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涉案款物的移交時間一定要和違紀人處分同時嗎
依紀依做涉案款物管理工作關系審查員財產權關系家財產利益關系檢察機關乃至黨政府形象由於種種原些基層檢察院扣押凍結處理涉案款物面存沒立案沒收款物、扣押凍結手續混亂、扣押凍結監督缺失、處理款物隨意性等諸問題些問題容易引發事訪等社矛盾損害檢察機關公司形象完善檢察機關扣押凍結處理涉案款物制度顯非迫切必要
、存問題及其危害 1、制度缺失導致凍結手續混亂 檢察院沒設立關涉案款物監督與管理制度導致涉案款物凍結手續混亂檢察院扣押相關涉案款物具財政罰沒收據、檢察院具扣押物品清單檢察院具辦案手寫收條同扣押物品清單加蓋檢察院公章加蓋部門印章檢察機關扣押凍結涉案款物向事具手續非混亂既影響律嚴肅性使扣押凍結涉案款物監管容易失控損害檢察機關形象 2、硬體設施足 檢察院沒專門保管涉案款物保管設備導致涉案款物管理混亂辦案涉及隨案物品隨意堆放容易造物品丟失易於案件辦理順利進行特別些辦案扣押涉案贓物期放身邊交案件管理集保管由於扣押涉案贓物手續規范扣押贓物公透明、知情極少難監督往往造扣押涉案贓物期處於失控狀態僅利於扣押贓物保管且失控贓物能少數素質高辦案挪用甚至據 3、員配置足職責定位明確 編制等現實原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員足沒專門監督保管涉案款物員導致涉案款物管理混亂 二、解決問題策 1、完善相關制度 各檢察機關應該建立相關涉案款物規章制度規范涉案款物暫扣、保管、處置操作流程入手涉案款物管理職責劃、工作流程、監督管理等面進行規范制度規范涉案款物監督與管理 2、加強硬體設施與員配備 檢察院應該配置專門涉案款物保管室專用保險櫃財務部門設置專用賬戶、專門場所專用設備並指定專保管 3、加強涉案款物規范管理 1)案件辦理程查涉案款物辦案員按規定及採取暫扣、提請金融凍結等措施及追繳 2)涉案款物扣押凍結程要具專用收據該收據應該列印式三份其份交事、份附卷、份存根備查 3)辦案員要涉案款物與專門保管涉案款物員進行交接辦理相關手續保證涉案款物專監督管理 4)案件辦結與案件關贓物應該及退事 4、加強案件管理涉案款物監督 辦案部門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及其孳息應立即扣押款項存入專門賬戶扣押物品送案件管理部門辦理入庫保管手續並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清單送案件管理部門登記至遲超三案件管理違反規定行提糾意見構違或者嚴重違紀行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斗爭形勢發展及查辦案件工作斷深入加強涉案款物管理促進依紀依辦案提高辦案質量執紀水平發揮著越越重要作用各檢察院要高度重視涉案款物監督與管理工作保障事合權益維護家律機關尊嚴形
⑵ 工程移交單是什麼移交什麼
工程移交單就是一個工程項目完成施工和驗收等全部工作後,施工單位將工程移交給建設單位,雙方移交過程的記錄就是工程移交單。
工程移交單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單位等五方資料主體單位名稱、工程開竣工時間、工程的基本信息、工程包括系統及驗收情況 、工程資料清單等轉交的資料情況等等
⑶ 對於上級黨組織交辦以及巡視等移交的問題,並在多少日
對於上級黨組織交辦以及巡視等移交的違紀問題線索,應當及時處理,並在3個月內反饋辦理情況。
根據2016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黨組織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整改結果應當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必要時可以向下級黨組織和黨員通報,並向社會公開。
對於上級黨組織交辦以及巡視等移交的違紀問題線索,應當及時處理,並在3個月內反饋辦理情況。
(3)小說閱讀移交作用擴展閱讀:
2004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制定實施,這是我黨制定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法規。它的頒布實施,對於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起到重要作用。
2016年2月,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問題,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成立文件起草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工作。
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方式等重要問題作出規定,為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⑷ 法院判決生效後受害方提供涼解書移交到司法機關有作用嗎
判決書已經生效,再提供受害人的諒解書就沒有什麼作用了。
只有在法院宣判之前,向法院提供受害人的諒解書,法院才可能從輕處罰,判處被告人緩刑。
⑸ 外協單位資料移交中的相關問題探討
蔡慶芳
(中國地質調查局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 國土資源部海底礦產資源重點實驗室)
摘要 本文系統闡述了本單位資料館在接收外協單位資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主要包括移交程序、移交資料質量和數量等3個方面,這些問題影響資料的匯交、接收、歸檔和保存等工作環節,嚴重降低移交人和接收人的工作效率,並造成資源的浪費,針對以上問題提出以下3點建議:①項目合同明確規定資料匯交要求;②設立項目責任人對移交成果質量負責制;③明確資料館對入館材料質量監督責任制,提高資料匯交管理能力。
關鍵詞 資料移交 資料館 外協單位 歸檔
隨著十八大「海洋強國」戰略的提出,本單位作為海洋地質單位所承擔的項目和國家任務逐年增加。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和成果質量,越來越多的項目被劃分為若干個子課題,由各研究領域的專家和學者協助完成。因此,越來越多的外協單位需要移交資料給本單位資料館,但由於移交人員流動較大且缺乏溝通等原因,外協單位的資料移交工作始終不太理想。因此,確保外協單位移交資料的完整性、准確性和系統性是本單位資料管理工作必須進一步加以解決的重要問題。
1 外協單位及成果移交的意義
本文中的外協單位是指除本單位之外的項目協作單位。外協單位按照課題任務書要求向本單位資料館提交成果資料。
術業有專攻,各項目由不同人員承擔,同一項目的不同子課題亦可能由不同人負責。此外,同一課題不同階段的資料的編寫或整理人也不盡相同,由此導致外協資料移交中出現各種問題,移交的資料不符合資料管理要求,嚴重影響了移交人和接收人的工作效率,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影響了單位資料歸檔的質量和匯交資料的質量,更多地會影響外協成果的接收和保存。
2 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移交程序方面
由於合作次數較少或第一次承擔本單位外協項目,大多數外協單位不熟悉本單位資料館的資料移交相關規定,且與項目負責人或資料館缺乏必要的溝通,所以在資料移交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移交程序缺失等現象,主要有報告號未索取、移交清單未製作等。
報告號是在成果報告相關資料(包括紙質和電子介質)製作前,由移交人或項目負責人到本單位資料館填寫相應表格後獲取的流水號,在成果報告相關資料(如電子文件登記表、載體外標簽等)填寫過程中需要填寫的數字編號。移交清單是資料移交人與本單位資料館接收人之間履行移交手續時必需的移交憑證。而外協單位在資料移交前往往遺漏以上兩個移交程序。
2.2 移交資料數量方面
部分外協單位不熟悉本單位資料館對資料移交的數量規定,且與項目負責人或資料館缺乏必要的溝通,導致資料在資料移交數量方面出現問題,通常出現成果報告、結算報告等資料份數不足或超出要求等現象。
本單位資料館規定外協單位成果報告應提交6份紙質版及2份電子版,結算報告、合同書等原始資料需提交紙質版1份,而部分外協單位提交的資料數目不符合以上規定。
2.3 移交資料質量方面
由於外協項目負責人或資料移交人員存在僥幸心理,不重視移交資料的質量,導致資料在質量方面存在問題。下面就外協單位資料移交中的質量問題進行簡單說明。
2.3.1 蓋章和簽字問題
外協單位移交的資料,需要簽字、蓋章的資料沒有相應的簽字和蓋章。單位規定需蓋章處主要有成果報告扉頁、電子文件登記表、涉密情況登記表和載體外標簽等的落款處,而班報表格、工作方案表格和財物表格等的底部則需相關工作人員或領導簽字。因單位公章不可隨意攜帶,且單位領導肯定不會同行等原因,資料移交人就需要返回單位補充簽字、蓋章等手續。
2.3.2 列印裝訂問題
本單位資料館規定報告目錄之前部分需單面列印,正文部分雙面列印,列印清晰,單冊裝訂厚度不得超過2cm,裝訂需整齊結實。部分外協單位移交資料中通常出現單雙頁列印混亂,圖件公式等列印不清晰,單冊資料厚度遠遠超過2cm等問題,此外,在資料裝訂方面出現裝訂質量差、不整齊等現象,影響資料的順利接收和使用。
2.3.3 圖號、表號編寫格式問題
本單位資料館規定同一份資料中的圖號、表號需採用統一的編寫格式,如圖1、圖1-1或圖1-1-1的格式任選一種,部分外協單位移交的資料中出現混用以上兩種或三種格式的現象。
另外,本單位資料館規定移交資料中的圖、表與圖號、表號與圖表盡量位於同一頁內,當圖、表較長而分居兩頁或更多頁時,應添加續圖、續表號和表名、表頭,部分外協移交資料未按以上要求編寫,導致資料閱讀不方便,需翻回前幾頁獲知圖表名稱,嚴重影響資料服務質量。
3 原因分析
外協單位在移交資料過程中主要表現為不熟悉本單位資料館資料移交規定和存在僥幸心理,企圖矇混過關等現象。
具體原因分析如下:
1)外協單位與本單位合作次數較少或初次合作,未能深入了解本單位資料館資料移交的相關規定。
2)外協單位對資料移交不夠重視,或認為資料應有本單位資料館工作人員編輯成冊,未能在資料准備過程或移交前與本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資料館溝通移交相關事宜。
3)合同不夠完善,項目負責人未能將資料移交規定及其重要性告知外協單位,包括資料移交的新規定、新要求未能及時傳達至外協單位等。
4)資料驗收制度標准不夠嚴格,問題資料僥幸過關的現象仍有發生。
4 解決辦法
資料移交過程中出現各種問題,導致資料移交和檢查過程出現反復,增加了資料移交人員和接收人員的工作負擔,影響了工作效率。因此,如何減少甚至消除外協單位資料移交中的諸多問題,提高資料移交的成功率迫在眉睫。
下面就外協單位資料移交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幾點建議:
4.1 項目合同明確匯交要求
項目負責人與外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時,應將資料匯交列入合同,詳細說明資料匯交的要求,以引起外協單位對資料匯交的重視,只有從思想上開始重視移交資料的質量問題,才能從行動上避免各種問題的出現,爭取一次性完成資料移交工作,從而節省一大批因資料反復修改而產生的費用,使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4.2 設立項目責任人對移交成果質量負責制
項目負責人對外協單位移交的成果質量負連帶責任,將資料移交與項目驗收相結合,如果外協單位不能按資料館規定移交成果,項目負責人需承擔相應的責任,項目則無法通過驗收,督促項目負責人在選擇外協單位的時候考慮外協單位移交成果的情況。因此,項目負責人在與新的子課題承擔人合作時,應把本單位資料館的外協單位資料移交規定傳達給對方,以避免各種資料移交問題的出現。只有項目負責人增加對外協單位資料移交工作的關注,成為移交人和接收人之間的樞紐,才能更好地解決外協單位資料移交中的諸多問題,節約彼此在反復移交資料中所浪費的時間和精力。
4.3 明確資料館對入館材料質量監督責任制,並提高資料匯交管理能力
明確資料館在外協資料移交過程中的監督責任,只有嚴把質量關,才能預防並杜絕移交資料格式亂、標准亂等一切不符合要求的現象發生。具體措施如下:
1)進一步整理並發布《外協單位資料移交規范》,詳細規定移交資料的相關製作規范、移交流程和移交數量、質量等問題,並明確規定資料接收人在外協資料接收中負有監督責任。
2)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傳達外協單位資料移交規范及其新變化。
3)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努力提高地質資料匯交管理水平,向全國地質資料館學習先進的資料管理模式和匯交經驗,如全國地質資料館開發的匯交監管平台EDMAKER2014,爭取開發出與本單位資料館實際管理模式相適應的資料匯交監管平台,並逐步向全國地質資料館的管理模式轉變、靠攏。
5 小結
外協單位資料移交不合格,嚴重影響了移交人和接收人的工作效率,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影響了單位資料歸檔的質量和匯交資料的質量,更多地會影響外協成果的接收和保存。
本單位資料館在接收外協單位資料移交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主要表現在移交程序、移交資料數量和質量等三個方面。針對以上問題提出以下三點建議:①項目合同明確規定資料匯交要求;②設立項目責任人對移交成果質量負責制;③明確資料館對入館資料質量監督責任制,提高資料匯交管理能力。
⑹ 移交司法是什麼意思
您好!這句話的全部應該是「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是針對已經雙規的犯罪嫌疑人而言的。在雙規期間,犯罪嫌疑人只是在接受紀委調查。等調查有了眉目,確認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了,就把犯罪嫌疑人移交給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偵查結束後再向檢察院申請批捕。檢察院批捕後擇日向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提起公訴。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經過開庭、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當事人做最後陳述、合議庭討論定罪量刑意見後由審判長宣判(案情復雜的擇日宣判),然後將該人送往監獄服刑。上面的過程,用文字表達,字數比較多,就用「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幾個字概括表達了。謝謝閱讀!
⑺ 消防設施設備移交
一、 設備設施移交時物品的清點: 制定消防設備設施移交表格,逐一進行清點、登記,清點完畢後三方(開發商、安裝方、物業公司)簽字確認,並且將移交的相關物品移交存儲,檔案資料做好備案,以便於日後查閱; 二、 移交設備設施的測試檢查工作: 在三方移交的當天,能夠測試檢查的第一時間進行檢查,因附屬設施較多,未能夠及時檢查的物品配件,做好相關的記錄,待日後稍微空閑,盡快安排工作人員測試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找安裝方調換,時間太長的話他們也很難操作。同樣,物業公司將相關設備交付業主時亦是如此操作。 三、 要求消防設備安裝方提供施工點點陣圖紙以及點位分布匯總表; 日後交付業主單位使用後,必定會進入室內裝潢階段,各單位的設計風格不同,將有可能導致消防設備線路的正常使用,若安裝方不提供施工圖紙,物業工作人員無法事先告知裝潢人員,一旦出現線路打斷現象,責任問題將很難劃分(安裝方有理由說是裝潢工人打斷的,跟安裝施工單位沒有關系,需要支付相關的人工費用;盡管為業主單位裝潢工人打斷,但是物業沒有事先告知,也無法告知,所以工人不知道,然後物業在追究安裝方),到時大家將會相互推諉。 四、消防設備設施培訓工作: 1、要求安裝方詳細講解該套設備設施的工作原理、分布區域及存在的優缺點,以便於我管理人員更好地利用該套設備; 2、日常使用過程中的方式方法,需要安裝方書面的文字描述,並且現場指導操作, 便於日後更好地利用該套設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相關的附屬設施需要安裝方留些易損壞的配件,或要求開放商多采購配件備用,因一旦損壞,安裝方或廠家沒有現貨,日後勢必影響住戶的正常使用; 4、需要施工方配置相關的編碼器,以及編碼器的使用方法,便於日後更好的操作附屬設施的故障等問題; 五、日後維保事宜: 1、維保期限的界定:兩年的維保期是從哪一天開始、哪一天結束,需要安裝方明確(開發商認為從竣工驗收後開始,安裝方從安裝那天開始); 2、維保范圍的界定:安裝方需要明確維保的內容,哪些是屬於他們免費維保的、哪些零配件需要額外付費; 3、維保工作如何開展:安裝方如何確保維保工作正常進行,設備設施損壞報修後維修,還是每個月例行維護; 4、日常使用故障的排除:需要安裝方將設備易發生的故障以及簡易故障的排除方法,告知管理人員,一旦發生類似的故障,能夠盡快處理; 六、維保期限屆滿時: 在安裝方維保期屆滿時,要求開發商退還質保金時,須看到物業管理公司相關的確認資料後方可退還,這樣便於物業要求安裝方處理遺留的設備設施問題。
⑻ 閱讀題《戰友,我們一起退伍》結合具體內容說說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戰友,我們一起退伍》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開門見山,點明中心;
設置線索,引出下文。
⑼ 案子移交檢察院找律師能起什麼作用
辯護律師可以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了解案件具體情況,可以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對司法機關的刑訊逼供等侵犯當事人合法權利的行為,可以代進行申訴、控告。
辯護律師有權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第四十條 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第四十一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