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聊書第一講雪莉傑克遜與《鹽柱》
大家晚上好。歡迎來到聊書群,我們即將開始第一本書的講解。在講書之前,我先說一下有關於讀小說的一些簡單的想法。上過我研究生課的同學可能都知道這些觀點,就是我們談到西方小說的時候,其實就是一個個體,對於這個世界的看法和感受,也就是說,當你讀一本小說的時候,你是從主人公的眼中看到了一個不同的世界.至於這個世界是什麼樣的,這個是沒有一定之規的,它可能是美好的,可能是充滿戲劇性,也可能呢,就是平平無奇的,只有安靜下來,才能發現裡面的精彩之處。 所以我們讀小說和聽故事,從根本上上來說是不完全一樣的.
我們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聽故事,但是我們聽到的故事,一般強調情節,強調新奇,沖突,出乎意料,所以我們認為那些我們想不到的東西,那些激烈的精彩的扣人心弦的內容才是好的作品,我們可以說早期的小說也確實是帶有這樣的特徵,就是一個稍微復雜一些的故事.進入20世紀以後,小說的方向發生了一種變化,精彩的故事,已經被人講的差不多了,我們更多的在意的是那獨特的個人的感受,所以讀小說的人往往會覺得,一個故事看了半天,其實什麼都沒有發生,讀完之後,覺得沒頭沒腦的。只有那些了解其中規律的讀者,才能夠靜下心來,發覺文章字里行間的一些東西,體會作者的苦心,所以有的時候,尤其是近幾十年來,小說往往變成了一個作者和讀者鬥智斗勇的過程。一流的作者不會為了討好讀者,講一個特別曲折精彩的故事,過程有點像看拳擊比賽,不見得每一次都是一方把另一方擊倒,其中那些優秀的進攻和防守,同樣是扣人心弦的。所以當我們今天聊書的時候,會讓大家注意一些,書裡面的小細節,這些小細節構成了這個作品的主幹,情節其實本身倒並不特別重要。
接下來我們說一說這個作者雪莉傑克遜吧,她可以視為在美國最早的一批完全靠寫作,特別是靠短篇小說謀生的作者之一。她寫過一些中長篇的作品,也寫的非常不錯,但是最有名的還是這個集子當中的樂透一篇,也被翻譯成摸彩。雪莉傑克遜可以說開創了美國當代小說的一種非常有特色的風格,就是一種低調緊湊,不動聲色地讓懸念一點點滲入人心的方式。如果大家讀他之後再讀斯蒂芬金,你就會發現兩個人之間非常像,而金雖然體量非常大,想像非常豐富,但是謀篇的能力比傑克遜差的不是一個級別,這也就是為什麼斯蒂芬金是一個通俗作家,而傑克遜可以說是一個嚴肅作家。
今天我們要講的是鹽柱這一篇,這個故事讀完了以後,你就會發現,其實什麼都沒有發生,一切都是女主人公的想像,但是這個故事安排的非常的巧妙,把這種緊張焦慮的情感一點點地傳遞到了讀者的心中。
故事一開始的時候,一對來自外州的夫妻,到紐約度一個假,作者非常巧妙地渲染了女主人公對於這次美好的假期的期待之情。
也就奠定了作品的一個基調,所謂高開低走作品強調了幾個非常重要的細節,對於一個家庭主婦來說,所有一切需要擔憂的,有關於家庭生活當中的問題都被解決了。如果群里有家庭主婦的話,你就會發現這些事情會把你的生活分割得支離破碎,讓你即使出去度假,也不會有一個非常完整的心情,而作者一上來就把女主人公置於一個非常理想化的環境,可以無憂無慮的旅遊。
當然寫這種事情,還有另外一個目的,就是說明這個女人是一個心思非常縝密,考慮問題非常周全,愛家的女人,但是這樣一個愛家的女人,付出的代價是什麼呢?也就是與外界完全隔絕,因此她對於外界的這種陌生感就會格外強烈,這個城市當中的焦慮和恐懼也會更大。
但不管怎麼樣,作者完成了這段描述以後,就已經非常成功的吊起了所有讀者的胃口,這樣一個看起來非常無憂無慮的女人,會在紐約這個城市當中遇到什麼問題呢?
接下來的一個部分非常短,作者用了不到一頁的篇幅就完成了夫婦兩人在紐約六天行程的描述。
紐約可玩的地方很多,但是只寫了兩件事.一個帝國大廈,一個爆了胎栓著門的計程車。為什麼要這么寫?作者沒有寫明,但是已經把一種,人物的心情寫出來了,就是說這么大的紐約,其實並沒有什麼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
在此之後,小說寫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細節,就是說女主人說自己要去購物男主人說,我不想去替你拎包。從這幾處的處理當中,我們就知道了,其實女主人是一個內心深處非常空虛,完全不理解旅遊是什麼的,這樣的一種人,這種人在我們周圍非常多,他們只想逃離自己平凡枯燥的生活,卻並不明白,來到了一個異地,應該做什麼?因此無論是在東京倫敦還是在巴黎,他們能夠做的僅僅是拍照購物,除此之外再無其他。
我們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往往會有一段所謂叫做蜜月期,也就是覺得一切都好,所有的東西都新奇的這樣一個階段而蜜月期的長短,很大程度取決於旅遊者,是否具有一種發現美的能力。從這個作品的這部分來看,女主人公對於紐約的蜜月期非常短,從滿懷希望到經歷失望,只用了很短的一段時間,接下來紐約就向他展現出大城市那種冷漠,咄咄逼人的一面。
這個作品高明的地方就是這些精心設計的細節。一個城市怎麼能把一個正常人漸漸地逼瘋,這是一個難寫的主題,但是作者巧妙的讓主人公遇到了一系列的事件,而每一個事件強度都會漸漸地加大,最終讓主人公出現精神崩潰。
第一個細節是他去一家朋友家做客,然後發現紐約的房子又小又破,具有一種壓迫感,而且遇到了火警,火警本身並不是什麼可怕的事情,可怕的地方在於人,對於火警的反應不同。 本地人對於這種火警早已經見怪不怪,而她明顯反應過度。是什麼導致了這種差異呢,其實很簡單,因為紐約人每天都會面對這種大城市所帶來的各種各樣的事故,早就已經習慣了對於危機的反應比較麻木。 將這種可能導致生命危險的事情看的比較淡,而一個來自外省的人,比較習慣人生當中的慢節奏,享受生活的狀態,所以就會覺得這種事情非常危險。
接下來一個細節就是他坐車去購物,人們對於他的那種禮貌顯得無動於衷,主人公覺得"也許是由於自己過分,彬彬有禮。"
這句話看起來很簡單,但實際上起到了題眼的作用的,對於美國很多的中產階級來說,彬彬有禮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素質,很多美國外鄉人來到紐約,受不了這種冷漠,高傲和野蠻的態度,這種文化沖突讓主人公覺得非常的不適應,開始否定自己一直認為至關重要的價值觀。
上文這一段寫的是非常精彩的,字雖然不多,但准確的描述了一個生活在高度商品化社會人的感受,可以簡單的總結為異化感,給孩子買東西,孩子不能感覺到快樂,而最後變成物質的奴隸,還有什麼比這個讓一位母親更感覺焦慮的嗎?
接下來撿錢的這個細節也很有趣,為什麼紐約人地上掉了錢,連撿都不撿,因為對他們來說,撿錢的時間,比撿到的錢更加珍貴,對於紐約人來說,最重要的是時間,大家每天都忙忙碌碌,完全顧不上別人的感受,對自己也顯得非常的冷漠,這也是讓主人公受不了的。
在這里說一句題外的話,70年代的時候,有一部美國電影叫《午夜牛郎》,講兩個外鄉人來到了紐約,希望能夠闖出一番事業,其中一個場面就是他們在街上走著,突然間看見一個人摔倒了,而周圍的人就好像沒看見一樣,從這個人身邊走過,這兩個人完全被驚駭了,人與人之間怎麼能如此之隔絕?那個鏡頭在電影當中是非常震撼人心的,而傑克遜早在20多年之前就寫出了這種感受
女主人公出於對人的失望,對於聚會活動,希望能夠躲避不及,希望能夠獲得一些獨處的時間。這時候作品寫出了紐約的另一面,就是在人擠人的這種匆忙的忙碌當中,人們時時刻刻都會感覺到那種與世隔絕的孤獨,和隨之而來的恐懼。女主人公來到了海灘上,卻發現了一條人腿,而接下來,警察那種無所謂的態度,更加劇了主人公的恐懼感。
其實寫到這里的時候,熟悉紐約文化的讀者已經足夠產生代入感了。由於這個作品是發表在紐約客雜志上,作者巧妙地從一個外鄉人的角度審視著紐約人,這種對於一切都顯得漫不經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而這種態度自然會產生,無處不在的冷漠和焦慮。
接下來的部分也就是作品文學性最強的地方,由於主人公對這個陌生的城市完全失去了安全感,因此產生了幻覺,他覺得這個城市開始變得衰老,腐朽而漸漸碎裂,
這一段當中存在一個非常高明的對比,就是一個女主人把屋子整理得一塵不染,從中可以獲得某種操控的感覺,而整個周圍的世界正在漸漸的垮下來,這種操控的感覺,漸漸消失。這時城市的陌生感,已經到達了最高潮,她完全無法在室內呆著,只能來到室外,希望能從人群當中再獲得最後的一點安全感,結果是再次陷入了這種人與人之間的冷漠。
這時候主人公已經完全置身於一個充滿敵意,沒有目的的異地,再也沒有必要在這個城市裡呆下去,因此他打電話絕望地呼喚自己的丈夫,故事在這里結束。
我曾經和我太太一起在紐約,玩過一個星期,充分體會過這種感覺,每一天就好像是在和時間賽跑一樣,所有的人只盯著自己眼前的方向,對於周圍的人在做什麼,毫不關心,這可以說是現代大都市,人的一種特徵,這種特徵對於,對於初來乍到者來說,是具有攻擊性的,對於那些神經相對比較敏感,涉世未深的人來說,可能是難以承受的。
最後再說一下這個題目吧,為什麼題目叫做鹽柱這個鹽柱出自一個聖經典故。從前有一個城市叫索多瑪,這里的人都是壞人,其中呢?只有一個人,他是一個聖經當中說的義人,上帝呢,就讓她離開這個城市,他就告訴了自己的妻子,反復叮囑她千萬不要回頭看,妻子出於好奇,回頭看了一眼,突然間發現城市已經被毀掉了,而他自己因為這個好奇心變成了一個鹽柱子。熟悉聖經典故的人都很明白作者的意思,也就是紐約就是那個糟糕的索多瑪,所有裡面的人都是壞人,而主人公,出於他的虛榮和好奇心,來到了這個城市,最終被這個城市所同化,變成了一個鹽柱子。
我建議大家可以讀一讀EB懷特的散文集,其中有一篇名為《這就是紐約》把這種感受寫得非常清楚好,今天我們的講述就到這里。謝謝
② 《契科夫短篇小說選》人物有哪些
《契訶夫短篇小說選》人物:
——「萬卡」(《萬卡》)
——「姚納」(《苦惱》)
——「別里科夫」(《套中人》)
——「奧楚蔑洛夫」(《變色龍》)
——「切爾維亞科夫」(《一個文官的死》)
③ SHIRLEY JACKSON "摸彩"(The Lottery)的一些小問題
《摸彩》的故事發生在仲夏時節的一個美國小鎮上,村莊的人們集合在廣場上舉行一場古老傳統儀式——一年一度的摸彩活動。在薩莫思先生(Mr. Summers)和格瑞午思先生(Mrs. Graves)草草宣誓就職之後,摸彩終於開始。先由薩莫思先生按照字母順序叫名字,被叫到的那戶人家的男性家長, 就代表全家走到箱子前面來摸彩。不知不覺間,氣氛開始緊張起來。有人開始小聲議論說,有些村子已經廢除了摸彩,村裡最年長的沃內老人(Old Man Warner)馬上斥責道:只有「年輕的傻瓜」才會這么做。老話說,「六月摸彩,玉米快熟」('Lottery in June, corn be heavy soon.');不按傳統辦事,只會有麻煩。當每個家長都摸到一張紙條後,所有的人都安靜下來,那是「長久的停頓,屏住呼吸的停頓」(a long pause, a breathless pause),直到薩莫思先生宣布可以打開紙條。摸彩結果是,哈太太(Mrs. Hutchinson)的丈夫比爾(Bill)摸到了那個畫著黑點的紙條,那張「彩票」。哈太太開始抗議,她說給比爾抽獎的時間不夠長,而德拉克柔太太則勸她要「有點風度」(Be a good sport),格瑞午思太太則說「大家的機會是一樣的」。顯然,哈太太的抗議沒有任何效果。她甚至還要求嫁出去的女兒也參加下一輪的摸彩,但也無人理會。第二輪摸彩在哈太太、哈先生和小女兒、小兒子四人當中進行。這一次摸彩,是哈太太摸到了那個帶黑點的「彩票」。在哈太太「這不公平,這不對」的抗議聲中,急於結束摸彩活動的人們紛紛拿起石頭,甚至還有人用雙手抱起大大的石塊,更有甚者還向哈太太的小兒子手裡塞石子。接著,他們就一邊聽從老沃內的招呼「來,來,一起上」,一邊由亞當思(Adams)和格瑞午思帶領著,一起湧向哈太太。那第一塊砸中哈太太的石頭, 就落到她的腦袋上。
故事以燦爛的仲夏風光開場,卻以主人公的悲嚎收場。前後的對比,讓人不寒而慄。雪莉·傑克遜幾乎直到最後一刻才揭示了小說中的摸彩的真正含義——殺人,這種儀式性的殺人其實很像中國古代的祭祀儀式(恐怕在任何文化任何宗教中都有類似的儀式)。在《西遊記》里便有以童男童女祭祀河神的故事,與摸彩一樣,也是為了祈求來年的好收成。而《摸彩》給人的震撼卻要強烈得多,不僅僅是因為作者用前後強烈的對比營造出的情緒效果。更因為作者將一個古老儀式放置在了現代文明社會的村莊里,這里有學校、有郵局、有銀行,也施行多數人統治的民主,卻依然存在這種無意義的暴力和普遍的殘忍行為,不得不說是對集體社會和民主的絕佳諷刺。資產主義社會毫無疑問是先進的,至少其先進與文明程度與之前的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語的,而人們的行為卻依然是原始而野蠻的。這正說明,這樣的「摸彩」活動——殺人儀式,可以發生在任何國家,任何時期,實施者可以是任何一個人,對象也可以是任意一個對象,這種野蠻源於人性本身的惡。
④ 寫人物的短篇小說範例
一天早上逛城北的菜市場,見市場內的兩個擺菜攤的老頭在喝酒,兩人隔著攤兒,一人守著一碟花生米,手裡各握著一瓶酒,只聽瘦小的白發老頭對另一個黑大漢說,來,再整一口兒,黑大漢已有些醉了,擺手說,不了,夠數了,再喝看不準秤星了。白發老頭不屑的說,來,,一個狗日的湯水貨,有啥夠不夠。一聽這話,覺著耳熟,細看眉眼,競是候軍志。軍志現在賣菜了。當年可是個人物。
軍志是個矬子,受父母遺傳,爹娘都矮,他爹外號"二尺半」。軍志不但矬,走路腿還羅圈,沒一分人才,可軍志人小胸寬,心路大。八十年代剛開放,政府號召發家致富,搞企業,銀行的錢暢著貸,但多數農民不敢貸,貸了不知怎麼花,花了拿什麼還?銀行放貸的也愁,村幹部也愁。軍志前兩年到山西販過牛,也是出過門的人,他一個表姐夫在銀行當主任,叫上支書羅平,拿了瓶酒和一隻鹵雞,三人坐下喝,羅平說,我想了八個晚上,把全村人濾個遍,除幾個當兵的,就你走的遠。主任說,咱是親戚,一鄉里看就你做過生意。羅平說,帶個頭,搞他狗日的一個企業,也上個報。主任說,就是,人橫豎就活這幾天,干也是死,不幹也是死,就不如干。軍志被兩人一唱一合捧得有些發飄,撓著頭皮說,那我干點啥?兩人說,你說。軍志說,咋也不能再販牛,現在都買拖拉機了,沒人要牛。兩人說,不販牛,販牛掙錢也是牙行牛販子,上不得檯面,咱干企業。軍志又撓了撓頭皮,說,山西山裡收麥子不多,可到處都是刀削麵。主任見多識廣,一聽,來了主意。咱開麵粉廠。書記腿一拍,對,咱有小麥,磨了面賣他狗日的。軍志問,就這?兩人腿一拍,就這!
就這,軍志在全鄉開了第一個麵粉廠。開始很是紅火,新蓋麵粉廠晝夜燈火通明,機器"咣咣」響不停。拉麵的貨車也是出來進去。軍志新買了一輛日本玲木摩托車,打扮的光頭凈面,旋風一樣,廠進廠出,一派風光。每到中午,就派八喜到劉家的鹵雞店弄回幾只鹵雞,用刀剁成幾塊,吆五喝六,招待上面來的各路客人。喂狗的二扁和軍志有親戚,隔天就到麵粉廠拾半筐骨頭。二扁到街上,聞著半筐卣雞骨頭的香,咂著嘴吞一口唾沫,悄悄說,看軍志,光骨頭兩天就是半筐,一座金 山也經不得這樣吃。 這話不知怎麼傳到軍志耳朵,二扁再去撿骨頭,軍志就用牙簽剔著牙花子說,二扁,就你那點能耐,撐死也就是撿撿剩骨頭,你小生意怕吃,我大生意不怕,吃個雞子,喝個湯水,灑灑水的事。他把鹵雞說成"雞子「,把酒說成「湯水",二扁被臊的臉紅,連說,是是是,我一個喂狗的去哪比你這大老闆。
嘴上這么說,行動上軍志也成了大老闆,他往山西走面,不是自已去,還雇了本村的六成和八喜作跟班。六成和八喜是兩個懶人,一天凈想著吃巧糧食,兩人見軍志生意紅火,就找軍志,說咱從小不賴,你發大財怎麼也得讓我兩弟兄跟你喝□湯。軍志滿口答應,只說,咱在家可稱弟兄,到外面可得分清,我是經理,你們是跟班。兩人連忙點頭說,必須必須。果然,到了外面,兩人一左一右不離身,一個拎包,一個拎衣服,到地點一談業務,軍志把臉向左一扭,六成忙抽出一顆煙安在軍志嘴上,軍志又往右一扭,八喜早讓打火機噴出四指高的火苗把煙點上,軍志深吸一口,又無比受用的噴出一根長長煙柱,這才正式和人開談。
山西人愛吃刀削麵,缺面,河北人不吃刀削麵,但有面。軍志抓住了一個機遇,就往大處做,他在山西租了庫房,派了八喜、六成做總代理,他在家坐陣指揮,順便還迎接各路客人,跑貸款,收小麥。麥粉源源的往山西運,六成和八喜不停往回打電話報喜,說麵粉銷得好得不得了。只是錢回的緩慢。軍志每催,兩人總是回話,這不是毛病嗎,結賬都是到年底。真到了年底,主任來催,不還本也得還利息吧。軍志拍胸脯說沒問題。當主任面給八喜打電話,兩人說正在催,快了。可至到臘月二十,也不見回款,軍志有些坐不住了,買了車票去了山西。六成、八喜都在,兩人見了他,苦著臉說,找到老徐錢就回來了,正找。軍志問,老徐是誰?兩人低下頭全不言語。
後軍志聽旅館的老闆說,八喜、六成在這兒從不出門,把銷面的事全靠了當地的老徐。兩人只天天打麻將。老徐壓根就是個無業的騙子,把麵粉便宜賣掉,換成錢吃喝嫖賭了。軍志一聽,當時就抽了八喜、六成每人兩耳光,自己也癱在沙發上。
哎,世事變遷,軍志現在也干起了怕吃的小生意了。
⑤ 誰看過美國短篇小說"抽彩"
對不起只找到 蘭姆的<伊利亞隨筆>英文版~~
蘭姆是英國文學乃至世界文學史上的異數,他長期貧困交加,蝸居於倫敦舊巷,從業於一家金融機構,在昏暗的辦公房內從事著心所不甘但為生計又不得不幹的活計.但一俟回到家居陋室,一燈如豆,文思若溪,汩汩流淌.一生留下美文無數,以<伊利亞特隨筆>最為著名.其姊瑪麗,才華稟賦絕不下之,但卻不幸有心神之疾,常入瘋癲;兩人相依為命,相輔相成,文章錦綉,相得益彰.世人多稱道者莫如兩人以散文形式撰寫的<莎士比亞戲劇故事集>.
偶在此貼的是隨筆全集,如果大家喜歡他和她,我可以將他們兩人的文集發上.
另外,附上一段上個世紀(可能會上再上個世紀的,偶沒查考)蘭姆全集編輯者關於隨筆的一段導言,作為介紹文字,其餘不贅.呵呵,閱讀愉快
This volume contains the work by which Charles Lamb is best known and
upon which his fame will rest--_Elia_ and _The Last Essays of Elia_.
Although one essay is as early as 1811, and one is perhaps as late as
1832, the book represents the period between 1820 and 1826, when Lamb
was between forty-five and fifty-one. This was the richest period of
his literary life.
The text of the present volume is that of the first edition of each
book--_Elia_, 1823, and _The Last Essays of Elia_, 1833. The princip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essays as they were printed in the _London
Magazine_ and elsewhere, and as they were revised for book form by
their author, are shown in the Notes, which, it should be pointed out,
are much fuller in my large edition. The three-part essay on "The Old
Actors" (_London Magazine_, February, April, and October, 1822), from
which Lamb prepared the three essays; "On Some of the Old Actors,"
"The Artificial Comedy of the Last Century," and "The Acting of
Munden," is printed in the Appendix as it first appeared. The absence
of the "Confessions of a Drunkard" from this volume is e to the fact
that Lamb did not include it in the first edition of _The Last Essays
of Elia_. It was inserted later, in place of "A Death-Bed," on account
of objections that were raised to that essay by the family of
Randal Norris. The story is told in the notes to "A Death-Bed." The
"Confessions of a Drunkard" will be found in Vol. I.
In Mr. Bedford's design for the cover of this edition certain Elian
symbolism will be found. The upper coat of arms is that of Christ's
Hospital, where Lamb was at school; the lower is that of the Inner
Temple, where he was born and spent many years. The figures at the
bells are those which once stood out from the fa鏰de of St. Dunstan's
Church in Fleet Street, and are now in Lord Londesborough's garden in
Regent's Park. Lamb shed tears when they were removed. The tricksy
sprite and the candles (brought by Betty) need no explanatory words of
mine.
E.V.L.
⑥ 短篇小說五百字要突出人物特點
我的弟來弟在家可以稱源之為「齊天大聖」經常把家鬧的雞犬不寧的。
我的弟弟愛看動片,有時看到忘我境界,連飯都顧不上吃了,恨不得鑽到電視里。他為了不讓我們換頻道,常常把遙控器放起來,有時他自己放的地方自己也找不到了,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看他那一頭霧水的樣子,令我們又好氣又好笑的。
有一次,我正在衛生間里洗頭,我弟弟把衛生間的燈關了,周圍黑漆漆的,好像黑暗把我給吞噬了,好可怕!在我的一聲令下,我弟弟乖乖地把燈打開了。我弟弟愛給爸爸媽媽按揉腳,每次都把爸爸媽媽哄得心裡樂開了花,看來他還是個「馬屁精」呢!
那一天,我閑著沒事干,看見弟弟正在玩電腦,我立刻飛奔了過去,弟弟見我來了,問道:「姐姐,你玩電腦不玩啊?」我應了聲:「玩」。於是,他把電腦讓給了我,自己跑出去找他的小夥伴們玩了。
每次爸爸媽媽買了好吃的回來,他都讓我先挑,然後他再挑選我選剩下的,為此,他受到過不少爸爸媽媽的表揚呢!
爸爸總是說我弟弟是他的偶像,兒子是父親的偶像,聽起來有點荒謬,我家的垃圾幾乎都是我弟弟倒的,所及說,弟弟也是很勤奮的。
這就是我的弟弟,時而淘氣,時而乖巧,時而懂事,時而討厭,真摸不清他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