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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短篇小說1000字

發布時間:2021-12-10 08:08:07

① 求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說、小小說、微型小說。

冤孽(一)
城裡的發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東那塊荒地被規劃為財政大樓。現在就連城南的那塊墳地也被徵用了。說是市委為了補助市勞動局。為勞動局建家屬樓。市裡規定一下來,遭到各界的反對。祖祖輩輩都埋在這里了,誰會願意讓別人把房子蓋在他們祖墳上面呢?
剪綵動工那天,來了市裡好多的領導。與其說是剪綵,其實是給勞動局鄧局長來喝彩的。這個年代裡,寸土寸金啊!這塊墳地要是賣給房產商,少說也有幾百萬。然而,在背地裡,人人都罵他生出來的孩子沒屁眼。都在心理詛咒他,說他一定會有報應的。但是這個年頭里,只要有錢都敢賣媽,還別說只是被罵幾句。連還沒開工的工頭都送給他幾萬塊錢當彩禮,還說他沒發財嗎?工頭笑呵呵地說鄧局長這說鄧局長那的,那馬屁拍的真是不亦樂乎。
動工不久,那挖掘機一鏟下去,浮出來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讓人想起南京大屠殺時的萬人坑。市民是看在眼裡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畢竟是市裡的政策。哎,官大一級壓死人吶!說起這個勞動局,按經濟貢獻,市裡每年的倒數第一,按為市裡的人事上的調整,更別提了,一年一年下來,還有好多人因為沒工作不得不背井離鄉去外地打工。怎麼說就能得到補助呢?有人說,鄧局長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廳,還有人說,人家鄧局長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長,在市裡大大小小的領導都攀的上,再說他年齡以大,誰能不買他的帳呢?
墳地以前種著些柿子樹,每到夏天,各種昆蟲爬上去,因無人管理,昆蟲的糞便與分泌物將柿子樹弄的很油膩,給人一種恐懼之感。見過那場面的一定不會想將來就住在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徵墳地的樹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滿天星斗,工地上昏黃的燈光照在著安靜的墳地。在帳篷里看護工地的大爺,抽著旱煙,那嘴巴一動一動,很有節奏感,額上蒼老的皺紋緊堆一促。不時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來很不自然,也許在想自己死後該埋在哪裡?
鄧一,勞動局鄧局長的兒子,市二中讀書。在學校里一點都不安分,三年下來換了五所中學,記得從一中出來時還是一中的校長求得市長找到鄧局長把他的寶貝兒子轉走的,在市十三中毆打老師,在市八中拆學校的牆和學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學收取保護費,更嚴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學的內衣......現在在二中,沒人敢惹他,簡直就稱為一方惡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長,長的漂亮,在學校的各種晚會上,主持人非她莫屬,講的一口流暢的普通話,聽她說話就像喝糖水一樣甜,真是難得的才女,別說她還是個沒畢業的學生。此時,她要去面試市裡電視台的主持人,十個評委有九個給她亮免試牌的。鄧一,說他是個理科生,但反回來說吧,沒人知道他算什麼,每天的課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時候連課都不上還經常破壞紀律。校方多次給市裡建議,要求開除他,市長不放話,誰有這個膽啊?沒人願意去得罪鄧局長的。眼看暑假要來了,學校組織學生去夏令營,而鄧一這個不才之子為了能從爸媽那能多剝削點錢花花,居然也報了名,而剛剛好就與琳炎分到同一個組里了。
琳炎,外地轉來的。舅舅從小學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監護人。舅舅在稅務上是個小小的稅務徵收者。除了她外婆,沒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誰,甚至連她自己也不知曉。而她,確實是個很懂事的孩子,從小到大,學習一直是班上的前列,還獲得了好多市級獎勵證書。夏令營的第1天,鄧一就被這個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後悔自己為什麼沒有好好學習,沒有天天在學校里,現在想和人家做個朋友,都怕別人不肯答應,因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聲已經是一塌糊塗。琳炎是個很健談的女孩,之前也聽過鄧一的種種醜事,但她並沒有因為這些而拒絕這個傢伙的請求。夏令營後,他們成為了朋友,說起來也怪了,鄧一這個傢伙,平時表現的一點都不怎麼樣,但在琳炎面前確實可稱的上是一紳士,很懂禮貌,不論是從說話還是做事,跟本不敢讓人相信他就是鄧一。就這樣,琳炎成為了鄧一在二中的第一個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課打架的狐朋狗友。
鄧局長的新房馬上要接近尾聲了。鄧一也和琳炎的關系有了很大的進步,每天按時上學,因為鄧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條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來,和琳炎一起去學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車送的都不肯去,而現在寧願和琳炎騎單車去的,多少說琳炎讓他改變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將是鄧局長的新房完工之時。鄧一則選擇了在這天表露出他的心聲。其實,誰都看得出來,鄧一對琳炎有意思,但鄧一這個傢伙很聰明,他沒有選擇鹵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許他將琳炎視為一朵曇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謝的可能。每個人對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嘗不是這樣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個好的學生,不會去歌舞廳,又怕將自己的表白地設為公園太簡單。經過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間茶吧,其實什麼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現的異常平靜,早已經在一個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當那首《梁祝》奏響的那刻,鄧一將准備好的玫瑰拿了出來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說了好多讓天下女孩都很感動的話。只見琳炎那臉,刷的一下紅了,這樣的場面在琳炎平生還是第一次,難免有很不適。突然,周圍的燈光滅了,牆壁上顯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鄧一的這個中西結合的表白,讓琳炎剩下的只有答應的份了。從此。鄧一,琳炎,成為了一對校園戀人。這讓很多人很不理解,而這中間的,只有他們兩個清楚......(未完待續)
冤孽(二)
琳炎和鄧一的戀愛很快傳便了整個學校,有人懷疑他們的愛情與鄧一家的錢財和勢力有關。也有人說,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馬上就要升職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鄧一與他所愛的琳炎明了,他們不需要證明給別人看其中是不是參雜什麼,也許他們不想讓彼此之間的那種愛分享給別人半點吧。事情的發展都是那麼順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見了這個「氣派十足」的鄧局長。對於琳炎來說,這次的見面並不怎麼樣的。反而讓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見面的那天,她看著鄧局長的臉,久久的視線都沒有轉移,她在想什麼呢?是自己窮感覺自己配不上這個富貴家庭還是別的?新房的裝潢很華麗,紅色的地毯一塵不染,四周的傢具配上這樣的裝飾簡直就是一座宮殿。屋頂的那吊燈,足有自己家那白熾燈的幾百倍,淺藍的窗簾隨等飄起,給人一種遨遊於天空的遐想。琳炎獨自走上2樓,那百葉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見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陽台,市裡的高層建築盡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認出哪個是建設銀行,哪個是市政府大樓......難以想像,一片墳地成了現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間白色的鞦韆,讓人有種童話般的生活。
突然,鄧一從後面抱住她,打破了這平靜。「親愛的,這里將來就是你的家,喜歡嗎?」鄧一輕聲的問道。「誰說過要嫁給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鄧一知道,她這算是在撒嬌吧。從開始交往到現在,這算是第一次的。看著琳炎撒嬌的表情,他心裡樂了。吃飯時。鄧一,琳炎,鄧局長,局長夫人在一個桌上。新房的建成,來了好多好多市裡的人事。不管是鄧一的爸爸還是他媽媽,那天忙著給這個給那個敬酒,根本沒空去理會鄧一最愛的琳炎。但對於琳炎來說,一切都無所謂,只要鄧一愛她就可以了。那天鄧一和琳炎並沒有時間被公開。只是在吃飯時,琳炎反常的盯著局長的臉,有種說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鄧一問了她為什麼一直看著他爸爸時,琳炎說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說著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並不是這樣。
鄧一回到家後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媽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關系,聽到這個消息後就答應了,因為他看出來琳炎這個女孩是個不錯的女孩,以前市裡表彰大會上,見過一面,他都有點不可思意,鄧一這樣的不才之子,能找到這個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興都來及呢,怎麼能去拒絕呢。而局長夫人卻不是這么認為的,不知道是出於女人的第六感覺還是怕自己的寶貝兒子將被這個女人奪走,從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這個現實。但是自己的兒子一心喜歡,她也沒什麼好說的,只能答應了。而琳炎的那晚並不是很平靜,她不停的回憶著局長的那張臉,特別是右邊眉頭上的那顆黑痔。最終,她在回憶中閉上了眼睛,進入了夢鄉。
從見了鄧局長的那天後,琳炎則在平時緊張的學習的時間上抽了一部分,專門去管她淘氣的男友鄧一。鄧一也很配合,琳炎說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時候,為了一道題目,他熬夜到半晚上,總之,會靠自己的能力去解決的,盡管大多時作的都是錯的,而琳炎看來,確實高興的。因為鄧一的確為了她改變了好多好多。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間。四年過去了,琳炎已經從北京**語言大學畢業了。憑著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電視台記者,經常是代表省電視台去外地的那種。琳炎的優秀成績在進台里時間不長卻已經被台長深深記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學的四年裡,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試圖去與這人間的天使成為戀人,琳炎收到的情書足足都可以拉那麼幾三輪車,還別說親自的表白的。但她從未動過心。她知道,在她的家裡,有一個愛她的並且是她愛的鄧一。盡管鄧一的文憑沒他們的高。但那畢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學中,她經常能夠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來越堅定了。說起鄧一,高中畢業後,像大家想的那樣落榜了。連個起碼的專科都沒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勵下,他沒放棄自己。托他老爸的關系,在財政局劉伯的手下干起了稅務徵收的工作。工作的還不錯,每年下來都能夠得劉伯的誇獎。真的是沒有辜負於琳炎的教導。也讓他爸媽省了不少的心。而單單從鄧一的改變上看,鄧家多少得感激琳炎這個女孩。鄧夫人也對她的態度扭轉了一百八十度,而說起鄧局長的這四年裡,似乎就不是很如願了,就他手底下科長的那次貪污,差點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鄧一的媽媽找關系,他怕已經被雙規了。鄧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點沒了命,讓鄧家一向的氣氛改變了不少。市民背地裡都說這個是報應,住在鬼屋裡不出事才怪呢,有的乾脆在鄧夫人生病的那日子裡直接貼出小廣告「這都是報應啊,連死人都不放過的人死了算了」。為此,鄧家上下費了好多心,鄧局長請來了全國最好的醫生,他的岳父則專門去了次美國,買回來了一瓶五千美圓的葯。琳炎對於鄧局長做的事一點都不關心,因為她以後是和鄧一過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夠把鄧一從鄧局長的學來的壞習慣都洗掉。(未完待續)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沒能趕回來。回來後看到自己最親的親人離她而去了。她傷心痛哭,從小到大,都是外婆撫養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最致愛的人。她沒見過她的母親,也沒感受到所謂的母愛。確切的說,是外婆的愛填充了她的母愛。她把自己鎖在家裡整整兩個星期都沒出門,鄧一呢,在這個兩個星期里,像熱鍋上的螞蟻,生怕琳炎想不開,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來。等到兩個星期後,琳炎出門了。見到鄧一的那刻,撲向他的懷里,就在那刻,鄧一明白了自己以後的責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給了他。琳炎的雙眼已經浮腫的不成樣子了,很顯然是哭了不知道幾次了。鄧一不顧一切,直接請了一個月假。在他的照顧下,不久後,琳炎又變回了曾經的完美模樣。外婆去世後,舅舅成了她唯一的親人。她舅舅兩年前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賺了錢,也因此離開了他以前的崗位,成了一名資產小老闆,見於琳炎孤身一人,鄧一向家裡提出和琳炎結婚的事。
琳炎此時在鄧家的人氣早已經超過了鄧一,鄧家上下每個人都喜歡這個美麗聰明的女孩了。特別是鄧一的奶奶,早已經把自家的孫子媳婦內定為了琳炎。他爺爺更是瘋狂,一聽到這個消息,馬上張羅著孫子結婚的東西,准備給定日子,每天晨練時都和一群老人商量為鄧一將來的孩子取名呢。結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為在外地談生意沒能回來,而代表琳炎家長的只能是年輕的舅媽了。不知是由於琳炎的外婆剛去世,還是琳炎不喜歡大場面,結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著她走上紅地毯的只有她當年的老師和朋友,還有些不遠千里前來的大學好友。鄧一在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關系終於畫上了句號,成為了一對夫妻。琳炎雖說這天感覺到很孤單,但也最終給自己找到了歸宿,而且是自己所愛的鄧一。
婚後的日子過的是那麼的和諧,每天早上鄧一總是先起床來,為琳炎准備早點,這在以前是從來沒有的,而且是家裡人把早點准備好了都還叫不起來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這么好的老公陪著,自己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婚後的三個月後,天氣慢慢的變冷了。一天,琳炎去給外婆少寒陰紙,順便找些自己在大學中的證書。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東西卻依然是那麼讓人感動。走到外婆房間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淚。突然之間,在外婆的櫃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記,從外表看,已經有些泛黃,封面上的蓮花葉子已經由綠的變成了黃的,而池水似乎被風沙襲過,已經快變成了黃河水,翻開日記的第一頁,三個整齊的楷書「王喚俠」,她知道,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記,再想了下,外婆那時候連小學都沒讀過,連個字都不認識,所以肯定了是母親的日記。雖不曾見過母親的樣子,但拿到母親的東西後,還是感覺到有種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體,那麼的親近。上面帖著一張黑白照片,是母親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攝影技術不怎麼好,卻將母親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長的挺英俊,用這二十世紀的話來說,可稱為一個帥字。她一下子猜出來,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親。他們站的那麼近,兩個人的手一起牽著,誰都看得出來是一對情侶,她的視線向下劃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臉上,卻不在轉移了。那男子的眉頭上有顆黑痔。此時,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嚇的手中的日記本從手中掉了下去,「怎麼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麼的真實。她呆住了。
日記的第二頁上,是兩種字體「喚俠,我愛你。一生一世」。後一句是「康,我愛你,一生一世」。這兩句是他們彼此之間的誓約。日記里寫著他們的相識,相知到相愛,最後到相離。而鄧局長,恰恰就叫鄧啟康。讓琳炎去選擇,她寧願去選擇這是巧合,但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腦子里一片空白。她難過了,和她結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異母的哥哥。是老天給她開了這個天大的玩笑,還是自己命中觸犯了什麼天條,上帝要這么懲罰她。她恨自己,為什麼沒早日找到這本讓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記。
她忍住壓抑,看著這本母親的傾訴。「今天我答應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將我的第一次給了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這樣,他說過照顧我一輩子,我相信他,我愛他,我親愛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說要對我負責,我還故意撒嬌的說不願意,其實我的心裡早在等待這天的到來啊。盡管求婚的時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認為是世界上最美麗的。我把這個消息告訴母親時,她卻反對了,她怕我被騙,我怎麼能夠聽的進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對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當作敵人,和母親為此事還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門,我在同學家過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裡,他家裡和我家確實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幾倍的大啊!他爸媽似乎不怎麼歡迎我這個窮孩子,但我相信,我會慢慢地博得他們的喜歡的。我要的是和康過一輩子。其他人怎麼樣,我不在乎。」
「康來找我了,說他爸爸升職了,成了公安局局長了,馬上要搬家了,兩個人就不能見面了。我聽了好傷心啊,當晚我回到家就睡覺了,連晚飯都沒吃,雖然說還可以寫信聯系,但是不能見面確實讓人牽腸掛肚啊」
「康來信了,我好激動啊!但信的內容卻讓我跌入了另個世界,他對我說對不起,他張伯說要把他的女兒嫁給他,他沒辦法啊。他讓我和他的事忘了,找個好的男人嫁了。我怎麼能夠出賣我的感情呢?我不願意這樣,永遠不願意這樣......康變了,變的我對他是那麼的陌生!變的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賣自己的愛情了。為什麼???」
「我懷孕了,我把這個事情告訴了康,他卻連信都沒回,家裡人哭成了一片,我很傷心,我恨自己的固執,沒聽母親的話。恨康的絕情,恨他對我一點都不負責。我現在一點辦法也沒有。老天,我該怎麼辦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結婚了,而我卻成了這樣子。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拋棄掉。我甚至想殺了他,這個可惡的男人......我詛咒他。但一切都有什麼用呢?人家聽不見啊!」
「孩子出生,是個女孩。今天已經六個月了,母親給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麼可愛的孩子啊,我這個做母親的對不起她,對不起我母親和父親,我讓我孩子從開始就沒有父親。我只能向天祈禱,讓我孩子長大成人,不厭犯與我同樣的錯誤。對不起女兒。對不起,我要離開你們了,永遠的離開了...」(未完待續)
冤孽(四)完結
琳炎流淚了,這次的流淚比哪次都傷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親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鄧一比他父親要好的多。她的心裡充滿了仇恨,她很鄧啟康,恨鄧家的所有人,是他們讓母親走上了絕路,是他們讓自己和鄧一的愛情不是那麼的純真。他們連她現在唯一的依靠鄧一都要......她決定了要讓鄧啟康付出代價,讓鄧家上下為他們的罪惡受到懲罰。
兩個星期後就是春節了,鄧一的爺爺,奶奶都來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飯。而只有鄧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沒有回家。電話打了好多次,都沒人接,好象是喝嘴了還是什麼。剛進門的琳炎主動要親自去下櫥。為大家做一次年夜飯。說做飯其實也很簡單的,就是去下餃子。聽到是孫子媳婦要做,家長門都高興的不得了。下餃子的中間,琳炎將早前准備好的毒葯放入了餃子里。她為了這一刻已經想了很久很久,這是他能報復他們的唯一機會。她做到了,兩個小時後,鄧局長,局長夫人,鄧一爺爺和奶奶,鄧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許他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這個困,一下就倒下了。誰也想不到新年的開始便是他們生命的結束。他們沒一點時間去反省自己為什麼要被這樣對待。鄧局長也難以去想像自己的兒媳婦竟然是喚俠的女兒。是為喚俠報仇的。鄧一的爺爺奶奶更是什麼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個世界的道路。至於局長夫人,也就是鄧一的媽媽,上次的病沒死了,也沒躲過這一節,也承擔了自己奪夫的代價。而鄧一的二爸純粹就是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鍾聲敲響了。琳炎回到房間,打開那本泛黃的日記,翻開了最後一頁。補上了這樣的一句話「母親,我今天報仇了,但我卻啟康的兒子結了婚。我的命運不是你向老天祈禱的那樣啊!母親,我原本想殺了鄧一的,可我下不了手,畢竟是我愛的人。就這樣吧,我來找你。」
寫完後,她把日記放在桌子上,她想讓鄧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錯誤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獨自走上了屋頂,今夜的月亮是那麼的彎,給一種傷感。她閉上眼睛,倒了下去。
鄧一晚上3點鍾回來,看到了這一切,在樓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屍體,已經沒有一點點溫度了。他把琳炎抱回來放在床上,打開日記,從第一頁看到了最後一頁。他此時明白了一切,他沒有一點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傷感。只是感覺到自己很悲哀。為什麼這一切都要自己來背呢?午夜四點鍾,墳場的那座屋子裡傳出了一句「為什麼要這樣?老天。」他自殺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獨鄧家是那麼的冷清。屋裡的人早已經變成了鬼。他們都沒有明白為什麼就變成了一隻只鬼。似乎有點冤枉啊!這一切只有琳炎和鄧一知道。鄧一看完日記已經將它變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讓更多的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也是屬於他和他親愛的琳炎之間的隱私吧!
鄧家幾口,一夜時間全部死了。在市裡成了大新聞。有些人說這個是報應。但誰也不會去想像得到是鄧局長和他家人所製造的一場冤孽。
新房的周圍,又開始埋葬了死人,而這棟剛蓋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獨特的墳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寫的 可能有點長。希望可以幫到你!

② 誰會寫短篇小說,如果會的話幫我打1000字的短篇小說,內容隨便寫。

你要幹啥?我考慮給不給你寫

③ 我想寫一篇短篇小說,大概1000—1500字左右,求素材,給我一點你的想法就好,找靈感。

哪種類型?耽美還是言情?一對一還是np(抑或其他)?現代還是古代?要什麼身份?叛家大小姐還是平凡小姑娘?男主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古色古香還是奇幻仙緣?素材的話,你其實可以去找你最喜歡聽的一首歌,看里邊的歌詞就行的,比如【終於等到你,還好我沒放棄】這個就適合男主歷盡千辛萬苦終於有個美好結局,【最高的榮耀享受孤獨】這個適合悲劇,男主最後放棄了和女主在一起的機會,獨自登上王位或者凌駕於眾人之上的悲劇文。
大概就這么多,因為我看的基本上都是耽美小說,言情類的都是幾年前看的

④ 怎樣寫好一篇1000字的微小說

怎樣寫好一篇微小說
微型小說又名小小說,超短篇小說,一分鍾小說。過去它作為短篇小說的一個品種而存在, 後來的發展使它已成為一種獨立的文學樣式,其性質被界定為「介於邊緣短篇小說和散文之 間的一種邊緣性的現代新興文學體裁」。阿·托爾斯泰認為:「小小說是訓練作家最好的學 校。」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著類似超短篇小說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說 這個名字的正式出現,是源於美國。」多數人推崇美國作家歐·亨利(1862—1910) 是創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節生動,筆調幽默。其中《麥琪的禮物》膾灸人口。可以 這么說,超短篇小說具有立意新穎、情節嚴謹、結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內,要概 括出普通小說應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說,微型小說是一種敏感,從一個點、一個畫面、一個 對比、一聲贊嘆、一瞬間之中,捕捉住了小說——一種智慧、一種美、一個耐人尋味的場景, 一種新鮮的思想。

微型小說在寫作上追求的目標是四個字:微、新、密、奇。

一、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過一千五百個字。因此,構思和行文時必須注意字句的 凝煉,不允許作品中有贅詞冗句。如馬克·吐溫的《丈夫支出帳本中的一頁》。全文只有七 行字,卻具有長篇小說的全部情節。

二、新。指的是立意新穎,風格清新。星新一寫作一分鍾小說,就極力追求「新」。他寫道: 「有些評論家把我的小說與美國的超短篇小說(Short-Short)混為一談,這是不妥當的。 我是受了美國超短篇小說的影響。但是沒有完全依*,而是發揮了自己獨特的風格和技巧。 我的小說強調一個『新』字,給讀者以新題材、新知識,甚至讓他們感到驚訝!」(星新一《一 分鍾小說選》)為此,他常常藉助於童話、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過非現實的題材或 現實題材的非現實筆法,反映他在現實生活中的獨特的感覺,表現清新的主題,如他的《保 修》。 當然,微型小說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說作品一樣,有時並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時主題並 非一個,是多元化的,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國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寫的一篇被稱 為世界上最短的科學幻想小說:「地球上最後一個人獨自坐在房間里,這時忽然響起了敲門 聲……」就寫得十分別致而耐人尋味。

三、密。指的是結構嚴密。微型小說的作者在結構上,應力求時間、場所、人物都盡可 能地壓縮、集中,使作品結構簡練、精巧,如同微雕工藝品那樣。因此,特別要在選材、剪 裁和布局上下功夫。

四、奇。指的是結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說的特點多半在於一個「奇」字。 中外作家的許多優秀作品就常在結尾處使人拍案叫絕。如邵寶健的《永遠的門》的結尾就出 人意料。

⑤ 1000字以內的優秀短篇小說

寫得一般,不過不長
當然,如果你還現場,附上聊齋中一片,這個短

愛情沒落 文 / 昨天不再來

不知什麼時候,男孩與女孩多了爭吵,只是為了一點小事。他們感到彼此不再寬容,不再像從前那樣愛著對方。
他們很傷感,禁不住地懷想從前的點點滴滴。
男孩第一次去女孩家,女孩燒得魚都糊了,男孩卻告訴女孩很好吃,吃了好多。那味道有點苦,男孩卻感到甜甜的。
後來,男孩對不合口味的菜總是指點一番,並數落一下女孩,說怎麼做的菜?讓人難以下咽。其實,他們都明白:菜的味道沒有變,變的只是男孩的口感。
每每想到這些,他們都告訴自己:對彼此好些。可暫時的謙讓總是被下一回爭吵掩沒。
終於,有一天,他們打了起來,也不知是誰先動的手?那一次他們感到很受傷,心都隱隱的痛。感到愛情已走到盡頭。
女孩收拾了自己東西,要走。男孩想阻攔卻什麼也沒做,望著女孩走出去,對女孩說,走了就別回來了。
男孩回家一個人不想做什麼吃,買點饅頭啃啃。
女孩望著窗外,想男孩今晚吃的什麼?是不是啃點饅頭湊合了?他的胃不是太好,老不注意。
饅頭有點涼,男孩吃了幾口,真的不想吃了。「女孩要是在,准有熱飯熱菜等著自己,其實女孩做的東西不難吃,只是自己太挑剔。上回爭吵還不是因為自己太挑剔而引起的嗎?」男孩胡亂的想著。
男孩拿起手機。
女孩的手機響了,望著那個熟悉的名字,女孩猶豫了一下,接通了,什麼都沒說。
男孩說,別生氣了,上回是我不好。女孩無語。
男孩說,你回家吧。女孩還是無語。
男孩說,我去接你。女孩哭了。
女孩回家了。他們都想對對方好一點,可是相處時,多了一絲不安,話語間多了一絲閃爍。
好了沒有多久,他們又吵了起來,打得比上回厲害。
就這樣,他們好了,不好;不好,又好。反反覆覆。他們覺得自己好笑,可是,誰都不願讓步。
他們身心疲憊,都不願這樣。他們慢慢學會忽視對方的「種種不是」;就像兩個路人,只是定時在某個地點相遇。
終於,有一天,他們平靜地分手了。

鷹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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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城東岳廟在南郭。大門左右,神高丈余,俗名「鷹虎神」,猙獰可畏。廟中道士任
姓,每雞鳴輒起焚誦。有偷兒預匿廊間,伺道士起,潛入寢室,搜括財物。奈室無長物,惟
於薦底得錢三百納腰中,拔關而出,將登千佛山。南竄許時,方至山下。見一巨丈夫自山上
來,左臂蒼鷹,適與相遇。近視之,面銅青色,依稀似廟門中所習見者。大恐,蹲伏而戰。
神詫曰:「盜錢安往?」偷兒益懼,叩不已。神揪令還入廟,使傾所盜錢跪守之。道士課
畢,回顧駭愕。盜歷歷自述。道士收其錢而遣之。

⑥ 短篇小說怎麼寫(500—1000字的)

適者生存,弱者亡!——寫在前面
我是一隻狗,一隻很年輕的狗,但是,我現在必須給我的後代立下遺囑,切勿步我後塵!
我來自森林,那時的我僅僅是一隻身體薄弱的小狗。
一次偶然的機會,一個戴著蝴蝶結的小女孩發現了我,於是她把我帶回了她的家。
這是一橦別墅,坐落在青翠的樹木中,透過樹木,能隱隱約約看見圍繞在房子四周的那條寬闊陰涼的走廊。幾條礫石鋪成的車道,彎彎曲曲,穿越寬闊平展的草坪,通過這橦房子,車道上方,高大的白楊樹,枝葉交織成蔭。房後比房前空曠得多,寬敞的馬廄,十多個馬夫和男僕……
我簡直為這兒而陶醉,於是,我待在這兒。
鮮美的牛奶,香氣宜人的香腸,一切舒適的生活讓我快樂不已。漸漸,迷醉……
可終於有一天,我看見鷹展翅在天空中翱翔,夢見小溪邊的鮮美的花草,碧藍的天空……於是,我自主地做了個決定——離開!
森林,我已經很久沒來,一切久違,但一切依舊熟悉。
我遇到了我的曾經的好朋友哈克,驚喜之餘,我把我這幾年的經歷全告訴了他。誰知他一聽完,臉煞白,急急忙忙問我:「你……你現在會找食嗎?」我突然間驚了一下,努力尋找撲食的記憶,可一切空白,我茫然得搖搖頭。只聽他嘆了一口氣,說道:你會找食嗎?」
我努力地翻出回憶,可記憶除出了衣食舒適的生活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我茫然地搖了搖頭。他嘆了一口氣說道:「一旦失去了自己的本能,你就再也回不到自己原來生存的環境,而對於你……沒有任何希望。」他搖了搖頭,轉身離去。我傻傻地聽著他一句句莫名其妙的話,獃獃地看著他離去,我不懂他是在干什麼,只是對於他的離去有一點酸意,可優異的環境已讓不屑一切,漸漸地,我又恢復了享受自然時的開心。
天漸漸暗了下來,太陽輕輕地落在山頂上,開始緩慢地沉落到遠方的藍色的天底下。它沉得越深,山巒的輪廓就顯得越清晰,好像移得更近了。在河流和群山之間的峽谷里,淡紅色的煙雲不知不覺地暗下來,山中升起輕柔的夢幻般的暮靄。
好美的景色,可我卻無心欣賞。
我的肚子已開始「咕咕」地叫。忽然發現地上有隻死蟲子,好惡心!我不吃!
我開始後悔,後悔離開那美美的牛奶、香腸;後悔離開主人對我的關愛之中,後悔自己的一時沖動,後悔……
我真的錯了,可……這一切已無力挽回。
太陽已完全落入山下,天空僅留下一片黑幕,連月光也不肯施捨給我。我想:黎明前,我將要死了。
我本應該在幼小時就獨自出去尋食,應該在樹林中奔跑來強壯自己,應該……適者生存,弱者亡。我非弱者,可由於我的懦弱,我的消極,我的膽怯,註定在飛翔時要重重地摔下!
其他的狗,不要再像我,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奔跑,保住自己的本能,活在世上,施展自己!
——立囑者:一隻失去本能的小狗。

⑦ 寫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說

呼喊特麗莎的人

我邁出人行道,朝後退幾步,抬起頭,然後,在街中央,雙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狀,對著這一街區的最高建築物喊:「特麗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驚嚇,蜷縮在我的兩腳之間。
有人走過。我又叫了一聲:「特麗莎!」那人走近我,問:「你不叫得響一點,她是聽不到的。讓我們一起來吧。這樣,數一二三,數到三時我們一起叫。」於是他數:「一,二,三。」然後我們一齊吼:「特麗麗麗莎莎!」
一小撮從電影院或咖啡館里出來的人走過,看見了我們。他們說:「來,我們幫你們一起喊。」他們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們的行列,第一個人數一二三,然後大家一齊喊:「特-麗麗-莎莎!」
又有過路人加入我們的行列;一刻鍾後,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約有20個吧。而且還不時地有新成員加入。
要把我們這么一群人組織起來同時喊叫可不容易。總是有人在沒數到「三」之前就叫了,還有人尾音拖得太長,但最後我們卻相當有效地組織起來了。大家達成一致,就是發「特」音時要低而長,「麗」音高而長,「莎」音低而短。這樣聽上去就很不錯。當有人退出時,不時地會有些小口角。
正當我們漸入佳境時,突然有人--如果是從他的嗓音判斷,他一定是個滿臉雀斑的人--問道:「可是,你確定她在家嗎?」
「不確定。」我說。
「那就太糟了,」另一個說,「你是忘了帶鑰匙,對不對?」
「其實,」我說,「我帶著鑰匙。」
「那麼,」他們問,「你為什麼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這兒,」我說,「我住在城市的另一頭。」
「那,恕我好奇,」滿臉雀斑的聲音很小心地問,「那到底是誰住在這兒?」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說。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請你解釋一下,」一個牙齒暴露的聲音問,「你為什麼站在這兒的樓下喊『特麗莎』呢?」
「對於我來說,」我說,「我們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換個地方叫喊。這並不重要。」
他們有些惱怒了。
「我希望你沒有耍我們?」那雀斑聲音很狐疑地問。
「什麼?」我恨恨地說,然後轉向其他人希望他們能為我的誠意作證。那些人什麼也沒說,表明他們沒接受暗示。
接下來有一陣子的尷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說,「我們一起來最後叫一次特麗莎,然後回家。」
這樣我們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麗莎!」但這次叫得不太好。然後人們就紛紛回家了,一些人往東,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廣場的時候,我想我還聽到有聲音在叫:「特-麗-莎!」
一定是還有人留在那兒繼續叫。有些人很頑固

⑧ 誰能幫我寫一篇超短篇小說(1000字)

凡在北國過過冬天的人,總都道圍爐煮茗,或吃煊羊肉,剝花生米, 飲白乾的滋味。而有地爐,暖炕等設備的人家,不管它門外面是雪深幾尺, 或風大若雷,而躲在屋裡過活的兩三個月的生活,卻是一年之中最有勁 的一段蟄居異境;老年人不必說,就是頂喜歡活動的小孩子們,總也是個 個在懷戀的,因為當這中間,有的蘿卜,雅兒梨等水果的閑食,還有大年 夜,正月初一元宵等熱鬧的節期。 但在江南,可又不同;冬至過後,大江以南的樹葉,也不至於脫盡。 寒風——西北風——間或吹來,至多也不過冷了一日兩日。到得灰雲掃盡, 落葉滿街,晨霜白得象黑女臉上的脂粉似的清早,太陽一上屋檐,鳥雀 便又在吱叫,泥地里便又放出水蒸氣來,老翁小孩就又可以上門前的隙地 里去坐著曝背談天,營屋外的生涯了;這一種江南的冬景,豈不也可愛得 很么? 我生長江南,兒時所受的江南冬日的印象,銘刻特深;雖則漸入中年, 又愛上了晚秋,以為秋天正是讀讀書,寫寫字的人的最惠節季,但對於 江南的冬景,總覺得是可以抵得過北方夏夜的一種特殊情調,說得摩登些, 便是一種明朗的情調。 我也曾到過閩粵,在那裡過冬天,和暖原極和暖,有時候到了陰歷的 年邊,說不定還不得不拿出紗衫來著;走過野人的籬落,更還看得見許多 雜七雜八的秋花!一番陣雨雷鳴過後,涼冷一點;至多也只好換上一件夾 衣,在閩粵之間,皮袍棉襖是絕對用不著的;這一種極南的氣候異狀,並 不是我所說的江南的冬景,只能叫它作南國的長春,是春或秋的延長。 江南的地質豐腴而潤澤,所以含得住熱氣,養得住植物;因而長江一 帶,蘆花可以到冬至而不敗,紅時也有時候會保持得三個月以上的生命。 象錢塘江兩岸的烏桕樹,則紅葉落後,還有雪白的桕子著在枝頭,一點— 叢,用照相機照將出來,可以亂梅花之真。草色頂多成了赭色,根邊總帶 點綠意,非但野火燒不盡,就是寒風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風和日暖的午後, 你一個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則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歲時的肅殺, 並且還可以飽覺著一種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裡的生氣;「若是冬天來了, 春天也總馬上會來」的詩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體會 得出。 說起了寒郊的散步,實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給與江南居住者的一種特 異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長的人,是終他的一生,也決不會有享 受這一種清福的機會的。我不知道德國的冬天,比起我們江浙來如何,但 從許多作家的喜歡以Spaziergang一字來做他們的創造題目的一點看來, 大約是德國南部地方,四季的變遷,總也和我們的江南差仿不多。譬如說 十九世紀的那位鄉土詩人洛在格(PeterRosegger1843—1918)罷,他用 這一個「散步」做題目的文章尤其寫得多,而所寫的情形,卻又是大半可 以拿到中國江浙的山區地方來適用的。 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濱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氣里時含水分;到得 冬天,不時也會下著微雨,而這微雨寒村裡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種說不出 的悠閑境界。你試想想,秋收過後,河流邊三五家人家會聚在一道的一個 小村子裡,門對長橋,窗臨遠阜,這中間又多是樹枝槎丫的雜木樹林;在 這一幅冬日農村的圖上,再灑上一層細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層淡得 幾不成墨的背景,你說還夠不夠悠閑?若再要點景緻進去,則門前可以泊 一隻烏篷小船,茅屋裡可以添幾個喧嘩的酒客,天垂暮了,還可以加一味 紅黃,在茅屋窗中畫上一圈暗示著燈光的月暈。人到了這一個境界,自然 會得胸襟灑脫起來,終至於得失俱亡,死生不同了;我們總該還記得唐朝 那位詩人做的「暮雨瀟瀟江上樹」的一首絕句罷?詩人到此,連對綠林豪 客都客氣起來了,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麼? 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自 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則雪月梅的冬宵三 友,會合在一道,在調戲酒姑娘了。「柴門村犬吠,風雪夜歸人」,是江 南雪夜,更深人靜後的景況。「前樹深雪裡,昨夜一枝開」又到了第二天 的早晨,和狗一樣喜歡弄雪的村童來報告村景了。詩人的詩句,也許不盡 是在江南所寫,而做這幾句詩的詩人,也許不盡是江南人,但假了這幾句 詩來描寫江南的雪景,豈不直截了當,比我這一枝愚劣的筆所寫的散文更 美麗得多? 有幾年,在江南,在江南也許會沒有雨沒有雪的過一個冬,到了春間 陰歷的正月底或二月初再冷一冷下一點春雪的;去年(一九三四)的冬天 是如此,今年的冬天恐怕也不得不然,以節氣推算起來,大約太冷的日子, 將在一九三六年的二月盡頭,最多也總不過是七八天的樣子。象這樣的 冬天,鄉下人叫作旱冬,對於麥的收成或者好些,但是人口卻要受到損傷; 旱得久了,白喉,流行性感冒等疾病自然容易上身,可是想恣意享受江 南的冬景的人,在這一種冬天,倒只會得到快活一點,因為晴和的日子多 了,上郊外去閑步逍遙的機會自然也多;日本人叫作Hi-king,德國人叫 作Spaziergang狂者,所最歡迎的也就是這樣的冬天。 窗外的天氣晴朗得象晚秋一樣;晴空的高爽,日光的洋溢,引誘得使 你在房間里坐不住,空言不如實踐,這一種無聊的雜文,我也不再想寫下 去了,還是拿起手杖,擱下紙筆,上湖上散散步罷!

⑨ 1000字左右的小說

橘子

老馬把那個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別好看,有些斑斑點點,但熟透了,黃澄澄的。不一會,老馬的心裡又發起怵來,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點燃了第八根煙。
老馬是個四十一歲的老實男人,有一個上初中的女兒。家裡條件不是很富裕,但也過得去,三口之家住著一個七十幾平米的老式住房。
今天下午老馬他們單位要裝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幾個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館子,其實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檔點了幾個小菜。老馬平時不愛喝酒,可在哥們兒面前,誰願意做那個「不喝酒的男人」?於是他們鬧鬧哄哄的,幹了好幾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幾個人半醒半醉,走到了離老馬家很近的一條小路上,路上吵吵鬧鬧的,老馬他們湊到人群中看,原來有一個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邊是她的自行車,自行車上有一根挑了兩個布袋的扁擔,一個個橘子不停的從袋子里滾出來,她應該是個買橘子的。這條路中間有一個小橋,弧度不大,但橋和路相連,所以自行車上了橋如果不踩穩,很容易滑下橋,再摔在路上。這個老人肯定也是從橋上摔下來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裡摔骨折了。
周圍圍觀的人很多,但沒有人上去扶的。老馬想,如多有其他人先去幫忙,那我也去吧,現在社會太危險了,還是不要做那個倒霉鬼吧,再說剛才不是聽旁邊的人說有人已經打120了嗎。這時,老馬的一個同事湊到他耳旁說:「看,那邊有人在撿橘子唉,反正等會會有人來救這個老太太,要不咱也撿兩個橘子醒醒酒?」「這……不好吧」老馬皺皺眉,「有點對不起老太太吧。」同事笑了一聲,說:「幾個小橘子算什麼啊?再說別人都撿了,就差咱們這幾個?我可跟哥幾個兒都說了,只要你也答應,咱就一人撿倆回家了。」老馬扭頭看看,果真,幾個人圍在袋子旁邊撿橘子,裡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還有幾個「埋頭苦幹」的老年人。老馬動搖了,那一個個橘子真的挺誘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裡的信念、原則做著斗爭。一兩個橘子確實算不上什麼,老太太馬上要被送去醫院了,橘子也一定會被路人撿光,要不,自己也撿一個?
老馬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回事,手上就莫名的出現了一個橘子,也許是同事遞過來的,也許是自己夾在人群中撿的,總之,可能那段時間他想的太多,猶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麼拿的橘子,就全記不清了。
握著橘子回到家,老馬趕緊把它放在桌上,女兒還沒放學,妻子還沒下班,家裡特別安靜,老馬坐在桌子旁,點燃了一支又一支煙,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馬皺緊了眉頭,想著,這事我做的真不道德,不去幫助人就算了,居然還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拿人家的橘子,這,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搶了吧。這樣來的橘子,我怎麼敢吃呢?那個老人看來已經年紀不小了,碰上這樣的事已經很倒霉了,還損失了這么多的橘子,就不說來之不易的財產的損失,老人的心裡得有多難過啊,而我,也是那些無恥的,沒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馬閉上了眼睛,想要擺脫那罪惡的橘子,可眼前還是一遍遍的浮現起老人摔倒時的場景,他居然看到,撿橘子的人群中,有一個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兒,老馬沖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無所謂的笑了笑,指了指老馬的手,老馬的手中,是那個黃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的求助。
「不!不!」老馬捂著腦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邊,用盡全身力氣將橘子扔下樓。扔罷,老馬的心裡好受多了,霎地,他聽見了一聲尖叫,不好,老馬將頭探出窗戶,他看到,他看到有一個人倒在了血泊里。
旁邊,是那個已沾上鮮血的,黃澄澄的橘子。

我是在用生命發這篇文啊,你要用的話麻煩說下用途成么?好吧,求採納

⑩ 1000字短篇小說,急需,不要太多

「兒子,我覺得你應該尊重我和你母親的意見,你們才認識沒多久,不能這么草率就下決定。你才23歲。」一個中年男子望著自己年輕的兒子,眼中滿是慈愛。
「爸,我不能聽你的,我已經答應她了。不管你說什麼,我都不會改變的。」
「可是,你就不想想……」
「爸!」兒子倔強的眼神讓父親只能重重的嘆了口氣。

天氣很特別,明媚的陽光卻下著蒙蒙細雨,一滴滴的雨點,好像演奏著一支舞曲,雨點在陽光的點綴下,像一顆顆五彩的珍珠,光彩耀目。
「你願意嗎?」牧師的聲音清晰的回盪著,「新郎,你願意娶S小姐為妻並愛她一生一世嗎?」
新郎溫柔的望向身旁,微笑的回答道,「我願意!」
整個婚禮在鮮花的簇擁下圍著參加新婚的人們,有的拿著攝像機,正仔細的記錄著這次新婚的每一個細節。有的則拿著鮮花,見證著這場新婚儀式。也有的偷偷流著淚水,那是新娘的母親,對面則是那位與新郎爭執過的父親,此刻的他正凝望著台上那位年輕而又英俊的新郎。「好,我宣布你們成為合法夫妻。」啪!啪!也不知是誰帶的頭,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給予了自己的掌聲。新郎對著所有人微微點頭,「謝謝大家能來參加我們的婚禮。」
雨漸漸的大了起來,豆大的雨點砸在地上,濺起一層白蒙蒙的雨霧,宛如縹緲的白紗。一陣風猛刮過來,那白紗便裊裊地飄去了。
大家都走向了新娘,走向被幸福之花包圍的新娘,今天的新娘無疑是最漂亮的女人,白色的婚紗,精美的戒指,還有,精緻的水晶棺。是的,此刻的新娘正躺在棺材裡。新郎穿著筆挺的西裝,帶著新郎的標志,在他身後是一個巨大的「奠」字,和一個扎眼的花圈,新娘的遺像周圍充斥著白色和黃色。新郎沒有哭泣,他怕新娘的樣子會因淚水而變的模糊。其他人也只是暗暗的抽泣著,一場婚禮就這樣結束了。
雨漸漸的安靜下來,千萬條細絲,盪漾在半空中。陽光慢慢溫暖著濕潤的大地,溫暖著潮濕的街道,等待著再一次的明媚。

「爸!我……」
父親輕輕的拍了拍新郎的肩膀,轉眼望著水晶棺里的新娘。
他終於給了她一個儀式,一個做夢都從未想過在此舉行的儀式。

題目: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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