舞才更兩章!

又過一段時間:D更新……跳舞才……

一個月一個月,一年又一年。

A變成了B,再變成C,又或者變成了D,

但是,跳舞還是那個跳舞。

跳舞依然更新不多,也不少。而ABCD……抱歉,我真的沒有再聽到那些名字了。

或許,以後還有人會說「哇!E更新好快啊!」,那麼,我會回答你:跳舞會更新兩章。

呵呵。

這就是我,這就是跳舞。

我不會在爆發之後開心的說:哇,我爆發的好猛啊?

但是我會在幾年之後對自己說:夷?原來我已經寫了這么多了?`

邪氣這本書在起點上算是火得一塌糊塗,全年在月票榜就沒有掉出前三,不過,年度排名……還是第二名。

貌似,萬年老二這個外號,是跟定我跳舞了。呵呵。

……事業上,我沒有別的東西,我有的,就只有兩個字:堅持。

明白了嗎?堅持!就是你成為第二個跳舞……不,應該說成為獨一無二的大神的唯一正確的方法!

無論你是為了文學,還是為賺錢,只要你努力堅持,總有見到曙光的那一天;要知道,為了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而寫作,和為了文學而寫作,同樣的高貴神聖,沒有什麼可避諱的。

只有不懂文學卻喜歡以文學為標榜炫耀的資本的那種葉公好龍之徒,才會整天嚷嚷著起點沒有文學,自己是如何懷才不遇,真正值得尊重和敬佩的人,都在默默的堅持和努力著……

作家十二戒:
作家十二戒一,忌跟風「不要修真受歡迎就寫修真,三國好看就寫三國。」
二,忌『我』「這就不多說了,對於所有的寫手來說,用第一人稱寫作是大忌」
三,忌流水帳「文章太過簡陋,文中必須多多出現對話,環境的描寫與人物性格的描述」
四,不能抄襲「至少要抄得讀者看不出是抄的,有的人的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抄尋秦記的劇情」
五,忌文章太短「不要用騙點擊率的方式寫書,一章至少要有四、五千字」
六,忌太哆嗦「拖戲是可以的,但必須要有技巧,不能無限地拖長。要盡力交代一些有用的東西與伏筆,在一些文字上加長文章的長度,但如困技巧不夠不要強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長也不行。要長短適中。」
,忌太雜「比如科幻作品最好不要與武俠合在一起,香滿的那些武俠科幻漫畫是最失敗的。因為他們硬是把武俠與科幻平衡。每一部小說都有其中心的主題,科幻就科幻,武俠在其中出現可以,但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因為是科幻為主題,那幺一切都必須用科學角度去解釋,而不是又科學又武俠。」
八,忌超人「文章中最忌最忌的除了跟風之外,就是使得主角一夜之間成為超人。主角遇到奇遇得到意料序外的能力,可以!但一夜之間得到超強的力量,事後的力量強無可強,那幺你怎寫到終。」
九,忌名稱太多「讀者是不會有耐性去記憶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給讀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會使讀者看得頭昏眼花變成了流水帳。」
十,忌例表「題材設定永遠都是給自己看的,不要硬加在文章中,讀者沒有興趣去看你的設定,這樣做就有如提前把一本書的結局說出來,使人失去了看書的味道。」例:魔盜的作者寫魔盜之時沒有任何的設定,在剛始的時候本人看著看著以為是在寫中世紀時的一個貴族故事。最後魔法師突然之間出現了。才啊!地明白到這是一本玄幻作品。給了本人無數的驚奇,而且作者那時至以後很長都沒有出現過更多的魔法師,使得讀者有興趣再看下去,龍什幺的也是最後才慢慢出現,一個個地描述,而不是一次過例出來。換句話說,作者至今才使我明白到這個世界大概是個什幺樣子的,(龍到現在才出現了兩次,妖精見都沒有見過)在我的腦海中用漫長至今的文筆一筆一筆地在本人的腦中將那個世界建築了起來,這是他成功的地方。
十一,忌呢稱「身為一個作者,要盡力站在中立的立場去看去寫,所以在文章中請不要出現不寫出角色全名而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情況出現。文章必須給人中立,冷酷的感覺。而呢稱是為了親友之間的親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稱呼,從來沒有見過那些文筆高超的人用這些妮稱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與自己的角色拉親切感干什幺?」
十二,忌上下關系混亂「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盡力與身邊的角色拉關系」比如:主角命令身邊的大哥去某事時是這樣說的:「某某哥,去幫我把什什什幺給打下來吧。」而不是:「某某某聽令,將XXX給我打下來。」公私無法公明,上下關系混亂,你看全世界哪一個軍隊會戰斗時、工作場合這用這種語氣。這只能表現作者社會經驗不足。
另外一點,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顯了,將嚴肅戰爭寫得家斗別扭,有如兒戲。「啊!我來遲一步。那個誰誰竟然把他們全殺光了,留下一點來給我嘛!」「你這好小子,竟然將敵人全打敗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點給我。」這哪像軍人應說的話!兵~國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這些主角的親友想怎樣怎様;,軍法哪去了。弄得戰場有如過家家一樣兒戲。——評寫作之得失評寫作之得失第一,對一名作者來說,很多新手都喜歡用我來寫書,或者是說第一人稱,本人不明白為什幺他們會這種想法。像異人傲世錄、商業三國之類的最後都漸漸地轉為用他,第三人稱了。因為這種寫作手法缺點多多,在網上游歷過的人都知道一般情況下用『我』絕寫不出好書,特別對新手而言。因此,使得很多的讀者對『我』來寫書的作者都不帶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頁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後會改善才忍著看下去。所以,寫書最好不要用我來寫,金庸沒用過這種寫作手法,黃易在大劍師中用過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問能夠比這二位宗師更加厲害,實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這些作者有多少的戀愛經驗,或者是中國現今的市場上男女比例太過離譜,使得書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個男人應有的風骨與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罵,似乎只要有個女朋友就足夠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錯誤我也見不到主角生氣或怎幺樣的,這也太聖人了吧。這種主角一多,啊!那這種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別是一些寫君王的書,君王是絕對不會讓任何人威脅自己的權威,必須做到冷酷無情,有的時候必須放棄自己心愛的女人,做到極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寫成完美愛情故事。去!無論是現實或者是小說世界從來都沒有完美的,因為讀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這樣寫不是明著告訴讀者這只是我的妄想嗎?還有,本人是個男人,網上讀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們想寫情情愛愛的東西可以考慮去寫愛情小說。本人不認為愛情的因素不應出現在男性讀物中,不過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將小說中的愛情成份比例調得高得離譜,明明是君王類的小說硬要與情愛拉上關系,鐵血類的非要弄得像過家家,似乎比起國家而言女人更重要。哈!所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時候必須在女人與國家之間作出選擇,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寫成完美結局,好嘛!只愛美人而不愛江山這句話夠經典了吧,是這些讀者們諷刺的寫照,硬要寫成完美是不可能的。還有在很多書中主角都過於心軟,至少我還見不到有打殺女人的事發生,不管那個女人多幺混帳與囂張。唉!武則天的天下了。
第三,對自己不善長的東西可以選擇輕輕跳過,點到即止,淡淡地將它帶過去,不要硬去詳細描寫。如果真的非寫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資料,但是愛情是沒有資料可查的,所以勸各位沒有愛情經驗或者是只從漫畫與小說中理解愛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寫,那隻會使得大米粘上蒼蠅。
第四,什幺應詳寫什幺應簡陋,如果架空的話,那幺主要是要描寫所建立的帝國之強大。俗點說就是一國之YY,而不主角之YY。軍事與架空之間的分別我看就只有史實與不史實了。

下面連接里有幾個關於新手寫作的文章,你最好看看 。參考資料:http://www.hszw.com/book/32985/content.html

② 為什麼別人寫小說可以寫那麼多字,而我的卻那麼少

因為你開的法拉利,別人騎紅旗拖拉機,如果你開的是法拉利,那麼我開的就回是宇宙飛船。
字多少無答所謂,故事內涵多少才是正點。文香不怕墨臭,字正不愁理歪。
我都歇筆四個月了,心急人懶。宇宙飛船雖然快,可是一點動力都沒有,不過剛開始發射時確實驚人。
比喻慣了就語不著邊,那打鬥場面可以先寫景再寫人,然後打上三天三夜,哪怕寫不出千百萬字來,但沒有那必要,一招斃命才是高手,但似乎沒幾個人能寫得出高手,因為他們不是高手。

③ 我准備寫小說,所寫的都是真實故事,但是我寫出來的故事總好像流水一點感情都沒有,怎麼才能投入感情

注意詳略,局部放大,全體縮小。寫作這種事情是幾十年的長期積累,是對於

文字的靈活掌控。真正要做到「我以我筆寫我心」的人古往今來能有幾人?成

功的都流芳百世了!

④ 寫小說靈感如何而來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依著大多數人的認為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但我認為一開始先應該選擇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於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並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司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後能記得那些勾心鬥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為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系。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為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
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為社會的指導者。也只有這解釋才能把小說從低級趣味中解救出來。所謂《黑幕大觀》一類的東西,其目的只在揭發丑惡,而並沒有抓住丑惡的成因,雖能使讀者快意一時,但未必不發生世事原來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態度。更要不得的是那類嫖經賭術的東西,作者只在嫖賭中有些經驗,並沒有從這些經驗中去追求更深的意義,所以他們的文字只導淫勸賭,而絕對不會使人崇高。所以我說,我們應先選取平凡的故事,因為這足以使我們對事事注意,而養成對事事都探求其隱藏著的真理的習慣。
有了這個習慣,我們既可以不愁沒有東西好寫,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級趣味。客觀事實只是事實,其本身並不就是小說,詳密的觀察了那些事實,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才是我們對人生的解釋,才是我們對社會的指導,才是小說。對復雜與驚奇的故事應取保留的態度,假若我們在復雜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貫的道理,於驚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釋,我們最好不要動手,因為一存以熱鬧驚奇見勝的心,我們的趣味便低級了。再說,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虧在故事的穿插太亂、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極成功的地方,可是全體的不勻調,顧此失彼,還是勞而無功。
在前面,我說寫小說應先選擇個故事。這也許小小的有點語病,因為在事實上,我們寫小說的動機,有時候不是源於有個故事,而是有一個或幾個人。我們倘然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為主而寫一篇小說。不過,不論是先有故事,還是先有人物,人與事總是分不開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沒有人的事,和沒有事的人。我們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問題倒似乎不在於人與事來到的先後,而在於怎樣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換句話說,人與事都不過是我們的參考資料,須由我們調動運用之後才成為小說。比方說,我們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青年人。可是
經我們考慮過後,我們覺得設若主人翁是個老年人,或者就能給這故事以更大的感動力;那麼,我們就不妨替它改動一番。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任意改變故事或人物的一切。這就彷彿是說,那足以引起我們注意,以至想去寫小說的故事或人物,不過是我們主要的參考材料。有了這點參考之後,我們須把畢生的經驗都拿出來作為參考,千方百計的來使那主要的參考豐富起來,象培植一粒種子似的,我們要把水份、溫度、陽光……都極細心的調處得適當,使他發芽,長葉開花。總而言之,我們須以藝術家自居,一切的資料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要寫的東西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品--藝術品是用我們整個的生命、生活寫出來的,不是隨
便的給某事某物照了個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們的責任是在創作:假借一件事或一個人所要傳達的思想,所要發生的情感與情調,都由我們自己決定,自己執行,自己作到。我們並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隸,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個故事,我們須親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著忙著去寫。旅行過了,我們就能發現它有許多不圓滿的地方,須由我們補充。同時,我們也感覺到其中有許多事情是我們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們要述說一個英雄,卻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槍給難住。那就該趕緊去設法明白手槍,別無辦法。一個小說家是人生經驗的百貨店,貨越充實,生意才越興旺。
旅行之後,看出哪裡該添補,哪裡該打聽,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去認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設身處地的去想像每個人的一切。是的,我們所要寫的也許是短短的一段事實。但是假若我們不能詳知一切,我們要寫的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動。在我們心中,已經替某人說過一千句話了,或者落筆時才能正確地用他的一句話代表出他來。有了極豐富的資料,深刻的認識,才能說到剪裁。我們知道十分,才能寫出相當好的一分。小說是酒精,不是攙了水的酒。大至歷史、民族、社會、文化,小至職業、相貌、習慣,都須想過,我們對一個人的描畫才能簡單而精確地寫出,我們寫的事必然是我們要寫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我們要寫的人正是我們要寫的事的必然的當事人。這樣,我們的小說才能皮裹著肉,肉撐著皮,自然的相聯,看不出虛構的痕跡。小說要完美如一朵鮮花,不要象二簧行頭戲里的「富貴衣」。
對於說話、風景,也都是如此。小說中人物的話語要一方面負著故事發展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現--某個人遇到某種事必說某種話。這樣,我們不必要什麼驚奇的言語,而自然能動人。因為故事中的對話是本著我們自己的及我們對人的精密觀察的,再加上我們對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像的結晶。我們替他說一句話,正象社會上某種人遇到某種事必然說的那一句。這樣的一句話,有時候是極平凡的,而永遠是動人的。
我們寫風景也並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准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吧!

⑤ 中國古代為什麼那麼多神話故事,他們又為什麼寫的出那麼精彩的小說

小說跟神話故事請分開 不要混為一談...另外中國小說流傳於世的少之又少...數來數去就那麼幾本能看得...就兩千年文化底蘊來看實在少到不行(其實應該算一千多年 小說南北朝才有的 可不要把小說家當成現代意義的小說看)

神話故事每個國家都有 就不用說了..中國神話並不完整 很多神仙人物都是可以考證的人 不是真正意義的神話 至於盤古開天什麼的 也只是後人曲解古文把盤古當成神來看 這些都是已經考證過的東西

至於小說 要知道用現代人的品味來看以前的小說實在是虐待眼睛的一件事

我還寧願看兒童版或是漫畫版 甚至電視版還比原版小說好看

個人最恨封神榜 因為一堆網路小說老是山寨封神榜裡面的東西 搞得邏輯自相矛盾 亂七八糟 看的人眼睛很累 最後還一堆古人自稱漢人 吃屎吧 周朝都沒建立哪來的漢朝

一些比較好看的我都忘了 小時候有看過 倒是聊齋有不少好料 還有一些書是用現代文筆改過的古代小說 給小孩看得但是內容又沒亂改 還滿不錯

最後回答樓主問題 中國小說很少 就那麼長的歷史來看寫出幾本經典小說一點都不奇怪(水滸傳去死 一堆哥哥妹妹弟弟的 惡不惡心阿 還整天拜大哥 一堆死流氓 網路小說都這樣亂搞) 如果你投身小說界的話寫個百八十年也能寫出本不錯的書

⑥ 我有很多故事情節,不知道如何下筆,以前也有寫小說,但總是在幾千字內徘徊,因為寫到一半的時候,會忍...

其實寫文不是看你想的多精彩,而是要懂得細水長流。慢慢鋪墊,構思,然後再實行養肥計劃。故事情節多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個故事你可以構思到很遠的地方,最好你在想的時候就能一氣呵成。
如果你覺得就這樣記在腦子里你會不停的改動,最後面目全非,就寫一個大綱,把如何開頭,最後的結尾和中間的過程簡單的描述。以後你卡文的時候看看,就會再度想起之前的構思了。
至於修改文這個問題吧,其實很簡單,那是說明你卡文了才會去前面找思路。如果沒有卡文,你也就不會有很多時間去看前面的文,自然也就不會改了。等寫完以後你可以隨意的改了就。

⑦ 我想知道,那些寫小說的人。他們到底是怎麼把那麼長,字數那麼多的故事寫出來的

作者寫小說之前都會寫出小說大綱,小說大綱一般分為簡易大綱和細綱。 簡易大綱的話之需專要寫個屬故事的大概內容 ,人物的名字 性別 年紀 個性 主要人物的關系就行了。至於細綱的要求就比較多了,除了要有故事大概,人物介紹,關系介紹之外,還會有背景介紹,時間跨度,具體事件,開始,轉折,高潮,結局。一般每個章節寫什麼內容都需要寫下來,這樣就算是細綱了,細綱一般是留給作者自己看的。大綱是給編輯審核的時候看的。 有大綱的好處是,故事的脈絡會比較清楚,不至於寫到後面忘記前面,而且提前已經將故事思索好了,寫起來不會費力,不用想。沒有大綱的話,可能比較容易卡文。

⑧ 那些能寫小說的朋友,是不是都很能編故事

不知道題主在這里問的「很會編故事」是褒義還是貶義,總的來說,小說本身就是編出來的故事,所以編故事是小說家必備的一項能力呀,而這項能力是以高度的創造力和想像力為基礎的。


當你做好了這些准備之後,一個有趣的故事就基本被打好了框架,你也就成為了一個會編故事的人啦~

⑨ 為什麼網路作家能寫出這么多內容情節還有小說里那麼多人物名字他們怎麼想出來的啊

作為一個不入流抄的網路寫手,俺只能這么多情節內容有聯想,有想像,一般是從大綱上來設定的,情節的發展,繼續,結尾。。。小說人物名字也好說,有的名字要表示人物性格,比如,張小凡,而有些名字的主人是龍套,那就無所謂了,一般的人名都是看人物性格來的,也有不看的。。。有開始寫好大綱的,也有寫到哪算到哪的

⑩ 現在寫小說不賺錢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寫

我覺得並不是說寫小說不賺錢,任何職業其實都分兩級相差的,你寫的好那他肯定賺錢,你寫的不好那自然就沒有錢可以賺。而現在網路小說既然這么熱門,依然有這么多人去寫,那是因為有很多人看有了受眾者才會有產出者。

如今的科技這么發達,手機和電腦已經成為了人們生活中必備的一種東西,而網文也由此而誕生,想當初我小學的時候,那個時候還沒有手機可以讓我去玩,我就跑到我們鎮上的一個書屋,天天蹲在那去看小說和漫畫,自從有了手機之後知道有了網路小說更是天天從頭到尾的看。不得不說那個時期的小說是真的很好看,文筆也很好,故事情節也很好,到了現在我再去看小說會發現很多的書套路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好像那些作者只用把別人的故事情節竊取過來,然後把名字一換就成了他們的小說。


重新回歸正題,那那些寫的不好沒有錢賺的人為什麼還要寫小說呢?其實這就只是一個職業而已,現在就業壓力這么大,可以就在網上隨便打幾個字就拿去出版的,這樣的錢賺著難道不輕松嗎?再加上有那麼多人會看小說,如果你的小說被人看見了,瀏覽量持續上升,那麼你可能就咸魚翻身了。

其次我覺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國的文化確實博大精深,可以寫的東西確實很多,可以發揮想像的地方也很多,確實有那麼一批熱愛文學熱愛寫作的青年一直在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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