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愛格系列短篇小說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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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短篇小說
「那個人」
那個人是我父親但我只叫「那個人」。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那個人」因為偷生產隊的東西,還導致一個追趕他的人掉到河裡淹死,成了罪犯,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母親和「那個人」離了婚,帶著我獨自生活。
小夥伴們常常拍著手齊喊:小樹小樹,有賊作父!我高聲反駁:「那個人」不是我父親。
「那個人」成了我心底永遠的傷疤。
「那個人」出獄時,我正上小學五年級。母親問我:小樹,你還要不要「那個人」做你父親?我搖頭,很堅決:不要!「那個人」只好住到廢棄多年的老房子里。
後來,我考上了縣重點高中,第一學期就得交四百多塊錢的學雜費。母親去找村支書,求他暫時給我在村灶具廠安排個活兒,好掙點兒錢湊學費。村支書同意了,把我安置在倉庫里打雜。我看到「那個人」也在灶具廠做工。我耷拉著眼皮,不正眼瞧他。
九十年代的那場洪災,讓我家陷入極度貧困。念高中那年,母親又問我:你還要「那個人」做你父親嗎?我警惕起來:不要。母親啜泣了:實話告訴你,這學期你用的錢,大多是他出的,我一個人就是拚死拼活也供不起你啊。我感到了一陣羞恥:早知道你用那個賊的錢,我就不念高中了。
母親瞪著眼,吼道:不許叫他賊,要不是他隔三岔五偷點糧食,我們娘倆早就餓死了。那個時候,大夥兒都餓,都偷……我不由得顫抖了一下,打斷母親的話:這事以後再說,好嗎?母親只得閉了嘴,低下頭。
高考後一個多月,我收到了一所師范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母親很高興,之後就問我:開學得帶多少錢?我看看繳費清單,上面顯示的數目是一千三,就隨口說:得千把塊錢呢。母親開始掐指算賬,一副憂心忡忡的樣子。我狠狠心:大學我不上了,我想進灶具廠上班掙錢。
母親很氣憤:你如果不想讓你的後代也讀不起書,你就得去讀大學。母親的話令我震撼,我動搖了,可是,我不想再用「那個人」的錢。
在我看來,不管怎麼樣,那個人是做過賊的,而且還葬送過一條性命。
九月初,母親賣了豬和羊,湊了一千兩百多塊錢。她心情很輕松:一千塊錢你用來交學雜費,兩百多塊錢作為第一個月的生活費。我張張嘴,但我沒有吱聲,因為母親已經很不容易了。
晚上,我動起了腦筋:空缺的錢到哪裡去弄呢?我想到了村灶具廠的倉庫,我不如先去「借」點灶具救急,等將來賺到錢再想辦法將功贖過。說干就干,我溜出了家門。
沒想到,收購站的老闆對我的「廢品」很感興趣,答應每個給我十塊錢。我昏了頭,紅了眼,一發不可收拾,連續幾個晚上出入倉庫。
當我的所得達三百塊錢時,我提醒自己該收手了。可是,夜幕降臨,我的心又開始發癢。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初衷的荒謬——我已經嗜偷成癮,是一個賊了。我像癮君子一樣無力地對自己保證:今晚是最後一次,下不為例。
我輕車熟路,爬進倉庫,正要動手,忽然從窗戶的縫隙里看到外面陡然冒出許多光柱,這些光柱顯然在向我圍攏。不好,肯定是村裡發現丟了東西,在這里設下埋伏。完了,我的大學夢完了!
正萬念俱灰時,黑暗中躥出一個人,借著朦朧的光,我認出他就是「那個人」。他什麼時候跟蹤我,是怎麼進來的,我絲毫沒有察覺。「那個人」舉起一件灶具照我腦袋就是一下。我一懵,癱倒在地。倉庫的門被踢開了,電筒把屋子照得雪白。「那個人」兇巴巴地指著我:兔崽子,竟敢跟蹤你親老子,壞老子的好事!說著,抬腳還想踢我。人們一擁而上,將他摁倒,嚷嚷著:抓到了,抓到了,他還打傷了自己的兒子。
陰差陽錯,「那個人」又成了賊,而我,儼然是大義滅親的少年英雄。
我完全清醒時,已躺在自家床上。母親眼睛又紅又腫,手中捏著一疊零碎的鈔票,那是我藏在被單下的銷贓款。她神情恍惚,反復念叨:你為什麼總是那麼委屈自己呢?我恍然大悟,是「那個人」拯救了我,拯救了我這個准大學生,拯救了我這個一直不願叫他父親的兒子。
只是,我不能理解母親所說的「總是」的含義。母親似乎看懂了我的眼神:十幾年前,他和另一個人到生產隊偷糧食,被夜巡的鄉幹部發現,就一前一後逃跑,鳧水時,另一個人小腿突然抽筋,淹死了。他被抓後交待,死掉的人是為了逮他這個賊才被淹死的。哎,被淹死的人家裡比我們窮,為了那一家人能夠得到救濟活下去,他就撒了謊。現在,我希望你記住,他是個好人,你不是賊的兒子,你不應該干出賊的勾當。
這些年來,我總頑固地認定「那個人」是個壞人!為了不讓自己的兒子有一個曾經坐過牢的父親,他就一個人孤苦伶仃地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為了兒子,他不惜一切,再次背負起賊的罪名。我嚎啕大哭,為「那個人」的痛苦和偉大。
「那個人」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我想去看他,他托母親傳話給我:你別來,我永遠不要你踏進這種地方。
轉眼我已經畢業並參加了工作,我取出攢了近半年的工資,敦促母親:等「那個人」出獄,你們就復婚。母親笑了,很欣慰。「那個人」出獄那天,我和母親去接他。我上前幫那個人提行李時叫了一聲爸,「那個人」頓時老淚縱橫……
㈢ 經典短篇小說
麥琪的禮物
[美國] 歐·亨利
一塊八毛七分錢。全在這兒了。其中六毛錢還是銅子兒湊起來的。這些銅子兒是每次一個、兩個向雜貨鋪、菜販和肉店老闆那兒死乞白賴地硬扣下來的;人家雖然沒有明說,自己總覺得這種掂斤播兩的交易未免太吝嗇,當時臉都躁紅了。德拉數了三遍。數來數去還是一塊八毛七分錢,而第二天就是聖誕節了。
除了倒在那張破舊的小榻上號哭之外,顯然沒有別的辦法。德拉就那樣做了。這使一種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認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組成的,而抽噎佔了其中絕大部分。
這個家庭的主婦漸漸從第一階段退到第二階段,我們不妨抽空兒來看看這個家吧。一套連傢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塊錢。雖不能說是絕對難以形容,其實跟貧民窟也相去不遠。
下面門廊里有一個信箱,但是永遠不會有信件投進去;還有一個電鈕,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鈴按響。那裡還貼著一張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漢·揚先生」幾個字。
「迪林漢」這個名號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掙三十塊錢得法的時候,一時高興,回姓名之間的。現在收入縮減到二十塊錢,「迪林漢」幾個字看來就有些模糊,彷彿它們正在考慮,是不是縮成一個質朴而謙遜的「迪」字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漢·揚先生回家上樓,走進房間的時候,詹姆斯·迪林漢·揚太太——就是剛才已經介紹給各位的德拉——總是管他叫做「吉姆」,總是熱烈地擁抱他。那當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後,在臉平面上撲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獃獃地瞅著外麵灰濛蒙的後院里,一隻灰貓正在灰色的籬笆上行走。明天就是聖誕節了,她只有一塊八毛七分錢來給吉姆買一件禮物。好幾個月業,她省吃儉用,能攢起來的都攢了,可結果只有這一點兒。一星期二十塊錢的收入是不經用的。支出總比她預算的要多。總是這樣的。只有一塊八毛七分錢來給吉姆買禮物。她的吉姆。為了買三件好東西送給他,德拉自得其樂地籌劃了好些日子。要買一件精緻、珍奇而真有價值的東西——夠得上為吉姆所有的東西固然很少,可總得有些相稱才成呀。
房裡兩扇窗子中間有一面壁鏡。諸位也許見過房租八塊錢的公寓里的壁鏡。一個非常瘦小靈活的人,從一連串縱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許可以對自己的容貌得到一個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憑身材苗條,才精通了那種技藝。
她突然從窗口轉過身,站到壁鏡面前。她的眼睛晶瑩明亮,可是她的臉在二十秒鍾之內卻失色了。她迅速地把頭發解開,讓它披落下來。
且說,詹姆斯·迪林漢·揚夫婦有兩樣東西特別引為自豪,一樣是吉姆三代祖傳的金錶,別一樣是德拉的頭發。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對面的公寓里,德拉總有一天會把她的頭發懸在窗外去晾乾,使那位女王的珠寶和禮物相形見絀。如果所羅門王當了看門人,把他所有的財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經過那兒時准會掏出他的金錶看看,好讓所羅門妒忌得吹鬍子瞪眼睛。
這當兒,德拉美麗的頭發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瀉閃亮。頭發一直垂到膝蓋底下,彷彿給她鋪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經質地趕快把頭發梳好。她躊躇了一會兒,靜靜地站著,有一兩滴淚水濺落在破舊的紅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舊外套,戴上褐色的舊帽子。她眼睛裡還留著晶瑩的淚光,裙子一擺,就飄然走出房門,下樓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塊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寫著:「莎弗朗妮夫人——經營各種頭發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樓梯,氣喘吁吁地讓自己定下神來。那位夫人身軀肥大,膚色白得過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樣,同「莎弗朗妮」這個名字不大相稱。
[莎弗朗妮:義大利詩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為題材的史詩《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認了並未犯過的罪行,成為捨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買我的頭發嗎?」德拉問道。
「我買頭發,」夫人說,「脫掉帽子,讓我看看頭發的模樣。」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瀉了下來。
「二十塊錢,」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頭發說。
「趕快把錢給我。」德拉說。
噢,此後的兩個鍾頭彷彿長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飛掠過去。諸位不必與日俱增這種雜湊的比喻。總之,德拉正為了送吉姆的禮物在店鋪里搜索。
德拉終於把它找到了。它準是為吉姆,而不是為別人製造的。她把所有店鋪都兜底翻過,各家都沒有像這樣的東西。那是一條白金錶鏈,式樣簡單樸素,只是以貨色來顯示它的價值,不憑什麼裝璜來炫耀——一切好東西都應該是這樣的。它甚至配得上那隻金錶。她一看到就認為非給吉姆買下不可。它簡直像他的為人。文靜而有價值——這句話拿來形容表鏈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處。店裡以二十一塊錢的價格賣給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錢,匆匆趕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條鏈子,在任何場合都可以毫無顧慮地看看鍾點了。那隻表雖然華貴,可是因為只用一條舊皮帶來代替表鏈,他有時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後,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審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發鐵鉗,點著煤氣,著手補救由於愛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災害。那始終是一件艱巨的工作,親愛的朋友們——簡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鍾,她頭上布滿了緊貼著的小發鬈,變得活像一個逃課的小學生。她對著鏡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語地說,「他會說我像是康奈島游樂場里的賣唱姑娘。我有什麼辦法呢?——唉!只有一塊八毛七分錢,叫我有什麼辦法呢?」
到了七點鍾,咖啡已經煮好,煎鍋也放在爐子後面熱著,隨時可以煎肉排。
吉姆從沒有晚回來過。德拉把表鏈對折著握在手裡,在他進來時必經的門口的桌子角上坐下來。接著,她聽到樓下梯級上響起了他的腳步聲。她臉色白了一忽兒。她有一個習慣,往往為了日常最簡單的事情默禱幾句,現在她悄聲說:「求求上帝,讓他認為我還是美麗的。」
門打開了,吉姆走進來,隨手把門關上。他很瘦削,非常嚴肅。可憐的人兒,他只有二十二歲——就負起了家庭的擔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沒有。
吉姆在門內站住,像一條獵狗嗅到鵪鶉氣味似的紋絲不動。他的眼睛盯著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這使她大為驚慌。那既不是憤怒,也不是驚訝,又不是不滿,更不是嫌惡,不是她所預料的任何一種神情。他只帶著那種奇特的神情凝視著德拉。
德拉一扭腰,從桌上跳下來,走近他身邊。
「吉姆,親愛的,」她喊道,「別那樣盯著我。我把頭發剪掉賣了,因為不送你一件禮物,我過不了聖誕節。頭發會再長出來的——你不會在意吧,是不是?我非這么做不可。我的頭發長得快極啦。說句『恭賀聖誕』吧!如姆,讓我們快快樂樂的。我給你買了一件多麼好——多麼美麗的好東西,你怎麼也猜不到的。」
「你把頭發剪掉了嗎?」吉姆吃力地問道,彷彿他絞盡腦汁之後,還沒有把這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賣了。」德拉說。「不管怎樣,你還是同樣地喜歡我嗎?雖然沒有了頭發,我還是我,可不是嗎?」
吉姆好奇地向房裡四下張望。
「你說你的頭發沒有了嗎?」他帶著近乎白痴般的神情問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說。「我告訴你,已經賣了——賣了,沒有了。今天是聖誕前夜,親愛的。好好地對待我,我剪掉頭發為的是你呀。我的頭發也許數得清,」她突然非常溫柔地接下去說,「但我對你的情愛誰也數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嗎,吉姆?」
吉姆好象從恍惚中突然醒過來。他把德拉摟在懷里。我們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鍾工夫瞧瞧另一方面無關緊要的東西吧。每星期八塊錢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萬元房租——那有什麼區別呢?一位數學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會給你不正確的答復。麥琪帶來了寶貴的禮物,但其中沒有那件東西。對這句晦澀的話,下文將有所說明。
[麥琪:指基督出生時來送禮物的三賢人。一說是東方的三王:梅爾基奧爾(光明之王)贈送黃金錶示尊貴;加斯帕(潔白者)贈送乳香象徵神聖;巴爾撒澤贈送沒葯預示基督後來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從大衣口袋裡掏出一包東西,把它扔在桌上。
「別對我有什麼誤會,德爾。」他說,「不管是剪發、修臉,還是洗頭,我對我姑娘的愛情是決不會減低的。但是只消打開那包東西,你就會明白,你剛才為什麼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開了繩索和包皮紙。接著是一聲狂喜的呼喊;緊接著,哎呀!突然轉變成女性神經質的眼淚和號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盡辦法來安慰她。
因為擺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頭發上的梳子——全套的發梳,兩鬢用的,後面用的,應有盡有;那原是在百老匯路上的一個櫥窗里,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東西。純玳瑁做的,邊上鑲著珠寶的美麗的發梳——來配那已經失去的美發,顏色真是再合適也沒有了。她知道這套發梳是很貴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從來沒有存過佔有它的希望。現在這居然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帶這些渴望已久的裝飾品的頭發卻沒有了。
但她還是把這套發梳摟在懷里不放,過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濛的淚眼,含笑對吉姆說:「我的頭發長得很快,吉姆!」
接著,德拉象一隻給火燙著的小貓似地跳了起來,叫道:「喔!喔!」
吉姆還沒有見到他的美麗的禮物呢。她熱切地伸出攤開的手掌遞給他。那無知覺的貴金屬彷彿閃閃反映著她那快活和熱誠的心情。
「漂亮嗎,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現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來遍了。把你的表給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樣子。」
吉姆並沒有照著她的話去做,卻倒在榻上,雙手枕著頭,笑了起來。
「德爾,」他說,「我們把聖誕節禮物擱在一邊,暫且保存起來。它們實在太好啦,現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賣掉了金錶,換了錢去買你的發梳的。現在請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麥琪,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們帶來禮物,送給生在馬槽里的聖子耶穌。他們首創了聖誕節饋贈禮物的風俗。他們既然有智慧,他們的禮物無疑也是聰明的,可能還附帶一種碰上收到同樣的東西時可以交換的權利。我的拙筆在這里告訴了諸位一個沒有曲折、不足為奇的故事;那兩個住在一間公寓里的笨孩子,極不聰明地為了對方犧牲了他們一家最寶貴的東西。但是,讓我們對目前一般聰明人說最後一句話,在所有饋贈禮物的人當中,那兩個人是最聰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當中,象他們這樣的人也是最聰明的。無論在什麼地方,他們都是最聰明的。他們就是麥琪。
㈣ 精品短篇小說
契魔者
本文女扮男裝,女主強大,非正常人。原名:輕言莫夜。
「擋在我眼前的人,只有一個下場。」黑眸抬起,冰冷,陰森。手中的黑劍泛著血色的光芒,清冷的聲音盪漾在眾人的耳邊:「死。」
斷魂劍起,人頭落。
一座華麗的學院內,天台的屋頂上站著一個一襲黑袍的黑發黑眸俊美少年,左邊站著一個綠發碧眼的男人,右邊站著一個紅發可愛的小奶娃。軟軟的黑發上頂著一個可愛的小黑兔懶懶的趴著,微風吹過,襲起了黑袍少年的秀發。
——他,就是傳說中的學院第一天才。
——他,就是傳說中的『夜幕』。
傳聞,夜幕、孤寂的行者,強者的代表。
與魔王契約,與魔獸同行,與魔娃相伴。
這個少年,就是契魔者。
傳說:「被『夜幕』盯上的人,只有兩個下場,1:死;2:生不如死。
好看 沒玩結 魔法的
左岸純情,右岸媚色
從瀟灑的少年到帥氣的男人,我陪他成長了十年,對他來說,難道真的太久了?
生命如沙漏,夜以繼日地一點點流逝,而對某些事物的執著,也在不知不覺中悄悄消失。
記得從前,我最喜歡白色,喜歡白色的雲朵,白色的雪,白色的珍珠,白色的玫瑰,還有白色的婚紗。
維東曾問我為什麼,我答:「白色代表純凈、神聖、青春和坦誠,我喜歡它明亮得一塵不染的感覺,你呢?」
維東就揉著我的頭發笑,「小丫頭,白色太單調了。」後來,他的目光落在我白色的連衣裙上,又玩笑般地問了一句:「你有潔癖?」
我為他用了「單調」兩個字形容白色而郁悶了一個晚上。
當時,他戴著耳機,懶洋洋地躺在綠茵茵的大草坪上,隨口哼唱著什麼。
我安靜地歪在他身旁,抱了本《台灣當代小說二十年》翻看,為了那篇《游園驚夢》感慨不已。
那時可真年輕啊,有那麼奢侈的時間和心情。
某一年,我們經常在相輝堂前這樣度過。。。。還可以 這是開頭 呵呵
涼生
如果是她的錯,她可以改正;如果是命運的捉摸,她無力糾正。 ————小記家,她回家了么?身子還是那樣涼,又或許更涼了。可她不再感覺冷,也感覺不到疼,感覺不到血液流出,只是感到了陽光暖暖的照射,很舒服。就像曾經他柔和的目光,就像曾經她甜甜的微笑,就像曾經他溫暖的手掌,還有她一直不能擁有的親情。那種始終無法抓住的溫暖,而今毫不吝惜的洋洋灑灑的布滿全身。包裹著自己。一滴晶瑩的眼淚自眼角不自覺的滑落,蒸發在無盡的溫暖中。嘴角掛上了滿足的微笑。
她看到他們了。看到了琛午後陽光下溫柔的微笑。看到了晨光中楊陽攤開的雙手。看到了父親陽光下掛淚的笑靨。看到了母親手術台上堅定的表情。看到了奶奶白雪中充斥著驕傲的訓斥的嘴唇。看到了鴻,昏暗的燈光下溫柔的目光。她笑了。溫柔的笑了。原來一切都是那樣美好。那樣美好。應該是女尊文
虐殤——絕戀散荼靡
第一章:領養
劃破天空的一道晃眼的白光,伴隨著一聲驚天動地的雷響,驚得坐在後排的小女孩更加依偎進了一位少婦的懷里。她伸出纖細白嫩的手揉了揉睡眼惺忪的雙眸,晶亮的雙眸還沒有找到焦距,她瑟縮了一下,輕聲問道:「媽媽我們還沒到嗎?」
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生於10年前的4月4日,人們都說那不是個好日子,但是幼小的她卻覺得每年的這天就是她的天堂。因為在這一天,她會收到很漂亮的禮物,更重要的是她可以和爸爸媽媽一家人一起去游樂園玩,一起度過生日。平日里,那個小家裡,就只有她和媽媽二個人,爸爸一年難得回來幾次。但是只要是她的生日,爸爸就一定會回家,所以她很喜歡這個4月4日。雖然爸爸難得回家,但是媽媽將家裡打理的非常溫馨,她還是覺得很幸福。更何況去年爸爸送了她一隻迷你的棕色小貴賓,那寶寶好可愛,今日要不是游樂園內不能攜帶寵物,她說什麼也不會把寶寶獨自留在家裡。
「明桀,要不今晚隨便找個旅館休息一下,明早再趕回去吧。」美麗的少婦看著窗外那傾盆大雨,臉上滿是擔憂。
「不要,我不要!」還未等坐在前排操控著方向盤的男子回話,小女孩就任性地叫道:「我不管!爸爸我們一定要回家去。不然寶寶會怕的!」
「琪琪乖,你看這雨下這么大,天又黑,聽媽媽的話,明天我們再趕回去。」少婦摟著懷中的小娃,柔聲勸道。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是回去!」琪琪絲毫不肯妥協,甚至在她媽媽懷里掙紮起來。
青之翼
普通,平凡,這些字眼對一般的青春少女來說應該是很討厭的詞彙吧,雖然大多數人都跟周圍的人沒有什麼區別,總是憧憬著自己的不同,或者是特別的美麗,或者是愛情的想望。
我呢,從小時候開始就沒有這種想法,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和普通人一樣。
我與普通人有什麼不一樣?有是有的,其實,也真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一點點,小到只有鉛筆的筆尖那麼大。聽起來,沒什麼大不了的是嗎?只不過,這鉛筆尖大小的不同在我的心臟上面,那塊跳動的血泵的裡面有鉛筆尖大小的一個洞。具體在哪裡我也不知道,因為第一次有人解釋給我聽的時候,我忍不住捂住耳朵尖叫,我不想知道那個才鉛筆尖那麼大的洞讓我只能活20年,從那以後,「心臟」和「心臟病」成了我的禁語。
這就是我與眾不同的地方。。。這個女主倒霉 因心臟病穿的
穿越之冷清公子
前世孤兒,今生棄兒,這樣的他會有什麼樣的性格,又會有什麼樣的人生……清淡冷漠如他,又有誰能得到他的心呢?是深沉睿智的他?是溫柔細致的他?是魅惑邪氣的他?還是那個神秘人…… 這個是女扮男裝仙俠奇緣之花千骨瑤池初見,他是高高在上的長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變作小蟲趴在樹上,卻被風吹落於他的酒盞之中。「不小心掉下來了嗎?」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見到,卻是對著一條小蟲。一年之約,拼盡全力,只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聲"師父"。「師父,你為什麼收我為徒?」他不語,只是將宮鈴贈予她,輕撫她的頭。那漫天緋色中白得塵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絕情殿的露風石上,俯瞰天下蒼生。她發誓說,再也不會讓他寂寞了。可是絕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終於還是走到了盡頭。為了救他,她犯下彌天大錯。然而……「錯了就是錯了。」他淡漠依舊。八十一根消魂釘,還有高高舉起的斷念劍。劍斷念,人斷情......師父,你知道被最愛的人剖心噬骨有多痛嗎?你知道悲傷至極,卻依然抱住幸福的回憶不願遺忘,日日夜夜思念一個人的感覺有多苦嗎?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所以,微笑著不放棄,哪怕,愛比死更冷。師徒戀 不是穿越 修仙 這個特火 都拍成電影了 我看的都心疼那個花千古 望採納㈤ 《莫泊桑中短篇小說選》都有哪些小說內容(三)
憂傷的故事裡沒有憤怒
莫泊桑的小說寫得有情有致,尤其短篇——即便幾千字的東西也自有丘壑。上手總是不緊不慢的鋪敘,或著意渲染場面與氛圍,從容之中顯出張弛有度的格局。接下去自然跌宕起伏,命運蹇滯的主人公一不小心找上麻煩,只是萬般危難亦如此娓娓表過,讀來卻有別樣的意味。就像透過雕花窗欞的皎皎月色,伴著鳥啼和裙裾曳地的窸窣聲,這情形多半叫人捉摸不透。
不錯,人生總有麻煩。《項鏈》的女主人公盧瓦瑟爾太太因一夜風光付出十載艱辛,這令人欷歔不已的故事好像是說女人的虛榮毀了自己,然而這里仍有可以思忖的問題——以十載艱辛換來在福雷斯傑太太面前的一席豪邁,是不是也頗值得?見到有錢的女友,她至少不會像當初那麼心態不平衡了。
以普法戰爭為背景的《羊脂球》是莫泊桑短篇小說中最有名的作品,也最容易被作為愛國主義文本來解讀,要不就搭上對貴族和資產階級的諷刺和批判。不過,從一個妓女的皮肉生涯討論到法蘭西的民族尊嚴,這意思本身有些不倫。莫泊桑的故事往往把兩山不遇的事理兜在一起,讓人作出某種似是而非的判識。當然,這個話題是從被普魯士軍隊扣留在托特鎮的那輛馬車上開始的,除了名叫羊脂球的妓女外,那車上麇集了貴族、商人、政客和修女,幾乎是代表國家意志的各個階層,其中包括君主立憲派、議會反對黨和共和派人士。妓女和國家既然被安排成如此同舟共濟的關系,無助的羊脂球必定陷入一種眾意難違的局面。正是一車人的集體意志決定了羊脂球是否應當委身於普魯士軍官的問題,而先拒後納的理由都被荒謬地提升到國家利益的高度。莫泊桑對風雲驟變時期的社會公意似乎懷有深切的恐懼,因為那種翻覆不定的特性中隱含著被操縱的可能,自1789年大革命以來的歷史足以證明這一點。實際上《羊脂球》不但揭示了這種公意的荒謬,甚至還追詰到類如魯迅所說的國民性問題,這里包含著被許多評論者所忽略的話語關系。
盡管如此,莫泊桑的東西仍然可以說是一種相當寫實的文本。沒有隱喻和寓言性質,初看清澈如水,只是水月鏡花更具玄意。也許奧秘在於那種不緊不慢不慍不火的敘述策略,在莫泊桑的許多作品裡,敘述的體態和語式有其特殊功能,由於故事本身與敘述層面傳達的感受存在著某種反差,這就決定了解讀的歧叉。很難說敘述的背後是一種拈花微笑的心態,還是不無憂慮的苟且。
按通常文學史的定位,師從福樓拜的莫泊桑當屬19世紀中葉以後崛起的自然主義流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莫泊桑這兒並沒有一般自然主義小說的冷酷和剛戾,表現悲慘人生也好,揭露世間惡行也好,那副溫婉優雅的筆墨似乎有意拉開了對象的距離,至於玩世般的嘲諷則像是飽閱滄桑的大徹大悟。他的文字里讓人覺不出敘述者的憤怒。先前福樓拜不是這樣,跟他同輩分的左拉也不這樣。也許,經歷過普法戰爭和巴黎公社的動盪歲月,他更嚮往心靈的安謐。帶著懷疑與感傷的眼光審視人生,要說不跟犬儒主義發生精神共鳴也難。(李慶西)
㈥ 愛格2013下半年還是2014上半年的短篇小說
今年出了《我在灰燼中等你2》《莫失莫忘典藏版》《深愛你這城》《一千零一個秘密》《我終究是愛你的》《一紙忘情歌》《如果回憶不記得》《八點半的星光》《摘星2》,
正在連載的有《滄海有時盡》《深海夜未眠》《何必珍珠慰寂寥》《偷心》。
㈦ 求一篇愛格雜志的短篇小說。大約是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的,結局是悲傷的。
今生已到不了烏斯懷亞 七微
他離開後,我總是做同一個夢。他在蒼茫的雪地上疾走,我追在他的身後,不停地喊他的名字,讓他等等我,等等我。可他卻置若罔聞,將我遠遠地拋在身後。
我追得氣踹噓噓,最後跌倒在雪地里,望著他的身影愈來愈遠,漸漸消失。我坐在冰天雪地里,絕望的哭。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我母親的婚禮上。
那是一場非常寂靜的婚禮,空盪盪的教堂里,除了證婚的神父與新郎新娘,只有兩位觀禮嘉賓。
那天我穿了一件鮮紅的外套,戴著一頂聖誕紅的毛線帽,腳上是一雙紅色漆皮鞋,我覺得自己就像一團會移動的紅色火焰,但母親很滿意,因為喜慶。
「紅色火焰」面無表情地坐在長椅上,看著穿著白紗的母親挽著傅叔的手走向神父,在心裡想,這一段婚姻,又會持續多久呢?
他是在儀式正要開始的時候才姍姍來遲,一路小跑著進教堂,微微喘著氣對傅叔說:「哥,對不起啊,從機場到這里塞車實在太厲害了。」
我看著母親望向他的眼神里有感激,鬆了一口氣般。她到底還是在意是否能得到傅家人的祝福的。
傅叔也是,欣慰笑道:「還好,趕上了。」
母親比傅叔大了四歲,有過兩段短暫的婚史,還帶著我這么大一個拖油瓶。而傅家,在本城是有頭有臉的生意人。這樁婚事,自然遭到了強烈反對,聽說傅父甚至揚言要跟兒子斷絕關系,可最後,母親還是如願嫁了。
姍姍來遲的人在我身邊坐下。
我側目看了他一眼,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大衣,脖子上纏繞著黑色的毛線圍巾,將半張臉孔都遮住,只露出短短的黑發。
我突然「撲哧」笑了。
他正在解圍巾的手指頓了頓,側目看著我:「嘿,你笑什麼?」
我立即噤聲,正襟危坐,搖搖頭。
他微微俯身,將面孔湊到我面前,低聲問:「嘿,你叫什麼名字啊?」
他靠得太近,我能聞到他身上從外面挾帶進來的寒氣,以及他呼吸間清冽的氣息。
我將身子往後靠了靠,低聲回答:「尋」
「尋?」他退開一點,「姓呢?」
我沉默。我不知道該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這些年,我分別叫過季尋、周尋,母親每結婚一次,我就會換一次姓。
好在他沒有再追究,朝我伸出手:「嘿,小尋,你好。我叫傅家寧。」他頓了頓,說:「你應該聽你媽媽提起過我吧?」
我握了握他的手,點頭。
我當然知道他是誰,母親對我說過,尋,明天還有一個人要來,傅家寧,你傅叔的弟弟,以後是你小叔叔。
儀式結束後,我們驅車去預定好的酒店午餐,傅叔開車,母親興致勃勃的跟他討論著蜜月行程。我跟傅家寧安靜地坐在後座,我望著窗外發呆。忽然,他伸手碰了碰我,我轉頭望他,他湊近我耳邊,壓低聲音問:「你之前到底在笑什麼呢?」
(發不了全文,只有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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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求一短篇小說
十年近
文/蘇小城 圖/李書鐵
那些疼痛隨風而逝,消失在青春的尾巴上。
VOL.01
所有的暗戀放到很久之後來看,都是顯得稚嫩和可笑的。即使時間過了這麼久,想起你來,我還是覺得往事歷歷在目。你會不會輕聲地哼起那首歌,想起那日的微風和夏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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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13歲,上初一。去新學校報到的那天,有人在學校後面的巷子里打架。我遠遠地看到那些比我高一個頭的男生們拳打腳踢地像是在拍功夫片。那個時候的我,並不害怕,反而是一種熱血當頭的感覺,很想要湊過去看看誰佔了上風。
於是,我快步朝那邊移動,還沒等我看清楚那個在地上被打得頭破血流的男生的臉,我就被你扯了過去。
「你是誰?」你俯看我。
「我……」我仰起頭,你眼裡盛滿星光,筆直的鼻子和濃黑的眉。於是我的心咯噔了一下,在心裡想著,帥哥也會打架?但是,你突然而來的問題卻讓我不知道如何回答,難道要我告訴你,我只是路過想來看誰打贏了嗎。所以,「我」了半天也沒有說完一句話。
「你到底誰啊?」你一臉痞子樣,惡狠狠地盯著我。
「我是林天恩。」我顫巍巍地說。
「賀南山,我們走吧。」身邊有男生叫了你的名字,你看看我,幾乎是用一種成年人的口吻對我說:「如果你敢把這件事告訴別人,有你好看的!」說完之後,你還不忘把手放在脖子上做了個咔嚓的動作,然後你跟著他們朝巷子深處跑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著你們的背影消失在陽光下,突然內心溢滿了滿足之感。真是太帶勁了。我這樣想著。然後,躺倒在地的男生突然爬了起來,他像一頭被獵人捕殺的困獸,一瘸一拐地朝他們相反的方向走去。
那樣子太滑稽了。
是這個吧,對了求採納!!
㈩ 中國短篇小說
張潔 《愛是不能忘記的 》
汪曾祺 《受戒》
史鐵生 《我的遙遠的清平灣》
余華版 《十八歲出門遠行》
嚴歌苓 《少權女小漁》
遲子建 《清水洗塵》
張愛玲 《傾城之戀》
短篇小說
平均篇幅在萬言左右的小說會被劃歸短篇小說。短篇小說在現代甚為流行。所有小說基礎,其發展初期並無長短之分,隨時代而區分。今短篇小說多要求文筆洗練,且受西洋三一定律一時一地一物觀念影響,使其更生動詳實但也限制其發展。
短篇小說,小說的一種。其特點是篇幅短小、情節簡潔、人物集中、結構精巧。它往往選取和描繪富有典型意義的生活片斷,著力刻畫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徵,反映生活的某一側面,使讀者「借一斑略知全豹」。正如茅盾所說:「短篇小說主要是抓住一個富有典型意義的生活片斷,來說明一個問題或表現比它本身廣闊得多、也復雜得多的社會現象的。」這「也就決定了它的篇幅不可能長,它的故事不可能發生於長年累月(有些短篇小說的故事只發生於幾天或幾小時之內),它的人物不可能太多,而人物也不可能一定要有性格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