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位高人能指點下漢字學中六書說和三書說的優缺點
六書一詞出於《周禮》:「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然而,《周禮》只記述了「六書」這個名詞,卻未加以解釋。因此,此六書可能與今日之概念截然不同。 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許慎的解說,是歷史上首次對六書定義的正式記載。後世對六書的解說,仍以許慎為核心。 六種構造條例解說:象形 主條目: 象形字 指事 說文敘:「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形聲 說文敘:「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會意 說文敘:「會意者,比類合宜,以見指,武信是也。」 轉注 說文敘:「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轉注有不同的解釋:一是「形轉」,二是「音轉」,三是「義轉」。 假借 說文敘:「假借者,本無其事,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六書,指漢字的六種構造條例,是東漢許慎、鄭眾、班固等人根據漢字的形成所作的整理,而非先民的原始造字法則。 三書說:新興的漢字構造理論,唐蘭在《古文字學導論》和《中國文字學》立談到的三書說,將漢字分為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聲文字三類;陳夢家在《殷墟卜辭綜述》中指出了唐蘭三書說的問題,並提出自己的三書說,象形,佳節,形聲。裘錫圭的三書說把漢字分成表意字、假借字和形聲字三類。 三書說 為了完善漢字結構理論,現當代文學家試圖突破二千年來六書理論的框架,作了許多改造六書的嘗試,想以三書說來代替六書說是其中影響最大的舉動。 一.三書說 1935年唐蘭先生在《古文字學導論》中批判了六書說,提出了三書說,創立了關於漢字結構的新理論。唐氏把漢字分成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聲文字三類。其所謂象形文字是「畫出了一個物件,或一些慣用的記號,叫人一見就能認識這是什麼。」「一定是獨體字」,「一定是名字」,「一定是本名之外,不含別的意義。」可以「分做三類。一是屬於人身的形,可以叫做『象身』,二是自然界一切生物和非生物的形,可以叫做『象物』,三是人類的智慧的產物,可以叫做『象工』。」如:人、口、虎、山、弓、一。包括六書中表名詞的象形字和指事字中的一小部分。所謂象意文字「是圖畫文字的主要部分」,「不過象意文字不能一見就明了,而是要人去想的。」「象意文字的范圍,包括舊時所謂『合體象形字』、『會意字』和『指事字』的大部分。」如:大、休、立、見、名、雀。唐氏後來在《中國文字學》中寫道:「象形、象意、形聲,叫做三書,足以范圍一切中國文字。不歸於形,必歸於意,不歸於意,必歸於聲。形意聲是文字的三方面,我們用三書來分類,就不容許再有混淆不清的地方。」 唐氏之說,對傳統理論是一個沖擊,對文字學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但未能很好地解決實際問題。這是因為唐氏三書說並沒有給非圖畫文字類型的以義會意的會意字留下位置;不包括假借,把假借字排除在漢字基本類型之外,不能真正反映漢字的實際;象形、象意的界限不很明確,難以把握,劃分意義不大,例如:「雨」字,唐氏在《古文字學導論》上編當中當作象形文字,上編《正訛》里又改稱為象意文字,「上」和「下」字,《古文字學導論》中當作象意文字,《中國文字學》中又改稱為象形文字,可見唐氏在劃分象形、象意時,也「有混淆不清的地方」。 二. 陳夢家等人的新三書說 陳夢家先生在1956年出版的《殷墟卜辭綜述》的「文字」章里,描繪了甲骨文字的發展過程,並且附帶談到整個漢字發展的問題,把漢字分為象形、假借、形聲三種基本類型。陳氏認為假借字必須列為漢字的基本類型之一,唐蘭的象形、象意應合並為象形。陳氏所謂象形實際上包含許慎所謂的象形、指事、會意和無聲符的轉注字,其所謂形聲實際上包含許慎所謂的形聲和有聲符的轉注字。陳氏說:「象形、假借、形聲並不是三種預設的造字法則,只是文字發展的三個過程。漢字從象形開始,在發展與應用的過程中變作了聲符,是為假借字;再往前發展而有象形與假借之增加形符與音符的過程,是為形聲字。形聲字是漢字發展的自然的結果。」 裘錫圭先生在1988年出版的《文字學概要》中,認為陳氏三書說是基本合理的,但應把象形改為表意,假借不應該限制在本無其字的假借范圍里,應該把通假也包括進去。提出:「三書說把漢字分成表意字、假借字和形聲字三類。表意字使用意符,也可以稱為意符字。假借字使用音符,也可以稱為表音字或音符字。形聲字同時使用意符和音符,也可以稱為半表意半表音或意符音符字。」在對三書分別進行研究時,還從每一書中再分出一些種類,例如表意字就又分成抽象字、象物字、指示字、象物字式的象事字、會意字、變體字等六種,會意字再分成圖形式會意字,利用偏旁間的位置關系的會意字、主體和器官的會意字,重復同一偏旁而成的會意字、偏旁連讀成語的會意字和其他等六類。 陳夢家等人的新三書說,總的說來眉目清楚,界限分明,較合邏輯,比六書說簡明。但其分類標准不如六書說只據漢字形義關系單一,還要著眼於漢字發展的過程,而假借字如上一節所論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漢字發展階段的產物,它產生極早,在漢字字形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產生,並促進漢字字形向其下一個階段發展,把假借作為漢字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階段是不合漢字實際的。另外講新三書者往往還要再分種類,如前面介紹的裘錫圭先生的表意字分類,結果搞得比六書繁復得多,更難掌握。漢字有一些不能納入六書的文字,同樣也有一些不能納入新三書的文字,裘錫圭先生在《文字學概要》中就用「不能納入三書的文字」一節專門對後者作過論述,並把它們劃分成記號字、半記號字、變體表音字、合音字、兩聲字等五類,由此可見新三書說跟六書說一樣並不能概括全部漢字的結構,還不是有關漢字結構的十分科學而完善的理論。正是由於上述原因,陳夢家等人的新三書說與唐蘭的三書說一樣至今還無法取代六書說的地位,現在講漢字結構的人大多數仍然沿用六書說。
B. 漢字構造有「六書"之說,即( ),( )、( )、(
六書一是指漢字的造字方法,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另外,六書還是江蘇省里下河地區民間的一種藝術形式。 「六書」是古人解說漢字的結構和使用方法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六書」之名,最早見於《周禮·地官·保氏》。後世學者定名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東漢學者許慎給「六書」下定義是:象形者,畫成其事,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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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六書的解說者
C、許慎
許慎於公元100年(東漢和帝永元十二年)開始編著《說文解字》(簡稱《說文》),歸納出了漢字540個部首。
定義六書
從許慎六書的名稱而遵班固六書的次序,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漢代三家,只有許慎為六書下有定義,故要正確理解古人的六書說,必須弄清許慎六書說的原意。
說文六書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解釋均在《說文解字》中可見)
《說文解字》創造了「六書」的定義,並把「六書」具體化,因而保存了研究漢字發展歷史和規律的資料。
《說文解字》是我國第一部以六書理論系統分析字形,解釋字義的字典,它保存了大部分先秦字體以及漢代和以前的不少文字訓詁,反映了上古漢語詞彙的面貌,比較系統地提出分析文字的理論,是我國語文學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解說字義、辯識聲讀的字典。
(如還不清楚,可見《說文解字》)謝謝
E. 什麼是六書,各書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釋義
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 「監」,表示它的韻母與「監」字一樣(古音及部分方言);「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兩字韻母相同.
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並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 「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的特點.例如「功」字,既可視為以「力」和「工」會意,而「工」亦有聲旁的特點;「返」字,既可視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變形作「辶」)會意,而「反」亦有聲旁的特點.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轉注
屬於「用字法」.各說文家解釋不同.大致有「形轉」「音轉」「義轉」三說.江聲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屬老部.戴震認為轉注就是互訓,《說文解字》「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轉相為注,互相為訓」的例子.
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系.
假借
漢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發展起來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繪,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圖像和筆畫來表現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 六書的圖片隨時造出文字來表現,於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表 ,這種跟借用的字的形義完全不合的字就稱為假借字.假借字有兩類.一類是本無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說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作「 」,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無形可像 ,就借語音相同的「」來表示北方的意思.許慎在《說文敘》里所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就是這一類.在語言發展過程中這一類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一類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當中本來有表示某個詞義的書寫形式 ,但是在使用當中不用本來約定俗成的字形而寫為另外一個意義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這一類在秦漢以上的古書中極為常見 .如借「湯」為「盪」;《詩經·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斷壺」,借「壺」為「瓠」,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一類可以說是不造字的假借,後一類是在用字當中的假借.在用字當中既然本有其字,為什麼還要另外寫一個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兩種原因.一種原因是寫書者倉促間寫為一個音同的字,歷代傳抄因其舊而不改;另一種原因是某一時期 、某一地區或某一師承,經常習慣以某字代某字用,後世傳寫也就一仍其舊
F. 解析漢字「六書說」以及「三書說」
六書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三書說:表意字、形聲字、假借字
「六書」一說最早見地《周禮》,東漢許慎首先對它作出完成解釋,成為後人分析漢字結構的權威理論。
「三書說」是針對「六書」的一些不足而提出的新理論,提出三書說的學者有唐蘭、陳夢家、裘錫圭,各人所提內容不一樣,現影響最大的是裘錫圭的說法(即上述表意字、形聲字、假借字)。
三書說將六書的一些內容作了合並,如將象形、指事、會意合為表意字,形聲、假借基本照舊,取消轉注,因為轉注歷來是個說不清的東西。
合並象形、指事、會意,是因為這三類字有些區別不清,如「涉」一般認為是會意,但甲骨文、金文像一雙腳在跨越河流,不防說是象形;「旦」可以看成會意(「日」與表示大地的「一」合起來表示「太陽升起」),也可看成象形(象太陽從地平線升起的樣子)。「高」字形像一個高台的樣子,一般認為是象形字,但「高」表示的是抽象概念(高大),因此也可看成是指事字。
G. 什麼叫六書說
古人把漢字的造字方法歸納為六種,總稱"六書",即所謂"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六書"是古人根據漢字結構歸納出來的漢字構造結論,而決不是古人依照這六種法則來創造文字的.
H. 六書說流行於什麼時代,最早見於哪部書
六書說流行於東漢,最早見於 《周禮·地官·保氏》
滿意採納謝謝
I. 後人如何看待傳統六書說
關於漢字的結構,傳統有「六書」的說法。「書」古代指寫字,也指寫下的字,故「六書」從字面上講就是六種字的意思,六書說就是關於六種漢字的學說。「六書」之稱,最早見於《周禮·地官·保氏》:「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以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至於六書的細目,到漢代才有記載。漢代記述六書細目的有三家,一為鄭眾,《周禮·地官·保氏》注中引鄭眾的話「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一為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雲:「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一為許慎,其《說文解字·敘》雲:「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不僅指出了六書各書的名稱,還給每一書下了定義,舉了例子。據唐蘭先生考證,三家之說同出於一源,因為班固的《漢書·藝文志》是根據西漢末古文經學創始大家劉歆的《七略》刪節而成的,所列六書名目、次序也應本於劉歆所述,而鄭眾、許慎的學術師承又與劉歆有淵源,鄭眾之父是劉歆的學生,許慎之師賈逵的父親賈徽也是劉歆的學生。然而三家的細目有兩點不同:一為指事、會意、形聲的稱謂不同,二為各書次第不同。後世研究者認為,稱謂不同反映三家對這三書的認識可能有差異,各書次第不同反映三家對各種字產生的先後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後人在闡述六書理論時,多依朱宗萊的主張,從許慎六書的名稱而遵班固六書的次序,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漢代三家,只有許慎為六書下有定義,故要正確理解古人的六書說,必須弄清許慎六書說的原意。下面我們就來研究一下許慎六書說的原意,並對後人存在分歧的看法作簡要的述評。
一、 象形
許慎《說文解字·敘》說:「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意思是說,象形字就是字形畫成字義所表示事物的形狀,隨著物體的外形而曲折字的筆畫,日字、月字就是這種字。
「日」字篆文象太陽形,中間一短橫是填空隙的飾畫,無實義;「月」字篆文象弦月形,中間一畫,也是飾畫。
二、 指事
許慎《說文解字·敘》說:「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參見4)意思是說,指事字一看就可以認識,仔細觀察就能發現它的意義,上字和下字就是這種字。
由於許慎定義的說解含混而籠統,「視而可識」可作為對六書每一書文字,乃至世界上一切文字的要求,「察而可見」適合假借字以外的各書文字,因而後世學者對指事的認識難免有異。
今人於省吾、梁東漢對指事的闡釋,應最接近許慎指事說原意,在眾說中最為合理。他們認為,指事是一種用抽象符號來指示字義所要表達事物的字。(文字,二字象形程度更高。
三、 會意
許慎《說文解字·敘》說:「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意思是說,會意字是並列字類即兩個以上的字,會合它們的意義,來表現該字義所指向的事物,武字、信字就是這種字。
「武」字篆文由止戈二字組成,許慎引《左傳.宣公十二年》中「止戈為武」,把「武」的本義解釋為制止干戈(即戰爭)。「信」字篆文由人言二字會合成意,許慎釋其本義為誠實,人言必須誠實。而按現代學者研究,「止」本象人的腳,在別的會意字中多表人的行走前進,所以止戈會意是持戈前進,即征伐用兵的軍事行動之意;「信」字是以「言」作形符以「人」作聲符的形聲字,而非會意字。
四·形聲
許慎《說文解字·敘》說:「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意思是說,形聲字是用與字義所表事物有關的字來作形符造字,取比擬新字讀音的字即讀音與新字相同或相近的字來跟它合成新字,江字、河字就是這種字。
「江」字許慎認為其本義是長江,「從水,工聲」。「河」字許慎認為其義是黃河,「從水,可聲」。二字是用與其字義所表事物有關的「水」字作形符,分別取音同音近字「工」和「可」作聲符來配合成的。
五.轉注
許慎《說文解字·敘》說:「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由於除「考」和「老」二字外,《說文解字》在釋九千多字中沒有用文字指出哪些是轉注字,許慎定義又過於簡略,可以從不同角度去理解,因此從古到今對轉注的不同解釋非常多,爭論了一千多年,至今卻無定論。裘錫圭先生在《文字學概要》中指出:「在今天要想確定許慎或創立六書者的原意,恐怕是不可能的。」「我們應該把轉注問題看作文字學史上已經過時的一個問題,完全沒有必要再去為它花費精力。」我們很贊同這個意見。不過,作為文字學史的問題,了解和總結一下古今學者的研究,也還是有一定意義的。
前人研究轉注的方法不外乎下述兩種:一是從「考」和「老」兩個例字的關系入手,一是完全拋開許慎的定義和例字自己另創新說。
「考」和 「老」兩字,在形、音、義諸方面都能發生關聯,有形近、同部、迭韻、同義、互訓、「老」是部首而「考」是屬文、「考」從「老」省等眾多關系。前人研究轉注,有的注重兩字字形的關聯,據以解釋轉注,例如:唐代裴務齊(《切韻序》)、宋元間戴侗(《六書故》)、元代周伯琦(《六書正訛》)以轉變字形方向為轉注,南唐徐鍇(《說文解字系傳通釋》)以與形旁可以互訓的形聲字為轉注,清代江聲(《六書說》)以《說文解字》中同部之字皆從部首得意為轉注,清代鄭珍、鄭同知父子(《六書淺說》)以假借字上加註形旁滋生出分化字為轉注,清代饒炯(《文字存真》)以在已有的文字上加註形旁或聲旁造成繁體或分化字為轉注,清代曾國藩(《與朱太學孔揚論轉注書》)以形符被省去一部分筆畫的形聲字為轉注。有的注重兩字字義的關聯,據以釋解轉注,例如:清代戴震(《答江慎修先生論小學書》)、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以同義之字展轉相互訓釋、或數字同訓成一義為轉注,戚學標(《說文補考》)、羅汝懷(《六書轉注說》)以《說文解字》著「同意」二字者為轉注。有的注重兩字的字義和字音的關聯,據以釋解轉注,例如:近代章炳麟(《轉注假借說》)以由同一語源孳乳出來的彼此音相轉而義相通的字為轉注。有的綜合兩字形、音、義三方面的關系,來解釋轉注,例如:現代梁東漢(《漢字的結構及其流變》)以部首相同、讀音相同或相近、意義相同可以互相注釋的一對字為轉注。根據「考」和「老」兩字之間的一種或數種關系來立說,而不把轉注的定義和例字與《說文解字》全書舉例原則、編排和說解體例以及內容的全局結合起來研究,猶如盲人摸象,雖提出了一些值得研究的語言文字現象,但難以認定據以立說的兩字關系與許慎所謂的轉注有關,是許慎舉例時要注重說明的,故種種解說都難令人認同符合許慎的原意。在介紹指事時,我們已經論及許慎為六書舉例確定的原則,知道每書要舉兩字為例,一字一例,其形義關系要合乎定義。這只要看看其他五書的例字就再明白不過了。許慎舉例不可能到轉注就另搞一套,既離譜又使人費解,那麼,從「考」和「老」兩字的關系入手來研究轉注,把兩字當一例來處理,顯然從一開始就犯了方法上的錯誤,用錯誤的方法研究得出的結論,其正確性就可想而知了。
清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江永(《與戴震書》)以文字的本義展轉引申成他義為轉注,朱氏改許慎定義和例字為「轉注者,體不改造,引義相受,令長是也。」宋代張有(《復古編》)、明代楊慎(《轉注古音略》)以文字轉音表示他義為轉注。由於完全拋開許慎的定義和例字,自己另創新說,故不用說只是舊瓶裝新酒,借轉注舊名立一己之私,跟許慎等古人所謂的轉注已毫無關聯了。
我們認為對轉注的研究,必須改革那種傳統的盲人摸象式的方法,從《說文解字》全書的實際出發,象研究其他五書那樣從例字的字形與字義的關系入手,把字義、例字與全書舉例原則、編排說解體例以及內容緊密結合起來,才可能接近或獲得許慎的原意。
六.假借
許慎《說文解字·敘》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意思是說,假借字是語言中一個表達某事物的詞義,本來沒有表示它的字,就依據讀音去找一個音同或音近的現成字來寄託這個詞義所要表達的事物,令字、長字就是這種字。
按《說文解字》的解說,「令」字的本義是「發令也」,「長」字的本義是「久遠也」。而漢承秦制,有萬戶人口之縣的行政長官稱「令」,不到萬戶人口萬戶人口之縣的行政長官稱「長」。許慎把表示縣級行政長官的「令」字和「長」字作為假借的例字,這表明許慎所謂的假借字是指的字形不表示本義即造字時准備讓它表示的意義的字,當一個字表示它的本義之外的某種意義時,它就被假借了。從許慎的定義和例字,可以看出假借字的特點:字形結構不能表示出其字義。
清代以來的學者,多以為一字表多義可以由詞義引申引起,也可以由借字表音引起,在字的本義和所記詞的本義相同的情況下,字再表詞的引伸義不是假借而是引申,只有表另一同音詞的詞義時才是假借,而「令」字和「長」字表縣級行政長官時應屬引申,故許慎的假借定義明確而例字舉錯。此說源自清代朱駿聲。朱氏在《說文通訓定聲》中,把轉注說成是引申,改許慎轉註定義為「體不改造,引義相受,令長是也。」把許慎假借例字移作他所謂的轉注例字,而在許慎假借定義後另換上「朋」和「來」二例。
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提到的假借字,似乎都與詞義引申有關,其中也包括朱氏改舉的「朋」和「來」二例。《說文解字》釋「朋」為「古文鳳,象形。鳳飛群鳥從以萬數,故以為朋黨字。」釋「來」為「周所受瑞麥來麰。一來二縫(鋒),象芒刺之形。天所來也,故為行來之來。」「朋」字本是「鳳」字異體字,在古書中被借表朋黨之「朋」,本來只是由於音近;「來」字本是「麳」字初文,在古書中被假借表來去之「來」,本來也只是由於音近。然而許慎卻都認為是由於詞義引申才被假借的。由此可見在許慎心目中,只要字形不表本義就是假借,字的本義與假借義之間,可以是一詞的本義與引申義的相關關系,也可以是兩個同音詞的詞義的無關關系。
漢字是意音文字,古人造字是托義於形,以形表義的,造字時一字表一義而不是一字表有多義的一詞,即一個字形是表一個或一種事物,而不是同時表幾個或幾種事物。一字在它剛剛被創造出來的時候,總是單義的,表數義是後來才出現的現象。假借說的就是一字表數義時其字形與字義的關系,是文字學問題。而引申說的是一詞有數義時其詞義與詞義的關系,是詞彙學問題。二者有本質上的區別。就字而言,只有本義和假借義,沒有什麼引伸義;就詞而言,則只有本義和引申義,沒有什麼假借義。朱駿聲是為了建立自己的轉注說而強把許慎所謂的假借字一分為二的,由於更換例字,另下定義,所論轉注和假借不用說只是打傳統六書名目的一己之私,跟許慎所論根本不同了。承襲朱氏之說,以為字有引申義,以字表的義項跟字形所表本義有無聯系來區分是否是假借字,實際上混淆了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還不如以字義是否是字形所表本義來區分是不是假借字的許慎假借說原意,來得科學,值得肯定.
J. 六書的具體內容是
六書,指漢字的六種構造條例,是後人根據漢字的形成所作的整理,而非先民原始造字法則的全部。然而,在六書出現後(時間最遲是東漢),人們造字時:
* 象形
* 指事
* 形聲
* 會意
* 轉注
*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主要是是「造字法」,轉注、假借是「用字法」。
六書的歷史
六書一詞出於《周禮》:「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然而,《周禮》只記述了「六書」這個名詞,卻沒加以闡釋。
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 『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㧑,『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許慎的解說,是歷史上首次對六書定義的正式記載。後世對六書的解說,仍以許義為核心。
六種構造條例解說
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 「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像的部份。
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 「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並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 「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的特點。例如「功」字,既可視為以「力」和「工」會意,而「工」亦有聲旁的特點;「返」字,既可視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變形作「辶」)會意,而「反」亦有聲旁的特點。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轉注
屬於「用字法」。各說文家解釋不同。大致有「形轉」「音轉」「義轉」三說。江聲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屬老部。戴震認為轉注就是互訓,《說文解字》「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轉相為注,互相為訓」的例子。
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系。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里有的詞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
有人會把通假字與六書中的假借字相混,詳見通假字條目之解說。
六書的運用
實際上,古人並不是先有六書才造漢字。因為漢字在商朝時,已經發展得相當有系統,那時還未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六書是後來的人把漢字分析而歸納出來的系統。然而,當有了「六書」這系統以後,人們再造新字時,都以這系統為依據。好像「貓」、「軑」、「鉲」是形聲字,「凹」、「凸」、「凼」是指事字, 「曱」、「甴」是象形字,「畑」、「辻」、「奀」是會意字,「鎄」是形聲兼會意字(「愛」既標音,亦指愛因斯坦。該化學元素的外文乃以愛因斯坦來命名)。這些新字,當中包含了日本國字,亦依從六書來造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佔大多數。這是因為畫出事物是一種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當文字發展下去,要仔細分工的東西愈來愈多,好像「鯉」、 「鯪」、「鯇」、「鰍」等事物,都是魚類,難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細把它們的特徵和區別畫出來。於是,形聲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魚」就可以交代它們的類屬,再用相近發音的聲旁來區分這些字。也由於形聲字在創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時代約僅有一半不到的字是形聲,但到了近代,有 80%的漢字是形聲字。
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許慎的解說,是歷史上首次對六書定義的正式記載。後世對六書的解說,仍以許義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