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寫小說是以主角的視角去寫,還是以旁觀者的視角
那就要看你是想寫什麼小說了。
總體來說,兩種寫法各有各的優勢。
比如以主角的視專角去寫,比如第屬一人稱描寫或者緊扣某個人物所見所聞的第三人稱,這樣寫能夠更加突出閱讀過程中的代入感,讓讀者能更細致深入地體會主角的感受以及見聞,從而衍生出 「換我我當如何」 的遐想。如果你格外想讓主角成為這個故事主要乃至唯一的推進線索,突出劇情線路的簡明和精要,那麼這種寫法無疑更適合一些。它的缺點在於敘事面窄,沒法以主角視角展現出來的事物可能就無法出現,如果要讓讀者了解大局的話也要多費一番工夫。
旁觀者視角,有時也可以被稱為【上帝視角】,可以以更加廣的面來展現故事情節,以及故事發生的環境。這樣寫的優勢在於它能讓幾條不限於主角的線路同時進行,主角動的時候,各路人馬在同時做出的行動也被讀者盡收眼底。這樣寫的明顯優勢在於故事背景和內容,以及 「這個時刻究竟在發生著什麼」 這樣的問題馬上就能得到答案;缺點則是可能會讓故事缺乏懸念,或者無法突出整體背景下的主要劇情。對於寫作功力不足的作者,這樣的寫法容易導致混亂。
說到底,還是在於你這個作者要給讀者展現一個什麼樣的故事。
⑵ 寫小說用什麼視角來展開敘述
第一視角或第三視角
第一視角指以敘述人本人親眼所見的角度對客觀回事物進行觀察或描答述;第三視角又稱為上帝視角,意思是以第三者的身份來敘述,能比較直接客觀地展現豐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好像萬能的上帝一般無所不知
⑶ 寫小說的三種視角(黃海青老師)
視角是文學作品中對故事內容進行觀察和講述的角度,根據敘述者觀察故事中情境的立場而區分。
敘事首先涉及敘事視角的問題,即誰來講故事。
01、【傳統的敘事視角一般有三種】
第一人稱敘述
第二人稱敘述和
第三人稱敘述
也就是我,你,他。
第一人稱敘述是敘事者作為故事中的某個人物對故事進行敘事。
第二人稱敘述是用「你」作為故事中人物的一種敘述方式。
第三人稱敘述則是以旁觀者的口吻從外部講故事。
02、【三種視角】
全知視角
選擇性全知視角
第一人稱主人公回顧性視角。
①全知視角
全知視角,也就是無固定視角的全知敘述,它的特點是敘述者說出來的比任何一個人物知道得多。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上帝視角
這通常是從與故事無關的旁觀者立場進行的敘述。
敘述者如同無所不知的上帝,可以在同一時間內出現在各個不同的地點,
可以了解過去、預知未來,還可隨意進入任何一個人物的心靈深處挖掘隱私。
這種敘述方式由於沒有視角限制而使作者獲得了充分的自由。
傳統小說的「上帝視角」(又稱「第三人稱全知視角」)可以縱觀故事走向,洞悉每個人物的心理,
在關鍵處提醒讀者上集回放,暴露人物內心獨白,類似電影畫外音。
全知視角可以快速幫助讀者進入故事,誰是好人、誰是壞人,一目瞭然。
上帝視角/全知視角使讀者像上帝一般俯瞰整個故事。
讀者洞悉人物的行為和潛在心理,知曉暴露的和隱藏的真相。
當人物產生誤會時,替他們著急;當情節走向膠著時,恨不得撥亂反正。
中國傳統的的才子小說、評述,西方寫實主義小說基本都是這個路子。
像四大名著,就是全知視角。
②選擇性全知視角
這個視角也是以第三人稱來講述,但有別於上面提到的全知視角
作者放棄了第三人稱可以無所不在的自由,實際上退縮到了一個固定的人物,也就是它只關注觀察一個人物。
僅僅揭示一個主要人物的內心活動,某一個人物的內心活動他是全知的,
某一個人物所感知到的事物他是全知的,
但是,其他的不知道,或者說他也不呈現出來。
這個人物往往是小說故事的旁觀者見證者,也有可能是主要人物,
主要看他在面對周遭人物和事件的表現和心理變化。
這也是主流小說中會採用的。
《了不起的蓋茨比》主角是蓋茨比,但有一個旁觀者是尼克
尼克從中西部故鄉來到紐約,在他住所旁邊正是本書主人公蓋茨比的豪華宅第。
用這種視角是不是難度大一點?
這里每晚都在舉行盛大的宴會。尼克和蓋茨比相識,故事就這樣開始了。
難度因人而異,因題材而已。
接下來,作為讀者的我們是跟著尼克來認識了解蓋茨比的,也就是視角限制在尼克這里
即使蓋茨比發生的事,也是尼克聽別人說的
再舉一個例子,可能比較少人看過,伍爾夫的《達洛維夫人》
英國女作家伍爾夫的小說《達洛維夫人》,用的是第三人稱,故事中有好幾位人物,然而敘述焦點始終落在達洛維夫人身上
除了她的所見、所為、所說之外,主要是著力描寫了她的心理活動,其他人物都是作為同達洛維負人有關的環境中的人物出現的。
我們可以看出,讀者實際上是從達洛維夫人的角度觀察世界的。
核心人物就一個,所有事情都圍繞著一個人。
順便一提,伍爾夫的小說特點也是在於心理描寫,比較注重去挖掘人物內心的波動與變化
這種關注於人物內心變化的,是現代小說的特色,故事性沒那麼強,重點在於細膩的心理描寫。
③第一人稱主人公回顧性視角
作為主人公的第一人稱「我」以回憶往事的方式來講述故事。
「我」是處在故事之外的,「我」在講述當年的故事。
近幾年的國產青春愛情電影都是這樣的。
作為敘述者的視角受到了角色身份的限制,不能敘述本角色所不知的內容,這種限製造成了敘述的主觀性
這是與第三人稱有所區別的地方
主觀性強,也就流露出更多的角色情感,讓讀者更容易為之感動
典型代表奧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著名小說《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
這個小說講的是什麼呢?
小說的開頭講的有一個小說家叫R,有一天突然間接到一封信,這封信是陌生女人的信。
我們看他是怎麼寫的?
這封信約莫有二十多頁,是個陌生女人的筆跡,寫得潦潦草草,與其說是一封信,還不如說是一份草稿。
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摸了摸那信封,看看裡面是否還有什麼附件沒有拿出來,但是沒有。
信封上面空無一字,無論是信封還是信紙上,都沒有寄信人的地址或者簽名。真奇怪,他想,又把信拿在手裡。
這里寫的R先生收到一封陌生人的信,這時,還不知道對方性別,他在觀察這封信
接下來R開始念這封信。
過看這篇文
然後就是我敘述:
「你,從未認識過我的你啊!」這句話寫在最上面,是稱呼,又是標題。他十分驚訝地停住了:這里的「你」指的是他,還是一位臆想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開始往下看:
R繼續念信,信是以第幾人稱來敘述的呢?
想一下,你寫封信給朋友說你的事情,你會怎麼寫?
所以小說進行了一次人稱轉換,由R到「我」
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為了挽救這條幼小柔弱的生命,我同死神搏鬥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邊坐了整整四十個小時,他得了流感,發著高燒,可憐的身子燒得滾燙。
我用冷毛巾敷在他燒得灼熱的額頭上,不分白天黑夜地握住他那雙不時抽搐的小手。第三天晚上,我也崩潰了。
我的眼睛越來越沉,不知不覺眼皮合上了。我在一張硬椅子上睡著了三四個小時,就在這期間,死神奪走了他。
此刻,這個溫柔可憐的孩子,他躺在那兒,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就跟他死去的時候一模一樣;
只是他的眼睛,他那聰明的黑眼睛剛剛被合上了,雙手也合攏著擱在白襯衫上。床的四個角上高高地燃著四支蠟燭。
我不敢朝床上望一眼,也不敢動一下身子,因為燭光一晃動,陰影就會從他的臉上和緊閉的嘴上掠過,於是看上去,彷彿他的面頰在動,我就會以為他還沒有死,還會醒來,用他清脆的嗓音對我說些天真無邪的話語。
可我知道,他已經死了,我不願意再往那邊看,以免自己再一次充滿希望,又再一次失望。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孩子昨天已經死了。現在,在這個世界上,我只有你,只有你了,可你卻對我一無所知。
此刻,你還完全蒙在鼓裡,正在尋歡作樂,或者游戲人生。我現在只有你,你卻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而我始終愛著你。
我拿了第五支蠟燭放在這里的桌子上,就在這張桌子上給你寫信。
我怎能孤零零一個人守著我那死去的孩子,而不向人傾訴我的衷腸呢?
在這可怕的時刻,不對你說,又叫我去對誰說呢?你過去是我的一切,現在也是我的一切啊!
也許我無法完全跟你解釋清楚,也許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現在頭暈目眩,太陽穴抽搐不停,像有把槌子在敲打,渾身上下都在疼。
我想我是發燒了,很可能也得了流感。現在流感正在挨家挨戶地蔓延。果真是這樣,那倒好了,我就可以跟我的孩子一起去了,也不用自己來了結我的殘生了。
有時我兩眼發黑,也許這封信我都無法寫完了,但是為了向你訴說一次,只訴說這么一次,我願意聚集起全部的力量。你啊,我親愛的,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的你啊。
我要和你單獨談談,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訴你;我要讓你知道我整個的一生,我的一生一直是屬於你的,你卻對此始終一無所知。
可是,只有當我死了——此刻,我的四肢正忽冷忽熱地顫抖不止,生命即將走向終結——你再也不必回答我的問題了,我才會讓你知道我的秘密。
接下來,你會發現「我」開始講故事。
剛才說了,作為主人公的第一人稱「我」以回憶往事的方式來講述故事。
這里「我」就在回顧過去的事情
這是不是就叫寫作的技巧?
這個小說,茨威格重點就在於這個陌生女人遭遇這么多事時的心理描寫。
為了呈現這種心理描寫,茨威格採用第一人稱主人公回顧性視角,把這樣一整個故事給大家呈現出來。
而且,為了拉近人物與讀者的距離,還用了信的形式,彷彿讀者在讀一封信,信中的人在告訴讀者他的故事。
想像一下,你朋友寫信給你,告訴你他的遭遇,「我這幾年呀……」是不是內心就會更有觸動。
相類似的寫法,其實很常見的。
作者知道怎麼撓解癢,所以一下子就撓對地方了。
像經常舉例的《活著》,就是老福貴給小年輕講述過去一生的故事。
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03、【課程感悟】
看過很多小說,但從未思考過作者是用哪種視角手法來寫作的。
通過今晚課程學習,仔細想想,結合老師給出的案例,基本明白了三種視角的敘述。
在往後的閱讀中,這方面要做好分析,學會作者的不同的視角敘述。
⑷ 關於寫作 | 小說的視角問題
記敘文大家都寫過,就是講述一個或多個事件,含糊點說,就是講一個故事。學生時代寫的記敘文一般要求是寫自己經歷過的事情,而小說是記敘文的延伸和升級,但都無外乎是講故事。
那麼,當我們把一個故事寫下來,無論是寫成記敘文還是小說,這裡面都會出現兩個角色:
初學寫作的人往往會混淆這兩個角色,以為自己是寫作者,也是講述者,覺得我就是講述者,講述者就是我。其實不對。
舉幾個大家都熟悉的魯迅的小說的例子,就明白兩者是不同的角色。
因講述者的不同,記敘文體分四種視角:
為什麼小說的創作要有一個固定的講述者,和固定的視角?很簡單,如果不這樣,就講不好一個故事。一個講述者不清晰的故事,就好像是一大群人七嘴八舌地講同一件事,聽的人肯定聽一會兒腦袋就炸了。一個視角總是換來換去的故事,就好像初學攝像的人拍的小電影,鏡頭搖來搖去,看一會兒人就昏了。
對初學者來說,第二人稱視角太詭異,暫時迴避為上;上帝視角在短篇中比較少見,適合長篇巨著,也建議初學者迴避。適合初學者的主要是第一人稱視角和(有限的)第三人稱視角。
特點:
寫作禁忌:
從上面提到的第一人稱視角的小說的特點,可以看出,這種小說 絕對不可以出現 「我拒絕了小明的邀請,他一個人去參加聚會,始終悶悶不樂地坐在角落裡」、「小明心裡想道……」這種文字。
可以改成:「我拒絕了小明的邀請。聽朋友說,那天他一個人去參加聚會,始終悶悶不樂地坐在角落裡」、「小明告訴我他想……」或者「我猜小明心裡肯定在想……」
優缺點:
第一人稱小說無疑最適合初學寫作的人,從自身的視角去講故事,講我看我聽我想,可操作性非常強,只要避開上面說到的禁忌,幾乎在寫作上就不會出什麼大錯了。當然局限性也很明顯,如果太多的故事發生在別人身上,用第一人稱就總得找人轉述,轉述太多就會比較牽強。
特點:
寫作禁忌:
避免每寫到一個人物,就把視角跳到這個人物身上。尤其要避免開啟上帝視角,誰都寫什麼都寫。
優缺點:
第三人稱視角沒有第一人稱視角那樣的禁忌和局限性,所以給寫作者更多的空間去描述和表達。寫作者可以寫任何人物的任何行為,都不算是視角錯誤。這是好處,但也正是因為沒有局限,反而更難把握。初寫者很容易直接開啟上帝視角,這個人寫幾句,那個人寫幾句,每個人物都說這說那,心理活動亂飛,讀者看起來好像一不小心進了農貿市場,亂七八糟沒有主次。
最後,說說視角的轉移。
雖然上面一直在強調寫作過程中不要隨便轉換視角,但大家也看到了,無論是第一人稱視角還是第三人稱視角都不是完美的,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有些章節小說的創作開啟了新思路:每個章節有各自固定的視角。
比如,去年很流行的一本暢銷小說 《奇跡男孩》 (Wonder),整篇小說都是用第一人稱視角講述的,但每個章節的「我」都是不同的人,有的章節的「我」是那個男孩,有的章節的「我」是男孩的姐姐,有的章節的「我」是男孩的同學,等等,這樣,把同一件事用不同人的各種不同的視角展現給讀者。
另一個更適合初學者學習的例子是 《怦然心動》(Flipped) ,一個講述少年男女初戀的故事。小說交替地以男女主人公第一人稱講述展開,單數章節是男主人公第一人稱講述,雙數章節是女主人公第一人稱講述,同一件事,讀者從男主人公的視角看到是這樣的故事,從女主人公的視角看到的是另一個故事。這種寫作手法無疑讓情節更激動,人物形象更豐滿,同時對於學習寫作的人來說,也更能體驗到第一人稱寫作的特點。
但即使是這種視角轉移的小說,也不是作者隨心所欲,想轉就轉,每次視角的轉移,都會固定一段時間,完整地講完一段故事情節。好比拍電影,固定一個機位把一個劇情交待明白了,再換一個機位。
⑸ 寫小說用第幾人稱最好
用第三人稱寫的小說故事情節會更完美,
而第一人稱會更順手,有代入感。
就看你自己的寫作水平了。
一般,讀者讀小說的時候通長會選擇第三人稱的。
⑹ 寫小說怎麼選擇第幾人稱
寫小說的主人公視角基本上分成兩種: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
第一人稱——以「我」為視角。
優點:強烈代入感。容易跨越大幅度時間——尤其是寫回憶。他十年前見過她,今天又見到了她。時間跨度為十年,用「他」會讓人莫名其妙。用"我」會自然很多。我十年前見過她,今天又見到了她。
缺點:難以講述復雜故事。
使用技巧:「我」看不見、聽不見、不知道的事不能寫。不能描寫「我」本人。我是富二代,有古銅色皮膚和高挺的鼻樑。第一人稱寫自己,很自戀。用「他」更自然。他是富二代,有古銅色皮膚和高挺的鼻樑。
第三人稱——以「他」為視角。
優點:能講述復雜故事,能同時塑造多個人物。
缺點:代入感差,不便掌握故事的整體脈絡。
使用技巧:如果說,第一人稱是「我」戴著谷歌眼鏡錄視頻,第三人稱就是一堆人戴著谷歌眼鏡錄視頻。在小說里發谷歌眼鏡不要錢,你錄一段,他錄一段,錄到最後才發現剪輯是難題。
據我所知,有的新手錄完後,根本不剪輯,就亂糟糟一大堆故事放在那兒。讀者看不懂。
所以,第三人稱中,選幾個主視角,什麼時候變視角,一定要提前想好。
⑺ 小說的敘事都有哪些視角
第一視角:以主人公的視角來講述故事。
第三人稱視角,你好像一個旁觀者或者操控者,而不是本人。
⑻ 一般寫長篇小說都是以什麼視角
寫小自說都是第三人稱。。
描述的視角。。
千萬不要用第一視角第一人稱。。
我看過一部新手寫的小說。。。
寫著寫著她自己都亂了。。
一會兒第一視角一會兒第三視角。。
而且是前幾章就出現的這個問題。。
當時我直接棄文了。。看得太難受了。。
我想她的作品也沒多少人花過錢。。
⑼ 談談小說創作的人稱視角
幾次小說課程下來,我發現作者朋友們對人稱視角這個問題很感興趣,每次聊到這個問題都會群情洶涌。總結下來,大家的關注點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一,有哪幾種人稱視角,各自有什麼優勢;二,人稱視角跟多線寫法的結合;三,第一人稱的誤用。每一次說到這個話題,大家的關注點和疑問都是類似的,於是我打算寫一篇相關的文章跟大家總結一下這方面的問題。
在小說創作中,人稱視角有第一人稱,第三人稱(第二人稱很少見)。最常見的視角就是第三人稱,這也是讀者最容易接受視角。第三人稱也就是所謂的「上帝視角」,作者可以隨意交待故事背景,人物的心理活動。第一人稱就是以「我」的口吻講故事,故事的內容範圍受限於「我」的感知范圍內。第一人稱的的優勢在於代入感強烈,弱點在於敘事自由度低,而它的優缺點正好跟第三人稱互補。
下面以一個分別的場景作為例子,大家可以感受一下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兩種視角的不同寫法。
【第三人稱】
火車將要開動,瑪麗從車窗探出身子,向站在月台的傑克揮手。她看見傑克已經轉身離開,她的動作驀然僵住,瞬間流下了眼淚。她在心裡默然嘆息:「傑克大概沒有喜歡過我吧。」
當火車離遠,月台上的傑克摘下眼鏡擦去臉上的淚水,他轉過身向火車遠去的方向低聲默念:「對不起,我給不了你幸福,忘了我吧。」
【第一人稱】
當火車緩緩開動,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我意識到這可能是我和傑克最後一次見面。我連忙打開車窗,向傑克揮手道別,卻發現他已經轉身離去。
就連最後一次告別也這樣漫不經心,大概他真的沒有喜歡過我吧。
我坐了下來,只感覺全身綿軟。秋天的風從車窗竄了進來,吹亂了風景也吹亂了回憶,吹熱了眼睛也吹冷了臉。
一部作品要採用哪種視角來寫,很大程度上只是作者的個人喜好,然而,每種視角有其優缺點,針對作品特點而選取相應的視角會讓寫作過程更容易。要選擇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首要考慮的一個因素是作品架構。作品架構不等於作品篇幅,架構可以理解為規模,重要人物的數量,人物關系的復雜程度,沖突勢力的數量,故事線的分支和長度……這些都是作品架構的參考依據。簡單舉例,《三國演義》是大架構作品,《小王子》是小架構作品。大架構作品優先採用第三人稱,小架構作品可以選用第一人稱。
在寫作初期,我經常用第一人稱寫小說,借著「我」的口吻,可以很輕易把內心的悶騷情感表達出來。那時候寫的都是小架構作品,重要人物數量少,他們之間也沒有復雜的關系,以「我」的視角就可以把故事完整表達出來。後來我開始嘗試寫一些大架構作品,還是習慣性選用第一人稱來寫。在接下來的寫作過程中,我發現這些作品寫起來很不順暢。受限於第一人稱的視角限制,有很多內容不好交待。
直到現在,我還是很喜歡用第一人稱寫作,特別是二十萬字以內的都市言情小說;但如果要寫長篇幻想小說,我不會再用第一人稱。如同上面那個分別的例子,第三人稱可以同時寫瑪麗和傑克的表現,如果把他們兩人各自看成一條故事線,那麼第三人稱的例子同時寫到了兩線故事線;而第一人稱卻只能寫出瑪麗這一條故事線。
第一人稱寫多條故事線常見的方式就是多線並行,每一線都用第一人稱來敘述。在三條故事線以內,這還是一個可行的方法,如果故事線太多,就容易引起視角混亂,對讀者造成閱讀障礙。多線並行不宜處理得太復雜,如果沒有必要,還不如直接用第三人稱來寫,免得被讀者批判為故弄玄虛。設想一下,如果將《三國演義》改用第一人稱來敘述,會不會是一件讓人崩潰的事情?
第三人稱優勢在於敘事自由,第一人稱優勢在於抒情自由,有的作者會在一部作品裡同時用上這兩種手法。常見的處理方式是以第三人稱為主,只到了特定情節,需要突出某個人物,就會用第一人稱專門寫他的故事。在日漫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類似的處理手法,某個重要的人物死亡,就以他作為主角回顧他的一生。這種處理方式好像還有一個專門的名詞,「番外」或者「外傳」。簡單來說就是故事主線採用第三人稱,外傳採用第一人稱。
第三人稱視角有一種特殊的寫作手法,每一章以一個人物為主角,從他的視角展開故事。這方面的典型例子就是《冰與火之歌》。這種寫法有利於塑造豐滿的人物形象,但是容易拖慢故事進度。《冰與火之歌》這部作品寫得很好,但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原因就在於故事進展太慢,有的讀者耐著性子看了幾十萬字都沒有看到小高潮,於是放棄了。
寫作新人常常會採用第一人稱創作,他們常常會犯同一個毛病,以「我」的口吻寫出「我」感知以外的事情,比如:「當我走出房間之後,她突然高興地笑了起來,心想:『小樣,你分明就是喜歡我!』當然,她的這些小心思我是不知道的。」看到這樣的句子會讓人感到違和別扭。第一人稱最大的好處就是強烈的代入感,讀者跟隨著「我」的視角去見證故事的發展,讀者所能感知的東西只能是「我」感覺到和想到的東西,在這些范圍以外的信息出現在作品中,都是犯規的做法。
作者在寫作之前最好先判斷作品的構架,有沒有必要採用第一人稱來寫。我看過一些小說作品,雖然用第一人稱來寫,但並沒有發揮出第一人稱代入感的優勢,缺少心理描寫,情感表達平淡。如果改用第三人稱來寫也完全沒有問題,甚至在敘事上更加自然,在這種情況之下,就沒有必要用第一人稱。
使用第一人稱寫作,如果想讓讀者知道更多內容,一般有兩種常用的手法。第一種,通過旁人對話交待。有時候是碰巧有人在旁邊說話被「我」聽到,比如武俠小說里就常見這樣的橋段,主人公在吃飯,旁邊總有一些大嗓門的「江湖百事通」把重要的信息告訴主人公;有時候是機緣巧合之下主人公偷聽到一些重要消息。第二種可以稱為「後來知道」法,用回最初那個例子大家就能明白怎樣使用了:
【例子】
當火車緩緩開動,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我意識到這可能是我和傑克最後一次見面。我連忙打開車窗,向傑克揮手道別,卻發現他已經轉身離去。
就連最後一次告別也這樣漫不經心,大概他真的沒有喜歡過我吧。
我坐了下來,只感覺全身綿軟。秋天的風從車窗竄了進來,吹亂了風景也吹亂了回憶,吹熱了眼睛也吹冷了臉。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心目中的傑克就是一個無情無義的人,直到很多年以後湯姆將幾個厚厚的日記本交給我。他說其實傑克一直深愛著我,他當初表現得這么冷漠無情,只是希望我忘掉他,而他卻把這些年對我的思念通通寫進日記里。
最後再補充一下第二人稱的寫法。以「你」的口吻寫作的作品真不多見。我見過有作者在作品中大量引用「你」的做法,在回憶過程中通過跟「你」對話的方式引出回憶事件,但本質上這還是第一人稱的寫法。單純用「你」的視角來寫作,常用於短篇文章,而在小說上還沒有遇到過。
⑽ 寫小說有哪幾種視角
最佳一般來說,用第一人稱「我」來寫的,就是主觀視角,這類視角有代入感,但是局限性較強;以第三人稱「他」來寫的就是客觀視角,又叫全知視角或者叫上帝視角,這類視角作者就是上帝,什麼都知道,較主觀視角而言往往更容易展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