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錄制有聲小說
去專門的廣播劇貼吧或者YY,會有叫你怎麼做
要錄制好得聲音 音效卡是少不了的
⑵ 如何錄制有聲小說
錄音設備:一台電腦(最好是筆記本,因為噪音小),一塊好點的音效卡(比如USB介面的800元左右的MAYA),一個100元左右的麥克風。最後使用錄音軟體,常用的cooledit ,就可以錄音了
⑶ 怎樣可以錄制有聲小說並上傳
個人錄制上傳的話,要先和小說作者商量版權問題;如果想賺錢的話,建議去專業錄制公司面試,就不需要考慮版權問題,浙江竹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還不錯,在有聲讀物錄制方面還是很專業的。
⑷ 錄制有聲小說上傳需要什麼版權問題還是可以隨便錄制呢
首先要聯復系小說的作制者,只要他同意了無論做成有聲小說還是廣播劇都可以,作者有權申請刪除。
⑸ 我想在家錄制有聲小說可以上傳到那些網站呀
你好!你的問題不夠具體。看看這樣答復你能不能夠滿足你。
你所問的問題涉版及到的是著作鄰接權,權即作品的傳播者對其在傳播作品過程中付出的創造性勞動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專有性權利。但是我國著作權法沒有使用這一術語。我國著作權法使用的是"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其內容主要包括: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和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
版權的保護對象是作品。無論採用的是什麼載體,都不影響作者對作品享有的權利。
數字版權(電子版權)並不是法律概念,應該是指對數字化以後的作品擁有的版權。
電子作品的版權保護期限與紙質(印刷版本)作品是完全一致的。
⑹ 本人想!錄制有聲小說(自己寫的)!請問怎麼上傳上傳到那
喜馬拉雅電台,你值得擁有
⑺ 普通人如何才能錄制出較高質量的有聲讀物
有聲小說,多為一個人「演播」整本文學作品。演播,顧名思義既有「表演成分,又有播講成回分」。這與答聲優的純「表演」是有區別的,表現方法也就會有不同。另外,一個人「演播」就需要一個表現出整部作品的所有角色,也就是說男、女、老、少所有角色都要表現出來,並且要「清晰表現角色特徵」才行。當然,現在很多聲優也兼職做有聲小說。很多有聲小說,也在「一人演播」基礎上改版,加入了一些「男、女角色演繹」的創新。
⑻ 有聲小說錄制的版權問題
任何人公開發表的的作品,你以學習,研究為目的等非商業用途,都可以引用或COPY。還有什麼疑問?
⑼ 錄制有聲小說賺錢嗎
錄制有聲小說賺錢,在有聲平台錄小說賺錢,而且門檻不高人人可做,以下是詳細的介紹、接單的地方、錄小說前景等這些問題也要了解,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留意看看。
1、錄音賺錢介紹
可能需要起點,普通話要標准,要有錄音設備(入門設備大概1k-2k,錄音的時候要保持環境安靜,然後慢慢試書練習,現在有聲書市場價大概是成品70-150/小時,名氣更大水平更高的可能價錢更高。
一天大概工作錄音時間4個小時左右,出來成品是2個多小時,一集成品二十分鍾,錄一集三十到四十分鍾,大概一個月也是4k到5k左右……高峰的時候也可以月入2萬。
再勤奮點可能更高,如果是因為環境限制又比較懶,在四五線城市這個工資水平挺夠的,就每個月給自己規定錄這些時間,然後可以用別的時間出去玩或者干別的也可以。反正這個自由工作還是蠻不錯的,有條件的朋友們可以嘗試一下。
(9)關於錄制有聲小說擴展閱讀:
流程
1、有設備,音效卡,麥克風,耳機,具體買什麼可以自己去咨詢,詳細的區了解再去購買。
2、加試音群,具體加群的關鍵詞和方法詳見評論。
3、看群里的公告和文件,會有試音的格式,價錢,注意事項,截止日期還有要錄制的小說選段。
4、用錄音軟體把選段錄下來,軟體可以用au,網上有破解版。
5、把錄好的按要求格式保存下來,發到指定的郵箱。
6、如果選中用戶了一般會直接私聊通知,對方會需要用戶的個人信息,告訴用戶一些注意事項,然後把合同簽下來。
7、接到正文文檔,開始錄制,一般每天或每周或每月都有固定的要完成的時長量。
⑽ 個人錄制有聲小說並上傳是否涉及侵權問題
涉及侵權問題。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條規定: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擴資資料:
具體案例:
2010年,乒壇名將庄則棟就曾經起訴過國內一家新媒體公司侵犯其著作權。庄則棟與妻子佐佐木敦子根據他們的經歷寫成《鄧小平批准我們結婚》一書出版後,某網路公司未經授權,將該書改編成有聲讀物傳播到互聯網,並在多家網站播放。
最終,該公司因侵犯著作權人對其作品的復制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賠償經濟損失53萬元。除了「主播」侵權外,提供此項功能的平台運營者,也有極大的侵權風險,此前就曾發生過賈平凹、韓寒等起訴網路文庫侵權案、作家和出版公司起訴蘋果公司侵權案等案例。
江蘇省博望律師事務所萬音律師對記者說,以訴蘋果公司案為例,法院認為蘋果公司的內容平台在向用戶提供上載服務時,「未盡到適當的注意義務」,所以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給手機電台提了個醒,即作為自媒體平台,在開放平台的同時,應該承擔相應的版權審查義務,更應該主動避免采購無版權或盜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