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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街在线阅读都市乡土小说

发布时间:2022-04-02 21: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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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乡土快活林
作者:非门
第一章 第二章
更新时间2009-9-10 10:05:59 字数:4592
第一章
通天镇驻地叫黄沙街,不足两公里长,由两个村子组成,总共也就巴掌大的地方。一条市级公路自西往东通过小镇,至于东去那里谁也不知道,因为市级公里根本只是穿过通天镇镇上,出镇没多远就是泥泞路了,那里是很大的一片林子,镇上老掉牙的人都不记得为什么那里叫快活林了。快活林不单纯是树林也有竹林,可以说更多的是竹林,一年四季快活林上青葱的一片。
黄沙街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唐太宗时代。街上有两大姓,一姓欧,一姓慕容,据说本来两姓的祖宗是姨兄弟,可是由于在安史之乱时,两家有了矛盾。什么矛盾,已经无从考究了,只是直到今天,这两家族的人仍然是不太往来,甚至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小事导致两大家族集体斗殴,让镇村领导伤透了脑筋。
咱们的故事主要是讲欧家的故事。
黄沙街笔直的很,从地图上看,整个小镇象一根细腰带,而那条市级公路将街分为南北两片,形成了两个村子,所以这两个村的村名就被叫作南带村、北带村。镇名原叫腰带镇,后来,到了宋代一位当地的知县嫌名字不吉祥,便给改成了通天镇,以黄沙街为中心两个村子的名称也就改成了南通村、北天村了。
南通村有这么一户人家,是欧氏家族的一支,男人叫欧伟立,是个老实忠厚的汉子,在通天镇信用社工作。女主人叫荣翠兰,是一个泼辣的角色,在家务农。
欧伟立长得憨头憨脑,可他的……

C. 有关新时期乡土小说..

刘绍棠

刘绍棠(1936--1997)13岁开始发表作品,15岁成名,被誉为"神童"作家。青少年时代作品主要有短篇小说集《青枝绿叶》、《山楂的歌声》、《中秋节》、《瓜棚记》、《私访记》和长篇小说《运河的桨声》、《夏天》。这时期的作品清新、淡雅,把土改后的农村写得嫩苗遍野,生机盎然,受孙犁作品深刻影响,有社会主义"田园牧歌"之美誉。后遭波折,益增其华,出版长篇小说12部《地火》、《春草》、《狼烟》、《京门脸子》、《豆棚瓜架雨如丝》、《这个年月》、《十步香草》、《敬柳亭说书》、《野婚》、《水边人的哀乐故事》、《孤村》、《村妇》(第一部),中篇小说《蒲柳人家》、《花街》、《小荷才露尖尖角》等四十余部。另有《刘绍棠文集·大运河乡土文学体系》(10卷)出版。
刘绍棠将"荷花淀派"的柔媚、清丽之美与"燕赵文化"的阳刚、劲健之美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建立了独具风采的大运河乡土文学体系。出版《乡土与创作》、《乡土文学四十年》等9部散论、随笔集。全部著作共60种,约700万字,被公认为是高产、优产、稳产作家。他还提出了"中国气派,民族风格,地方特色,乡土题材";"今昔交叉,城乡结合,自然成趣,雅俗共赏"的乡土文学理论。描绘、讴歌走在时代前列的美好的人,挖掘、扶持代表时代前进方向,显示时代本质与主流的美好事物,描摹、展示充满诗情画意的乡风水色、世俗人情,简言之,表现、赞颂人世之美,即人的美,地区的美,风光景色的美,是刘绍棠乡土小说最突出的特点。

在创作上,刘绍棠继承和发扬中国文学的民族风格,追求传奇性与真实性相结合;通俗性与艺术性相结合,并积极向世界一切进步文学学习,借鉴一些好的表现方法和艺术技巧。刘绍棠小说的语言生动、活泼、含蓄、优美、形象、富有诗情画意和音乐性,受到广泛的赞扬和很高的评价。刘绍棠及其作品深受国内外读者喜爱,十多部作品荣获全国奖,多部作品被译成十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发行。

作者小传

作者小传

刘绍棠,1936年2月29日生于北京通县儒林村。1948年参加革命,1949年开始
发表作品。1953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54年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1956年加
入中国作家协会。

40多年文学生涯,致力于“中国气派,民族风格,乡土题材,地方特色”。著
有《刘绍棠文集·大运河乡土文学体系》:

卷1 长篇小说:《豆棚瓜架雨如丝》、《这个年月》
卷2 长篇小说:《敬柳辛说书》、《十步香草》
卷3 长篇小说:《京门脸子》、《野香》
卷4 长篇小说:《水边人的哀乐故事》、《孤村》
卷5 长篇小说:《春草》、狼烟》、《地火》
卷6 长篇小说:《村妇》系列1
卷7 长篇小说 《村妇》系列2
卷8 长篇小说:《村妇》系列3
卷9 中篇小说:《蒲柳人家》《瓜棚柳巷人《花街》、《草莽》、《落
水荷风》《渔火》、《蒲剑》、《碧桃》、《二度梅》、
《峨眉》、《凉月如眉桂柳湾》、《黄花闺女池塘》
卷10 中篇小说:《鱼菱风景》、《小荷才露尖尖角》、《绿杨堤》、
《烟村四五家》、《柳伞》、《花天锦地》、《吃青杏
的时节》、《村姑》、《青藤巷插曲》、《年年柳色》
卷11(早年作品)长篇小说:《运河的桨声》、《夏天》
中篇小说:《运河滩上》、《田野落霞》等
短篇小说:《青枝绿叶》、《摆渡口》、《大青骡
子》、《西苑草》、《含羞草》等
卷12 理论、随笔、回忆录

《京门脸子》获得北京优秀长篇小说奖。《敬柳亭说书》获得首
届中国大众文学优秀长篇小说奖。《蒲柳人家》获得全国优秀中篇
小说奖。《峨眉》获得全国优秀短篇奖,《黄花闺女池塘》获得90年
代优秀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多种被译成英、法、德、俄、日、西班
牙、泰国、孟加拉、阿尔巴尼亚文。

l991年7月1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表彰为“为发展我
国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专家,终身享受国家特殊津贴。
1992年5月,北京通县建立刘绍棠文库,授予“人民作家,光辉乡
土”纪念牌。多次载入各国《世界名人录》、《世界作家名人录》。

辞世前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1997年3月12日在北京宣武医院逝世。

刘绍棠
一次,南开大学请著名作家刘绍棠去作报告。
当刘绍棠讲到文学创作要坚持党性原则时说:“每个阶级的作家都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使是真实的东西,也是有所写,有所不写的,无产阶级的文学更是如此。”
有个女学生听后,写了一张条子:“刘老师,您说作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不能苟同。请问:既然是真实的,就是存在的;存在着的,就应该给予表现,就可以写。”
刘绍棠读后,微笑着对这位写条子的女同学说:“我想看看你的学生证,上面是不是贴着脸上长疮的照片?”
女同学迷惑不解地问:“把长疮的照片贴在学生证上多么难看呀,我怎么会去拍这样的照片呢?”
“漂亮的小姐啊,你不在长疮时去拍照片,这说明你对自己是看本质的。你知道长疮时不漂亮是暂时的,它不是你的最真实的面目,所以你不想在长疮的时候照相,更不会把长疮的照片贴在学生证上,你说对吗?”
那位漂亮的女学生脸红了:“是的,刘老师。”
刘绍棠继续说:“共产党的某些缺点是需要批评的。但有些事情是有其特殊原因的,是涉及到许多方面问题的,应由党内采取措施去改正。可你非要把它揭露出来,这岂不是要共产党把长疮的照片贴在共产党的工作证上吗?为什么你对自己是那样的公正,而对别的事物就不公正了呢?”
汪曾祺http://www.szsyzx.net/jshome/zhaoyan/s_web/hjy/ygwzq.htm
刘醒龙刘醒龙,男,1956年出生,湖北黄冈人。高中毕业后当过水利施工人员、车工。1984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小说集《凤凰琴》等五种。出版有长篇小说《威风凛凛》、《至爱无情》、《生命是劳动和仁慈》长篇小说《弥天》四部。部分作品曾多次获奖。获第八届重文文学奖,有些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部分作品被翻译成外文介绍到国外。 现任湖北省作协副主席。http://book.ayinfo.ha.cn/mjwj/ll/liuxinglong/000.htm

D. 黄春明乡土小说在哪有下

个人来说,更喜欢黄春明早期的作品,包括《青番公的故事》 、《溺死一只老猫》、《癣》、《儿子的大玩偶》、《锣》、《看海的日子》等,里面浓厚、淳朴的民风,和城市工业文明在这片土地上无情的扩张,造成的张力,使小说具有一种淡淡的哀愁之美。最棒的是结尾的处理,为本来平凡小人物的故事,增添了一份文学的意境和心情,就像一记锣声,敲在读者的心头,余音袅袅,回味无穷。

在读到的黄春明笔下的这些人物中,印象格外深刻的是《看海的日子》里妓女白梅的形象。

一个自小就被生父母卖了、后又被养母卖到窑子的白梅,十四年间以出卖身体、被男人蹂躏为生。要一个属于自己孩子的欲望,是悲苦绝望中的她,坚持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她在妓院的顾客中,选中了一个老实的男人,作为利用来生子的对象。当她发现自己有了受孕迹象后,便离开了妓院,回来了生父母的村子。

小说用了比较长的篇幅,来写白梅生产的艰难,甚至危及生命。这段生动、扣人心弦的描写,将白梅从一个个人的形象,上升到了一种象征的符号,代表了女人强韧的生命力,和生的希望,刻画得非常动人。

黄春明后期的作品,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写作时的社会意识更强,比如《莎哟娜啦·再见》,和集子《放生》中关注老人问题的各篇,虽然在叙事的技巧上,更为丰富完善,并有新的尝试探索,从内容上,也更具社会责任感,可是总觉得不如他早期的作品来得自然动人,缺少了某些原始、直觉的感性冲动。

另外还读了一本黄春明的《毛毛有话》,借用日文书《我是婴儿》的构想,通过一个从初生到周岁的婴儿的眼睛,来诉说他对这个社会、对成人世界的观察和感想。这个idea非常有意思,但是在语言和行文上,某些地方过于刻意,几乎变成了作者的声音,读起来就有点奇怪了。
另一本联合文学出版的《放生》,收集的是黄春明最近期的创作,均围绕老人题材,反映了当代社会里,子女离家创业、老人孤伶留乡的家庭和社会问题。

真实的乡土作家——黄春明及其作品

这里所说的「真实」,包含着两个意涵。

首先,黄春明是真正的「乡土小说家」。本来,所谓的乡土文学,并不等同于「乡村文学」,像陈映真〈面摊〉中的小人物,是在城市的一角摆摊。所谓乡土,就是本土,就是我们土生土长的这块土地,真实表现这块土地上的生活面貌,便是「乡土文学」,陈映真被列入「乡土文学作家」的原因在此。然而,毕竟「乡土文学」所高举的「乡土」二字,使人自然有「乡下、土地」的联想,而乡村也才是真正能够与土地贴近的地方,因此一般人心目中正统的「乡土文学」,会是接近乡村文学的概念。黄春明便是以写乡下小人物成名的小说家,所以说他是「真实的」乡土作家。

其次,从创作心灵来分析,黄春明也是以「真实的」态度来处理他的小说的。这一点,把他和陈映真做一个比较最能看出来。如前一节所言,陈映真往往以理论、理想或意识形态来指导他的创作,黄春明则只是以其悲悯之情,如实的表现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林瑞明说得好:「对他而言,『乡土』并非刻意标榜或建构出来的文学虚像,反倒是真真实实的生活实存。」 [30]黄春明对于生活于乡下或小镇中的小人物有「真实」的了解,能深入到他们的灵魂深处,他只是把他所看见的,所意识到的「真实」表现出来,所以何欣说:「黄春明的文章是喷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 [31]

黄春明的写作历程也和陈映真一样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其中又以第二个时期的写作成绩最受称道。

黄春明是宜兰罗东人,1939年生。父亲开设百货行,母亲过逝时他才八岁,以后便由祖母照顾长大。读中学时因打架而退学,加上不堪继母的虐待,偷偷的搭上一班货车离家出走。到台北后在一家电器行当学徒,一面自修苦读,以同等学历考上台北师范。但他仍因不驯的性格屡次闯祸,被迫先转学至台南师范,最后毕业于屏东师范。步入社会后他当过小学教员、广播电台主持人兼制作人、广告公司企划,后来又从事电影事业、儿童艺术工作。丰富的生活阅历,积极的人生态度,都影响了黄春明的小说创作。

(一)第一期

同于陈映真,黄春明的第一期作品也是处在「现代文学时期」而无法超越。对于这一时期的作品,黄春明并不满意,所以在较早的皇冠版《黄春明小说集》均未收录,只在《莎哟娜拉.再见》的自序中把其中的一篇〈男人与小刀〉放进去,并且自嘲说:「〈男人与小刀〉就是在这么幼稚的心理年龄写出来的,那时候还以为自己写了一篇世界名著哪!真惭愧。现在我把它呈现在读者诸君的面前,看它有多苍白就多苍白,有多孤绝就多孤绝。」这篇〈男人与小刀〉正好可以做为他第一时期作品风格的代表,有论者说:「作者运用象征手法,表现了男主角阳育顾影自怜、逃避社会的心理现象,最后终用小刀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结果似乎与存在主义所宣扬的『人生来就是痛苦的,唯有死才能摆脱痛苦』的生死观相吻合,也代表了作者早期的创作倾向。」 [32]这里所说的早期,即我们所归类的第一期,时间从1962年三月黄春明在联副发表〈城仔落车〉开始,到1967年四月在《台湾文艺》发表〈他妈的,悲哀!〉为止。此期作品除上述的两篇外,还有:〈北门街〉、〈玩火〉、〈胖姑姑〉、〈两万年的历史〉、〈把瓶子升上去〉、〈请勿与司机谈话〉、〈丽的结婚消息〉、〈借个火〉、〈男人与小刀〉、〈照镜子〉、〈跟着脚走〉、〈没有头的胡蜂〉。 [33]

(二)第二期

1967年四月,就在〈他妈的,悲哀!〉发表的同时,黄春明也发表了进入第二期风格的〈青番公的故事〉。第二期可以称作黄春明的「兰阳经验时期」,此期发表的小说多半取材于他在故乡宜兰的所见所闻,而他被称许为「最纯粹的乡土小说家」 [34],应该也是针对此一时期作品而言的。此一时期为时不长,大约仅有两三年的时间,但作品的质与量却甚有可观。除了〈青番公的故事〉之外,此期作品尚有〈溺死一只老猫〉、〈看海的日子〉、〈癣〉、〈阿屘与警察〉、〈鱼〉、〈儿子的大玩偶〉、〈锣〉,总共八篇。

这八篇小说写作手法都很纯熟,几乎每篇都写得相当的成功。〈青番公的故事〉歌颂了台湾农民坚强的毅力,以及对土地的深情。青番公是当年洪水后,全家唯一的幸存者,但他亲手重建了自己的田园,何欣说:青番公「傲然地望着他的土地和他的后代,并且要把他的经验和智能教给他的后人。」 [35]不过何欣没有看到的是,青番公的智能其实只有七岁大的孙子愿意领受,其它的家人已经不太认同,而小说最后描写浊水溪桥上两辆货车互不相让,「几乎要动武」,象征着另外一种人生态度随着工商业的脚步入侵,而青番公却只沉浸在桥下水鬼故事的世界中。这篇小说是黄春明乡土小说的初步尝试,在写实中带有很重的抒情成分,辽宁大学出版的《现代台湾文学史》说:「这是一篇诗一般的小说。」 [36]这种「诗一般」的风格,在后来的乡土小说中偶尔也会出现。

〈溺死一只老猫〉似乎顺着〈青番公的故事〉的结尾,接写资本主义经济入侵后,农村中的保守派所展开的一场无力的挣扎。在这篇小说中,诗的意味淡化了,嘲弄的意味增强了,如果说黄春明对于拥抱土地,尚未深切感受新文明入侵的青番公仍有一分礼赞,那么对于正式抗拒社会变迁的阿盛伯则只有无奈与同情了。小说中阿盛伯对于兴建游泳池的抗争是失败了,他以殉道者的精神投入池中自尽,但这殉道并未给他带来任何的荣耀。黄春明以戏剧性的手法,描写当他出殡的棺木经过泳池的门口,虽然泳池答应暂停开放,然而「四周的铁丝网还是关不住清泉村的小孩偷进去戏水的那份愉快的如银铃的笑声,不断地从墙里传出来....。」显然黄春明虽然在感情上同情阿盛伯的处境,但理智上对于他的作法是不认同的,但也不至于像古继堂所说的:「作品的名字〈溺死一只老猫〉就带有轻蔑、鄙视之意。」 [37]其实黄春明对于这个人物是充满了悲悯之情的。

〈看海的日子〉、〈儿子的大玩偶〉都曾经拍成电影,得到广大的回响。〈看海的日子〉写妓女白梅从十四岁被卖到娼寮,十四年来靠她的肉体,改善了家人的生活,但她的灵魂并没有因此而沉沦,她仍向往清白的、有尊严的人生,并且付诸行动,她离开了娼寮,并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新生的孩子身上,许下对自己的承诺说:「不,我不相信我这样的母亲,这孩子将来就没有希望。」这篇小说相当感人,也得到过极高的赞誉 [38],但浪漫的色彩实在太浓,大大减低了小说的实感,吕正惠就说:「〈看海的日子〉就完全是黄春明式的纯幻想的解决办法了..黄春明在他幻想的王国里,建立了一个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温情的乌托邦』。」 [39]王德威也有类似的看法,甚至更尖刻的说:「正因为黄春明有系统的将白梅的故事堆砌到一匪夷所思的浪漫情境,反倒使多数读者忽略绝大部分妓女的境遇『不是』像白梅这样的幸运。」 [40]吕正惠和王德威的看法是合理的,〈看海的日子〉的确还带有黄春明早期的抒情风格。至于〈儿子的大玩偶〉,就比较没有争议了,文评家对这篇小说的肯定是较为一致的。小说中靠背着广告牌游街过活的小人物坤树,像白梅一样,也在追求着生命中最基本的一样东西——「尊严」。然而讽刺的是,当他自认为找回自尊,不用再妆扮成小丑游街时,儿子阿龙却认不得他了,他只好再次粉墨登场,以博取儿子的欢心,然而当他恢复「本来面目」时,儿子却早已进入梦乡了。评论家凌雪分析说:「扭曲的生活,也扭曲了父亲的形象,可怜小儿不识父,原是怪不得阿龙的呀!」 [41]然而,坤树在沉默中,必然也更坚定了他身为父亲的责任,只要下一代有希望,他的委屈是值得的。

〈癣〉这一篇,生动的表现了一个工人家庭的困窘生活。阿发一家七口挤在一张床上,连夫妻之间的亲蜜空间都没有,作者用「癣」来象征夫妻之间的「性事」,不想、不摸、不碰就没事,一想一碰就会有事(怀孕),如果要碰又想没事,只有装「乐普」来避孕,但男人不肯,因为不想让熟识的人碰他的妻子。黄春明总是用一种半玩笑的笔法,既同情又嘲弄的道出中下阶层因为知识不足造成的窘况,对阿发如此,对于阿盛伯也是如此。

〈阿屘与警察〉、〈鱼〉是两个小短篇,其中〈鱼〉曾经选入国中课本,并引起过争议。 [42]这两篇小说有很多类似之处,情节都是由两个相应人物的对话构成的,一篇是非法摆菜担的阿屘和执法不阿的警察,另一篇是有爱心但脾气火爆的阿公和有孝心但个性忸怩的孙子,他们全都以相反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警察同情小贩却一付很凶的样子,祖父爱孙子却拿扁担打他,还不准他再踏进门,只因为孝顺的孙子好不容易帮他买了鱼,却因为懊恼鱼掉了而在使性子。这些生动的对话和简单的动作描写,活画了乡野小民的草根性格,他们一点也不温柔、不浪漫,然而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却有着敦厚的、质朴的真情。

最后谈到〈锣〉,这一篇是黄春明小说由第二期转入第三期具有关键地位的一篇,也是倍受肯定的一篇。尉天骢说:「〈锣〉是黄春明创作的一个高峰,也是他即将面临转变、即将进入沉思的阶段。...(后来的小说)把他写作的领域,由原来的小市镇扩大到几个,特别是台北那样的大都市。」 [43]事实上,〈锣〉的写作方向是从〈青番公的故事〉到〈溺死一只老猫〉到〈儿子的大玩偶〉的延续,都在写资本主义经济对于农村或小镇带来的冲击。只是〈锣〉的处理方式更为圆熟、人物形象更为突出、具体细节的描写更为细腻传神,而小说人物的悲剧色彩更为浓烈,从而使这篇小说达到更高的艺术水平。整篇小说的故事内容其实非常简单,不过是一个被大时代的洪流淹没的小人物的悲剧——扩音器取代了打锣这种在过去称得上高尚的行业,失业的打锣人在肚皮和人性尊严之间挣扎的过程。然而简单的故事却承载了沉重的生命价值的追求,主角憨钦仔阿Q式的自我安慰,及以夸大的言语来掩饰自卑,都只不过想要维持一个起码的自尊罢了。然而对于住在防空洞,三餐以偷来的地瓜果腹的憨钦仔来说,这一点点的自尊维持起来却是如此的困难。这么一个卑微的人物,在黄春明笔下却有这么多的内心挣扎,对于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有这么多的自省或懊丧,黄春明冷漠而嘲谑的笔法,让读者想要笑又不忍笑,想要同情又无处可同情。虽然比较严苛的批评家,如吕正惠对这篇仍有微词 [44],然而我们可以相信,像憨钦仔这样一个既自卑又自尊、既渺小又神圣的典型人物,必然会在文学史上成为不朽形象的。

(三)第三期

黄春明的第三期小说以描写都市生活为多,依发表年代先后有:〈两个油漆匠〉、〈苹果的滋味〉、〈莎哟娜拉.再见〉、〈小寡妇〉、〈小琪的那一顶帽子〉、〈我爱玛莉〉等。但仍有延续第二期风格的乡村小说,如〈甘庚伯的黄昏〉。这一期小说的写作成绩评论界看法不一,大体而言,站在社会批判的角度来看,这批小说受到较多的赞美,但站在创作艺术的角度看,负面的评价就比较多了。何欣比较说:「黄春明是土生土长的作家,他认识也了解生活在乡村中的这些小人物,所以写来颇不费力使他们活生生地表现在读者面前。...脱离开这些人物,黄春明似乎就失掉了他的力量。」 [45]有人说:「我不爱玛莉。」 [46]也有人「怀念那声锣」 [47]。林瑞明则说:「这类反映『买办经济』、『跨国公司』的小说如〈小寡妇〉、〈我爱玛莉〉,由于太过急切表达理念,反而没有先前作品的自在,而充满了凿枘之迹。」 [48]如果要就这些同一时期的作品中做比较,则〈苹果的滋味〉、〈莎哟娜拉.再见〉的评价似乎要比〈小寡妇〉、〈我爱玛莉〉高一点。 [49]

〈莎哟娜拉.再见〉曾引起过广泛的回响,当然,也不免毁誉参半。这篇小说如同一把双面利刃,一面斩向日本帝国主义,一面斩向台湾人的媚日心态。叙述者黄君为了民族自尊心,用阿Q式的手法,在言词上狠狠修理了来台湾嫖妓的日本人,同时也批判了崇日的台大学生,因为他一心想到日本去研究中国文学,却没有到过台北的「故宫」。这篇小说由于批判色彩浓烈,获得不少掌声,但也遭来不少非议,何欣说:「那股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心占据了他整个的心灵,... 这股强烈感情控制了一位做为艺术家之手,使手服从了感情激流,因此整篇故事的结构,就相当凌乱;尤其是黄君在很多很多地方做了很多的解释,穿插在叙述中,也构成了这篇故事中的缺点。」 [50]彭瑞金在〈我不爱玛莉〉一文中也认为文学的本质不适合做这么激情的演出。关于这一点,黄春明本人曾如此表示:「七O年代台湾面临了退出联合国与钓鱼台事件等冲击,国人的民族主义因这些国际事件而高涨,甚至显得激动,这是很自然的的事情,绝对是对的。所以我写那样子的作品也是很自然的事,慷慨激昂并没有错,文章里不是都只有冷冷的描写,应该什么都有。」 [51]的确,文学中有浪漫派,有写实派,浪漫派直抒胸臆,写实派的感情表现则比较含蓄。一个作家何尝不可以有时浪漫,有时写实?一篇作品能够激励人心,就已经算是成功之作了。评论家用写实主义的精神去对浪漫作品求全责备,是有欠公平的。

吕正惠认为〈苹果的滋味〉比〈莎哟娜拉.再见〉好,因为「阿发阿桂的悲喜剧以相当令人信服的方式加以展开,而〈莎哟娜拉.再见〉里那个公司职员的尴尬处境却以阿Q式的自我膨胀加以解决。」 [52]但何欣却说他「不太喜欢(〈苹果的滋味〉)这个故事」 [53],可见文学作品的评价其实难有客观的标准。〈苹果的滋味〉写工人阿发被美国上校撞伤后,送到高级医院治疗,虽然牺牲了一条腿,却因此而解决了家庭的困境。这篇小说的主题说法很多,有人说是「揭露了所谓『外援』的虚假」 [54],有人说是「对民族的软骨病患者进行无情的批判,辛辣的讽刺。」 [55]其实这篇小说着墨最多的是工人家庭的悲哀,孩子交不出学费被罚站因而不想再上学的描写,以及女儿沈浸在「一定会卖给人家做养女」的感伤,是最令人鼻酸的情节。美援也好,社会的进步也好,最重要的是基本生存权的维持。阿发一家人吃着美国人送的苹果,虽然「觉得没有想象那么甜美」,但却是他们平时再怎么辛苦工作,也无法享受到的美味。如果一个工人家庭的幸福,需要靠让美国人撞断一条腿才能获得,试想,这样的社会如何能不让人患上「软骨病」?没有人有资格指责阿发一家人对美国人的感恩的心情,要让民族信心重新建立,唯有经济富足、民生无虞才能达到。我想,被誉为「小市民代言人」的黄春明,对于阿发一家应该是不忍苛责的吧?

1977年在时报副刊发表的〈我爱玛莉〉,是黄春明此一时期所写的最后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引来了「我不爱玛莉」的评语已如前述,主要是因为「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甚且过甚其辞」 [56],其性质已接近于「谴责小说」。其主题在于对崇洋媚外的嘲讽,例如写崇洋者只对别人喊他洋名子有反应,为了巴结洋老板而「奉养」他留下来的洋狗玛莉,并且让这只洋狗凌驾于他的家人之上等,采用的是漫画式的笔法,让人物做各种丑态的演出,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这篇小说虽然稍嫌露骨,不过却不能不承认其成功的戏剧效果。

(四)第四期

在发表过〈我爱玛莉〉之后,黄春明投入电影事业,将近十年的时间停笔未写小说。直到1986年在联副一口气发表〈现此时先生〉、〈瞎子阿木〉、〈打苍蝇〉等三篇有关老人的小说,从此,黄春明断断续续以关怀老人为题材,正式进入其小说写作的第四期。

此期作品以1987年发表的〈放生〉最受重视,入选为当年尔雅出版社的年度小说选 [57],公元两千年这批老人系列的作品结集,也以《放生》为书名。〈放生〉虽然从老人的视角切入,但倒不是写老人问题,而是写可贵的亲情(老夫妻之间、老父母与儿子之间),兼及对政、经恶势力的批判。书中的另外一篇力作为〈最后一只凤鸟〉,篇中刻划了一位受继父虐待、被一群忘恩负义的同母异父弟孤立,甚至于三、四十年未能与亲生母亲见面的,善良又孝顺的吴老先生的动人形象。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篇亲情小说,吴老先生虽然倍受凌虐,他的继父甚至在他离家多年,成家立业之后还时常到他家来打他,连邻居都看不过去来打抱不平,但他仍然善待异父的弟弟,而对母亲的思念也始终不渝。不过,吴老先生的子孙都很孝顺,对他来说,也并没有一般所谓的「老人问题」。

真正触及老人问题的,是〈打苍蝇〉、〈死去活来〉、〈银须上的春天〉、〈售票口〉这几篇。〈打苍蝇〉中的老夫妇把地契房契让儿子拿去还债,每个月在等候邮差送来挂号信的焦虑中度日,老先生无所事事只能打苍蝇,比他年轻将近二十岁的老妻每天赌博,一句「你不叫她赌博,你叫她做什么?」道尽了老来生活无所寄托的无奈和悲哀。〈死去活来〉写两次回光返照的老太婆,对于子孙两次赶回来奔丧,而自己却没死成,感到十分抱歉,一再声明:「下一次,下一次我真的就走了。」对于平时少来探视,只有送终才会出现的子孙多所嘲讽。〈银须上的春天〉写老人的寂寞,装睡忍受顽童玩弄他的胡须,只为了享有片刻的天伦之趣。〈售票口〉写老年人为了希望子女多回家,每周固定清早四点多便起来,排队帮他们买回程的车票,在一个大寒的早晨,有一对老夫妇因此而送医急救,老里长觉得亡妻一直再拉他,一家饭店的老板因此而猝死在车站。

黄春明虽然一直强调他这个时期写小说,「较具中心,比较有社会意识」 [58],但可贵的是,这些小说并没有让「意识」牵着「艺术」走。故事中的人情味、乡土味,生命中的普泛价值、生存智能,很自然的在这些小说中流转。没有刻意塑造的悲情,没有为了突显问题而制造悲剧,黄春明此一时期的小说风格可以用「平淡而真实,高贵而不失俚俗」这十二个字来概括。

E. 含土的文学作品

魔染梦土,
土萌羊路线,
芳邻好土 ,
乡土小说,
无土时代,
《土默热红楼故事新勘》
,《辽疆扩土(《城破》)》
,废土幸存者 ,
逍遥土皇帝
,骚土孽根,
厚土,
德·赖特《土生子》
男人是用土做的
闰土
废土
金木水火土
卷土重来
土街
土蟞世界与遥远爱情
异时空之我是土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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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驻马店伤心故事集

作者:郑在欢

豆瓣评分:7.4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7-2

页数:274

内容简介:

“驻马店”,是一个解释当下魔幻中国的重要名词和地理概念,作者在这个叫驻马店的地方出生、成长、逃离,他经历过我们想象得到或想象不到的残酷青春,而在成长过程中出现在他生活里的人们,也成为了他笔下的“病人”和“cult家族”。魔幻、残酷与现实在这部作品里交汇,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真实的当代中国。

这是一部精心架构而成的文学作品,分为“病人列传”和“cult家族”两部分,在虚构与非虚构间取得了巧妙平衡。郑在欢从自己的记忆出发,对亲人、伙伴、乡邻进行了细腻而又克制的描写。他解释了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出现在身边的人们,某种程度上也解释了自己,解释着这个时代。

小说里出现的种种人物,包括盗贼、赌徒、疯子、寡居者、愚人等,作者通过展现这些隐没在庞杂的乡土世界里的怪人们,让一颗颗孤独而又伤心的灵魂以文学的名义重新被我们发现,“那些残忍、沉痛而又极其有趣的故事,完全吻合这个世界存在的现象和本质。”

依我之见,郑在欢的小说应该成为这个时代最畅销的故事,残忍、沉痛,却又极其有趣,完全吻合这个世界存在的现象和本质。当然,如果不畅销,又似乎更加吻合上述。这不是悖谬,亦非硬币的两面,而是这个世界的幽默感再次发挥了作用。

——曹寇

郑在欢用一个一个人的片段展现了与其血脉相连的土地,现实与想象、生者与死者之间,模糊的边界,清晰的空白。

——走走

那时的《驻马店伤心故事集》还叫《CULT家族》,却写透世道人心,沉劲的力道如利斧劈朽木。我就想,这个看上去单薄瘦弱名叫郑在欢的男孩写了一部中国的《米格尔大街》,当然,也许比奈保尔写得还好。

——张楚

同龄人中,我很喜欢郑在欢的小说。郑在欢就是把最让人避之不及的东西亮给你看,读后非但不觉得被冒犯,反而被故事深深吸引。

——余幼幼

作者简介:

郑在欢:九零后作家,音乐人。生于河南驻马店,长居北京。标志性的黑色幽默语言,残酷的故事素材,让他的小说好笑又好哭,并且极其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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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俩亩地》枫叶不红创作的乡土类网络小说,首发于起点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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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3)
下班后,程国栋没有急着赶回家,而是让司机将车开到了县政府北边的一条街道上。
此刻,天色已经很晚了,车窗外霓虹闪烁,光怪陆离。街边的店铺商家还没来得及打烊,街道上又多了一些拉着平板车,吆五喝六的小贩。快到夜市的时间了。
程国栋缓缓地摇开车窗子,一股喧闹的声浪顿时扑面而来,其中夹杂着一些零碎的歌声,也不知是从哪个店铺里传出来的。声音哀怨,喑哑,听得人心里酸溜溜的。
这条“商业街”是程国栋一手建起来的。四年前,程国栋刚来的时候,这里还只是个坑坑洼洼、遍地积水的小街道。如今却霓虹闪烁、高楼林立,宛然一片大都市的风光。四年的变化可谓翻天覆地,程国栋却高兴不起来,作为这个小县城最重要的设计师,只有他才明白,这种繁华是流于表面的,是一派假繁荣,其光鲜的外表下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东西。这条街就是近海县的缩影,表面蒸蒸日上,热火朝天,其实经济上一直都是裹足不前的,四年来人民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改善,反而因为……

I. 乡土情结 原文

乡土情结
原文
柯灵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王维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逢年逢节,触景生情,随时随地想到它。海天茫茫,风尘碌碌,酒阑灯灺人散后,良辰美景奈何天,洛阳秋风,巴山夜雨,都会情不自禁地惦念它。离得远了久了,使人愁肠百结:“客舍并州数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又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好不容易能回家了,偏又忐忑不安:“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异乡人这三个字,听起来音色苍凉;“他乡遇故知”,则是人生一快。一个怯生生的船家女,偶尔在江上听到乡音,就不觉喜上眉梢,顾不得娇羞,和隔船的陌生男子搭讪:“君家居何处?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辽阔的空间,悠邈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
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是童年。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几乎是世界的全部,就是生我育我的乡土。他开始感觉饥饱寒暖,发为悲啼笑乐。他从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族的逗弄中开始体会爱。但懂得爱的另一面——憎和恨,却须在稍稍接触人事以后。乡土的一山一水,一虫一鸟,一草一木,一星一月,一寒一暑,一时一俗,一丝一缕,一饮一啜,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不可分割。而且可能祖祖辈辈都植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部悲欢离合的家史。在听祖母讲故事的同时,就种在小小的心坎里。邻里乡亲,早晚在街头巷尾、桥上井边、田塍篱角相见,音容笑貌,闭眼塞耳也彼此了然,横竖呼吸着同一的空气,濡染着同一的风习,千丝万缕沾着边。一个人为自己的一生定音定调定向定位,要经过千磨百折的摸索,前途充满未知数,但童年的烙印,却
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又像文身的花纹,一辈子附在身上。
“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但人是不安分的动物,多少人仗着年少气盛,横一横心,咬一咬牙,扬一扬手,向恋恋不舍的家乡告别,万里投荒,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富有浪漫气息。有的只是一首朦胧诗,——为了闯世界。多数却完全是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许多稚弱的童男童女,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要求,被父母含着眼泪打发出门,去串演各种悲剧。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根线的长度,足够绕地球三匝,随卫星上天。
浪荡乾坤的结果,多数是少年子弟江湖老,黄金、美人、虚名、实惠,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有的侘傺无聊,铩羽而归。有的春花秋月,流连光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有的倦于奔竞,跳出名利场,远离是非地,“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有的素性恬淡,误触尘网,不愿为五斗米折腰,归去来兮,种菊东篱,怡然自得。——但要达到这境界,至少得有几亩薄田,三间茅舍作退步,否则就只好寄人篱下,终老他乡。只有少数中的少数、个别中的个别,在亿万分之一的机会里冒险成功,春风得意,衣锦还乡,——“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这句名言的创作者是楚霸王项羽,但他自己功败垂成,并没有做到。他带着江东八千子弟出来造反,结果无一生还,自觉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毅然在乌江慷慨自刎。项羽不愧为盖世英雄,论力量对比,他比他的对手刘邦强得多,但在政治策略上棋输一着:他自恃无敌,所过大肆杀戮,乘胜火烧咸阳;而刘邦虽然酒色财货无所不好,入关以后,却和百姓约法三章,秋毫无犯,终于天下归心,奠定了汉室江山,当了皇上。回到家乡,大摆筵席,宴请故人父老兄弟,狂歌酣舞,足足闹了十几天。“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就是刘邦当时的得意之作,载在诗史,流传至今。
灾难使成批的人流离失所,尤其是战争,不但造成田园寥落,骨肉分离,还不免导致道德崩坏,人性扭曲。刘邦同项羽交战败北,狼狈逃窜,为了顾自己轻车脱险,三次把未成年的亲生子女狠心从车上推下来。项羽抓了刘邦的父亲当人质,威胁要烹了他,刘邦却说:咱哥儿们,我爹就是你爹,你要是烹了他,别忘记“分我杯羹”。为了争天下,竟可以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当然,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四方丈夫事,平心铁石心”;“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都是千古美谈。但正义战争的终极目的,正在于以战止战,缔造和平,而不是以战养战、以暴易暴。比灾难、战争更使人难以为怀的,是放逐:有家难归,有国难奔。屈原、贾谊、张俭、韩愈、柳宗元、苏东坡,直至康有为、梁启超,真可以说无代无之。——也许还该特别提一提林则徐,这位揭开中国近代史开宗明义第一章的伟大爱国前贤,为了严禁鸦片,结果获罪革职,遣戍伊犁。他在赴戌登程的悲凉时刻,口占一诗,告别家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谪居正是君恩厚,养拙刚于戌卒宜。”百年后重读此诗,还令人寸心如割,百脉沸涌,两眼发酸,低徊欷?#91;不已。
安土重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我们祖先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以为一切有生之伦,都有返本归元的倾向:鸟恋旧林,鱼思故渊,胡马依北风,狐死必首丘,树高千丈,落叶归根。有一种聊以慰情的迷信,还以为人在百年之后,阴间有个望乡台,好让死者的幽灵在月明之夜,登台望一望阳世的亲人。但这种缠绵的情致,并不能改变冷酷的现实,百余年来,许多人依然不得不离乡别井,乃至飘洋过海,谋生异域。有清一代,出国的华工不下一千万,足迹遍于世界,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金矿、铁路、种植园里,渗透了他们的血汗。美国南北战争以后,黑奴解放了,我们这些黄皮肤的同胞,恰恰以刻苦、耐劳、廉价的特质,成了奴隶劳动的后续部队,他们当然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叫人权。为了改变祖国的命运,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发轫于美国檀香山,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很多曾在法国勤工俭学。改革开放后掀起的出国潮,汹涌澎湃,方兴未艾。还有一种颇似难料而其实易解的矛盾现象:鸦片战争期间被清王朝割弃的香港,经过一百五十年的沧桑世变,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是何等的盛事!而不少生于斯、食于斯、惨淡经营于斯的香港人,却看作“头上一片云”,宁愿抛弃家业,纷纷作移民计。这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浮海远游的潮流,各有其截然不同的背景、色彩和内涵,不可一概而论,却都是时代浮沉的倒影,历史浩荡前进中飞溅的浪花。民族向心力的凝聚,并不取决于地理距离的远近。我们第一代的华侨,含辛茹苦,寄籍外洋,生儿育女,却世代翘首神州,不忘桑梓之情,当祖国需要的时候,他们都作了慷慨的奉献。香港蕞尔一岛,从普通居民到各业之王、绅士爵士、翰苑名流,对大陆踊跃输将,表示休戚相关、风雨同舟的情谊,是近在眼前的动人事例。“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此中情味,离故土越远,就体会越深。
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东西文化的融会交流使心灵相通,地球会变得越来越小。但乡土之恋不会因此消失。株守乡井,到老没见过轮船火车,或者魂丧域外,飘泊无归的现象,早该化为陈迹。我们应该有鹏举鸿飞的豪情,鱼游濠水的自在,同时拥有温暖安稳的家园,还有足以自豪的祖国,屹立于现代世界文明之林。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为《香港文学》七周年纪念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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