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寫一篇小說,題目自擬,不少於600字
人世間總少不了離別,這似乎是一個永久性的話題。
「離別」,多麼令人痛心的兩個字眼,也許你還沒有感受到,其實他就在我們身邊,並不遙遠。回顧過去,幾多歡喜幾多愁,默默關注你的是誰?他、她甚至是它,還在你的身邊嗎?
無法從離別的悲痛中走出來,他似乎是一個陰影,籠罩著你的心頭,那種憋悶的感覺,讓你不能呼吸。於是,你一直在回憶著過去,過去的一點、一滴。隨著時間的流逝,你會從過去中尋找歡樂,從現實中探索安慰,不久,開朗多了。但是,當別人談到那個令你敏感的話題——離別,那份鑽心的痛,便會從你已經聊好了傷的心中迸發出來。不由得,簌簌落淚,忘記了現在擁有的情、愛,又回到了過去。完全是出於無奈,也近似於愚昧無知,再次陷入顢頇的淵藪——那個無底洞,不可避免的受到惡魔抓心之痛,一直等待天使來救你。時間?那要看你的了。
看開一點,離別不想你想像中的那麼壞,他教你長大,教你承受。
誰想要離別?既然不相邀,那麼幹嘛要讓他出現在人生的字典了?他好呀!好在哪裡,你想像呀!你為什麼要離開那個心靈的天堂?為什麼不是一直沉睡在裡面,滋潤甜蜜?答案多種多樣,不妨總結為——為了生活得更好。
幼兒時,對外面的世界充滿了無知的幻想,很早就想要離開,迫切的想要張開那張還未成熟的翅膀。那是一種人難以想像的渴望!到了十六七,花季、雨季來臨了,待感情,我們不像小時候那樣幼稚,也不像成年人那樣老練,我們只懂得付出我們的真真的心,並沒有想過收受到哪怕一小方空氣的回報。這就是情。
情是什麼?倘若讓我揭示感情的真諦,那麼我會毫不含糊的告訴大家:她是女神,溫柔、細膩、純潔。為了生活,我們撒開了本來約定一生一起走的手,世間多少次演繹悲歡離合,單那一個「情」字,收集了億萬人的眼淚。
其實對於這個惡魔我們大可不必傷感,他帶給我們的,絕不僅僅是悲痛,還有機遇和挑戰。可以這樣想,離別是迫不得已,離別之後,還可以擁有新的友誼,新的朋友。與新朋友一起種下一棵小苗,再跟新朋友細心呵護,然後在新的起點上,共同奮斗,在新環境中張揚,何樂而不為呢?距離產生美,時間也許會讓你和老朋友的心連得更緊,待到再見面時,也許會留下感動的淚水。因為,曾經擁有。
Ⅱ 寫一篇小小說600字
小小說
少年出生在一個富足的家庭,他從來不愁吃穿,父母在外地辛苦的掙血汗錢.
他從小就喜歡鍛煉,身體也比別人強壯的多.沒有了父母的管束,少年學會了抽煙,喝酒,打架.一切壞的習慣都集中在了這個初中生的身上.
老師盡其所能,也沒有挽回少年的心.
少年結交了一群街頭的混混,於是跟著這些人出入酒吧,歌廳.終於有一天,他的哥們塞給他一包毒品,少年接受了.
他染上了.
陽光在少年臉上憐惜的停留,他的臉上,明顯的有吸毒過後的削瘦.他就這么想也沒想的痴迷與海洛因.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們塞給他一把刀,要他去搶劫.少年拿著刀子,那一瞬間畏懼了.但同伴威脅他,如果不去就停止供應毒品.
少年第一次悔悟了,他在家裡,還是抵禦不住毒品的誘惑,找到了他們.踉蹌的推開門,他們正雲里霧里的吸著毒品,門口的地上有一小包白粉,他知道,這是為他准備的.
他隨著那群混混闖社會,當他手上第一次沾上別人的鮮血後,他便無所顧及了,他幫別人打架,別人付給他的報酬就是毒品,一個很公平的交易.
少年就這樣吸了兩年的毒.
他的父母知道了,在夜總會里找到了那個原本是可愛的兒子.少年已經變了,他的父母臉龐抽搐,心如死灰.他們沒有這個兒子.
如果說著個世界上有浪子回頭,少年便是浪子.在那次與父母見到後,他好像在朦朧中看到了那個美滿的家庭.好想在回到過去.
他忍著毒品的折磨,到公共電話亭斷絕了與混混的來往.到了一個都是吸毒者的地方「借毒所「.
兩年以後,陽光再一次照在少年臉上,艷羨於少年臉上的陽光.
美麗的金三角啊,你肥沃的土地上,生長著多少朝著太陽生長的嬰粟,滅亡了多少個鮮活的生命啊!
Ⅲ 寫小說的作文500字
我是個愛讀書抄的學生,天襲天沒事時就喜歡拿本書看。我最愛讀小說、科幻、人物自傳和故事。舉個例子,一天我看《小飛人卡爾松》時很開心,就大笑了起來,後來我認為自己當時還是很可怕的,太投入了。但這讓我有了一點點願望,就是能自己寫小說。
我怎麼寫呢?又寫些什麼呢?很多的問題在我腦子里徘徊。最重要的問題是家人同不同意?不同意怎麼辦?
我認為我為了夢想還是寫吧。不過我應該偷著寫。於是我會晚上放學回來後待在自己的房間,拿出創作本開始寫小說,我是個很聰明的人,有時寫作時聽到媽媽喊「你在幹嘛呢?」我想了一會答復他「看書呢!」她就不問了。
偶爾我突然感覺到身後有人在,一回頭,果然是媽媽。什麼時候她把門打開的?我會不會露餡啊?幸好桌子上有一本書,我才逃過了一劫。就這樣,我一直偷偷寫著我的小說。
可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強,我的秘密被揭穿了。那是一個周五的下午,我正在寫小說。突然,媽媽走進來喊我上cctalk,原來我一時投入忘記上課了。這下就被發現了,不過媽媽說寫小說是件好事情,不用偷著寫。太好了!以後我就有更多的時間寫作了,不用偷偷摸摸了。不久後我說不定就能成為莫泊桑、契訶夫、歐·亨利那樣的小說大家了。
Ⅳ 寫一篇作文,600字,小說的形式。。
好多
Ⅳ 初中生要寫小說當作文-- 誰幫我弄篇 。。600字左右的
讀 《飄》有感
《飄》,是我最喜愛的書。喜歡斯佳麗的勇敢堅強,喜歡瑞特的機智果斷,喜歡玫蘭妮的外柔內剛。
對於斯佳麗這個人物,我的感覺是矛盾的,是討厭卻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個非常有個性的人物,她一生中愛了兩個男人,而她卻沒一個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禮,那她就不會愛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會失去他。她一直以來是辜負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尋著自己夢中的王子——阿希禮。她只是把自己愛的特點認為阿希禮有,她只是做了一件華麗的衣服,讓阿希禮穿上,而後愛上他。而事實是,她愛的只是那件衣服。
對於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堅強,佩服她對土地的執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環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幹活,佩服她能不顧社會上的言論而開創自己的事業。她生命有幾個靈魂,一個是她的母親。他的母親是一位非常能幹、溫柔的典型貴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親為了救人而被傳染傷寒,去世了。另一個,是她十幾年來最愛的人——阿希禮。她能在逆境中站起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禮。她對阿希禮是異常執著的。還有一個,就是玫蘭妮。在一起奮斗的十幾年裡,玫蘭妮已經成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覺得斯佳麗就像個小孩子一樣,對自己想要的東西異常執著,而對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卻不屑一顧。一面在拚命讓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斷地把幸福推開,把愛人推向深淵。
斯佳麗愛的是阿希禮,可是,阿希禮卻不要她。就像瑞特說的,阿希禮是個君子,只是生在了一個和他格格不入的時代。他還是用舊世界的游戲規則生活,只會撞得一鼻子灰。斯佳麗不了解阿希禮,所以她愛他,想盡一切辦法得到他,而當她認清他時,她再也不愛他了。
斯佳麗是個矛盾體,可又有誰不是矛盾體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來,當她面對困難時,她選擇迎接;當她面對責任時,她選擇擔負;可當她面對愛的抉擇時,起初,他選擇蒙蔽自己,當她終於認清,要面對時,卻已為時已晚。而她,在無能為力時,就會告訴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會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個故事中,都是個充滿生氣、充滿鬥志的人。我最欣賞的,便是她的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遠充滿了希望,充滿鬥志,永遠不會放棄,永遠不會絕望。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學習的。所以,每當我遇到困難、心情不佳時,我便會告訴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書中另一個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蘭妮。她是個外柔內剛的女性,她幾乎擁有了女性所能擁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說的,她是他所見過的少數貴夫人中的一個。她是堅強的,她是愛國的,她用她的心愛身邊所有的人。當她丈夫打仗時,她在後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當北佬打進城而她又快要臨盆時,她依然鎮定,當她身體虛弱而沒人下地幹活快要沒飯吃時,她和斯佳麗一樣,放下過去所受的教育和優越感,拖著虛弱的身體下地幹活,當她看到斯佳麗殺了一個北佬時,她沒有驚慌失措,而是幫著掩埋屍體,搜查錢財,擦拭血跡,當戰爭終於結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來到她門前要求照顧而她們自己也沒有過多糧食時,她還是盡她所能地如此一位堅強的女性,卻又是如此的溫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執著地相信斯佳麗和阿希禮,即使有人親眼看見他們摟在一起,也執著地相信他們,保護斯佳麗。她明知自己的身體無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卻執著地要再為阿希禮生個孩子,最終離開了她愛了一輩子的親人們。
真的是太偉大了,看著玫蘭妮,使我想到許許多多的中國古代女性,她們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勞任怨,相夫教子,然後默默無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書中,我最為喜歡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執著,他能那麼深地愛著斯佳麗十幾年不變。他想保護斯佳麗,寵愛斯佳麗,照料斯佳麗,讓她事事稱心,而斯佳麗卻拒絕了。他說過,再永恆的愛也會有磨光的時候,而他的愛,是被斯佳麗,被阿希禮,被斯佳麗愚蠢的固執磨光的。他的心,死了。當他女兒離開他時,他的心,再也回不來了。他說過,他從來沒有那個耐心把剪碎的褲子縫好,再告訴自己這就和新的一樣,自欺欺人罷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縫,再也不是原來那條了。
瑞特是個復雜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卻仍和舊時代格格不入,他有銳利的眼睛,可以在亂世找到自己的處身之道,他對國家有熱情,即使他明知必敗無疑,卻仍在最後關頭入了軍。他愛斯佳麗,但他更了解斯佳麗,所以他從不說,只是通過行動表達,而斯佳麗卻從來不想去了解他。最後,他絕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沒有勇氣再去嘗試,他累了。
《飄》絕對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書,文字優美,情節跌盪起伏、扣人心弦,雖然其中由於作者的主觀因素,對於美國南北戰爭的評價並不客觀和全面,但以文學角度來說,這絕對是一部絕世佳作,值得一看。
可以寫個讀後感
Ⅵ 以 小說類型 寫一篇作文 600~750字左右就行。
新來的同學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停後路可就難走了。這使我又想起了她—— 一個值得我學習的同學。
她是從農村來的,長得矮而瘦,扎著兩條似乎永遠也長不了的小辮子,衣服總是土裡土氣的,看去一副十足的「農村樣」。她沒有朋友:男同學愛譏笑她,捉弄她;女同學愛在她身後指指點點,議論她的「土」,議論她身上的怪味兒。這時,她總是縮起身子,低著頭,默默地任由別人說。她的學習也不怎樣,各科平平。一句話,她是個毫不起眼的「土同學」。但有一天,卻改變了我對她的看法。
那是一個雨後的早晨。我和幾個女同學一塊兒上學,路上又遇見了她。她似乎預感到我們又要嘲笑她,於是低著頭,默默地閃在一邊。我往她身上一看,嘿,真個發現新大陸了!我嚷嚷起來:「喲,今天『土同學』怎麼『新潮』起來了?穿一套新的花衣裳呢!還有新鞋哦!」其他同學隨之也嘰嘰喳喳起來。她那身衣服,雖是新的,但穿在她身上還是有那麼一點兒「土」味。而那雙白鞋,對她來說,可是最好的了。
她聽了我們的譏諷,望了我們一眼,又低下了頭,臉也一下子變得紅通通的了。這次不知怎的,我隱隱感到一絲愧意。
我們一夥繼續走著,她默默地跟在我們後面。沒多久,我們停住了。前面的一小截路是泥路。一下雨,地上滿是泥漿,爛稀稀的。一個同學建議道:「找些磚頭來,一塊塊鋪過去就行了。」最後還少不了諷刺那站在一邊的她兩句,「可千萬不要弄臟人家的新鞋子喔,哈……」我們笑著,散開去尋找磚頭。她仍站在那兒,一動沒動,定定地望著幾米長的稀泥路。我們找了一會兒,可這兒除了泥漿和雜草,一塊斷磚也沒有,我們只有干著急。
一直沒有出聲的她,一腳踩入泥漿中,又左右挪了挪,「你們跟著我走吧!」啊!她是為我們踩出一條路,為的是我們在後面走時,腳印的空間大些,不容易沾上泥。可她那雙鞋,那雙她剛穿的新鞋,卻變成了「泥鞋。我們驚呆了,沒想到她竟會這樣做。好一陣子才醒悟過來,便隨著她的腳印一步一步向前走。
快走出這一截泥路時,她突然腳下一滑,跌坐在泥漿中,新褲子濺滿了泥。同伴們都站著不敢動。不知是一股什麼力量,促使我不顧泥漿,走到她面前,伸出手去拉她。她正要把滿是泥的手遞給我,卻又猶豫了,忽地縮了回去。她憨笑道:「我……我的手太臟了。」
回到學校,大家見她下半身全是泥,越發譏笑:「你可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土鄉巴』呀!」她默默回到座位上什麼話也沒有說。這時,我的心頭升起了一種異樣的感覺。
從這件事我感到了她淳樸和高尚,此後便十分敬佩她。現在雖然我與她離別幾年了,但她給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滅的。她教會我應如何待人,她成了我生活中的榜樣
Ⅶ 寫一篇校園小說600字作文
校園生活——平凡而精彩>
朦朧間睜開眼,刺眼的白光灼痛了我的眼睛,習慣性的拿起床邊的表一看,不驚嚇一大跳,7:08,馬上洗漱完畢,背上超負荷而又及具裝飾性的書包,踩著單車朝學校奔去,一路上,風兒在耳邊呼嘯而過,路上人煙稀少,店鋪都沒開門,就這學校整人,偏偏說什麼星期一升旗,所有同學必須在7:25之前到,害得我覺都沒睡好,就是因為擔心今天會遲到,想到這,我的思想有點鬆懈了,放慢了速度,但我隱約看見前面有個人,瘋狂的踩著單車,看了一下表後,埋頭更是狂踩,看他的校服,好象是我們學校的,沒想到這時候,我也有同胞啊,心理得到巨大的安慰後,我便加快速度,單車痛苦的呻吟聲加劇了,怎麼說它也是「三朝元老」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更何況它既有功勞又有苦勞,但沒辦法,為了我你就再積點苦勞吧!
快到學校了,路上竟然還能看見我的三個同學在那裡漫悠漫悠的走著,就好象散步一樣,真佩服他們的大義凜然,終於到了校門口,N個老師站在那裡,本以為都是來迎接我們這些遲到的人,但我一到校門口後竟沒人來留我,趁次良機那肯定就是溜之大吉咯!
一陣瘋跑便到了教室,一個人都沒有,看來都已經去操場上站隊了,我是去還是不去呢?突然廣播響起了老師說話的聲音,這一下就打消了我去的念頭——三個年級的人都已經站好了隊伍,就看見一個人從遠方不遠處的教學樓跑來,大家齊齊的把目光投向他,這一時刻他就是全校的焦點,大家看著他奔跑時颯爽的英姿,突然一個踉蹌摔倒在地,便是一陣陣烘笑,那丟臉的場面——痛苦啊!想到這我更是搖了搖頭。一個勁的不願意。
來到位置上坐下來,長吁一口氣,還好,總算沒在讀書的第一天就遲到,窗外的空氣格外新鮮,我深深的呼一口,然後舒緩的吐出來,又深深的呼一口,然後又舒緩的吐出來,就這樣重復了N次,知道的以為我是在感受大自然,不知道還以為我有哮喘,良久後,升旗完畢了,大家陸續來到教室,熙熙攘攘的,大家都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看了一眼旁邊的仁兄,依然恆古不變的埋頭苦幹——拿著別人的作業對照自己的課本龍飛鳳舞的抄著。過一會兒,語文老師來了,他站在講台上發出「上課」的指令,收到指令的班長馬上啟動語音系統「起立」,在大家說了老師好後,又啟動另一語音系統「坐下」。然後就開始講課了,我這個人不太愛上課,只喜歡做作業,但也不是那種作業狂類型的—一一天到晚的做。偶爾看看窗外的風景,又回過頭聽聽老師講課,但大多時候我都是睡覺,太不喜歡這里的陽光,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這里的陽光太強烈,也許是這里的陽光沒有家鄉的溫和,陽光灑了我滿臉,刺得我把眼眯成了一條縫,但卻帶來了我久未重逢的睡意,我的頭隨著老師抑揚頓挫的聲音一搖一晃,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多麼陶醉,就這樣睡意一直延續到中午才離開——是飢餓把它趕走的。
飽餐一頓之後,差不多也快下午了,我滿意的回到教室等待上課,不一會兒就鈴響了,下午的精神稍微比上午好一點,上課還能聽進去幾句,總算還有點收獲。
終於熬到了第八節課,那是最活躍的課——體育課。據我多年的觀察,男生跟男生一起就是拳來腳往,你追我趕,女生跟女生在一起就是吐沫橫飛,面紅耳赤,但男生跟女生在一起的時候,便是和平共處,互相促進。這大概就印證證了物理的一條:「同性相斥,異性相吸」的原理吧。
放學了,我哪也沒去,開了單車鎖便在人群里劈波斬浪,N次急剎車後,安全到了家。
這便是我的一天,平凡的一天,但只要仔細看,生活的每個細節都已經在我這一天里加了「油鹽」只要再細心的加一點「糖」一天的生活便多姿多彩了。這正是我平凡的中學生看似平凡的一天。
參考資料:知道
Ⅷ 寫一篇關於生活的作文小說600字左右
新來的同學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停後路可就難走了。這使我又想起了她—— 一個值得我學習的同學。
她是從農村來的,長得矮而瘦,扎著兩條似乎永遠也長不了的小辮子,衣服總是土裡土氣的,看去一副十足的「農村樣」。她沒有朋友:男同學愛譏笑她,捉弄她;女同學愛在她身後指指點點,議論她的「土」,議論她身上的怪味兒。這時,她總是縮起身子,低著頭,默默地任由別人說。她的學習也不怎樣,各科平平。一句話,她是個毫不起眼的「土同學」。但有一天,卻改變了我對她的看法。
那是一個雨後的早晨。我和幾個女同學一塊兒上學,路上又遇見了她。她似乎預感到我們又要嘲笑她,於是低著頭,默默地閃在一邊。我往她身上一看,嘿,真個發現新大陸了!我嚷嚷起來:「喲,今天『土同學』怎麼『新潮』起來了?穿一套新的花衣裳呢!還有新鞋哦!」其他同學隨之也嘰嘰喳喳起來。她那身衣服,雖是新的,但穿在她身上還是有那麼一點兒「土」味。而那雙白鞋,對她來說,可是最好的了。
她聽了我們的譏諷,望了我們一眼,又低下了頭,臉也一下子變得紅通通的了。這次不知怎的,我隱隱感到一絲愧意。
我們一夥繼續走著,她默默地跟在我們後面。沒多久,我們停住了。前面的一小截路是泥路。一下雨,地上滿是泥漿,爛稀稀的。一個同學建議道:「找些磚頭來,一塊塊鋪過去就行了。」最後還少不了諷刺那站在一邊的她兩句,「可千萬不要弄臟人家的新鞋子喔,哈……」我們笑著,散開去尋找磚頭。她仍站在那兒,一動沒動,定定地望著幾米長的稀泥路。我們找了一會兒,可這兒除了泥漿和雜草,一塊斷磚也沒有,我們只有干著急。
一直沒有出聲的她,一腳踩入泥漿中,又左右挪了挪,「你們跟著我走吧!」啊!她是為我們踩出一條路,為的是我們在後面走時,腳印的空間大些,不容易沾上泥。可她那雙鞋,那雙她剛穿的新鞋,卻變成了「泥鞋。我們驚呆了,沒想到她竟會這樣做。好一陣子才醒悟過來,便隨著她的腳印一步一步向前走。
快走出這一截泥路時,她突然腳下一滑,跌坐在泥漿中,新褲子濺滿了泥。同伴們都站著不敢動。不知是一股什麼力量,促使我不顧泥漿,走到她面前,伸出手去拉她。她正要把滿是泥的手遞給我,卻又猶豫了,忽地縮了回去。她憨笑道:「我……我的手太臟了。」
回到學校,大家見她下半身全是泥,越發譏笑:「你可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土鄉巴』呀!」她默默回到座位上什麼話也沒有說。這時,我的心頭升起了一種異樣的感覺。
從這件事我感到了她淳樸和高尚,此後便十分敬佩她。現在雖然我與她離別幾年了,但她給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滅的。她教會我應如何待人,她成了我生活中的榜樣
加分哦
Ⅸ 第一次寫小說,平時寫寫作文啊什麼還行
第一本小說,試試無限流吧。
小副本,寫差了可以直接脫離出劇情,不至於駕馭不住。
Ⅹ 作文小說600字運用多種描寫方法
《荷塘月色》鑒賞
一、荷塘月下的美景
課文是一篇寫景散文,這一點從標題就可以看出來。文章既寫荷塘又寫月色,荷塘是月光下的荷塘,月色是荷塘上的月色。這樣將描寫荷塘與描寫月色巧妙地結合起來,突出優雅、朦朧、幽靜的物境之美。
文章第4、5、6段緊扣標題,集中描寫荷塘與月色。這是全文的主體部分,寫出了荷塘月色的美景。
第4段寫月光下的荷塘,從密密層層的荷葉推出各色各樣零星點綴著的荷花,這是實寫,寫荷塘中的靜態。這時候微風來了,風帶來了動,於是淡淡的荷香沁入了人的心脾,葉子與花也出現了閃電般的顫動,顫動以後荷塘則出現了短暫的變化。
第5段寫荷塘上的月色。靜靜的月光,薄薄的青霧,像籠著輕紗的夢似的葉子和花,淡淡的雲,小睡的風情,樹影和月影,處處顯示著幽雅寧靜,而這幽雅寧靜的感受,只能在月夜獨處荷塘的環境中才能擁有。在這里,荷塘與月色水乳交融在一起。
荷塘之美還要有周圍環境的襯托,所以第6段接下來寫荷塘四周的景色。各種各樣的樹,樹間漏下的月光,隱隱約約的遠山,無精打採的一兩點路燈光,似乎使作者得到了一種安寧,但當他聽到了熱鬧的蟬聲與蛙聲之後,突然覺得「熱鬧是他們的,我什麼也沒有」。這三段寫荷塘,寫塘中的月色,寫月下荷塘的周圍景緻,營造出一種朦朧、幽美的意境,讓作者產生美的感受,也給讀者帶來美的享受。
二、美景中蘊含的情思
課文又是一篇抒情散文。文章雖然在主體部分集中筆墨寫景,但這些景都是為抒發感情服務的,是借月夜荷塘美景抒發情懷。文章因情而起,是因「這幾天心裡頗不寧靜」引出去荷塘,賞塘中美景,進而引出江南采蓮的舊俗,令「我」惦起江南,最後又回到家中。從情到景,復又歸情,是記游,又是抒情,這樣的結構安排恰到好處地服務於寫景的需要和表情的需要。
在這里,作者的思緒從不靜、求靜、得靜到出靜,回歸現實,時間不長,但感情卻經歷了復雜的變化。對於文章所體現的作者的思想感情,歷來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表現了愁悶的心境,有的認為表現了閑適的心情,有的認為表現了對現實不滿的憤激之情,有的認為表現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有的則認為是作者形象的自塑。
過去多家評論認為作者的思想感情是復雜的,文中既有淡淡的憂愁,又有求得片刻寧靜的淡淡的喜悅。為什麼這樣說呢?說有憂愁,因為全文處處籠罩著低調的情緒。文章開篇即寫「心裡頗不寧靜」,為全文定下了低沉的感情基調,接著寫路是幽僻、寂寞的,月和雲是淡淡、朦朧的,樹影是參差、斑駁的,樹色是陰陰的,遠山是隱隱約約的,而蟬聲與蛙聲雖然熱鬧,但卻與「我」無緣;接著又想到古人采蓮的盛況,惦起江南,感慨頗多。如此等等,無不讓人感覺到作者心中那淡淡的憂愁。說有喜悅,也是從文章本身出發的。作者去荷塘是欣然前往的,因為預想月光下荷塘「總該另有一番樣子吧」;往日陰森森的小路,「今晚卻很好」,而且覺得在這樣的天地里,自己是個「自由的人」;到了荷塘,作者更是心繫美景,怡然自得之情頓生,這美景與其說是自然美景,毋寧說是作者心靈中的美景,於是憶起古人采蓮那個「熱鬧的季節」「風流的季節」。以上種種,我們也可以看到,作者在短暫時間內所得自由而帶來的喜悅也是貫穿於全文之中的。
當然,我們也可以說本文只是記述了一個普通人的平常的思想情緒,描繪了一次不平常的夏夜之游。不寧靜的心人人都可能有,時時都可能出現。有了這樣的心情,就有可能去到一個清靜的所在,享受一個人的孤獨,尋找一個人所能得到的一時的自由空間。在這樣的時空里,看到的景物可能使我們憂,也可能讓我們喜,我們也會由此而想到久遠,想到其他人事。這樣看來,朱自清只不過是寫出了一個普通人一種極為平常的思想情緒而已,只不過我們普通人沒有他這樣的妙筆,寫不出像他這樣能夠感染人的心靈、引起人共鳴的傳世作品而已。
對於本文所表達的作者的思想感情,可結合課後練習第一題,讓學生從文章本身出發,對這一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不求統一的答案,只要能把自己的理解表述清楚,說出一定的道理即可。
三、語言的巧妙運用
本文成功地描寫了荷塘的月色和月下的荷塘,於景色描寫中寄託著自己的真情實感,這種成功,也得益於他對語言的巧妙運用。
文章多處使用比喻、通感、疊字等,使得全文語言典雅,充滿詩情畫意。比如作者連用三個比喻寫靜態的荷花,「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剛出浴的美人」,繪出了淡月輝映下荷花的晶瑩剔透,綠葉襯托下荷花的忽明忽暗以及荷花纖塵不染的美質。
通感的使用更使文章的語言達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通感就是在描寫客觀事物時,憑借人們各種感覺間的息息相通,用形象的語言把某一感觀上的感受移到另一感觀上,使「一種感覺超越了本身的局限而領會到屬於另一種感覺的印象」(錢鍾書語)。例如:「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清香」本來是屬於嗅覺的,作者卻將它轉化成聽覺上的「渺茫的歌聲」,令人聯想到若有若無、輕淡幽香、沁人心脾等,其間感覺的轉移伴隨著想像的跳躍。
此外,疊字的運用不但傳神地描摹出眼前的景象,而且使文氣舒展,給人音韻和諧的美感。如「蓊蓊鬱郁」「遠遠近近」「高高低低」的樹、「曲曲折折」的荷塘、「隱隱約約」的遠山,「亭亭」的荷花、「田田」的葉子、「縷縷」的清香、「脈脈」的流水,「密密地」挨、「靜靜地」瀉、「重重」圍住等等,比比皆是,獨具匠心。
追問:
這是小說嗎?,是散文吧
回答:
《永遠的蝴蝶》是台灣著名作家陳啟佑先生寫的一篇微型小說。僅有524字。寫的是一個凄美的愛情故事。小說的情節非常簡單,在一個雨天,「我」的戀人櫻子自願幫「我」到馬路對面去寄信。隨著一陣拔尖的煞車聲,櫻子年輕的生命消失了。就是這樣一個簡單至極的故事,卻深深地撥動了每一個讀者的心弦,原因就在於作品巧妙而高超的表現藝術。正因為作家善於謀篇布局,匠心獨運,作品才有了很強的感染力。其實,本文的情節完全可以概括為:未婚妻櫻子寄信時不幸出車禍身亡。即文章由一個動作——櫻子寄信和一個反動作——被車撞來組織文章,將環境、人物、情節綴連了起來。小說的線索很清晰,一封信、一場雨、一個寄信的動作、「我」的內心情感的變化等貫穿全篇,讀起來絲毫沒有阻和隔的感覺。眾所周知,微型小說是一種篇幅短小、情節單一、結構完整、講求寓意的小說品種。也被稱為一分鍾小說、一袋煙小說、袖珍小說。《永遠的蝴蝶》故事情節雖簡單,但給人的思想、情感帶來的審美沖撞卻是巨大的,讓人回味無窮。與那些充滿著政治煙火味的小說不同,本篇小說沒有反映深刻的現實問題,它宣洩的只是個人的小情感,也就是男主人公那種失去戀人後的悲痛、悔恨、自責、惋惜、眷戀等種種情感浸潤在文章的字里行間,使小說景中有情,事中有情,像一團煙霧籠罩在文章中,使小說整體意境營造上顯示出氤氳之美。
《永遠的蝴蝶》一文的景物描寫並不多,但是它卻具有非常豐富的意蘊,為人物活動提供了一個極富於詩意的活動場景。主要採用了第一人稱主人公視角的敘事方式,使文章具有濃厚的抒情色彩。富有意味的景物描寫和第一人稱的敘事方式使小說從頭到尾都彌漫著一股悲情,具有一種清新別致之美。作者著重抒寫了「我」在雨中目睹車禍時的心理感受。櫻子的是那樣突然,下月的喜慶婚禮變為泡影。面對慘劇,「我」心如刀絞。雖是春天,卻分明感受到了深秋的凄冷。好像世間的一切都為之停轉靜默了。而且,這種第一人稱敘事還和「雨」這個大環境融合在一起。「我」所有的感受都是在客觀的雨中發生,這就為主客觀相融合傳情寫意創造了條件。這里的「雨」不只是交代故事發生的環境,更重要的是作者內心情感的觀照和再現。如文章開頭寫道:「那時候剛好下著雨,柏油路面濕冷冷的,還閃爍著青、黃、紅顏色的燈火。我們就在騎樓下躲雨,看綠色的郵筒孤獨地站在街的對面。」寥寥幾筆就營造了一種愁苦的氛圍,它為全文定下了一個傷感的基調,並暗示了後面的不幸。讀者完全可以感覺到,作者筆下的「雨」沒有杜甫筆下「潤物細無聲」的可人和亮度,有的只是李後主筆下的灰暗和凄迷。它是自然的春雨,如「那時候剛好下著雨」;它又是災難和不幸的象徵,如「其實雨下得並不大,卻是我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場雨」;它還是淚水和痛苦的象徵,如「更大的雨點……濺到我的生命里來」。此情此景,不由讓人想起象徵派詩人戴望舒那首著名的《雨巷》詩,景雖有別,其惆悵之情依然。一切景語皆情語。這些含情的景語給了讀者這樣的審美感受:閃爍的燈火彷彿哭泣的眼睛,濕冷的街面好像含淚的面容,孤獨的不是郵筒,而是「我」自己。應該說,作者在意象擷取上是頗顯藝術匠心和眼光的。
小說以《永遠的蝴蝶》為標題,=具有很強的象徵意味。「蝴蝶」是文學作品中一個具有悲劇色彩的凄美的人文意象。有我們熟悉的《梁祝》盪氣回腸的愛情故事中的化蝶結局蝴蝶盡管是美麗的,但它象徵著一種愛情的挫折感與生命的無力感。蝴蝶的身體色彩是絢麗的,蝴蝶的生存形態是飄逸的,但蝴蝶的生命本質卻是輕盈脆弱而難以掌控的。在藝術工作者的加工下,無緣結為夫妻的梁山伯和祝英台殉情後升華為永遠相隨的蝴蝶,遠離人間俗世,共享不受羈絆的永世愛情;是一個美麗的重生;《永遠的蝴蝶》中櫻子也是生命短暫;蝴蝶的生理特徵是「飛」,而櫻子也曾慘烈地「飛」了一次,是一個美麗的亡。在這個意義上,蝴蝶與人類生命的湮滅和重生有著不可隔絕的聯想關系。蝴蝶意象的本身就具有很濃的悲劇意味。夜晚的白(白風衣)蝴蝶在災難中飛舞,整個塗上了一層黑色的背景,而玄黑色又是恐怖、亡的象徵。在文中,蝴蝶是美麗的、可愛的、年輕的櫻子的化身。一方面它表達了「我」對櫻子的深深懷念,永遠的蝴蝶就是永遠的櫻子,這一矛盾的標題蘊含著「我「千般思念萬種哀愁;另一方面它將那血沫飛濺的車禍場面浪漫化, 「隨著一陣拔尖的煞車聲,櫻子的一生輕輕地飛了起來,緩緩地飄落在濕冷的街面,好像一隻夜晚的蝴蝶」。恐怖的車禍定格在讀者的腦海中。沒有撕心裂肺般的哭嚎,沒有血肉橫飛的可怕,相反它非常美麗,美麗中帶有無奈的悲痛和傷心。綿綿的細雨和輕飛的蝴蝶不僅將無形的悲情外化,而且,這種以輕寫重的手法增加了小說的悲劇意味,給人以極度的凄艷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