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路小說侵犯版權,網站承擔什麼責任
對於網路著作權侵權,我國從法律和制度的層面確立了網路服務提供者版權回侵權的歸責原則,最為典型答的即「紅旗原則」和「避風港原則」。
避風港原則的核心內容是「通知+移除」,如果符合此條件,網路服務提供者即可免責。
《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紅旗原則」,是避風港原則的例外情況,指如果有關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事實和情況已經像一面鮮亮的紅旗在網路服務提供者面前公然地飄揚,以至於處於相同情況下的「理性人」或「善良誠信之人」明顯能夠發現時,如果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鴕鳥政策」,像一頭鴕鳥那樣將頭深深地埋入沙子之中,裝作看不見侵權事實,則同樣能夠據此認定網路服務提供者至少應該知道侵權材料的存在。那麼這時候網路服務提供者同樣要承擔連帶責任。
『貳』 進悠悠書盟還要被授權嗎
唉,太悲劇了!
盛大文學再打盜版:悠悠書盟關閉負責人被抓
騰訊科技訊(樂天)7月11日消息,騰訊科技從盛大文學獲悉,又一起網路文學盜版侵權案件取得重大進展。在上海浦東新區公安幹警的全力偵辦下,特大盜版網站「悠悠書盟」已被依法關閉,主要涉案嫌疑人已被悉數抓獲。
盛大文學指出,「悠悠書盟」是特大盜版網站,同時也是特大無線wap侵權站點,盜版盛大文學作品千餘部,且「悠悠書盟」直接提供侵權作品的.txt、.epub等多種格式的文檔下載、傳播量巨大,同時「悠悠書盟」還提供手機訪問和下載盜版作品服務,給正版作品帶來巨大損失。
盛大文學稱,這起盜版侵權網站呈現出三大特點:一是盜版網站已經越來越善於進行自我推廣,「悠悠書盟」在hao123、360導航、手機UCweb瀏覽器等多個導航站點上均有廣告展示和推廣鏈接,在盜版界內有極高知名度。二是盜版網站的負責人大都比較年輕高知,「悠悠書盟」站長為兩名80後,軟體方面技術嫻熟。三是盜版網站所在地呈零星分布。
知情人士透露,特大盜版網站「悠悠書盟」已被依法關閉,主要涉案嫌疑人已被悉數抓獲。目前該案件正處於偵辦階段,警方還將對案件進行深入調查。
據悉,此次案件是在公安系統的全力投入下,繼破獲萬松中文網、小說520等網路文學盜版侵權案後,警方接盛大文學舉報,再度破獲的特大網路文學盜版侵權案件。「小說520」、「萬松中文網」等多個小說網站管理人員刑拘。
盛大文學CEO侯小強(微博)表示「網路文學自誕生之初,就存在盜版問題。盜版行業對網路文學行業的侵蝕,對網路文學創作者赤裸裸的竊取成果的行為,不僅是違法的,而且對整個網路文學行業都意味著沉重的打擊。」
『叄』 網路小說的盜版侵權,是屬於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如果有涉案數額的區分的話,數額是多少
樓主是經營盜版小說網的話就是刑事案件了。金額是3w以上,或500本以上的侵權數量,回或5w點擊,答或1000會員的,或其他條件的,都是可以歸屬刑事責任的。
直接銷售的話犯刑法(第217條)侵犯著作權罪+(第218條)銷售侵權復製品罪;以廣告形式盈利則犯217條與(第215條)非法經營罪
『肆』 網路小說盜版侵權,這是屬於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如果有數額的區分的話,是多少
網路侵犯著作權,數額較大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管理法規,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1997年,中國刑法規定了侵犯著作權罪和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它們與著作權法為保護著作權共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施行。這次司法解釋適當降低了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定罪標准,這次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為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轉播他人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象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行為,應當視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復制發行」,即將「在線盜版」行為明確定性為侵犯著作權的犯罪行為。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再次聯合出台新的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以盈利為目的,為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象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合計在500張(份)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有其他嚴重情節」。新司法解釋規定的以上兩個侵犯著作權罪的數量,較之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釋縮減了一半,此前兩司法機關規定的數量標准分別為「1000張(份)以上」和「5000張(份)以上」。此外,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罰金刑適用的幅度:「罰金數額一般在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經營數額的50%以上一倍以下確定。」
處罰
1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所謂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即獲利數額在 10 萬元以上,或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 50 萬元以上。所謂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因侵犯著作權被追究刑事責任,又犯侵犯著作權罪的;
(2) 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 100 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 500 萬元以上的;
(3) 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2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量刑標准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侵犯著作權罪是以違法所得數額或者情節來量刑的。只有違法所得達到一定的數額,或者情節具有一定的嚴重性才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有兩種刑罰:
1、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下面詳細介紹之:
1、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根據2004年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五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合計在一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簡單概括以上規定,違法所的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復制侵權光碟在一千張以上的,即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該解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合計在五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簡單概括以上規定,違法所的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復制侵權光碟在五千張以上的,即可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編輯本段刑事責任
依刑法規定,侵犯著作權應承擔下列刑事責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三、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對單位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
『伍』 如何判定網路小說版權保護被侵權
網路小說是屬於著作權的保護范圍,著作權中的抄襲和剽竊是相同的概念和行為,都回是指把答別人的作品的整體或一部分佔為己有,以所有權的名義對外發布的行為。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與您一起來探討如何判定網路小說是否被抄襲?網路小說版權保護侵權行為的認定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去考慮:①行為具有違法性;行為的違法性是指抄襲行為必須是法律所禁止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②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這里是指抄襲網路小說的行為。③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網路小說的抄襲結果是網路小說的抄襲行為導致的。④行為人有過錯。這里八戒知識產權著作權法律律師認為:對於侵權行為,我國法律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實施了侵權行為,其行為對著作權人造成了不良影響,侵權人就應當對著作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網路小說的抄襲行為也是一種侵權行為,因此不僅要有違法行為,還要產生了損害事實才能構成侵權行為。
『陸』 一些小說到自己創建的網站算不算違法侵權
您好!
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轉載他人小說到自己創建的網站屬於違法侵權行為的。
法律依據如下: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希望以上答案可以幫助到您!
『柒』 網路小說涉嫌抄襲會怎樣處罰作者
網路小說涉嫌抄襲,抄襲行為在文學界,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有侵權行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
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
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7)小說網侵權刑拘擴展閱讀:
網路小說是依託網路基礎平台,由網路作家發表的小說。它是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而出現的一種新興小說類型。網路小說風格自由,題材不限,發表閱讀方式都較為簡單,主要體裁以玄幻和言情居多。
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剽竊他人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捌』 小說轉載侵權是怎麼罰款
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玖』 小說在網站被侵權,可是不知如何解決不解決會有什麼後果
發郵件給他們,或者直接在評論那裡回復就好,不過這也是你小說暢銷的表現呀!
ps:你的小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