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聲小說錄制的版權問題
任何人公開發表的的作品,你以學習,研究為目的等非商業用途,都可以引用或COPY。還有什麼疑問?
B. 我想在喜馬拉雅錄有聲小說求幫忙推薦幾個
《最後一個道士》不錯,強推!
《死亡萬花筒》,西子緒的。
《過路陰陽》《回一流天師》
《陰陽鬼帝》答《鎮魂》
《魔道祖師》人氣很高
《青越觀》《茅山道士》
《陽間巡邏人》《生死界》
《行走陰陽》《小道士筆記》
個人覺得這些蠻好看的,祝你成功!
C. 我想錄有聲小說,不過不知道版權該如何購買。誰知道可以給我講講嗎
我是《東營聊齋》玄幻小說的作者木子阿珠。裡面第一部《東營聊齋》,第二部《棺墓驚魂》已經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局的版權。現在使用權轉讓。您可以與我簽訂《東營聊齋》使用權合同,就可以了。
D. 如何錄制有聲小說
錄音設備:一台電腦(最好是筆記本,因為噪音小),一塊好點的音效卡(比如USB介面的800元左右的MAYA),一個100元左右的麥克風。最後使用錄音軟體,常用的cooledit ,就可以錄音了
E. 怎樣可以錄制有聲小說並上傳
個人錄制上傳的話,要先和小說作者商量版權問題;如果想賺錢的話,建議去專業錄制公司面試,就不需要考慮版權問題,浙江竹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還不錯,在有聲讀物錄制方面還是很專業的。
F. 錄有聲小說用錄音筆可以嗎
跟你講一個好的方法,你說的有聲小說如果可以復制出來直接用最好,如果是有版版權的,你可以從播放端的耳機口權也就是輸出口接一根LINE線,另一頭接錄音筆的麥克風口或LINE IN口上,那面播放,錄音筆錄音(需要注意輸出端的聲音適中點,不要太大,大了有雜音)選個好質量的錄音筆問題就解決了。
G. 錄制有聲小說賺錢嗎
錄制有聲小說賺錢,在有聲平台錄小說賺錢,而且門檻不高人人可做,以下是詳細的介紹、接單的地方、錄小說前景等這些問題也要了解,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留意看看。
1、錄音賺錢介紹
可能需要起點,普通話要標准,要有錄音設備(入門設備大概1k-2k,錄音的時候要保持環境安靜,然後慢慢試書練習,現在有聲書市場價大概是成品70-150/小時,名氣更大水平更高的可能價錢更高。
一天大概工作錄音時間4個小時左右,出來成品是2個多小時,一集成品二十分鍾,錄一集三十到四十分鍾,大概一個月也是4k到5k左右……高峰的時候也可以月入2萬。
再勤奮點可能更高,如果是因為環境限制又比較懶,在四五線城市這個工資水平挺夠的,就每個月給自己規定錄這些時間,然後可以用別的時間出去玩或者干別的也可以。反正這個自由工作還是蠻不錯的,有條件的朋友們可以嘗試一下。
(7)錄有聲小說擴展閱讀:
流程
1、有設備,音效卡,麥克風,耳機,具體買什麼可以自己去咨詢,詳細的區了解再去購買。
2、加試音群,具體加群的關鍵詞和方法詳見評論。
3、看群里的公告和文件,會有試音的格式,價錢,注意事項,截止日期還有要錄制的小說選段。
4、用錄音軟體把選段錄下來,軟體可以用au,網上有破解版。
5、把錄好的按要求格式保存下來,發到指定的郵箱。
6、如果選中用戶了一般會直接私聊通知,對方會需要用戶的個人信息,告訴用戶一些注意事項,然後把合同簽下來。
7、接到正文文檔,開始錄制,一般每天或每周或每月都有固定的要完成的時長量。
H. 個人錄制有聲小說並上傳是否涉及侵權問題
現階段不好賺錢。
有聲這個市場吧,普遍認為前景廣闊,但是目前生存困難。由於之前沒有這個行業的細分,因此多是播音員兼任的,隨著網路的發展,一批批愛好者開始進入這個行業,大有形成規模之勢。但是目前仍存在以下問題:
1.盜版盛行。這個是目前有聲讀物最大的阻礙。看看市面上盛行的有聲小說網站,有幾個是正版的?目前盜版猖獗,有免費的還有誰去聽正版的?因此目前幾個正版有聲小說網站運營步履維艱,據我所知天方聽書網面目前還是虧損的。盜版盛行嚴重打擊了有聲小說製作單位及演播者的積極性。
2.版權問題。在中國,版權問題一直存在一個模糊的界定。就目前市面上的有聲小說而言,正版有聲小說網站的有聲小說基本上都是有版權的,盜版有聲小說網站一概沒有版權,平台(如喜馬拉雅)極少部分自製作品是有版權的,大部分打著網友分享和播主上傳的作品都是沒有版權的。即便是正版有聲小說網站,也會存在部分網友分享作品。版權問題是個老大難,愛好者買不起版權,只能私下錄制免費小范圍傳播。公司購買版權要面臨虧損的情況,歸根到底還是盜版的猖獗。你買了版權,請人錄制了,最後要聽友付費收聽,可是大家都去聽免費的了,誰還聽你花錢的。
3.待遇低。除了與網站簽約的,大部分有聲小說愛好者都是沒有收入的,或者是通過聽友的捐助,或者是聽友購買付費道具等等形式。即便是與網站簽約的演播者,收入也是普遍較低的,因此大部分人都是業余在做。其收入遠遠比不上商配,因此一些知名的演播者出了名以後都去做商配了。
I. 個人錄制有聲小說並上傳是否涉及侵權問題
涉及侵權問題。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條規定: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擴資資料:
具體案例:
2010年,乒壇名將庄則棟就曾經起訴過國內一家新媒體公司侵犯其著作權。庄則棟與妻子佐佐木敦子根據他們的經歷寫成《鄧小平批准我們結婚》一書出版後,某網路公司未經授權,將該書改編成有聲讀物傳播到互聯網,並在多家網站播放。
最終,該公司因侵犯著作權人對其作品的復制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賠償經濟損失53萬元。除了「主播」侵權外,提供此項功能的平台運營者,也有極大的侵權風險,此前就曾發生過賈平凹、韓寒等起訴網路文庫侵權案、作家和出版公司起訴蘋果公司侵權案等案例。
江蘇省博望律師事務所萬音律師對記者說,以訴蘋果公司案為例,法院認為蘋果公司的內容平台在向用戶提供上載服務時,「未盡到適當的注意義務」,所以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給手機電台提了個醒,即作為自媒體平台,在開放平台的同時,應該承擔相應的版權審查義務,更應該主動避免采購無版權或盜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