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在業余時間寫小說掙錢,是不是違法
違法,公務員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寫小說掙錢屬於營利性活動,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第五十九條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1、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2、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3、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4、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5、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6、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8、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公務員的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Ⅱ 公務員可以靠寫書賺版權費嗎
可以。搞創作,通過寫書寫小說等問文案類的工作來賺取稿酬,合法合理,也是正當收入
除此之外,公務員還可以通過這些渠道取得合法收入。
作長期投資 。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買個房,置個產,買個基金,買個原始股,搞個小投資,只要在不影響原工作的原則上,不佔用工作時間,都是合情合理的。
利用自身技能專長。在自己休息時間幫助別人做賬,報稅之類的事情,或者畫規劃圖紙,做項目本質,收取一點費用,也是可以的。
體力活。憑借自己的勞動力賺錢,只要不影響工作,也是不違法的。
發明創造。這方面還是屬於少部分人,能力要求比較高的人群,可以搞個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特許權經營等取得的收入。
收取租金。將空閑或多餘的房租、車輛出租,也算合法。
出謀劃策。家人朋友經商,發揮聰明才智。利用自己的行業知識和經驗,幫忙出謀劃策,雖然不能取得直接收入,但為家人朋友節約了費用、節省了成本、賺取了超額利潤,也算自己間接受益。
以上是公務員可以從事副業的渠道,建立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在合法合理范圍內。
Ⅲ 公務員能夠利用業余時間在網路上投稿寫小說賺錢稿費嗎
可以呀
公務員利用業務時間投稿並取得收入是可以的,與《公務員法》關於公務員不得進行營利性活動的規定。因為投稿行為不是營利性的活動。
Ⅳ 公務員可以寫網路小說掙錢嗎
公務員不可以寫網路小說掙錢。應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為人民服務。國家有規定,不允許公務人員從事經濟經營活動為自己謀福利。
Ⅳ 公務員可以寫小說出版嗎
公務員只是不允許從事第二職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搞些創作是不屬於搞第二職業的,去年有好幾本暢銷小說就是公務員寫的,其中有一個副市長和副局長的。
Ⅵ 公務員可以寫作賺錢嗎
當年明月,小橋老樹就是公務員寫作發家。
Ⅶ 公務員可以寫小說賺錢嗎
可以啊,在你回家空閑時間都可以構思小說,網上很多作家都是都是空閑時間兼職,還有很多是在寫小說成功之後才轉為真正的職業作家。
Ⅷ 警察或者官員寫小說掙錢算違反公務員條例嗎
只要不佔用上班工作期間和大綱主題思想內容不違法就不算違法公務員條例。
Ⅸ 公務員可不可以寫網路小說掙錢的
可以的 沒人管這個的
不過不要寫反動的東西啊……不管是什麼職業 都是會被抓的哦
Ⅹ 國家公務員可以寫小說賺錢嗎
兩者不沖突,只要你不違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