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何以笙箫默电视剧好看还是原著好看
何以笙箫默电视剧比电影更好看一些,电影虽然明星不少,但真是个大烂片,就像故事大纲一样。
② 好看的言情小说高质量文笔好
好看的高质量文笔好的言情小说是《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是作家顾漫创作的长篇小说,于2003年9月起在晋江文学城上连载,首次出版于2006年1月。该小说讲述了何以琛和赵默笙因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情缘,并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
学生时代的赵默笙对何以琛一见倾心,通过追求,二人开始了恋爱,但随之而来的误会使默笙远赴美国。七年后,回国的默笙又遇到了何以琛。分别之后的回忆,相逢之后的误会,更多的沟通使他们明白了对方的心绪,从而找到了爱的路径。
《何以笙箫默》的内容简介
何以琛是C大法律系的高材生,他英俊潇洒、才智槐察码过人,而赵默笙是C大铅哪校园里一个十分普通的女生,做事粗心大意、冒冒失失。平日里,赵默笙是个摄影爱好者,喜欢拿着相机在校园里兜兜转转。
某天,何以琛偶然闯进赵默笙的镜头没枯,她被他深深吸引,从此爱上了他。赵默笙成天跟在何以琛后面吵吵闹闹,还经常和他一起去上专业课,闹出不少笑话。从起初的反感到到发现默笙的单纯和美好,以琛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她。
③ 如何评价小说何以笙箫默和何以笙箫默电视剧
何以笙箫默(懒癌犯了不打书名号了大家懂就好)特别热,或者说我周围的同学都在谈论它的时候,我大概上高中。07年左右。同桌是个少女心满满的姑娘,每次说到何以琛眼睛里全部都是亮闪闪的星星。
但是当时家里管的紧啊,不给看小说,更没有手机之类的阅读器。
因此,我想起何以笙箫默,并开始看的时候,已经是2012年,我读大二了。 可能是寄了很高的期望,看完之后觉得,不过尔尔。
首先这个故事情节性很弱,太多琐碎的描写,然后读完之后,也没有什么让人回味的东西,至少没有让我有少女心爆棚的感觉。
我觉得好看的小说,或者厚重,能让人想很久,或者真实,或者虽然经不起推敲,但起码阅读的时候,会有一点心绪荡漾的快感。
对我来说,何以笙箫默都没做到。
另,高中的同桌正在追何以笙箫默这部电视剧,她发动态说非常非常好看,一部小说绵延了整个青春,真是让人羡慕的体验。
④ 如何评价小说《何以笙箫默》
《何以笙箫默》是一部都市言情小说,约11万字。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赵默笙!傻傻的赵笙箫,在美国躲了七年的赵默笙!你跑的那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何以琛!执着的何以琛,在中国等了七年的何以琛!《何以笙箫默》,一个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实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⑤ 《何以笙箫默》是怎样的一本小说
《何以笙箫默》是顾漫的一本小说,在2014年被改编成了电视剧和电影。
至于好看与否这个问题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每个人的审美角度不同,自然结论也不尽相同,但是我个人觉得还是不错的,首先小说文笔是很流畅,情节也非常浪漫唯美,平淡的叙述,娓娓而来,在业界的口碑也非常好,其次电视剧的改编也很成功,虽说剧情有所变化,但整体还是作者操刀,男女主角的表演也是生动细腻,值得一看。
小说:
《何以笙箫默》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顾漫)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的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的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我想答案是这样的。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最浪漫的事:不是遇到白马王子成为灰姑娘,而是永恒不变地被一个男人爱着,陪着他一起慢慢变老。
电视剧:
电视剧《何以笙箫默》改编自顾漫同名小说,由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刘俊杰执导,顾漫、墨宝非宝联合编剧,钟汉良、唐嫣领衔主演。主要讲述何以琛和赵默笙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一个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该剧于2015年1月10日登陆卫视和主流视频网站,截至目前仍为江苏卫视2015电视剧收视冠军,网络播放量连续七天单日破三亿,最高超过3.55亿,仅32集总播放量已突破80亿,集均和总量均为现代剧第一,“何以体”也被广泛效仿和应用。
作者简介:
顾漫,1981年10月生于江苏宜兴,晋江原创网的驻站作家,曾是《仙度瑞拉》杂志编辑,作品风格轻松浪漫,大多叙述都市爱情。2005年以《何以笙箫默》一举成名,2010年凭借《微微一笑很倾城》获得第三届中国网络文学节最佳作者奖.2013年中国作家富豪榜2第44名。至2014年,已出版过《何以笙箫默》
⑥ 《何以笙箫默》小说的赏析
内容简述: 《何以笙箫默》讲述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
再序《何以》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觉得,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 然而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的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尔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 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 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 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 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 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 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 一时间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 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 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
编辑推荐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何以笙箫默》是我喜欢的一篇文,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 ——顾漫作品简介何以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 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写给乌龟漫(文/明晓溪)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顾漫,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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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箫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箫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箫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⑦ 如何评价小说《何以笙箫默》
内容简述: 《何以笙箫默》讲述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
再序《何以》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觉得,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 然而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的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毕隐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尔伤手烂厅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 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 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 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 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历唤他们也满意了。 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 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 一时间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 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 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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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何以笙箫默》是我喜欢的一篇文,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 ——顾漫作品简介何以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 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写给乌龟漫(文/明晓溪)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顾漫,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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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箫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箫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箫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⑧ 何以笙箫默很好看吗
好看。你可以看看大概的介绍:
女主赵默笙七年前离开了男主何以琛,当时是因为何以琛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何以枚告诉默笙她爱以琛,默笙离开了,去了美国七年。七年后再次回国时,在超市里遇见了何以琛和何以枚,绝档带她以为他们在一起了,而以琛还在恨她当初的不辞而别,于是他们两当作没有看见对方,就这样走了。默笙之后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张她的照片,钱包是以琛的。后来她找到了以琛的律师事务所,把钱蠢肢包还给了以琛。两人产生了一些交集,默笙也知道了以琛最爱的一直是自己。于是,以琛提出要赵默笙和他结婚。他们婚后感情又再次升温,此时默笙的前夫出现了,他告诉以琛这七年来关于默笙和他的事情。可是以琛仍然深爱默笙。默笙妈妈的出现,道出了以琛亲生父亲死亡的原因是由默笙的父亲间接造成的,而以琛选择永远把这件事埋葬,不让默笙知道,而他也和默笙永远在一起了。并芦
⑨ 何以笙箫默好看吗
何以笙箫默非常的好看~
前面的内容可能会给人一点压抑的感觉,但当他们两个在一起之后内容就变的活泼了。
而且顾漫是因为《何以》才变得更加出名的,我都把《何以御镇亩》看了N遍了,而且还买了书收藏的。看了这个之后,我朝代又看了顾漫的《微微》,他们不是一种风格的,但是都很好看~
另外顾漫还出了《杉杉来旅禅吃》,也是轻松镇森的小白文,现在正在连载的有《小白VS精英》。
顾漫的书都很不错,可惜她就是个会拖的人,现在都有好几个坑了~
最后,建议楼主把《何以》看下去,真的是很经典的一本书!不看的话,你会觉得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