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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是張小北的小說

發布時間:2022-02-10 13:28:13

『壹』 哪個電視劇里有叫張小北的

江小北是電影《戀愛中的城市》中人物,由江疏影飾演。外表干練內心深情的餐廳老闆娘。江疏影是一名中國內地演員,2008年本科畢業於上海戲劇學院表演系;2011年碩士畢業於英國East Anglia大學,主修傳媒經濟學。現為華視影視投資(北京)有限公司簽約藝人,曾參演過話劇、電視劇、電影等多部作品,獲得第一屆全球華人網路「非常短片」創意大賽最佳女主角。主要作品有電視劇《飛花如蝶》、《五龍奇劍士》;電影《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美女如雲》、《色彩日記》等。
周小北是新閨蜜時代里由演員童瑤扮演的人物,文藝女青年,出生於傳統家庭,與相戀多年的男友結婚後最終還是離婚,是個愛賣萌,又感情上受過傷害的離婚女青年。周小北、王媛、韓文靜三人是大學同學兼閨蜜,畢業後同在一個城市工作、生活。生於傳統家庭的周小北,在與相戀多年的男友樊斌結婚後,發現婚後生活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如意,經歷了一系列的變故二人離婚。最終她與暗戀自己多年的李理走到了一起。

『貳』 張小北是哪部電視劇中的人物

《理想之城》是由劉進執導,孫儷、趙又廷領銜主演,於和偉特邀主演,陳明昊、高葉、李傳纓、張澍、李洪濤、趙君、錢漪、劉泊霄、丁文博主演,楊超越、劉奕暢特別主演的都市職場劇。

該劇根據若花燃燃的小說《蘇筱的戰爭》改編,反映了中國建築行業現狀,講述了造價師蘇筱成長的故事。

該劇於2021年8月12日在東方衛視、央視八套播出,並在愛奇藝同步播出。

劇集評價

《理想之城》是中國國內相對少見的情節扎實的職場劇。劇中的職場戲份有嚼頭,幾個職場老男人都是千年的老狐狸,把職場里的各種潛規則吃得透透的。

他們的心理戰,簡直就是男版的「宮斗」。蘇筱對職場、對人性的認知,是理想主義的。無論如何,該劇召喚了觀眾對理想主義人格的渴望,它也會撫慰現實生活中那些處於困頓中的理想主義者——但願他們只是暫時受挫了,但願他們會像蘇筱一樣等來他們的「理想之城」。

『叄』 張小北是哪部電視劇中的人物

《理想之城》是由劉進執導,孫儷、趙又廷領銜主演,於和偉特邀主演,陳明昊、高葉、李傳纓、張澍、李洪濤、趙君、錢漪、劉泊霄、丁文博主演,楊超越、劉奕暢特別主演的都市職場劇。

該劇根據若花燃燃的小說《蘇筱的戰爭》改編,反映了中國建築行業現狀,講述了造價師蘇筱成長的故事。

該劇於2021年8月12日在東方衛視、央視八套播出,並在愛奇藝同步播出。

劇集評價

《理想之城》是中國國內相對少見的情節扎實的職場劇。劇中的職場戲份有嚼頭,幾個職場老男人都是千年的老狐狸,把職場里的各種潛規則吃得透透的。

他們的心理戰,簡直就是男版的「宮斗」。蘇筱對職場、對人性的認知,是理想主義的。無論如何,該劇召喚了觀眾對理想主義人格的渴望,它也會撫慰現實生活中那些處於困頓中的理想主義者——但願他們只是暫時受挫了,但願他們會像蘇筱一樣等來他們的「理想之城」。

『肆』 小說主人公叫張小北的是什麼名字

好像是《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不知道是不是......................

『伍』 《夢里花落知多少》的文誰有啊

三毛《夢里花落知多少》
基本信息
書名: 夢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頭像
作者: 三毛 出 版 社: 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4-1 I S B N : 9787530209745 定價: ¥20.00
內容簡介
記得當年年紀小, 你愛談天我愛笑。 有一回並肩坐在桃樹下, 風在樹梢鳥在叫。 不知怎麼睡著了, 夢里花落知多少。 這首詩在郭敬明的《夢里花落知多少》中被引用,也在三毛的散文《夢里花落知多少》中被引用,詩原名《本事》,作者盧前。 在丈夫荷西去世後,悲痛的三毛寫下這部散文集,其中飽含她對丈夫的思念。
圖書目錄
背影 荒山之夜 克里斯 離鄉回鄉 雨禪台北 周末 不死鳥 明日又天涯 雲在青山月在天 歸 夢里夢外 不飛的天使 似曾相識燕歸來 夢里花落知多少 夏日煙愁 你從哪裡來 如果教室像游樂場 春天不是讀書天 我先走了 星石 吉屋出售 隨風而去 E.T.回家 重建家園
作者簡介
三毛1943年3月26日(農歷2月21日)出生於重慶, 浙江省定海縣人,本名陳懋平,「懋」是家譜上屬於她那一代的排行,「平」是因為在她出生那年,烽火連天,父親期望這個世界再也沒有戰爭,而給了這個孩子「和平」 的大使命。後來這個孩子開始學寫字,她無論如何都學不會如何寫那個「懋」字。每次寫名字時,都自作主張把中間那個字跳掉,偏叫自己陳平。不但如此,還把「陳」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為右耳,這么弄下來,父親只好投降,她給自己取了名字,當時才三歲。後來把她弟弟們的「懋」字也都拿掉了。
中國文化大學哲學系。肄業曾留學歐洲,婚後定居西屬撒哈拉沙漠迦納利島,並以當地的生活為背景,寫出一連串膾炙人口的作品。一九八一年回台後,曾在文化大學任教,一九八四年辭去教職,而以寫作、演講為重心。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去世,享年四十八歲。 她的足跡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的華人社會廣為流傳,在大陸也有廣大的讀者,生平著作和譯作十分豐富。共有二十四種。 三毛英文名叫ECHO,三毛本是筆名,從三毛的《鬧學記》序中只提及「三毛」二字中暗藏一個易經的卦。但又是什麼玄機,就不得而知了。但三毛本人又曾說過:起初起此名,是因為喜歡張樂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記(後拜為乾爹);另有一個原因就是說自己寫的東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錢。 三毛作品欣賞: 《逃學為讀書哭泣的駱駝、背影、稻草人手記、送你一匹馬 台灣女作家三毛已去世多年,可是她的確切死因至今仍是一個謎。近日,一本名為《三毛死於謀殺》的圖書紛紛出現在上海各家書店中。但其中對三毛的很多事都進行質疑,讓人不得不懷疑他用三毛助自己出名的動機。 三毛一生「流浪」過54個國家。1991年1月2日,她因子宮內膜肥厚,住進台灣榮民總醫院,3日開刀完成手術。4日清晨,醫院清潔女工進入7樓婦產科單人特等病房,打掃浴室的時候,看見坐廁旁點滴架的吊鉤上,懸掛著三毛被尼龍絲襪吊頸的身體。她身著白底紅花睡衣,現場沒有任何遺書。 法醫推斷三毛死亡的時間是凌晨2時。第二天,台灣所有的報紙都報道了三毛的死訊,香港80餘家報紙也對此作了詳細報道。然而事隔不到半年,就有各界人士對三毛的死因提出疑問,認為警方的現場勘察太匆忙、「因病厭世、自縊身亡」的結論太武斷,會不會有真正的兇犯逃脫法網。 三毛崇敬愛情。1973年,三毛與西班牙美男子荷西在撒哈拉結婚,1979年荷西在北非潛水時喪生,三毛哭得死去活來,從此生活在對荷西的思念中。 三毛熱愛祖國。她很早就提出「兩岸不能再分離了」。1985年,她在一個幾千人參加的演講會上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她是在台灣第一個把《義勇軍進行曲》公開唱出來的人。唱後台下一片肅靜,許多人替她擔心。 三毛對大陸文化名人張樂平、姚雪垠、賈平凹、王洛賓等有著非同一般的友誼。1989年,三毛到上海與畫家張樂平相見,認畫家為「爸爸」。她用上海話告訴畫家:「我3歲多就離開了上海,那時我剛懂事,看的第一本書就是《三毛流浪記》,那個到處流浪、永遠也長不大的男孩對我影響可大了。許多年以後,當我在異國他鄉寫第一本書的時候,我就取筆名用了『三毛』這個名字。」 三毛寫過一首《橄欖樹》:「不要問我從哪裡來,我的故鄉在遠方,為什麼流浪,流浪遠方……」這首歌在台灣被禁唱了十幾年,因為當局認為歌詞中「遠方」指的就是中國大陸。1990年12月,三毛編劇的電影《滾滾紅塵》參加台灣金馬獎角逐,奪取8項大獎,卻沒有三毛的最佳原著編劇獎。《滾滾紅塵》引起台灣某些當權者的憤怒:「刻意歌頌中共、肆意攻擊政府、醜化國軍……」有人認為,三毛有可能因此成為政治犧牲品。 書中把對三毛死因的各種猜測,比如絕症無望說、孤單寂寞說、為情所困說、江郎才盡說及自殺情結說等,都一一予以駁斥。書中還引用了10位著名人士對三毛的談論,認為三毛死得怪異、突然,她沒有理由自裁。把三毛的死解釋成自殺是對她的不公平,甚至是對她人格的污辱。
編輯本段郭敬明《夢里花落知多少》
小說簡介
郭敬明在他的第二部長篇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里,描寫了年輕人的成長歷程,他們的友情,他們的愛情都在悄悄地發生著變化。經過時間河流的沖刷,經過生活浪濤的洗禮,他們會走向何方?郭敬明用他的生花妙筆講述的成長故事將會吸引年少的人。 倍受讀者關注的《夢里花落知多少》終於出來了,在這個故事裡,林嵐,陸敘,顧小北,他們才是主角,而我,只是個講故事的人。當有一天這個故事隨風散開,我們都已長大,我們不會再記得這個故事。這個曾經在我們生命中出現了一年的故事。那些曾經牽動我們心腸的人已經消失在這個天涯…… 記得當年年紀小 你愛談天我愛笑 有一回並肩坐在桃樹下 風在樹梢鳥在叫 不知怎麼睡著了 夢里花落知多少 誰在放肆彈奏著煩躁的喘息,抑揚里漸忘了色彩,遲暮的年華,聲色的特寫,回歸十三歲純白的枝頭,含苞……洪荒的古樂穿過靈魂落差,愛情露出蒼白的側臉,宣洩著昂剔透的告白,幾個輪回後化成地殼里的秘密。我只想閱讀反差的刻意,在夢被格子篩選為當道的孤立時,只有你在想,只有你可以想,天是黃玉,地為黑衣……
創作背景
寫《夢里花落知多少》的時候自己一直在想,我是不是真的要這樣義無反顧地走下去,就如同當初那個高中時候的自己,當初掉轉馬頭殺向一百八十度的那個方向的時候,我聽見自己心裡的那首歌唱得比什麼時候都荒涼。
作者簡介
郭敬明: 出生:1983年6月6日 來自:四川自貢人 血型:AB 星座:雙子座 郭敬明
[1]愛好:電影,羽毛球,睡覺 屬相:豬 網路名:第四維 小名:小四 四維 四崽 四仔 四姑娘 新概念第三屆 第四屆初賽.決賽均是一等獎 出版個人作品集《愛與痛的邊緣》(2002)、《幻城》(2003)、《夢里花落知多少》(2003)、《左手倒影右手年華》(2004)、《1995-2005夏至未至》(2005)、《夏至未至新版》(2006)、《悲傷逆流成河》(2007)、《最小說》連載《小時代1.0——折紙時代》(2008)、《最小說》連載《小時代2.0——虛銅時代》(2009)、《最映刻》連載《臨界紀年之爵跡》(2009)、《最小說》連載《小時代3.0——刺金時代》(2010 目前連載中))、《小時代1.0》(2008)、《小時代2.0》(2009)、《夏至未至2010修訂版》(2010)、《臨界 爵跡》(2010.8.24) 是《島》系列、雜志《最小說》的主編,長江文藝出版社副總編輯) 目前在上海大學念影視藝術技術學院,學理工和藝術結合的奇怪專業 2004-2006休學 2007重新上學 性格:一半明媚 一半憂傷 對待生活消極而又充滿希望 堅信人性中甜美的東西,可是依然沉溺於絕望之中 喜歡看電影睡覺和用四十五度角仰望長滿雲朵的天空 有清亮的笑容深黑的瞳仁以及看不見的憂傷 以前總喜歡叫自己孩子,喜歡彼得·潘因為他可以不長大 而在時光的洪流中,還是悄悄地 漸漸漸漸 漸漸成長
抄襲事件
2003年12月,庄羽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訴,稱郭敬明所著《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剽竊了其《圈裡圈外》。隨後,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夢》中剽竊了《圈》中具有獨創性的人物關系的內容,造成《夢》文與《圈》文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郭敬明不滿上訴。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郭敬明的上訴要求,判決郭敬明與出版方賠償庄羽經濟損失20萬元,同時,春風文藝出版社、北京圖書大廈也被判決停止出版、銷售《夢》一書。終審判決還要求郭敬明與出版社應在15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同時,為了對其行為有「懲戒」,判決其賠償庄羽精神撫慰金1萬元。 共賠人民幣二十一萬元。 附: 庄羽訴郭敬明侵犯著作權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節選) 經審理查明: 2002年8月14日,庄羽以「許願的豬」為筆名將小說《圈裡圈外》在天涯社區網站舞文弄墨版發表。2003年2月,《圈》由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作品署名「庄羽」。《圈》以主人公初曉與現男朋友高源及前男朋友張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初曉與高源之間的愛情生活及矛盾沖突的同時,描寫了初曉與張小北之間的感情糾葛,同時還描寫了初曉的朋友李穹與張小北的婚姻生活以及張小北與情人張萌萌的婚外情,高源與張萌萌的兩性關系及合作拍戲等。 2003年8月19日,郭敬明作為甲方與作為乙方的春風出版社就出版郭敬明的《夢》一書訂立圖書出版合同。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乙方以版稅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版稅的計算方式是:圖書定價×10%的版稅率×100 000冊印數。2003年11月,春風出版社出版了郭敬明的《夢》一書。該書版權頁有「郭敬明著、春風文藝出版社出版發行、2003年11月第1版、2003年11月第1次印刷」等字樣。《夢》以主人公林嵐與現男朋友陸敘及前男朋友顧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林嵐與陸敘的愛情生活及矛盾沖突的同時,交替描寫了林嵐與顧小北的感情糾葛,顧小北與現女友姚姍姍的感情經歷,林嵐、聞婧、微微及火柴之間的友情以及她們和李茉莉的沖突等。 本院認為: 對於郭敬明創作的小說《夢》是否抄襲了庄羽的作品《圈》,首先要結合庄羽的指控對涉案兩部作品的部分內容進行對比。 關於「主要情節侵權事實」部分,庄羽對兩部作品的相應內容進行的概括個別內容不完全准確:例如,庄羽認為《圈》中有「高源因與初曉口角,失手將初曉推倒,導致初曉骨折」的情節,《夢》中有「陸敘因為與林嵐口角,失手將林嵐推下樓梯,導致林嵐骨折」的情節(見附表1中第2)。但在《圈》中的實際描寫是:高源一甩胳膊,初曉被嚇了一跳,往後一退,踩在可樂瓶上,倒在地上,導致骨折。在《夢》中的實際描寫是:陸敘一甩手,林嵐順勢滾下樓梯,導致骨折。可見,兩部作品中女主人公骨折都並非因男主人公「推」後所導致,庄羽的概括不盡准確,存在一定的主觀色彩。但從整體而言,附表1中所列的12個主要情節的概括與原作中的描寫基本相符。參考附表1 的內容,將涉案兩部作品中的相應情節進行對比後可以認定,上述12個主要情節明顯雷同。以第一個情節為例,《圈》中描寫張小北請初曉為張萌萌幫忙,因最終沒有辦成,初曉被張小北誤認為沒有給錢而故意拖著不辦,初曉十分郁悶。與之相應,《夢》中的情節發展及結局均與《圈》中相同。本院對郭敬明關於上述情節沒有獨創性,且情節的表達形式完全不同的主張不予支持。 關於庄羽二審訴訟中堅持指控的57處「一般情節侵權和語句」中,部分內容明顯相似,例如:《圈》中有「怕什麼來什麼,怕什麼來什麼,真的是怕什麼來什麼」(見原作第153頁,附表2中第60),《夢》中有「怕什麼來什麼,怕什麼來什麼,真是怕什麼來什麼啊!!」(見原作第91頁,附表2中第60);部分內容比較相似,例如:《圈》中有「我特了解李穹,她其實是個紙老虎,充其量也就是個塑料的」(見原作第6頁,附表2中第31),《夢》中有「像我和聞婧這種看上去特二五八萬的,其實也就嘴上貧,絕對紙老虎,撐死一硬塑料的」(見原作第54頁,附表2中第31)。郭敬明雖然辯稱上述情節、語句是一般文學作品中的常見描寫,但未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本院對其主張不予支持。 小說是典型的敘事性文學體裁,長篇小說又是小說中敘事性最強、敘事最復雜的一種類型。同時,文學創作是一種獨立的智力創造過程,更離不開作者獨特的生命體驗。因此,即使以同一時代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題材、事件為創作對象,盡管兩部作品中也可能出現個別情節和一些語句上的巧合,不同的作者創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本案中,涉案兩部作品都是以現實生活中青年人的感情糾葛為題材的長篇小說,從以上本院認定的構成相似的主要情節和一般情節、語句的數量來看,已經遠遠超出了可以用「巧合」來解釋的程度,結合郭敬明在創作《夢》之前已經接觸過《圈》的事實,應當可以推定《夢》中的這些情節和語句並非郭敬明獨立創作的結果,其來源於庄羽的作品《圈》。 同時,對被控侵權的上述情節和語句是否構成抄襲,應進行整體認定和綜合判斷。對於一些不是明顯相似或者來源於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別獨立進行對比很難直接得出准確結論,但將這些情節和語句作為整體進行對比就會發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體抄襲的體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抄襲可以相互之間得到印證。例如,《圈》中有主人公初曉的一段心理活動:「(高源)一共就那一套一萬多塊錢的好衣服還想穿出來顯擺,有本事你吃飯別往褲子上掉啊(見原作第79頁)」。這一情節取自生活中常見的往衣服上掉菜湯的素材,同時加上了往高檔服裝上掉菜湯的元素,因此使其原創性有所提高。而相應的,在《夢》中,也有主人公林嵐的一段心理活動:「我看見他那套幾萬塊的Armani心裡在笑,有種你等會兒別往上滴菜湯(見原作第38頁)」。顯然,如果單獨對這一情節和語句進行對比就認為構成剽竊,對被控侵權人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在兩部作品中相似的情節和語句普遍存在,則應當可以認定被控侵權的情節構成了抄襲。故本院認定《夢》中多處主要情節和數十處一般情節、語句系郭敬明抄襲庄羽《圈》中的相應內容。 在小說創作中,人物需要通過敘事來刻畫,敘事又要以人物為中心。無論是人物的特徵,還是人物關系,都是通過相關聯的故事情節塑造和體現的。單純的人物特徵,如人物的相貌、個性、品質等,或者單純的人物關系,如戀人關系、母女關系等,都屬於公有領域的素材,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但是一部具有獨創性的作品,以其相應的故事情節及語句,賦予了這些「人物」以獨特的內涵,則這些人物與故事情節和語句一起成為了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因此,所謂的人物特徵、人物關系,以及與之相應的故事情節都不能簡單割裂開來,人物和敘事應為有機融合的整體,在判斷抄襲時亦應綜合進行考慮。本案中,庄羽在《圈》中塑造了初曉、高源、張小北等眾多人物形象,圍繞這些人物描寫了一個個具體的故事情節,通過這些故事情節表現出了人物的特徵和人物關系。例如,在《圈》中,男主人公高源出車禍受傷昏迷,住進醫院,女主人公初曉來看望,高源蘇醒,兩人開玩笑,初曉推了高源腦袋一下,導致高源昏迷。這一情節既將人物的個性表現出來,同時也將二人的戀人關系以獨特的方式表現出來。而在《夢》中,在男女主人公之間也有幾乎相同的情節,只是結果稍有不同。將兩本作品整體上進行對比,《夢》中主要人物及其情節與《圈》中的主要人物及情節存在眾多雷同之處,這進一步證明了郭敬明創作的《夢》對庄羽的作品《圈》進行了抄襲。故本院對郭敬明和春風出版社關於《夢》系郭敬明完全獨立創作的作品的主張,不予支持。 因此,一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未經許可,在其作品《夢》中剽竊了庄羽作品《圈》中具有獨創性的人物關系的內容及部分情節和語句,造成《夢》文與《圈》文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是正確的。春風出版社作為專業的出版機構,應當對其出版的作品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進行嚴格審查,但其並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導致侵權作品《夢》得以出版,與郭敬明共同造成了對庄羽著作權侵害結果的發生,因此,春風出版社不僅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還應當與郭敬明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春風出版社的上訴請求和理由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關於賠償數額,由於庄羽未提交其經濟損失的證據,一審法院綜合考慮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的過錯、郭敬明所獲稿酬及春風出版社因侵權可能獲得的利潤等因素酌情確定20萬元的賠償數額於法有據、並無不當。庄羽關於應當賠償50萬元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庄羽請求賠償律師代理費2萬元,但並未提交任何支付律師費的相關證據,故對其上訴請求不予支持。侵犯著作人身權情節嚴重,適用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仍不足以撫慰權利人所受精神損害的,還應當判令侵權人支付著作權人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抄襲是一種既侵犯著作財產權,又侵犯著作人身權的侵權行為。本案中,郭敬明創作的《夢》在整體上對庄羽創作的《圈》構成了抄襲,其侵權主觀過錯、侵權情節及其後果均比較嚴重,因此需要通過判令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對庄羽所受精神損害予以彌補,同時,亦是對郭敬明抄襲行為的一種懲戒。故本院對庄羽有關判令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上訴請求予以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則根據侵權行為的嚴重程度予以酌定。 綜上,一審判決部分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不當,應予糾正。上訴人庄羽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上訴請求於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上訴人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對其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三)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即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權,即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行;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賠償庄羽經濟損失二十萬元;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向庄羽賠禮道歉(致歉內容須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核,逾期不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刊登本判決的主要內容,費用由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承擔);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 二、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第五項,即駁回庄羽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賠償庄羽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萬元。 四、駁回庄羽的其他上訴請求。 五、駁回郭敬明的上訴請求。 《夢里花落知多少》封面
六、駁回春風文藝出版社的上訴請求。
精讀片斷
聞婧打電話過來的時候我正在床上睡得格外歡暢,左翻右跳地窮伸懶腰,覺得我的床就是全世界。其實我的床也的確很大。我只有兩個愛好,看電影和睡覺,如果有人在我累得要死的時候還不讓我睡覺那還不如一刀砍死我,那樣我一定心存感漱。所以我理所當然地把床弄得往死里舒服,我曾經告訴我媽我哪天嫁人了我也得把這床給背過去。 所以聞婧的電話讓我覺得特郁悶。在被她電話打碎的那個夢境裡面我拿著個小洗臉盆站在空曠的大地上,天上像下雨一樣嘩啦啦往下直掉錢,我正在下面接錢接得不亦樂乎。所以感覺上如同聞婧阻了我財路一樣。 我接起電話對她說,你丫個禍害,又阻止我掙錢。 怎麼著,又寫東西呢,我的文學小青年。 我是個寫東西的,沒錯,運氣好歪打正著地出了幾本書,為這個聞婧沒少嘲笑我,這年頭文學青年似乎比處女還讓人覺得稀罕。 我沒措理她,我說,有什麼事兒你說,廢話完了我接著睡。 你已經胖得跟豬似的了你還要弄得習性也跟過去啊。現在是下午五點你說你這叫睡午覺還是叫睡什麼? 你丫廢話怎麼那麼多;有什麼事兒你趕緊說。 沒事兒,就找你出來吃飯,三十分鍾後我到你樓下接你。 起床,洗澡,梳妝打扮,大學里長期的住宿生活把我弄得雷厲風行如同新兵連剛訓練出來的女兵。我看著鏡子里的自己覺得聞婧居然說了句真話,我是胖得跟豬似的。看來像我這樣沒日沒夜地睡下去多睡出個三五十斤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兒。臨出門的時候我又照了照鏡子,發現自己又瘦了;我突然就樂了,敢情我是睡得浮腫了。 我到了樓下聞婧還沒有來,我樂得悠閑看我們社區的大媽剛貼出來的寫著全國各地勞模事跡的報紙,某某某又從天台救下一小孩兒,某某某又熱心地為群眾清理下水道分文不取,我就在琢磨這種事兒天南地北層出不窮而我身邊怎麼一點動靜都沒有呢?上個月下水道堵了,倒是有一個清理工人又熱心又耐心,對待群眾像春風一樣買得跟朵花兒似的,怎麼能不笑呢,每家住戶給他五十塊錢把他嘴都樂歪了。 正看著報紙聞婧打車過來了,大老遠沒聽見車的聲音倒聽見她的聲音這可真是本事。車子停在我旁邊聞婧打開車門眼珠子甩都沒甩我一下就光蹦出倆字兒「上車」,然後接茬同司機師傅狂侃。上車後我對那位的哥說,怎麼著師傅,您是她親戚呢?的哥蠻不好意思地笑笑,說,那哪兒能啊,小姑娘能侃。 這我倒沒意見。聞婧走哪兒都一話簍子。聞婧她媽當初給她起名兒的時候就指望著她能文靜點,結果天不遂人願。不過我倒是特別喜歡這種女孩子,有什麼說什麼。我特怕那種半天都說不出話沒事兒就沖著你笑的陰氣沉沉的人,那笑陰得能把你膝蓋的風濕痛給勾出來。 不過在外表上我和聞婧都長得根正苗紅,扔人堆兒里那絕對倆天天向上的好青年,我們要是裝淑女那叫一裝一個准。……

『陸』 致青春2張小北

是朱小北,由徐悅扮演
徐悅,1989年10月3日出生於北京,中國內地女演員,畢業於中國傳媒大學。
2010年出演首部電視劇《一起又看流星雨》進入演藝圈。2013年,主演青春勵志劇《等你說愛我》[。2014年11月13日,徐悅與洪秀兒、姜潮、談莉娜等演員合作主演的靈異恐怖片《怨靈》在中韓兩國同步上映。2015年,主演網路劇《仙劍客棧》,之後參演根據辛夷塢同名小說改編的現代都市劇《致青春》。

『柒』 求一本小說,主角叫吳天,是九陽之體,女主有6、7個,都是九陰之體,...

男主是九陽之體的小說倒是見過,開光密史就是,不過男主的名字叫張小北,裡面的女主也有很多,不過只有一個女主是九陰之體。

主角叫吳天的倒是有一本,是李興禹的極品老婆。

『捌』 小四的夢里花落知多少與圈裡圈外的抄襲處

★★★郭敬明抄襲 法院判《夢里花落知多少》停止發行★★★

2004-12-06 16:39:01 網易新聞,取自《北京晚報》

上海大學學生郭敬明以一本《夢里花落知多少》聲名鵲起,贏得少年作家的美譽。但是,他寫的這本書有不少內容抄襲自北京女作家莊羽的《圈裡圈外》。記者今天獲悉,在庄羽提起訴訟後,北京市一中院已判決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侵權成立,要求他們停止出版和發行《夢里花落知多少》,並共同賠償庄羽20萬元。

據庄羽介紹,她在2002年11月創作完成了小說《圈裡圈外》,2002年8月先後發表於天涯和海外文學互聯網網站上,又於去年2月出版發行。後來她發現,春風文藝出版社於去年11月出版發行的《夢里花落知多少》以改頭換面、人物錯位、顛倒順序等方法,剽竊了《圈》一書具有獨創性的構思、故事的主要線索、大部分情節、主要人物特徵、作品的語言風格等,甚至還照搬了《圈》的片斷以及能夠表達作品內容的部分語句等。

被告上法庭後,郭敬明一直不承認其有抄襲行為,他聲稱《夢》系其獨立創作的作品,《夢》與《圈》在線索、情節、人物方面完全不同,在故事方面沒有任何可比性。

一中院在審理後認為,從兩部小說的人物關系看,郭敬明在創作《夢》時,剽竊了《圈》中主要人物關系的描寫,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權。而且兩部作品存在12個主要情節相同或實質上相似,郭敬明在小說情節上抄襲了《圈》。此外,在小說的一般情節和語句中,兩部小說有57處相同或者相近似,郭敬明也抄襲了《圈》。

法院認為,郭敬明未經許可,在其作品《夢》中剽竊了庄羽《圈》中具有獨創性人物關系的內容及部分情節和語句,造成《夢》與《圈》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權。春風文藝出版社作為專業的出版機構,卻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致使侵權作品《夢》得以出版,其行為存在過錯。法院判決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權,即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行,共同賠償庄羽經濟損失20萬元,並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向庄羽賠禮道歉。(記者楊昌平)(來源:北京晚報)

法院判郭敬明抄襲的證據如下:

一、故事梗概抄襲:

《夢》回憶林嵐和顧小北的甜蜜往事,《圈》說初曉和高原的幸福生活;
《夢》里文靜因為陸續愛著林嵐而和其分手,《圈》里李穹因為張小北一直愛著初曉和其離婚;
《夢》里文靜被強奸了,而《圈》里高原被撞了,都是因為報復;
《夢》里火柴進去了,《圈》里奔奔進去了;
《夢》里陸續死了,林嵐去了深圳;《圈》里張小北死了,初曉去了加拿大。

。。。。。。。。。。。。。。。。。。。。。。。。。。。。

二、人物方面(含性格等基本設定):

奔奔=火柴
林嵐=初曉她媽
張萌萌=姚33+李茉莉
李穹=文靜
顧小北=張小北的性格+高原的結局
陸敘=高原的性格+張小北的結局.
主人公=主人公

三、語言方面

兩本書都用京侃打底,比如:得嘞、小樣我還治不了你、嘿,這還真新鮮!、抽幾個大嘴巴子、你丫挺的、牛B青年、跟~~~~似的、滾你大爺的~~~~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郭敬明可是四川人,沒來過北京)。。。。。。。。。。。。。

四、情節抄襲:

比如:

*高原車禍後醒過來,初曉一時情緒激動推了高原腦袋一把,高原暈了過去――《圈裡圈外》
*陸敘車禍後醒過來,林嵐一時情緒激動推了陸敘腦袋一把,陸敘暈了過去,並因此死亡――《夢里花落知多少》

再如:

*張小北呆在初曉家,高原的母親突然造訪,初曉謊稱張小北是她的哥哥,可是高原母親走後張小北告訴她,她曾經對高原母親介紹過自己――《圈裡圈外》
*陸敘住在林嵐家,被陳伯伯撞見,林嵐謊稱陸敘是她的表哥,可是陳伯伯走後陸敘告訴她,自己已經對陳伯伯做過自我介紹――《夢里花落知多少》

1。她跟我說張小北肯定是個潛力股,於是把自己攢了二十幾年的血本全部押在了這股潛力股上,她大概天生具有投資天賦,果然,張小北這只潛力股一路狂飈,
這和《夢》里林嵐說顧小北那段雷同。

2。她其實是個紙老虎,充其量也就是個塑料的。
這個林嵐形容自己的那段雷同,一字未改。

3。李穹跟解放軍似的踢著正步向前走。
這和我跟在微微後面去面試,忒牛b那段很像。

4。所以我什麼都沒說,任憑她把汽車當成飛機開。
這段看後想到聞靖開車那段沒?

5。跟個大尾巴狼似的。
這話是京侃嗎?《夢》里多得一塌糊塗。

6。賈六一看見奔奔就嚷嚷著:「我烏雲,奔奔你丫怎麼打扮的跟一處女似的。」
奔奔很羞澀的在賈六肩膀上拍了一下,說:「討厭,你要再這么罵我我就走了啊,這年頭你罵我勺都比罵我處女讓我能接受。」
這段和聞靖說李茉莉那段。

7。「沒事,沒事,姐姐的事就是我的事啊,誰還沒個父母啊,有事說話。byebye。」奔奔跟她的同事們向外走去。
這和火柴與林嵐在上海說的那段。

8。他又打量我一遍,估計看我不像壞人,又問:「你有本兒嗎?」

「沒有。」我怕我說有本兒他再讓我拿出來看看。

「沒本你能行嗎?」

我說我正學著呢,估計問題不大。

林嵐也沒本,卻也載著人往家跑。

9。他的那張臉現在肯定特扭曲,跟放進攪拌機里攪過似的。
這話我沒記錯的話,《夢》里林嵐也怎麼形容過陸續。

10。我這么一說張小北更火了,說初曉你還真拿自己當塊肉啊,別跟那
矯情了,
「矯情」這詞看著還真眼熟!《夢》里多了去了,比如:林嵐說姚3
讓顧小北削蘋果那段。

11。張小北有點惱火,說初曉你別跟我兜圈子,你想要多少錢直接跟我說,只要你把張萌萌這夢給我圓了,多少錢我都給你。

我忽然覺得很悲哀,我們是這么多年的朋友啊,我在他們心目中究竟是個怎樣的人?我一點也不清楚,盡管我不想在乎。

林嵐也這么形容過顧小北幫姚33出書那事。

1.這富人跟我們中產階級聯絡感情的方式就是不一樣,不是現金就是代金券,我有時候想,這十分具有象徵意義,它預示著我們之間的情感就像人民幣一樣堅挺。
《夢》里微微給林嵐壓歲錢那段。

2。我記得我上大學那時候同宿舍有個女孩家境相當優越,有一回我們倆一起回家 過禮拜天,路過燕莎她充滿希望地說一句「明天我要來燕莎購物,血洗燕莎!
《夢》里林嵐回憶己在北京是時光那段。

3。燕莎商城那種地方根本就不是給人民開的,一個盛水果的玻璃盤子賣到六百多,稍微看上眼點的東西就成千上萬的,反正我是覺得那是一專門給腐敗分子洗錢的地方,不合適像我這種中產階級,偶爾也去,買點小東西,回家以後還心疼老半天,
《夢》里林嵐買的水果盤子也是忒貴,600多。

4。我兩步走到床頭,照著高原腦袋推了一把,「你想幹嘛啊?我還沒找你算帳呢,你怎麼還跟我沒完沒了哇?……」我還要再說,高原嗷嗷叫喚了幾聲之後居然暈過了。
《夢》里陸續死之前在醫院醒來以後那段。
5。這是一什麼老太太呀!」她自己親孩子都遭受了這么大的打擊了,她怎麼還關心別人家孩子呀。
林嵐她媽對陸續十分親熱,把林嵐拋在一邊那段。

6。我想讓高原給我買什麼東西的話,如果他願意,當然皆大歡喜,如果他不願意 給我買,只有兩種結果,一種是我自己買,另外一種是武力解決,我把他給打服了,他給我買,
這和林嵐在上海要陸續給他買東西那段,比如:lv的手提袋、玩具熊。

7。我指著張小北給老太太介紹,我說這是我堂哥,我親大爺的兒子。
林嵐指著陸續對林伯伯說:「這是我堂哥,我親大爺的兒子。」

8。「你去找我們家老頭,他有個學生後來當了警察,挺牛逼的,剛升的副局長, 什麼事都能壓下來,現在就去,回我們家找老爺子……」

我一聽高原這么說,心裡立刻塌實下來了,眼淚也不流了,他們家的社會 關系是挺復雜的,老頭老太太道兒都挺深的,我就是拿不準他們會怎麼看待我 在這件事情裡面扮演的角色,怎麼說都不太光彩。
微微進去後,林嵐去找顧小北他爸擺平販毒的事那段。

9。那時候我說一個什麼事,張小北永遠都微笑著點頭,即使不贊同,也不公然反對,跟張小北在一起的日子,特別的波瀾不驚,沒有大喜大悲,有的只是他給我的不求回報的呵護與愛情,這些感情成為壓在我心坎的大石頭,即使現在想起來,我還覺得沉甸甸的。
林嵐回憶她和顧小北在一起時那段。張小北對初曉和顧小北對林嵐真的很像。

10。高原說:「初曉進去的時候,一直沒有回過頭。我以為她會回回頭,我以為 她可以看到我。」
林嵐去上海的時候陸續去送行,等著林嵐回頭看見他那段。 11。真他媽狠!當年皇軍什麼樣啊?
記不住在哪了,反正是林嵐說她媽的。

12。一會兒的功夫,在片刻的沉寂過後,我聽到洗手間里傳來的張小北悲哀的嗚咽聲,斷斷續續的,繼而,是嘩嘩的水聲,這個蠢貨為了掩蓋他的眼淚把淋浴打開了,一直以來,他都太看中男人的尊嚴,那些嘩嘩嘩嘩的流水聲,掩蓋著一個男人絕望的受傷的心。
《夢》中從男換女。林嵐也這么做了,不過有點搞笑,沒這個深沉。

『玖』 張小北的介紹

張小北,本名張勇,著名影評人,編劇,「太空堡壘預告片工作室」聯合創始人。曾參與電影《李獻計歷險記》、《匹夫》等的編劇。

『拾』 看過一個故事 和《夢里花落知多少》很像

2003年12月,庄羽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訴,稱郭敬明所著《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剽竊了其《圈裡圈外》。隨後,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夢》中剽竊了《圈》中具有獨創性的人物關系的內容,造成《夢》文與《圈》文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郭敬明不滿上訴。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郭敬明的上訴要求,判決郭敬明與出版方賠償庄羽經濟損失20萬元,同時,春風文藝出版社、北京圖書大廈也被判決停止出版、銷售《夢》一書。終審判決還要求郭敬明與出版社應在15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同時,為了對其行為有「懲戒」,判決其賠償庄羽精神撫慰金1萬元。

附:
庄羽訴郭敬明侵犯著作權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節選)
經審理查明:
2002年8月14日,庄羽以「許願的豬」為筆名將小說《圈裡圈外》在天涯社區網站舞文弄墨版發表。2003年2月,《圈》由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作品署名「庄羽」。《圈》以主人公初曉與現男朋友高源及前男朋友張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初曉與高源之間的愛情生活及矛盾沖突的同時,描寫了初曉與張小北之間的感情糾葛,同時還描寫了初曉的朋友李穹與張小北的婚姻生活以及張小北與情人張萌萌的婚外情,高源與張萌萌的兩性關系及合作拍戲等。
2003年8月19日,郭敬明作為甲方與作為乙方的春風出版社就出版郭敬明的《夢》一書訂立圖書出版合同。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乙方以版稅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版稅的計算方式是:圖書定價×10%的版稅率×100 000冊印數。2003年11月,春風出版社出版了郭敬明的《夢》一書。該書版權頁有「郭敬明著、春風文藝出版社出版發行、2003年11月第1版、2003年11月第1次印刷」等字樣。《夢》以主人公林嵐與現男朋友陸敘及前男朋友顧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林嵐與陸敘的愛情生活及矛盾沖突的同時,交替描寫了林嵐與顧小北的感情糾葛,顧小北與現女友姚姍姍的感情經歷,林嵐、聞婧、微微及火柴之間的友情以及她們和李茉莉的沖突等。
本院認為:
對於郭敬明創作的小說《夢》是否抄襲了庄羽的作品《圈》,首先要結合庄羽的指控對涉案兩部作品的部分內容進行對比。
關於「主要情節侵權事實」部分,庄羽對兩部作品的相應內容進行的概括個別內容不完全准確:例如,庄羽認為《圈》中有「高源因與初曉口角,失手將初曉推倒,導致初曉骨折」的情節,《夢》中有「陸敘因為與林嵐口角,失手將林嵐推下樓梯,導致林嵐骨折」的情節(見附表1中第2)。但在《圈》中的實際描寫是:高源一甩胳膊,初曉被嚇了一跳,往後一退,踩在可樂瓶上,倒在地上,導致骨折。在《夢》中的實際描寫是:陸敘一甩手,林嵐順勢滾下樓梯,導致骨折。可見,兩部作品中女主人公骨折都並非因男主人公「推」後所導致,庄羽的概括不盡准確,存在一定的主觀色彩。但從整體而言,附表1中所列的12個主要情節的概括與原作中的描寫基本相符。參考附表1 的內容,將涉案兩部作品中的相應情節進行對比後可以認定,上述12個主要情節明顯雷同。以第一個情節為例,《圈》中描寫張小北請初曉為張萌萌幫忙,因最終沒有辦成,初曉被張小北誤認為沒有給錢而故意拖著不辦,初曉十分郁悶。與之相應,《夢》中的情節發展及結局均與《圈》中相同。本院對郭敬明關於上述情節沒有獨創性,且情節的表達形式完全不同的主張不予支持。
關於庄羽二審訴訟中堅持指控的57處「一般情節侵權和語句」中,部分內容明顯相似,例如:《圈》中有「怕什麼來什麼,怕什麼來什麼,真的是怕什麼來什麼」(見原作第153頁,附表2中第60),《夢》中有「怕什麼來什麼,怕什麼來什麼,真是怕什麼來什麼啊!!」(見原作第91頁,附表2中第60);部分內容比較相似,例如:《圈》中有「我特了解李穹,她其實是個紙老虎,充其量也就是個塑料的」(見原作第6頁,附表2中第31),《夢》中有「像我和聞婧這種看上去特二五八萬的,其實也就嘴上貧,絕對紙老虎,撐死一硬塑料的」(見原作第54頁,附表2中第31)。郭敬明雖然辯稱上述情節、語句是一般文學作品中的常見描寫,但未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本院對其主張不予支持。
小說是典型的敘事性文學體裁,長篇小說又是小說中敘事性最強、敘事最復雜的一種類型。同時,文學創作是一種獨立的智力創造過程,更離不開作者獨特的生命體驗。因此,即使以同一時代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題材、事件為創作對象,盡管兩部作品中也可能出現個別情節和一些語句上的巧合,不同的作者創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本案中,涉案兩部作品都是以現實生活中青年人的感情糾葛為題材的長篇小說,從以上本院認定的構成相似的主要情節和一般情節、語句的數量來看,已經遠遠超出了可以用「巧合」來解釋的程度,結合郭敬明在創作《夢》之前已經接觸過《圈》的事實,應當可以推定《夢》中的這些情節和語句並非郭敬明獨立創作的結果,其來源於庄羽的作品《圈》。
同時,對被控侵權的上述情節和語句是否構成抄襲,應進行整體認定和綜合判斷。對於一些不是明顯相似或者來源於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別獨立進行對比很難直接得出准確結論,但將這些情節和語句作為整體進行對比就會發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體抄襲的體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抄襲可以相互之間得到印證。例如,《圈》中有主人公初曉的一段心理活動:「(高源)一共就那一套一萬多塊錢的好衣服還想穿出來顯擺,有本事你吃飯別往褲子上掉啊(見原作第79頁)」。這一情節取自生活中常見的往衣服上掉菜湯的素材,同時加上了往高檔服裝上掉菜湯的元素,因此使其原創性有所提高。而相應的,在《夢》中,也有主人公林嵐的一段心理活動:「我看見他那套幾萬塊的Armani心裡在笑,有種你等會兒別往上滴菜湯(見原作第38頁)」。顯然,如果單獨對這一情節和語句進行對比就認為構成剽竊,對被控侵權人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在兩部作品中相似的情節和語句普遍存在,則應當可以認定被控侵權的情節構成了抄襲。故本院認定《夢》中多處主要情節和數十處一般情節、語句系郭敬明抄襲庄羽《圈》中的相應內容。
在小說創作中,人物需要通過敘事來刻畫,敘事又要以人物為中心。無論是人物的特徵,還是人物關系,都是通過相關聯的故事情節塑造和體現的。單純的人物特徵,如人物的相貌、個性、品質等,或者單純的人物關系,如戀人關系、母女關系等,都屬於公有領域的素材,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但是一部具有獨創性的作品,以其相應的故事情節及語句,賦予了這些「人物」以獨特的內涵,則這些人物與故事情節和語句一起成為了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因此,所謂的人物特徵、人物關系,以及與之相應的故事情節都不能簡單割裂開來,人物和敘事應為有機融合的整體,在判斷抄襲時亦應綜合進行考慮。本案中,庄羽在《圈》中塑造了初曉、高源、張小北等眾多人物形象,圍繞這些人物描寫了一個個具體的故事情節,通過這些故事情節表現出了人物的特徵和人物關系。例如,在《圈》中,男主人公高源出車禍受傷昏迷,住進醫院,女主人公初曉來看望,高源蘇醒,兩人開玩笑,初曉推了高源腦袋一下,導致高源昏迷。這一情節既將人物的個性表現出來,同時也將二人的戀人關系以獨特的方式表現出來。而在《夢》中,在男女主人公之間也有幾乎相同的情節,只是結果稍有不同。將兩本作品整體上進行對比,《夢》中主要人物及其情節與《圈》中的主要人物及情節存在眾多雷同之處,這進一步證明了郭敬明創作的《夢》對庄羽的作品《圈》進行了抄襲。故本院對郭敬明和春風出版社關於《夢》系郭敬明完全獨立創作的作品的主張,不予支持。
因此,一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未經許可,在其作品《夢》中剽竊了庄羽作品《圈》中具有獨創性的人物關系的內容及部分情節和語句,造成《夢》文與《圈》文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是正確的。春風出版社作為專業的出版機構,應當對其出版的作品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進行嚴格審查,但其並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導致侵權作品《夢》得以出版,與郭敬明共同造成了對庄羽著作權侵害結果的發生,因此,春風出版社不僅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還應當與郭敬明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春風出版社的上訴請求和理由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關於賠償數額,由於庄羽未提交其經濟損失的證據,一審法院綜合考慮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的過錯、郭敬明所獲稿酬及春風出版社因侵權可能獲得的利潤等因素酌情確定20萬元的賠償數額於法有據、並無不當。庄羽關於應當賠償50萬元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庄羽請求賠償律師代理費2萬元,但並未提交任何支付律師費的相關證據,故對其上訴請求不予支持。侵犯著作人身權情節嚴重,適用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仍不足以撫慰權利人所受精神損害的,還應當判令侵權人支付著作權人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抄襲是一種既侵犯著作財產權,又侵犯著作人身權的侵權行為。本案中,郭敬明創作的《夢》在整體上對庄羽創作的《圈》構成了抄襲,其侵權主觀過錯、侵權情節及其後果均比較嚴重,因此需要通過判令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對庄羽所受精神損害予以彌補,同時,亦是對郭敬明抄襲行為的一種懲戒。故本院對庄羽有關判令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上訴請求予以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則根據侵權行為的嚴重程度予以酌定。
綜上,一審判決部分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不當,應予糾正。上訴人庄羽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上訴請求於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上訴人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對其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三)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即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權,即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行;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賠償庄羽經濟損失二十萬元;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向庄羽賠禮道歉(致歉內容須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核,逾期不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刊登本判決的主要內容,費用由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承擔);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
二、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第五項,即駁回庄羽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賠償庄羽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萬元。
四、駁回庄羽的其他上訴請求。
五、駁回郭敬明的上訴請求。
六、駁回春風文藝出版社的上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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