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供一些短篇的故事或者微型小說
1、喜糖
不同的職業及職業的選擇自有其許多深奧之理。
趙楠華在這個職業上已經幹了八年。從他手上發出去的結婚證少說也上萬了。
趙楠華胃不好,起先是不吃糖了。
來辦證的人扔下幾顆喜糖,好幾天了仍散亂地躺在辦公桌上。
為了整潔辦公環境,他只好用一個抽屜專門收羅這些「睡客」。
久之,抽屜居然收滿了。他每天按量分發給同事他去吃。
為了完成任務,他帶頭吃,胃痛也吃。一時間,吃糖成了辦公室里的主要任務。
辦結婚證的人越來越多,喜糖之患也就越來越嚴重。抽屜放不下,同事們吃不了,總不能當垃圾倒了吧。
拿回家,讓孩子們吃去吧!
於是老婆孩子也加入了吃糖行列。
隨著改革開放,人們有了錢,帶到他這兒的喜糖從十幾顆到幾十顆,從幾十顆到幾斤,從一般品種到高檔品種,甚至連精美的包裝盒糖也擺上了辦公桌。
忽然有一天,趙楠華終於開了竅。妻子不是辦了個小賣部嗎?可不……他笑了。
從此,妻子的小賣部永遠有品種齊全、花色多樣的糖出售,在那條街上小有名氣。
同事們再也不用為糖吃壞胃而發愁了。
社會上的人們都知道有個愛吃糖的趙楠華。
人們也知道沒有好糖辦不來結婚證。
趙楠華走運了。
後來,有人說趙楠華發了,我不信。
再後來,有人說他的「百貨店」改名為「喜糖專營店」了。我將信將疑。
再再後來,有人說,小店成為辦結婚證買高檔喜糖的最好地方了,這次我信了。
2、衛生紙要漲價
「聽說衛生紙要漲價。」
吃晚飯時,利群商場的呂秘書對妻子說。
這話可巧被剛踏進門的隔壁胖大媽聽去了。
胖大媽本來無事,進屋還未坐穩就急著走了。
「衛生紙要漲價啦!」
胖大媽又告訴給劉二嫂。
劉二嫂正准備回娘家。途中她又把這一消息神秘地告訴給她的朋友小魏。
小魏是夜班。急忙趕到單位,拿起電話讓她小姑子快去告訴她媽。
……
不到一小時功夫,這消息已傳遍了大街小巷。
「衛生紙要成倍漲價!」
「衛生紙明天下午就漲價,我見了紅頭文件啦!」
「剛才電視已經播了,你咋沒看呢?!」
半夜以前,所有開門的大小國營個體商店的衛生紙都賣光了。
第二天一大早,利群商場的甄經理剛從被窩里爬起來,就進來了批發衛生紙的好幾位客房。在去上班的途中摩托車無法騎了,身後跟了一大群人吵吵鬧鬧的。一個老同志問:「甄經理,撞車啦?」讓他哭笑不得。
辦公室門剛打開,就擠滿了人。還沒坐穩,電話鈴又響了。
整個一上午,來了走走了來潮水般的人流,響了停停了響的電話鈴。批條子的手酸困無力了,上午十一點才算坐下喘了口氣。
奇怪,昨天還在發愁衛生紙的銷路。今天邪門了。正在這時,秘書小呂進來了。
「一上午忙得頭搗了蒜,咋不見你的面?」
「經理,告訴你一個好消息,衛生紙已處理完啦。」呂秘書喜形於色的說。
「咋回事?」經理溫和多了。
呂秘書如此這般地透露了秘密。
3、相親
護士周麗婭在注射室工作。
她已而立之年仍獨身一人。
親朋好友為她著急,替她提不了少親,可無一成功。前幾天朋友又給她介紹了一位,昨天見了面,她很滿意,約好今晚上他家。
抬腕看錶,已經五點四十五分了,該下班了。可前來注射的患者仍然排成長隊。
她皺了皺眉。
「同志,我推靜脈針。」
一位五十多歲的老大爺走上前來將注射卡遞給周麗婭。
她瞪了老人一眼:「靜脈針要好長時間,明天再來吧,今天下班啦!」
「每天注射一次,今天不推怕……」
「怕什麼,死不了!」
「你這姑娘咋這說話。」
「我咋說話啦?!告訴你已經下班了,你還瞎粘糊什麼?!」
邊說邊將好幾位等待注射的患者和老年人一塊推出門外。
「光啷」,注射室門鎖上了。
周麗婭和高跟鞋的嘎嘎聲一同氣哼哼地走了。
什麼服務態度?老大爺也是一肚子氣。就因為家裡今晚有事、下午出去買菜才晚去了醫院。
唉,真是!
老人家邊走、邊想、邊生氣,不知不覺到了家門。
「咣」的一聲推開家門,他呆住了,又擦了擦眼睛再一看,是她,他更來氣了。
「咋?!你找到家吵架了,護士太太?」
兒子趕緊迎上老人。
「爸,這是那個小周,周麗婭護士。小周,這是爸爸。」
周麗婭:「啊?!」
4、鄭.傅主任外傳
單位里有倆主任。
正主任姓傅,副主任姓鄭。
人們的傳統習慣是,只稱領導頭銜,省略正.副字,在頭銜前冠以姓。所以大家均稱單位的兩位領導為傅主任,鄭主任。
人們還有一個習慣,到外單位辦事時,願找正職而不願找副職。說不上為什麼。
所以就有了一些麻煩。
對於副主任來說,他姓鄭,大家稱他鄭主任,沒有什麼異常,對於正主任來說,他姓傅,大家稱他傅主任,起初也未發現異常。
有一天,外單位來了個兩個辦事員:「你們正主任在嗎?」
有人領他們到鄭主任辦公室。
客人走後,鄭主任到傅主任辦公室匯報,顯然,這兩位辦事員是來找傅主任的。
又有一天……
天長日久,外單位來本單位辦事者均找鄭主任。鄭主任知名度也就漸漸高了。他顯得很忙。
傅主任成天緊鎖雙眉、少言寡語,一人進出,沒了以往的談笑風生。
突然有一天,鄭主任調走了。大家都不知道為什麼,但又似乎知道點什麼。
傅主任召開了一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
他微笑著說:「從今天起,大家只需叫我主任就可以了,不必帶姓,聽清了嗎?」
「聽清了!」異口同聲。
「散會!」
5、貢獻
巴圖和哈達是一對好朋友,同住一村,小學、中學、大學又是同學,相處甚好。
大學一年級那年,巴圖因偷竊被校方開除,回到村裡。
哈達則是發奮讀書,把對巴圖的怨恨和不理解全部留在了圖書館。大學畢業又考上了研究生,研究生畢業又考上了研究生,成了博士。現在省科學院工作,科研成果頻出,常與省領導人同出入,甚是受人尊敬。
巴圖被送回村,差點尋短見自盡。
在鄉親們和老支書的幫助下才抬起了頭。先是修鞋,後來修車,沒幾年成了加工廠的廠長。去年又在縣城蓋起三層經營大樓,成了富裕大戶。
年年乾旱年年抗旱年年旱的家鄉今年又遇大旱,離開家鄉的鄉親們伸出手幫助抗旱的鄉親們抗大旱,旱災喚來親鄉情。
在捐款抗旱的熱潮中,博士哈達省吃儉用,使出渾身的力氣捐了一千元。
巴圖一出手就是二萬。
一萬買草,一萬買料,還雇車送到每個畜群點。
鄉親們流下了眼淚。
在縣里舉行的抗災保畜表彰大會上,巴圖因捐款數額居全縣之首而倍受領導、鮮花、獎狀、記者的青睞,一時轟動縣城。
表彰會還未完,哈達走下主席台,看了一眼正在發言的巴圖,離開了縣城。
6、車禍
在一個並不十分擁擠的交叉路口,市長乘坐的豪華轎車被一輛載重大客貨撞了。
市長右腿粉碎性骨折,住進了市第一人民醫院。
肇事司機的父親在市裡一家大單位工作。
工作能力,業務素質都不錯。但眼看著身邊不如自己的人都提拔重用了,唯有埋頭苦乾的自己還是個小科長。
當然,他是認識市長的,而市長也認識他,只是沒有交往。
當他聽說兒子將市長撞傷住了院,先是一怔,隨即收拾了手頭的工作,帶上厚禮即刻到醫院探望。
他什麼話也不說,幹些又臟又累,如倒水,倒尿,倒痰盂的活。
頭幾天市長只是目無表情地看著他,也不說話。
市裡其他領導和一些處局頭頭以為他是市長的親戚,投來贊許的目光,不時說幾句「辛苦了,別累著了」的客氣話。
終於有一天,看上去氣色不錯的市長和他說話了,問他的工作單位,年齡,家裡情況,他照實一一說了,樣子顯得很拘謹。
再後來,他和市長及市長一家熟了。
市長出院搬回家後,他仍然去了一段日子,幹些自認為應該乾的事。時間長了,他實際上成了市長家的一員。
市長對他越來越了解,越來越親密,市長也就自覺不自覺地把他當成家庭一員。熟人和朋友都說他是因禍得福。
半年多後,他被破格提拔為某大處的處長,兒子也相安無事。
有人就請他,就找他辦事。
有那麼一天他喝醉了,對一位鐵把子說:「我就不信我不能被提拔!兒子雖然受了點驚,可我的苦肉計成功啦!」把朋友嚇了一跳,趕快伸手捂上他的嘴。
7、疫苗
生物醫學博士白淵對人體語言中樞、記憶中樞有特殊研究。
他發明了一種疫苗注入人體後主要作用於語言、記憶中樞,注疫苗者能夠完全回憶起並清晰地講出自己的所作所為,特別作用於領導幹部,使其講出所有的腐敗行為。
在一個被反腐敗小組檢查考核合格並樹為反腐敗先進典型的單位試用時,有領導講出了自己腐敗行為的新情況。
於是,上級下了一個紅頭文件,把此疫苗定名為「反腐疫苗」,把「反腐疫苗」作為檢查考核腐敗行為的標准。使反腐敗工作進程很快,收到了實效。
從此,白淵出了名,他申請了專利,辦起了工廠,大批生產「反腐疫苗」,他成了億萬富翁,被破格晉升為研究員,成為享受政府特貼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並被任命為醫科院副院長。
他擁有了應該擁有的一切。
一天,閑來無事的他突發奇想,給自己注射了一支「反腐疫苗」。
正在葯效發揮作用時,老婆進來了。
老婆就知道了他的一系列腐敗行為,最感興趣最不能讓他忍受的是正人君子般的丈夫居然還有情婦,而且還把細節講的那麼清楚。
她就開始鬧,開始告,逢人便講,誰也不相信他的話,誰也不信白淵注射了「反腐疫苗」。她還是鬧,還是告。組織不得不問白淵真相,白淵承認自己誤注了疫苗,但不承認他有那些腐敗的事。
有人便開始懷疑疫苗有了問題,認為再也不能以「反腐疫苗」為標准了。他們就聯名向上級反映。
終於有一天,上級下文停止了「反腐疫苗」的生產和使用。
也就在同一天,白淵又發明了「反腐疫苗」的拮抗劑。可惜晚了。
8、作業
五月的西灘,晨起晚歸時涼意襲人,中午則驕陽似火。
驕陽下,一望無際的麥地里跳動著兩個小紅點。原來是扎羊角辮、穿紅衣服的毛毛和蘭蘭。
這時,田野里已沒了幹活的大人們。
毛毛和蘭蘭是姐妹倆,毛毛是五年級學生,蘭蘭上二年級。她倆每個胳膊上掛著個大竹籃,手裡拿著一把小鐵鏟,沿著田埂一路走一路歌,不時的彎下腰來挖苦菜。
隨著竹籃漸滿,她倆歌聲越亮,腳步越快。
媽媽從地里回到家中,不見毛毛和面、蘭蘭燒火,炕上扔著兩個書包。
「這兩個孩子,回家後不做飯,到哪瘋去了?」
「毛——毛!」
「蘭——蘭!」
媽媽在院外喊了幾聲,仍不見毛毛蘭蘭。她忍著勞困、腰痛,開始做飯。
飯好了,還不見毛毛蘭蘭。她就自個兒先吃了飯。
飯後等了一會兒仍不見兩個孩子,她就來了氣,躺在炕上休息。
迷迷糊糊中聽到大門響了,抬頭從窗戶望去,毛毛和蘭蘭帶來了一陣嬉笑和打鬧。
「媽,你看,你看,這是啥?」蘭蘭搶先。
「媽,我挖的都是奶苦菜,她挖的盡是苦菜。」毛毛搶道。
「我的多,我的多!「蘭蘭不服氣。
「誰讓你們挑苦苦菜啦,啊!?」
毛毛蘭蘭傻了眼。
「天這么熱,大人也曬得受不了,你們回家不寫字,不煮飯,大熱的天,誰讓你們挑苦苦菜?」邊說邊給每人兩巴掌。
毛毛蘭蘭扔下盛滿苦菜的竹籃,哭了。
「說,還聽話不!」
「聽——話。」兩個哭腔。
「說,還亂跑不!」每人又給了兩巴掌。
「不亂跑了!」兩個哭腔。
「說,誰讓你們去挑苦苦菜啦,啊?!」
「最後一節課時,呂老師說布置作業,下午上課就交,每個同學挖一籃子苦苦菜。」毛毛止住了哭聲說。
「你說啥?這是真的?!」
「就是,我們朱老師說,挖不上下午就不讓上課。」蘭蘭還在抽泣。
2. 求經典超短篇小說 要有意境 正文不多於20字
(最後一趟生意)
漫天的沙塵漸漸退去,藍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現在沙漠上空。 他開著那輛破舊的黃色計程車在公路上行駛,道路的兩邊,處處可見車輛的殘骸,遠處的濃煙告訴他,戰爭正在他的祖國裏進行著。
天氣晴好,很炎熱,沒有一絲風,對面駛來一支車隊,車上也坐了很多人,這情景有點像這個國度裏的乘卡車趕集的人群。不過不同的是,不是卡車,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國人,手裏拿槍。他看著他們,他們也看著他,就這樣交*而過。
「該死的戰爭!」他暗暗地咒罵。兩天前,一顆導彈落在了他家門口的市集裏,幾乎毀滅了一切,幸運的是,他活了下來。於是他決定不再開計程車了,他盤算著等今天最後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離開這個地方。「莎拉,孩子們,我愛你們,我們很快就能見面了,等最後一趟生意做完。」他轉頭看了看駕駛座上放的一張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過照片上,妻子和三個孩子的笑臉仍然是能讓他感到唯一欣慰的東西。
不久,他到了一個檢查站,路邊停著不少坦克,那長長的炮管和多邊形的腦袋簡直讓人不寒慄。不少荷槍實彈的外國士兵站在路邊。一個外國士兵伸手示意讓他停車,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車。
這幾天,幾乎沒有什麽平民的車輛從首都出來,所以現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輛車了。 幾個外國士兵走上前,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有一個為首的看了看這破車,彎下腰,又看了看他,問道:「你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他笑了笑,用那士兵能聽懂的語言生疏地答:「長官,我從首都來,想離開這個地方,戰爭太危險了,」說著話,他遞給士兵一支香煙,並點上了火,「戰爭幾時才能結束?」「快了,我們的軍隊馬上就能解放你們的首都,」外國士兵深吸了一口煙,像是看到了車裏的相框,「這煙還不錯,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嗎?我也有兩個孩子,和他們差不多年紀。」「是啊,他們是我最牽掛的人,不久前就離開這裏了,我這就去看他們,也許不再回來了,戰爭年代開計程車太危險,我不想幹了。」他看了看外國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等我們推翻了你們的獨裁者,你就可以回來放心地開車了。」士兵伏在車窗上,也許那麽多天來,第一次遇上對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錯吧。「也許吧,不過我得去看我的妻兒了,有興趣去我的家嗎,我妻子會為你們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後一趟生意,不收你們的錢。」「我們有任務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兒問好吧,」士兵顯然有些興奮,他也許認為,這裏的人民,還是有不少歡迎他們的,「對了,南方都是戰場,你要到哪裡去見的妻兒呢?」他依舊微笑著,拿起了那個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後轉過頭來,看著那個依舊得意忘形的士兵,還有他身邊其他拿著槍的外國人。一字一句地說道: 「天堂。」
他最後能看到的,是那個士兵驚駭和恐懼而扭曲的表情,還有從指間滑落的煙頭。然後,他按下了按鈕。
(愛的謊言)
妻要參加禮儀小姐大賽,這消息著實讓我吃了一驚。
然而更讓我吃驚的是,我竟乎不假思索地好像還是笑容可掬地答應了,一臉的真誠與理解。
妻跟我說這話的時候,臉頰是紅紅的,聲音有點顫抖,就像兩年前那個清朗的月夜她說要嫁給我時一樣,眼裡閃爍著興奮、惶恐、期待的光,煞是動人。這么美麗的念頭出自這么美麗的人的這么美麗的眼睛,我實在不忍行使自己的丈夫否決權。
可是,我很快對我輕率而後悔。隨後的幾天,我總要緊緊擁著妻才能入夢。妻依偎在我的胸前燕子般呢喃,哦,真好,我們又回到了蜜月時代。
蜜月時代?也許是,可我的心分明在告訴我,與那個蜜月不同的是,現在我緊緊抱著的,除了那份同樣的愛意外,還多了一份說不清來由的恐懼。一想到妻的美麗將要在那許多美的丑的高雅的猥褻的毫不相乾的注目里接受檢閱,我的喉頭就有隻蒼蠅在爬——盡管我還不是個太小家子氣的「正人君子」。
我緊緊擁抱著那份原本只屬於我,不久將屬於這座城市的美麗。
眼下時興「孩子都是自己的好,老婆都是別人的好」。我沒功夫去看別人的老婆,看自己的老婆倒一直挺順眼。妻有著一副歐化的身段,白晰白晰的皮膚,清麗的面容,小家碧玉的氣質,還有一雙清澈見底的會說話的黑眼睛。
融化了愛的美麗卻要變成角鬥士手中的劍,真讓人不能容忍。然而妻要去。
要去就去吧。即便我攔得住美麗的妻也攔不住妻的美麗。我真佩服我的豪爽,竟然提出由我支付600元的報名費,只是話里有點酸。
妻很希望我能去看她預賽。她說看到穿軍裝的我在台下。好會很自信、很從容地展示她的美麗,很輕松地、很完美地應答評委的詰難,我終於答應了,也終於沒去。
那天早晨,我說機關里有個很重要的會要開,脫不開身。可天曉得從來不識斤兩的我,竟一人逛到集市上,采購了足足夠我們倆吃一個星期的雞鴨魚肉。大學本科的頭腦早已為我造好了回答提問的詞,就說是為她洗洗角逐的征塵,就說是慶賀她的勝利,就說是安慰她的名利。
天哪,男人的愛非要用虛偽來填充嗎?
妻真的被感動了!
當她晚上提著剛出爐的麵包還有炸丸子回到家裡,看到滿桌做好的飯菜還有斟滿的酒杯時,淚水洶涌而出。
她以我心中默默祈禱了一千遍的落選歸來。但沒有沮喪,只有感謝。
她說我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她說我的愛是世界上最純潔無私的愛。
她說要是以後有伉儷大賽,我們一起參加,我們一定能得冠軍。女人真傻,美麗的女人更傻。
我又幾乎不假思索地好像還是笑容可掬地答應了,一臉的真誠與理解。可我幾乎打心眼裡詛咒這些該死的,吃飽了撐的比賽。
(夯桌二十里)
二伯公娶媳了,搖電話到村子的雜貨店,說要借家中的祖傳大桌子。雜貨店頭家託人傳來這消息時,阿公坐在桌邊抽菸,他正起身,走窗邊開窗,吼震了一聲,把田裡挱草的屘叔叫回來,說:「阿屘,夯桌到你二伯屋家去。」
夯桌者,抬桌也,是早期的台灣民間習俗,各家婚喪辦桌,向左鄰右舍或附近伙房調借桌子。當時多為四方桌,配四條長板凳,夯桌時,桌子打側放,四條板凳技巧的疊上那翹起的兩條桌腿,一人肩上一套桌椅,巧勁夯就得了,兩人抬是鬧笑話了。
屘叔才退伍,一身鐵骨,一張皮快裹不住紮實的肌肉。桌椅疊上,夯走如風,才行一公里,關節骨痠痛不止,原來之前跪田洋、挱稗草,關節是前後松,現在夯桌,關節一釐釐的上下擠回去,難免會痛。他攔了一台巴士借行,運將笑說:「拜託,你能上車,就上來吧!」
屘叔跳上車,一腳踩穩車踏板,一腳勾著鐵扶桿,斜身把那套桌椅堵在車門外頭乘涼去,還撥出個眼色跟車掌小姐交往,咕嚕轉的眼珠都快磨出火花了。車行了四里,運將說這功夫不得了,收你半票。屘叔說,我表演給你看,沒收你半個銀角仔就不錯了。他跳下車,逕往山路鑽到村外。
夯桌是村內活動,鮮有夯到村外的。但這套桌椅是家傳之寶,用高貴的黃肉木(肖楠)造的,當年拆夥時,由阿公保管,但規定誰需借用時,桌椅隨傳隨到。如今二伯公要借去當主桌宴客,理當夯去,相距十二里路也要送上,哪怕是上山下海。夯桌上下山可不是易事,遇到陡坡,得把整套桌椅高舉,防刮出了花。屘叔行得汗如雨潑,見了路人,表演狂來了,連忙用破嗓漏出費玉清歌聲,簡直是爛鑼也要敲出古箏的清雅之韻。路人都翹起大拇指說,「不簡單,牛有四個胃,我看你有四個破銅爛鐵的肺。」不過,屘叔也是有好腦筋,走山路可省了好幾里路,況且沿路上都是親戚,肚子餓了,肩上卸下一套桌椅,好茶好食都上了檯面支援。
夯過一座山,只剩三公里,屘叔竟鬆懈了,經過的原住民部落在准備豐年慶,便夯桌進去觀看。不看還好,一看竟有兩位農校的原住民同學,招呼下來,一套桌子擺出來助陣,天南地北扯不停。聊不止,屘叔看了天色已晚,拔了桌椅要離去,卻被攔下來用晚餐,這下正好,先顧肚子再說吧!
生腌豬肉、白水煮肉、石板烤肉用臉盆裝著,吃多少自取,胃袋裝滿了,用酒水填滿胃空隙。喝了兩罐小米酒,屘叔大喊:「這山地酒像糖水,養樂多都比這能醉人。」他喝狂了,還卷著舌頭像蝴蝶探進酒瓶內,吸盡餘瀝。酒足飯飽,他將借放在桌椅上的香蕉葉麻糬搬下,放在一隻困綁待殺的大豬旁。頓時間,頭暈起來了,小米酒後勁在體內爆開來,走路像踩在棉花堆里,東搖搖,西擺擺,全然不辨西東。
醉得凶,一蹲下去就怕起不來。屘叔彎了腰,大叫:「大家幫幫忙,把東西放上肩。」又醉糊糊夯桌上路了。這一路走得厲害,不顧步法,趁醉身子往哪邊倒的慣性,人就往那邊醉去。急行軍了不知幾里,酒膽醒了一半,便提了氣力沖去。沖到月亮跳出山崗,世界一片銀亮,撞垮一支攔路的竹竿才停下腳步。
「喂,你要去哪裡?」山地檢查哨的警察喊了。
「扛桌到我二伯家去。」
原住民警察撿起被撞斷的竹竿,往屘叔背上劈去。屘叔不疼,背上的桌椅竟然豬叫了起來。原來醉迷糊到錯夯了,夯桌竟成了夯豬,還夯過頭,來回整整二十里。
夯桌二十里,喻耍帥過頭。屘叔靠這則諺語留名鄉史。
3. 尋幾篇短篇小說.可以改編成劇本的
《裝在套子里的人》
《變色龍》
這兩篇文章人物都很有特點,變色龍的語言很合適搬上舞台。
4. 小說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小說是與詩歌、散文和劇本並列的文學文類,它是在一定的時空情境中敘述故事和刻劃人物的文學文類。小說的特點是:第一、敘述故事。小說總是要「說」故事的,通過故事的敘述、並且在故事敘述中傳達一定的意義。故事敘述可以多種多樣,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片段的、還可以是關於故事敘述本身的,如當代以反思小說傳統為主的「元小說」(metafiction)。小說也可以抒情,例如,無論在古典白話小說還是在現代小說中都可以發現抒情或詩歌因素,但一般說來,小說還是應以敘述為主導。沒有足夠的敘述因素是談不上小說的。第二、刻劃人物。小說的一個主要任務,是在敘述中刻劃人物。人物可以只有一個,也可以有若干,總之應展現出自身的獨特形象或性格風貌。《紅樓夢》第62回寫寶玉過生日時與黛玉、寶釵、湘雲等行酒令時說:「這些人因賈母王夫人不在家,沒了管束,便任意取樂,呼三喝四,喊七叫八。滿廳中紅飛翠舞,玉動珠搖,真是十分熱鬧。」這里的「呼三喝四」、「喊七叫八」等描述語,既准確又生動地傳達出當時的場景,刻劃出這些人物的獨特狀態及其具體場景特色。在第40回這樣寫鳳姐和鴛鴦設計取笑劉姥姥:
…… 鳳姐兒偏揀了一碗鴿子蛋放在劉姥姥桌上。賈母這邊說聲「請」,劉姥姥便站起身來,高聲說道:「老劉,老劉,食量大似牛,吃一個老母豬不抬頭。」自己卻鼓著腮不語。眾人先是發怔,後來一聽,上上下下都哈哈的大笑起來。史湘雲撐不住,一口飯都噴了出來,林黛玉笑岔了氣,伏著桌子噯喲,寶玉早滾到賈母懷里。賈母笑著摟著寶玉叫「心肝」;王夫人笑的用手指著鳳姐兒,只說不出話來;薛姨媽也撐不住,口裡噴了探春一裙子;探春手裡的飯碗都合在迎春身上;惜春離了坐位,拉著他奶母叫揉一揉腸子。地下的無一個不彎腰屈背,也有躲出去蹲著笑去的,也有忍著笑上來替他姊妹換衣裳的,獨有鳳姐鴛鴦二人撐著,還只管讓劉姥姥。……
這里,劉姥姥的「表演」引來眾人大笑,但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笑法,而這種不同的笑法正披露出人物的身份和性格的差異:史湘雲的憨直、黛玉的柔弱、寶玉的撒嬌、賈母的寵愛、王夫人的明白以及鳳姐的左右全局的冷峻等,鮮明地體現出來。而這其中,湘雲「噴飯」、黛玉「笑岔氣」、寶玉「早滾到賈母懷里」、賈母叫「心肝」等,尤其顯示出人物的獨特性格。第三、創造一定的時空情境。小說的故事敘述和人物刻劃,都必須發生在虛構出來的時間與空間情境中。這種虛構性時空情境顯示出與現實的物理時空相對照的審美的宇宙模式,由此形成小說的豐富多樣的敘述方式,如順敘、倒敘,第一、第二、第三人稱敘述等。小說的種類有短篇小說、中篇小說、長篇小說和長篇系列小說等。
5. 經典的短篇小說(不一定要名家,好看就好)
世界經典短篇小說選——麥琪的禮物 一元八角七。全都在這兒了,其中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銅板。這些分分錢是雜貨店老闆、菜販子和肉店老闆那兒軟硬兼施地一分兩分地扣下來,直弄得自己羞愧難當,深感這種掂斤播兩的交易實在丟人現眼。德拉反復數了三次,還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聖誕節了。
除了撲倒在那破舊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顯然別無他途。
德拉這樣作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統治地位。
當這位家庭主婦逐漸平靜下來之際,讓我們看看這個家吧。一套帶傢具的公寓房子,每周房租八美元。盡管難以用筆墨形容,可它真真夠得上乞丐幫這個詞兒。
樓下的門道里有個信箱,可從來沒有裝過信,還有一個電鈕,也從沒有人的手指按響過電鈴。而且,那兒還有一張名片,上寫著「詹姆斯·迪林厄姆·楊先生」。
「迪林厄姆」這個名號是主人先前春風得意之際,一時興起加上去的,那時候他每星期掙三十美元。現在,他的收入縮減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顯得模糊不清,似乎它們正嚴肅地思忖著是否縮寫成謙遜而又講求實際的字母D。不過,每當詹姆斯·迪林厄姆·楊回家,走進樓上的房間時,詹姆斯·迪林厄姆·楊太太,就是剛介紹給諸位的德拉,總是把他稱作「吉姆」,而且熱烈地擁抱他。那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了。
德拉哭完之後,往面頰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著灰濛濛的後院里一隻灰白色的貓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籬笆上。明天就是聖誕節,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給吉姆買一份禮物。她花去好幾個月的時間,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攢積下來,才得了這樣一個結果。一周二十美元實在經不起花,支出大於預算,總是如此。只有一元八角七給吉姆買禮物,她的吉姆啊。她花費了多少幸福的時日籌劃著要送他一件可心的禮物,一件精緻、珍奇、貴重的禮物——至少應有點兒配得上吉姆所有的東西才成啊。
房間的兩扇窗子之間有一面壁鏡。也許你見過每周房租八美元的公寓壁鏡吧。一個非常瘦小而靈巧的人,從觀察自己在一連串的縱條影象中,可能會對自己的容貌得到一個大致精確的概念。德拉身材苗條,已精通了這門子藝術。
突然,她從窗口旋風般地轉過身來,站在壁鏡前面。她兩眼晶瑩透亮,但二十秒鍾之內她的面色失去了光彩。她急速地折散頭發,使之完全潑散開來。
現在,詹姆斯·迪林厄姆·楊夫婦倆各有一件特別引以自豪的東西。一件是吉姆的金錶,是他祖父傳給父親,父親又傳給他的傳家寶;另一件則是德拉的秀發。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對面的公寓里,總有一天德拉會把頭發披散下來,露出窗外晾乾,使那女王的珍珠寶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滿金銀財寶、所羅門王又是守門人的話,每當吉姆路過那兒,准會摸出金錶,好讓那所羅門王忌妒得吹鬍子瞪眼睛。
此時此刻,德拉的秀發潑撒在她的周圍,微波起伏,閃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她的美發長及膝下,彷彿是她的一件長袍。接著,她又神經質地趕緊把頭發梳好。躊躇了一分鍾,一動不動地立在那兒,破舊的紅地毯上濺落了一、兩滴眼淚。
她穿上那件褐色的舊外衣,戴上褐色的舊帽子,眼睛裡殘留著晶瑩的淚花,裙子一擺,便飄出房門,下樓來到街上。
她走到一塊招牌前停下來,上寫著:「索弗羅妮夫人——專營各式頭發」。德拉奔上樓梯,氣喘吁吁地定了定神。那位夫人身軀肥大,過於蒼白,冷若冰霜,同「索弗羅妮」的雅號簡直牛頭不對馬嘴。
「你要買我的頭發嗎?」德拉問。
「我買頭發,」夫人說。「揭掉帽子,讓我看看發樣。」
那褐色的瀑布潑撒了下來。
「二十美元,」夫人一邊說,一邊內行似地抓起頭發。
「快給我錢,」德拉說。
呵,接著而至的兩個小時猶如長了翅膀,愉快地飛掠而過。請不用理會這胡謅的比喻。她正在徹底搜尋各家店鋪,為吉姆買禮物。
她終於找到了,那準是專為吉姆特製的,決非為別人。她找遍了各家商店,哪兒也沒有這樣的東西,一條樸素的白金錶鏈,鏤刻著花紋。正如一切優質東西那樣,它只以貨色論長短,不以裝璜來炫耀。而且它正配得上那隻金錶。她一見這條表鏈,就知道一定屬於吉姆所有。它就像吉姆本人,文靜而有價值——這一形容對兩者都恰如其份。她花去二十一美元買下了,匆匆趕回家,只剩下八角七分錢。金錶匹配這條鏈子,無論在任何場合,吉姆都可以毫無愧色地看時間了。
盡管這只表華麗珍貴,因為用的是舊皮帶取代表鏈,他有時只偷偷地瞥上一眼。
德拉回家之後,她的狂喜有點兒變得審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燙發鐵鉗,點燃煤氣,著手修補因愛情加慷慨所造成的破壞,這永遠是件極其艱巨的任務,親愛的朋友們——簡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務呵。
不出四十分鍾,她的頭上布滿了緊貼頭皮的一綹綹小卷發,使她活像個逃學的小男孩。她在鏡子里老盯著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來照去。
「假如吉姆看我一眼不把我宰掉的話,」她自言自語,「他定會說我像個科尼島上合唱隊的賣唱姑娘。但是我能怎麼辦呢——唉,只有一元八角七,我能幹什麼呢?」
七點鍾,她煮好了咖啡,把煎鍋置於熱爐上,隨時都可作肉排。
吉姆一貫准時回家。德拉將表鏈對疊握在手心,坐在離他一貫進門最近的桌子角上。接著,她聽見下面樓梯上響起了他的腳步聲,她緊張得臉色失去了一會兒血色。她習慣於為了最簡單的日常事物而默默祈禱,此刻,她悄聲道:「求求上帝,讓他覺得我還是漂亮的吧。」
門開了,吉姆步入,隨手關上了門。他顯得瘦削而又非常嚴肅。可憐的人兒,他才二十二歲,就挑起了家庭重擔!他需要買件新大衣,連手套也沒有呀。
吉姆站在屋裡的門口邊,紋絲不動地好像獵犬嗅到了鵪鶉的氣味似的。他的兩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無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憤怒,也不是驚訝,又不是不滿,更不是嫌惡,根本不是她所預料的任何一種神情。他僅僅是面帶這種神情死死地盯著德拉。
德拉一扭腰,從桌上跳了下來,向他走過去。
「吉姆,親愛的,」她喊道,「別那樣盯著我。我把頭發剪掉賣了,因為不送你一件禮物,我無法過聖誕節。頭發會再長起來——你不會介意,是嗎?我非這么做不可。我的頭發長得快極了。說『恭賀聖誕』吧!吉姆,讓我們快快樂樂的。你肯定猜不著我給你買了一件多麼好的——多麼美麗精緻的禮物啊!」
「你已經把頭發剪掉了?」吉姆吃力地問道,似乎他絞盡腦汁也沒弄明白這明擺著的事實。
「剪掉賣了,」德拉說。「不管怎麼說,你不也同樣喜歡我嗎?沒了長發,我還是我嘛,對嗎?」
吉姆古怪地四下望望這房間。
「你說你的頭發沒有了嗎?」他差不多是白痴似地問道。
「別找啦,」德拉說。「告訴你,我已經賣了——賣掉了,沒有啦。這是聖誕前夜,好人兒。好好待我,這是為了你呀。也許我的頭發數得清,」突然她特別溫柔地接下去,「可誰也數不清我對你的恩愛啊。我做肉排了嗎,吉姆?」
吉姆好像從恍惚之中醒來,把德拉緊緊地摟在懷里。現在,別著急,先讓我們花個十秒鍾從另一角度審慎地思索一下某些無關緊要的事。房租每周八美元,或者一百萬美元——那有什麼差別呢?數學家或才子會給你錯誤的答案。麥琪②帶來了寶貴的禮物,但就是缺少了那件東西。這句晦澀的話,下文將有所交待。
吉姆從大衣口袋裡掏出一個小包,扔在桌上。
「別對我產生誤會,德爾,」他說道,「無論剪發、修面,還是洗頭,我以為世上沒有什麼東西能減低一點點對我妻子的愛情。不過,你只消打開那包東西,就會明白剛才為什麼使我楞頭楞腦了。」
白皙的手指靈巧地解開繩子,打開紙包。緊接著是欣喜若狂的尖叫,哎呀!突然變成了女性神經質的淚水和哭泣,急需男主人千方百計的慰藉。
還是因為擺在桌上的梳子——全套梳子,包括兩鬢用的,後面的,樣樣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匯的一個櫥窗里見過並羨慕得要死的東西。這些美妙的發梳,純玳瑁做的,邊上鑲著珠寶——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發相匹配。她明白,這套梳子實在太昂貴,對此,她僅僅是羨慕渴望,但從未想到過據為己有。現在,這一切居然屬於她了,可惜那有資格佩戴這垂涎已久的裝飾品的美麗長發已無影無蹤了。
不過,她依然把發梳摟在胸前,過了好一陣子才抬起淚水迷濛的雙眼,微笑著說:「我的頭發長得飛快,吉姆!」
隨後,德拉活像一隻被燙傷的小貓跳了起來,叫道,「喔!喔!」
吉姆還沒有瞧見他的美麗的禮物哩。她急不可耐地把手掌攤開,伸到他面前,那沒有知覺的貴重金屬似乎閃現著她的歡快和熱忱。
「漂亮嗎,吉姆?我搜遍了全城才找到了它。現在,你每天可以看一百次時間了。把表給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樣子。」
吉姆非旦不按她的吩咐行事,反而倒在睡椅上,兩手枕在頭下,微微發笑。
「德爾,」他說,「讓我們把聖誕禮物放在一邊,保存一會兒吧。它們實在太好了,目前尚不宜用。我賣掉金錶,換錢為你買了發梳。現在,你作肉排吧。」
正如諸位所知,麥琪是聰明人,聰明絕頂的人,他們把禮物帶來送給出生在馬槽里的耶穌。他們發明送聖誕禮物這玩藝兒。由於他們是聰明人,毫無疑問,他們的禮物也是聰明的禮物,如果碰上兩樣東西完全一樣,可能還具有交換的權利。在這兒,我已經笨拙地給你們介紹了住公寓套間的兩個傻孩子不足為奇的平淡故事,他們極不明智地為了對方而犧牲了他們家最最寶貴的東西。不過,讓我們對現今的聰明人說最後一句話,在一切饋贈禮品的人當中,那兩個人是最聰明的。在一切饋贈又接收禮品的人當中,像他們兩個這樣的人也是最聰明的。無論在任何地方,他們都是最聰明的人。
他們就是麥琪。
①示巴女王(QueeenofSheba):基督教《聖經》中朝覲所羅門王,以測其智慧的示巴女王,她以美貌著稱。
②麥琪(Magi,單數為Magus):指聖嬰基督出生時來自東方送禮的三賢人,載於聖經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節和第七至第十三節。●
6. 我想找一篇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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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小河彎彎
如果你沿著一條叫墨巷的小河逆流而上,就會在綠樹掩映中看到一個住著幾十戶人家的小村子。村子很小,所以有時你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忽視了它的存在,那些低矮的茅草房子和安安靜靜生活在那裡的人們,他們從不引人注目。
如果你走累了,並有幸坐在清清的墨巷河邊上,你也許會聽到這條小小的墨巷河和生活在這的人們的一些對話。
「妹妹,叫我一聲哥哥。」
「妹妹,我要是走了,你會不會記得我。」
這些聲音會在空曠的田野上飄開,形成漣渏,盪進耳鼓,繼而盪進你那棵溫柔的心裡。
當夕陽西下,霞輝把墨巷河上下染得通紅通紅的時候,那個叫竹子的男孩兒就會帶著他的妹妹千子來到河邊上,那時竹子六歲,千子也有二歲了。他們在軟軟的河床上挖小小的圓圓的河蚌,有時也能在有水草的淺水處捉到一條二條小鯽魚,有時還能找到幾棵好看的石子,這樣回家時他們就可以象那些莊稼人一樣獲得大豐收了。有時,他們玩的忘了時間,忘了吃飯,連星星都在高高的天空注視著他們盡情歡樂的小小的身影了,而河灘上,柳梢上,流水裡也會有了孩子的連綿的笑聲。也是在這時候,隨著炊煙的裊裊升起,村裡傳來了母親的呼喊:「竹——子,千——子,吃——飯——啰。」母親的喊聲悠長悠長的,它會隨著清清墨巷河的水流一直漂到河的下游去。聽到母親的呼喊,竹子就會收拾好東西帶著千子踏著一路的霞輝向家走去。他們早就熟悉了母親的這種呼喚,他們覺得那種呼喚有著極強的吸引力和親和能力。或者他們就願意聽母親在晚風中那種夾著炊煙和飯香的呼喊,他們也一直在夕陽的余輝里等待著這聲呼喊,聽到母親的呼喊,他們就會揮著兩只臟臟的小手,迫不及待地向著母親跑回來。
當他們跑到家門口時就會看到父親正蹲在茅屋前拾輟農具呢,父親的臉黑紅黑紅的,胳臂結實有力。他拾輟完農具就會走到水盆那裡,開始稀哩嘩啦地洗手洗臉,盆里的水有一部分就紛紛落到了盆外,臉盆象洗了澡,端走臉盆,地上就有了個大大的花臉模樣。母親搬了小木桌放在門前,竹子和千子就會搶著又搬凳子,又拿筷子,拿碗,母親則麻利地把飯菜盛好。
坐下來吃飯時,父親就會把從地里聽來的新鮮事一件件講給家人,竹子在飯桌上有很多話,他總是一次又一次打斷父親,問些挨不著邊的事,比如,在地里看不看的到小兔子呀,有沒有坐窩的鳥呀。母親就會笑著打斷他:「聽爸爸說完,聽爸爸說完。」父親說:「你別說,今天還真看到了一窩小鳥。有一隻鳥總在天上飛,也不飛走,也不落下來。我猜附近准有鳥窩。東找西找的,嘿,還真找著了,剛孵出來沒幾天,毛還不全呢。」千子說:「爸爸,我要小鳥。」竹子也緊張地看著父親。父親說:「那鳥啊,太小了。咱們可喂不活它們。再說,咱們把小鳥拿走了,老鳥會急死的。」千子又一字一頓地說:「小鳥沒有媽媽,它們會哭的。」母親笑了,鼓勵千子說:「哎,對了,小鳥沒了媽媽喂它們,它們會餓哭的。」
寒冷的冬天不知不覺到來了,河水封凍了,人們聽不到河水流淌的聲音了,人們聽到的是風從冰冷的河床上穿過樹林呼呼吹下來的聲音。雪也在一個黑黑的夜裡悄悄地漂漂盪盪地下來了,墨巷河上下被白皚皚的雪嚴嚴實實地覆蓋著。父親滿懷著一種希望地對母親說:「今年的雪這么大,看來明年一定有個好收成了。」母親末置可否,當時母親正拿著一件小衣服一針一針地縫著。她的手有些不聽使喚,因為屋子裡有些冷,那枚小小的銀針就不知在她的手上扎出了多少個血點子。每扎到手上一下,母親就會倒吸一下涼氣,一滴血就出來了,母親就會把手拿到嘴裡吸允一下,然後再接著一針一針地做下去。
雪後,河床上,樹林里,田野間,以及屋前屋後都是白皚皚的了。竹子和千子不能出去玩了,外面很冷,他們又怕把鞋弄濕,只好在自家院子里玩。如果雪後是一個大晴天,太陽就會把雪融化了,雪水就從茅屋的頂上一滴滴地向下流淌,不久茅屋的屋檐上就有了一根根的冰柱。千子拍著小手叫:「爸爸,我要,我要吃。」她一邊說,一邊指著屋檐上的冰柱。父親起身拿了一隻碗,走到外面,伸手去折那些掛在屋檐上長長的冰棍,一個沒折好,從半截斷了,有些碎的冰就掉在了父親的頭上,脖子里,父親一激靈,又去折下一根。站在一邊看著的竹子和千子看到父親滑稽的樣子,哈哈笑著。
有一個夜晚,睡意朦朧的竹子和千子,聽到了一個老婆婆說話的聲音,還聽到了一陣小孩兒的哭聲。可是那個夜晚太冷,又有很大的風從河床上吹過來。他們就把被子緊緊地裹在身上,又睡過去了。
風停了,天亮了,竹子和千子醒了。他們忙著把衣服往自己身上穿,卻發現母親怎麼還在炕上躺著呢。平時母親都是早早地就起來了,她洗漱完之後就開始抱柴、添鍋做飯,當飯做熟了,飯香彌漫了屋裡屋外時竹子和千子才會起床。可是,今天母親怎麼了,怎麼在外面做飯的是父親呢,母親生病了么?他們睜著小小的好奇的眼睛看著母親。母親早就醒了,她看著一雙小兒女這樣驚奇地看自己,於是伸出手來招呼他們:「來,過來。」竹子和千子不知母親要干什麼,就跌爬到母親身邊.
這時,只見母親伸手撩來被子的一角對他們說:「來,看看,你們有了個小妹妹呢。」竹子和千子一眼看到了躺在母親身邊的這個小人兒,他們吃驚地睜大了眼睛:「媽媽,她哪來的。」母親笑笑不語。竹子睜著一雙黑黑的大眼睛拍著媽媽追問:「媽媽,她是哪來的?」母親笑著:「拾來的唄。」「在哪?在哪拾的?」竹子刨根究底。「早上啊,你爸爸出去挑水,走到井台上就看到了她,那時她正在那哭呢,你爸爸心疼就把她抱回來了,看,好看不?」母親一邊笑一邊象講一個傳說故事。竹子說:「那她是不是凍的要死了。」「可不是,你爸爸到那兒的時候,她的小臉都凍紫了,也哭不出聲兒了。」竹子不再問,可他的眼睛裡分明現出了一種和他的年齡不相稱的表情,那是心疼到心底的一種表情。母親撫了一下竹子的頭,寬慰著他:「你看,她現在不是好好的嗎?」。小竹子高興了,他伸手去摸那小嬰兒的臉蛋,摸她小小的手,又用手指去碰她的紅紅的水嫩小嫩的小嘴唇,他滿臉的喜愛,喜愛的樣子讓躺在炕上的母親有些微微的驚訝。
千子依舊是哥哥的跟屁蟲,可千子發現,自從有了小妹妹,哥哥就不再把全部的注意力放在她的身上了,哥哥有了新的任務,他沒事時就會守在那個小妹妹身邊,一動不動地看著她,即使她睡著了,哥哥也會這樣目不轉睛地守著。千子就不高興:「哥哥,你跟我玩會么,我們去跳房子好不?」跳房子是他們做的一種游戲,在一塊很大很大的空地上,劃上一間一間相連的方格子,他們把這些相接的方格子叫房子,然後把一塊瓦片從一塊子踢到另一間房子里,直到全部踢過去就算贏了。沒有小妹妹時,他們小哥倆常常玩這個游戲。聽到千子的請求,竹子無動於衷:「現在不去跳,等小妹妹睡了,我在和你去,行嗎?」千子不幹:「哼,我不。我想現在就去。」竹子被逼無奈,只好屈服了千子的請求。在茅屋的門前就有了兩個跳來跳去的男孩兒和女孩兒的影子,像一幅隨意裁出的剪影,清晰,活潑,古樸。
小妹妹過滿月了,父親在一家人面前就宣布:「以後小丫頭就叫艾子吧,一是她在女孩兒里行二,取個諧音,二是艾子一來咱家就過苦日子,艾草也是一種苦命的草。」一家人沒有異議。艾子艾子地就這樣叫開了。
艾了確實是個苦命的,還沒出生就遇上個災年,因為糧食匱乏,吃飯都是飢一頓飽一頓的,家裡又沒有下奶的東西,母親的那點奶水就不夠艾子吃,有時餓的艾子就會哇哇地哭個沒完沒了。一天,艾子又開始了她飢餓的控訴,母親的奶頭放到她的小嘴裡,她就會一下子給頂出來。母親知道,那奶子里跟本也沒有什麼奶水,它是空空的一付皮饢。看著飢餓的艾子,母親不知如何是好,她想了想,走到灶間,翻了翻那個盛干糧的籃子,拿出一塊干硬的黑紅色的高梁餅子。咬一口慢慢嚼成糊糊,然後放到艾子的嘴裡,嘴裡一有了可吃的東西,小艾子就不再哭鬧。她吧飢著小嘴巴,甜甜地吃著,一副滿意的樣子。
幸了一直在母親身邊,他看著眼前的一切,小小的心不知被什麼塞的滿滿地,他鼻子酸酸地,一扭頭出去了,再回來時他的手裡拿著一個雞蛋。母親問:「怎麼還沒吃?」竹子說:「給妹妹吃吧。」那是前天竹子過生日母親為他煮的,其中一個給了千子,母親以為竹子早就把另一個吃了。「竹子,怎麼沒吃呢?這可是為你生日煮的。」竹子說:「媽媽,我長大了,不用吃這個了,給艾子吃吧。」
艾子過了滿月,皺皺的小臉忽然舒展開了,紫紅的皮膚也變的粉嘟嘟的了。父親愛,母親愛,竹子愛,千子都會睜著大大的眼睛去哄這個可愛的小妹妹。看到艾子躺在炕上的樣子,母親就會不疊聲地說:「看,我們的小艾子象個小媳婦呢。」竹子就會嚷著:「讓我抱抱艾子,讓我抱抱。」母親就會用小被兒緊緊地裹好了艾子,放到竹子的懷里。竹子會象小大人一樣抱著艾子,哼哼呀呀地和她說著話。
艾子過百歲的那天,父親一早就出了門。娘幾個在家左等不見人影,右等也不見人影。直到快中午了父親才高高興興地回來了,他手裡拿著幾棵樹苗,一進門就喊:「竹子,千子,來,看爸爸種樹。」說著父親就有窗前並排挖了三個樹坑,又把樹苗分別放了進去,就一杴一杴地埋土。父親說:「看了嗎,這棵高點兒的是竹子,矮點的是艾子,不高不矮的是千子。你們哥仨要像這些小樹一樣長大。」種好了樹,父親又囑咐竹子:「竹子,這幾棵樹澆水的任務就交給你了,你可不能讓小樹沒水喝,不過也不能讓小樹總喝水。總喝水就會淹死了。
得到父親指令的竹子,隔三差五要給那幾棵小樹澆水。他要讓小樹長的高高的,要讓它們都成材。
日子一天天地過去了,墨巷河的水漲了又落了,但它依舊緩緩地流淌著,河床上的風也不時地吹到那些矮小的茅屋裡來。
過了舊歷年,三個孩子都長了一歲,尤其竹子,這一年,他像長大了許多,懂了很多事,她也能幫母親做許多家務了。他更是一如即往地愛艾子,寵著艾子,照看著艾子。他每天把照看艾子當成自己的任務,即使艾子能顛顛地走幾步了,他依舊要背著她、抱著她。母親說:「你總這樣不是背著就是抱著的,累不累,放下艾子來,歇歇吧。」竹子很執拗地轉下身子:「媽媽,我不累。」媽媽就由了他去了,媽媽說:「竹子真真地愛小艾子呢。竹子有多麼愛艾子呢,誰也說不清。」天一天天的暖和了,墨巷河的河灘上長出了青青的小草。竹子可以帶著千子和艾子到處去玩了,小哥仨一天到晚形影不離,他們有時到田野里捉螞蚱,也會拔一些帶花的野菜回來。父親仍舊去生產隊上幹活。由於孩子們都還小,母親也一如即往地在家裡照管孩子,做家務,做針線。
或許是剛剛開春吧,天氣乍暖還寒的。這天竹子忽然覺得身上發冷,渾身沒勁,人也懶洋洋地。母親說:「竹子是不是感冒了,發點汗就好了。」並到村子裡拿了些葯來給竹子吃了。吃了幾天葯,竹子也不見好起來,更讓人不安的是,他的頭總是很熱。母親跟父親小聲地嘀咕:「這孩子怎麼也不退燒呢?」父親安慰道:「小孩子有病,過幾天就好了。沒事。」這樣又過了幾天,竹子的病還是沒有明顯的好轉,他有時抱著艾子就不得不放在地下。那次,竹子正在哄艾子玩呢,忽然就覺得天旋地轉起來,接著人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千子急忙叫來了母親。
「竹子,哪裡不好受?」母親急切地問著醒過來的竹子。
「媽媽,我渾身沒勁。抱不動艾子了」竹子無力地說。
「這兩天就不要帶艾子出來了。」母親說著就去摸竹子的臉,無意中母親就發現在竹子的脖子上有一塊淺淺的淤斑,她暗暗地想,竹子的這塊斑是怎麼回事呢?
竹子的病非但不見好轉,反而越來越糟,他開始惡心,吃不下飯,人也像被去了骨頭。更為嚴重的是,有天夜裡睡著睡著覺竹子的鼻子無緣無故地流起血來,止也止不住,似要把竹子的血流凈為止。母親慌了,父親慌了,他們帶著竹子去河的上游去看大夫,也去河的下游去看大夫,去了河西,也去了河東,他們看了多少大夫都記不清了。最後有個老中醫跟他們說:「不要再滿處跑了,這孩子的病……。哎,帶他回家吧,孩子想吃什麼,就給他吃點吧。」母親和父親都不死心啊,竹子,父母怎麼捨得。
母親讓父親在隊上請了假,決定帶竹子到城裡的大醫院再去看看。
父親母親變賣了家裡的一些東西,湊了些錢。那天,天氣不是很冷,隊上派了一條船送竹子爺倆。一家人在小河邊上,河水,還是那麼清冷。
「給竹子好好看病,別不捨得花錢。」母親說著,又把身上僅剩的一點錢拿出來塞到了父親的手裡。
父親沉默著,無聲地解纜繩,推船隻。這時已經上了船就要坐下的竹子突然跳下來,他跌跌拌拌地走到母親身邊獃獃地看著艾了,良久。他轉而又看著母親和千子,依舊什麼也沒說。母親把艾子抱到竹子近前:「媽媽,要疼艾子,讓艾子好好長大。」艾子伸出小手來往哥哥的懷里掙扎。她要哥哥抱好她。她不想讓哥哥走。竹子也伸出了手,但他抱不住艾子了,他睜著一雙黑黑的大大的眼睛緊緊盯著艾子:「艾子,哥哥走了。」然後,他慢慢地向後退去,退到小船上,船上就有了他的影子;他又退到了小河裡,水花里有了他大大的眼睛;他仍然向後退著、退著,直到哪裡都看不到他了,最後連他的影子都沒了。只有墨巷河的水在無聲地流淌著,沒有一絲的漣渏.母親緊緊地抱著艾子,向前追趕著,她頭發蓬亂,眼裡是流不盡的淚水,那是彎彎的墨巷河的水呀,她向著河水大聲里喊著:「竹子,回——家——來——吧……。」
7. 求短篇小說名字
周海亮小小說 入侵者
這是我們的土地,我們的母親,我們願意用生命將她捍衛。
話是王說的。對他的勇士,對他的百姓。
王的土地,安靜並且富庶。田野,炊煙,流水,教堂,古老的王國,一成不變。王的百姓世代生活在這里,勞作,歌唱,撫琴,舞蹈,信仰獨屬於他們的神靈。王和百姓都認為這里永遠不會遭到侵犯,然入侵者還是殺來。十萬武裝到牙齒的異族騎兵輕而易舉地拿下王的北方小鎮,然後一路往南,逼近都城。王匆忙集結的隊伍不堪一擊,從前線逃回來的士兵告訴王,這不是戰爭,這是屠殺。王點頭,表示同意,然後,擺擺手,兵就被處死了。王不會放過任何逃兵,王的土地上,絕不允許貪生怕死之輩。
王派出他的第二支隊伍,然後,第三支龐大的隊伍開始集結。第二支隊伍是去送死,士兵們唯一的任務,是將敵人盡可能拖住。第三支隊伍才是真正的隊伍,王不僅親自掛帥指揮,還押上王國的所有:最精良的武器,最堅固的鎧甲,最強壯的戰馬,最充足的糧草,最勇敢的士兵,最嚴明的軍規……
如王所料,第二支隊伍全軍覆沒。可是他們將敵軍拖住整整十天,十天時間里,敵人沒有前進一步,王的第三支隊伍卻已經開赴前線。戰斗極其慘烈,所有人都知道,假如戰敗,他們會失去生命,他們的父親和孩子會淪為奴隸,妻子會受盡凌辱……更為可怕的是,他們將會失去祖先留給他們的土地……
戰局在第五天開始扭轉。王的隊伍終於不再撤退,他們將敵人死死扛在河的對岸。這不但是王的功勞,士兵的功勞,更是百姓的功勞——孩子們為鍛造兵器的鐵匠拉起風箱,姑娘們為受傷的士兵包紮傷口,婦女們趕制著冬衣,老人則跪倒在神靈的塑像前,默默為每一名士兵和每一寸土地祈禱……
半個月以後,敵軍開始撤退;一個月以後,敵軍開始潰敗;兩個月以後,僅余的三萬異族騎兵被困山谷。此時戰局明朗,王只需一場大勝便可將敵軍徹底消滅。夜裡,王召來他最博學並且最信賴的謀士,王想採取一種最穩妥並且代價最小的方式。
可是我們不必將他們殺干凈。謀士說,我們只需要將他們趕走……
他們是入侵者。王握緊拳頭,我絕不會讓任何入侵者活著離開我們的土地!
可是代價太大。謀士說,如果將他們全都消滅,我們至少還會犧牲三萬名年輕人……
為了最終的勝利,戰至一兵一卒又有何妨?
可是王,您知道異族為何會突然侵犯我們嗎?
因為他們看上了我們的土地。
也許是這樣。不過他們似乎認為,這土地也應該屬於他們……
無稽之談!王說,我們世代生活在這里,並讓這片荒蠻之地變得美麗並且富饒。他們為這片土地做了什麼?他們不但什麼也沒有做,並且發動戰爭,屠殺百姓……
可是王,您真的要不惜一切代價嗎?
我說過,我已經決定了!王掄起拳頭,將木幾捶得「咚咚」有聲。
王與謀士,最終決定挖一條暗道。暗道從小鎮開始,一直延伸到山谷。然後,王的五千死士會突然出現在敵軍的陣營,燒毀他們的營房,捕殺他們的首領,讓他們措手不及。王和謀士將這次行動稱之為「天衣」,將這條地道稱之為「衛國暗道」。
清晨,「衛國暗道」開始動工。幾百名志願者輪流挖掘,進度驚人。可是挖到接近山谷的地方,他們遇到了麻煩。數不清的深埋在地下的石碑阻擋了暗道的推進,他們必須在這里,繞一個很大的彎。
他們請示王。王和謀士進入暗道,王被眼前的景象嚇呆。
石碑如此之大,如此之多,令王匪夷所思。王推斷,多年以前,這里也許是一個古老的廣場。王趴上石碑,卻看不懂那些碑文。王向謀士請教,謀士只一眼,便說,這些石碑,至少存在了五千年。
怎麼可能?王說,我們的王國,不過兩千年歷史。
這不是我們的石碑。謀士說,這些石碑,屬於進攻我們的異族人。
你確定?
我確定。謀士說,我不但確定這是異族人的石碑,並且知道碑文的意思。事實上,尊敬的王,我不得不告訴你,真正的入侵者,其實是我們。
你先告訴我,石碑上寫的是什麼?
謀士便趴上石碑,一字一頓地念起來:
這是我們的土地,我們的母親,我們願意用生命將她捍衛。
8. 我想要幾篇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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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趟生意
漫天的沙塵漸漸退去,藍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現在沙漠上空。
他開著那輛破舊的黃色計程車在公路上行駛,道路的兩邊,處處可見車輛的殘骸,遠處的濃煙告訴他,戰爭正在他的祖國里進行著。 天氣晴好,很炎熱,沒有一絲風,對面駛來一支車隊,車上也坐了很多人,這情景有點像這個國度里的乘卡車趕集的人群。不過不同的是,不是卡車,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國人,手裡拿槍。他看著他們,他們也看著他,就這樣交叉而過。
"該死的戰爭!"他暗暗地咒罵。兩天前,一顆導彈落在了他家門口的市集里,幾乎毀滅了一切,幸運的是,他活了下來。於是他決定不再開計程車了,他盤算著等今天最後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離開這個地方。 "莎拉,孩子們,我愛你們,我們很快就能見面了,等最後一趟生意做完"。他轉頭看了看駕駛座上放的一張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過照片上,妻子和三個孩子的笑臉仍然是能讓他感到唯一欣慰的東西。
不久,他到了一個檢查站,路邊停著不少坦克,那長長的炮管和多邊形的腦袋簡直讓人不寒而慄。不少荷槍實彈的外國士兵站在路邊。一個外國士兵伸手示意讓他停車,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車。這幾天,幾乎沒有什麼平民的車輛從首都出來,所以現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輛車了。
幾個外國士兵走上前,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有一個為首的看了看這破車,彎下腰,又看了看他,問道:「你從哪裡來?到哪裡去?」 他笑了笑,用那士兵能聽懂的語言生疏地答:「長官,我從首都來,想離開這個地方,戰爭太危險了」,說著話,他遞給士兵一支香煙,並點上了火,「戰爭幾時才能結束?」 「快了,我們的軍隊馬上就能解放你們的首都,」外國士兵深吸了一口煙,像是看到了車里的相框,「這煙還不錯,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嗎?我也有兩個孩子,和他們差不多年紀。」
「是啊,他們是我最牽掛的人,不久前就離開這里了,我這就去看他們,也許不再回來了,戰爭年代開計程車太危險,我不想幹了。」他看了看外國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 「等我們推翻了你們的獨裁者,你就可以回來放心地開車了。」士兵靠在車窗上,也許那麼多天來,第一次遇上對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錯吧。
「也許吧,不過我得去看我的妻兒了,有興趣去我的家嗎,我妻子會為你們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後一趟生意,不收你們的錢」。 「我們有任務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兒問好吧」,士兵顯然有些興奮,他也許認為, 這里的人民,還是有不少歡迎他們的,「對了,南方都是戰場,你要到哪裡去見的妻兒呢?」他依舊微笑著,拿起了那個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後轉過頭來,看著那個依舊得意忘形的士兵,還有他身邊其他拿著槍的外國人,一字一句地說道:"天堂。" 他最後能看到的,是那個士兵驚駭和恐懼而扭曲的表情,還有從指間滑落的煙頭。然後,他按下了按鈕。
100個對不起(我哭得淅瀝嘩啦的)
今天期中考,學校早一點放學,我打了通電話給他。
:喂,我今天比較早放學,你來載我回家好不好?
:好,等我五分鍾。
:五分鍾?我學校就在你家旁邊耶。
:我總要打扮一下啊。
:好啦,快一點喔。
下午2:00,太陽大的讓我有種沖動想噴鼻血,我站在樹蔭下揮動著手,雖然沒涼到哪裡去,但是煽總比不煽好。
五分鍾過了,他還沒來,我看看手錶,有點不高興,十分鍾過了,他還沒到..,該不會出了什麼事吧?呸呸呸...烏鴉嘴,十五分鍾過了,他總算到了。
:怎麼這么慢?
他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說:沒啊,看個電視。
什麼?看個電視?你要不要順便睡個覺洗個澡吃個飯再來?我沒有說話,沒有拿安全帽,沒有上車的瞪著他。
:對不起。
這是他第一次對我說對不起,他是一個很大男人主義,愛面子的男生,所以他從不像女生低頭說對不起,我看著他,好吧,似乎面有慚色,我帶上安全帽,讓他載我回家。
他總是這樣,從來不解釋,不爭論,不跟我吵架,只跟我說對不起,有些事,不是一句對不起就能解決的,但是他都跟我道歉了,我也就沒再追究下去,他說,我是第一個讓他說對不起的女生。
認錯需要很大的勇氣,但是他從來都沒有改進他的錯誤,對不起反而變成一種打發我的話。在他說第59次對不起時,我流著淚,低下頭說:你不要再跟我說對不起了,如果你無法改變,就不要讓我給你一次又一次的機會,相信你會改變。他輕輕的擁著我,說了第60句對不起。
雖然如此,他還是沒有改變,不做任何的解釋,我開始懷疑他是不是有事瞞著我。
:你最近怎麼了?
:沒有啊。
:那你為什麼心情不好?
:沒有啊。
:又是沒有啊,你除了這句話以外沒有別的嗎?你知不知道我很擔心,很沒有安全感,你到底有沒有當我是你女朋友?
:...對不起。
:我不要聽你說對不起。
我掛了電話,他也沒有打來,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也許,我們該結束ㄌ..........這是他說的第99句對不起....。
從那天開始,我再也沒有找過他,他也沒有打電話給我,有時候,我會接到一通無聲的電話,但是我餵了幾聲,就掛了,有一種直覺是他,但是他為什麼都不說話?一個月之後,我按奈不住思念的心情決定到他學校找他,我在教室外東張西望的,就是沒有看到他的人影,我隨便抓了一個男生來問。
:同學,請問一下,俊熙今天有來嗎?
:他休學了。
:啊?為什麼?什麼時候的事?
:他已經一個月沒來了。
:...喔..謝謝。一個月..一個月沒來,怎麼會呢?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撥他的手機:您的電話已經為您轉到語音信箱,請在嘟一聲...。我掛了電話,打到他家,響了好久都沒有人接,怎麼會?全家移民嗎?他彷彿是從這世界上消失了一樣,沒有一點痕跡。
他該不會另結新歡了吧?我開始胡思亂想,我找不到他..,正當我煩惱的時候,電話突然響了,是阿諾打來的,他是俊熙的死黨也是我的好友。
:喂,你還在幹嘛啊?
:什麼?
:俊在醫院啦。
:真的?他怎麼了?
:沒有啦,他在00醫院,就是你上次住的那一家。
:我馬上去。
我立刻用我出生以來最大的速度飆到那家醫院,在醫院看到了他****和媽媽,我向他們問了他在哪一間病房之後,就急忙的飛奔而去。
他躺在床上,眼睛看著我,沒有說話,沒有起床,一動也不動的。
:喂,你怎麼了?為什麼不通知我呢?
他沒有回答我,只是一直用同樣的眼神看著我。
:回答我啊,你為什麼不說話?
他眼角留下了一滴淚,身體彷彿用了最大的力氣,牽動著嘴角
:...對不起...。說完,他閉上了眼睛。
:喂,你別裝了好不好,為什麼要說對不起,我不要你說對不起啊,你起來啊,回答我啊。
我哭倒在他床邊,拉著他的衣服哭喊著:你為什麼要說對不起,連說服我的理由都沒有?我不會原諒你,你起來啊,你說對不起沒有用啊,你不起來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你,我求求你....睜開眼睛啊...。
這是他說的一百句對不起...一群醫生和護士拉開我,開始搶救他,我全身沒有力氣再站起來,我的頭腦一片空白,眼前一片漆黑..。
他沒有離開這個世界,只是我永遠都無法觸摸到他,但他有時也會在我的夢中出現,告訴我他過的好不好。
他還是陪著我,還是活著,在我心裡,他依然如昔,還是會笑著叫我思雨,叫我老婆,只是..他不再對我說對不起了...。
過了幾個月,他媽媽來找我,給了我一個盒子,裡面裝的,是一百張照片,每一張照片的背面,都寫著它讓我生氣的事情。
第一次對不起,老婆,我今天不是故意遲到的,我也知道理由很爛,但是我真的不忍心說實話,我在出門前突然心臟絞痛,但是我已經盡量趕了,原諒我好嗎?第二次對不起?老婆,我..........
第三次對不起,老婆,我...
................................
............................
...................
................
...........
.........
.....
第一百次對不起,老婆,我不是狠心要丟下你,只是上帝似乎不給我這個機會讓我愛你一輩子,為你帶上戒指,你是我第一個讓我說對不起的女孩,也是我第一個想共度一生的女孩,原諒我不能給你幸福,我會化作天使,守護著你,看著你得到幸福,答應我,別哭,我不要看到你為了我憔悴流淚的樣子,我愛你。bye 俊熙
我怎麼可能不哭,你的要求太嚴苛了,最後一張照片,是他在醫院里拍的,照片上他笑的很燦爛,他變的好瘦,臉色好蒼白,但是他還是露出了笑容,拍這第
一百張照片。
在他最虛弱罪痛苦的時候,我沒有陪著他。
對不起。
我抱著他的照片,淚流不止!!
偉: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這100個對不起,我還給你,只要你醒來,好不好?是我任性,是我,都怪我,全是我的錯,俊,如果是老天爺讓你愛上我只對我說100個對不起就離開,我寧願你永遠都不要對我說啊,你好壞,好壞,但是……
9. 急求大量好看的短篇小說。
我的九歲酷男友+我的花季酷老公
有人說這是貼近生活的,所以最能打動你我。
有人說這是個童話故事,現實里不會有這樣的愛情。
是啊,一個九歲孩子的愛情,誰會相信。
但你我可曾想過,孩子的感情才是最真最純的,孩子的執著往往能撼天動地。
我們聰明計深的小帥哥,看上的這條魚兒,能網住嗎?
男主真的好小 比女主小9歲 呵呵 不過很愛女主
續著來寫的 2本書 女主都開竅拉 哈哈
黑市情婦
人家她真的只是第一次出國,和家人一起去開洋葷,看外國的月亮有沒有特別圓,
沒想到竟莫名其妙的必須去和那個什麼「黑社會」的鬼東東「勾勾提」,
好嘛!人家她雖然只是年紀小小、個子矮矮,膽子一咪咪的小小女娃兒,
但她卻粉有正義感,而且最愛打抱不平喔!
於是,她單槍匹馬、不怕死的去執行「不可能的任務」,
她先在他家門口偷偷摸摸、探頭探腦、東張西望,
希望他拿出「人溺己溺、人飢己飢」的偉大西西里黑手黨情操
嗨,我的男人
一個是一次戀愛都沒有的菜鳥,一個是戀愛史成迷的陰險小白臉。兩人最終情歸何路?
我對秦科說,你要對我好點,不然小心我一枝紅杏出牆來。
秦科平靜地說,你長得不漂亮,頭腦不靈光,四體不勤,五穀不分,關鍵時刻就掉鏈子。你確定,你出牆後,牆的那邊有人?
我恍然大悟,是哦。
他微笑著說,我喜歡你,可是不會還有人跟我一樣品味怪異,所以你要乖乖聽我的話,知道嗎?
我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第一個分句,於是開心的點點頭。
片刻後才意識到,我來找他談判的初衷和結果已經背道而馳了。
我靠,被潛了!
作者:金剛芭比 白痴女潛倒男上司
沒有誰的愛情像秦卿與宋子言這樣讓人爆笑不已,能深刻體會到「愛情潛規則」的甜蜜、溫
馨。與美麗無緣、與性感無分的大四女生秦卿因為選修課不及格,想出了「向老師表白」的餿招,可作為
校園偶像的宋子言居然答應交往。猥瑣、狗腿的秦卿與儒雅、腹黑的宋子言的相處惹出了一連串的笑話……
杉杉來吃
杉杉無比乖順的蹲在產房前當臨時血庫,期間又被大老闆支使著去做了個血液檢查,以證明身體健康,血液合格。
生產中孕婦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婦轉危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萬謝下走出了醫院,走了一會,停下,看著月亮仰天長嘆。
「資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沒人性啊沒人性。」
猶自搖頭晃腦的杉杉沒注意到,一輛黑色跑車在她身後停了一下,聽到她的感嘆後,跑車後座的男子嘴角動了一下,然後關上了剛打開的車窗。
「回家。」
「老闆,你剛剛不是說要送薛小姐回去的嗎?」
「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說,「資本家都是沒人性的。」
微微一笑很傾城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會這么愛你。我一定對你一見鍾情。
男人對女人一見鍾情的是什麼?容貌?氣質?身家?NO,校園王子+游戲高高手肖奈同學一見微微,鍾情的並非她逼人的艷色,而是她那飛舞在鍵盤上的纖纖玉手和她鎮定自若的氣勢!!!囧掉了吧?同是網游高手的貝微微,彼時彼刻正在電腦前有條不紊地指揮著幫戰,打了一場完美的以弱勝強的輝煌戰役,完全沒意識到愛神小天使近在己側……隨後,籃球游泳全能優等生與游戲公司總策劃人等身的肖奈大神開始了網上網下全方位地捕獵美人心……於是,一場愛情,就在一朵花開的時間里,悄然萌生了。
何以笙簫默
一段年少時的愛戀,牽出一生的糾纏。大學時代的趙默笙陽光燦爛,對法學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見傾心,開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終於使才氣出眾的他為她停留駐足。然而,不善表達的他終於使她在一次傷心之下遠走他鄉。七年後,趙默笙回國,在超市在擁擠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舊,出眾依然……
那時候他就老是要讓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發脾氣。「我都數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來!
下次要是讓我數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結果又一次,他被系裡臨時抓去開會,冗長的會議終於完了後他跑去,她居然還在。
這次她等得脾氣都沒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著他說:「以琛,我都數了好幾個九百九十九了。」
而這七年來,他又多少次數九百九十九?
不是沒想過放棄,只是始終沒辦法數到一千。一人花開, 一人花落
我覺得以上的都很好看 比較短的喇
10. 怎麼自己創作短篇小說
短篇小說創作漫筆
短篇小說是最流行的小說品種。它篇幅短小,情節精練,人物集中,往往截取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的片段或側面,圍繞一組矛盾,一兩個主要人物展開故事,集中地突出人物性格和鮮明地表達主題,具有「借一斑略知全豹,以一目盡傳精神」的藝術力量。我國歷史上的短篇小說十分發達和豐富。宋代李氏的《太平廣記》、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馮夢龍的《三言兩拍》,現代魯迅的《吶喊》和《仿徨》,都是優秀的短篇小說。俄國的契柯夫,法國的莫泊桑等,都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巨匠。
短篇小說的基本特徵
對於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這樣回答:短篇小說篇幅短,人物少,情節單,要以有限的形象畫面表達深刻的思想內容,揭示生活的本質意義。也就是說,作者在結構短篇小說時,首先要把握住「短」字。無論對人物的設置,還是對故事情節的處理,都要從「短」字出發,做到以小見大,以少勝多,以輕舉重。
這是因為。短篇小說不能象長篇小說那樣,把許多事情正面鋪展開來,去寫一幅雄偉、復雜的歷史畫卷;短篇小說也不能象中篇小說那樣,去記錄生活長河中的一個段落。而短篇小說必須從生活中截取一些富有特徵性的橫斷面,或是生活長河中的一朵小浪花,「小鏡頭」,經過作者精心的剪裁,把不必要的人物和情節刪去,把能放在暗場處理的人物決不能放在正面去描寫。努力做到結構清晰、合理、完整、嚴謹。
以上說的是以篇幅長短外部表象所確立的短篇小說的特徵。那麼,短篇小說的本質特徵是什麼呢?
一、在立意上,要以小見大。
短篇小說的立意,往往是以小見大,耐人尋味,發人深省的,這是短篇小說的本質特徵之一。我們知道,盡管短篇小說選取了生活中的一朵浪花、一個側面、一個閃光點,使讀者看到了生活中的五光十色,感受到了時代變幻的折光,這就是以小見大的立意所在。
魯迅的《一件小事》,只切取了一個場景,便通過淋漓盡致地描寫人力車夫全力救護跌倒的老女人,表現了正在成長壯大的中國工人的優秀品質。都德的《最後一課》,則通過一堂法文課,就把法國淪陷區人民強烈、深沉的亡國之痛、愛國之情表現得非常生動飽滿。
可見,立意關鍵在於揭示出了生活的本質,只有這樣,才能收到以小見大的作用。
二、在結構上,要以輕舉重
短篇小說的結構安排,要求情節比較簡單,人物設置要少,不能過分的鋪墊、渲染和交待背景,不然就會形成短篇小說長篇化了。因此,短篇小說一般都採取單線發展的結構,以達到線單意不薄,以輕舉重的目的。
如魯迅的《故鄉》《祝福》等短篇小說,線索單一,故事情節跟隨主人公的性格發展向前推進。從一開始,就把讀者引入藝術境界。接著,又將讀者緊緊引向矛盾的焦點(高潮),使小說更具有撼人心魄的藝術魅力。
當然,短篇小說也可以寫成兩條線索。但在寫作時,一定要使兩條線索一明一暗,虛實結合,最後使兩條線索交融在一起。這樣的結構,既節省筆墨,又能一箭雙雕地刻畫人物。如果兩條線索平行發展,都從正面描繪,就必然要拖長篇幅,使得結構鬆散。那種想到哪裡寫到哪裡的做法,不僅線索繁雜,而且矛盾紛繁,使人看不出他們之間的必然聯系,因而以鬆散拖沓而導致失敗。
三、在手法上,要以少勝多
短篇小說又一特徵是:要提高節省的筆墨去開拓深而廣的思想內涵,以起到以一當十,以少勝多的作用。
短篇小說的結構手法大致有如下幾種:
1、橫切的手法
橫切就是切取一個生活橫斷面,在很短的一段時間里,集中情節,集中場景,集中刻畫人物,精雕細刻,突出主題。在運用橫切的手法時,作者不僅要善於從社會矛盾焦點上切取生活斷面,而且要努力經營,精雕細鏤,把生活斷面所包含的矛盾沖突充分利用起來,把藝術必須力最大限度發揮出來,構成足以揭示作品主題和人物性格的情節、畫面,這是橫切的重要功夫。
2、直綴的手法
運用直綴的手法,可以較完整地展示生活的一個階段,其容量較橫切大一些,但篇幅較橫切手法要長一些。這就要求作者嚴格控制展開面,不要大鋪大展而要用濃縮的手法,去描繪、勾勒,粗線條的表現人物的生活和思想。
3、含蓄的手法
含蓄的手法是任何文學作品運用的一種文學手法。而運用短篇小說中,就可以省去大段的描寫,抒情和議論,這種手法可以選取一些妙不可言的情節和思想,讓人去思考,去想像,以引起讀者的再創作,並用讀者的想像和聯想來補充和豐富原作。因此,含蓄的手法既能節省篇幅,又能表現深刻地生活內容,這是短篇小說中經常運用的行之有效的手法。運用得好,就會使讀者象喝了一杯清香的飲料似的,回味無窮。
以上只是簡述了短篇小說的一些基本特徵,當然,短篇小說又可分為超短篇、微型小說、小小說。這些都是短篇小說的分支,其特點也從屬短篇小說的特點。但表現更精粹,更單純,更洗練一些。
也就是說,不管超短篇也好,微型小說和小小說也好,起基本特徵應具備如下幾點,即:必須是高度的濃縮,富有戲劇性,完整地包括一篇普通短篇小說應有的特徵,要做到立意清晰,結構嚴密,結尾新奇。正如有的作家所說的那樣,寫出好的短篇和小小說,還不只是文字上費心思,更重要的是還要在提煉上下功夫。
對於此點,文學大師阿。托爾斯泰說:「小小說,這是訓練作家最好的學校。」高爾基也說過,學習寫作應從短篇入手。西歐和國所有最「傑出的作家幾乎都是這樣做的。」
學會觀察生活
小說創作中常常遇到這樣的問題:當自己寫了一篇短篇小說投寄給編輯部時,往往在退稿信中有這么一句話:希望你認真的觀察生活,從中篩選和提煉主題。
初學寫作者,接到信甚感茫然。心想,我就處在生活之中,盡是些熟人、熟事,還用得著認真觀察嗎?找篇小說看看吧,一看便進入到事件和場景中去了,覺得小說中的任務,事件真是太熟悉了,不就是自己身邊常見的人和事嗎?可是,遇到自己寫起來為什麼不行了呢?很多人便認為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不僅要問:這裡面難道有什麼奧秘嗎?
是的,這個奧秘不是別的,而正是編輯的退稿信所說的「觀察生活」。
觀察生活這句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觀察,顧名思義就是看看。這是指平常而言,而在文學上的「觀察生活」,則具有特殊含義了。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文學的觀察生活,要有一雙特殊的眼睛。」這是因為文學性的觀察生活,就要從生活中尋找和觀察能夠寫入文學作品的人和事。換句話說,也就是對於那些最能體現社會生活本質,人生要諦的人和事給予特殊的感知、品味和體察。不然,你盡管自己的視力很好,但在文學的視力上很可能是個色盲、近視眼或者老花眼,這樣的例子很多。不妨舉一例:
這老頭大約五十多歲,不帶帽子,頭發剪得短短的,穿一身褪了色的藍布服裝,腳上穿一雙淡黃色的解放鞋,小趾外側有一小圓補丁,大小相差不多。一雙紫色的長統襪子,兩個襪統擁在腳踝骨上。他的臉色,黃中滲黑,烏黑的前額嘴角上都布滿皺紋,似展開的扇子,向鬢邊伸展。說話的時候,這些皺紋顯得更深,靠得更近了。他的眼睛微黃,有神氣,敏銳。濃濃的眉毛,眉心上有棵小黑痣。稀疏的幾根硬胡須,象插在嘴唇和下巴上似的。一雙又黑又粗的手,倒剪在背後......
這段描寫,可以說觀察得細,寫得也細,問題在於沒有文學的「眼睛」去觀察那些最能體現社會生活本質、人生要諦的人和事。結果,什麼都寫,就等於什麼都沒有寫,顯得繁瑣累贅,不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這樣的描寫再細、再具體,也等於「畫了全副的頭發,使人看不清眉目,這是毫無意義的」一句話,這就是不會觀察生活。
那麼,怎樣才能去用文學的「眼睛」觀察生活呢?這就需要具有文學性的觀察習慣,也就是感受能力。
我們知道,作者是生活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的,並受到社會的影響。但也受到自然界的影響。要想寫出反映這種影響所產生的作用力的小說來,就必須養成觀察生活和感受生活的習慣。比如,在觀察生活時,只觀察到一些人的表面特徵和吃什麼穿什麼,或者只看到一些風物景緻等,這些作為培養和鍛煉自己的文學技能是可以的,但它還不算文學,因為這些表象的本身不能夠代表社會生活的本質。反之,只要觀察到人於人之間的各種聯系,並由這種聯系所構成的矛盾,或者人與大自然斗爭的矛盾,便進入了文學之門。
比如,韋君宜同志的小說《龍》,就是通過作者觀察到晉西北地區長期旱荒,人民渴望下雨的情景,而寫下了這篇小說的開端:
整兩個月,天一直是亮青亮青的。連一絲雲彩都沒有,連紡車上掉下來的棉花毛那麼大一點的雲彩都沒有。青的比村東的溪水更清,比老老山頂龍王廟前那年裊裊的青煙還更青得多呢?紅太陽天天是山得特別早。而每天晚上,到最後一個頑皮孩子都困得想睡覺的時候,它還遲疑著不肯下山。老老村所有的山地、旱地、川地和水地,都分不出來了,最初所有的地都成了山地,後來,所有的地上的苗子都變成和山上的一樣矮小,最後,莜麥和穀子就都長得和隔岸的狗尾巴草一樣了。土地被長長的坼裂的縫劃分成無數塊,那些坼裂的縫是一天比一天更長,更深,以至有一個兩歲的孩子失腳掉在坼裂里竟跌死了......
作者把觀察到的旱情,作為背景,形象地描畫出來,來襯托出人們怎樣求雨、怎樣出尋找真龍。如無此段,那麼情節的發生、發展便失去了依據。這,就是文學的觀察。而觀察,又是感受和思考的總和,沒有思考能力的人,盡管對什麼事都好奇,都敏感,也只能是:「死觀察」和「濫觀察」。
那麼,在觀察中應注意什麼呢?從一些作家的創作經驗來看,需要注意做到如下幾點:
1、文學的觀察,必須耳眼並用。
這里關鍵的一點,是要作個有心人。要能透過人們的表象及言行,去看他們的潛意識,這就是文學的感受力。
2、不要為寫小說而觀察,
一個作者,應以正常人的身份去生活,去感受生活中最本質的東西,不要先帶著什麼框子,去框生活中的各種現象。這樣,就會失去正常人的身份,不僅觀察不出真正需要的東西,而且還會出現兩個不同的極端,將活的看成死的。
3、觀察時,要擺脫傳統觀念。
在對人和事的觀察中,不要被世俗和傳統觀念所左右。比如好與壞,美與丑,要站在時代的高度去觀察,去發現順應時代的閃光點,從而挖掘出代表時代主潮的深刻的內涵來。
總之,觀察生活是搞好文學創作的基本功之一,每一個初學寫作者,都要在這方面下一些功夫,以求盡快提高短篇小說創作的水平(東方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