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美國小說《根》中的根指什麼苦難的根源是什麼
根是指尋根,就是尋找自己來自何方。對於美國黑人來說,就是非洲,他們的祖先是非洲人,被人販子賣到美國的。苦難的根源,一言難盡。那時候美國需要勞動力,自然和人販子一拍即合,而那時候非洲非常原始,人都沒有開化,買賣他們和買賣牲口沒有多少區別,自然沒有什麼權利,當然總的來說,奴隸主對他們還算愛惜,畢竟那就是牛是馬,誰會沒事處死、毆打自己的牛馬?隨著社會的進步,美國的思想先進的人士希望把黑人當作正常人,正常公民對待,當然反對的力量也很強大。後來有識之士做了很多努力,慢慢的改善了黑人的地位。當然黑人本身也有問題,他們本來就比較原始,教化的程度低,很多缺點也很突出,比如不自律,比較暴力,不愛學習,把他們完全解放,也會引起很多社會問題(當時支持奴隸制的人士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但林肯權衡了利弊,還是果斷了解放了黑奴。後來引起了一系列的問題,黑人在沒有奴隸主管理的情況,自我生存能力很差,本身又暴力,導致他們過的還不如從前。以幾代人困苦的代價完成了黑人的解放。現在美國黑人問題還是美國的大問題,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就是美國衰敗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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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根鳥全文閱讀
根鳥
作者:曹文軒
內容簡介:
出走、流浪、瀟灑、浪漫……一個少年以夢為馬,帶著戀情的萌動和陌生的嚮往,奔向孤獨的森林,誘惑的河邊,苦難的山谷。作家曹文軒為成長一族插上神聖的幻想翅膀,掠向浪漫主義的敘述草原……
第一章 菊坡
1
整整一個上午過去了,根鳥連一隻麻雀都未能打到。
根鳥堅持著背著獵槍,拖著顯然已經很沉重的雙腿,擺出一副獵人的架勢,依然煞有介事地在林子里轉悠著,尋覓著。
那對長時間睜大著的眼睛,盡管現在還是顯得大大的,但目光實際上已經十分疲倦了。此刻,即使有什麼獵物出現在他的視野,他也未必能夠用目光將它發現和鎖定。他的行走,已經很機械,腳下被踩的厚厚的落葉,發出一陣陣單調而枯燥的聲響。
這座老林彷彿早已生命絕跡,不過就是一座空空的老林罷了。下午的陽光,倒是十分明亮。太陽在林子的上空,耀眼無比地懸掛著。陽光穿過樹葉的空隙照下來時,猶如利箭,一支一支地直刺陰晦的空間,又彷彿是巨大的天河,千瘡百孔,一股股金白色的流水正直瀉而下。
天空竟然沒有一隻飛鳥。整個世界彷彿已歸於沉寂。
根鳥想抬頭去望望天色,但未能如願,茂密的樹葉擋住了他的視野。他終於找到了一個較大的空隙,然後盡可能地仰起脖子,朝上方望去。本來就很高大的杉樹,此時顯得格外高大,一柱柱的,彷彿一直長到天庭里去了。陽光隨著樹葉在風中搖晃,像無數飄動的金箔,在閃閃爍爍。他忽然感到了一陣暈眩,把雙眼閉上了。然後,他把腦袋低垂下來。過了一陣,他才敢把眼睛睜開。他終於覺得自己已經疲倦得不能再走動了,只好順著一棵大樹的樹干,像突然抽去了骨頭一般,滑溜下去,癱坐在樹根下。
從遠處看,彷彿樹根下隨便扔了一堆衣服。
根鳥迷迷糊糊地睡去了。
老林依舊寂寞。風在梢頭走動,沙沙聲只是加重了寂寞。
根鳥似乎是被一股涼氣包圍而突然醒來的。他揉了揉雙眼,發現太陽已經大大地偏西了。他十分懊惱:難道今天要空手回去嗎?
十四歲的根鳥,今天是第一回獨自一人出來打獵。
他本來是帶了一個讓他興奮的願望走進這座老林的:我要以我的獵物,讓父親,讓整個菊坡人大吃一驚。早晨,他扛著獵槍走出菊坡時,一路上都能感受到人們的目光里含著驚奇、疑惑和善意的嘲笑。「根鳥,你是一個人去打獵嗎?」幾個比他要小的小孩,跟在他屁股後面追問。他沒有回頭瞧他們一眼,也沒有作出任何回答,依然往前走他的路—就像父親一樣,邁著獵人特有的步伐。
可是直到現在,他甚至連一根鳥的羽毛都沒有發現。
他立即從樹根下站了起來。他一定要在太陽落下去之前打到獵物,哪怕是一隻禿尾巴的、醜陋的母山雞!但他的步伐顯然不再是獵人的步伐了。獵人的步伐是輕盈的,從地面走過時,就彷彿是水一般的月光從地面滑過。獵人的步伐是敏捷的、機警的、不著痕跡的。此刻,他已失去了耐心,腳步快而混亂,落葉被踩得沙沙亂響,倒好像自己成了一個被追趕的獵物了。
有一陣,根鳥甚至忘記了自己是在尋覓獵物,只是在林子里漫無目標地走著。他的心思居然飄盪開去,想起了一些與打獵毫不相關的事情。疲軟的腳步,只是向這個世界訴說著,老林里有一顆生命在無力地移動。當根鳥終於想起自己是在尋覓獵物時,他看到了進一步偏西的太陽。於是,他預感到了今天的結局將是很無趣的。
但,根鳥依然堅持著他的尋覓。
當他的注意力將再一次因疲倦而渙散時,一道明亮的白光,忽然在他頭頂上如閃電一樣劃過,使他驚了一下。他抬頭望去,只見藍如湖水的天上,飛著一隻鷹——一隻白色的鷹。
老林因為這只鷹,而頓生活氣。
這是根鳥大半天來看到的惟一的動物。他的精神為之一振,雙目如挑掉燈花的油燈,刷地亮了。
鷹不是他的獵物,但它卻激活了他的神經。他因為它的翱翔,而渾身一下注滿了力量。
根鳥從未見過,甚至也從未聽說過鷹有白色的。因此,它的出現,還使根鳥感到了一份詭秘,甚至是輕微的恐怖。它的出現,又似乎是非常突然的,並不是由遠而近的,就在那一瞬間,毫無緣由地就從虛空中出現了。根鳥覺得這座老林更加幽深與荒古。他心中有了想回轉的意思。但這點意思又一下子不能確定起來,因為那隻鷹很讓他心動與迷惑。
鷹在天空下展著雙翅,像一張巨大的白紙在空氣中飄盪,又像是一片孤獨的白雲在飄移。陽光灑在它的背上,使它鑲了一道耀眼而高貴的金邊。有一陣,它飛得很低,低得使根鳥清晰地看到了那些在氣流中掀動著的柔軟的羽毛。
鷹牽引著根鳥。當它忽然滑向天空的一側,被林子擋住身影時,根鳥甚至感到了一種空虛。他用目光去竭力尋找著,希望能夠再次看到它。它合著他的希望,像一隻風箏得了好的風力,又慢慢地升浮到他的頭頂。這使他感到了一種失而復得的喜悅。
鷹將根鳥牽引到了林間的一個湖泊的邊上。
一直被樹林不住地遮擋住視線的根鳥,頓覺豁然開朗。
那湖泊水平如鏡,倒映著天空與岸邊的白楊樹。空氣因為它,而變得濕潤。根鳥感到了一種愜意的涼爽。這時,他看到了倒映在湖泊中的鷹。它在天空中盤旋,使根鳥產生一種錯覺:鷹在水中。當有微風吹皺湖水時,那白色變成虛幻的一團,彷彿綠水中漫散著白色。等風去水靜,那模糊的白色,又變成了一隻輪廓清晰的鷹。
這鷹就一直飛翔在根鳥的視野里,彷彿有一根線連接著根鳥,使它不能遠去。
鷹忽高忽低地飛了一陣,終於落在湖邊一棵枯死的老樹上。它慢慢地收攏著翅膀。它一動不動地立在一根褐色的樹枝上,腦袋微微向著天空。
這是一副神鳥的樣子。
根鳥在草地上坐下,就一直看著它。他覺得這只鷹好奇怪:它為什麼總在我的頭頂上飛翔呢?當他終於想起他是被鷹所牽引、是他自己來到了湖邊時,他對自己有點生氣了:你還兩手空空呢!這時,他希望那隻鷹是一隻野雞,或是一隻其他什麼可以作為獵物的鳥。他下意識地端起槍,將槍口對准了鷹。
鷹似乎看到了他的槍口,但,它卻動也不動。
根鳥有點惱火了:這鷹也太不將他放在眼裡了。有那麼一瞬間,他真想扣動扳機,即使不對准它,也可以至少嚇唬它一下。他甚至想到了咣的一聲槍響之後那鷹失魂落魄地飛逃時的樣子—那樣子全無一點鷹的神氣。
根鳥決心不再去關心這只鷹。他拎著槍,站了起來。他要沿著湖邊走過去,看一看他能否在湖邊的草叢與灌木叢里碰到運氣。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當他走出去一段路後,那隻鷹從枯枝上起飛,又飛臨到他的視野里。這使根鳥心生一個讓他心驚肉跳的疑惑:這鷹莫不是將我看成了它的獵物?他的眼前便出現鷹從天空俯沖而下捕捉草地上的野兔或者是捕捉水中大魚的情景:那兔子企圖逃跑,但最終也未能逃脫得了鷹的利爪而被壓住、被拖向天空,那魚在空中甩著尾巴,抖下一片水珠……想到此,根鳥既感到這只鷹的可笑,同時還有對鷹敢於蔑視他的憤怒,當然還夾雜著一絲獨自一人被一隻巨鷹所盯上的恐懼。
鷹並沒有俯沖下來,只是在他的視野里作了長時間的飛翔之後,漂亮地斜滑而下,落在根鳥面前的一個長滿青草的土丘上。
根鳥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這只鷹了:它像清寒的春風中的最後一團晶瑩的雪;它的脖子強勁有力,脖子上的一圈淡紫的羽毛在陽光下閃著金屬一般的亮光,顯出一番王者氣派;當它的腦袋微微低垂時,它的嘴,像一枚懸掛在海洋中的黑色魚鉤;它的兩條腿猶如兩根粗細適當的鋼筋,它們撐起了一個矯健的形象。
根鳥最後看到了鷹的眼睛。像所有鷹的眼睛一樣,那裡頭有一種令人不寒而慄的凶惡。
他再一次舉起了槍,將槍口對准了它。他的心中確實有槍殺它的慾望,但他遲遲沒有扣動扳機,因為他仍不想將鷹當成他的獵物。「這該死的鷹,還不快走!」他收起了槍,但他隨即大叫了一聲。
鷹並未因為他的恐嚇而飛起,依然立於土丘之上。
根鳥轉過身,朝著另一個方向走去。剩下的時間實在不多了,他必須抓緊。他不能空手而歸。他帶著一種僥幸心理:也許就在天黑之前,會突然碰到獵物。隨著太陽的西移,天氣格外清涼。根鳥將槍背在肩上,並且聳了聳肩,重新振作起來。他感覺到自己又能夠聚精會神了。
他忘記了那隻鷹。
天光漸漸暗淡,湖水的顏色漸漸變深,梢頭的風也漸漸變得有力。遠山傳來了陰森森的狼嚎聲。
幾乎就要完全失望的根鳥,終於發現距離他五十米遠的一塊岩石上蹲著一隻兔子。那兔子的顏色幾乎與岩石無法分辨,但還是被根鳥那雙渴望與機警的眼睛看到了。這也許是今天惟一的機會了,根鳥必須小心翼翼,不要讓這惟一的機會丟失掉。他蹲下來,然後葡匐在草叢里,慢慢地朝岩石爬去。
他必須要在最有效的距離內扣動扳機。
那隻兔子自以為任何人也無法發現它,蹲在岩石上朝天空作一種可笑的觀望,然後用雙爪反復地給自己洗臉。洗了一陣,還歪著腦袋朝水中的影子看了看。它彷彿看到了自己的同類,做出一種要撲下去與其嬉鬧的姿勢。
根鳥停止爬行,慢慢支撐起身體。他找到了一種最佳的姿勢之後,將槍管一點一點地抬起,對准了那隻兔子。他沒有立即開槍,而是很耐心地瞄準著,惟恐失誤。他終於認為他的姿勢與槍口的高度都已達到最可靠的程度,將手指放到扳機上。這時,他能聽見的,只有撲通撲通的心跳。他的手有點發顫,但還是牢牢地托住了槍托,扣動扳機的手也在逐漸施加壓力。正當他就要扣動扳機時,那隻鷹忽然如幽靈一般又出現了,並且如一塊銀色的鐵皮一般,從空中直削下來。那隻兔子一驚,吱的一聲驚叫,隨即躍起,跳進草叢里倉惶逃竄了。
根鳥氣急敗壞,把本來對准兔子的槍口對准了鷹。
鷹居然落下了,就落在那隻兔子剛才蹲著的那塊岩石上,並且將腦袋對著草叢中的根鳥。
根鳥看了一眼天色,知道今天的結果已不可能再改變了,不禁怒火中燒,突然站起身來,將槍口牢牢地對准了那隻鷹,隨著一聲「這可惡的鷹」,扣動了扳機。
一聲震耳欲聾的槍響之後,是一團藍色的火花。那鷹猛烈震動了一下,搖晃著倒在岩石上。
根鳥摸了摸發燙的槍管,望著岩石上的鷹:它既像一堆水沫,又像是一塊被風鼓動著的白布。他忽然覺得心裡有點難過,但在嘴中說:「這不能怪我,是你自找的!」
太陽已躲到林子的背後去了,余輝從西方反射,將天空變成金紅色。
根鳥將槍背到肩上。他得回轉了,他必須得回轉了。他最後瞥了一眼那隻被風吹開羽毛的鷹,轉過身去。這時,他聽到身後有沙沙聲,掉轉頭一看,只見那隻鷹正竭盡全力拍打著翅膀,並掙扎著將腦袋抬起來。黃昏前的片刻,反而可能是一天里最明亮的片刻。根鳥清清楚楚地看到鷹的目光里似乎有一種哀戚的呼喚,並且這種呼喚就是沖著他的。他猶豫著。
而就在他猶豫的這陣子,那鷹就一直用那對使人心靈感到震顫的目光望著他。他在它目光的呼喚下,一步一步地走向它。
當他終於走到它身邊時,它意味深長地看了他一眼,隨即,腦袋像藤蔓枯萎了的絲瓜垂落了下去。他頓生一股悲哀之情,彎下腰去,用雙手將那隻鷹捧起。這時,他突然發現鷹的腿上用一根紅頭繩縛了一個布條。他取下布條,無意中發現那布條上竟然寫著字:
我叫紫煙。我到懸崖上採花,掉在了峽谷里。也許只有這只白色的鷹,能夠把這個消息告訴人們。它一直就在我身邊呆著。現在我讓它飛上天空。我十三歲,我要回家!救救我,救救我,救救紫煙!
根鳥輕輕放下那隻鷹,用手撫摸了一陣純潔而松軟的羽毛,向它深深鞠了一躬,轉身朝家走去。
2
根鳥感覺到這是一個女孩的名字。菊坡沒有叫這個名字的女孩,根鳥也從未聽說過這個名字。
父親說:「只能到菊坡以外的林子去打聽誰家丟了一個叫紫煙的女孩兒。」
當天晚上,根鳥父子倆就提著小馬燈離開了菊坡,一路打
聽下去。可是走了許多地方,直到天亮,也未能打聽到誰家丟了孩子,甚至誰也沒有聽說過有個女孩叫紫煙。
天快亮時,根鳥父子倆拖著疲倦不堪的身子,又回到了菊坡。
根鳥一覺睡到了下午太陽即將落山。他坐在門檻上,掏出口袋裡的那根布條,默默地看著。
布條上的字歪歪扭扭的,彷彿寫字的人當時在顫抖著手。
根鳥猜測,那是用樹枝蘸著一種草汁寫的。他覺得這是一件確實發生了的事情。他在反復看了布條上的字之後,將布條放回口袋,走出院子,走到村前的大路口。他希望能看到一些從遠方而來的過路的陌生人。他要向他們打聽有沒有聽說過有一個叫紫煙的女孩。
大路空空,偶爾走過一個人,也是他所認識的菊坡人,或是與菊坡鄰近的外村人。
根鳥又跑到大河邊上。他要大聲問任何一條過路的船:「你們聽說過有一個叫紫煙的女孩嗎?」然而大河也是空空的,只有無聲向前流動的河水。
根鳥的身後是一架正在轉動的風車,永遠的吱吱呀呀的聲音,使他覺得永遠也不能得到一個他所希望的回答。他大概只能在心裡揣著一個謎團,而無望地走動在菊坡,直到將它漸漸淡忘。
眼下,已進入秋天,菊坡這地方到處開放著菊花。黃的、紅的、藍的、白的,五顏六色、形狀各異的菊花或一片片,或一叢叢,或三兩株,空氣里滿是它的香氣。這是菊坡最讓人迷戀的季節。在這樣一個季節里,根鳥照理應是歡樂的。但現在的根鳥無法歡樂。他的眼前總是那隻神秘的鷹和那個令人心情不安的布條。他既不能看到四處開放著的菊花,也聞不到它們的香氣。他顯得有點呆頭呆腦的。
天色漸晚,坡上的老牛在呼喚遠走的牛犢回到它的身邊。
在大河中央游著的鴨子,也在向岸邊的鴨欄慢慢游來。從村裡傳來大人呼喚小孩歸家的聲音。竹林里,飛來許多准備歇宿的麻雀,唧唧喳喳的喧鬧,意味著不久就是它們宿眠後的鴉雀無聲。河那邊的景色漸漸變得虛幻,村裡的炊煙也漸漸在暗淡下來的天色中,不易被覺察了。
根鳥想著峽谷中那個叫紫煙的小女孩:有人救了她嗎?
怕是還沒有。她不能回家,她只能獨自一人呆在峽谷里。對她來說,夜晚實在太可怕了。
夜裡,根鳥無法入睡。他穿上衣服,緊縮著有點怕涼的身子,走出院門。他在門檻上坐下,望著似乎很荒涼的天空。幾顆涼絲絲的星星在朦朧中閃爍,向他訴說著遙遠與孤寂。門前水溝邊的蘆葦叢里,一兩只螢火蟲,發著微弱的亮光。夏天已去,它們還在勉強地堅持著。但變得淡而無力的亮光在告訴人,它們不會再堅持多久了。小山那邊是一片草地,大概是牧羊人無法忍受這夜的清靜與寂寞,在哼唱著。那單調的聲音被拉得很長,似有似無地傳過來。聲音是潮濕的。
夜晚的菊坡,讓人多愁。
父親的咳嗽聲響在他的身後。
「夜深了,睡覺吧。」父親說。
根鳥依然坐著。
「這事情不一定是真的。」
「是真的。」
「你怎麼知道就是真的?」
「我知道它是真的。」
「就不會是一個小孩使壞主意,耍好心的人?」
「不是。」
「我打了這么多年獵,也沒有看到過一隻白色的鷹。」
「可我看到了。就是一隻白色的鷹。」
「就算是真的,又能怎麼辦?」
「……」
「她家裡的人,總會搭救她的。」
「她家裡的人,不知道她掉進了峽谷里。」
「你怎麼知道的?」
「我知道。」
「再說,這孩子也不知是什麼時候就掉進峽谷了。不一定活著了。」
「她還活著。」
「這是你心裡想的。」
「她肯定還活著。」
「活著又能怎麼樣?誰知道那個峽谷在什麼地方?」
「總會找到的。」
「天涼了,進屋吧。」
「明天,我去縣城。」
「縣城裡也沒有峽谷。」
「我去看看城裡有沒有尋人啟事。誰家丟了人,都在城裡貼尋人啟事。城裡人來人往的,消息傳得快。」
第二天一早,根鳥就去了三十里外的縣城。
根鳥都有兩年不來縣城了。
街上跑著馬車、人力車、自行車,一街的鈴聲。街兩側,是大大小小的商店、客棧與飯鋪,還有許多手工藝人擺的攤子。
雖是一個小城,倒也繁華與熱鬧。
根鳥無心去觀望這一切。進了城門之後,他就一路靠著街邊走,眼睛直往牆上瞧,看有沒有尋人啟事。倒是不斷地能看到一些尋人啟事,但十有八九,都是尋找一些因精神不正常而走失了的人,而其中又以老年人居多。
根鳥很執著,走完一條街,又再走一條,走了豎街又走橫街。不管那些是早已貼上去的或是剛剛貼上去的,也不管是不是尋人啟事,只要是張紙,根鳥都要走向前去看一看。人們都很忙,又各有各的事,誰也沒有去注意這個行為怪異的少年。
中午,根鳥走不動了,就在一棵梧桐樹下坐下來,然後掏出早晨從家裡帶來的一個大紅薯咔嚓咔嚓啃起來。他的目光顯得有點呆滯。這是一個身體疲倦且又被一團心思所糾纏的人所有的目光。啃完紅薯,他疲乏地睡著了。不知睡了多久,
他在睡夢里隱約覺得頭頂上方有一種枯葉被風所吹之後發出的聲音。他微微睜開眼睛,就著梧桐樹干,仰起脖子,朝上方望去。這時,他看到了梧桐樹幹上貼著的一張紙,正在風中掀動著一角。他起初只是不抱任何希望而獃獃地看著,但隨即跳起,將臉幾乎貼到那張紙上看起來:
七月十日,十三歲的小女早晨出門,從此就不見歸來。小女扎一根小辮,長一尺有餘,身著紫色上衣、湖藍色褲子,圓口鞋,紅底黃花。有一虎牙,左耳有一耳環。有知下落者,盼聯系,當以重金致謝。蘭樓鎮 朱長水
根鳥一把將這張尋人啟事揭下,隨即向人打聽去蘭樓鎮的路。
在去蘭樓的路上,根鳥一直腳步匆匆。
「我說這事不是假的。」他為自己在父親面前堅持住了自己的看法而感到高興。「我差一點就和父親一樣那麼去想。」
他為這種僥幸,而感到猶如被涼水潑澆了一般,不禁全身激靈了一下。「就是她,就是紫煙,十三歲……」他想撒腿跑起來,
但已跑不動了,「她還活著,她會活著的,峽谷里有的是充飢的果子……」
他從口袋裡掏出了那根布條,布條隨即在風中飄動起來。
傍晚,根鳥來到了蘭樓。
根鳥打開那張尋人啟事給人看,隨即就有人將他帶到鎮西頭一個院子的門口。
「朱長水,有人找。」那個將根鳥領到此處的人敲了敲院門說。
院門打開了。
「我就是朱長水,誰找?」
「我。」根鳥連忙說,「大叔,你家是不是丟了一個十三歲的女孩?」
「是的。」
「我知道她在哪兒。」
「在哪兒?」
「在峽谷里。她去採花,掉到峽谷里去了。」根鳥將那根布
條遞給那個叫朱長水的漢子。
朱長水看完條子,笑了:「我的小女兒已經找到了,但不是從什麼峽谷里找到的。她是在棉花地里,被摘棉花的人發現的。」
不知為什麼,根鳥突然感到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失望。他的手一松,那張失掉意義的尋人啟事飄落到地上。
「這個掉進峽谷的女孩肯定不是我的小女兒。我的小女兒也不叫紫煙,叫秀雲。」
門外,忽然響起雜亂的腳步聲。
「這幫小兔崽子,又欺負我家秀雲了。」
朱長水正說著,一個小女孩氣喘吁吁跑到了院門口。她用手指指巷子,但沒有語言,只是在嘴裡嗚嚕著,意思是說,有人在追她。朱長水走到院門口,隨即,雜亂的腳步聲遠走了。
「是個啞巴。」根鳥在心中說。
啞巴見到了一個陌生人,躲到門後,然後慢慢將臉探出來,朝根鳥傻笑著。笑著笑著,從長了兩顆虎牙的嘴裡流出一大串口水來。
「還是一個傻子。」根鳥走出朱家的院子,走進巷子里。
身後傳來一聲:「謝謝你,孩子!」
根鳥回到菊坡,差不多已經是半夜了。
父親一直守候在村口。他看到根鳥搖搖晃晃地走過來,沒有迎上去,而是依舊蹲在那兒抽煙。猩紅的火光一明一滅,在告訴根鳥,父親一直在等他。
根鳥吃力地走到父親的面前。
父親讓他走在前頭,然後一聲不響地跟著。
回到家中,父親去給根鳥熱了飯菜。
根鳥並不想吃東西,只是有氣無力地用筷子在飯碗里撥弄著。
父親說:「別去找了,沒有的事。」
筷子從根鳥的手中滑落到地上。他趴在桌上睡著了。
根鳥醒來時,已是次日的正午時分。
根鳥問父親:「菊坡的四周都有哪些峽谷?」
父親回答道:「這些峽谷我都知道。菊坡四周沒有太高的山,峽谷也不深,一個人即使不小心掉下去,也是能夠爬上來的。最深的峽谷,是薔薇谷,在東邊。」
根鳥朝門外走去。
「你又去哪兒?」
「薔薇谷。」
「你不會有結果的。我打了幾十年的獵,就從未見到過這一帶有白色的鷹。我已經向村裡年歲最大的人打聽過,他們也從未聽說過有白色的鷹。」
根鳥猶豫地站住了。
「我總覺得那鷹有點怪。」
「可它確實是一隻鷹。」
「誰知道它是從哪兒飛來的呢?」
根鳥又朝東走去了。
「這孩子,死心眼!」父親嘆息了一聲。
根鳥走到了薔薇谷。他站在山頂上,往下一看,只見滿山谷長著薔薇,彷彿是堆了滿滿一峽谷紅粉的顏色。他往下扔了一塊石頭。他從很快就聽到的回聲判斷出這個所謂的最深的峽谷,其深度也是很有限的。他在山頂上坐下了。有一陣,他居然忘了那個叫紫煙的女孩,而只把心思放在那滿山谷的薔薇上。
濃烈的薔薇香,幾乎使他要昏昏欲睡了。
從峽谷的底部飛起一隻鷹,但那鷹是褐色的,就是那種司空見慣的鷹。
根鳥靜靜地等待著,等待著能有一隻白色的鷹從峽谷里飛起來,或者是有一隻白色的鷹從天空中落到峽谷里。當然,這是永遠也不可能的,菊坡這一帶確實沒有白色的鷹。
根鳥打算回家了。但就當他轉身要離開時,心裡忽起了一種呼喚的慾望。他先是聲音不大地呼喚著:「紫煙——」聲音微微有點顫抖,還帶了少許羞澀。但,後來聲音越喊越大,最後竟然大到滿山谷在回響:「紫——煙——」
有時,他還大聲地向下面問道:「紫煙,你聽見了嗎?有人來救你啦?你在哪兒呀?」
他馬上就要離去了。他用盡全身力氣,作最後的呼喊,這呼喊一半是出於為了救出那個叫紫煙的女孩,一半則僅僅是因為他想對著這片群山大喊大叫。他太想大喊大叫了。他覺得心裡憋得慌。
根鳥突然栽倒在山頂上。
一個滿臉胡茬的漢子氣呼呼地站在那裡。
暈眩了一陣的根鳥終於看清了這漢子的面孔:「你……你為什麼打我?」
「你這小兔崽子,你在招狼嗎?我在那邊的林子里捕鳥,你知道嗎?你把鳥全部驚飛了!」
根鳥覺得鼻子底下濕漉漉的,用手擦了一下,發現手被血染紅了。
「滾!」那漢子道。
根鳥爬起來。
「滾!」那漢子一指山下。
根鳥向山下走去。他估計離那個漢子已有了一段距離了,又突然地大喊起來:「紫——煙——」一邊叫著,一邊向山下撒丫子猛跑。
D. 文學作品<根>的介紹
二十年前,當《根》風靡美國的時候,它是被列在「非小說類暢銷書」中的。
1977年4月,美國國家書籍獎金委員會把歷史特等獎授予了《根》,以表彰這部「非
虛構的歷史作品」。但是它二十年來在全世界的流傳表明,讀者們通常並不是把
《根》當作一般意義的歷史來閱讀,他們更多的是沉浸在對《根》所描述的家族命
運的關切之中,為它深刻的主題、活生生的形象和豐富的情感所打動。《根》更應
該是一部文學作品,是一部優秀的歷史小說。雖然作者信誓旦旦地說他怎樣在塵封
的故紙堆中尋找歷史的線索、書中的人物怎樣是他的爺娘祖奶奶,這些都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的歷史真實性是融合在它的藝術價值之中的。
因此《根》應該進入世界文學名著的行列。
強調《根》是文學作品,並不意味我們貶低它的歷史含量和認識價值,恰恰相
反,形象大於思想,正是它的藝術再現,使讀者們更深刻地認識了美國黑人乃至美
國的一段歷史。
回顧美國文學,以最敏感的黑人問題為題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個專門的類別,
據說其中是《湯姆大伯的小屋》、《飄》和《根》影響最大,最有代表性。其實,
前兩部作品還不能和《根》相比,完全以黑人的生活為主要情節且以黑人為主人公
的作品,《根》是有開創意義的。尤其它的獨特的敘述方式,「從頭道來」,從
「根」挖起,以一代一代黑人的命運,以他們的苦難和追求,雄辯地展示了主題,
賦予了《根》以史詩的光輝。
《根》挖掘了一條美國黑人之根。這條根開始在1750年早春,西非甘比亞河上
的嘉福村。這是作者所稱由他上推七代的祖先降生之地,這條根也是所有美國黑人
之根的代表和象徵。請看康達·金特從出世到被白人奴販即「土霸」擄掠去之前,
那一段非洲部落的生活是多麼淳樸和諧。那播種和豐收季節的歌舞與祈禱、篝火前
的長老議事會、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禮……這一切都顯示著他們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是優雅自如的,是和諧的;而那晨霧盪漾的肯必·波隆河上,獨木舟劃破了平靜的
水面,驚醒了狒狒,驚散了野豬,林間百鳥鳴囀,河上蒼鷺齊飛……這又是一個多
么和諧的自然環境!人們常說應該以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如何來檢測一
個民族的文明程度,應該看到,康達·金特的民族決不是野蠻的。野蠻的是把他們
當獵物擄掠去的白人「土霸」。這個後來成為美國黑人的家族的苦難史就是從康達
·金特被捕捉開始的,他們的非洲之根就從此處斷了。
曾有人批評《根》所描繪的非洲生活情景過於理想化和浪漫化了,不夠真實。
這樣的指摘其實還是一個歷史小說中「歷史」和「小說」之間關系的老問題。《根》
不是功能學派的社會人類學考察報告,它的細節應該服從它的主題和更深刻的歷史
真實。當第一代黑奴在遙遠的異鄉受盡凌辱又孤苦無告時,那隻能在夢中相見的故
土自然也就顯得和天堂一樣美好。作者所寫的是一個民族的象徵的歷史,那非洲的
根已被注入了深層的含義,是終極追求的代稱。
盡管已經有很多作品記錄了美國黑人所遭受的苦難,但讀一讀《根》仍然會使
我們的心為他們的苦難而震顫。從越洋運奴船上那些「土霸」們種種令人發指的暴
行,到美國南方種植園里無窮無盡的苦役,黑人們是生活在血淚之中。讀者不會忘
記這樣一個情節:在黑奴拍賣台上,一位黑人母親當眾摔死了自己親生的嬰兒,為
的是「你們對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孩子身上」。白人們對她做了什麼?不
必細說我們就可以想像這位母親所蒙受的必然比死亡還要慘烈可怕,以致他不惜摧
毀女兒剛剛獲得的生命,免得她再經歷母親的苦難。然而《根》更突出了美國黑人
精神上所受的虐待,那種失去了人的尊嚴而給心靈帶來的痛苦。書中反復地指出:
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知道自己是什麼人,是從哪兒來的;而「土霸」們最惡毒之處
就是不讓黑人有自己的語言、自己的風俗,讓他們不知道自己的「根」。因此,黑
人們無法真正得到解放。用書中的話來說:「就是為白人工作一千年後,你還是黑
奴。」沒有了來歷,沒有了歸屬感,黑人們只能世世代代被賣來賣去,即使在廢奴
以後,也只能是茫然的漂泊者。「我漂泊,我旁徨,蘭斯頓·休斯之語也正是代表
了這種心態。《根》就是把這種歸屬感的尋求作為己任,在一個黑人家庭七代的歷
史中開辟艱苦的探訪之路。
經過十二年的探索,作者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根」。他把這一過程寫在了小說
的最後部分,增加了此書的紀實色彩。他通過祖祖輩輩口耳相傳的片言只語的非洲
話,終於找到了甘比亞河畔祖先的村落,找到了他的黑奴第一代祖先康達·金特的
來歷。
掘到這條「根」是很了不起的,也使全書的主題完成了自己的樂章。受此鼓舞,
事實上七十年代末許多美國黑人也掀起了一股尋根熱潮。但是,是不是找到了自己
祖先的村落也就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尊嚴和價值了呢?恐怕不盡如此。美國的黑人問
題是一個社會問題,而種族問題只是這個問題的標簽。找到了種族意義上的根,並
不等於找到了解決這個社會問題的根。割斷黑人的民族傳統,以蒙昧壓制他們,並
不是白人統治者肆虐的主要手段,至少不是唯一手段。即使到今天,即使在一些方
面的境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即使尋到了根,美國黑人要想獲得真正的平等、
自由與解放,他們也還有許多事情要做。不過那是《根》以外的事情了。
其實《根》不僅挖掘了美國黑人之根,它也必然觸及美國白人之根。
美國是白人統治的國家,黑人是以奴隸的身份被強制送到美洲大陸的。因此白
人是主人。書中就描寫了幾位不同的主人:買下康達的約翰主人冷酷殘暴,他的哥
哥華勒主人「富有同情心而仁慈」,買下濟茜的李主人下流無恥,是十足的人渣,
墨瑞主人又似乎分外開通。然而所有這些主人--「好」主人和壞主人,都有一個
共同處,那就是一切必須按照白人的規則行事,黑人永遠只能聽任宰割,在主人面
前只能說「是」。在這個黑白分明的世界裡,就白色主人整體而言,偽善和殘暴只
是對黑人交替使用的手段。對這一點,《根》揭露得很清楚。幾個不同面目的白人
主人其實都有這一根靠奴隸制度以自肥的根。
美國的白人來自何處?他們不用探尋也知道,來自歐洲。到「新大陸」來尋發
財夢的人,大多數是走投無路而背井離鄉。他們當中冒險家、受迫害者、破產者和
賭徒有的是。在美洲這塊「充分自由」的土地上,他們的劣根性在對待有色人種時
便不再受倫理道德乃至法律的約束而得以自由地表現。因為他們的意志就是法律,
他們的慾望就是倫理。正如書中的黑人所說:「在他們成立一個新殖民地後,首先
就蓋一座法院,以通過更多的法律,然後再蓋一間教堂來證明他們是基督徒。」魯
濱孫靠火槍和《聖經》征服了星期五,美國的白人征服者也是靠這兩樣役使他們的
奴隸。當他們靠剝削黑人致富了,甚至當他們的孩子吃黑人奶媽的奶長大了,他們
仍然沒有忘記給黑人奴隸多加一條鎖鏈。書中不止一次借鱷魚和小男孩的故事嘆道:
這是一個思將仇報、弱肉強食的世界。白人對黑人是有太多的歷史欠賬,時至今日
也沒有真正解決的美國黑人問題就是蓄奴制和種族歧視的後果,也是美國的一條病
根。
美國常常以「最民主、最自由、最講人權」自詡,而《根》正是向世人揭示了
最沒有民主、最沒有自由、最沒有人權的黑人家族的歷史,它的社會認識意義與
《美國的悲劇》、《憤怒的葡萄》等美國文學史上的名篇是一致的。
《根》當然不是一部完美的作品,在它問世之初就有頗多爭議。但是經過了二
十年時間的沖刷,它沒有淹沒在無數過眼即逝的暢銷書中,說明它具有名著的生命
力。也正因為此,它值得我們進一步指出它的不足之處。
作者把主題建立在「尋到根就尋到一切」這一觀念上,他希望黑人尋到根就尋
到了尊嚴;白人尋到根就能了解和理解黑人;天下所有人都來尋根,就能相容相通。
這只能是一個善良的願望。我們尊重這個願望,希望這個願望能促進人類的和睦相
處;但是從思想意義上說,與前人的作品相比,《根》的主題並沒有本質的突破。
所以書中的黑人們大多是在忍耐、順從和對劇變的恐懼中度過一生。當他們得到自
由,經營有成以後,自建的教堂、草地上野餐便成了他們莫大的快樂。
《根》在藝術上的成功顯而易見。它塑造的人物各有特色,即使身份相似,性
格也決不雷同。最為人難忘的自然是康達·金特和雞仔喬治。前者的剛強堅毅、後
者的聰明善良和乖巧浮浪莫不躍然紙上。幾個白人主人也描寫得栩栩如生不落俗套。
尤其是華勒主人,他有教養。仁慈、寬容,作為醫生四處救死扶傷,可是一旦他覺
得自己的規矩被侵犯就立刻變得冷酷殘忍。這個白人形象很有代表性。
作者是以寫家史的心態來創作,因此這部作品沒有小說傳統的結構方式。它大
體按照二百多年的時間順序安排情節,詳略得當,只是有關斗雞的描寫,雖然精彩
但有些沖淡主題。它的敘事質朴自如,引人入勝。它以飽滿的感情、豐富的想像力
和優美細膩的筆觸撥動讀者的心弦,使我們讀完這本書掩卷沉思之時,會想到更多
的東西--關於「根」
E. 《根》的作者是誰
1976年秋,美國出版了黑人作家亞歷克斯·哈利所寫的一部家史小說《根》。
中文名:根
作者:亞歷克斯·哈利
出版時間:1976
地區:美國
F. 亞歷克斯 《根》全文
二十年前,當《根》風靡美國的時候,它是被列在"非小說類暢銷書"中的。1977年4月,美國國家書籍獎金委員會把歷史特等獎授予了《根》,以表彰這部"非虛構的歷史作品"。但是它二十年來在全世界的流傳表明,讀者們通常並不是把《根》當作一般意義的歷史來閱讀,他們更多的是沉浸在對《根》所描述的家族命運的關切之中,為它深刻的主題、活生生的形象和豐富的情感所打動。《根》更應該是一部文學作品,是一部優秀的歷史小說。雖然作者信誓旦旦地說他怎樣在塵封的故紙堆中尋找歷史的線索、書中的人物怎樣是他的爺娘祖奶奶,這些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歷史真實性是融合在它的藝術價值之中的。
因此《根》應該進入世界文學名著的行列。
強調《根》是文學作品,並不意味我們貶低它的歷史含量和認識價值,恰恰相反,形象大於思想,正是它的藝術再現,使讀者們更深刻地認識了美國黑人乃至美國的一段歷史。
回顧美國文學,以最敏感的黑人問題為題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個專門的類別,據說其中是《湯姆大伯的小屋》、《飄》和《根》影響最大,最有代表性。其實,前兩部作品還不能和《根》相比,完全以黑人的生活為主要情節且以黑人為主人公的作品,《根》是有開創意義的。尤其它的獨特的敘述方式,"從頭道來",從"根"挖起,以一代一代黑人的命運,以他們的苦難和追求,雄辯地展示了主題,賦予了《根》以史詩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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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G. 《根》的介紹
二十年前,當《根》風靡美國的時候,它是被列在「非小說類暢銷書」中的。
1977年4月,美國國家書籍獎金委員會把歷史特等獎授予了《根》,以表彰這部「非
虛構的歷史作品」。但是它二十年來在全世界的流傳表明,讀者們通常並不是把
《根》當作一般意義的歷史來閱讀,他們更多的是沉浸在對《根》所描述的家族命
運的關切之中,為它深刻的主題、活生生的形象和豐富的情感所打動。《根》更應
該是一部文學作品,是一部優秀的歷史小說。雖然作者信誓旦旦地說他怎樣在塵封
的故紙堆中尋找歷史的線索、書中的人物怎樣是他的爺娘祖奶奶,這些都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的歷史真實性是融合在它的藝術價值之中的。
因此《根》應該進入世界文學名著的行列。
強調《根》是文學作品,並不意味我們貶低它的歷史含量和認識價值,恰恰相
反,形象大於思想,正是它的藝術再現,使讀者們更深刻地認識了美國黑人乃至美
國的一段歷史。
回顧美國文學,以最敏感的黑人問題為題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個專門的類別,
據說其中是《湯姆大伯的小屋》、《飄》和《根》影響最大,最有代表性。其實,
前兩部作品還不能和《根》相比,完全以黑人的生活為主要情節且以黑人為主人公
的作品,《根》是有開創意義的。尤其它的獨特的敘述方式,「從頭道來」,從
「根」挖起,以一代一代黑人的命運,以他們的苦難和追求,雄辯地展示了主題,
賦予了《根》以史詩的光輝。
《根》挖掘了一條美國黑人之根。這條根開始在1750年早春,西非甘比亞河上
的嘉福村。這是作者所稱由他上推七代的祖先降生之地,這條根也是所有美國黑人
之根的代表和象徵。請看康達·金特從出世到被白人奴販即「土霸」擄掠去之前,
那一段非洲部落的生活是多麼淳樸和諧。那播種和豐收季節的歌舞與祈禱、篝火前
的長老議事會、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禮……這一切都顯示著他們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是優雅自如的,是和諧的;而那晨霧盪漾的肯必·波隆河上,獨木舟劃破了平靜的
水面,驚醒了狒狒,驚散了野豬,林間百鳥鳴囀,河上蒼鷺齊飛……這又是一個多
么和諧的自然環境!人們常說應該以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如何來檢測一
個民族的文明程度,應該看到,康達·金特的民族決不是野蠻的。野蠻的是把他們
當獵物擄掠去的白人「土霸」。這個後來成為美國黑人的家族的苦難史就是從康達
·金特被捕捉開始的,他們的非洲之根就從此處斷了。
曾有人批評《根》所描繪的非洲生活情景過於理想化和浪漫化了,不夠真實。
這樣的指摘其實還是一個歷史小說中「歷史」和「小說」之間關系的老問題。《根》
不是功能學派的社會人類學考察報告,它的細節應該服從它的主題和更深刻的歷史
真實。當第一代黑奴在遙遠的異鄉受盡凌辱又孤苦無告時,那隻能在夢中相見的故
土自然也就顯得和天堂一樣美好。作者所寫的是一個民族的象徵的歷史,那非洲的
根已被注入了深層的含義,是終極追求的代稱。
盡管已經有很多作品記錄了美國黑人所遭受的苦難,但讀一讀《根》仍然會使
我們的心為他們的苦難而震顫。從越洋運奴船上那些「土霸」們種種令人發指的暴
行,到美國南方種植園里無窮無盡的苦役,黑人們是生活在血淚之中。讀者不會忘
記這樣一個情節:在黑奴拍賣台上,一位黑人母親當眾摔死了自己親生的嬰兒,為
的是「你們對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孩子身上」。白人們對她做了什麼?不
必細說我們就可以想像這位母親所蒙受的必然比死亡還要慘烈可怕,以致他不惜摧
毀女兒剛剛獲得的生命,免得她再經歷母親的苦難。然而《根》更突出了美國黑人
精神上所受的虐待,那種失去了人的尊嚴而給心靈帶來的痛苦。書中反復地指出:
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知道自己是什麼人,是從哪兒來的;而「土霸」們最惡毒之處
就是不讓黑人有自己的語言、自己的風俗,讓他們不知道自己的「根」。因此,黑
人們無法真正得到解放。用書中的話來說:「就是為白人工作一千年後,你還是黑
奴。」沒有了來歷,沒有了歸屬感,黑人們只能世世代代被賣來賣去,即使在廢奴
以後,也只能是茫然的漂泊者。「我漂泊,我旁徨,蘭斯頓·休斯之語也正是代表
了這種心態。《根》就是把這種歸屬感的尋求作為己任,在一個黑人家庭七代的歷
史中開辟艱苦的探訪之路。
經過十二年的探索,作者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根」。他把這一過程寫在了小說
的最後部分,增加了此書的紀實色彩。他通過祖祖輩輩口耳相傳的片言只語的非洲
話,終於找到了甘比亞河畔祖先的村落,找到了他的黑奴第一代祖先康達·金特的
來歷。
掘到這條「根」是很了不起的,也使全書的主題完成了自己的樂章。受此鼓舞,
事實上七十年代末許多美國黑人也掀起了一股尋根熱潮。但是,是不是找到了自己
祖先的村落也就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尊嚴和價值了呢?恐怕不盡如此。美國的黑人問
題是一個社會問題,而種族問題只是這個問題的標簽。找到了種族意義上的根,並
不等於找到了解決這個社會問題的根。割斷黑人的民族傳統,以蒙昧壓制他們,並
不是白人統治者肆虐的主要手段,至少不是唯一手段。即使到今天,即使在一些方
面的境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即使尋到了根,美國黑人要想獲得真正的平等、
自由與解放,他們也還有許多事情要做。不過那是《根》以外的事情了。
其實《根》不僅挖掘了美國黑人之根,它也必然觸及美國白人之根。
美國是白人統治的國家,黑人是以奴隸的身份被強制送到美洲大陸的。因此白
人是主人。書中就描寫了幾位不同的主人:買下康達的約翰主人冷酷殘暴,他的哥
哥華勒主人「富有同情心而仁慈」,買下濟茜的李主人下流無恥,是十足的人渣,
墨瑞主人又似乎分外開通。然而所有這些主人--「好」主人和壞主人,都有一個
共同處,那就是一切必須按照白人的規則行事,黑人永遠只能聽任宰割,在主人面
前只能說「是」。在這個黑白分明的世界裡,就白色主人整體而言,偽善和殘暴只
是對黑人交替使用的手段。對這一點,《根》揭露得很清楚。幾個不同面目的白人
主人其實都有這一根靠奴隸制度以自肥的根。
美國的白人來自何處?他們不用探尋也知道,來自歐洲。到「新大陸」來尋發
財夢的人,大多數是走投無路而背井離鄉。他們當中冒險家、受迫害者、破產者和
賭徒有的是。在美洲這塊「充分自由」的土地上,他們的劣根性在對待有色人種時
便不再受倫理道德乃至法律的約束而得以自由地表現。因為他們的意志就是法律,
他們的慾望就是倫理。正如書中的黑人所說:「在他們成立一個新殖民地後,首先
就蓋一座法院,以通過更多的法律,然後再蓋一間教堂來證明他們是基督徒。」魯
濱孫靠火槍和《聖經》征服了星期五,美國的白人征服者也是靠這兩樣役使他們的
奴隸。當他們靠剝削黑人致富了,甚至當他們的孩子吃黑人奶媽的奶長大了,他們
仍然沒有忘記給黑人奴隸多加一條鎖鏈。書中不止一次借鱷魚和小男孩的故事嘆道:
這是一個思將仇報、弱肉強食的世界。白人對黑人是有太多的歷史欠賬,時至今日
也沒有真正解決的美國黑人問題就是蓄奴制和種族歧視的後果,也是美國的一條病
根。
美國常常以「最民主、最自由、最講人權」自詡,而《根》正是向世人揭示了
最沒有民主、最沒有自由、最沒有人權的黑人家族的歷史,它的社會認識意義與
《美國的悲劇》、《憤怒的葡萄》等美國文學史上的名篇是一致的。
《根》當然不是一部完美的作品,在它問世之初就有頗多爭議。但是經過了二
十年時間的沖刷,它沒有淹沒在無數過眼即逝的暢銷書中,說明它具有名著的生命
力。也正因為此,它值得我們進一步指出它的不足之處。
作者把主題建立在「尋到根就尋到一切」這一觀念上,他希望黑人尋到根就尋
到了尊嚴;白人尋到根就能了解和理解黑人;天下所有人都來尋根,就能相容相通。
這只能是一個善良的願望。我們尊重這個願望,希望這個願望能促進人類的和睦相
處;但是從思想意義上說,與前人的作品相比,《根》的主題並沒有本質的突破。
所以書中的黑人們大多是在忍耐、順從和對劇變的恐懼中度過一生。當他們得到自
由,經營有成以後,自建的教堂、草地上野餐便成了他們莫大的快樂。
《根》在藝術上的成功顯而易見。它塑造的人物各有特色,即使身份相似,性
格也決不雷同。最為人難忘的自然是康達·金特和雞仔喬治。前者的剛強堅毅、後
者的聰明善良和乖巧浮浪莫不躍然紙上。幾個白人主人也描寫得栩栩如生不落俗套。
尤其是華勒主人,他有教養。仁慈、寬容,作為醫生四處救死扶傷,可是一旦他覺
得自己的規矩被侵犯就立刻變得冷酷殘忍。這個白人形象很有代表性。
作者是以寫家史的心態來創作,因此這部作品沒有小說傳統的結構方式。它大
體按照二百多年的時間順序安排情節,詳略得當,只是有關斗雞的描寫,雖然精彩
但有些沖淡主題。它的敘事質朴自如,引人入勝。它以飽滿的感情、豐富的想像力
和優美細膩的筆觸撥動讀者的心弦,使我們讀完這本書掩卷沉思之時,會想到更多
的東西--關於「根」
H. 《根》名著在線閱讀
I. 關於《根》
http://www.pingku.com/bbs/viewthread_133161_fpage_9.html
試試看
十年前,當《根》風靡美國的時候,它是被列在"非小說類暢銷書"中的。1977年4月,美國國家書籍獎金委員會把歷史特等獎授予了《根》,以表彰這部"非虛構的歷史作品"。但是它二十年來在全世界的流傳表明,讀者們通常並不是把《根》當作一般意義的歷史來閱讀,他們更多的是沉浸在對《根》所描述的家族命運的關切之中,為它深刻的主題、活生生的形象和豐富的情感所打動。《根》更應該是一部文學作品,是一部優秀的歷史小說。雖然作者信誓旦旦地說他怎樣在塵封的故紙堆中尋找歷史的線索、書中的人物怎樣是他的爺娘祖奶奶,這些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歷史真實性是融合在它的藝術價值之中的。
因此《根》應該進入世界文學名著的行列。
強調《根》是文學作品,並不意味我們貶低它的歷史含量和認識價值,恰恰相反,形象大於思想,正是它的藝術再現,使讀者們更深刻地認識了美國黑人乃至美國的一段歷史。
回顧美國文學,以最敏感的黑人問題為題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個專門的類別,據說其中是《湯姆大伯的小屋》、《飄》和《根》影響最大,最有代表性。其實,前兩部作品還不能和《根》相比,完全以黑人的生活為主要情節且以黑人為主人公的作品,《根》是有開創意義的。尤其它的獨特的敘述方式,"從頭道來",從"根"挖起,以一代一代黑人的命運,以他們的苦難和追求,雄辯地展示了主題,賦予了《根》以史詩的光輝。
《根》挖掘了一條美國黑人之根。這條根開始在1750年早春,西非甘比亞河上的嘉福村。這是作者所稱由他上推七代的祖先降生之地,這條根也是所有美國黑人之根的代表和象徵。請看康達·金特從出世到被白人奴販即"土霸"擄掠去之前,那一段非洲部落的生活是多麼淳樸和諧。那播種和豐收季節的歌舞與祈禱、篝火前的長老議事會、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禮……這一切都顯示著他們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優雅自如的,是和諧的;而那晨霧盪漾的肯必·波隆河上,獨木舟劃破了平靜的水面,驚醒了狒狒,驚散了野豬,林間百鳥鳴囀,河上蒼鷺齊飛……這又是一個多麼和諧的自然環境!人們常說應該以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如何來檢測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應該看到,康達·金特的民族決不是野蠻的。野蠻的是把他們當獵物擄掠去的白人"土霸"。這個後來成為美國黑人的家族的苦難史就是從康達·金特被捕捉開始的,他們的非洲之根就從此處斷了。
曾有人批評《根》所描繪的非洲生活情景過於理想化和浪漫化了,不夠真實。這樣的指摘其實還是一個歷史小說中"歷史"和"小說"之間關系的老問題。《根》不是功能學派的社會人類學考察報告,它的細節應該服從它的主題和更深刻的歷史真實。當第一代黑奴在遙遠的異鄉受盡凌辱又孤苦無告時,那隻能在夢中相見的故土自然也就顯得和天堂一樣美好。作者所寫的是一個民族的象徵的歷史,那非洲的根已被注入了深層的含義,是終極追求的代稱。
盡管已經有很多作品記錄了美國黑人所遭受的苦難,但讀一讀《根》仍然會使我們的心為他們的苦難而震顫。從越洋運奴船上那些"土霸"們種種令人發指的暴行,到美國南方種植園里無窮無盡的苦役,黑人們是生活在血淚之中。讀者不會忘記這樣一個情節:在黑奴拍賣台上,一位黑人母親當眾摔死了自己親生的嬰兒,為的是"你們對我所做的一切,休想再做到我孩子身上"。白人們對她做了什麼?不必細說我們就可以想像這位母親所蒙受的必然比死亡還要慘烈可怕,以致他不惜摧毀女兒剛剛獲得的生命,免得她再經歷母親的苦難。然而《根》更突出了美國黑人精神上所受的虐待,那種失去了人的尊嚴而給心靈帶來的痛苦。書中反復地指出: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知道自己是什麼人,是從哪兒來的;而"土霸"們最惡毒之處就是不讓黑人有自己的語言、自己的風俗,讓他們不知道自己的"根"。因此,黑人們無法真正得到解放。用書中的話來說:"就是為白人工作一千年後,你還是黑奴。"沒有了來歷,沒有了歸屬感,黑人們只能世世代代被賣來賣去,即使在廢奴以後,也只能是茫然的漂泊者。"我漂泊,我旁徨,蘭斯頓·休斯之語也正是代表了這種心態。《根》就是把這種歸屬感的尋求作為己任,在一個黑人家庭七代的歷史中開辟艱苦的探訪之路。
經過十二年的探索,作者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根"。他把這一過程寫在了小說的最後部分,增加了此書的紀實色彩。他通過祖祖輩輩口耳相傳的片言只語的非洲話,終於找到了甘比亞河畔祖先的村落,找到了他的黑奴第一代祖先康達·金特的來歷。
掘到這條"根"是很了不起的,也使全書的主題完成了自己的樂章。受此鼓舞,事實上七十年代末許多美國黑人也掀起了一股尋根熱潮。但是,是不是找到了自己祖先的村落也就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尊嚴和價值了呢?恐怕不盡如此。美國的黑人問題是一個社會問題,而種族問題只是這個問題的標簽。找到了種族意義上的根,並不等於找到了解決這個社會問題的根。割斷黑人的民族傳統,以蒙昧壓制他們,並不是白人統治者肆虐的主要手段,至少不是唯一手段。即使到今天,即使在一些方面的境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即使尋到了根,美國黑人要想獲得真正的平等、自由與解放,他們也還有許多事情要做。不過那是《根》以外的事情了。
其實《根》不僅挖掘了美國黑人之根,它也必然觸及美國白人之根。
美國是白人統治的國家,黑人是以奴隸的身份被強制送到美洲大陸的。因此白人是主人。書中就描寫了幾位不同的主人:買下康達的約翰主人冷酷殘暴,他的哥哥華勒主人"富有同情心而仁慈",買下濟茜的李主人下流無恥,是十足的人渣,墨瑞主人又似乎分外開通。然而所有這些主人--"好"主人和壞主人,都有一個共同處,那就是一切必須按照白人的規則行事,黑人永遠只能聽任宰割,在主人面前只能說"是"。在這個黑白分明的世界裡,就白色主人整體而言,偽善和殘暴只是對黑人交替使用的手段。對這一點,《根》揭露得很清楚。幾個不同面目的白人主人其實都有這一根靠奴隸制度以自肥的根。
美國的白人來自何處?他們不用探尋也知道,來自歐洲。到"新大陸"來尋發財夢的人,大多數是走投無路而背井離鄉。他們當中冒險家、受迫害者、破產者和賭徒有的是。在美洲這塊"充分自由"的土地上,他們的劣根性在對待有色人種時便不再受倫理道德乃至法律的約束而得以自由地表現。因為他們的意志就是法律,他們的慾望就是倫理。正如書中的黑人所說:"在他們成立一個新殖民地後,首先就蓋一座法院,以通過更多的法律,然後再蓋一間教堂來證明他們是基督徒。"魯濱孫靠火槍和《聖經》征服了星期五,美國的白人征服者也是靠這兩樣役使他們的奴隸。當他們靠剝削黑人致富了,甚至當他們的孩子吃黑人奶媽的奶長大了,他們仍然沒有忘記給黑人奴隸多加一條鎖鏈。書中不止一次借鱷魚和小男孩的故事嘆道:這是一個思將仇報、弱肉強食的世界。白人對黑人是有太多的歷史欠賬,時至今曰也沒有真正解決的美國黑人問題就是蓄奴制和種族歧視的後果,也是美國的一條病根。
美國常常以"最==、最自由、最講人權"自詡,而《根》正是向世人揭示了最沒有==、最沒有自由、最沒有人權的黑人家族的歷史,它的社會認識意義與《美國的悲劇》、《憤怒的葡萄》等美國文學史上的名篇是一致的。
《根》當然不是一部完美的作品,在它問世之初就有頗多爭議。但是經過了二十年時間的沖刷,它沒有淹沒在無數過眼即逝的暢銷書中,說明它具有名著的生命力。也正因為此,它值得我們進一步指出它的不足之處。
作者把主題建立在"尋到根就尋到一切"這一觀念上,他希望黑人尋到根就尋到了尊嚴;白人尋到根就能了解和理解黑人;天下所有人都來尋根,就能相容相通。這只能是一個善良的願望。我們尊重這個願望,希望這個願望能促進人類的和睦相處;但是從思想意義上說,與前人的作品相比,《根》的主題並沒有本質的突破。所以書中的黑人們大多是在忍耐、順從和對劇變的恐懼中度過一生。當他們得到自由,經營有成以後,自建的教堂、草地上野餐便成了他們莫大的快樂。
《根》在藝術上的成功顯而易見。它塑造的人物各有特色,即使身份相似,性格也決不雷同。最為人難忘的自然是康達·金特和雞仔喬治。前者的剛強堅毅、後者的聰明善良和乖巧浮浪莫不躍然紙上。幾個白人主人也描寫得栩栩如生不落俗套。尤其是華勒主人,他有教養。仁慈、寬容,作為醫生四處救死扶傷,可是一旦他覺得自己的規矩被侵犯就立刻變得冷酷殘忍。這個白人形象很有代表性。
作者是以寫家史的心態來創作,因此這部作品沒有小說傳統的結構方式。它大體按照二百多年的時間順序安排情節,詳略得當,只是有關斗雞的描寫,雖然精彩但有些沖淡主題。它的敘事質朴自如,引人入勝。它以飽滿的感情、豐富的想像力和優美細膩的筆觸撥動讀者的心弦,使我們讀完這本書掩卷沉思之時,會想到更多的東西。
作者:亞歷克斯·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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