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说主角要他的女人穿白色高跟鞋做那种事的是哪本小说
《穿高跟鞋是正经事》
个人认为《
养我一辈子
》
《
翻译官
》
《
终点之前
》
也不错
你要是想看,我这还有很多部都市言情小说,给我邮箱,我发给你
2. 有没有书中有女性角色叫邵薇的言情小说
爱你太麻烦
“张妈!张妈!”宋珍气急败坏地叫着,她快受不了这种噪音了。
“二太太,有事吗?”矮矮胖胖的张妈关掉吸尘器,回应着打扮光鲜美艳的邵家姨太。
“没事还会叫你吗?”宋珍口气极差地骂着,随手拿起温热的人参茶喝着。“你别再吸地板啦,家里够干净了!还有,把那些装潢工人统统赶出去,他们敲敲打打的,快把我给弄疯了。”
她嘴巴不停地指示着管家张妈,手边还拿着粉饼补妆。
说起来,宋珍也算个美丽的女人。她已经四十好几了,但还保持着窈窕的身材,成天打扮得年轻冶艳。唉!没办法嘛,当二姨太的人就要有自知之明,什么名分、财产、地位都是梦想,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尽一切方法套住邵震威的心,如此一来她仍会有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可享。若是忘了打扮、缺少这副好身材,恐怕她这姨太会被一脚踢走。
她年纪轻轻就跟了震威,当了他的二房,说实在的,她真是没面子!那时就是盼望能替他生个儿子,这样一来,她才能比过正室杨明华。没想到她还是和杨明华一样没用,只能替他生个女儿。
还好他的思想也不至于太过迂腐,仍是满疼莉雯这个女孩的。
“可是先生交代大家要把大小姐的房间装潢好,把四处打扫干净,”张妈为难地提醒宋珍,“大小姐明天晚上就回来了,所以——”
“所以、所以!烦死人啦!”宋珍按摩着自己的太阳穴,她迟早会被这些噪音弄疯的。
平常就一尘不染的山庄在邵震威的一声令下,所有人手都忙着将再干净不过的屋子打扫一次,而且他还特别聘了室内设计师来装潢邵家大小姐——邵薇的房间。由此可见他多重视这件事情。
“哼!”宋珍不服气地冷哼着,就是看不惯大伙为了迎接一个二十六岁的小丫头而忙得昏天暗地。
“妈,又有什么事犯着你啦?”才刚踏进家门的邵莉雯听见宋珍的冷哼,微感好笑地走近她。
邵莉雯是个刚从学校毕业的社会“新鲜人”。说到她的“新鲜”,高雄市街头恐怕没几个人能比得上她。
先是那头挑染成黄色的狗啃短发,再来就是双耳那排耳洞……更别提她暗红色的亮妆,低胸、露肚的上衣,和她那件超迷你的皮质短裙。
“你穿这样不冷吗?”宋珍不敢相信女儿竟然在寒冬穿着一套这么暴露的衣裙。
“还好。”邵莉雯大摇大摆地坐在沙发上。“他们又在忙‘大工程’啦?”
暂时撇开她惊世骇俗的装扮,邵莉雯也遗传到母亲的美貌,只可惜她们的美丽太艳了些,给人一种刻薄尖酸的感觉。
“你看呢?我快被他们烦死了。”
“张妈,我的下午茶和点心呢?”邵莉雯大声嚷着,痛恨自己的光彩被同父异母的姊姊抢尽的感觉。“我真不敢相信爸竟然为了邵薇而大费周章,连个做老爸的尊严都没有!”
张妈连忙放下身边的工作,奔到厨房端来一杯冷饮和一块起司蛋糕。
“这还差不多,”邵莉雯不客气地吃起东西,“你去忙你的吧。”她打发张妈。
被随意支配的张妈已经对二太太和二小姐的刁蛮习以为常,幸好除了她们之外,邵家的人、甚至邵先生对她都十分客气、亲切。
张妈走后,邵莉雯又大谈阔论起来,“奇怪,爸干嘛那么急于巴结邵薇?是不是因为邵薇爱端架子,根本不领他的情?早知道我十四岁的时候也离家去美国逍遥。不公平。”
“本来就是不公平,他分明是没把我们母女看在眼里。”宋珍和她“母女连心”,一起高举抗议旗帜。
“她二十岁的时候还劳师动众,叫大家都到洛杉矶替她过生日——”提到这五年多前的往事,邵莉雯就气上加气。她那时被爸绑上飞机去美国参加邵薇的生日宴会;没想到邵薇仍是一如往常,不领爸费心的安排,整个晚上连笑都没有笑。而她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呢?爸怎么没把邵薇绑回高雄参加她的派对?“可恶的是,那个狐狸精转世的女人竟然将世恒哥迷得团团转。”她因嫉妒红了眼。
她口中的“世恒哥”就是简世恒,“明扬企业”的副总经理。明扬企业和邵氏集团一样,都是替黑帮掩饰的财团,主要功能是洗黑钱。
邵震威和简明扬——也就是简世恒的父亲,是世交。
不过自从明扬企业的实权落到简世恒手中后,明扬已有日渐“漂白”的迹象。
简世恒和邵薇、邵莉雯从小就认识,他更是邵莉雯暗恋多年的对象。上次邵薇的生日宴会他也是客人之一,自从那次之后,他就被邵薇的美丽迷住了,回到台湾后,这门“婚事”也得到双方家长的首肯,唯独女主角邵薇仍未答应。
“你爸已经打算好了,趁邵薇回来的时候凑合她和世恒。真是的!这世上所有好事都被杨明华母女占尽。”
“妈——我不管!我不准世恒哥和她结婚,我恨她、我恨她!”前几分钟刁钻的她现下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儿。“我们要阻止她……”
“乖女儿,别担心,妈已经想好对付她的方法了……”宋珍附在邵莉雯耳畔,告诉她自己的计谋。
听完之后,邵莉雯非但没有被宋珍的计划吓到,反而开心地附和起来。
宋珍冷笑几声打了通电话安排人手。
这不光只是为了女儿,更为了自己日后在邵家的地位。若能攀上简世恒的丈母娘这个位子,她就不必再怕杨明华这个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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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在街上,每天都能看到许多高跟鞋。它们走来走去。兴高采烈。就这样看上去,高跟鞋总是一种兴高采烈的东西。这与它们的形状有关。细脚,弧形的弯度,无论黯然或者明亮,多少有些光泽。即便它们有时候显得有些孤单。它们真是有孤单的时候。特别是晚上,在路灯下面。以前有个故事,讲一个小资产阶级的女人,她的丈夫也是小资产阶级的,后来这个女人闹起了革命。她瞒着丈夫,晚上偷偷摸摸出去贴革命传单。她穿上印花旗袍,化了妆。一切准备停当,最后穿上的就是一双高跟鞋。作为贤淑的小资产阶级家的女人,她平时是不穿高跟鞋的。她穿简洁的平跟鞋。但为了革命,为了掩护革命,她打扮成了一朵夜之花。瞧,高跟鞋改变了一切,改变了阶级,改变了事物的性质,当然,归根到底,还是能够归结到情感上来。因为这里面其实还存在着第三个男人--这第三个男人是革命党,而那女人恰恰又爱上了他。
很多人都认为,高跟鞋是富裕阶层的东西。这种看法其实是错误的。要清楚认识……
4. 求书..言情小说的
红袖添香小说最近看的言情小说,很不错呀,介绍给你!
《现代灰姑娘》(全本) 作者:秦嬴儿
《现代灰姑娘》之中,魔雅凭借着一股子坚强和没来由的乐观,终于将自己从被歧视的地位变为高高在上的征服者。
偶像剧与偶像文,在奢华的贵族风暴之中,继续青涩苦楚却又甜蜜的初恋……
《错爱摩天轮》(全本) 作者:涅盘灰
面对挫败,女主在万念俱灰后都选择了自强,决定脱胎换骨重新开始,当然也都遇见了另一个他。成熟、成功、帅气的钻石级别王子。
王子对女主燃烧的小宇宙很是好奇,于是忍不住被吸引,最后因为靠近而了解而怜爱最后沦陷,深陷在莫名的爱情中不能自拔。于是默默地帮助着女主,也用心拼合着女主已经碎裂的心。脱胎换骨后的女主光芒万丈,可是面对一个曾经深爱的前度男人的忏悔,和一份让自己怦然心动的新感情,女主都彷徨了……
《我的脱线王子》(全本) 作者:涅盘灰
小说《我的脱线王子》里的两个男主也一样的让女主、读者两难,这个发生在现代大学里的平凡故事,因为男主的显赫家事和同父异母血脉关系,也一样升级成为了王子间对灰姑娘的争夺大战,而读者氛围两派一直存在的激烈对峙彰显了本文的受欢迎程度……
《天降宝贝》
殷南晴只是想找个人分担房租而已,哪知道居然跑来一个男人,原本还怕别人说她大胆前卫、筑巢同居,谁知道这个男人超级抠门…
《同居契约女友》
她,天真浪漫,纯洁的有如天使一般,令靠近她的人不敢产生一丝邪念,唯恐亵渎了她。可是,那些都是假想,骗人的。因为…
《我的替身男友》
他代替同父异母的哥哥来守护他是天使。他以为他只是‘代爱’,他却不小心‘深爱’。他说: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也许是因为这里…
《爱上坏女孩》
温婉是什么?贤淑是什么?礼节是什么?仪态是什么?面对这些,我挥舞我的“蟹爪”毫不犹豫的挣扎,我鄙夷的向他们翻翻我的“…
《惹上首席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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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一场的战争。金钱和欲望的战争,男人与女人的战争,女人与女人的战争,自己跟自己的战争。无需要荷枪实弹,不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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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的秘密情人》
曾经的灰姑娘,突然间成了富家女,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胡懿儿却始终沉浸在自己的十字路口,守着那份静默的情感,只…
《恋爱游戏》
她是千金大小姐,她以为可以吃喝玩乐到老,谁想好日子到头,亲爱的爹地终于爆发,还没明白她已嫁作他人,冰冷的丈夫…
5. 寻找言情小说
来源丝袜故事网www.siwagushi.org一个女人如果不懂得她的价值那是可悲的。她会把自己身上最美丽最性感的部位包裹得严严实实,任岁月年复一年地把身体上的灵光消磨殆尽,却丝毫也不肯露出来轻易示人,那简直就是在暴殄天物。 一个女人如果太懂得她的价值那是可恨的。当她知道自己身体上最能吸引男人的眼球是哪些部位时也会包裹得严严实实,在男人给予实际利益作为交换条件之前也决不肯轻易露出来示人,结果也是在暴殄天物。 梅是那种在不懂与太懂之间分寸感把握得恰到好处的女人。她知道自己那双修长柔嫩的脚特别性感迷人,最能吸引男人的目光,于是不惜花费金钱与精力,用各种化装护理用品来打扮那双美足,用各种漂亮的高跟鞋和丝袜来搭配点缀它。她的脚趾甲几乎每半个月就换一种颜色,还特意到玉趾珑美足店把十个脚指甲涂了彩绘。每个星期一早上7点半左右,办公室那些油头粉面小光棍就齐齐坐在办公桌后,听着门外响起咯咯的高跟鞋声音渐行渐近,大家都会不约而同的把眼光死死盯向门口,等着梅的那双脚出现。大家知道梅一定会换了最新款的高跟鞋或丝袜进门来的。在我们这个小小的办公室里,梅的那双秀足成的办公室里最为靓丽的风景线。几乎每个男同事都渴望能一亲芳泽,抚摩到梅的那双迷死人的白嫩的脚丫。而能得到那样殊荣的除了梅的老公也只有我了。 我们办公室是一个方型的大房间,主管在最里面顶头的小房间里,和我们隔着一扇大玻璃窗。在大房间里我们二十多人就隔成二十多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里一张桌子一个人,到最后地方不够用了,就把我和梅隔在一个大点的格子里,放两张小点的桌子,我在前面她在后面,象个夫妻老婆店一样。刚开始梅还不乐意,说欺负她让她和我挤在一个格子里。后来她读到了我的文章,知道了我喜欢她,就和我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的隔板比较高,椅子又比较低,如果不是站起来从外面是看不到我们的。我们两在格子里常常做些小动作。她的腿很长,坐在椅子上喜欢把脚搁在桌上。有次她的脚趾甲新画了彩绘,我那天比她晚到了一会,刚到办公室坐下,她就把脚从后面搁在我肩上,用趾尖在我脸颊上勾了一下说:“阿魏,看看我昨天画的,好看吗?”我转回头定睛仔细端详,修长圆润的趾甲盖染成带珠光的宝蓝色,上面细细的绘了几朵粉红粉白的梅花。每朵梅花中间还绘着细如发丝般鲜红的花蕊,画的极其精致漂亮。那双白皙透明的脚更显得玲珑妩媚。我忍耐不住,俯下头把她的脚趾按在唇上亲吻了起来。她把脚轻轻一缩笑骂道:“谗鬼!当心别人看到!”过了一回儿,正当我伏案写报表的时候,突然发现笔芯写光了。我又懒得跑去领,随口说了句:“把你的笔借我用一下吧!”一会儿,她用脚夹着笔伸了过来,我乘机一把抓住她的脚在脚心挠了一下。她捂住嘴咯咯地笑个不停,惹的其他同事都站起来看我们了。我只好放了她。 中午吃过饭我们有一个小时的午休。我和梅还有另外两个男孩围着打八十分。梅坐在我下家,把一只脚放肆地搁在我膝盖上,粉红的脚趾头还不安分,像弹钢琴般轮番掀动。对家那个男孩就说:“阿魏你也不管管她,把白晃晃的脚在我们眼前转,弄的大家心旌摇荡老出错牌。”她就伸脚去踢那男孩,那男孩也想抓她的脚玩,一把没抓住被她轻盈地躲过了,他站起来想摸她另一只脚,急得梅忙把双脚插到我怀里笑着大叫:“阿魏快救我~~”我就趁势搂着她的脚挡住了别人的手说:“你别先惹人家嘛!把人家胃口吊起来又躲我这里来了,谗的大家直掉口水。哎哟,我说中午食堂怎么没吃到红烧小蹄子,原来藏这儿了。”边说边捧起她的嫩丫丫轻轻的在上面咬了一下。梅慢慢把脚抽了回来撒娇地对我说:“痒死了!你真坏~~”那俩男孩看到我们这样亲昵的举动当时就艳羡得两眼发直了。 现在,梅成了我们办公室里的宝贝。只要听到她的高跟鞋敲打地面清脆的脚步声,所有的男孩工作就格外完成的出色,争相在她面前表现自己。所有的女孩也打扮的格外漂亮,不想让她给比下去。主管也常惊异地对我说:“阿魏,你们这个部门好象特别朝气蓬勃嘛!”
6. 求几部关于高跟鞋的虐足小说,不要太血腥de,内容最好是高跟罚站,穿很高的鞋子走路,爬山之内得。
给你说说我高中穿高跟鞋被罚站的经历吧,高三的时候上班主任的语文课,让背文言回文结答果不会被,老师让我去后面站着背,下课把我叫到办公室让我背,结果我还没背上来,她拿出她的高跟鞋让我穿上,她的脚比我的小一号穿了半天才穿进去而且跟很高,只有脚跟和脚尖能用上力,很累,她让我穿着高跟鞋站军姿从下午站到晚上,而且一点也不能动,在手上大腿内测都加了纸牌只要一动纸牌就会掉了,掉了就会加倍加纸牌家时间,我站了十几分钟就浑身发抖了,老师说这就不能啦,然后又多加了四张纸牌往我身上,我当时累的死的心都有,,过了一会儿实在夹不住了纸牌掉了一地,老师起坏了那个教鞭来打我,让我崛起屁股,我当时穿的牛仔裤很紧贴着肉打起来啪啪的很响,打了三十多下我早已泪流满面老师才停手说让我回去把课文超十遍,晚上不许睡觉了站一个晚上在办公室哎悲惨的命运啊
7. 言情小说,第一次见面在夜总会,女主鞋子坏了,男主起身帮忙,后来女主用来还债,后来没在一起,最后结
第一次见面她以高跟鞋与他打招呼第二次见面她自以为是的英雄救美第三次见面她不小心在他面前冲动行事第四次见面她选定他主动投怀送抱唉!他们个性南辕北辙,一点也不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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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雪小禅写的短篇言情小说
作者/雪小禅
[ 刻骨铭心篇 ]
我记得,段苏红抽烟的姿势很美。
我记得,那些点着红蜡烛的夜晚。
一
段苏红身上有迷蝶香。
不只一个人这么说过,她一出现,整个教室就是香的。
晚自习,所有人安静地在日光灯下学习着,蚊子在日光灯下飞舞着,有钢笔过纸的声音,寂静中,暗香来。
是她,段苏红,她带着迷蝶香来了。
很尖细的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尖厉的声音。
我那时和段苏红一个班,来补习,都是高四生,落了榜,从各个学校跑到这里来补习,曾经有过的激情都散尽了,只有闷着头学习,男生女生少有往来,可段苏红是个例外。
她很招摇,几乎和所有男生都热络,而她的香和高跟鞋,成为高四七班的一大特色,因为是高四补习班,所以,基本上没有体育课,完全是补习和做卷子,没完没了,从睁开眼做到晚上十一二点。
第一次月考,她排倒数第一,我排正数第一。
下了课,她递我小纸条,然后臀部一扭一扭离开。
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递纸条给我,何况是这么妩媚的女子,我握着纸条的手发着抖,出了许多汗。以致于打开纸条的刹那才发现,汗把字迹模糊了,那潮湿的蓝,朦胧着,有一种欲望要冲出来。
十九岁的男子,忽然想找个出口,哪里是出口?心都烧起来了,一片片,全是野火花,我跑到凉水笼头下,冲着头,才是初夏,小城就这样热了,大朵大朵的合欢花开得艳,院子里合欢树多,充满了鬼魅之气。我们的教室在第一排,因为是高四,离教学楼最远,平房,三间,如果不是段苏红的高跟鞋声,真疑心是在郊外了。
她约我在学校后面的荷花园里见。
一中的侧面,是有一个水池的,荷花满池,每年都要淹死人,可是,每年都要有人去洗澡,也有落了榜的人跳到里面,年年有,有人叫它鬼池,加上鬼树,一中充满了鬼魅之气。
当初来补习时,母亲便说,君生,妈不喜欢这个县城,还有这个院子。
我不过是差几分落榜的书生,不在乎这些,这里的升学率是极高的,来补习的大多能次年考入大学。
是我执意要来这个小城的。
在我给朋友的信中,我写到了荷花池和合欢树,他们去了北大或南开,他们回信说,你哪里是去补习,简直是去艳遇了。
艳遇这个词是生动的,于一个十九岁少年来说,未尝不是种刺激。
我果然艳遇。
是夜,段苏红在荷花池边等我,穿的是红裙子,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这样清。老远,就闻到迷蝶香,我闻香识美人,走过去,看她正吸一支烟。
我怔住。平生,我第一次看女孩子吸烟,有一种极致的落败的美。
看了她好久,我开口,段苏红。你吸烟的样子真美。
她呵呵笑起来,在水边,仿佛有回声,一波波荡开来,她说,书生,你喜欢么?
这句话更吓住我,我说,是的,是的,我喜欢,有些张口结舌了,这样说出来,局促都没有了。她叫我书生,好象她是小倩,我读过聊斋,觉得此情此景,倒比聊斋更胜。
书生,我是叫你帮我的。不然,我哪里会考上大学。
我能行么?我倒是愿意帮你的。
不行么?我们都是第一,你正数,我倒数,帮我吧,好么?
好的,我应了她,心里扑扑地跳着,手又湿了,初夏的荷还没有开,有淡淡的香出来,她忽然拉了我的手问,她们都说我香,我香么?
二
我与段苏红,忽然暧昧起来。
为了见她,我第一个到教室,最晚一个离开。
早晨四点半,天还不亮,我就穿过合欢树到教室,十分钟后,她来,我闻到胭脂香便是她了。
坐在我身边,还没有供电,点了蜡烛,我看着伊人面,好看,似桃花。到处是粉红。我讲着数学或物理,她开始总是笑,被我骂了,然后小声说,我听话好不好?
这个乖样子,倒真让人动心。
晚上,我们最后一个离开,灯全熄了,还是点着红蜡烛,灯下看佳人,粉红的初夏,她有淡淡的胭脂,不知哪里来的香,空气中到处都是。
我疑心她用香水,但是她说,没有。
为了回宿舍方便,她不再穿高跟鞋,怕影响别人休息,我说她穿白裙子最好看,她就白裙子白秋鞋,素面坐在我对面。
又一次月考,她考倒数第五。
再次约我荷花池,她吃吃笑着,书生,我要请你客,我进步了。我知道她用心了些,或者抄袭了也未可知。她考大学根本没有希望,只是家里钱多,所以,要她来补习。那时,还未有自费生,不是谁花钱就可能上大学,少半分也不能,即使你有再多钱,所以,唯有苦读书。
我说我要上北大。月光下,她笑着,多好的理想,我也想,可是不能,所以,再混这一年,我去广州,那里有表哥做服务生意,我可以当他的模特。
我想,容貌好的女子到哪里都可以混江湖,我便不行,家世微寒,只能考上学,否则没有出路,母亲不过是代课教师,父亲早就去世,我考上学是唯一出路,无得选择与比较。
段苏红到底请客,是离学校极远的小酒馆,怕别人遇到。
她喝酒抽烟,样子都美。
我是第一次喝酒,红星二锅头,才一口,眼泪就呛了出来,她说,到底是书生。
醉里看她,更觉得美,如果不是上高四,或者我也是南开学子,恐怕也和同学一样,缠绵着写情书,可现在,我哪里有资格?
但不妨碍我这样地喜欢她,她眼里,俱是胭脂色,手似小蛇,蜿蜒着过来:书生,你喝多了吧?
菜很简单,一个凉拌黄瓜,一个鱼香肉丝,我说,心意到了就行了。
她要了热汤面给我醒酒,我吃不下去,跑到外面吐。
稀里糊涂,坐上出租车被她拉着走。
她拉我到一个房子里,我不知是哪里,充满了花香,后来才知,是文化馆。她姑妈住在这里,一个单身老女人,那夜,姑妈去下乡了,不在,她有钥匙,放我在床上,学校是回不去了,已经后半夜了。
雨开始下,我的胃烧得疼,翻来去,屋里暗,有雨声进来,一声声,催得人心慌。有热毛巾给我擦了脸,她转身的刹那,我把她拉进怀中。
停顿。再停顿。空气呆住了。
我们好象有些尴尬,再接着,是吻,很缠绵的吻,是她先吻的我。
她问,你敢吻我吗?
很挑战,也很诱惑。
我没有答她,以吻答了她。
雨声一片了,哗哗哗,我咬了她的嘴,她嚷着疼,声音是喜悦的,我们纠缠在一起,不知哪里是尽头,天快亮了吧。
天亮了,我怀里有一个迷蝶香的女孩子。
三
一个月后,我们参加高考。
段苏红削了二 B 铅笔给我,又买了许多水果,家里有人送绿豆粥来,她必然留一份。
所有人都知道,段苏红是喜欢我的。
合欢开得更欢,荷花也全开了,我们就要分开了,高考完了,她回她的家,我回我的北京。
最后一次,她低着头,缠着我,让我亲她。
我说,有人。
哪里有人。
在黑的小树林里,只有月亮。
你不会不要我吧?她小声地问。
不会,我说,我不会。
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那么空,我不知道明天,也许明天很快就要降临了,以我想象不到的形式?
那我不去广州了,我在家里等你好吗?
你……你要不先去广州,我们再联系好吗?我知道她考不上大学的,而我估分的成绩很好,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应该去北大的。
好,我听你的,我乖乖的,好么?
她声音很轻,我亲了亲她的头发,她头发真香,这个女子,到处都是香。
一个月后,我果然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虽然不是北大,可足以让母亲欣慰。
段苏红与我书信往来,她人美字丑,小学生一样,最后一句总是我想你。
你想我吗?她无数次地问我。
我亦是想。但大学里生活太丰富,跳舞唱歌学生会,我又会吹长笛,便有上海女孩许玉拉我去楼顶吹。
许玉这样清这样纯,长发白衬衣牛仔裤,完全是王祖贤的样子。
许玉喜欢我。
她第一次见我就这样说。
何况,她家世良好,父母是上海大学教授,只因喜欢北京才来的北京。
我没有和段苏红提起许玉来,但段苏红说,君生,你给我的信越来越少了。
9. 虐身虐心的言情小说,不要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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