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短篇小說在雜志社投稿之後,還能在小說網站上參加擂台賽嗎這會不會不符合版權問題
是的,投稿採納之後一般都不能在發到網上當然也就不能參賽,具體說應該是所採納的文為當作被買斷。
不過,你可以和你編輯商量和詢問,很多事情當事人要弄清楚
2. 短篇小說可以投哪些雜志
《意林》、《讀者》、《青年文摘》、《萌芽》、《格言》(比較高大回上的)
《最小說答》、《公主志》、《小說月報》、《知音》、《故事會》、《漫客·小說繪》《布老虎青春文學》《許願樹》《花火》《也雜志》《島》 《仙度瑞拉》《漫女生》《17seventeenth》《紫色年華》《跨刻少年》《也雜志》(比較青春的)
3. 關於小說版權
小說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目前可以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各省直轄市主管部門備案部門申請登記,數字作品形式的 網路小說作品也可以通過各各種協會自辦的第三方登記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撐的能夠證明作品備案存證時間的機構,也可以選擇融合和集成各種數字版權技術和權威時間戳 公證處公證郵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支撐的支持大眾版權認證保護平台 進行自主存證和首次發布智能認證,取得作品歸屬權初步證明,需要時,通過司法鑒定,增強證據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目前很多歐美國家盛行多年。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台、出版社等等。
你作為作者對自己的小說有著作權,當然也就具有使用權。
4. 我朋友在很多雜志投稿,刊載了很多小說。最後他想集中起來找出版社出版,還涉及版權嗎用跟以前投稿的雜
有些雜志社會在錄用文章後和作者簽訂一個授權書,裡面會規定授權時間,以及作者是否能自己再發給別家。如果沒簽的話,雜志社只是用稿費購買了一次性使用權,作者還是可以自行再授權給出版社集結出版的。
5. 如果在雜志上發過小說,那麼和網站簽約有版權問題嗎
如果沒有和報紙簽訂限制條約的話,是沒有版權問題的。
6. 關於登在雜志上文章的版權問題
沒事,文章都是你寫的,你就是著作權人,
你可能覺得,雜志社出版了你的文章,可能對你的文章享有版權,
但是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六條 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其實你才是權利人。
所以誇張點說你想對你的文章做什麼都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7. 雜志社買了人家的文章,這篇文章以後的版權問題
面對這些問題不得不先介紹一下法律規定。
《著作權法》第32條規定:"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請注意上述規定中的「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要看你和雜志社有沒有約定獨家買斷版權或許可使用部分版權。
下面針對你的問題做以下回答:
1、無論何時,如果別人拿這篇文章去投稿,必須在這篇文章上署明你的名字,並且別人不得修改你的作品(不影響作品實質內容的文字修改除外);
2、其它問題需分三種情況來回答:
第一種情況,你沒有和雜志社簽訂《著作權轉讓協議》。這種情況下,所有的權利還是你的,你有權再投稿、再獲報酬,當然文章還是完整的歸你所有。
第二種情況,你和雜志社簽訂了《著作權轉讓協議》,但沒有被雜志社獨家買斷發行權、復制權、改編權、獲得報酬權,只是許可雜志社使用,那也不影響你再投稿、再獲報酬,只是你的權利已被別人分走了一部分,但作品形式上還是歸你所有,因為永遠都必須署上你的名字。
第三種情況,你和雜志社簽訂了《著作權轉讓協議》,並被雜志社獨家買斷發行權、復制權、改編權、獲得報酬權,那麼你就不能再投稿、再獲報酬了,只是在作品上署著你的名字。
8. 一般來說小說的版權費是多少
「30元/1000字」那是買斷。買斷就是直接一次性買走所有版權。1000字等於30元的話,那麼一本一百萬字的小說就等於是3萬元。呵呵,好不值啊。別人小說授權影視版權至少一千萬元左右,價格一年比一年高,早些年,小說版權買賣就跟房地產一樣,誰賣的早誰就是傻。版權價格瘋漲。影視、游戲版權由幾萬到幾百萬元,再到幾千萬元,頂尖小說影視版權授權費都不低於一千萬元,普通的小說版權基本也要幾百萬。前提是,小說所有版權全在自己的手裡。如果你的小說是和小說平台簽約的,那基本就別想這些了,因為在簽合同的時候,合同里就已註明小說所有版權永久轉讓給小說平台,簽約作者就不用想版權買賣的事了,因為那基本和你無關了,你的收入就主要來源於小說閱讀的分成。
版權有電視劇版權、電影版權、游戲版權,紙質圖書版權、電紙書版權,有聲書版權等等,每個版權可單獨買賣。先科普一下版權買賣的種類:
買賣基本分為
買斷。買斷就是把版權直接一次性賣給別人,從此該作品與你再無關聯。
轉讓。轉讓有版權轉讓時間。例如影視版權轉讓六年,就是版權轉讓給別人六年,別人在這六年裡拍攝電視劇,六年後版權又回到你的手裡,你就又可以繼續賣版權了;又例如游戲版權永久轉讓,就是小說的游戲版權永久轉讓給游戲公司,這「永久轉讓」就是買斷。游戲公司把小說開發成游戲賺錢。這里說明下,很少有游戲公司只買斷游戲版權的,要買就全版權買斷,全版權買斷對於作者自己來說最虧。以前作者不懂自己小說的價值,直接把版權全賣了。現在大家都聰明了,不會被騙。
授權。授權就是你同意別人在他的商品或其他東西上使用你小說里的元素。例如,你授權漫畫工作室把你的小說改編成漫畫;或者授權給某食品公司,讓他們的飲料等零食包裝上使用你小說里的元素。
小說版權全在自己手裡的作者,除了電子版權握著不賣,其他的版權能賣就賣。為什麼電子版權不賣呢?因為電子版權很容易被人坑。還是自己留著自己一個人經營。如果有實力,你很有錢,你家裡家產上億元,那麼你的大部分版權還是自己開個工作室自己經營來的效率。例如一些作者自己成立影視公司自己拍攝網劇;還有一些作者,自己成立工作室自己賣實體書、周邊商品等。
9. 想知道,雜志社、報社、出版社所發表的文章的作者擁有的版權的區別。。
雜志社和報社給的稿費一般都是一次性的,與發行量沒有關系。至於他們所擁有的版權,一般在作者投稿時都會有版權聲明的,這個與出版社與作者合同里規定授權范圍的性質是一樣的,只不過是雜志社和報社的版權聲明可能更霸王和格式化一點,如果作者不同意,他們就不採用你的文章了,反正投稿的人有大把。出版社一般也是格式合同居多,但是可以根據作者個體的需求做一些調整。我想基本的區別也就是這個了。
10. 寫短篇小說如何保障版權
兩種辦法,一總是注冊版權,一種是在雜志上發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