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女主和男主契約結婚離婚後女主出國,幾年後帶著孩子回來的前夫之類的小說
我的19歲
B. 女主叫什麼歌是影後結婚當天被男主退婚男主姓韓女主出國三年後歸來
說的這個是電視劇嗎?還是什麼小說呢,那你可以說一下男女主的名字還記得嗎。
C. 女主叫良謹的小說 男主因為女友出國才和女主結婚,結婚三年後男主女友回來了,男主便和女主離婚了,後
愛的天國
D. 什麼小說本來男女主角結婚當天女主角卻選擇出國3年後面回來後悔了
不二之臣。
內容簡介:
季明舒和岑森結婚的第一年,岑森遠赴澳洲,開拓海外市場。第三年,岑森回國,季明舒朝他臉上扔了一張離婚協議書,妄圖結束這段喪偶式婚姻。
三年裡,岑森對季明舒不聞不問,對她的印象是——「腦子被鑽石閃到短路的太太,美麗且膚淺。」
可是面對女明星主動示好時,岑森對季明舒的評價是——「長相、氣質、學歷、背景,沒有一樣比得上我太太,你不如洗把臉清醒清醒。」
季明舒:「會說話你就多說點!」
後來,岑森給孩子分享自己的經驗——「你媽媽其實很好哄,告訴她你喜歡她,她就不會生氣了。」
E. les小說兩個女主很相愛,一個被迫結婚,一個出國,結婚的那個離婚一個小女孩,出
是不是吉之寒水寫的《愛著你的每一天GL》
F. 男主姓顧與女主結婚,後來女主留下離婚協議書出國,幾年後以設計師的身份回國
父母雙方達成協議的處理
在離婚案件中,如果父母雙方就子女的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一般會尊重當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協議處理,但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的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如果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也會尊重雙方協議的。
子女不滿兩周歲的處理。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子女在兩周歲以上不滿十周歲的處理。對兩周歲以上未滿十周歲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子女在十周歲以上的處理。對未成年子女滿十周歲的,父母雙方對撫養權發生爭執時,一般考慮該子女的意見。滿十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願。但這並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對於成年的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處理。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G. 求書:男主被迫結婚,然後出國,女主幾年後主動提離婚 這個小說叫什麼名字
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區別。 如果真要區分的話,那麼離婚可以看作是一種行為或事件,離異更多表明離婚單身的持續狀態。如: 說「某人已經離婚了」和「他是離異的人」分別表明一種對事實的判斷以及狀態的持續。
H. 求一部小說,開頭女主角在機場,因為男主要結婚了所以女主出國,劇情從女主回來開始,發現男主離婚了,然
嗯,是有點狗血呀
I. 有一部小說是她和她閨蜜有幾個男朋友,她閨蜜出國結婚了,過了幾年之後又離婚回來了,那是什麼小說
現在小說界琳琅滿目,每天都有新的小說上傳,尤其是仿寫的更是多的不行,你只是說一下,很難有人知道是什麼小說?如果知道些地名,主角名字,就可以很快的找到了。
J. 求書名:男女主都是急診醫生,女主跟明星結婚後離婚,男主出國做無國界醫生,回來後兩人在一起是哪本小說
直接搜索一下主角的名字,或者做這個名字比較容易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