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馬克吐溫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中文譯本電子版,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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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關於馬克 ' 吐溫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的故事概括!500字以上
馬克吐溫著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對「金錢就是一切」「金錢是萬能的」的想法進行了諷刺,揭穿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丑惡面容。
《百萬英鎊》是講一個貧窮、誠實的人,也就是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對兄弟的信,信裡面送給了他一百萬英鎊。原來這對兄弟打了一個賭,賭如果一個貧窮、誠實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萬英鎊,他會有怎樣的結果?哥哥認為他會餓死,因為他無法證明這些錢是他自己的,會受到別人的懷疑,連銀行都不會讓他存錢。弟弟則認為他會過得很好,於是他們兄弟倆將一百萬英鎊的支票借給了這個貧窮的人,並出國呆了三十天。沒想到在這段時間內,人們對這位突然暴富的罕見富翁,竟拚命地拉攏他,從免費吃飯,買衣服,到免費住宿,一個個像乞丐一樣討好他,並不斷提高他的社會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還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萬英鎊的銀行利息,最後還從兩兄弟那兒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過著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這兒,我很羨慕這位如此「幸運」的主人公,但同時我又想:人們之所以討好他,不就是因為當時人們太看重金錢了嗎?拜金主義是可恥的,不勞而獲更不應該!金錢不是萬能的,世界上還有許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
『叄』 《百萬英鎊-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集》主要內容
《百萬英鎊》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所著的小說。講述了一個窮困潦倒的辦事員美回國答小夥子亨利·亞當斯在倫敦的一次奇遇。倫敦的兩位富翁兄弟打賭,把一張無法兌現的百萬大鈔借給亨利,看他在一個月內如何收場。一個月的期限到了,亨利不僅沒有餓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並且贏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文章以其略帶誇張的藝術手法再現大師小說中諷刺與幽默,揭露了20世紀初英國社會的拜金主義思想,是馬克·吐溫作品精選中不可忽略的重要作品,是一部非常經典的短篇小說。
『肆』 金錢的魔力》節選自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寫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 》課文主要講了( )
這篇課文節選自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寫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課文主要講了「我」到裁縫專鋪買衣服時,先遭到冷屬遇,而後由於拿出了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又倍受關照的故事.作者淋漓盡致地刻畫了小市民以錢取人、金錢至上的丑態.
『伍』 《百萬英鎊》(馬克吐溫)全文
二十七歲那年,我正給舊金山的一個礦業經濟人打工,把證券交易所的門檻摸得清清楚楚。我是隻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聰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沒什麼可依靠的了;不過,這反倒讓我腳踏實地,不做那沒影兒的發財夢,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盤,時間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歡弄條小船到海灣里去消磨這些時光。有一天我駛得遠了點兒,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當夜幕降臨,眼看就要沒了盼頭的時候,一艘開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風狂雨暴,他們讓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兒。到倫敦上岸的時候,我鶉衣百結,兜里只剩了一塊錢。連吃帶住,我用這一塊錢頂了二十四個小時。再往後的二十四個小時里,我就飢腸轆轆,無處棲身了。第二天上午大約十點鍾光景,我破衣爛衫,餓著肚子正沿波特蘭大道往前蹭。這時候,一個保姆領著孩子路過,那孩子把手上剛咬了一口的大個兒甜梨扔進了下水道。不用說,我停了下來,滿含慾望的眼光罩住了那個臟兮兮的寶物兒。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來,全心全意地乞求這個寶貝兒。可是,只要我剛一動彈,想去揀梨,總有哪一雙過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沒事人一樣,好像從來就沒在那個爛梨身上打過主意。這出戲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著那個梨。我受盡煎熬t正打算放開膽量、撕破臉皮去抓梨的時候,我身後的一扇窗子打開了,一位先生從裡面發話:「請到這兒來。」
一個衣著華麗的僕人把我接了進去,領到一個豪華房間,里頭坐著兩位上了歲數的紳士。他們打發走僕人,讓我坐下。他們剛剛吃了早餐,看著那些殘羹剩飯,我簡直透不過氣來。有這些吃的東西在場,我無論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沒請我品嘗,我也只好盡力忍著。這里剛剛發生過的事,我是過了好多天以後才明白的,不過現在我就馬上說給你聽。這對老兄弟為一件事已經有兩天爭得不可開交了,最後他們同意打個賭來分出高低——無論什麼事英國人靠打賭都能一了百了。你也許記得,英格蘭銀行曾經發行過兩張一百萬英鎊的大鈔,用於和某國公對公交易之類的特殊目的。不知怎麼搞的,這兩張大鈔只有一張用過後注銷了;另一張則一直躺在英格蘭銀行的金庫里睡大覺。且說這兩兄弟聊著聊著,忽發奇想:假如一位有頭腦、特誠實的外地人落難倫敦,他舉目無親,除了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以外一無所有,而且他還沒法證明這張大鈔就是他的——這樣的一個人會有怎樣的命運呢?大哥說這人會餓死;弟弟說餓不死。大哥說,別說去銀行了,無論去哪兒這人也花不掉那張大鈔,因為他會當場被抓住。兄弟兩個就這樣爭執不下,後來弟弟說他願出兩萬鎊打賭,這人靠百萬英鎊大鈔無論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進不了監獄。大哥同意打賭,弟弟就到英格蘭銀行把大鈔買了回來。你看,英國男子漢就是這樣,魄力十足。然後,他口述一信,叫一個文書用漂亮的楷體字謄清;然後,兩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來一個能消受大鈔的合適人選。他們檢閱著一張張經過窗前的臉。有的雖然老實,卻不夠聰明;有的夠聰明,卻不夠老實;還有不少又聰明又老實的,可人窮得不徹底;等到個赤貧的。又不是外地人——總是不能盡如人意。就在這時,我來了;他們倆認定我具備所有條件,於是一致選定了我;可我呢,正等著知道叫我進來到底要干什麼。他們開始問一些有關我個人的問題,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來龍去脈。最後,他們告訴我,我正合他們的心意。我說,我打心眼裡高興,可不知道這心意到底是什麼意思。這時,倆人當中的一位交給我一個信封,說打開一看便知。我正要打開,可他又不讓;要我帶到住處去仔仔細細地看,不要草率從事,也不用慌慌張張。我滿腹狐疑,想把話頭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們不幹。我只好揣著一肚子被侮辱與被損害的感覺往外走,他們明擺著是自己逗樂,拿我耍著玩;不過,我還是得順著他們,這時的處境容不得我對這些闊佬大亨耍脾氣。本來,我能把那個梨揀起來,明目張膽地吃進肚子去了,可現在那個梨已經無影無蹤;就因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丟了。想到這里,我對那兩個人就氣不打一處來。走到看不見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開信封一看,里邊裝的是錢哪!說真的,這時我對他們可是另眼相看嘍!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錢往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這一頓猛吃呀!最後,肚子實在塞不下東西去了,我掏出那張鈔票來展開,只掃了一眼,我就差點昏倒。五百萬美元!乖乖,我懵了。我盯著那張大鈔頭暈眼花,想必足足過了一分鍾才清醒過來。這時候,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小吃店老闆。他的目光粘在大鈔上,像五雷轟頂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禱告上帝,看來手腳都不能動彈了。我一下子計上心來,做了這時按人之常情應該做的事。我把那張大鈔遞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說:「請找錢吧。」
他恢復了常態,連連道歉說他找不開這張大票,不論我怎麼說他也不接。他心裡想看,一個勁地打量那張大票;好像怎麼看也飽不了眼福,可就是戰戰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氣就會折了壽。我說:「不好意思,給您添麻煩了,可這事還得辦哪。請您找錢吧,我沒帶別的票子。」他卻說沒關系,這點小錢兒何足掛齒,日後再說吧。我說,我一時半會兒不會再到這兒來了;可他說那也不要緊,他可以等著,而且,我想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來,想點什麼就點什麼,這賬呢,想什麼時候結就什麼時候結。他說,我只不過因為好逗個樂於,願意打扮成這樣來跟老百姓開個玩笑,他總不至於因此就信不過像我這么有錢的先生吧。這時候又進來了一位顧客,小吃店老闆示意我收起那張巨無霸,然後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來。我徑直奔那所宅子去找兩兄弟,讓他們在警察把我抓起來之前糾正這個錯誤。盡管這不是我的錯,可我還是提心吊膽——說實在的,簡直是膽戰心驚。我見人見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們發現把一百萬鎊的大鈔錯當一鎊給了一個流浪漢,他們決不會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個流浪漢罵個狗血噴頭。快走到那宅子的時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斷定還沒有人發覺這錯票的事,也就不那麼緊張了。我摁了門鈴。原先那個僕人又出來了。我求見那兩位先生。「他們走了。」他用這類人那種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氣說。「走了?去哪兒了?」
「出遠門了。」
「可——上哪兒啦?」
「我想是去歐洲大陸了吧。」「歐洲大陸?」
「沒錯,先生。」
「怎麼走的——走的是哪條路呀?」「我說不上,先生。」
「什麼時候回來呢?」
「他們說,得一個月吧。」
「一個月!唉,這可糟了!幫忙想想辦法,看怎麼能給他們傳個話。這事要緊著哪。」一實在辦不到。他們上哪兒了我一無所知,先生。」「那,我一定要見這家的其他人。」「其他人也走了;出國好幾個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伙計,出了件大錯特錯的事。他們不到天黑就會轉回來。請你告訴他們我來過,不把這事全辦妥,我還會接著來,他們用不著擔心。」「只要他們回來我就轉告,不過,我想他們不會回來。他們說過,不出一個鍾頭你就會來打聽,我呢,一定要告訴你什麼事都沒出;等時候一到,他們自然會在這兒候著你。」我只好打住,走開了。搞的什麼鬼!我真是摸不著頭腦。「等時候一到」他們會在這兒。這是什麼意思?哦,沒准那封信上說了。我把剛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來一看,信上是這樣說的:看面相可知,你是個又聰明、又誠實的人。我們猜,你很窮,是個外地人。你會在信封里找到一筆錢。這筆錢借你用三十天,不計利息。期滿時來此宅通報。我們在你身上打了一個賭。假如我贏了,你可以在我的職權范圍內隨意擇一職位——也就是說,你能證明自己熟悉和勝任的任何職位均可。沒落款,沒地址,也沒有日期。好嘛,這真是一團亂麻!現在你當然明白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可當時我並不知道。這個謎洞對我來說深不可測、漆黑一團。這出把戲我全然不曉,也不知道對我是福還是禍。我來到一個公園坐下來,想理清頭緒,看看我怎麼辦才好。我經過一個小時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結論。那兩個人也許對我是好意,也許是歹意;無從推斷——這且不去管它。他們是玩把戲,搞陰謀,做實驗,還是搞其他勾當,無從推斷——且不去管它。他們拿我打了一個賭;賭什麼無從推斷——也不去管它。這些確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畢,其他的事就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可以歸為確定無疑之類了。假如我要求英格蘭銀行把這鈔票存入那人名下,銀行會照辦的,因為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誰,銀行卻會知道;不過銀行會盤問鈔票怎麼會到了我手裡。說真話,他們自然會送我去收容所;說假話,他們就會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這鈔票隨便到哪兒換錢,或者是靠它去借錢,後果也是一樣。無論願不願意,我只能背著這個大包袱走來走去,直到那兩個人回來。雖然這東西對我毫無用處,形同糞土,可是我卻要一邊乞討度日,一邊照管它,看護它。就算我想把它給人,也出不了手,因為不管是老實的良民還是剪徑的大盜,無論如何都不會收,連碰都不會碰一下。那兩兄弟可以高枕無憂了。就算我把他們的鈔票丟了,燒了,他們依然平安無事,因為他們能掛失,銀行照樣讓他們分文不缺;與此同時,我倒要受一個月的罪,沒薪水,也不分紅——除非我能幫著贏了那個賭,謀到那個許給我的職位。我當然願得到這職位,這種人賞下來的無論什麼職位都值得一干。我對那份美差浮想聯翩,期望值也開始上升。不用說,薪水決不是個小數目。過一個月就要開始上班,從此我就會萬事如意了。轉眼間,我的自我感覺好極了。這時,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來。看到一家服裝店,一股熱望湧上我的心頭:甩掉這身破衣裳,給自己換一身體面的行頭。我能買得起嗎?不行;除了那一百萬英鎊,我在這世上一無所有。於是,我剋制住自己,從服裝店前走了過去。可是,不一會兒我又轉了回來。那誘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裝店前面來來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漢的氣概奮勇抗爭著。終於,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問他們手頭有沒有顧客試過的不合身的衣服。我問的伙計沒搭理我,只是朝另一個點點頭。
我向他點頭示意的伙計走過去,那一個也不說話,又朝第三個人點點頭,我朝第三個走過去,他說:「這就來。」
我等著。他忙完了手頭的事,把我帶到後面的一個房間,在一摞退貨當中翻了一通,給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來。我換上了這套衣服。這衣服不合身,毫無魅力可言,可它總是新的,而我正急著要衣服穿呢;沒什麼可挑剔的,我遲遲疑疑地說:「要是你們能等兩天再結賬。就幫了我的忙了。現在我一點零錢都沒帶。」那店員端出一副刻薄至極的嘴臉說:「哦,您沒帶零錢?說真的,我想您也沒帶。我以為像您這樣的先生光會帶大票子呢。」我火了,說:
「朋友,對外地來的,你們不能總拿衣帽取人哪。這套衣服我買得起,就是不願讓你們找不開一張大票,添麻煩。」他稍稍收斂了一點,可那種口氣還是暴露無遺。他說:「我可沒成心出口傷人,不過,您要是出難題的話,我告訴您,您一張口就咬定我們找不開您帶的什麼票子,這可是多管閑事。正相反,我們找得開。」我把那張鈔票遞給他,說:
「哦,那好;對不起了。」
他笑著接了過去,這是那種無處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皺,笑里帶褶,一圈兒一圈兒的,就像往水池子裡面扔了一塊磚頭;可是,只瞟了一眼鈔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臉色大變,就像你在維蘇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蟲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從來沒見過誰的笑臉定格成如此這般的永恆狀態。這傢伙站在那兒捏著鈔票,用這副架勢定定地瞅。老闆過來看到底出了什麼事,他神采奕奕地發問:「哎,怎麼啦?有什麼問題?想要點什麼?」我說:「什麼問題也沒有。我正等著找錢哪。」「快點,快點;找給他錢,托德;找給他錢。」托德反唇相譏:「找給他錢!說得輕巧,先生,自個兒看看吧,您哪。」那老闆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聲動聽的口哨,一頭扎進那摞退貨的衣服里亂翻起來。一邊翻,一邊不停嘮叨,好像是自言自語:「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賣給一位非同尋常的百萬富翁!托德這個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這個樣子。把一個個百萬富翁都氣走了,就因為他分不清誰是百萬富翁,誰是流浪漢,從來就沒分清過。啊,我找的就是這件。先生,請把這些東西脫了,都扔到火里頭去。您賞我一個臉,穿上這件襯衫和這身套裝;合適,太合適了——簡潔、考究、莊重,完全是王公貴族的氣派;這是給一位外國親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認識,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龐達爾殿下;他把這套衣眼放在這兒,又做了一套喪眼,因為他母親快不行了——可後來又沒有死。不過這沒關系;事情哪能老按咱們——這個,老按他們——嘿!褲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試試馬甲;啊哈,也合適!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絕了——真是絕了!我幹了一輩子還沒見過這么漂亮的衣服哪!」我表示滿意。
「您聖明,先生,聖明;我敢說,這套衣裳還能先頂一陣兒。不過,您等著,瞧我們按您自個兒的尺碼給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筆;我說你記。褲長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還沒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經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禮服、晨禮服、襯衫以及各色各樣的衣服。我插了一個空子說:「親愛的先生,我不能定做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結賬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給我換開這張鈔票。」「不定日子!這不像話,先生,不像話。是永遠——這才像話呢,先生。托德,趕緊把這些衣眼做出來,一刻也別耽擱,送到這位先生的府上去。讓那些個不要緊的顧客等著。把這位先生的地址記下來,再——」「我就要搬家了。我什麼時候來再留新地址。」「您聖明,先生,您聖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喏,往後的事你心裡明白了吧?我順其自然,想買什麼就買什麼,買完了,吆喝一聲「找錢!」不出一個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榮的行頭統統置辦齊備,在漢諾威廣場一家價格不菲的旅館安頓下來。我在那兒用晚餐,可早晨還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個便飯,我就是在那兒靠一百萬英鎊的鈔票吃的頭一頓飯。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傳開了,說馬甲口袋裡揣著百萬大鈔的古怪老外是這兒的財神爺。這就夠了。這原本是一家窮得叮當響、苦巴苦結勉強糊口的小吃店,現在名聲大振、顧客盈門了。哈里斯感激不盡,非要借錢給我,還不許我推辭;於是,我雖然一貧如洗,囊中卻並不羞澀,日子過得又闊氣,又排場。我心裡也在打鼓,想著說不定哪天就會露餡,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無前了。你看,這本來純粹是件胡鬧的事,可有了這種危機感,竟顯出幾分嚴肅、幾分傷感和幾分悲哀來。夜幕降臨後,這悲哀總是在黑暗中走上前來警告我,威脅我;讓我唉聲嘆氣,輾轉反側,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氣洋洋的白天,這些悲劇因素就煙消雲散,無影無蹤了。我飄飄然,樂得暈頭轉向,像喝醉了酒一樣。說來也不足為奇;我已經成了這個世界大都會的顯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點,簡直是徹頭徹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開哪份報紙,無論是英格蘭的,蘇格蘭的,還是愛爾蘭的,你總會看到一兩條有關「身藏百萬英鎊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剛開始的時候,這些有關我的消息放在雜談欄的尾巴上;接著我的位置就超過了各位爵士,後來蓋過了二等男爵,再往後又凌駕於男爵之上了,如此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氣也越來越響,直到無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來。
這時候,我已經居於皇室之下和眾公爵之上;雖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職人員。切記,直到這時,我還算不上有聲望;只能說是有了名氣。就在這時,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將一般——剎那間,我那過眼煙雲似的名氣化作了天長地久的金子般的聲望:《笨拙》畫刊登了我的漫畫!是啊,如今我已經功成名就,站穩腳跟了。也許還有人調侃,可都透著尊重,既沒出格,也不粗魯;也許還有人發笑,卻沒有人嘲笑了。那樣的日子已經過去。《笨拙》把我畫得衣服都開了線,正跟一個倫敦塔的衛兵討價還價。喏,你可以想見一個向來默默無聞的小夥子,突然間,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語都會到處傳揚;隨便走到哪裡,都能聽見人們相互轉告:「那個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飯一直有人圍得里三層外三層;在包廂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遠鏡都齊刷刷地瞄了過去。嘿,我一天到晚出盡了風頭——也可以說是獨領風騷吧。你看,我還留著那套破衣服呢,時不時地穿出去,為的是品味一下從前那種樂趣:先買點兒小東西,接著受一肚子氣,最後用那張百萬大鈔把勢力眼斃掉。可是,我的這種樂趣維持不下去了。畫刊上把我的那套行頭弄得盡人皆知,只要我穿著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後面;我剛想買東西,還沒來得及拽出那張百萬大鈔,老闆就已經要把整個鋪子都賒給我了。出了名以後的大約十天左右,我去拜會美國公使,想為祖國效一點兒犬馬之勞。他用對我這種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熱情接待了我,批評我為祖國效力柵柵來遲。公使說當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剛好有一位嘉賓因病缺席,我只有補這位嘉賓的缺,才能獲得公使的原諒。我應允之後,就和公使聊天。一說起來,原來他和我爸爸從小同學,後來又在耶魯大學同窗就讀;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倆都是貼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閑,就來他府上走動走動;我當然願意啦。說真的,豈止願意,我簡直就是高興。因為假如將來有個三長兩短的,他也許能救我,讓我免受滅頂之災;他究竟怎麼救我我不知道,不過他也許能想出辦法來。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已經不能冒險把自己的底細向他和盤托出;要是在這段倫敦奇遇一開場時就碰上他,我會馬上說清楚。不行,現在我不敢說;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對剛結識的朋友說真話;不過,依我自己看來,也還沒有深到完全沒頂的地步。你知道,這是因為我小心不讓全部外債超過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說,不超過我的那份薪水。我當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過有一點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見:假如我幫忙把這個賭打贏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職權范圍里任意選擇一個職位,只要我幹得了就行——我當然幹得了啦;這一點我根本不懷疑。說到他們打的那個賭,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運氣不錯。至於薪水,我想年薪總會有六百到一千英鎊;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鎊,以後每過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證實的時候,薪水總能加到一千英鎊了吧。盡管誰都想借給我錢,我卻找出各種各樣的借口婉言謝絕了一大部分;這樣我欠的債只有借來的三百英鎊現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鎊生活費和賒的東西。我相信,只要我依舊小心節儉,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補上這一個這剩餘日子的虧空,何況我真是格外小心,從不大手大腳。只等這個月到頭,我的老闆回來,就萬事大吉了;那時,我就可以馬上用頭兩年的薪水分頭向各位債主還賬,也就能立即開始工作了。當天的宴會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個人。紹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們的女兒安妮—格蕾絲—愛蓮諾—賽來斯特—還有一串什麼什麼—德—波鴻女士,紐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賽德子爵,布拉瑟斯凱特爵士和夫人,幾對沒有頭銜的夫婦,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兒,還有公使女兒的朋友、二十二歲的英國姑娘波蒂婭·朗姆。沒出兩分鍾,我就愛上了她,她也愛上了我——這一點我不戴眼鏡也看得出來。另外還有一位美國客人——我這故事講得有點兒超前了。這些人正在客廳里等著,一邊吊胃口,一邊冷眼旁觀後到的客人。這時僕人來報:「勞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老一套的寒暄過後,赫斯廷斯瞧見了我,誠心誠意地伸出手,徑直朝我走了過來;手還沒握上,他忽然停了下來,不好意思地說:「對不起,先生,我還以為咱們認識呢。」「怎麼,您當然認識我啦,老朋友。」「不。難道您就是——是——」「腰纏萬貫的怪物嗎?對,就是我。你別害怕喊我的外號,我聽慣了。」「嗨嗨嗨,這可真沒想到。有幾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這個外號放在一塊,我從來沒想過他們說的那個亨利·亞當斯會是你。怎麼?剛剛半年以前,你還在舊金山給布萊克·霍普金斯打工,為了掙點加班費經常開夜車,幫我整理核查古爾德和加利礦業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統計數字呢。真沒想到你會到了倫敦,成了百萬富翁、當了名人了!好嘛,這可真是把天方夜譚重演了一遍。伙計,我一下還轉不過彎子來,沒弄明白;容我點時間來理理腦袋裡頭這一團亂麻。」「可是明擺著,你比我混得也不賴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好傢伙,這真是萬萬沒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倆上礦工飯館才不過是三個月以前的事呢——」「不對,是上快活林。」
「沒錯,是快活林;是過半夜兩點鍾去的,咱們趕那些增資文件用了六個鍾頭,然後到那兒去啃了塊肉骨頭,喝了杯咖啡,那時我想勸你跟我一起來倫敦,還主動要替你去請長假,外帶為你出全部路費,只要那筆生意做成了,再給你好處;可是你不聽我的,說我成不了,說你的工作斷不得,一斷,再回去的時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卻到這兒來了。稀奇稀奇!你是怎麼來的,你這種不可思議的地位到底是怎麼得來的呢?」「啊,純系偶然。說來可就話長了——怎麼說來著?簡直是一篇傳奇。我會原原本本告訴你,不過現在不行。」「什麼時候?」
「這個月底。」
「那還得半個月呢。對一個好奇的人來說,這胃口吊得可太過分了。就一個星期吧。」「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為什麼了。接著說,你的生意怎麼樣了?」他的精神頭馬上煙消雲散,嘆了一口氣說:「你說得可真准,亨利,說得真准。我要不來才好呢。我不想提這件事。」「你不講可不行。今天咱們走的時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兒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講給我聽。」「啊,讓我說?你這話當真?」「不錯,我要從頭到尾地聽,一個字也別落下。」「太謝謝你啦!我在這兒混到這個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辭、用眼神關心我、關心我的事了——上帝!就為這個,你該受我一拜!」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來,此後就心境坦然。高高興興地准備參加那場還沒開始的宴會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國體制下,這種問題總要發生——座次問題解決不了,飯就開不成。英國人出外赴宴的時候,總是先吃了飯再去,因為他們知道風險何在;可是並沒有人告誡外來的客人,這些外來客就只有自討苦吃了。當然,這一次沒人吃苦,因為大家都赴過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請時也聽公使說過:為了尊重英國人的習慣,他根本就沒有備正餐。每個人都挽著一位女士,魚貫進入餐廳,因為通常都是這么乾的;然而,爭議就此開始了。紹勒迪希公爵想出人頭地,要坐首席,他說他的地位高過公使,因為公使只是一個國家、而不是一個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堅持自己的權利,不肯讓步。在雜談欄里,我的位置高過皇室成員以外的所有公爵,據此我要求坐那個位子。我們各顯神通爭執了一番,解決不了問題;最後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亞當來對付他,說我是亞當的直系後代,有姓為證;而他只不過是旁支,不光有姓為證,還能從他並非悠久的諾曼人血統看得出來;於是我們大家又魚貫回到客廳,在那兒站著吃——端著沙丁魚碟子和草莓,自己湊對,就這樣站著吃。在這里座次問題沒有那麼嚴重;兩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擲硬幣猜先,贏的先吃草莓,輸的得那枚硬幣。地位次之的兩個接著猜,然後又是以下兩位,依此類推。用完小吃以後,搬過桌子來打牌,我們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國人從來不為玩而玩。假如不贏點什麼、輸點什麼——至於輸贏什麼倒無所謂——他們決不玩。我們度過了一段美妙的時光;當然說的是我們——朗姆小姐和我。我讓她鬧得魂不守舍,只要手裡的牌超過兩順,我就數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經到了頂也看不出來,又接著從旁邊的一排插起,這樣打下去本來是把把必輸,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況一模一樣,你明白嗎?於是我們兩個人的得分總是到不了頂,分不出個輸贏來,倆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只覺得彼此都很快活,其餘的我們統統不聞不問,也不願意讓人攪了興頭。於是我告訴她——我真那樣做了——告訴她我愛她;她呢——嘿,她臊得連頭發根都紅了,不過她喜歡著呢;她是說了,她喜歡。啊,我何曾經歷過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時候,總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樣數牌。喏,就算我說「跟兩張牌」這句話,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邊說「十五得兩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還有一對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邊問:「你算算對不對?」——她的眼睛在睫毛後頭瞟著我,你是不知道:那麼溫柔,那麼可愛。哎呀,真是太妙了!不過,我對她可是襟懷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訴她,我連一個小錢都沒有,就有一張她聽說過的、被炒得沸沸揚揚的百萬大鈔,而且,那張大鈔還不是我的,這讓她非常好奇;我就悄悄地把前因後果統統給她說了一遍,把她笑了個半死。我搞不清楚她到底笑的是什麼,反正她就是一個勁兒地咯咯咯直笑;隔半分鍾,就有什麼新的情節讓她覺得可樂,於是我只好住嘴,給她平靜下來的機會。嘿,她都快把自己笑傻了——她真是這樣;我還從來沒見過這樣笑的。我是說從來沒見過一個痛苦的故事——一個人的煩惱、焦急和擔心——竟然製造出這樣的效果。看到她在沒什麼高興事的時候居然還能這么高興,我對她的愛?
『陸』 馬克吐溫的小說《百萬英鎊》全文!!
第一章
二十七歲那年,我正給舊金山的一個礦業經濟人打工,把證券交易所的門檻摸得清清楚楚。我是隻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聰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沒什麼可依靠的了;不過,這反倒讓我腳踏實地,不做那沒影兒的發財夢,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盤,時間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歡弄條小船到海灣里去消磨這些時光。有一天我駛得遠了點兒,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當夜幕降臨,眼看就要沒了盼頭的時候,一艘開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風狂雨暴,他們讓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兒。到倫敦上岸的時候,我鶉衣百結,兜里只剩了一塊錢。連吃帶住,我用這一塊錢頂了二十四個小時。再往後的二十四個小時里,我就飢腸轆轆,無處棲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約十點鍾光景,我破衣爛衫,餓著肚子正沿波特蘭大道往前蹭。這時候,一個保姆領著孩子路過,那孩子把手上剛咬了一口的大個兒甜梨扔進了下水道。不用說,我停了下來,滿含慾望的眼光罩住了那個臟兮兮的寶物兒。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來,全心全意地乞求這個寶貝兒。可是,只要我剛一動彈,想去揀梨,總有哪一雙過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沒事人一樣,好像從來就沒在那個爛梨身上打過主意。這出戲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著那個梨。我受盡煎熬t正打算放開膽量、撕破臉皮去抓梨的時候,我身後的一扇窗子打開了,一位先生從裡面發話:
「請到這兒來。」
一個衣著華麗的僕人把我接了進去,領到一個豪華房間,里頭坐著兩位上了歲數的紳士。他們打發走僕人,讓我坐下。他們剛剛吃了早餐,看著那些殘羹剩飯,我簡直透不過氣來。有這些吃的東西在場,我無論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沒請我品嘗,我也只好盡力忍著。
這里剛剛發生過的事,我是過了好多天以後才明白的,不過現在我就馬上說給你聽。這對老兄弟為一件事已經有兩天爭得不可開交了,最後他們同意打個賭來分出高低——無論什麼事英國人靠打賭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許記得,英格蘭銀行曾經發行過兩張一百萬英鎊的大鈔,用於和某國公對公交易之類的特殊目的。不知怎麼搞的,這兩張大鈔只有一張用過後注銷了;另一張則一直躺在英格蘭銀行的金庫里睡大覺。且說這兩兄弟聊著聊著,忽發奇想:假如一位有頭腦、特誠實的外地人落難倫敦,他舉目無親,除了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以外一無所有,而且他還沒法證明這張大鈔就是他的——這樣的一個人會有怎樣的命運呢?大哥說這人會餓死
『柒』 跪求!關於馬克 ' 吐溫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的故事概括!
《百萬英鎊》是美國的著名作家馬克·吐溫[1]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描繪了在美專國舊金山的一個小辦事員屬出海遊玩,因故迷失方向後,幸被輪船遇救,然後隨船來到英國倫敦。他身無分文,舉目無親,兩個富有的兄弟借給了他一張一百萬英鎊的鈔票,並以他在三十天內憑這張百萬英鎊的鈔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賭。在小說的結尾,小人物不僅活過了三十天,並且利用這張百萬英鎊發了一筆財,還獲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說通過小辦事員的種種「歷險」嘲弄了金錢在資產階級社會叱吒風雲、呼風喚雨的作用。
作者用漫畫筆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萬英鎊」面前的種種丑態,幽默滑稽,趣味橫生,就如同一幅世態諷刺畫,生動的表現了小市民的見聞,令人忍俊不禁。
『捌』 馬克·吐溫短篇小說《百萬英鎊》的主要內容,急急急!
講訴一個美國的年輕人在一次出行遇到風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面打義工支付自己的船費來到內了倫敦一貧如洗容。而有兩個有錢的兄弟得到了一張百萬英鎊的支票並打了個賭,能用這張支票讓一個人在倫敦生活一個月之類的。於是看見了那個年輕人。認為他誠實、善良並把支票給了他。然後那個年輕人過了十分闊綽的生活以及贏得自己愛情的故事。。。
『玖』 關於小說《百萬英鎊》(馬克 吐溫)的內容.緊急!
1馬克吐溫著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對「金錢就是一切」「金錢是萬能的」的想法進行了諷刺,揭穿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丑惡面容。
《百萬英鎊》是講一個貧窮、誠實的人,也就是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對兄弟的信,信裡面送給了他一百萬英鎊。原來這對兄弟打了一個賭,賭如果一個貧窮、誠實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萬英鎊,他會有怎樣的結果?哥哥認為他會餓死,因為他無法證明這些錢是他自己的,會受到別人的懷疑,連銀行都不會讓他存錢。弟弟則認為他會過得很好,於是他們兄弟倆將一百萬英鎊的支票借給了這個貧窮的人,並出國呆了三十天。沒想到在這段時間內,人們對這位突然暴富的罕見富翁,竟拚命地拉攏他,從免費吃飯,買衣服,到免費住宿,一個個像乞丐一樣討好他,並不斷提高他的社會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還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萬英鎊的銀行利息,最後還從兩兄弟那兒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過著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這兒,我很羨慕這位如此「幸運」的主人公,但同時我又想:人們之所以討好他,不就是因為當時人們太看重金錢了嗎?拜金主義是可恥的,不勞而獲更不應該!金錢不是萬能的,世界上還有許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
2.暑假裡,我讀了一本馬克·吐溫的名著《百萬英鎊》。這裡面的幽默故事情節深深的吸引了我。
這本書講了一個礦山經紀人的辦事員因開遊艇開的太遠,迷失方向,被一艘開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救起,並以作為水手來作為路費。抵達倫敦後,他仍舊身無分文。這時,一位年長的紳士,把它叫去,並給他了一封信,便叫他走了。他來到一個小飯店,打開信,他被信里的東西幾乎嚇暈了!裡面有一張一百萬元英鎊的鈔票!就這樣,一夜間,他成了家喻戶曉的名人,在倫敦,誰都知道他。在一次晚宴上,他愛上了一位名叫波霞·朗漢姆英國姑娘並和她結了婚,事後他才知道,那位給他錢的老紳士就是波霞的義父。在他和波霞的結婚典禮上,老紳士把那張一百萬英鎊的鈔票作為禮物送給了他,他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這本書諷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錢對人的誘惑,從而干出一些見利忘義的 行為。這本書也教育我們,錢財乃身外之物。沒有錢財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來賺錢。但是,一個人沒有做人的原則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財富,他也不會快樂的。
3.暑假裡我有幸讀了馬克·吐溫寫的《百萬英鎊》,怪不得那麼多的讀者都深受這本名著的迷戀,一翻開書,裡面生動,有趣的故事情節就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事的大概內容是這樣的:主人公亨利·亞當斯在被確定是一個誠實但貧窮的人後,受到一對奇怪的兄弟為了打賭而「借」給他的一百萬英鎊。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們先是從穿著上看不起他,當他拿出一百萬英鎊希望別人找錢時,人們不但對他點頭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連對亨利來說比較昂貴的一些費用也不需要他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願意直接不要錢,因為他們不但找不開錢,而且堅信這位百萬富翁,一定不會在意這點「小」錢的。最後亨利不但如獲至寶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還獲得了三萬英鎊的利息。
雖然,這樣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根本不會發生,但作者卻用這樣誇張的手法,諷刺了現代社會對「金錢萬能」的理念。衣店服務員見了衣衫襤褸的人置之不理,可當他看到了那張百萬英鎊鈔票的誇張的表情,甚至說無期限的等著付款與先前的表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其實作者諷刺的就是現代社會上的狀況,對富商們點頭哈腰,而對窮人卻是那樣的瞧不起。作者在敘述上用詞等,也不忘幽默一下,讓讀者在笑過之後,仔細品讀,慢慢體味。特別是在描寫那些奉承有錢人的人看到百萬英鎊的支票的表情時,讓人忍不住開口大笑,真是惟妙惟肖。」
不愧是著名的諷刺作家,《百萬英鎊》不但很幽默,還很有內涵,這樣的作品真可以稱的上是"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