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寫小說忌用第一人稱
黃易寫了好十幾本,比如大劍師傳奇,靈琴殺手,創世紀,超腦,超級戰士,情約,魔女殿,樂王,換天……還有些記不清了,去翻翻他的小說吧他的40多本小說,最少有十本是第一人稱的,其他的記不太清名字了。
㈡ 《狗》巴金用的是第1人稱,這樣寫有什麼好處分析文章主人公的人物影響,並談談這個形象的社會意義!
巴金之所以大量採用這種形式,其主要原因是由於它便於抒情,自然地具有了對事件抒發感情的職能。而在巴金的小說中,作者則更加註重,更加發揮「我」的抒情作用:縱筆抒寫「我」因事件而引起的感情波動,以及「我」對事件的發展和人物的命運作出的美學評價。
高度重視並充分發揮第一人稱「我」的抒情職能,是巴金小說抒情藝術的一個突出特色。巴金講,他喜歡用第一人稱的寫法,「我知道的就提,不知道的就避開,這檔寫起來,的確更方便。」在小說創作中,巴金廣泛採用了第一人稱形式,包括書信體、日記體在內,在第一人稱的作品裡,「我」作為事件的參與者或目擊者的特殊身份,占巴金短篇的三分之二。
巴金喜歡的短篇小說《狗》就是用第一人稱寫成,它「寫的是感情,不是生活」。這種感情就是作者的感情,是來自生活的感情。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窮人衣不裹體,食不飽腹,四處流浪,暴屍荒野,不如富人家的狗。帝國主義者在中國的土地上為非作歹、橫行霸道,把「華人與狗不能人內」的牌子掛在公園門口,視中國人與狗同類。在這樣一種環境下,作者義憤填膺地寫下了《狗》。作者著重寫出的不是主人公的悲慘生活,而是主人公的憤怒情緒。流浪兒「我」生在人間,沒有做人的權力,得不到保護,得不到溫飽,連狗都不如。「我」在街上看到女主人「粉紅色的腿」旁邊的白毛小狗,那樣受到愛寵和保護,便幻想自己也變成一隻小狗,以得到同樣的愛寵和保護。「我在破廟里的神像前祈禱,爬在地上學狗叫,滿以為自己可以算是一隻合格的狗了。」可是,當他爬到「粉紅色的腿」旁邊時卻被踢開,還因和洋人的白毛小狗扭打,遭到謾罵毒打,被關進「黑暗的洞里」。「小說主人公是在詛咒那些殖民主義者,他並不是真正在地上爬,汪汪叫,想變成一條狗。他在講氣話,講得多麼沉痛!」全篇帶著血淚的控訴,燃著烈火的質問。文章寫出了中國人的共同感情,表達出了「我要叫,我要咬」的反抗的呼聲。從這種感情,很容易聯想到身處三座大山重壓之下的中國人民的苦難。顯然,「我」的抒情對小說的主題起了豐富和深化的作用,賦予了作品以深沉的思想和藝術力量。
㈢ 用第一人稱寫小說如何表達生動
首先,要看你的第一人稱寫的好還是第三人稱寫的好。你那個寫的好就用那個,這樣你也好些一點。
我個人擅長第三人稱,第三人稱寫的比較面面俱到一些,可以突出整篇小說的理論,框架,及內容的真實與趣味感。
第一人稱寫的時候要注意不能將除了主人公(即你寫第一人稱的對象)外的人的思想明確的像第一人稱一樣寫出來,這樣的話,邏輯性就打散了。這也是第三人稱的好處,邏輯性強,看的時候容易將人置身於其中,如果是第一人稱的話就沒有這樣的好處了。
總的一句話,先看看你的第一人稱寫的好還是第三人稱寫的好去定奪吧~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把自己擅長的地方發揮出來!
如果是兩者你都寫的不錯的話,你可以根據你對內容的構思來決定第一人稱好還是第三人稱好!
我的建議就是這些,希望可以幫到你!O(∩_∩)O~
㈣ 以第一人稱寫小說
第一人稱的?這個的要求很難,文筆,控制,情節要求很高等等。
還有現在的讀者基本不看第一人稱的。
如果你的能力強到金庸古龍那種逆天的水平,也就無所謂了。
㈤ 語文閱讀題;巴金寫的懷念魯迅先生本篇散文用第一人稱敘述,有什麼好處.
這篇散文所採用的第一人稱敘述方式,是巴金散文的基本表現方式。第一人稱便於寫人記事,表現真情實感。作者對魯迅先生的懷念從自己的真實經歷和感受寫起,使作品具有了真實的心理基礎和特定的藝術情境。作者只是簡略地敘述自己從北京圖書館出來後對魯迅先生的回憶和懷念,沒有刻意組織的結構,沒有使用絢麗的語言,但包括散文後半部分對魯迅先生的評價性文字,都蘊含著很深的情感內容。全篇用朴實無華的語言展示出特定的情境,從而把讀者吸引到散文的氛圍中去。如作品開頭的一段話,為表現懷念魯迅先生而設定的情境,而作者為魯迅先生守靈那段敘述,作為出色的情境描寫,極具感人的藝術力量。
㈥ 寫小說為什麼最好不要用第一人稱
作為讀者我說抄些看法:那襲個叫第三人稱吧,第三人稱你可以描寫不同人物的心理活動,也可以隨意營造環境,比較好下手,比如你寫主人公寫累了,可以寫其他場景或人物,我看小說的魅力除了故事的豐富外,還在於作者對讀者想像力的挖掘,這會使故事近乎完美的呈現
㈦ 喜歡以第一人稱寫小說的作者有哪些
丹尼爾 笛福《魯濱遜漂流記》、
馬塞爾·普魯斯特 《追憶逝水年華》
阿瑟·柯南道爾 《福爾摩斯探案之血字研究》、
賈平凹 《秦腔》
魯迅 《狂人日記》
君特·格拉斯 《鐵皮鼓》
㈧ 第一次使用"巴金"這個筆名寫的長篇小說是
巴金(1904~2005.10.17),原名李堯棠、字芾甘,筆名佩竿、餘一、王文慧等。1927年初赴法國留回學,寫成了處女作長篇答小說《滅亡》,發表時始用巴金的筆名。
http://www.pep.com.cn/200503/ca661538.htm
㈨ 寫小說怎麼用第一人稱描寫其他人
純粹的第一人稱是不能轉換視角的,更不能出現其他角色的心理描寫,想描寫視線外的情況,能使用的有主角的『推測』,主角視線內的一些細微變化,或借他人之口對主角講述。
最後一種是比較常見也比較好用的辦法,也就是藉助中間人把在主角視線外的其他人的情況展現在主角的眼前。
如果你不願意用這些辦法,只能第一第三人稱混用了,這樣子難度很高的,弄不好文章質量會下降很多,讀者也看得迷糊。
如果真要插入第三人稱,那麼做好使用一個單獨的章節去描寫,把第一人稱的內容,和第三人稱的內容徹底分開,至少能避免讀者看迷糊這種事。
㈩ 用第一人稱寫小說的問題
如果第一人稱當然就不能寫不在場的事,這是第一人稱小說的難處之一,要盡量避免,可以之後找個機會讓別人說出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