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看到了自己写的书中的人物出现在现实中是精神病吗
我曾是一个网文写手,写的每个人物都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她们在我耳边吵吵嚷嚷,一开始我也害怕,但我发现,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贰』 用他人武侠小说里人物名和武功写的小说侵权吗
这样的写法一般来说就是同人文的写作吧。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为文”,把某部甚至某些原创作品里的人物放在新环境里,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从而展现作者对于原作不同的观念。
同人文如果是私下写写进行小范围流通。不进行商业出版的话还是可以的,如果是通过商业形式进行出版的话,就可能涉及侵权了。
印象最深的就是江南的《此间的少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就是江南运用金庸武侠小说里面那些经典的人物描写的大学时代的青春故事。在出版以后,2016年10月,金庸老先生已经向江南先生提出了诉讼。武侠小说大家金庸(原名查良镛)将畅销玄幻书作家江南(原名杨治)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其出版发行方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虽然案件仍未有结果,这也说明这样的写作手法在进行商业出版的时候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叁』 小说中的“我”是不是作者本人
一般情况下,小说中的“我”都不会作者本人,只是作者的一种叙事方式。
第一人称是一种直接表达的方式,不论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叙述的都像是作者亲身的经历或者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事情。它的优点是能使读者产生一种真实、亲切的感觉;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我的老师》记的是真人真事,通过第一人称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对蔡芸芝先生“慈爱”“公平”之心的敬仰。《故乡》是小说,文中的迅哥儿(“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过第一人称手法,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深刻反映了旧中国农村的衰败和萧条,表达了自己对新生活的渴望。由于采用第一人称,给人的感觉是真实、亲切的,因而也为作者直接表达(或宣泄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
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过“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阔地反映现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