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闆和總經理有什麼區別
小公司的話,老闆和總經理是一回事兒,是同一個人。大企業的話,總經理一般是董事會,投資人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幫助他管理公司,發展公司的。真正的幕後大老闆不參與公司經營,到了時間只領錢。
Ⅱ 老闆(總經理)是個什麼事都要管的人,作為下屬怎麼辦
為了顯示他比什麼人都強,他什麼都管。你提這個問題,無非覺得自己的意見沒被重視,不好操作。在這種人手下,你要發揮,不是沒辦法。
每次你提供意見的時候,你至少要提供兩個以上的供他選擇決策,如下:
A方案:一票否決的無用的方案,就是廢話方案(用自己的弱智來顯示他的英明神武)
B方案:對你自己最好的方案,也是最好的(如果他不是弱智,必選這個),不讓太完善,讓他有點補充的空間。
C方案:同A
當他選了B並補充後順勢恭維一下他,此法操作,老闆有成就感,而你的方案也被成功推銷,各有所得。
在你這個位置,遇到這個事情是非常正常,每個人對自己熟悉的領域都喜歡管,如果你是老闆也一樣。
斯大林的手下大將都靠這招活下去。
周恩來文革時常用這個必殺技,做了不少正確的事情。
Ⅲ 董事長不管事,總經理管事,但董事長是總經理的老闆
這很正常。董事長是法人代表,是最大的職務,他只要知道結果,手下的人按照他的方向辦事即可。而總經理是具體執行者,可代他管事,所以很多單位是聘請的,聽命於董事長。
Ⅳ 老闆膨脹了,總經理怎麼辦
你肯定就是那個總經理吧?老闆膨脹了,如果你們關系夠好,你可以和他說說你的看法想法。如果只是普通的僱傭關系,你就做好自己的事。再盡可能的為公司做些准備,為老闆的膨脹可能帶來的影響,有一些應急或抵消。祝好運。
Ⅳ 老總和總經理區別
總經理:由總裁聘用,具體負責整個工作的實施。(負總經營)
總裁:(老闆,決策人)負責公司的發展方向,制定公司章程、制度。負責召開董事會等。
總裁和總經理:
一般法律意義上是一樣的,在《公司法》里都是「經理」;之所以不同看不同公司的偏好。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選聘 / 委任,並向董事會負責;其職權范圍在公司法里都有,主要三方面:
經營事務:全面負責公司經營事務;
建章立制:制定具體的公司經營規章;
人事任免:所有公司高管以下(不含高管,高管一般指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權。
Ⅵ 公司老闆、總經理、公司法人代表有什麼區別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總經理傳統意義上是一個公司的最高領導人或該公司的創始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例如在一般的中小企業,總經理通常就是整個組織里職務最高的管理者與負責人。而若是在規模較大的組織里,總經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個事業體或分支機構的最高負責人。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執行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現董事會制定的企業經營目標。並通過組建必要的職能部門,組聘管理人員,形成一個以總經理為中心的組織、管理、領導體系,實施對公司的有效管理。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日常業務的經營管理,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及各種報表、計劃、方案,包括經營計劃、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