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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第三人稱

發布時間:2021-10-28 19:14:55

寫小說時,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各有什麼優勢呢

第一人稱的優勢和缺點:

第一人稱的優缺點並不能完全劃分開來,因為二者是相互制約的,我們先說個游戲。

大家對CS一定不會陌生,作為全球稱霸的第一人稱視角游戲,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錢,當你端著m4或者ak47沖上大路的時候,你是否感覺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當你的朋友在你耳邊大呼gogogo的時候,你是否和你的隊友產生了一種血脈相連的感覺呢?當你阻擊的準星瞄準大門對突然閃出的敵人予以致命一擊的時候,你是否有種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體驗游戲的樂趣,在於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戲中的人物,這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最大優勢——代入感。小說雖然沒有游戲直觀,但是文字卻給於了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讀

者看著一個我快意殺敵,縱橫異界,雖然明知道那個我並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將書中的我和自己聯系在一起,而書里的我,不過只是一個簡單的心理暗示而已。

讓讀者自覺的代入書中的主角,第一人稱無疑是最快捷最簡便的,不同於第三人稱的全知全能,我始終用自己的眼睛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實的真相,讓我在書

中從奴隸成長為將軍,我想不論是讀者還是大大都會感到莫大的滿足。

第一人稱寫作的優勢還在於它的真實和未知,書里的我永遠不會知道下一堵牆後面會出現什麼,我可以聽,我可以判斷,我可以根據蛛絲馬跡去分析,但是再我還沒繞過這道牆的時候,這一切都做不得准,這和現實中出現的情況是一模一樣的。未知的未來和我不能感觸的區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神秘之源。當我繞過這堵牆之後,無論遇到神仙,鬼怪,僵屍,美女都讓讀者感到真實,因為這本來就是玄幻小說嘛。^_^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了。

第一人稱的真實來自於對主角的細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語言,動作,心理,因為主角就是我,我對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來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時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將要付諸的行動。通過對我的詳細描寫,來喚醒讀者內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經有過或者沒有過這樣的經歷的讀者,他們在看了這些描寫後,或認同,或不認同,舉個例子,比如主角都是偉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稱是稱呼他名字——某某,他的豐功偉績都是這么敘述的:某某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小說寫得成功的話,那容易讓讀者產生景仰的心情。反過來我們用第一人稱的話,我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這樣一來,小說往往是讓讀者獲得興奮的快感,讓讀者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而不是看著他人走向成功。

再舉個例子:我記得我玩過的一個游戲叫做《合金彈頭》,這個游戲可以切換視角,我們可以選擇第一或者第三人稱去進去游戲。我喜歡用第一人稱去玩,當我穿著偽裝的制服大步通過敵人的崗哨時,看著敵人的衛兵越來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敵人發現我的偽裝,心中不斷的轉念,要是敵人發現我的偽裝,我應該先放倒哪個,如何能在最快的時間內無聲息的幹掉衛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過關。但是要是切換到第三人稱,就沒有這種感受了,我們從背後看著主角,我變成了一個人物,一個我們操縱的傀儡。那樣的感受,遠不如自己親自上陣來的真實和強烈。

第一人稱還有一個優點,比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稱寫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謂的邪派武功一樣,易學而難精,比如在描寫一個大場面的時候,第三人稱需要費盡心機營造氣氛,還要照顧眾多人物的個性特點,而第一人稱不用,我看見什麼就寫什麼,我聽到什麼就是什麼,其他人的揣測想法我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費盡心機的讓這些東西看起來合理。抓住一點,不寫其餘,這對眾多筆力不足的小白來說,絕對是個福音。

第一人稱的優點雖好,但同樣也是它的缺點,它最讓人病詬的就是情節發展缺乏動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個性。

主角必須要用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那麼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樣要以主角的視線來推動情節的發展,在寫作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十分詳細的寫作大綱,主角到了什麼地方?要看到什麼?要完成什麼事情?得到什麼思考?如何保證主角在每一個重要的場景出現,而不感到唐突,這些都需要精心的設置,而這往往是眾多小白最為缺少的。

這也是第一人稱難精的原因之一,沒有一個縝密的寫作綱要,讓情節進行的節奏很難把握,作者往往寫了幾十萬字後就後繼乏力的,節奏快的已經完成數段歷險,收的無數美女了,而慢的卻常常在原地打轉,第一個高潮還沒到來,無奈只好放棄使用第一人稱,加速情節的進行。

而第一人稱寫作讓人物失色,同樣來自於主角的視線,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現在主角的視線才有展示的機會,作者不可能單獨開一個視角去描寫配角的行動,而且即使主角看著配角,同樣有很多限制,比如經典的錯誤就是:她對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從背後的口袋裡掏著打火機。根據我的視線,應該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對著我,我如何知道她從背後的口袋裡掏出的是打火機呢?配角更不可能時時刻刻跟在主角身邊,這樣就少了很多表現的機會,對於能夠直接刻畫人物的第三人稱視角,無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出場的人物往往數以雙位計,如何保證每個人在主角面前出現足夠的戲份來展示自己的個性呢?足以讓作者想破腦袋。所以我們能夠發現,第一人稱的游戲大多是射擊和解迷類的,游戲中很少出現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獨的戰斗著。

而第一人稱的未知也成為了對情節發展的一個阻礙,因為在很多時候,一條主線並不能保證故事的發展,需要另開支線,埋伏一些伏筆,設置懸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關於我的陰謀正在由那些幕後黑手不斷的展開,正因為如此,很多關鍵的人物也許並不會出現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讓他們在故事的發展中若隱若現,而又不拋開主角的視線,同樣是個很大的難題,而更大的難題是,把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數內,不顯得太過羅嗦,這也是很多作者自動放棄第一人稱寫作的原因。

前面說過,第一人稱寫起來容易,但是在場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場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稱有著先天的缺失,一個大規模的場面,要很好的描寫,需要的是各個方面的配合。比如聲音,人物,顏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稱的一雙眼睛,明顯是表達不過來的,主角專注著攻上城樓的士兵,勢必不會在意遠處不斷射擊的弓箭手,看著漫天飛舞的箭石,必然會忽略守城士兵的調動,因為我只有一雙眼睛,一對耳朵,如何讓各種元素通過我的感覺結合到一起,而不顯得雜亂呢?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難。肥肥看見最多的情況,就是過於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場面流於蒼白和單薄了,而另一個極端卻是,生硬的轉到第三人稱,完全拋開了文中的我。

對於第一人稱寫作的優缺點,老黑有個很有趣的結論:

一: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忌用第一人稱。

二:主角語言過多的小說,不宜用第一人稱。

三:15萬以上長篇,慎用第一人稱。

四:情色、血腥類等重視心理沖擊、道德沖擊的,第一人稱好啊!

第一人稱寫作技巧雜談:

1.情節的推動和懸念的設置。

在第一人稱的書里,我始終是推動故事的主力線索,所以我的出現必須要謹慎,出現的

時間,地點和人物還有發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讓這些東西於情節的主線香關

聯,實際上,我們想想那些第一人稱的解迷游戲的劇情,就會明白,我到達一個新的場景,必然會發現推動情節的因素,比如發現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個關鍵的道具,又或者見到一個關鍵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報,沒有一個新的場景是無用的,小說的要求則更加高,不單是場景,我目睹的,經歷的東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發展。

喜歡玩這類游戲的朋友也知道,游戲進行一段就會出現一個很難纏的小boss,或者發現一個很難的問題無法解決,而必須要回到以前的場景尋找線索。這就是高潮的設置了,

這種手法,對第一人稱的寫作很有借鑒意義。在適當的時候給於我一個難以應付的敵人,或者無法獨自解決的問題,同樣能提起讀者的興趣。

在推動情節的發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給出了兩個方法,我們可以借鑒。

一、親身經歷類

「衛斯理」,小說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雖然「我「是無可爭議的主觀視角,但卻並非是單一視角。

當情節發展進入衛斯理視線的「死角」時,倪匡便會巧妙地切換鏡頭,插入其他人的視角。

在「衛斯理」身邊,扮演這個第二視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獨身冒險,至後半部分,「我」才珊珊來遲,正式切入第一人稱寫作。

除了白素,陳長青、溫寶裕、小郭(我嗎?)、紅綾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過這類「輔助視角」。

輔助視角也不只限於一個,更可以是「多視角」,在《電王》之中,便曾插入過三個「輔助視角」。

這種「第二視角」或「多視角」的互補,雖不致將第一人稱寫作「主觀性」強「客觀性「弱(甚至無)的弊病完全化於無形,但相對於那種獨沽一味的第一人稱寫法,已高明許多。

許多網上第一人稱的作品,作者就是沒有倪匡這種膽量與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寫作,誤以為一切情節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腳之下,當然會有越寫越傷神之感。

二、轉述經歷類

在這部分故事中,「我」的參與程度並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無主角之實,只是以一個旁觀者或旁聽者的角度去記敘整件事情。最多,是對整個事件起到一些推動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小說便明顯有第一人稱之名而無第一人稱之實,說穿了,實際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稱寫作。因為「我」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情節的發生與發展。「我」如同話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說中的「注」,只是起到補充說明與解釋的作用,以及為故事劃上一個句號。

在《黃金故事》,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雖是交叉使用,但「我」並沒有在故事主幹中出現,張拾來與銀花兒的故事已可獨立成文,「我」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根據所見與他人進行一些討論、猜測。

由「我」在引述、轉述他人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時,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簡單的自然是「對話式」(如《木炭》),此外還可以摘錄日記(《沉船》)、節錄小說(《背叛》)、描寫錄像所見(《黃金故事》)、記錄錄音所聞(《尋夢》),等等。

第一人稱的懸念並不難設,因為我看不到,聽不見的地方都可以成為懸念,關於這個問題,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紹了一種第一人稱滯後的寫法,讓人拍案叫絕:

第一人稱滯後簡單的說,就是你對已經過去的事情是相對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選擇主人公(第一人稱)的推測,旁白視角來進行相對全面的描寫。就是當我進行「回憶」的時候,我是以我自己為第三人,講述我自己,必要的話,你可以改變這個回憶的久遠性,這個事情很可能就發生在上一秒鍾。

這種寫法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就是這個事情必須要已經發生的,但是我是否經過可以不論。第二:我的分析描寫應該是我對我自己說的,這只是一種對情況的推測,可以正確也可以錯誤,不能作為結論。

大家可以看出,這種寫法對設置懸念是很有幫助的,因為,我的猜測和接下來的行動,可以構成最強烈的轉折。舉個例子:

我輕輕的打開家門,想給也許正在書房上網的她一個驚喜,沒想到觸入我眼簾的竟然是一對棕色的皮鞋,它就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邊陪伴它的是滿地的雜物,而它們本應該放在客廳那張大理石桌子上,還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發上的抱枕,她那米黃色的套裙從一邊被扯開,正無奈的望著我。家裡遭賊了么?我略略抬頭,粉紅的顏色讓我觸目驚心,她最喜歡的那套內衣被撕成了碎塊,灰色的絲襪被拉成長條,隨便的拋在一旁,耳邊似乎響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動出她掙扎的身影,她反抗著歹徒的暴行,從沙發滾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來,摔在桌子上,慌亂間掃掉了桌上的東西,歹徒淫笑著一把拉開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內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雙足打翻了桌邊的花瓶,劫材還要劫色!我怒火中燒,隨手操起一張凳子,朝絲襪指向的卧室,沖了過去!

(大家不要對號入座,這段只是肥肥隨手敲的)

這段算是的第一人稱滯後寫法,作者通過自己看到的東西進行推測和思考,最終得出結論,但是這個結論並未得到證實,只是我自說自話而已,我們在這里就可以一個大的轉折,也許是個劫材並還要劫色的盜賊,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約會,兩人太過激動,而造成了客廳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過兩個誤入的小情人,不願意搞壞自己的衣服,穿著我妻子的衣服玩強奸游戲,真實懸念無限,轉機不斷啊。

在第一人稱的寫作中,為了嚴謹,其實也可以作為故事設置,而我的這個旁白可以有「偏見「。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稱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說比如我說:誰誰誰怎麼想,但是讀者完全可以冷靜的看,滯後第一人稱可以寫這樣寫「他媽的誰誰誰,從什麼什麼時候就不鳥老子,這定然是他喵的陰謀呀!「其實這是我的主觀臆測,但是讀者覺得有可能,然後很容易順我的思路進入一個轉折的伏筆中。

大部分這種描寫都是激動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這時候進行故事設置轉折絕對是良機,放過的話,會帶給讀者失落感地。

再進行第一人稱寫作時,還可以通過書信和文件來展示一些推動情節的線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戲的主線都是通過一些殘缺的紙片或者文件來告訴我的。而懸念同樣可以埋藏在這些東西里,比如一片紙片,在最關鍵的幾個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燒毀了。為了尋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於另一條線索。

第一人稱的人物描寫:

在第一人稱寫作中出現的人物都要通過我這個橋梁進行描寫,為了讓配角更加生動和有力,就必須要好好的抓住我這個因素,不管配角出現與否,都要讓配角留下的東西展示他的個性。

舉個例子:

要表現一個女孩的溫柔賢惠,並不一定要描寫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寫她所住的房間布置,又或者仔細描寫她做出的飯菜。

而要描寫一個人精細慎密,並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給我留的條就知道:我將在8 月18日14點整,帶著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園唯一的那棵大榕樹下的藍色的長凳上等你。

總而言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東西,給配角的個性展示騰出空間來,這樣寫法其實第三人稱寫作也常常應用,不過第一人稱更加嚴格一些。

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視角轉換:

這個問題最受大家的關注,尤其是一些已經用第一人稱開了頭的作者,其實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知易行難。不同於游戲按一個鍵就能轉換視角,在寫作中兩個人稱轉換的時候,應該注意下列的問題:

1.不能夠強硬的進行轉換,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應該進行適當的鋪墊。最好能在情節的發展中設定某些節點,進行無縫的切換。

某些作者感覺第一人稱寫作十分困難,於是在某章結束後,直接發個聲明,聲稱從下章開始直接轉入第三人稱的寫作,在我看來,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也是讓網上諸多粉絲看書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經推薦過一篇小說叫做《毀滅的仆從》,這本書的人稱切換就很有意思,作者選擇的節點是我的死亡,就是說在書里我的意識被封印了,從而平滑的過渡到第三人稱,這是很值得稱道的。

2.盡量少轉換視角,最好一本書只轉換一次。

3.轉換視角後,我和主角應該具有傳承性,主角應該繼承我的個性和特徵,比如:我是一個熱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稱狀態中突然溫文爾雅,嚴肅冷靜,那感覺就不是怪異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稱的寫作易學難精,如果沒有一個詳盡的大綱和清晰的主線,奉勸各位大大還是不要輕易嘗試,但是如果僅僅作為練筆的習作,又或中短篇題材的小說,各位大大不妨嘗試寫寫,一定會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⑵ 小說怎麼把第一人稱改成第三人稱

直接把小說里的第一人稱改成第三人稱,心理活動等描寫也要變成第三人稱的轉述,同時所有自身看到的東西聽到等很多東西都需要更改為第三人稱轉述的狀況。
小說: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
人物、情節、環境是小說的三要素。情節一般包括開端、發展、高潮、結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聲。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小說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為長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說(小小說)。按照表現的內容可分為科幻、公案、傳奇、武俠、言情、同人、官宦等。按照體制可分為章回體小說、日記體小說、書信體小說、自傳體小說。按照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小說與詩歌、散文、戲劇,並稱「四大文學體裁」。
小說刻畫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寫、動作描寫、語言描寫、外貌描寫、神態描寫。

⑶ 寫言情小說,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用哪個更好為什麼

一般來說抄,用第三人稱的更多,當然,第一人稱更直接。一部言情小說,用第一人稱,能讓讀者感受你的文你的景,甚至讓他融入你的劇情,變成你的主角,更加引人入勝。而第三人稱的敘述面寬闊些,有些表達,用第一人稱是達不到第三人稱的效果,兩者各有其的優勢,最主要看你的小說適合哪一種,按照你的劇目,你再斟酌一番就好了,或者叫個讀者給你判斷下會更好。

⑷ 寫小說用第一人稱好還是用第三人稱好

樓上的回答都有誤。
我正確敘述一下:
★從寫作難度上來講,第一人回稱比第三人稱更難寫,特別答是不出現上帝視角的情況下,很多事情根本無法提前交代清楚。
比如,敵人有陰謀,你有不能從敵人的角度描寫。
否則,讀者看了會惡心,會狗血。
而僅僅透露一點點,要讓讀者知道,又不能太過狗血,這才是最困難的。
★從敘述的角度來講,第一人稱比較傾向心理描寫,而第三人稱則比較綜合。
但第三人稱可以傾向任何一點——第三人稱也同樣可以著重心理描寫。
也就是說,第一人稱能做到的,第三人稱同樣能做到,而第三人稱能做到的,第一人稱就難,甚至做不到。
第一人稱唯一比較大的優勢,就是代入感比較強,而且僅僅相對某一部分讀者而言。
★從讀者喜愛度講,讀者更喜歡第三人稱敘述的小說。
一般的讀者,看第一人稱的小說就有點看流水文一般,更強烈的代入感直接影響了他們的情緒,如果中間再出現一點點狗血情節的話,那讀者就會很反感了。
而且,一般讀者自視甚高,看到第一人稱的小說,認為太過小白,直接就放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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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第一人稱又難寫,又沒什麼優點,讀者又不愛。
所以,請慎選第一人稱。

⑸ 第三人稱短故事文藝加具有感染力

小故事1、《扁鵲的醫術》
魏文王問名醫扁鵲說:「你們家兄弟三人,都精於醫術,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鵲答:「長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問:「那麼為什麼你最出名呢?
扁鵲答:「長兄治病,是治病於病情發作之前。由於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鏟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氣無法傳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於病情初起時。一般人以為他只
能治輕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氣只及本鄉里。而我是治病於病情嚴重之時。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經脈上穿針管放血、在皮膚上敷葯等大手術,所以以為我的醫術高明,
名氣因此響遍全國。
大道理:事後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
小故事2、危險的森林裡
一個人在森林中漫遊時,突然遇見了一隻飢餓的老虎,老虎大吼一聲就撲了上來。他立刻用最快的速度逃開,但是老虎緊追不舍,他一直跑一直跑,最後被老虎逼到了斷崖邊。
站在懸崖邊上,他想:「與其被老虎捉到,活活被咬死,還不如跳入懸崖,說不定還有一線生機。」
他縱身跳入懸崖,非常幸運地卡在一棵樹上。那是長在斷崖邊的梅樹,樹上結滿了梅子。
正在慶幸之時,他聽到斷崖深處傳來巨大的吼聲,往崖底望去,原來有一隻兇猛的獅子正抬頭看著他,獅子的聲音使他心顫,但轉念一想:「獅子與老虎是相同的猛獸,被什麼吃掉,都是一樣的。」
剛一放下心,又聽見了一陣聲音,仔細一看,兩只老鼠正用力地咬著梅樹的樹干。他先是一陣驚慌,立刻又放心了,他想:「被老鼠咬斷樹干跌死,總比被獅子咬死好。」
情緒平復下來後,他看到梅子長得正好,就采了一些吃起來。他覺得一輩子從沒吃過那麼好吃的梅子,他找到一個三角形的枝丫休息,心想:「既然遲早都要死,不如在死前好好睡上一覺吧!」於是靠在樹上沉沉地睡去了。
睡醒之後,他發現黑白老鼠不見了,老虎和獅子也不見了。他順著樹枝,小心翼翼地攀上懸崖,終於脫離了險境。原來就在他睡著的時候,飢餓的老虎按捺不住,終於大吼一聲,跳下了懸崖。
黑白老鼠聽到老虎的吼聲,驚慌地逃走了。跳下懸崖的老虎與崖下的獅子展開激烈的打鬥,雙雙負傷逃走了。
勵志大道理:生命中會有許多險象叢生的時候,困難危險像死亡一樣無法避免。既然無法避免不如放下心來安享現在擁有的一切,無意中就會享受到生命的甜果。
小故事3、老人與黑人小孩子
一天,幾個白人小孩在公園里玩。這時,一位賣氫氣球的老人推著貨車進了公園。白人小孩一窩蜂地跑了上去,每人買了一個氣球,興高采烈地追逐著放飛的氣球跑開了。白人小孩的身影消失後,一個黑人小孩怯生生地走到老人的貨車旁,用略帶懇求的語氣問道:「您能賣給我一個氣球嗎?」
「當然可以,」老人慈祥地打量了他一下,溫和地說,「你想要什麼顏色的?」
他鼓起勇氣說:「我要一個黑色的。」
臉上寫滿滄桑的老人驚詫地看了看這個黑人小孩,隨即遞給他一個黑色的氣球。
他開心地接過氣球,小手一松,氣球在微風中冉冉升起。
老人一邊看著上升的氣球,一邊用手輕輕地拍了拍他的後腦勺,說:「記住,氣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為它的顏色,而是因為氣球內充滿了氫氣。」
大道理:成就與出身無關,與信心有關。這個世界是用自信心創造出來的。有自信,積極的面對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這種積極和自信會幫助人登上成功的山頂。
小故事4、囚禁的章魚
一隻章魚的體重可以達70磅。但是,如此龐大的傢伙,身體卻非常柔軟,柔軟到幾乎可以將自己塞進任何想去的地方。
章魚沒有脊椎,這使它可以穿過一個銀幣大小的洞。它們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將自己的身體塞進海螺殼里躲起來,等到魚蝦走近,就咬斷它們的頭部,注入毒液,使其麻痹而死,然後美餐一頓。對於海洋中的其他生物來說,它可以被稱得上是最可怕的動物之一。
但是,人類卻有辦法制服它。漁民掌握了章魚的天性,他們將小瓶子用繩子串在一起沉入海底。章魚一看見小瓶子,都爭先恐後地往裡鑽,不論瓶子有多麼小、多麼窄。
結果,這些在海洋里無往不勝的章魚,成了瓶子里的囚徒,變成了漁民的獵物,變成人類餐桌上的美餐。是什麼囚禁了章魚?是瓶子嗎?不,瓶子放在海里,瓶子不會走路,更不會去主動捕捉。囚禁了章魚的是它們自己。它們向著最狹窄的路越走越遠,不管那是一條多麼黑暗的路,即使那條路是死胡同。
大道理:工作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許多羈絆和束縛,對於它們,我們毫無辦法。殊不知囚禁我們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是我們不健康的心態和偏激的態度。
小故事5、摔碎的牛奶瓶
十幾歲的桑德斯經常為很多事情發愁。他常常為自己犯過的錯誤自怨自艾;交完考試卷以後,常常會半夜裡睡不著,害怕沒有考及格。他總是想那些做過的事,希望當初沒有這樣做;總是回想那些說過的話,後悔當初沒有將話說得更好。
一天早上,全班到了科學實驗室。老師保羅·布蘭德威爾博士把一瓶牛奶放在桌子邊上。大家都坐了下來,望著那瓶牛奶,不知道它和這堂生理衛生課有什麼關系。
過了一會,保羅·布蘭德威爾博士突然站了起來,一巴掌把那牛奶瓶打碎在水槽里,同時大聲叫道:「不要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然後他叫所有的人都到水槽旁邊,好好地看看那瓶打翻的牛奶。
「好好地看一看,」他對大家說,「我希望大家能一輩子記住這一課,這瓶牛奶已經沒有了–你們可以看到它都漏光了,無論你怎麼著急,怎麼抱怨,都沒有辦法再救回一滴。只要先用一點思想,先加以預防,那瓶牛奶就可以保住。可是現在已經太遲了,我們現在所
能做到的,只是把它忘掉,丟開這件事情,只注意下一件事。」
大道理:不要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積極的去面對下一件事情。

⑹ 小說用第三人稱來寫有什麼技巧,也就是該怎麼寫(要詳細哦)

:小紅對媽媽說:"我要吃飯".那你就轉述成:小紅對媽媽說她要吃飯.通常把第一人稱變第三人稱.第二人稱變第一人稱.同時去掉標點符號.

第一人稱的優勢和缺點:

第一人稱的優缺點並不能完全劃分開來,因為二者是相互制約的,我們先說個游戲。

大家對CS一定不會陌生,作為全球稱霸的第一人稱視角游戲,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錢,當你端著m4或者ak47沖上大路的時候,你是否感覺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當你的朋友在你耳邊大呼gogogo的時候,你是否和你的隊友產生了一種血脈相連的感覺呢?當你阻擊的準星瞄準大門對突然閃出的敵人予以致命一擊的時候,你是否有種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體驗游戲的樂趣,在於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戲中的人物,這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最大優勢——代入感。小說雖然沒有游戲直觀,但是文字卻給於了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讀

者看著一個我快意殺敵,縱橫異界,雖然明知道那個我並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將書中的我和自己聯系在一起,而書里的我,不過只是一個簡單的心理暗示而已。

讓讀者自覺的代入書中的主角,第一人稱無疑是最快捷最簡便的,不同於第三人稱的全知全能,我始終用自己的眼睛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實的真相,讓我在書

中從奴隸成長為將軍,我想不論是讀者還是大大都會感到莫大的滿足。

第一人稱寫作的優勢還在於它的真實和未知,書里的我永遠不會知道下一堵牆後面會出現什麼,我可以聽,我可以判斷,我可以根據蛛絲馬跡去分析,但是再我還沒繞過這道牆的時候,這一切都做不得准,這和現實中出現的情況是一模一樣的。未知的未來和我不能感觸的區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神秘之源。當我繞過這堵牆之後,無論遇到神仙,鬼怪,僵屍,美女都讓讀者感到真實,因為這本來就是玄幻小說嘛。^_^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了。

第一人稱的真實來自於對主角的細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語言,動作,心理,因為主角就是我,我對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來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時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將要付諸的行動。通過對我的詳細描寫,來喚醒讀者內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經有過或者沒有過這樣的經歷的讀者,他們在看了這些描寫後,或認同,或不認同,舉個例子,比如主角都是偉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稱是稱呼他名字——某某,他的豐功偉績都是這么敘述的:某某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小說寫得成功的話,那容易讓讀者產生景仰的心情。反過來我們用第一人稱的話,我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這樣一來,小說往往是讓讀者獲得興奮的快感,讓讀者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而不是看著他人走向成功。

再舉個例子:我記得我玩過的一個游戲叫做《合金彈頭》,這個游戲可以切換視角,我們可以選擇第一或者第三人稱去進去游戲。我喜歡用第一人稱去玩,當我穿著偽裝的制服大步通過敵人的崗哨時,看著敵人的衛兵越來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敵人發現我的偽裝,心中不斷的轉念,要是敵人發現我的偽裝,我應該先放倒哪個,如何能在最快的時間內無聲息的幹掉衛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過關。但是要是切換到第三人稱,就沒有這種感受了,我們從背後看著主角,我變成了一個人物,一個我們操縱的傀儡。那樣的感受,遠不如自己親自上陣來的真實和強烈。

第一人稱還有一個優點,比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稱寫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謂的邪派武功一樣,易學而難精,比如在描寫一個大場面的時候,第三人稱需要費盡心機營造氣氛,還要照顧眾多人物的個性特點,而第一人稱不用,我看見什麼就寫什麼,我聽到什麼就是什麼,其他人的揣測想法我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費盡心機的讓這些東西看起來合理。抓住一點,不寫其餘,這對眾多筆力不足的小白來說,絕對是個福音。

第一人稱的優點雖好,但同樣也是它的缺點,它最讓人病詬的就是情節發展缺乏動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個性。

主角必須要用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那麼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樣要以主角的視線來推動情節的發展,在寫作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十分詳細的寫作大綱,主角到了什麼地方?要看到什麼?要完成什麼事情?得到什麼思考?如何保證主角在每一個重要的場景出現,而不感到唐突,這些都需要精心的設置,而這往往是眾多小白最為缺少的。

這也是第一人稱難精的原因之一,沒有一個縝密的寫作綱要,讓情節進行的節奏很難把握,作者往往寫了幾十萬字後就後繼乏力的,節奏快的已經完成數段歷險,收的無數美女了,而慢的卻常常在原地打轉,第一個高潮還沒到來,無奈只好放棄使用第一人稱,加速情節的進行。

而第一人稱寫作讓人物失色,同樣來自於主角的視線,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現在主角的視線才有展示的機會,作者不可能單獨開一個視角去描寫配角的行動,而且即使主角看著配角,同樣有很多限制,比如經典的錯誤就是:她對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從背後的口袋裡掏著打火機。根據我的視線,應該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對著我,我如何知道她從背後的口袋裡掏出的是打火機呢?配角更不可能時時刻刻跟在主角身邊,這樣就少了很多表現的機會,對於能夠直接刻畫人物的第三人稱視角,無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出場的人物往往數以雙位計,如何保證每個人在主角面前出現足夠的戲份來展示自己的個性呢?足以讓作者想破腦袋。所以我們能夠發現,第一人稱的游戲大多是射擊和解迷類的,游戲中很少出現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獨的戰斗著。

而第一人稱的未知也成為了對情節發展的一個阻礙,因為在很多時候,一條主線並不能保證故事的發展,需要另開支線,埋伏一些伏筆,設置懸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關於我的陰謀正在由那些幕後黑手不斷的展開,正因為如此,很多關鍵的人物也許並不會出現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讓他們在故事的發展中若隱若現,而又不拋開主角的視線,同樣是個很大的難題,而更大的難題是,把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數內,不顯得太過羅嗦,這也是很多作者自動放棄第一人稱寫作的原因。

前面說過,第一人稱寫起來容易,但是在場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場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稱有著先天的缺失,一個大規模的場面,要很好的描寫,需要的是各個方面的配合。比如聲音,人物,顏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稱的一雙眼睛,明顯是表達不過來的,主角專注著攻上城樓的士兵,勢必不會在意遠處不斷射擊的弓箭手,看著漫天飛舞的箭石,必然會忽略守城士兵的調動,因為我只有一雙眼睛,一對耳朵,如何讓各種元素通過我的感覺結合到一起,而不顯得雜亂呢?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難。肥肥看見最多的情況,就是過於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場面流於蒼白和單薄了,而另一個極端卻是,生硬的轉到第三人稱,完全拋開了文中的我。

對於第一人稱寫作的優缺點,老黑有個很有趣的結論:

一: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忌用第一人稱。

二:主角語言過多的小說,不宜用第一人稱。

三:15萬以上長篇,慎用第一人稱。

四:情色、血腥類等重視心理沖擊、道德沖擊的,第一人稱好啊!

第一人稱寫作技巧雜談:

1.情節的推動和懸念的設置。

在第一人稱的書里,我始終是推動故事的主力線索,所以我的出現必須要謹慎,出現的

時間,地點和人物還有發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讓這些東西於情節的主線香關

聯,實際上,我們想想那些第一人稱的解迷游戲的劇情,就會明白,我到達一個新的場景,必然會發現推動情節的因素,比如發現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個關鍵的道具,又或者見到一個關鍵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報,沒有一個新的場景是無用的,小說的要求則更加高,不單是場景,我目睹的,經歷的東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發展。

喜歡玩這類游戲的朋友也知道,游戲進行一段就會出現一個很難纏的小boss,或者發現一個很難的問題無法解決,而必須要回到以前的場景尋找線索。這就是高潮的設置了,

這種手法,對第一人稱的寫作很有借鑒意義。在適當的時候給於我一個難以應付的敵人,或者無法獨自解決的問題,同樣能提起讀者的興趣。

在推動情節的發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給出了兩個方法,我們可以借鑒。

一、親身經歷類

「衛斯理」,小說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雖然「我「是無可爭議的主觀視角,但卻並非是單一視角。

當情節發展進入衛斯理視線的「死角」時,倪匡便會巧妙地切換鏡頭,插入其他人的視角。

在「衛斯理」身邊,扮演這個第二視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獨身冒險,至後半部分,「我」才珊珊來遲,正式切入第一人稱寫作。

除了白素,陳長青、溫寶裕、小郭(我嗎?)、紅綾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過這類「輔助視角」。

輔助視角也不只限於一個,更可以是「多視角」,在《電王》之中,便曾插入過三個「輔助視角」。

這種「第二視角」或「多視角」的互補,雖不致將第一人稱寫作「主觀性」強「客觀性「弱(甚至無)的弊病完全化於無形,但相對於那種獨沽一味的第一人稱寫法,已高明許多。

許多網上第一人稱的作品,作者就是沒有倪匡這種膽量與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寫作,誤以為一切情節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腳之下,當然會有越寫越傷神之感。

二、轉述經歷類

在這部分故事中,「我」的參與程度並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無主角之實,只是以一個旁觀者或旁聽者的角度去記敘整件事情。最多,是對整個事件起到一些推動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小說便明顯有第一人稱之名而無第一人稱之實,說穿了,實際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稱寫作。因為「我」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情節的發生與發展。「我」如同話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說中的「注」,只是起到補充說明與解釋的作用,以及為故事劃上一個句號。

在《黃金故事》,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雖是交叉使用,但「我」並沒有在故事主幹中出現,張拾來與銀花兒的故事已可獨立成文,「我」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根據所見與他人進行一些討論、猜測。

由「我」在引述、轉述他人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時,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簡單的自然是「對話式」(如《木炭》),此外還可以摘錄日記(《沉船》)、節錄小說(《背叛》)、描寫錄像所見(《黃金故事》)、記錄錄音所聞(《尋夢》),等等。

第一人稱的懸念並不難設,因為我看不到,聽不見的地方都可以成為懸念,關於這個問題,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紹了一種第一人稱滯後的寫法,讓人拍案叫絕:

第一人稱滯後簡單的說,就是你對已經過去的事情是相對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選擇主人公(第一人稱)的推測,旁白視角來進行相對全面的描寫。就是當我進行「回憶」的時候,我是以我自己為第三人,講述我自己,必要的話,你可以改變這個回憶的久遠性,這個事情很可能就發生在上一秒鍾。

這種寫法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就是這個事情必須要已經發生的,但是我是否經過可以不論。第二:我的分析描寫應該是我對我自己說的,這只是一種對情況的推測,可以正確也可以錯誤,不能作為結論。

大家可以看出,這種寫法對設置懸念是很有幫助的,因為,我的猜測和接下來的行動,可以構成最強烈的轉折。舉個例子:

我輕輕的打開家門,想給也許正在書房上網的她一個驚喜,沒想到觸入我眼簾的竟然是一對棕色的皮鞋,它就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邊陪伴它的是滿地的雜物,而它們本應該放在客廳那張大理石桌子上,還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發上的抱枕,她那米黃色的套裙從一邊被扯開,正無奈的望著我。家裡遭賊了么?我略略抬頭,粉紅的顏色讓我觸目驚心,她最喜歡的那套內衣被撕成了碎塊,灰色的絲襪被拉成長條,隨便的拋在一旁,耳邊似乎響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動出她掙扎的身影,她反抗著歹徒的暴行,從沙發滾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來,摔在桌子上,慌亂間掃掉了桌上的東西,歹徒淫笑著一把拉開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內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雙足打翻了桌邊的花瓶,劫材還要劫色!我怒火中燒,隨手操起一張凳子,朝絲襪指向的卧室,沖了過去!

(大家不要對號入座,這段只是肥肥隨手敲的)

這段算是的第一人稱滯後寫法,作者通過自己看到的東西進行推測和思考,最終得出結論,但是這個結論並未得到證實,只是我自說自話而已,我們在這里就可以一個大的轉折,也許是個劫材並還要劫色的盜賊,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約會,兩人太過激動,而造成了客廳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過兩個誤入的小情人,不願意搞壞自己的衣服,穿著我妻子的衣服玩強奸游戲,真實懸念無限,轉機不斷啊。

在第一人稱的寫作中,為了嚴謹,其實也可以作為故事設置,而我的這個旁白可以有「偏見「。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稱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說比如我說:誰誰誰怎麼想,但是讀者完全可以冷靜的看,滯後第一人稱可以寫這樣寫「他媽的誰誰誰,從什麼什麼時候就不鳥老子,這定然是他喵的陰謀呀!「其實這是我的主觀臆測,但是讀者覺得有可能,然後很容易順我的思路進入一個轉折的伏筆中。

大部分這種描寫都是激動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這時候進行故事設置轉折絕對是良機,放過的話,會帶給讀者失落感地。

再進行第一人稱寫作時,還可以通過書信和文件來展示一些推動情節的線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戲的主線都是通過一些殘缺的紙片或者文件來告訴我的。而懸念同樣可以埋藏在這些東西里,比如一片紙片,在最關鍵的幾個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燒毀了。為了尋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於另一條線索。

第一人稱的人物描寫:

在第一人稱寫作中出現的人物都要通過我這個橋梁進行描寫,為了讓配角更加生動和有力,就必須要好好的抓住我這個因素,不管配角出現與否,都要讓配角留下的東西展示他的個性。

舉個例子:

要表現一個女孩的溫柔賢惠,並不一定要描寫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寫她所住的房間布置,又或者仔細描寫她做出的飯菜。

而要描寫一個人精細慎密,並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給我留的條就知道:我將在8 月18日14點整,帶著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園唯一的那棵大榕樹下的藍色的長凳上等你。

總而言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東西,給配角的個性展示騰出空間來,這樣寫法其實第三人稱寫作也常常應用,不過第一人稱更加嚴格一些。

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視角轉換:

這個問題最受大家的關注,尤其是一些已經用第一人稱開了頭的作者,其實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知易行難。不同於游戲按一個鍵就能轉換視角,在寫作中兩個人稱轉換的時候,應該注意下列的問題:

1.不能夠強硬的進行轉換,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應該進行適當的鋪墊。最好能在情節的發展中設定某些節點,進行無縫的切換。

某些作者感覺第一人稱寫作十分困難,於是在某章結束後,直接發個聲明,聲稱從下章開始直接轉入第三人稱的寫作,在我看來,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也是讓網上諸多粉絲看書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經推薦過一篇小說叫做《毀滅的仆從》,這本書的人稱切換就很有意思,作者選擇的節點是我的死亡,就是說在書里我的意識被封印了,從而平滑的過渡到第三人稱,這是很值得稱道的。

2.盡量少轉換視角,最好一本書只轉換一次。

3.轉換視角後,我和主角應該具有傳承性,主角應該繼承我的個性和特徵,比如:我是一個熱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稱狀態中突然溫文爾雅,嚴肅冷靜,那感覺就不是怪異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稱的寫作易學難精,如果沒有一個詳盡的大綱和清晰的主線,奉勸各位大大還是不要輕易嘗試,但是如果僅僅作為練筆的習作,又或中短篇題材的小說,各位大大不妨嘗試寫寫,一定會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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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新手寫小說一般都用第幾人稱

當然是用第三人稱為好用,第一人稱寫不太好寫,建議使用第三人稱,這樣寫起來比較容易,相對來說也更容易推動故事情節,更有代入感一些,一般情況下我們小說寫作的話都是用第3人稱。

⑻ 我想寫一篇短篇小說,考慮到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用哪個更好

第一人稱的話很麻煩,很多早期的網路小說都有一個毛病,就是一會第一人稱一會第三人稱。。。就是因為作者駕馭不好,第一人稱也就是你以「我」的身份敘述故事,這樣,你就必須經歷所有的事情,並以「我」的角度進行描述、評論,如果一段兩段還湊合,等寫的長了,就會發生很多問題,很多不在「我」身邊發生的事情不好描述。第一人稱偶爾在文中穿插以某個人物獨白的方式出現比較合理一點。
第二人稱的小說我還沒見過,你見過作者用你做主角的嗎?
第三人稱就比較普遍了,也比較方便情節的展開,不會有第一人稱的局限性。
第一人稱好處是代入感比較強,但如果對情節發展駕馭的好一點,第三人稱也完全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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