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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1000字短篇小說

發布時間:2021-01-08 16:45:57

短篇小說怎麼寫(500—1000字的)

適者生存,弱者亡!——寫在前面
我是一隻狗,一隻很年輕的狗,但是,我現在必須給我的後代立下遺囑,切勿步我後塵!
我來自森林,那時的我僅僅是一隻身體薄弱的小狗。
一次偶然的機會,一個戴著蝴蝶結的小女孩發現了我,於是她把我帶回了她的家。
這是一橦別墅,坐落在青翠的樹木中,透過樹木,能隱隱約約看見圍繞在房子四周的那條寬闊陰涼的走廊。幾條礫石鋪成的車道,彎彎曲曲,穿越寬闊平展的草坪,通過這橦房子,車道上方,高大的白楊樹,枝葉交織成蔭。房後比房前空曠得多,寬敞的馬廄,十多個馬夫和男僕……
我簡直為這兒而陶醉,於是,我待在這兒。
鮮美的牛奶,香氣宜人的香腸,一切舒適的生活讓我快樂不已。漸漸,迷醉……
可終於有一天,我看見鷹展翅在天空中翱翔,夢見小溪邊的鮮美的花草,碧藍的天空……於是,我自主地做了個決定——離開!
森林,我已經很久沒來,一切久違,但一切依舊熟悉。
我遇到了我的曾經的好朋友哈克,驚喜之餘,我把我這幾年的經歷全告訴了他。誰知他一聽完,臉煞白,急急忙忙問我:「你……你現在會找食嗎?」我突然間驚了一下,努力尋找撲食的記憶,可一切空白,我茫然得搖搖頭。只聽他嘆了一口氣,說道:你會找食嗎?」
我努力地翻出回憶,可記憶除出了衣食舒適的生活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我茫然地搖了搖頭。他嘆了一口氣說道:「一旦失去了自己的本能,你就再也回不到自己原來生存的環境,而對於你……沒有任何希望。」他搖了搖頭,轉身離去。我傻傻地聽著他一句句莫名其妙的話,獃獃地看著他離去,我不懂他是在干什麼,只是對於他的離去有一點酸意,可優異的環境已讓不屑一切,漸漸地,我又恢復了享受自然時的開心。
天漸漸暗了下來,太陽輕輕地落在山頂上,開始緩慢地沉落到遠方的藍色的天底下。它沉得越深,山巒的輪廓就顯得越清晰,好像移得更近了。在河流和群山之間的峽谷里,淡紅色的煙雲不知不覺地暗下來,山中升起輕柔的夢幻般的暮靄。
好美的景色,可我卻無心欣賞。
我的肚子已開始「咕咕」地叫。忽然發現地上有隻死蟲子,好惡心!我不吃!
我開始後悔,後悔離開那美美的牛奶、香腸;後悔離開主人對我的關愛之中,後悔自己的一時沖動,後悔……
我真的錯了,可……這一切已無力挽回。
太陽已完全落入山下,天空僅留下一片黑幕,連月光也不肯施捨給我。我想:黎明前,我將要死了。
我本應該在幼小時就獨自出去尋食,應該在樹林中奔跑來強壯自己,應該……適者生存,弱者亡。我非弱者,可由於我的懦弱,我的消極,我的膽怯,註定在飛翔時要重重地摔下!
其他的狗,不要再像我,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奔跑,保住自己的本能,活在世上,施展自己!
——立囑者:一隻失去本能的小狗。

㈡ 求1000字以內英語短篇小說!

《蒙娜麗莎》風波

On Tuesday August 11th, 1911, a young artist, Louis Beraud, arrived at the Louvre(盧浮宮) in Paris to complete a painting of the Salon Carre(卡雷沙龍,盧浮宮的畫廊名). This was the room where the world 's most famous painting, the Mona Lisa by Leonardo da Vinci(列奧那多·達·芬奇), was on display. To his surprise there was an empty space where the painting should have been. At 11 o'clock the museum authorities realized that the painting had been stolen. The next day headlines all over the world announced the theft.

這一天是1911年8月11日,星期二,一位年輕的藝術家路易斯·貝勞德來到了巴黎盧浮宮的卡雷沙龍畫廊完成一幅油畫,在這條畫廊里陳列著世界上最著名的油畫——列奧納多·達·芬奇創作的《蒙娜麗莎》。令路易斯感到吃驚的是,本該掛著油畫的地方卻是空空盪盪的。中午11時博物館館方意識到這幅名畫已經被盜了。第二天全球各大報刊的頭條新聞都報道了《蒙娜麗莎》被盜的消息。

Actually the Leonardo had been gone for more than twenty-four hours before anyone noticed it was missing. The museum was always closed on Mondays for maintenance(維修). Just before closing time on Sunday three men had entered the museum, where they had hidden themselves in a storeroom. The actual theft was quick and simple. Early the next morning Perrugia removed the painting from the wall while the others kept watch. Then they went out a back exit.

實際上,直到達·芬奇的這幅畫被盜24小時後才有人發現此事。每逢星期一盧浮宮都要閉館例行保養文物。就在星期天,有三個人進入了博物館並藏在貯藏室里。他們的盜竊行動迅速而簡單,第二天一大早,三個盜賊之一佩魯吉亞從牆上取下《蒙娜麗莎》,其餘兩個為他望風,然後他們從後門溜走逃得無影無蹤了。

Nothing was seen or heard of the painting for two years when Perrugia tried to sell it to a dealer for half a million lire(里拉). Perrugia was arrested on December 13th. Perrugia claimed he had stolen it as an act of patriotism(愛國主義), because, he said, the painting had been looted from the Italian nation by Napoleon(拿破崙). Perrugia was imprisoned for seven months. It seemed that the crime of the century had been solved.

《蒙娜麗莎》在被盜後的兩年間一直杳無音迅,直到有一天佩魯吉亞想以50萬里拉賣給一個文物販子時,人們才重新見到它。佩魯吉亞於1913年12月13日被捕,他宣稱偷《蒙娜麗莎》之舉完全是出於愛國心。他說,盧浮宮的這幅畫是被拿破崙從義大利搶劫來的。佩魯吉亞為此被判了7個月的監禁,看來這個世紀奇案好像是解決了。

But had it? Perrugia was keen to claim al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theft, and it was twenty years before the whole story came out. In fact Perrugia had been working for two master criminals, Valfierno and Chaudron, who went unpunished for their crime. They would offer to steal a famous painting from a gallery for a crooked(不誠實的) dealer or an unscrupulous(肆無忌憚的) private collector. They would then make a of the picture and, with the help of bribed gallery attendants(服務員), would then tape the to the back of the original(原始的) painting. The dealer would then be taken to the gallery and would be invited to make a secret mark on the back of the painting. Of course the dealer would actually be marking the . Valfierno would later proce forged(偽造) newspaper cuttings announcing the theft of the original, and then proce the , complete with secret marking. If the dealer were to see the painting still in the gallery, he would be persuaded that it was a , and that he possessed the genuine(真正的) one.

果真如此嗎?佩魯吉亞試圖把這次盜竊案的全部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直到二十年後,整個事件的真相才大白於天下。事實上,佩魯吉亞一直在為兩個犯罪頭目瓦爾菲爾諾和肖德龍工作。在這個案件中,另兩個傢伙一直逍遙法外。瓦爾菲爾諾和肖德龍經常從陳列館偷竊名畫提供給奸詐的商人或肆無忌憚的私人收藏家。他們先製作名畫的贗品,然後向博物館的工作人員行賄,以便在博物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將偽造品粘在原作的背後,爾後他們再將文物販子帶到陳列室,並要他在要買的那幅畫的背面做上秘密的記號。當然,事實上文物販子只是在贗品的背面作記號。在此之後,瓦爾菲爾諾就偽造一些剪報宣稱原作被盜,然後拿出帶有秘密記號的贗品。如果買畫的販子看見畫仍然在展出,偷盜者將說服他相信展出的畫是贗品,而賣給他的才是真正的原作。

Chaudron then painted not one, but six copies of the Mona Lisa, using 400-year-old wood panels from antique Italian furniture. The forgeries(贗品) were carefully aged, so that the varnish(光澤) was cracked and dirty. Valfierno commissioned Perrugia to steal the original, and told him to hide it until Valfierno contacted him. Perrugia waited in vain in a tiny room in Paris with the painting, but heard nothing from his partners in crime. They had gone to New York, where the six copies were already in store. They had sent them there before the original was stolen. At that time it was quite common for artists to old masters, which would be sold quite honestly(合法的) as imitations(仿造品), so there had been no problems with US Customs. Valfierno went on to sell all six copies for '300,OOO each. Valfierno told the story to a journalist in 1914, on condition that it would not be published until his death.

肖德龍不僅偽造了一幅,而是六幅《蒙娜麗莎》。他用400年前古義大利老傢具做油畫板,所有贗品均經過了細心的老化處理,以使油畫表面產生裂縫顯得不幹凈。瓦爾菲爾諾指派佩魯吉亞盜走《蒙娜麗莎》的真品並叫他躲藏起來直到與他取得聯系。佩魯吉亞一直帶者那幅畫首在巴黎的一間小屋裡,可是他卻一直未見同夥們的蹤跡。原來瓦爾菲爾諾和肖德龍早已跑到了紐約,那裡儲存著六幅《蒙娜麗莎》的贗品。他們在原作被盜前就已將贗品運到了美國。在那個時代,藝術家們復制已故大師的作品是司空見慣的事情,而且復製品還能夠合法地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因此復製品可以毫不費力地通過美國海關。在美國瓦爾菲爾諾以每幅300,000美元的價格陸續將這六幅《蒙娜麗莎》贗品出售。1914年瓦爾菲爾諾將事件真相透露給了一位記者,條件是只有等到他死後才能將此事公之於眾。

Does the story end there? Collectors have claimed that Perrugia returned a . It is also possible that Leonardo may have painted several versions of the Mona Lisa, or they might be copies made by Leonardo's pupils.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controversy and argument about a 450-year-old painting, but after all, maybe that's what she's smiling about.

事情就此了解了嗎?收藏專家們宣稱佩魯吉亞還回的《蒙娜麗莎》或許是贗品。或許當初達·芬奇創作了幾個不同版本的《蒙娜麗莎》;或許這些《蒙娜麗莎》皆為達·芬奇的學生們製作的復製品。因此迄今為止人們對於這幅有著450年左右歷史的名畫,仍有著諸多的爭議。也許,這就是蒙娜麗莎微笑的原因吧!

㈢ 推薦幾篇情節跌宕的短篇小說,大概1000字以內,快哦

夜慢慢地降臨了。草叢里蟲鳴唧唧,此起彼伏。
有兩只蚊子,歇在草葉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輕輕地推了推賭氣僵立的母蚊子,柔聲地哄道: 「親愛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擔心……」
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滿露水的草葉,不高興地說:「這么淡而無味的東西,叫我怎麼吃得下去?你天天說天天說的,不嫌煩嗎?」
「你是存心要和人類作對么?」公蚊子焦慮地看著她,「你不知道人類准備了多少種東西來對付我們,那種氣味,我聞著就頭暈腦脹,你萬一……」
「你是個懦夫,知道嗎?」母蚊子冷冷地看著他。然後振翅,從他身邊飛走了。
公蚊子憂心忡忡地看著人們的窗戶里透出的燈光。他知道她在裡面。不知道為什麼,今晚他有一種特別不好的預感,這使得他停在葉片上的身軀不斷地發著抖。
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雖然他無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涼地意識到,僅僅這一點,也許就會把他們兩個都毀了。
露水更重了,他覺得冷,可是她仍然沒有出來。他想到他們的前生,不是兩只蚊子,而是兩只企鵝。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邁著優雅從容的紳士步。那時,他是一隻最優秀的企鵝。深深地愛著她。像所有準備求婚的企鵝一樣,他千辛萬苦地奔波著,去尋找石子。他長途地跋涉,丟下一塊又一塊不太滿意的石子,摔得頭破血流時,他終於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潔的,他覺得只有這一枚,才配得上 她。可是,她和另一隻企鵝結婚了。那個他,跟在後面撿,把他扔的都撿起來,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滿滿的。他傷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隨她,到了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隻蚊子。
他被一種揪心的等待煎熬著,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險,往人類的窗里飛去。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頭吸著,青色的翅膀在輕輕地顫著。而他恐懼地發現,左臂動也不動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 「快—躲開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來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團,掉到地上去了。 他飛近她,跪在一團血污的她身邊,淚如雨下。她吃力地睜著眼睛望著他,靜靜地,也流下淚來,「可惜啊,真可惜……」「你把我們兩個都葬送了……」他試圖扶起渾身冒血的她,「為什麼,你總是不肯聽我的勸?」
「我知道……可是我沒有辦法……因為,因為我懷了你的孩子……它需要營養……草汁不夠,我必須吸血……我知道我會死,但是你會繼續活下去,人類不會傷你的,因為你沒有冒犯他們……」她霎了霎瀕死的眼睛,微笑著說:「其實生了孩子,我也就會殫精竭慮而死,但這是我們做母親的責任……就算是拼了千千萬萬人的唾罵,也要為後代提供最好的東西……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為什麼?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 「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訴你,你會替我去做的,那麼這會兒死的就是你了……我捨不得。呵……如果可以為你生一個孩子,我也就沒有遺憾了……我上輩子欠了你的,這輩子想還,結果欠了你更多……上輩子,我們是企鵝。其實我一直愛你,可是我卻嫁了他……因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嗎?我們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沒有足夠的石子做窩孵卵,我們的後代在出殼之前就會被冰層凍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瑩剔透的,可是那是愛情,單純的愛情支撐不了長久的婚姻和對兒女的責任……我沒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拚命搖頭,泣不成聲。「是我不好,我沒有保護你,給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讓你受這樣的罪……下輩子,我們做螳螂好嗎?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會很幸福的……」 「不,不,我們還是做兩只蟬吧,好嗎?天天喝著露水,快樂地唱著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從她臉上抽走,她大大地喘著氣,淚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來了……」
他回頭看了一眼,露出蒼涼而無悔的笑,「傻孩子……我們不是,要一起做蟬么?」
「啪!」一聲脆響,伴著一聲滿意的說話,「哼,又打死了一隻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緊緊地擁抱了她。他們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鮮紅色的眼淚。

被逼戒酒
老爸每天晚上喜歡喝點兒酒,雖然酒量不大,但他很少貪杯。上個星期,我買了兩瓶好酒帶回家孝敬老爸。
進了客廳,見老爸正躺在沙發上看報紙,我忙把酒往桌上一放,說:「爸,你看我給你買了什麼?」老爸一聽,抬起頭來,見是我,興奮地丟下報紙跑到桌前,嘖嘖稱贊:「不錯,好酒,可惜啊!」我忙問:「可惜什麼?」老爸苦笑著說:「我已經戒酒了。」我驚訝地問:「什麼?戒酒了?你是什麼時候戒的酒呀?」老爸不緊不慢地說:「我已經戒了好幾個月了。」
我警惕起來:「你怎麼會想到戒酒呢?是不是身體不好,醫生不允許你喝了?」老爸說:「哪兒啊,還不是你老媽給逼的,她把我灌醉好幾回了。」
我一聽,嬉笑道:「老夫老妻了,灌你酒干嗎?」老爸一聽,氣哼哼地說:「你媽把我灌醉了,還不是想套我的私房錢藏在哪兒,害得我的錢全部充公了。為了不上你老媽的當,沒辦法,我只好忍痛戒酒了。」

失 算
家裡熱水器壞了,朋友來喝茶,俺隨口說了一下,順便問問各家都用什麼牌子熱水器,性價比怎樣。
大家七嘴八舌,有主修派,有主購派。
俺屬主購派。機器已過保修期,請人來修,上門費、開機費、零件費,開支可觀,且不敢保證修後能用多久。不如新買踏實。
李君卻不插話,此時他與俺兒子倆人只顧低頭喝茶。俺也懶得理他們。
趁我們說得熱鬧,李君使個眼色,俺兒子起身,兩人去了兒子的房間。
片刻,倆人回來,兒子說,他們願意承接修理。
笑話,他們願意,俺還信不過哩!
俺呵斥兒子,讓他去做功課。
見俺兒子敗下陣,李君出馬。此人經商有道,最擅洽商談判。
他提出以50元購買舊淋浴器,修好後,俺若願意,以300元購回,不願意,他們自行處理。
大家認為可行,俺也覺得不吃虧,便同意了。他要簽約,俺笑他小題大做,煞有介事,沒搭理。
次日晚,李君換了隨意衣衫,自帶工具來到我家,與兒子卸下熱水器,在屋裡鼓搗。
俺在兒子門口觀望,一個拆卸,一個遞工具,煞有介事,竟當俺是空氣,看都不看一眼,嘁!
約半小時,李君拎著拆下的配件准備離開。臨走,倆人磨嘰,讓俺先付費,說總不能讓他們墊錢買零件。俺聽聽有些道理,又被他們糾纏不過,竟掏錢付費了。
李君離開後,俺想想不對,明明該他們先付俺50元嘛。
電話追過去,李君說正開車,不便多說,讓俺看看合同。
合同?見鬼,哪有合同!然而,是俺自己拒簽合同的。
第二天,李君來得早,兒子還沒放學。他便鑽到屋裡干起來。
俺才知道,動輒千餘元、幾千元的熱水器,構造、原理竟如此簡單。桶內不過一根電熱棒,一根鎂棒,一個控溫電阻,一根導水管,再無其他。李君所做的,只是拆下電熱棒、鎂棒、控溫電阻,照原樣買回新的再裝上。不拆不知道,一拆方知此物十分暴利。
兒子不在,李君這傢伙再不能當俺是空氣,打電筒、遞工具倒在其次,若俺不施援手,他一人斷無法將熱水器掛回牆上。
侍弄停當,通電,上水,幾分鍾後水已溫熱了。
俺問配件花了多少錢,李君說,多少錢與你無關,這是我們施工方的事。
俺忙說,俺沒別的意思,只想知道這東西到底有多少利潤。
李君說派別人買的配件,還沒算賬。俺便沒多想。
留他吃晚飯,李君說晚上有約會,可卻耗著不走。
終於,兒子回來了,倆人眉飛色舞,好不興奮。
李君掏出200元,給兒子100,說,工錢,你100,我100。倆人擊掌相慶。
簡直沒有天理!
俺幹得一點不比兒子少,只比他多,分工錢豈能沒俺的份,反了他們了!
李君很輕慢地將一張20元的扔給俺,說,這是你的。配件一共花了83,還多給你3塊。
士可殺不可辱!俺把錢摔還他,要他們償付應付的50元。
李君竟不認賬,說:合同呢?按合同來。這是你一貫藐視合同的代價。」

偷手機的年輕人
傍晚,在一個規模不大的快餐店裡,總共有三個食客:一個老人,一個年輕人,還有我。或許是因為食客不多的緣故,店裡的照明燈沒有完全打開,所以顯得有些昏暗。我坐在一個靠窗的角落裡獨自小酌,年輕人則手捧一碗炸醬面,坐在靠近門口的位置,與老人相鄰。
我發現,年輕人的注意力似乎不在面上,因為他眼睛的餘光,一刻都未曾離開過老人放在桌邊的手機。
事實證明了我的判斷。我看到,當那個老人再次側身點煙的時候,年輕人的手快速而敏捷地伸向手機,並最終將手機裝進他上衣的口袋裡,然後試圖離開。
老人的身體微微顫抖了一下,然後立即平定下來,環顧四周。
這時候年輕人已經在伸手開門,老人也似乎明白了什麼,他馬上站立起來,走向門口的年輕人。
我很替老人擔心。我認為,以他的年老體衰,很難對付一個身強體壯的年輕人。
沒想到,老人卻說:「小夥子,請你等一下。」
年輕人一愣:「怎麼了?」
「是這樣,昨天是我七十歲的生日,我女兒送給我一部手機,雖然我並不喜歡它,可那畢竟是女兒的一番孝心。我剛才就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可是現在它卻不見了,我想它肯定是被我不小心碰到了地上。我的眼花得厲害,再說彎腰對我來說也不是件太容易的事,能不能麻煩你幫我找一下?」
年輕人剛才緊張的表情消失了,他擦了一把額頭上的汗,對老人說:「哦,您別著急,我來幫您找找看。」
年輕人彎下腰去,沿著老人的桌子轉了一圈,再轉了一圈,然後把手機遞過來:「老人家,您看,是不是這個?」
老人緊緊握住年輕人的手,激動地說:「謝謝!謝謝你!真是不錯的小夥子,你可以走了。」
我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待年輕人走遠之後,我過去對老人說:「您本來已經確定手機就是他偷的,為什麼不報警?」
老人說:「雖然報警同樣能夠找回手機,但是我在找回手機的同時,也將失去一種比手機要寶貴千倍萬倍的東西,那就是──寬容。」

㈣ 1000字短篇小說,急需,不要太多

「兒子,我覺得你應該尊重我和你母親的意見,你們才認識沒多久,不能這么草率就下決定。你才23歲。」一個中年男子望著自己年輕的兒子,眼中滿是慈愛。
「爸,我不能聽你的,我已經答應她了。不管你說什麼,我都不會改變的。」
「可是,你就不想想……」
「爸!」兒子倔強的眼神讓父親只能重重的嘆了口氣。

天氣很特別,明媚的陽光卻下著蒙蒙細雨,一滴滴的雨點,好像演奏著一支舞曲,雨點在陽光的點綴下,像一顆顆五彩的珍珠,光彩耀目。
「你願意嗎?」牧師的聲音清晰的回盪著,「新郎,你願意娶S小姐為妻並愛她一生一世嗎?」
新郎溫柔的望向身旁,微笑的回答道,「我願意!」
整個婚禮在鮮花的簇擁下圍著參加新婚的人們,有的拿著攝像機,正仔細的記錄著這次新婚的每一個細節。有的則拿著鮮花,見證著這場新婚儀式。也有的偷偷流著淚水,那是新娘的母親,對面則是那位與新郎爭執過的父親,此刻的他正凝望著台上那位年輕而又英俊的新郎。「好,我宣布你們成為合法夫妻。」啪!啪!也不知是誰帶的頭,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給予了自己的掌聲。新郎對著所有人微微點頭,「謝謝大家能來參加我們的婚禮。」
雨漸漸的大了起來,豆大的雨點砸在地上,濺起一層白蒙蒙的雨霧,宛如縹緲的白紗。一陣風猛刮過來,那白紗便裊裊地飄去了。
大家都走向了新娘,走向被幸福之花包圍的新娘,今天的新娘無疑是最漂亮的女人,白色的婚紗,精美的戒指,還有,精緻的水晶棺。是的,此刻的新娘正躺在棺材裡。新郎穿著筆挺的西裝,帶著新郎的標志,在他身後是一個巨大的「奠」字,和一個扎眼的花圈,新娘的遺像周圍充斥著白色和黃色。新郎沒有哭泣,他怕新娘的樣子會因淚水而變的模糊。其他人也只是暗暗的抽泣著,一場婚禮就這樣結束了。
雨漸漸的安靜下來,千萬條細絲,盪漾在半空中。陽光慢慢溫暖著濕潤的大地,溫暖著潮濕的街道,等待著再一次的明媚。

「爸!我……」
父親輕輕的拍了拍新郎的肩膀,轉眼望著水晶棺里的新娘。
他終於給了她一個儀式,一個做夢都從未想過在此舉行的儀式。

題目:新婚

㈤ 1000字以內的優秀短篇小說

寫得一般,不過不長
當然,如果你還現場,附上聊齋中一片,這個短

愛情沒落 文 / 昨天不再來

不知什麼時候,男孩與女孩多了爭吵,只是為了一點小事。他們感到彼此不再寬容,不再像從前那樣愛著對方。
他們很傷感,禁不住地懷想從前的點點滴滴。
男孩第一次去女孩家,女孩燒得魚都糊了,男孩卻告訴女孩很好吃,吃了好多。那味道有點苦,男孩卻感到甜甜的。
後來,男孩對不合口味的菜總是指點一番,並數落一下女孩,說怎麼做的菜?讓人難以下咽。其實,他們都明白:菜的味道沒有變,變的只是男孩的口感。
每每想到這些,他們都告訴自己:對彼此好些。可暫時的謙讓總是被下一回爭吵掩沒。
終於,有一天,他們打了起來,也不知是誰先動的手?那一次他們感到很受傷,心都隱隱的痛。感到愛情已走到盡頭。
女孩收拾了自己東西,要走。男孩想阻攔卻什麼也沒做,望著女孩走出去,對女孩說,走了就別回來了。
男孩回家一個人不想做什麼吃,買點饅頭啃啃。
女孩望著窗外,想男孩今晚吃的什麼?是不是啃點饅頭湊合了?他的胃不是太好,老不注意。
饅頭有點涼,男孩吃了幾口,真的不想吃了。「女孩要是在,准有熱飯熱菜等著自己,其實女孩做的東西不難吃,只是自己太挑剔。上回爭吵還不是因為自己太挑剔而引起的嗎?」男孩胡亂的想著。
男孩拿起手機。
女孩的手機響了,望著那個熟悉的名字,女孩猶豫了一下,接通了,什麼都沒說。
男孩說,別生氣了,上回是我不好。女孩無語。
男孩說,你回家吧。女孩還是無語。
男孩說,我去接你。女孩哭了。
女孩回家了。他們都想對對方好一點,可是相處時,多了一絲不安,話語間多了一絲閃爍。
好了沒有多久,他們又吵了起來,打得比上回厲害。
就這樣,他們好了,不好;不好,又好。反反覆覆。他們覺得自己好笑,可是,誰都不願讓步。
他們身心疲憊,都不願這樣。他們慢慢學會忽視對方的「種種不是」;就像兩個路人,只是定時在某個地點相遇。
終於,有一天,他們平靜地分手了。

鷹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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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城東岳廟在南郭。大門左右,神高丈余,俗名「鷹虎神」,猙獰可畏。廟中道士任
姓,每雞鳴輒起焚誦。有偷兒預匿廊間,伺道士起,潛入寢室,搜括財物。奈室無長物,惟
於薦底得錢三百納腰中,拔關而出,將登千佛山。南竄許時,方至山下。見一巨丈夫自山上
來,左臂蒼鷹,適與相遇。近視之,面銅青色,依稀似廟門中所習見者。大恐,蹲伏而戰。
神詫曰:「盜錢安往?」偷兒益懼,叩不已。神揪令還入廟,使傾所盜錢跪守之。道士課
畢,回顧駭愕。盜歷歷自述。道士收其錢而遣之。

㈥ 求一篇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說

純種德國黑格爾
與其做一株綠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禿丘上的橡樹
——題記
有一條流浪的純種純種德國黑格爾,剛出生就被父母拋棄,因為純種的德國黑格爾天生就要受到磨練。這可憐的傢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他甚至認為自己是一隻被父母雜種狗。他只能靠著揀別人的殘羹剩飯來維持生活,盡遭別人的白眼,它痛苦極了,它受夠了這樣的生活,它詛咒這個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攢夠5根骨頭的學費到狗學院報名。學院的老師教它去找一個富有的人家做他們的寵物,教會它怎樣討好主人,讓它無論自己是否高興都要搖著尾巴,裝出一副很高興的樣子,主人不管說什麼,一定要百分百的服從……
他的夫人來到寵物店,這條流浪狗抓住了這個機會,趕忙迎上去,一個勁地搖尾巴,果然,學校里的功課起了作用,這一對夫妻看中了就這樣,一年之後這條流浪狗畢業了。畢業後,學校把它送進了寵物店。寵物店裡的人上上下下給他打扮了一番,給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紅毛衣——盡管夏天裡穿毛衣讓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給它噴上了高檔香水——雖然他對這香味過敏。一周後,一位西裝革履的人領著這條流狗。把鈔票一放,抱著他回了家。他靠著在學校里的本事在家裡站住了腳。
這個家裡的主人有錢有勢,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買來的寵物玩具玩……他過著夢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羨慕的眼神。當然這全靠學院里的「技能」:看見主人就搖尾巴,並表現得十分高興,無論主人叫你怎樣,要百分百服從,即使那有多難或多麼傷尊嚴。主人喜歡的人,再邪惡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厭惡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該有的全有了,可他總覺得少了點什麼,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東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惱,他覺得他生活得很窩囊,他受不了這種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夠了!好象有一種信念再呼喚他,他不能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終於明白他失去了尊嚴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那個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後來,他選擇了過無憂無慮的生活。再後來他做了一隻警犬,再進行警犬訓練時,訓練員吃驚地告訴他,他是一隻種純種德國黑格爾!他聽了不禁吃了一驚,他發誓今後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錢人家的窩囊廢!他覺得他對不起他那高貴的血統!
他當了一隻警犬,雖然很艱苦,沒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沒有閑適的生活。但他覺得日子過得很充實。因為他覺得這么活著有意義;這么活著是真正地「活著」,就這樣在艱苦的訓練下,他成為了一隻優秀的警犬,多次解決大案,因表現神勇被人們尊稱為「神犬」他驕傲極了,他覺得雖然失去了優越的生活條件但去得到他認為最重要的東西——尊嚴。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個罪犯時,奮不顧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腳,罪犯吃痛,憤怒地大聲叫嚷,並抽出腰邊的尖刀。這時,這流浪狗,不!這只「神犬」卻毫不畏懼地撲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盡到警犬的責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對得起「神犬」這個稱號……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惡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頓時。血涌……但神犬卻緊緊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鬆,喪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體連捅了好幾刀。這時,我們的英雄——「神犬」終於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臨死的一瞬間,「神犬」心想:這么死,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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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裡的發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東那塊荒地被規劃為財政大樓。現在就連城南的那塊墳地也被徵用了。說是市委為了補助市勞動局。為勞動局建家屬樓。市裡規定一下來,遭到各界的反對。祖祖輩輩都埋在這里了,誰會願意讓別人把房子蓋在他們祖墳上面呢?
剪綵動工那天,來了市裡好多的領導。與其說是剪綵,其實是給勞動局鄧局長來喝彩的。這個年代裡,寸土寸金啊!這塊墳地要是賣給房產商,少說也有幾百萬。然而,在背地裡,人人都罵他生出來的孩子沒屁眼。都在心理詛咒他,說他一定會有報應的。但是這個年頭里,只要有錢都敢賣媽,還別說只是被罵幾句。連還沒開工的工頭都送給他幾萬塊錢當彩禮,還說他沒發財嗎?工頭笑呵呵地說鄧局長這說鄧局長那的,那馬屁拍的真是不亦樂乎。
動工不久,那挖掘機一鏟下去,浮出來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讓人想起南京大屠殺時的萬人坑。市民是看在眼裡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畢竟是市裡的政策。哎,官大一級壓死人吶!說起這個勞動局,按經濟貢獻,市裡每年的倒數第一,按為市裡的人事上的調整,更別提了,一年一年下來,還有好多人因為沒工作不得不背井離鄉去外地打工。怎麼說就能得到補助呢?有人說,鄧局長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廳,還有人說,人家鄧局長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長,在市裡大大小小的領導都攀的上,再說他年齡以大,誰能不買他的帳呢?
墳地以前種著些柿子樹,每到夏天,各種昆蟲爬上去,因無人管理,昆蟲的糞便與分泌物將柿子樹弄的很油膩,給人一種恐懼之感。見過那場面的一定不會想將來就住在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徵墳地的樹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滿天星斗,工地上昏黃的燈光照在著安靜的墳地。在帳篷里看護工地的大爺,抽著旱煙,那嘴巴一動一動,很有節奏感,額上蒼老的皺紋緊堆一促。不時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來很不自然,也許在想自己死後該埋在哪裡?
鄧一,勞動局鄧局長的兒子,市二中讀書。在學校里一點都不安分,三年下來換了五所中學,記得從一中出來時還是一中的校長求得市長找到鄧局長把他的寶貝兒子轉走的,在市十三中毆打老師,在市八中拆學校的牆和學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學收取保護費,更嚴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學的內衣......現在在二中,沒人敢惹他,簡直就稱為一方惡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長,長的漂亮,在學校的各種晚會上,主持人非她莫屬,講的一口流暢的普通話,聽她說話就像喝糖水一樣甜,真是難得的才女,別說她還是個沒畢業的學生。此時,她要去面試市裡電視台的主持人,十個評委有九個給她亮免試牌的。鄧一,說他是個理科生,但反回來說吧,沒人知道他算什麼,每天的課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時候連課都不上還經常破壞紀律。校方多次給市裡建議,要求開除他,市長不放話,誰有這個膽啊?沒人願意去得罪鄧局長的。眼看暑假要來了,學校組織學生去夏令營,而鄧一這個不才之子為了能從爸媽那能多剝削點錢花花,居然也報了名,而剛剛好就與琳炎分到同一個組里了。
琳炎,外地轉來的。舅舅從小學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監護人。舅舅在稅務上是個小小的稅務徵收者。除了她外婆,沒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誰,甚至連她自己也不知曉。而她,確實是個很懂事的孩子,從小到大,學習一直是班上的前列,還獲得了好多市級獎勵證書。夏令營的第1天,鄧一就被這個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後悔自己為什麼沒有好好學習,沒有天天在學校里,現在想和人家做個朋友,都怕別人不肯答應,因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聲已經是一塌糊塗。琳炎是個很健談的女孩,之前也聽過鄧一的種種醜事,但她並沒有因為這些而拒絕這個傢伙的請求。夏令營後,他們成為了朋友,說起來也怪了,鄧一這個傢伙,平時表現的一點都不怎麼樣,但在琳炎面前確實可稱的上是一紳士,很懂禮貌,不論是從說話還是做事,跟本不敢讓人相信他就是鄧一。就這樣,琳炎成為了鄧一在二中的第一個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課打架的狐朋狗友。
鄧局長的新房馬上要接近尾聲了。鄧一也和琳炎的關系有了很大的進步,每天按時上學,因為鄧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條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來,和琳炎一起去學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車送的都不肯去,而現在寧願和琳炎騎單車去的,多少說琳炎讓他改變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將是鄧局長的新房完工之時。鄧一則選擇了在這天表露出他的心聲。其實,誰都看得出來,鄧一對琳炎有意思,但鄧一這個傢伙很聰明,他沒有選擇鹵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許他將琳炎視為一朵曇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謝的可能。每個人對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嘗不是這樣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個好的學生,不會去歌舞廳,又怕將自己的表白地設為公園太簡單。經過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間茶吧,其實什麼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現的異常平靜,早已經在一個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當那首《梁祝》奏響的那刻,鄧一將准備好的玫瑰拿了出來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說了好多讓天下女孩都很感動的話。只見琳炎那臉,刷的一下紅了,這樣的場面在琳炎平生還是第一次,難免有很不適。突然,周圍的燈光滅了,牆壁上顯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鄧一的這個中西結合的表白,讓琳炎剩下的只有答應的份了。從此。鄧一,琳炎,成為了一對校園戀人。這讓很多人很不理解,而這中間的,只有他們兩個清楚......(未完待續)
冤孽(二)
琳炎和鄧一的戀愛很快傳便了整個學校,有人懷疑他們的愛情與鄧一家的錢財和勢力有關。也有人說,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馬上就要升職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鄧一與他所愛的琳炎明了,他們不需要證明給別人看其中是不是參雜什麼,也許他們不想讓彼此之間的那種愛分享給別人半點吧。事情的發展都是那麼順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見了這個「氣派十足」的鄧局長。對於琳炎來說,這次的見面並不怎麼樣的。反而讓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見面的那天,她看著鄧局長的臉,久久的視線都沒有轉移,她在想什麼呢?是自己窮感覺自己配不上這個富貴家庭還是別的?新房的裝潢很華麗,紅色的地毯一塵不染,四周的傢具配上這樣的裝飾簡直就是一座宮殿。屋頂的那吊燈,足有自己家那白熾燈的幾百倍,淺藍的窗簾隨等飄起,給人一種遨遊於天空的遐想。琳炎獨自走上2樓,那百葉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見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陽台,市裡的高層建築盡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認出哪個是建設銀行,哪個是市政府大樓......難以想像,一片墳地成了現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間白色的鞦韆,讓人有種童話般的生活。
突然,鄧一從後面抱住她,打破了這平靜。「親愛的,這里將來就是你的家,喜歡嗎?」鄧一輕聲的問道。「誰說過要嫁給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鄧一知道,她這算是在撒嬌吧。從開始交往到現在,這算是第一次的。看著琳炎撒嬌的表情,他心裡樂了。吃飯時。鄧一,琳炎,鄧局長,局長夫人在一個桌上。新房的建成,來了好多好多市裡的人事。不管是鄧一的爸爸還是他媽媽,那天忙著給這個給那個敬酒,根本沒空去理會鄧一最愛的琳炎。但對於琳炎來說,一切都無所謂,只要鄧一愛她就可以了。那天鄧一和琳炎並沒有時間被公開。只是在吃飯時,琳炎反常的盯著局長的臉,有種說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鄧一問了她為什麼一直看著他爸爸時,琳炎說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說著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並不是這樣。
鄧一回到家後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媽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關系,聽到這個消息後就答應了,因為他看出來琳炎這個女孩是個不錯的女孩,以前市裡表彰大會上,見過一面,他都有點不可思意,鄧一這樣的不才之子,能找到這個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興都來及呢,怎麼能去拒絕呢。而局長夫人卻不是這么認為的,不知道是出於女人的第六感覺還是怕自己的寶貝兒子將被這個女人奪走,從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這個現實。但是自己的兒子一心喜歡,她也沒什麼好說的,只能答應了。而琳炎的那晚並不是很平靜,她不停的回憶著局長的那張臉,特別是右邊眉頭上的那顆黑痔。最終,她在回憶中閉上了眼睛,進入了夢鄉。
從見了鄧局長的那天後,琳炎則在平時緊張的學習的時間上抽了一部分,專門去管她淘氣的男友鄧一。鄧一也很配合,琳炎說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時候,為了一道題目,他熬夜到半晚上,總之,會靠自己的能力去解決的,盡管大多時作的都是錯的,而琳炎看來,確實高興的。因為鄧一的確為了她改變了好多好多。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間。四年過去了,琳炎已經從北京**語言大學畢業了。憑著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電視台記者,經常是代表省電視台去外地的那種。琳炎的優秀成績在進台里時間不長卻已經被台長深深記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學的四年裡,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試圖去與這人間的天使成為戀人,琳炎收到的情書足足都可以拉那麼幾三輪車,還別說親自的表白的。但她從未動過心。她知道,在她的家裡,有一個愛她的並且是她愛的鄧一。盡管鄧一的文憑沒他們的高。但那畢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學中,她經常能夠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來越堅定了。說起鄧一,高中畢業後,像大家想的那樣落榜了。連個起碼的專科都沒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勵下,他沒放棄自己。托他老爸的關系,在財政局劉伯的手下干起了稅務徵收的工作。工作的還不錯,每年下來都能夠得劉伯的誇獎。真的是沒有辜負於琳炎的教導。也讓他爸媽省了不少的心。而單單從鄧一的改變上看,鄧家多少得感激琳炎這個女孩。鄧夫人也對她的態度扭轉了一百八十度,而說起鄧局長的這四年裡,似乎就不是很如願了,就他手底下科長的那次貪污,差點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鄧一的媽媽找關系,他怕已經被雙規了。鄧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點沒了命,讓鄧家一向的氣氛改變了不少。市民背地裡都說這個是報應,住在鬼屋裡不出事才怪呢,有的乾脆在鄧夫人生病的那日子裡直接貼出小廣告「這都是報應啊,連死人都不放過的人死了算了」。為此,鄧家上下費了好多心,鄧局長請來了全國最好的醫生,他的岳父則專門去了次美國,買回來了一瓶五千美圓的葯。琳炎對於鄧局長做的事一點都不關心,因為她以後是和鄧一過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夠把鄧一從鄧局長的學來的壞習慣都洗掉。(未完待續)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沒能趕回來。回來後看到自己最親的親人離她而去了。她傷心痛哭,從小到大,都是外婆撫養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最致愛的人。她沒見過她的母親,也沒感受到所謂的母愛。確切的說,是外婆的愛填充了她的母愛。她把自己鎖在家裡整整兩個星期都沒出門,鄧一呢,在這個兩個星期里,像熱鍋上的螞蟻,生怕琳炎想不開,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來。等到兩個星期後,琳炎出門了。見到鄧一的那刻,撲向他的懷里,就在那刻,鄧一明白了自己以後的責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給了他。琳炎的雙眼已經浮腫的不成樣子了,很顯然是哭了不知道幾次了。鄧一不顧一切,直接請了一個月假。在他的照顧下,不久後,琳炎又變回了曾經的完美模樣。外婆去世後,舅舅成了她唯一的親人。她舅舅兩年前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賺了錢,也因此離開了他以前的崗位,成了一名資產小老闆,見於琳炎孤身一人,鄧一向家裡提出和琳炎結婚的事。
琳炎此時在鄧家的人氣早已經超過了鄧一,鄧家上下每個人都喜歡這個美麗聰明的女孩了。特別是鄧一的奶奶,早已經把自家的孫子媳婦內定為了琳炎。他爺爺更是瘋狂,一聽到這個消息,馬上張羅著孫子結婚的東西,准備給定日子,每天晨練時都和一群老人商量為鄧一將來的孩子取名呢。結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為在外地談生意沒能回來,而代表琳炎家長的只能是年輕的舅媽了。不知是由於琳炎的外婆剛去世,還是琳炎不喜歡大場面,結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著她走上紅地毯的只有她當年的老師和朋友,還有些不遠千里前來的大學好友。鄧一在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關系終於畫上了句號,成為了一對夫妻。琳炎雖說這天感覺到很孤單,但也最終給自己找到了歸宿,而且是自己所愛的鄧一。
婚後的日子過的是那麼的和諧,每天早上鄧一總是先起床來,為琳炎准備早點,這在以前是從來沒有的,而且是家裡人把早點准備好了都還叫不起來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這么好的老公陪著,自己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婚後的三個月後,天氣慢慢的變冷了。一天,琳炎去給外婆少寒陰紙,順便找些自己在大學中的證書。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東西卻依然是那麼讓人感動。走到外婆房間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淚。突然之間,在外婆的櫃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記,從外表看,已經有些泛黃,封面上的蓮花葉子已經由綠的變成了黃的,而池水似乎被風沙襲過,已經快變成了黃河水,翻開日記的第一頁,三個整齊的楷書「王喚俠」,她知道,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記,再想了下,外婆那時候連小學都沒讀過,連個字都不認識,所以肯定了是母親的日記。雖不曾見過母親的樣子,但拿到母親的東西後,還是感覺到有種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體,那麼的親近。上面帖著一張黑白照片,是母親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攝影技術不怎麼好,卻將母親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長的挺英俊,用這二十世紀的話來說,可稱為一個帥字。她一下子猜出來,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親。他們站的那麼近,兩個人的手一起牽著,誰都看得出來是一對情侶,她的視線向下劃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臉上,卻不在轉移了。那男子的眉頭上有顆黑痔。此時,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嚇的手中的日記本從手中掉了下去,「怎麼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麼的真實。她呆住了。
日記的第二頁上,是兩種字體「喚俠,我愛你。一生一世」。後一句是「康,我愛你,一生一世」。這兩句是他們彼此之間的誓約。日記里寫著他們的相識,相知到相愛,最後到相離。而鄧局長,恰恰就叫鄧啟康。讓琳炎去選擇,她寧願去選擇這是巧合,但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腦子里一片空白。她難過了,和她結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異母的哥哥。是老天給她開了這個天大的玩笑,還是自己命中觸犯了什麼天條,上帝要這么懲罰她。她恨自己,為什麼沒早日找到這本讓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記。
她忍住壓抑,看著這本母親的傾訴。「今天我答應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將我的第一次給了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這樣,他說過照顧我一輩子,我相信他,我愛他,我親愛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說要對我負責,我還故意撒嬌的說不願意,其實我的心裡早在等待這天的到來啊。盡管求婚的時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認為是世界上最美麗的。我把這個消息告訴母親時,她卻反對了,她怕我被騙,我怎麼能夠聽的進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對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當作敵人,和母親為此事還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門,我在同學家過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裡,他家裡和我家確實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幾倍的大啊!他爸媽似乎不怎麼歡迎我這個窮孩子,但我相信,我會慢慢地博得他們的喜歡的。我要的是和康過一輩子。其他人怎麼樣,我不在乎。」
「康來找我了,說他爸爸升職了,成了公安局局長了,馬上要搬家了,兩個人就不能見面了。我聽了好傷心啊,當晚我回到家就睡覺了,連晚飯都沒吃,雖然說還可以寫信聯系,但是不能見面確實讓人牽腸掛肚啊」
「康來信了,我好激動啊!但信的內容卻讓我跌入了另個世界,他對我說對不起,他張伯說要把他的女兒嫁給他,他沒辦法啊。他讓我和他的事忘了,找個好的男人嫁了。我怎麼能夠出賣我的感情呢?我不願意這樣,永遠不願意這樣......康變了,變的我對他是那麼的陌生!變的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賣自己的愛情了。為什麼???」
「我懷孕了,我把這個事情告訴了康,他卻連信都沒回,家裡人哭成了一片,我很傷心,我恨自己的固執,沒聽母親的話。恨康的絕情,恨他對我一點都不負責。我現在一點辦法也沒有。老天,我該怎麼辦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結婚了,而我卻成了這樣子。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拋棄掉。我甚至想殺了他,這個可惡的男人......我詛咒他。但一切都有什麼用呢?人家聽不見啊!」
「孩子出生,是個女孩。今天已經六個月了,母親給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麼可愛的孩子啊,我這個做母親的對不起她,對不起我母親和父親,我讓我孩子從開始就沒有父親。我只能向天祈禱,讓我孩子長大成人,不厭犯與我同樣的錯誤。對不起女兒。對不起,我要離開你們了,永遠的離開了...」(未完待續)
冤孽(四)完結
琳炎流淚了,這次的流淚比哪次都傷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親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鄧一比他父親要好的多。她的心裡充滿了仇恨,她很鄧啟康,恨鄧家的所有人,是他們讓母親走上了絕路,是他們讓自己和鄧一的愛情不是那麼的純真。他們連她現在唯一的依靠鄧一都要......她決定了要讓鄧啟康付出代價,讓鄧家上下為他們的罪惡受到懲罰。
兩個星期後就是春節了,鄧一的爺爺,奶奶都來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飯。而只有鄧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沒有回家。電話打了好多次,都沒人接,好象是喝嘴了還是什麼。剛進門的琳炎主動要親自去下櫥。為大家做一次年夜飯。說做飯其實也很簡單的,就是去下餃子。聽到是孫子媳婦要做,家長門都高興的不得了。下餃子的中間,琳炎將早前准備好的毒葯放入了餃子里。她為了這一刻已經想了很久很久,這是他能報復他們的唯一機會。她做到了,兩個小時後,鄧局長,局長夫人,鄧一爺爺和奶奶,鄧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許他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這個困,一下就倒下了。誰也想不到新年的開始便是他們生命的結束。他們沒一點時間去反省自己為什麼要被這樣對待。鄧局長也難以去想像自己的兒媳婦竟然是喚俠的女兒。是為喚俠報仇的。鄧一的爺爺奶奶更是什麼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個世界的道路。至於局長夫人,也就是鄧一的媽媽,上次的病沒死了,也沒躲過這一節,也承擔了自己奪夫的代價。而鄧一的二爸純粹就是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鍾聲敲響了。琳炎回到房間,打開那本泛黃的日記,翻開了最後一頁。補上了這樣的一句話「母親,我今天報仇了,但我卻啟康的兒子結了婚。我的命運不是你向老天祈禱的那樣啊!母親,我原本想殺了鄧一的,可我下不了手,畢竟是我愛的人。就這樣吧,我來找你。」
寫完後,她把日記放在桌子上,她想讓鄧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錯誤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獨自走上了屋頂,今夜的月亮是那麼的彎,給一種傷感。她閉上眼睛,倒了下去。
鄧一晚上3點鍾回來,看到了這一切,在樓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屍體,已經沒有一點點溫度了。他把琳炎抱回來放在床上,打開日記,從第一頁看到了最後一頁。他此時明白了一切,他沒有一點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傷感。只是感覺到自己很悲哀。為什麼這一切都要自己來背呢?午夜四點鍾,墳場的那座屋子裡傳出了一句「為什麼要這樣?老天。」他自殺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獨鄧家是那麼的冷清。屋裡的人早已經變成了鬼。他們都沒有明白為什麼就變成了一隻只鬼。似乎有點冤枉啊!這一切只有琳炎和鄧一知道。鄧一看完日記已經將它變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讓更多的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也是屬於他和他親愛的琳炎之間的隱私吧!
鄧家幾口,一夜時間全部死了。在市裡成了大新聞。有些人說這個是報應。但誰也不會去想像得到是鄧局長和他家人所製造的一場冤孽。
新房的周圍,又開始埋葬了死人,而這棟剛蓋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獨特的墳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寫的 可能有點長。希望可以幫到你!

㈧ 1000字短篇勵志小說

滴水穿石的故事
童第周小時候的好奇心十分強,看到不懂的問題往往要向父親問個為什麼。父親每次都不厭其煩地耐心給他講解。
一天,童第周看到屋檐下的石階上整整齊齊地排列著一行小坑坑,他覺得十分奇怪,琢磨半天弄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便去問父親:「父親,那屋檐下石板上的小坑是誰敲出來的?是做什麼用的呀?」父親看到兒子這么好奇,高興地說:「這不是人鑿的,這是檐頭水滴下來敲的。」小童第周更奇怪了,水還能把堅硬的石頭敲出坑?父親耐心地解釋說:「一滴水當然敲不出坑,但是天長日久,點點滴滴不斷地敲,不但能敲出坑,還能敲出一個洞呢!古人不是常說『滴水穿石』嘛!就是這個道理。」父親的一席話,在小童第周的心裡激起了一陣陣漣漪,他坐在屋檐下的石階上,望著父親,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由於農活比較多,童第周對學習有些失去興趣,不想讀書了。父親耐心地開導童第周說:「你還記得「滴水穿石「的故事嗎?小小的檐水只要常年堅持不懈,能把堅硬的石頭敲穿。難道一個人的恆心不如檐水嗎?學知識也要靠一點一滴積累,堅持不懈才能獲得成功。」為了更好地鼓勵童第周,父親書寫了「滴水穿石」四個大字贈給他,並充滿期望地說:「你要把它作為座右銘,永誌不忘。」

效實中學的兩個「第一」

童第周慢慢長大了,他的幾個哥哥深明大義,將小童第周送入了可供食宿的浙江省立第四師范學校讀書。
童第周的大哥希望童第周努力學習,將來有出息,回家鄉幫助哥哥辦學。已經開闊眼界的小童第周此時心中已有另一番高遠的志向,要進當時省內名望極高的寧波效實中學讀書。大哥為小弟有志向感到高興,又為小弟感到擔心。小童第周堅決地告訴哥哥們:「我一定能考上效實中學!」小童第周一絲不苟地進行備考,一家人也全都動員起來,支持他。善良的老母親經常在半夜時分悄悄起床,隔著窗戶靜靜地注視著兒子房間的燭光……
小童第周終於考取效實中學,成為三年級的插班生,可是他的成績全班倒數第一。面對成績單,小童第周流下了傷心的淚水……
很快,童第周所在的寢室傳出了"小童第周不顧學習,經常談戀愛到深夜"的新聞,引起了關心他的同學和老師的擔憂。一天深夜,教數學的級任陳老師辦完事情回到學校,發現在昏黃的路燈下有個瘦小的身影在晃動,陳老師想:「深更半夜的,誰還不回寢室就寢呢?」陳老師帶著疑問走過去一看,原來是童第周正在借著路燈光演算習題。「這么晚了你怎麼還不回寢室休息呢?」「陳老師,我要抓緊時間把功課趕上去,我不要倒數第一名。」陳老師望著童第周瘦小的身軀,關心地勸童第周回去休息,可是走出不遠,童第周又站在路燈下捧著書本讀了起來。陳老師被深深地感動了,他深深地理解童第周的志氣,為自己有這樣的學生感到自豪。
第二天,陳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鄭重地辟謠:「我明確地告訴大家,童第周是一個勤奮好學的人!凡事不要靠推測下結論,更不要用流言去中傷別人,特別是對於一個勤奮好學的人,更不能這樣!」陳老師嚴肅地說,「我親眼目睹了童第周熄燈後還在昏暗的路燈下,專心致志地演算習題。他太辛苦,太勤奮了!他值得全體同學學習!」陳老師最後提高了嗓門,「不錯,童第周曾經是全班成績最差的,但一個人的成績不能僅僅用一次考試分數來判定。衡量一個人的知識和能力,最終要看他如何走自己的奮斗之路!」
期末考試到了,童第周又成了全校關注的對象。他終於靠自己刻苦的努力,使各科平均成績都達到了70分,其中幾何得了滿分,引起了全校的轟動。
在自己的努力和老師的關心下,到高三期末考試,他的總成績名列全班第一。校長陳夏常無限感慨地說:「我當了多年校長,從來沒有看到過進步這么快的學生!」
後來童第周回憶自己童年的時候感慨地說:「在效實的兩個『第一』,對我一生有很大影響。那件事使我知道自己並不比別人笨,別人能做到的,我經過努力也一定能做到。世上沒有天才,天才是用勞動換來的。」
1924年7月,童第周在哥哥的支持下,考入復旦大學,從此,他開始了追求科學,獻身事業的漫漫求索之路……

㈨ 1000字左右的小說

橘子

老馬把那個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別好看,有些斑斑點點,但熟透了,黃澄澄的。不一會,老馬的心裡又發起怵來,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點燃了第八根煙。
老馬是個四十一歲的老實男人,有一個上初中的女兒。家裡條件不是很富裕,但也過得去,三口之家住著一個七十幾平米的老式住房。
今天下午老馬他們單位要裝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幾個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館子,其實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檔點了幾個小菜。老馬平時不愛喝酒,可在哥們兒面前,誰願意做那個「不喝酒的男人」?於是他們鬧鬧哄哄的,幹了好幾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幾個人半醒半醉,走到了離老馬家很近的一條小路上,路上吵吵鬧鬧的,老馬他們湊到人群中看,原來有一個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邊是她的自行車,自行車上有一根挑了兩個布袋的扁擔,一個個橘子不停的從袋子里滾出來,她應該是個買橘子的。這條路中間有一個小橋,弧度不大,但橋和路相連,所以自行車上了橋如果不踩穩,很容易滑下橋,再摔在路上。這個老人肯定也是從橋上摔下來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裡摔骨折了。
周圍圍觀的人很多,但沒有人上去扶的。老馬想,如多有其他人先去幫忙,那我也去吧,現在社會太危險了,還是不要做那個倒霉鬼吧,再說剛才不是聽旁邊的人說有人已經打120了嗎。這時,老馬的一個同事湊到他耳旁說:「看,那邊有人在撿橘子唉,反正等會會有人來救這個老太太,要不咱也撿兩個橘子醒醒酒?」「這……不好吧」老馬皺皺眉,「有點對不起老太太吧。」同事笑了一聲,說:「幾個小橘子算什麼啊?再說別人都撿了,就差咱們這幾個?我可跟哥幾個兒都說了,只要你也答應,咱就一人撿倆回家了。」老馬扭頭看看,果真,幾個人圍在袋子旁邊撿橘子,裡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還有幾個「埋頭苦幹」的老年人。老馬動搖了,那一個個橘子真的挺誘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裡的信念、原則做著斗爭。一兩個橘子確實算不上什麼,老太太馬上要被送去醫院了,橘子也一定會被路人撿光,要不,自己也撿一個?
老馬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回事,手上就莫名的出現了一個橘子,也許是同事遞過來的,也許是自己夾在人群中撿的,總之,可能那段時間他想的太多,猶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麼拿的橘子,就全記不清了。
握著橘子回到家,老馬趕緊把它放在桌上,女兒還沒放學,妻子還沒下班,家裡特別安靜,老馬坐在桌子旁,點燃了一支又一支煙,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馬皺緊了眉頭,想著,這事我做的真不道德,不去幫助人就算了,居然還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拿人家的橘子,這,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搶了吧。這樣來的橘子,我怎麼敢吃呢?那個老人看來已經年紀不小了,碰上這樣的事已經很倒霉了,還損失了這么多的橘子,就不說來之不易的財產的損失,老人的心裡得有多難過啊,而我,也是那些無恥的,沒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馬閉上了眼睛,想要擺脫那罪惡的橘子,可眼前還是一遍遍的浮現起老人摔倒時的場景,他居然看到,撿橘子的人群中,有一個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兒,老馬沖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無所謂的笑了笑,指了指老馬的手,老馬的手中,是那個黃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的求助。
「不!不!」老馬捂著腦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邊,用盡全身力氣將橘子扔下樓。扔罷,老馬的心裡好受多了,霎地,他聽見了一聲尖叫,不好,老馬將頭探出窗戶,他看到,他看到有一個人倒在了血泊里。
旁邊,是那個已沾上鮮血的,黃澄澄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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