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網吧上網不明原因死亡網吧該負責任嗎網吧違反了哪個國家法律哪些單位該為這起事件負責
作為網吧的經營者是有一定的責任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營者應該保障消費者的安全,消費者受傷經營者理應承當一定的賠償責任
你們應該起訴網吧,法院會審理此案,不過最好你們請個律師,實在不行投訴廣州消協,消費者權益沒受保護,他們當然有義務要出面管~!誰不出面,你就告誰~!
如果可以的話可以給有影響力的電視台或電台曝光,讓記者幫你們忙
2. 親戚連續幾天上網猝死,網吧有賠償責任嗎
網吧沒有任何責任,他自己找的。你自認倒霉吧!
3. 未成年人在網吧里玩網路游戲死了的故事
一名沉迷網路游戲的南昌高三學生17日在網吧上網玩游戲時因心理過度緊張、激動而猝死。
這位名叫余斌的17歲學生是南昌市豫章中學高三(4)班的學生。就在其他同學正在緊張復習准備迎接高考的情況下,余斌卻每天背著書包在網吧「上學」。由於興奮過度,4月17日,余斌在南昌市船山路上的「輝榮網吧」30號機位上玩網路游戲《傳奇》過程中猝死。
據余斌的班主任老師捷利兵介紹,自寒假補課、3月份開學以來,余斌一直沒到學校上過課。而余斌的父母則反映,這段時間他每天都按時背著書包上學,按時回家。網吧老闆和這一帶上網的網民也反映,每天都看到余斌在這里上網玩游戲。
4月17日中午1點15分,余斌就是在父母的催促下背上書包「上學」的。他像往常一樣沒有去學校,而是進了逃課的老地方「輝榮網吧」,繼續他的《傳奇》游戲。
據事發當時坐在余斌旁邊的一個名叫熊凱的年輕人說,17日下午5點30分,他來到「輝榮網吧」,看見面熟的余斌坐在30號機子上玩游戲。幾分鍾後,他聽到「砰」的一聲,接著看見余斌往後倒在椅子上,兩手不停地抖動,口喘粗氣。熊凱立刻叫網吧老闆過來,網吧老闆很快叫來附近一個社區診所的曾醫生。
曾醫生在當地派出所「『輝榮網吧』余斌死亡筆錄」上稱,當時,曾醫生為余斌聽診把脈時已聽不到心跳,脈搏也沒有了。余斌旋即被送往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急診科,檢查後,余斌被宣布為「臨床死亡」。
17歲的兒子死在網吧,余斌的家長悲痛萬分。事發三天後,記者在余斌的家裡見到了他的父母。余斌的母親滿眼通紅地癱坐在椅子里,她對記者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網吧害死了我的兒子,游戲害死了我的兒子!」
據余斌的父母介紹,兒子身體相當強壯,1米75的個頭,體重90公斤,從小到大都沒有住過院。在死前的一個星期,余斌說胸口痛,去醫院住了4天,但是沒有查出任何病症。(完)
4. 一個人在網吧上網被電死了,進入電腦數據里的小說
看你的這介紹,可能有點好看。
我也不知道是什麼小說,但成功的引起了我的興趣。
我也喜歡看小說,如果你找到了,請記得告訴我一下啊。
5. 請看小說網打不開了怎麼回事
網站維修,伺服器被封了,文件丟失,沒打上這幾章,
建議:換個網站看,
下載小說看,
看別的。
6. 廣州一男子泡網吧10天後猝死,家人跑到網吧門口燒紙哭喪,這合適嗎
廣州一男子泡網吧10天後猝死,家人跑到網吧門口燒紙哭喪,這合適嗎?
看到這個新聞以後,我心情還是非常悲痛的。沒想到這名男子竟然在網吧泡的十天,而且猝死了。但是這名男子在猝死以後,家人跑到網吧門口去燒紙哭鬧。我覺得這樣做有一定的可理解的地方,但是對死者家屬的這種行為我不太支持。
還要負責任的就是這名男子的父母。這名男子顯然。是在成長的過程中遇到一定的問題的是一個問題少年。這和父母的管教有很大的關系,父母應該在孩子少的時候就管教這個孩子,讓他剋制自己。如果在他年輕的時候就對他進行管教的話,也不至於發生現在這樣的。悲劇性的結果。所以我認為這個事情孩子的父母也應該負一點責任。
7. 在網吧上網看小說,為什麼有的網頁打開就自動關閉呢
網吧為了安全起見,禁止使用了很多東西,比如帶病毒的網站,只要打開,網吧伺服器檢測到,就直接給你關了,還有的是為了提高網路的傳輸速率,限制使用諸如訊雷之類的東西,其打開也是直接關閉。要想打開必須給網管說,但是,相信,即使你說了,他也不會給你打開的,因為你打開的網站對他的伺服器帶來了危害,可能造成伺服器癱瘓,電腦中毒。
8. 我要找一個關於網吧的鬼故事,請能告訴故事標題是什麼呢
在《故事會》上看過,我沒找到書上的原版,下面這個跟你說的情節差不多 ,叫做《網吧驚魂》
幾陣沙塵暴過後,四月末的北京已經有初夏的感覺。小浪騎在自行車上的時候,天已經將近傍晚,耳邊還回盪著老娘臨出門前的嘮叨:「瘋夠了知道回來!」
為了打游戲小浪沒少挨家人的訓斥,但每每也只是稍微緩和兩天,便又回到了機房開始奮戰。期中考試才過,五一黃金周的到來再次點燃了戰火。這次小浪准備充足,車筐里放滿了各種口味的乾脆面、礦泉水,口袋裡的更有足夠的軍費。
「瘋夠了?嘿嘿,最早也得三天以後了吧!」
本來離家不遠就有一個網吧,曾經一度是小浪和朋友們的火並之地,但是經過幾次父母們的大規模圍剿之後,又不得不開始挖掘新的據點。每到假期大小網吧便施展各種優惠絕招吸引囊中羞澀的學生族,小浪跟朋友們約好,只要誰先在街上發現了優惠幅度大、座位足夠多的網吧便打電話互相通知。
此刻小浪的思想早已經飛到虛擬世界,望著街道上的行人,小孩兒變成了侏儒法師,修路的農民工似乎在挖著寶藏,乘涼的大爺大媽們口中不知道正在讀著什麼魔法。最可氣的就是依然堅守在馬路中央的交警,竟然攔下了妄圖闖紅燈的他,望著遠去的背影小浪暗暗罵道:「爺爺埋個炸彈你也敢出來冒頭,看我不一槍爆了你!」
離開了環線主路,小浪不知道怎麼的竟然七拐八拐的進了一條偏僻的小巷,昏黃的路燈忽明忽暗顯得說不出的詭異,遠處不知道誰家的思春的野貓,扯著脖子高聲吟唱。
「我怎麼跑這兒來了呢?」小浪正要騎車出去,忽然在巷子的勁頭亮起了一盞淡藍色的燈箱——藍急速網吧,門口看板上更寫著:五一黃金周特價,『奔四』主頻,包夜10元。網吧里整齊的放著四十多台電腦,除了二十幾個玩家,依然有十幾台電腦空著。
小浪馬上掏出手機:「小白啊!我說什麼來著,『開荒』的時候總有驚喜,你們就不信。我剛找到了一家網吧,叫什麼藍急速,十塊錢刷夜,趕快帶著人來啊!我先進去佔座了。」
「老闆!我朋友們一會兒就到,估計您這里剩下的十幾台電腦都得包下了,我們一刷就是兩天三宿,您看是不是就別……」
小老闆不到三十歲,厚厚的瓶子底眼鏡佔了大半張臉,反射著燈光看不到深藏的眼睛,自顧自的寫著什麼東西卻不抬頭:「噢!你放心吧,今天晚上不會有其他人來的。姓名?」
「小浪。」有些陰沉的聲音讓小浪聽著很不舒服,更奇怪的是都什麼年代了老闆竟然還用毛筆沾著紅墨水寫賬本。
「25號機,去吧!」
坐在位子上的小浪渾身一陣陣得發冷:「為什麼我總感覺這網吧有點奇怪呢,可又奇怪在哪兒呢?」
小浪身邊的玩家,帶著耳機全神貫注的盯著屏幕,深陷的眼窩、油膩的頭發,臉上卻沒有絲毫的疲憊,依然堅守在陣地的最前線。
「老兄,經常來嗎?」
「嗯。」
「玩多長時間了?」
「四年了。」
「四年了!」小浪的一聲驚呼,引來了整個網吧的側目。沒有憤怒,每個人的臉上似乎都如同帶著面具一樣,木然的望定他。彷彿在說:「四年很長么,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趕忙賠笑著跟大家打了個招呼,再也不管邊上的人,小浪一邊自顧自的打開游戲,一邊小聲說著:「我就說網吧哪裡奇怪,這幫人打游戲怎麼也不激動啊!。」
小浪跟朋友們打游戲的時候,尖叫、驚呼、咒罵、埋怨從來就沒間斷過,表情更是把喜、怒、哀、樂四項書寫得淋漓盡致。而這家網吧裡面所能聽到的只有鍵盤的敲擊聲和滑鼠與桌面的磨擦聲,安靜的不像是個網吧,到如同一家圖書館。更奇怪的是所有的電腦似乎都在運行著同一個游戲:CS。
說道CS小浪一直自詡為高手中的高手,聽著不同種的槍聲在耳邊回響,小浪彷彿從一個高中生變成了職業殺手,享受著敵人倒地前的哀號,天生膽小怕事的小浪在這款殺人游戲中似乎找到了平衡感。
區域網上十二個警察正在與十二個匪徒激戰著,名字清一色的從「Ghost01」一直排列到「Ghost24」。
「大活人起名字叫鬼,我也來!」一想起來路上的交警,小浪乾脆在名字一項輸入「Ghost00」加入了匪徒。
不愧是小浪,他的加入讓匪徒的劣勢大為逆轉,更有在緊急時刻「一戰五」的瘋狂戰績。要是在平時,整個網吧都會為其歡呼吶喊,而在這里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所有人都只是默默的開始下一局游戲。
正殺到酣處,本來是匪徒第二名的Ghost01竟然變節成了警察,無論小浪藏在黑影當中守株待兔,還是小心潛行埋雷都會被他發現。而且對方的水平不是一般的高,每每隻用一發子彈必定能結果小浪的性命。就算小浪跟在其他十一個人的身後,也難免中流彈身亡。而在殺死小浪之後,Ghost01也從來不理會其他的匪徒,只是對著屍體一通狂掃。如此往復十幾回合,小浪的排名從本來的第一,變成了倒數第一。
「網管,有人作弊!」再也按耐不住怒火,小浪一下子從座位上站起來,對著門口的老闆大喊。
「誰?」
「鬼01!」小浪話一出口再次招來整個網吧的注目,表情依舊木然。
「鬼01?我們都是鬼01!」24個人如同訓練過似的異口同聲說到,空洞的聲音,沒有焦點的目光讓小浪頭皮一陣發麻。
無奈的坐回到位子上,牆上的時鍾已經劃過了10點,門口依然沒有小白的身影,「動作可夠慢的。」本來想打電話催一下,可是網吧中手機竟然沒有信號。
「反正時間還長,不如趁他們來之前先睡一覺。」想到這里小浪趴在桌子上漸漸地進入了夢鄉。
夢境里他成為游戲中身穿迷彩服,手拿AK47的匪徒。火光中彈殼飛舞,一擊重刀,鮮血從敵人的頸部噴涌而出,看他身上的標號正是剛才暗算自己的Ghost01。手刃仇人之後小浪帶著自己的隊伍把敵人殺的四處逃竄,戰場上到處是死屍和丟下的槍械。只是漸漸的身後的盟友越來越少,對面的警察竟然成倍的增加,面無表情如僵屍一般向著小浪所在的位置蠕動著。在瘋狂不顧及自己生命的敵人面前,小浪開始感覺到了恐懼。是啊!游戲中哪裡有死亡的概念,一個人再厲害總有彈葯打完的時候,隨著重機槍的怒吼,屍體在腳下堆積著。
「咔!」撞針空洞的敲擊聲被聽覺神經無限放大了,與此同時鋪天蓋地的手雷從對方的營地中向小浪擲來。火焰灼燒著每一寸肌膚,感覺竟然是如此的真實。等等!這股味道……
猛然小浪從夢中驚醒,網吧已經化作一團火海,濃煙中小浪不得不赴低了身體。顯示屏的爆炸聲、人們的尖叫聲、匆忙的奔跑聲彷彿是剛才夢境的延續。塑料融化所散發出的刺鼻氣味,漸漸升溫的地板,掉落的頂燈卻又告訴小浪這一切都是事實。顧不上被碎玻璃劃傷的手腳,燎著的頭發,小浪好不容易爬到了牆邊。
「只要順著牆走就一定能找到出口!」似乎還有一絲希望,煙越來越濃,嗆得小浪一直在咳嗽。整個網吧也不過五十平米,為什麼爬了半天依然沒有找到門?
就在小浪即將絕望的時候「安全出口」幾個綠瑩瑩的字在面前閃光。
「是門!我終於得救了!」
希望來得如此真切,卻又走得那麼匆忙,一把碩大的「將軍不下馬」,將防火門從內部所住。小浪哭喊著、捶打著,門外就有清爽的空氣,涼爽的夜晚,可是註定小浪的生命只能被門內的火焰一點點蠶食。
「原來死亡就是這個樣子,並不是像游戲中一般只要按一下空格就可以重生。我不想死,我還年輕……」淚水在眼前化作了蒸汽,慢慢的將感官帶離了身體。
「嗡……嗡……」桌子上手機的震動將小浪拉回到了現實生活,「剛才竟然都是一場夢,嚇死我了!」
「喂!小白!你死哪裡去了!都幾點了還不過來!我們這里……」小浪環顧四周,網吧里空盪盪的只有他和前面櫃台上的老闆,「我們這里一個人都沒有了,你們還不趕快過來!」
「小浪啊!」電話那一頭小白的聲音在不住的顫抖,「我剛才給你打了半天電話都沒人接。」
「是啊!剛才沒信號,你冷啊!沒事抖什麼啊!」
「小浪!你剛才跟我說那家網吧叫什麼?」
「藍急速啊!鬧了半天你連名字還沒搞清楚呢!」
「不是啊!你還記不記得四年前有一條轟動全北京的新聞,某網吧失火燒死24人?」
「似乎有那麼回事,怎麼了?」
「那家網吧就叫做藍急速……」
「喂!小白!你別掛電話,喂!」無論小浪怎麼叫喊,電話的那一頭再也沒有聲音了。回想起這個怪異的網吧,剛才那個過於真實的夢,小浪覺得後背冷汗直冒。
「老闆,結賬!這里有十塊錢,不用找了。」
「十塊錢似乎不太夠啊!」
「十塊錢還不夠啊!我這里還有,五十!都給你。」此時小浪顧不得討價還價,只想快點離開這個詭異的網吧。
「嘿嘿!」老闆抬起頭來,第一次小浪看清楚了那整張臉——一張被火燒之後扭曲了的面容,眼睛似乎是被煙熏得白蒙蒙的一片沒有黑眼球,「我們這里,不收錢的。」
「那……你們要什麼?」
「我們要的是你陪我們一起玩游戲。」24台顯示器一起轉向小浪,每台顯示器上都有一張人臉,就是玩游戲的那24個人,可是與剛才不同的是,此刻這24張臉上堆滿了讓人毛骨悚然的笑容……
「廢墟中發現一無名男屍,身份有待調查。」
9. 上網18小時猝死 網吧內猝死網吧有責任嗎
網吧應付部分責任,但不是全部。網吧有義務提醒上網時間過長的客人,但這並不是出了事故就賴上網吧的理由。原因有三:
第一,該男子是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有自我認知。自己在網吧上網娛樂十八小時後猝死,應該是自己對自己負責。網吧,有監管提醒的義務,但並沒有事事照料的義務。因為網吧是公共場所,有些人還是包間,不希望網管或者他人打擾。顧客的需求,是第一位,網吧那麼大,可是網管就一個或者幾個,不可能事事照料的到。還是要看上網人員的自覺,自己調整自己的作息時間。
第二,根據以往案例,如男子徐某在通州區某網吧內連續上網長達36小時,最終導致猝死網吧,後其父母將該網吧告上法庭,索賠167萬余元。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認為,網吧工作人員未對徐某上網時間過長進行人性化提醒,故網吧應對徐某猝死承擔10%的賠償責任,判決賠償家屬9.6萬余元。這個案例,說明網吧也不是一點責任也沒有,只付百分之十的責任。而本文中,該男子明顯上網時間沒有此案例中的時間長,相差一倍。所以該網吧應付的責任應該更少。這絕不是為網吧推脫責任,而是出自相同案例的可靠比較。我認為應該相信法律,它不會輕易放過每一個犯錯的人員。
第三,網吧工作人員,不可能時時監控每名上網人員,畢竟有些人上網吧,就是去過夜,或者發泄。在疲勞時,就趴在桌子睡著了,那樣上網的時間也在計時。網吧工作人員,不可能去了解每個顧客是不是一直在玩,還是在休息,還是在掛機而人不見了。所以網吧不應擔負顧客死亡的責任。只是因為出了事故,在自己的地方,有些許的監察責任罷了。將心比心,網吧也不想出現這樣的事情,可事情發生了,網吧也要擔一份責。
不可否認,網吧的些許責任。但也不能否認,某些人對自己的不負責,還連累他人。所以我建議,大家合理上網,安排好自己的時間,不給自己找麻煩,不給他人惹麻煩。不要過高的估計自己身體負荷的極限,那樣很可能造成終身的遺憾,徒增傷悲。
10. 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擅自進入網吧包間並反鎖上門,並且未開機上網。因網吧衛生人員之前剛把包房收拾干
網吧同樣的要負責任,因為網吧沒有做到監督管理的責任,並且網吧保安沒有詢問當事人網吧沒有盡到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