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找一部武侠小说。。。
题材:来武侠(明中期)源
作者:XVLEII
主角:李天赐
进程:33回(全书完)
内容:
本书是本正统的武侠小说,风格接近于云中岳,主角李天赐本是明中期衮州知府之子,后娶得江湖高人“玉罗刹”的弟子。但谁知李天赐与当今太子是孪生兄弟,皇帝驾崩后,新皇命锦衣卫杀掉了李天赐的父亲和岳丈,李天赐与妻子、妹妹分别逃出。途中遇到前辈高人醉仙及疯僧,学的精妙武功。李天赐也因其出神的箭术被江湖人称为“神箭天王”。在江湖的几番历练后,李天赐遇到身为皇帝的兄长,被其毒杀,后被神医救活。主角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在几番生死后,可谓文武全才。他前往京城,装扮成道士接近皇帝,试图劝说皇帝振兴朝政。但皇帝被李天赐失散的妻子所杀,无奈之下,李天赐恢复本来面目化身为皇帝。经过多次的斗争,在朝廷铲除奸佞;又大展神威,平灭叛军。在执政几年后,李天赐诈死,回到衮州与众妻妾度过余生,而皇位由儿子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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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4M以上的古典武侠小说,或200万字以上的武侠小说
浪子江湖 经典
少林八绝 慢慢变强 符合楼主的要求
长刀无痕 这本文笔很好 不过过程有点心酸 结局不错
九宫飞龙 旧书
英雄志
每本都在4M以上 好像九宫飞龙的字数在150万左右
都是现代作的古典武侠小说 很纯
⑶ 古典武侠系列之风尘乱小说txt全集免费下载
古典武侠系列之风尘乱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网络网盘,点击免费下载:
内容预览:
宁儿一时愣住,不明所以。这灰衣人却是心中抱歉,想他一个小小娃儿,怎能明白许多事体,又岂能知晓自己的身世底细、来存心将自己辱骂?便温言道:“孩子,我并非有意伤你,只是听你所言,勾起些心中旧事,一时竟难自已,以致失手伤你。可曾伤到你筋骨么?过来给我瞧瞧。”却说宁儿见他这般身手,猛想到这人便是与那赵小七一般,是身怀武艺的,只是这怪人似乎要比那恶贼赵小七厉害许多,如此作想,心中便生出一股敬畏之情,而隐隐在心底更有想学他本事的念头。此刻听他道歉,虽情知不假,嘴上却仍道:“我再不信你了。若是我过去,你又要捏我手臂了。”那怪人也不言语,不知怎地将身一晃,又站在了宁儿面前,将他右臂握在手中,却不发力。宁儿一愕,欲待挣脱,那灰衣人笑道:“倘若我还要抓你,便是你不近前来,我也自有法子能抓到你。”说着,将右手捋起宁儿右臂的衣袖,见他小臂上一大圈黑紫,伸手细细轻轻的一摸之下,却幸而未伤到筋骨。他一脸歉然看了宁儿一……
应该是全本了
⑷ 求好看的古典武侠小说
恩.....我很喜欢武侠文滴,以下都是我看过的好看的文,大部分是武侠为主的,有一些也版加了点权谋,几本都权是一对一,男女主都很有爱的
杯雪 这本最像金庸了,纯武侠,连女主都没的
琅琊榜 这本武侠少点,权谋多点(楼主自称小弟,那应该是男生吧,这两本都是很大气的文,男生看很合适的)
且试天下
兰因璧月
天霜河白 这三本是一个系列的,都是倾泠月的书,我最喜欢倾大的书了,文笔超好的,且试一般江湖一半权谋,兰因纯武林的(最爱了),天霜加了点言情,大爱的三篇文!很大气的
回到唐朝当混混 这篇是穿越的,不过风格蛮好的
凤逆九天
水潋青绡锦衣染
宸宫
上穷碧落
江山笑 武侠的,前面文笔嫩了点,后面好多了
祸国
天下倾歌
⑸ 古代言情小说中女子沐浴更衣后的妩媚外貌
小说名称:烟消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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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分类:言情小说
小说作者:晓静如月
小说进度:TXT
版权来源:
小说大小:212KB
小说格式:TXT小说
⑹ 古典武侠小说
不要傻子的,就推荐金庸的《笑傲江湖》《神雕侠侣》《雪山飞狐》
黄易的《飞刀问情》的小李飞刀系列,《陆小凤传奇》等侦探破案类,《香帅传奇》帅哥靓女类等等
温润安的《四大名捕》《萍踪侠影》才子佳人类等等
⑺ 求一部武侠小说啊
剑歌(沧月的)
不知是不是
现在贴一段上来,你自己判断吧
剑歌
一、小夜情人语
这是一个大雨如倾的长夜,而外面沉睡的人们却毫无知觉。雨从檐口的瓦当上飞泻而下,仿佛是密而厚的珠帘,将湛碧楼上对饮的两人与外面隔了开来。外面是喧嚣沸腾的雨声,楼上却红烛高烧,罗幕低垂,静谧得连风都倦然欲憩。 这一顿夜宴从傍晚时分开始,已经持续到了午夜。连一边清唱相陪的女伶都倦极告退,然而灯下把盏言欢的两人都没有尽兴的意思。 桌子上横放着一把剑,在烛影里散发出四射的冷芒。 坐在东首的那个女子一袭素衣,说不上年轻,已是二十八九的年纪,却有着韶龄女子也难以企及的丽色——她不开口时,眉目沉静,然而一开口、一说话,就仿佛有某种气韵流动,整张脸十分灵动。 坐在她对面的一位男子已近而立,白袍长剑,眉眼颇见风霜。铜壶漏滴,红烛烧残,说到动兴,女子忽然间一抬手,掠发而笑:“沈洵,按以前的规矩——比剑吧!”“也是老规矩,你的剑不能出鞘。小谢。”对座的男子微微一笑,放下酒杯。 “好!”雨还在不停地下,被称为“小谢”的女子袖子一卷,案上长剑跃起,“到百丈外的牌坊折回,先回楼中者胜——输者罚酒钱。衣上溅雨者,罚三杯。”小谢扬眉一笑,如飞燕般从湛碧楼窗口掠出,茫茫雨帘和漆黑夜色转瞬将她纤细的身形吞没。她掠出去时带起了一阵风,外面风雨很快倒卷而入,打在沈洵脸上。看着几乎要消失在檐角的女子身影,沈洵扬了扬手,腰间佩剑铮然跃出剑鞘,划出炫目的光痕——他足尖一点,随即掠出了窗外。 暗夜里,雨丝如同一枚枚细小的银针,从天幕里纷坠而下。但没有落到他的衣襟,就被看不见的气劲反激,纷纷飞散开来。 沈洵的足尖点着檐角兽头瓦当,风雨在耳边呼啸而过。小谢显然因出发在先,而没用尽全力,几个起落间他已赶到她身侧,长剑便是一挽,向她身前斜斜削去。出剑的刹那,剑势未至,小谢衣服已然像被夜风吹拂一般,微微抖动起来。 “好!”轻喝了一声,小谢的身形仿佛被这一阵微风吹起,如纸人般贴着剑势飞出,曼妙不可方物。身形凌空之时,长袖轻挽,也是一剑刺出。那一剑尚在鞘中,剑气已然弥漫雨里,激得雨丝簌簌飞出。 “叮”,双剑并未接触,然而却发出了有形有质的脆响。两人交换了一招,身形却是丝毫不停,急速掠向前方那个贞女坊。踩着湿漉漉的琉璃瓦,两人速度均极快,半步也不落后,几乎是并肩前行。素衣白袍,夜幕下只见两道白虹掠过,白虹之间,隐隐有惊雷闪电的光芒。 那一声“叮”的长响延绵不绝,其实细细听来,却是由无数声短促之极的交击声连接而成——并肩奔出十丈,两人已经如电光石火般交手数十招,不分上下。 “到了!”夜风吹起两人的长发,小谢看向沈洵,眼里有笑意。一声清喝,掠起,手指轻轻点了一下牌坊的石楣,身形折返,抢先掠向灯火尚明的湛碧楼。 但刚一回头,剑气迫人眉睫,沈洵的剑势已抢先封住了她的去路。仿佛是挑战般扬眉一笑,小谢横剑反击。一瞬间,疑是幻觉,小谢眉心似有红影一现。红颜剑依旧在鞘,绯色的剑气却透出剑鞘! “天人诀你终于练成了??”沈洵一惊,忽然一声长啸,手中长剑一振,接住了神兵一击。“梦寻剑法?”看到他回剑,小谢眼中也是一喜,“好,这一年来你又大进了!” “我第一!”一道白虹如闪电般穿入湛碧楼窗口,凌空翻落。沈洵喜不自禁,脱口而出——那个瞬间,这位江湖中名望卓著的大侠,笑容如同孩子一般,“小谢,今年这顿饭看来要承你的情了。” 最后的一瞬被沈洵的剑气所阻,微微滞了一下便被抢先,小谢眉目间忍不住有些气恼,想了想,却笑了:“不过五十两银子而已,你手上的剑可远不止这个价吧?” 沈洵下意识地低头看剑,微微贯注了真力,一振,“嚓”的一声轻响,剑脊上一条裂纹延展开来,瞬间布满了整把长剑。“又废了。这把‘转魄’还是古越名剑,想不到还是当不起你的红颜剑一击。”将长剑扔到地上,沈洵无奈叹道,“这几年我游历天下,也想找一把好剑,可你看,每找回一把,结果都变成这样。” “我也知占了兵刃的便宜,所以才答应剑不出鞘嘛。”方才那一轮比剑虽然短促,却是全力而为,小谢眉间染上一抹倦意,神色却是舒展而喜悦,“没想到只是剑气出鞘便也能如此了。” 沈洵笑了笑,点头:“簪花女侠红颜剑——谢鸿影之名委实非虚,你虽归隐十年,至今武林女子辈中,怕还没有一个能超过你吧?” “红颜剑倒是天下第一,至于什么簪花女侠……都是陈年旧账了,翻它做甚。”谢鸿影倦然而笑,抽出随身佩剑,垂首端详。剑拔出的瞬间,似乎被无形剑气所迫,桌上的烛火黯了一黯,连扑入窗中的冷雨都向外退了开去!烛影摇红,将持剑女子曼妙的侧影投到屏风上。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那把长剑投到上面的影子、却竟然只见剑柄不见剑身! 那是一柄如水晶般透明的长剑,在烛光下流动着清光万千。剑刃绯红,不知何种金石铸成,如水晶般剔透,深密的红纹如流水般延绵不绝。但美中不足的是,却有一个长长的破损缺口。持剑照影,剑光衬得谢鸿影苍白的脸也有了几分血色。 三百年前,武林第一铸剑大师墨烛共铸了两把宝剑:英雄和红颜。传说中,天帝为墨烛精诚所感,下凡亲自协其铸剑。为了铸成这两把剑,千年碧城山山破而出锡,万载若耶江干涸而出铜。铸剑之时,雷公打铁,雨娘淋水,蛟龙捧炉,天帝装炭。墨烛承天之命,呕心沥血铸磨十载,这对剑方才铸成。剑成之后,众神归天,碧城山闭合如初,若耶江波涛再起,墨烛也力尽神竭而亡,只留下一句话:英雄红颜,归于人中之龙凤。众人这才发现,仿佛有奇异的磁力吸引,这两把剑居然一放下便合为一处。就因了这句话,铸剑师去世后的几百年中,武林中掀起无数的惊涛骇浪。 秘笈利器,向来为武林中人争夺。这对剑三百年来分分合合,曾先后落入不同的武林高手手中,分别为彼此陌生的男女所有,甚少能同归一处。最后一次的双剑合璧,已是十年之前。方之珉、谢鸿影这一对不世出的武林侠侣,分别夺得了英雄剑和红颜剑,一时间英雄振剑长啸、红颜浅斟低唱,风光旖旎,倾倒江湖…… 看到灯下红颜剑,沈洵眼神一变,不易觉察地叹了口气。坐回湛碧楼的酒席边,他依旧继续着之前的话题,说着这一年来他四方游历的种种见闻,雪山、流沙、大漠、深谷……以及其间无数的惊险经历。 离上次小聚,又过了一年。他们早约好每年重阳节在湛碧楼聚首,一叙别来情事。虽是多年好友,但是和武林中的谣传不同,他们之间从来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那么说,大漠魔刀也是被你杀的了?”饶有兴趣地听着,谢鸿影忍不住问了一句,笑看对座的人,扳起了第七根手指,“看来去年一年中游剑天下,你的斩获可算颇丰——怪不得声名越来越大。”她抬头之时正好仰脸对着烛光,那一瞬间迸出的艳色仿佛闪电、照彻了灯火黯淡的湛碧楼。仿佛被江湖游历激起了往日豪情,她手臂一抬,拍了拍横放在桌上的佩剑:“羡慕啊,如你这般行事,才不愧了‘江湖儿女’四个字,哪像我这样。” “呵,行万里路、诛四方魔而已。”沈洵喝了一口酒,笑道,“小谢,我不像你那么好静。不过,心静才能练剑吧!” “这个江湖,既然有人爱躲着,自然也要有人出剑。”有些倦意地从烧残了的红烛上掰了一条热而软的烛泪,谢鸿影笑了笑,“你当真一年比一年更厉害,如今怕是天下第一也当得了。真不明白,为什么你不做江湖盟盟主——严老盟主可是一直对你青眼有加,盘点一下这个武林,也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了。” “有谢女侠在,我哪敢称什么天下第一?”沈洵淡淡地笑,给她倒了一杯酒,避开了这个问题。眼神投注在对方放在桌上的佩剑上,微微点头:“有这把红颜剑,天下武林谁敢看轻你谢鸿影半分?” “哈。”谢鸿影手心揉着那条红泪,炽热柔软的烛泪在她手心慢慢僵冷坚硬,她轻轻摇了摇头,笑了一声,“我可只希望天下武林早早地忘了我这个人才好……退隐西泠都这么些年了,因了这把剑,还是不得安生啊。” “又有人来打扰你?”看到烛下女子脸上的倦容,沈洵微微蹙眉,“你躲得也够偏的了,那些人倒找得勤。要不要我替你打发掉一些?” “怀璧其罪,虚名累人,当然会有人不停向我挑战了,不过还不用劳驾你,我能应付。当年我既能夺到这把剑,难道还守不住它?”谢鸿影眼神流露出傲然之色,忽然噗哧一笑,看着对方,“幸亏你不是女子,没必要来争这个红颜剑,不然……呵,说不定咱们还要动上手呢。” “我要争,也不争这把红颜剑,去打听那把英雄剑的下落是正经。”沈洵笑笑,自己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却不喝,拿在手里,看着窗外的簌簌雨丝,“都十年了,鸿影,你的执念可不是一般执啊。” “呵,你倒是会说别人。”持剑在灯下细看了一会儿,将手指轻轻放上剑脊,抚摩剑上的那一道缺口。谢鸿影忽然轻笑了起来,“你看——这是什么?”沈洵持杯的手微微一顿,静如镜面的杯中蓦然激起涟漪。他转过头去,似乎不想看那道剑痕——能在红颜剑上留下如此伤痕的,当世除了英雄剑,还有什么?就像十年前双剑交击、留下无可弥补的裂痕一样,那道伤痕也在双剑持有者的心里狠狠划下了吧? “剑尤如此,人何以堪。”再不多话,长身而起。外面的雨下得狠了,陡然一阵风吹来,夹杂着大雨,忽然间就将立在窗前的女子淋了一头一脸。她没有闪避,木木地立着,雨水顺着清丽的脸颊纵横流下。 “对不起。”沈洵将酒杯放下,沉默了片刻,仿佛也在侧头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眼神却是充满了叹息,“好像每次我们小聚,提及此事都会闹得不欢而散。” “真不愧是十年的老友——我以为这些年已经修炼得八风不动,但你一开口总还能让我生气。”谢鸿影站在窗边,把脸转向夜雨的天空,轻轻道,“这么些年,你走了那么多地方,就……就没有听说他的下落?” “方之珉么?”明知女子嘴里的“他”是谁,沈洵还是将这几个字说出来,谢鸿影的脸色白了一下,咬紧嘴唇。“十年来,我也留心找过,但是毫无消息。”看到谢鸿影的神情,沈洵眼里神色变了一下,有无声的叹息意味,“其实全江湖都在找他——英雄剑与他一起销声匿迹,有多少人想把它找出来啊。可是十年来,竟然毫无消息。” “我想,除非有把握击败我,否则他永远不会再出现了。”继续侧头看着窗外,让夜雨细细地扑上脸颊,谢鸿影的语气沉痛而淡然,“他…他恨死我了吧?” 沈洵不说话,每年的小聚,说到这个话题时,总会有这样尴尬而沉重的气氛。十年前,正当华年的小谢退隐孤山西泠,可是,十年清苦平静的生活,却依旧未能愈合她心头那一道伤口——就如红颜剑上那道剑痕一样,触目惊心。 而那把不知流落何处的英雄剑上,是否也有同样的伤痕存留? 持剑的那个人心头上,是否也有这样不忍回顾的伤痛?
⑻ 古典武侠小说! 急!!!
《器道之魂》文 / 殇言莨语 享誉天下的大剑豪饶恕为抗击魑魅军而英勇阵亡,临终前预言在未来的十五年里世界最强之鬼将会从数千年的封印里被释放出来,并断言只有“强大的器”和“强大的器者”方能与之抗衡。这个预言被称为鬼器预言。从此唯器时代到来。被母亲禁止习剑但却热爱刀剑的凄苦在遇到鬼一般的男人秋景之后,开始接触剑道,并和秋景结伴冒险,一路遭遇各种奇事和艰险,结识了更多的同伴,不断成长,不断攻关,终于数人组成器道团“雨衣旅团”,进行了不可思议的正义斗争。传闻“五帝之气”可以解除最强之鬼的封印,为了阻止最强之鬼被释放,凄苦等人介入了抢夺“五帝之气”的激斗中……本书以漫画和小说结合的文字风格诠释热血与信念,在虚构中暗讽,于行文间隐喻。原本此书书名为《器魂》,由于此名已被注册,只能易名为《器道之魂》。 《天玄城主》文 / ei6666 又是梨花飘零的季节,辽阔无垠的梨园中,花飞如雨,香浴似海。刹那间,已是满地铺白。 天玄城是没有四季之分的,因而长年梨花漫天飞舞。她是一座隐匿于凡尘背后的雅致古城。她是神秘的,藏匿了千百年的历史和野心。她又是绝美的,有着让人不可抗拒的致命又或。她像是沉睡千年的狮子,还没来得及采取任何大行动之前,就被外界视为不可不防的祸患和灾难。多年来,天玄城作为恐怖和隐患的标志,在每一个江湖人心里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当殷红的血和如雪的花瓣交织在一起时,是一幕惊心动魄的乱。随之而来的是混杂无序的呐喊,从四面八方蜂拥上前,兵刃即接,一片喧哗。 每年,甚至于每天的梨花开得都非常饱满。红和白的鲜明对比令人眩目。每当血和尸骨堆砌成山的时候,如水清纯的白色花瓣在瞬间变成了嗜血的妖姬,贪婪地允吸着每一滴猩红的,尚存温热的血。 今年的梨花开得比往年任何时候都旺盛,如鬼魅般疯长,满野怒放,仿佛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 空旷、冷寂的大殿里,身披火红风衣的中年男子半倚在寒玉座上,假寐。他双目微闭,龙眉紧锁,全身上下处于一种绷紧的状态。他的身躯很魁梧强壮,浑身散发着摄人心魂的威严。 《太阳末世录》文 / 翘二郎腿的猫 他们两人站在山顶,眺望刚从地平线探出的朝阳。光芒特别刺眼。 “因为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所以你想守护的,也就是我要去守护的;你所憎恨的,就是我憎恨的。但是,在我说可以之前,你都不能死去。” “那我想毁灭的,你会替我毁灭吗?” “会。” “如果是那伟大的太阳呢?”少女说着眯起眼望向东升的旭日。 “那我就毁灭掉太阳的存在。” 《异界无上道尊》文 / 吹雪剑神 风流倜傥的龙腾风,是后世古武世家的庶出子弟,天赋惊人,却屡受打压,在执行一个国家级的神秘任务时,被家族出卖并所害,穿越到异世大陆,因其穿越时身怀最后任务的神秘至宝,得到最强大的道武技法及未知神秘魔宠,于是历史上最帅、最有魅力、最风流的道、武、法三修尊者出现了。。。。。。 《末日宅男》文 / 欧阳一萧 活了29年,代乐混成个宅男+剩男。 天上掉馅饼的事儿,谁不想谁不盼?但是要是自己成了馅饼,咔嚓一下从天上掉了出来,是不是也够无奈和好玩? 代乐就这么的成为了从天而降的馅饼,在2012年12月21日之前,他背负证明那个预言是否是真、一旦证明是真又必须拯救人类的重任,对于一个没有救世主经验的人来说,这事是不是相当的难? 从一文不名到一世英雄,有时候,也很简单。复杂的,却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有一种男人,在N多美女中左右逢源,有一种男人,连一个美女都搞不掂。但代乐偏偏都不是。 爱也爱了,痛也痛了,恨也恨了。 谁是谁的菜? 随便吧,就好像这世界末日,去的终归会去,来的终归会来。 末日宅男,光棍节这一天,悠悠而来…… PS:这是穿越文吗?非也;都市文?非也;科幻文?非也。严格的说,是都市科幻文。主题其实是都市,但书中人物的大脑潜能都已经开发到诸如可以意念移动物、可以跟动物对话、可以意念杀人等等。所以,本着不能欺骗读者的原则,只能把这个作品定义为科幻文了。 这是一个别人从来没有尝试过的领域,我豁出去了! 红袖添香看过的这些看看你喜欢不
⑼ 求一本忘记名字的武侠小说!
古龙《浣花洗剑录》
白府庭院深沉,前面的动静,根本未曾传入后院。
后园一株梧桐树下的短榻上,躺着个十一二岁的锦衣童子,正瞪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在看书,身旁放着盘果子,他也忘了去吃。胡不愁大步奔入,背后已多了个包袱,目光一扫,瞧见了看书的童子,唤道:“宝儿……”他一连晚了三声,但那童子看得出神,连一声也末听闻
胡不愁暗叹一声,定过去提起他膀子,那童子这才抬起眼来,皱着眉道:人家正在看书,你来吵什么?还是快去练你的武去吧!”他满面俱是童稚之气,说话却是老气横秋,似是比胡不愁还要大上几岁。胡不愁柔声道:“你外公要我陪你出去玩玩,你还不高兴?”
原来这童子正是白三空爱女白曼莎的独生子方宝儿,白曼莎与方师侠夫妇侠踪浪迹天下,宝儿自幼便被寄养在外祖家里,如是别的童子听见出去游玩,谁不雀跃欢喜?但方宝儿却播了摇头,道:“我不去!”仍是在垂首看书。
胡不愁知他性子倔强,而且千奇百怪,什么事都做得出,谁想强迫他去做不愿做的事,准是自讨苦吃,当下目光一转,道:“古人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莫非只想做个读死书的书呆子?否则就该出去开开眼界。”
宝儿抬头想了一想,道:“这话也有道理,好,我跟你去,但总得先去收拾才能走呀!”
胡不愁怕他年纪太小,骤逢惨变,会禁受不住,当下冷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说走就走,只有婆婆妈妈的人,才会去收拾东西!”宝儿涨红了脸,道:“走就走。”将书收进怀里,一跃而下,道:“只要你敢去的地方,我就敢去!”
突然,远处有人狂呼道:“白衣人是我的,谁也不能和他交手……谁也不能和他交
接着,站在后面的群豪,爆发震耳的欢呼。
“方宝玉……方宝玉来了。”
展动的长剑突然停顿。
一条人影,飞鸟般掠过众人头顶,凌空而落。
“方宝玉……方宝玉……”
天地间除了这三个字外,似已别无任何声音。
船舱中水天姬掌中匕首落地,沙滩上胡不愁长剑也落地,他们的耳中只能听见“方宝玉……方宝玉……”
他们口中不禁喜极而呼道:“宝玉,你终于来了。”
白衣人霍然转身,面对着他的,是个白衣少年,他全身都似乎在发着光,使人根本无法瞧清他的面目。
他俯身拾起了胡不愁跌落的长剑,轻轻握了握胡不愁的手,胡不愁点了点头,两人都没有说话,
他们的喉头硬咽,早已说不出话来。
于是,这柄主宰武林命运的长剑,便在无言中由胡不愁转给了方宝玉,胡不愁仰视苍天,也不知是该悲哀,还是该欢喜。
但这时他身后已有只温暖的手悄悄握住了他的手,他纵然有些东西失落,但这补偿也已足够。
白衣人面容再次冷漠而炽热,喃喃道:“方宝玉……你就是方宝玉。”
宝玉道:“不错,费就是方宝玉,我必能胜你。”
白衣人淡淡一笑,道:“你能么,但愿你能……”
他笑容中突然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厌倦之意,似乎是因为这种话已听得太多,又似乎因为他已胜得太多。
不败,是否也是痛苦?
宝玉没有去想,他也不给别人去想。”
他只是沉声道:“请!”
请字出口,他掌中长剑也已出手。
这是摄人魂魄的一刹那,也是惊天动地的一刹那,正如阴霾遍布的天地间,突然大放光明
剑光,蛟龙般展动着,两条白衣人影,飞跃在剑光中,根本分不清谁是白衣人,谁是方宝玉。
但一阵如珠落玉盘般的龙吟剑击声响过后,漫天剑光,突然消寂,只剩下两柄长剑卓然高举,剑尖却搭在一起
方宝玉与白衣人,再次对立,但他们已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块坚冷的冰!两团炽热的火!
他们的眼睛,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但这也不再是人类的眼睛,而是猛虎、狼狐、黄鹰的、
群豪但觉胸膛已窒急,已闷得像要裂开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宝玉的脚步,突然后退……向后退,
白衣人步步进逼,宝玉掌中剑已被压下。
群豪的身子开始颤抖,不住地颤抖。
突然,闪电船急退四步,宝玉整个人竟乎平地跌了下去,扑地跌倒在白衣人脚前。
白衣人长剑若是落下,方宝玉便要身首异处,但他却似大出意外,长剑竟不由自主顿了一顿,他毕竟无法再取方宝玉的眉心,无边的大地,已护住了宝玉面目。
群豪的心都已裂成碎片,嘶声惊呼……
但惊呼方自出口,白衣人长剑还未击下——
剑光,突然自白衣人脚尖飞起,一缕鲜血,随着这冲天而起的剑光飞射而出,像是要笔直射入云霄。
白衣人身子摇了摇,突然仰天狂笑道:“好妙的一剑……当真妙绝天下。”
狂笑声中,他仰天倒了下去。
风吹海浪,天地间却静寂如死。
也不知怎地,群豪眼见这似乎永远不会倒下的魔鬼终于倒了下去,竞没有欢呼出声,心情竞似突然变得极为沉重。
无论如何,这白衣人虽是人间的魔鬼,却是武道中的神圣,他的人就似乎为“武道”而生,此刻终于也因“武道”而死,他究竟是善?是恶?谁能说?谁敢说?
宝玉俯首望着他,与其说他心中得意欢喜,倒不如说他心中充满悲伤尊敬,此刻,躺在他脚下的,是个毕生能贯彻自己理想与目标的人,而芸芸天下,能毕生贯彻自己目标的人又有几个?
白衣人静静地卧在沙滩上,胸膛起伏着,突然,他睁开了眼睛,瞧着宝玉嘴角竟似露出了一丝微笑,喃喃道:“谢谢你。”
宝玉怔了怔,垂首长叹道:“你为何谢我?是我杀死了你?”
白衣人仰视着蓝天高处一朵飘渺的白云,悠悠道:“你永远不会知道,你我这样的人活在世上,是多么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