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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那或许只是曾经全文免费阅读答案

发布时间:2022-01-10 05:24:40

A. 哪些小说让你曾经看哭过

我看过很多小说,曾经使自己泪流满面的小说有很多。但是印象最为深刻的一部,就是生平看的第一部小说《平凡的世界》。后来这部小说被搬上了荧幕,让观众更加生动形象地看到了书中的人物,也更深刻感受着小说人物的生活。

小说写的就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小说写的就是生活中的你我。所以,我们才会感同身受,我们才会和小说中的人物融为一体,最后自己从中体味到生活的真谛,这也是艺术来源于生活的真谛。

B. 搜小说《等你到35岁》全篇

我等你到35岁 by 南康2009-06-06 21:40:26
1

前些时候去逛家具城,看中了一组棕色的沙发,宽大,舒服,几乎可以把半个人陷在里面,标价四千多,对老公说:“买来送你啊,当结婚礼物。”他诧异地看我一眼,说:“胡说。”然后很感兴趣的去研究一个小茶几。

这么明显的掩饰,连我都看得出,实在太多余,可是除了这个,他大概也没别的事情好做,没别的话好说。我看着他的背影,微微一笑。

其实他不知道,我并不是在赌气,也不是要故意用话刺他,我是真的想买些东西送给他。



2

到了终点站,下公车,已经是黄昏时分,我们安步当车,慢慢往回走。

歪过头去看他的侧面,金黄色的夕阳涂抹在他的脸上,柔化了轮廓,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鼻翼两侧淡淡的绒毛。老公毛发重,除了两鬃和下巴泛青外,就连脸颊 和喉结上方都有汗毛,我一直努力说服他刮这两个地方,可是他不肯,怕刮过后胡根变硬,到时候整张脸的下半部都会变成青色,像戴着半个面具。

回到家里时,行李箱就摆在客厅,他接着去收拾,我装作没看到,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是我的,他总还分辩得出。



3

老公仰面躺在床上,我趴在他身上,向上凑凑,把自己的脸贴到他脸上。

他大概也很享爱,在我脸上蹭了蹭。

对我来说,拥抱是比做爱更重要的事。做爱可以只是出于激情,拥抱却是出自于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欢,毫无防备地敞开自己。

肌肤相亲、耳鬃厮磨,这两个词造得真是好。



4

从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时间,爱着这个人,像已经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时候,会舍不得,疼,想哭。

老公问我以后会不会喜欢别人,这实在是个太沉重的话题,我只敢拿它来开玩笑,“会吧,”我说,“没准哪天突然就和别人天雷勾动地火,然后干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成熟,稳重。”总之是要像个擎天柱似的挡在我前面就对了。

这句话以前也有同学说过,“将来一定要找个很压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为有时候实在是太过于孩子气,和宿舍的同学熟悉了以后,会经常和他们捣蛋恶作剧,还好没人计较,只是笑得很没奈何的样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欢就没办法,要是不喜欢,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稳重,要帅,还要有钱。”



5

这个问题自己也想过,不知道自己将来还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可是想来想去,总会归结到老公的身上,脑海里浮起的都是他的脸,完全没办法想像到第二个,不是这个人就不行,有时候真是让人很绝望。

又想到送结婚礼物的事,“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最喜欢的两句话,到时候贴在礼物上送给他,因为自己已经用不上了。



6

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过不下去了,来找我也可以,我等着.”在他心里埋下种子,让他内疚,让他时时刻刻念着我的好。

让他知道自己还有后路可以走,所以会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机会,这粒种子就会生根发芽,然后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对他说:“既然决定结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专心过日子。”融合进主流认可的生活方式,这样会轻松得多,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何况,这其中还牵涉到另一个女人,算起来,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我在这两种想法中间摇摆不定,无从选择。



7

最终还是自私地给他发去了短信:“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如果到那时你还不来,我就找别人了。”

我不无辜,可是我也没有罪。

我只不过是喜欢着一个人。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开。”好像我们做得了主似的。——张爱玲



8

还有半个月,他就要结婚了,离他搬出去也已经过了一周,没有再见过面,也没有回复我的短信,不知道他看了有什么感想。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谁也不怨,因为早就已经有所觉悟,早就抱着“多一天都算赚到”的想法,这几年的快乐和幸福,是偷来的,现在到了还回去的时候。

我也不想指天划地的说这个社会不公平,又有什么用呢。

我向来是怯懦的人,没有做斗士的决心和勇气,所以隐藏在角落里,尽量不引人注意地活着。



9

好歹也算是部门的副经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还是有很多人来帮忙的,下属,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着,在进进出出的人群当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装作没听到,已经极力控制了,可是脸色还是忍不住变得很难看。

那些下属大概以为我们的关系很糟,在开了两句玩笑后,看我没接话,笑起来也很敷衍,就不再理会我了。

电视电影上经常演,离别的时候,闲杂人等会自动消失,单留下两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后一次,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下去了,他要跟过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属又吵着让他请客,我们始终没有单独说话的机会。



10

我坐在沙发里,仔细捕捉着楼下的动静,听见了他的说话声,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站起来趴到阳台上向下看,车子正在缓缓的开走。

我看着它开上马路,看着它被别的楼房挡住,看着它直到再也看不见。

把他遗留下来的纸张,杂七杂八的垃圾都清理干净,又找来很多的衣服泡进水盆里,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来做。



11

他一直对自己的同志身份相当的抗拒,有时候我会想,假如没有我,他一定会喜欢上某个女孩子。

他也从来没说过喜欢我,虽然我们生活在一起,虽然我们经常做爱,这句话他也没说过,仿佛这句话一说出来,就是亲口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我也没对他说过,只是写信的时候写过一两次,觉得“我爱你”这几个字说出来会难为情。



12

这一个星期的睡眠状况差到了极点。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会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尔听到一点大的声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个人马上警醒过来,不可自抑地想东想西,再也睡不着,一直睁眼到天亮。

试过几次在半夜起来看书或者是上网,不到半个小时又会觉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却还是没办法入睡。

大学时已经养成这种昼伏夜出的习惯,同学都说我是夜猫子。

也试过借助安眠药,非常不喜欢服药后醒来的那种感觉。

毕业以后,这个习惯已经慢慢纠正过来,最近却又有重犯的迹象。



13

很久以前就听过的故事。一个寡妇,每天夜里都会将一百枚铜钱随手洒出去,然后一枚一枚的找,墙角,床底,等全找到,差不多也就天亮了。知道她是因为寂寞,可也只是知道而已,没办法感同身受。

如今再回想起这个故事,才觉得悲悯。



14

现在自己也差不多是这种处境,晚上睡不着,可是起来后又会发呆,并不会觉得特别的难过,只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么才能打发时间。除了寂寞,他什么也没留下,想起以后,也许还要这样过好多年,就使人觉得恐惧恐慌,所以会害怕,也许不可能坚持到三十五岁了。



15

以前在学校,还是大一,住在同一个宿舍,正是两人间最蒙昧不明最让人愁闷的时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梦中突然很响亮地喊了两次他的名字,然后醒过来,听到他在临床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觉得很安心,翻个身,又继续睡着了。



16

姐姐在生小外甥的时候,是剖腹产,我不在,爸妈还有姐夫在旁边,送她进产房。

后来她跟我说:“当时一定要知道你姐夫在才放心,其实就算在也管不了什么事,又不是医生,可就是要多看上一眼,不会那么害怕。”

这就是夫妻对彼此的意义罢!顶着丈夫与妻子的名号,不管爱不爱,天生的与别人不同。

所以听过很多这样的故事,无论丈夫对妻子多么的不好,可她就是不离婚。因为偶尔在夜里醒过来,知道自己身边还有个人,会呼吸会喘气的活人,就算再没用,再怎么不好,可他和陌生人、和朋友比起来,是更贴近自己的人,有时候,他在,就已经是一种很深切的安慰了。



17

所以还是会害怕,家庭,孩子,都是很难撇下的羁绊,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打算离开她,打算就这么过下去,我该怎么办?



18

昨天接到他发送过来的电子邮件,说想我,说喜欢我,要我别怪他。言辞恳切,以他的破笔头,这大概能算得上他这辈子写的最好的一篇东西了。

反反复复,看了又看,心里百感交集,都已经决定了才来说这些。

简略地向朋友复述了一下内容,很惨淡的对她说:“你看这个人,嘴里说喜欢我,又让我这么难过。”



19

我没有怪他,真的。只是,无计悔多情。

关于将来,我们并没有深入的谈过,很多事情,不用说得太明白,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知道他将来一定会结婚,有始无终,从开始就注定的。

他是个世故的人,不会让自己同整个习俗对抗,若是没有外界的眼光,或许两个人可以就这么静悄悄的过下去,可是总会有些风言风语,职位越高,受到的注意也就越多。



20

他最近大概在烦着请柬的事,到底要不要发给我一份。每次想起这个就会忍不住笑,想起他为难的样子,一脸傻乎乎的。

几个玩得好的同学会从别的城市赶过来参加婚礼,如果不见了我,会追问,毕竟谁都知道毕业后我们还是在一起合住。

最终还是决定不去了,他就要和别人结婚,他不能期望我笑着说“恭喜,百年好合”,太残忍的要求。



21

十岁以前,我们家和外公家是邻居,所以我算是他们看着长大的。

后来外公他们搬走了,搬到舅舅身边,他曾经对别人评论我的姐姐和我:“那几个丫头是没比的,就是她那个儿子,主意那叫一个正。”

主意正,是非常有主见听不进别人话的意思,不知道怎么得了这个评价。

我妈也同意,说我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

尤其现在年纪大了,她更是不太管我。只是偶尔会催促赶快找个女朋友,说男人要是没女人照顾,寿数会短很多。态度还算温和,知道一向都是她尽管说,我不反驳,可是说完了,我该做什么还做什么,阳奉阴违。

试探地同她说过几次,说我谁也看不上,连自己都没办法,更不可能和别人结婚,就一个人这么过一辈子了。

她很忧虑。

但是独身主义者总比同性恋更让人能接受一些,在我家乡的那个小城镇,闭塞落后,大概连两个男人可以相爱都没听过,或者是根本拒绝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事。



22

最近一直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离开这个城市,是因为他才留在这里,现在他走了,我也就该走了。留下来,会时时刻刻的意识到他就在不远处,身边是他的妻子,或许不久以后还会有个孩子。

或许应该去北京,换个环境,而且离家近些。

不知道将来会怎样?也许从此以后会刻意地屏蔽掉所有关于他的消息。

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热切地盼望他能幸福,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的难过。



23

以前发的《浮生六记》那个贴子又被人顶上来了,对比着看,也只有轻微的叹息一声。

那时多快活,天那么蓝,树那么绿,看什么都像在唱歌,嘴上说不敢奢想“天长地久”,不过是故作姿态。

想起他说:“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看得过去的比较好。”

言犹在耳,我却已经从天上摔到了地下。



24

好消息是,同学从很远的北方,坐了两夜的火车,向导师硬拗过来两周的假期。

在浮生六记里也提到过,以前的那么多同学当中,他是唯一一个知道内情的人,毕业时还为此半感谢半调侃地写了一篇《不够知己》给他,秀才人情纸半张,大家聊发一笑。

在本地工作读研的几个同学听说他到了,都计划要重聚,大醉一场算是接风。

他很坚决的打了回票:“谁说我是来参加婚礼的。”



25

我们以前都笑他是比苦行僧还要端正自持的人,大学四年,按时睡按时起,没见他看过电影,没买过零食,没逃过课。

他对所有人都是敬而远之的,就连逛街也向来是独自一人。所以大四的时候,他要我陪他去定王台找书,当时真是受宠若惊。

他放出话,说很久没回来,所以拉我当壮丁,婚礼我们两人都是不去的。

说实话,心里面倒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不参加说不过去,去了,就等于把自己送过去让人凌迟,有人说痛到了极至,伤口会痊愈得更快,可是我不敢保证自己能承受得住。

听到老公要结婚的消息,千里迢迢从东北赶过来陪我,又将整件事都揽过去,把我开脱出来,因为这个从心底里感激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同老公有了什么矛盾,百般追问,打算居中调和,又打电话叫老公过来,说要给他赔罪。

他不理会,拉着我在市里转了两天,故地重游。



26

最近的睡眠状况还是不好,眼睛干涩得发疼,点再多的眼药水也没用。

昨天逛街回来,觉得很累,躺在沙发上闭目休息。

他坐到对面的茶几上,问我感觉怎么样?

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正面讨论这件事,以前他虽然知情,但是不会问我们相处的细节,我也不会同他讲。他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对这个会觉得别扭,我也怕说这些会让他不自在以至于厌烦。

可是除了他,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讲,听到他可怜我的语气,突然间就哭了出来。一直的压抑忍耐,努力的装作若无其事,情绪总是灰的,成了习惯,已经没办法痛痛快快大声哭出来,只是眼泪不停的向外涌,哽住了喘不过气,对他说:“我好难受。”



27

他无话可说,两个人的事,即使是再好的朋友,能插手的程度也有限。

聊起以后,我说我会等到他三十五岁,他极力反对,说这是个很不切实际的打算。



28

感情本来就是件不切实际的事,喜欢这个人,不是因为他好他帅,或者是他有钱。而且他根本不帅,也没钱,我比别人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老公的种种缺点,他拖拉,总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动手,他笨,老是学不好英语,还有点油滑。

可就是喜欢上了,不知从何而起,也没有附加的条件。

“南康,南康,快点长大”,回贴里有人这样说。

我可以长大,可以像很多人一样,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或许不是很喜欢,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间总能培养出一点真情,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干脆做个最实际的人,在夜晚拥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当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过这一个,因为不是他,醒来后只剩下加倍的空虚寂寞。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29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

我只能慢慢向前走,也许很多年以后,再回忆起今天的种种,那时候,心里或许已经有了别人。

或许还在等,可是已经记不得自己为了什么而坚持。

又或许,他已经回到我身边。



30

你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都行色匆匆,遇见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看不穿别人身后的故事,谁也不知道别人的心里,是不是住着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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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有人发了浮生六记就不得不发这个。
值得回味。和再一次难过。

C. 曾经看过一个穿越唐朝的小说,主角穿越成唐太宗李世民的第三子李恪,是在回京的路上被截杀昏迷了然后主角

话说永徽四年的时候,年轻的新皇唐高宗李治为了震慑宗室中那群辈分高而又蠢蠢欲动的皇叔皇兄,特地挑了两个大头出来杀鸡儆猴。而这两个不幸撞上枪口的,一个是唐高祖李渊的庶长子李元景,一个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庶长子李恪。

李元景是死有余辜,因为高阳公主等人试图谋反就是为了拥立他登基;而李恪可以算得上是被无辜牵连的,因为李恪既不是被拥立的对象,也没有参与谋反。只不过因为李恪身为唐太宗的庶长子,这样的辈分在宗室中仅次于皇叔李元景,再加上唐太宗临终前只一心叮嘱大臣们要保护好长孙无忌,对李恪这个曾经提名未果的庶长子却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李恪这才悲剧了。

唐高宗登基后,曾将宗室中辈分最高的李元景和李恪二人同时加封为三公——李元景为司徒,李恪为司空,然后为了永绝后患,在高阳公主、房遗爱等人谋反事泄后趁机借题发挥,将这叔侄二人一网打尽。当然,也有人认为想要除掉李元景、李恪的是长孙无忌,而不是唐高宗,但事实上通观整件事的始末,就可以知道唐高宗才是真正的主使者。

《册府元龟》上就记载了这样一个细节,唐高宗曾召见房遗爱,并问他:“你身为皇亲国戚,为什么要谋反?”房遗爱则回答道:“我的行为罪该万死,但请陛下看在我告发了吴王李恪的份上饶恕我一命。”唐高宗闻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现在才告发李恪,不是太晚了吗?”

甚至就在李恪等人被赐死后没过几天,唐高宗就在观德殿里将这帮谋逆之人的财物分成五垛陈列出来,令诸位亲王大臣们举行射礼,然后又将刚空出来的司徒、司空的头衔分别封给了徐王李元礼(李元景、李恪死后宗室中辈分最高者)与功臣李绩,以此给宗室立威。

不过李恪虽然是冤死,史官也称其是“海内冤之”,看似评价很高,但实际上所谓的“海内冤之”不过是史官的惯用语言罢了。比如格辅元、刘晏被杀都是“海内冤之”,比如卢崇道父子被杖毙也是“四海冤之”,比如崔宁被缢杀后“中外称其冤”,再比如安思顺兄弟被诛更是“天下冤之”,又比如李林甫被构陷同样是“天下以为冤”。而且当时的人真的认为李恪是冤枉的吗?我们可以来看看唐人在提及此事时是怎样的态度。

睦州刺史夏侯绚的墓志在提及永徽四年的谋反案时就明确写道“荆吴构逆”,认为荆王李元景与吴王李恪都是大逆不道的谋反,这样的态度与史官所说的“海内冤之”完全截然相反。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夏侯绚的身份,夏侯绚曾是蜀王李愔的长史,而李愔不是别人,正是李恪的同母弟弟,李恪谋反被杀后,李愔也因此被废为庶人。所以按照夏侯绚这样的身份,在提及顶头上司的胞兄被诬陷谋反时理应是为之喊冤,而不是直言他就是“构逆”。连原本最该为李恪喊冤的人都认为李恪就是谋反,当时能有多少人认为李恪是冤枉的可想而知。

而且虽然有后世的史官拼命地为李恪挣同情分,又是说他“地亲望高,中外所向”,又是说他的死“以绝众望,海内冤之”,但就史实而言却并非如此。

李恪曾在安州一地担任了十多年的最高行政长官,结果就在李恪被诬陷谋反后,且不说同样出身安州的许圉师与郝处俊这两位朝中重臣对此是未发一言;也不说安州境内著名的富商彭志筠,明明富有到都能够为朝廷的军队捐助大量的绢布了,却没想到要为自己“海内冤之”的父母官上表求情或出资减罪;单说事过境迁多少年后,朝中根本没有一人想过要请求皇帝将李恪被流放的儿子和幽禁的女儿给赦免了。

从民间地方到朝廷中央,都不见有人为这位“中外所向”“海内冤之”的吴王求过什么情,更没有人打着李恪的名号揭竿而起——就在李恪被杀的这一年,民间有位陈硕贞起义,却压根提都没提要为冤死的吴王李恪复仇;而章怀太子李贤死后,徐敬业举兵时就特地打出了李贤的旗号。

李恪死后过了7年,显庆五年时,唐高宗想要显示一下皇恩浩荡,于是追封了当年谋反案的几个主谋,其中就包括李恪。虽然追封的只是从一品的郁林郡王,比原先正一品亲王降了整整两个档次,但好歹也算是有个爵位可以留给儿孙了。只不过李恪死后,他的4个儿子被流放岭南,女儿被幽禁献陵,所以继承李恪香火和郁林县侯一爵的,是与之毫无关系的河间郡王李孝恭的孙子李荣。直到又过了24年,光宅元年的时候,李恪的长子李千里遇到武则天的大赦终于能够重返京城,正好这时李荣因罪被贬,李千里作为李恪的长子,这才捞到了机会继承回这个从三品的郁林县侯。

等到李唐王室复辟后,唐中宗在神龙年间大肆追封这些宗室时,只赠了一个司空的头衔给李恪,然后改葬一下就完事了,并没有将他陪葬昭陵。至于李恪是否恢复了正一品亲王爵位,《旧唐书》没有记载,《新唐书》同样没有记载,而且因为李元景等人均有“复官爵”的明确记载,唯独李恪却完全无此一提,所以欧阳修在《新唐书》中提到李恪时,只称其为“郁林王恪”,而不是“吴王恪”。

至于唐太宗为什么没有安排任何措施以保护因为庶长子身份而岌岌可危的李恪,这就要从李恪在唐太宗心中的地位说起了。

虽然一直以来由于电视剧的宣传,很多人误以为李恪是唐太宗最喜欢的儿子,但就史实而言,论起唐太宗所有儿子中谁的待遇最差,李恪称第二,没人能比他更差。真相究竟如何,我们不妨一起来看一看史书是如何记载的。

首先根据史书的记载,李恪最迟贞观7年便去了封地,而与李恪同龄的李泰不仅不“之国”,唐太宗甚至还想过让其“入居武德殿”,最后还是被魏征力谏劝止。李治更是自长孙皇后去世后就一直由唐太宗亲自抚养,甚至在被封为太子后,仍让唐太宗不惜公然违反礼制也要继续留在身边,这便导致了褚遂良刘洎等人分别在贞观18年、20年相继上疏恳请皇帝不要留太子在身边一味溺爱,放其回东宫。

其次贞观7年李恪赴任齐州都督时,唐太宗对李恪说:“父子之情,岂不欲常相见耶?但家国事殊,须出作藩屏。”可见让诸王之藩是因为“家国事殊”,更是为了绝诸皇子的“觊觎之心”。但这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更适合身为太子同母弟的李泰而不是庶出的李恪,毕竟作为太子同母弟,李泰对储位的威胁才是最大的。然而唐太宗在“家国事殊”面前却出于私心,不仅不让李泰之藩,甚至还想让他搬进武德殿居住;李治就更不用说了,唐太宗一直将这个儿子亲自带在身边抚养,绝口不提之藩的事,贞观16年甚至干脆直接让他上朝参政了,却偏偏将没什么威胁的李恪打发到封地上去。

再者贞观12年唐太宗给李恪写的这封信,若只注意到“汝方违膝下,凄恋何已,欲遗汝珍玩,恐益骄奢”这么一句,自然会觉得其间是饱含了父子之情,然而此信的题目却是《诫吴王恪书》。诫者,告诫、警告之意,齐王李祐在封地上屡屡犯错时,唐太宗也曾写信“诰诫之”。所以这封信也不是什么诉说离别后的思念之情的,而是唐太宗写信来警告李恪要老老实实地待在自己的封地,不要再胡作非为了。

而且就在唐太对李恪说“欲遗汝珍玩,恐益骄奢”——以避免李恪变得骄奢为由而不肯多给他财物,结果在面对李承乾与李泰时,唐太宗却又是截然相反的态度。唐太宗赏赐李泰时不仅“赐泰物万段”,每个月给李泰的东西甚至“有逾于皇太子”,对李承乾更是干脆直接取消了他出用库物的限制。

至于唐太宗会如何在书信中表达自己的爱子之情,不妨看一看唐太宗出征高句丽时给李治写的一封信,简直堪称是小肉麻。但是比起对李恪的严厉告诫,或许唐太宗给李治的这封信才更似寻常间的父子之情吧。

《两度帖》原文:
两度得大内书,不见奴表,耶耶忌欲恒死,少时间忽得奴手书,报娘子患,忧惶一时顿解,欲似死而更生,今日已后,但头风发,信便即报。耶耶若少有疾患,即一一具报。今得辽东消息,录状送,忆奴欲死,不知何计使还,具。耶耶,敕。

译文:
两次收到大内送来的文书,却还不见稚奴你的书信。爸爸我担心的要死。刚才忽然得到稚奴你的亲笔手书,说娘子生病了,我的担心害怕顿时消失了,就好像死而复生一样。从今以后,只要你的头风病发作,就立刻写信告诉我。爸爸我如果生病,也会一一写信告诉你。今天得到辽东(战场)消息,抄录一份给你。想稚奴你想得要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要说的就这些。爸爸,敕。

最后,便是为很多人所津津乐道的唐太宗欲立吴王李恪为太子这件事了,甚至有人声称,如果唐太宗不喜欢李恪的话又怎么会要立他为太子?那么我们不妨来看一看,唐太宗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要改立李恪为太子。

贞观17年,唐太宗立了李治后过了大半年的时间,觉得这个小儿子只有15岁,一直养在自己的身边没有经过什么历练,作为帝国未来的继承人还不够强大有力,担忧他无法很好地驾驭朝政,毕竟“国赖长君”。于是唐太宗便想到了换储一事,而当时的李恪可以说是唯一适合的人选,因为看看除了李恪之外的其他几位皇子:

第二子李宽,早夭
第四子李泰,夺嫡被贬
第五子李佑,贞观十七年谋反被诛
第六子李愔,被唐太宗痛骂为禽兽不如
第七子李恽,好敛财,被有司弹劾
第八子李贞,仅比李治大一岁
第十子李慎,年纪比李治还要小

下面更加年幼的李嚣、李简、李福等人不是早夭,就是年纪太小。在这样的情况下,除了比李治大了近9岁的李恪,唐太宗还有别的选择吗?

唐太宗欲立李恪归根究底就是因为除了李恪外,别的年长一些的皇子不是因为夺嫡被贬、被杀,就是实在是扶不起的阿斗,李恪尽管也曾因为踩庄稼和赌博这些小事被连续贬官和削户过多次,但除了李恪外,唐太宗已经别无选择。

不过很显然,唐太宗欲立李恪这个想法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一时冲动下的心血来潮之念。因为如果唐太宗真的考虑清楚了要改立李恪,或者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换储了,那么长孙无忌是绝对没有“密争之”的机会的,更不可能只凭他一家之言便一锤定音。毕竟这天下是姓李的,不是姓长孙的。贞观十七年时的长孙无忌虽然位极正一品的司徒,但就唐朝的政府系统而言,司徒位高却只是个虚职。在根本没有实权的情况下,长孙无忌又如何把持得了朝政?此时的魏征固然已死,但房玄龄李靖这些大臣仍然健在,唐太宗也正值壮年手握兵权,怎么可能任由一个既无实权又无兵权的长孙无忌操纵朝政?

何况废立太子是国家大事不是儿戏,唐太宗若是下定了决心要换太子,肯定会把这件事拿到朝上廷议,再不济也要找几个心腹大臣一起来商量商量,就像当初要立李治一样,“与长孙无忌、房玄龄、李绩等计议”,而不会只跟最不可能赞同的长孙无忌一个人商量,甚至被长孙无忌反驳后就此立刻作罢。

而从正史中对改立李恪这件事一笔带过的记叙来看,很明显唐太宗只是一时心血来潮,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想法,然后对长孙无忌露了个口风,长孙无忌反对,唐太宗想明白了自然也就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了。更不要说什么长孙无忌反对立李恪是因为他不是自己的外甥,事实上真正介意李恪不是嫡子的并不是长孙无忌,而是唐太宗本人。毕竟一旦改立庶子出身的李恪,李承乾、李泰、李治这三个嫡子的未来就很难有所保证了,这一点唐太宗显然比长孙无忌更为担心,因为当初唐太宗立李治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保全这三个心爱的儿子:

“泰立,承乾、晋王皆不存;晋王立,泰共承乾可无恙也。”(《旧唐书·太宗诸子列传》)

唐太宗改立太子时,一直都是在嫡出的李泰与李治之间摇摆不定,决定立李治也是因为李治性情仁厚,就是做了皇帝也不会对自己的两个亲兄弟不利。而在这期间,唐太宗自始至终都没有想到过还有庶出但年长的李恪可以考虑,李恪在唐太宗的心中地位究竟如何可见一斑了。因为李恪若是在唐太宗的心中还算是有些分量的话,唐太宗在改立太子的时候绝对会首先想到他,而不是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又过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发现原来还有这么一个庶长子可以考虑,而且还只是昙花一现的想法。

至于说什么李恪远离京城和朝中大臣没有交情,自然不会有人愿意保举他做太子。事实上朝中大臣的意愿怎样并不重要,关键仍在于唐太宗自己的态度如何。看看李治就能知道,李治这个太子可谓是唐太宗一手扶持上去的。为了册立李治,唐太宗甚至不惜拔剑欲在大臣面前自尽;在正式立了李治为太子后,唐太宗又倾力打造了一个强大可靠的东宫班底以辅佐太子。

“己丑,加司徒、赵国公长孙无忌太子太师,司空、梁国公房玄龄太子太傅;特进、宋国公萧瑀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英国公李绩为太子詹事,仍同中书门下三品。”(《旧唐书·太宗本纪》)
“又以左卫大将军李大亮领右卫率,前詹事于志宁、中书侍郎马周为左庶子,吏部侍郎苏勖、中书舍人高季辅为右庶子,刑部侍郎张行成为少詹事,谏议大夫褚遂良为宾客。”(《资治通鉴》)

同时,唐太宗知道李治一直久居深宫缺少历练,便开始加强对他处理政务能力的培养,时常把他带在自己的身边言传身教。

“太宗每视朝,常令在侧,观决庶政,或令参议,太宗数称善。”(《旧唐书·高宗本纪》)
“贞观十八年,太宗谓侍臣曰:‘古有胎教世子,朕则不暇。但近自建立太子,遇物必有诲谕。’”(《贞观政要》)

所以唐太宗若真的有意改立李恪为太子的话,完全可以把改立李治时的举动照搬过来,而不只是口头上提那么一提,被否决后既不见有过失落后悔的时候,更不曾见对李恪这个改立未果的儿子有什么内疚之情,甚至欲立李恪未果后没过两天,唐太宗就因为李治长子李忠的出生而举行了盛大的筵席,不仅在宴会上高兴地“酒酣起舞”“尽日而罢”,还一反皇孙只能封郡王的制度,破例将李忠册封为了亲王——完全将李恪的事情抛之脑后。反观刘邦欲立赵王如意失败后,为戚姬母子的未来安全得不到保障愁得长吁短叹,甚至“心不乐,悲歌”,不仅特意让周昌去做如意的相国,而且一听说樊哙要在自己百年之后诛杀戚姬母子,当即下令要陈平等人去杀了樊哙。

而同样提名未果的李恪不仅没有得到唐太宗的任何保护措施,反而被唐太宗严厉地告诫了一通:“你若是不遵纪守法,西汉的燕王刘旦就是你的下场,就算你是我儿子我也救不了你!”虽然有人认为这是唐太宗在“保护”李恪,要他小心谨慎一些,但李恪作为亲王,他的性命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是掌握在皇帝手里,光是告诫李恪自己谨言慎行是没有用的,只有让未来的皇帝李治知道要善待李恪才能达到保护李恪的目的。

也正因为明白这样的道理,所以汉高祖刘邦临终前特地留了封手诏给太子刘盈,要他日后一定要照顾好他曾经欲立未果的赵王如意;唐太宗在立李治为太子时也反复强调过立李治的原因是为了能同时保住李承乾、李泰、李治这三个儿子。而唐太宗既然能想到要为李承乾、李泰、李治的日后安危做打算,又为什么没为李恪日后的安危做出同样的安排呢?想来李恪若是能在唐太宗的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话,又如何会遭此待遇?

至于李恪不能当上皇帝是因为具有前朝血统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李恪的两朝血统并不是什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事,早在南北朝时就有许多两朝一脉的皇位继承人,比如后赵石虎的太子石世,生母就是前赵的安定公主;比如北周闵帝宇文觉的生母就是北魏冯翊公主。就连隋炀帝杨广的太子杨昭也是两朝一脉——杨昭的生母萧皇后,即西梁孝明帝萧岿的女儿。

再说如果前朝血统真的是问题,是忌讳,那唐太宗为何在明知李恪具有隋朝血统的情况下,还想立其为太子?长孙无忌又为什么不用这么好的理由来反对唐太宗立李恪呢?就像唐玄宗欲立武惠妃为后,大臣首先就用武家与李唐皇室有仇为由劝阻唐玄宗,而李恪这里却压根没人提及所谓的血统这一点。所以李恪与储位无缘,和他的生母杨妃是隋炀帝的女儿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而是因为李恪与杨妃均不得宠于唐太宗的缘故。

还有人因为唐太宗欲改立李恪便认为李恪是大唐的一代贤王,甚至如同某毛所说的那样李恪就一定是英物,李治就一定是朽物,唐太宗选择了李治作为继承人是懵懂一时(事实上看看某毛自己选定的继承人就知道他是什么眼光了)。然而通观李恪的生平,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文功武治的政绩。《旧唐书》中对李承乾的治国才能好歹还有一句“太宗居谅暗,庶政皆令听断,颇识大体”的介绍,对李泰至少还能知道他“少善属文”,也的确编修了一部《括地志》,其他庶出的皇子中,也有因为处理地方政务出色而被当地百姓称赞的。

然而关于李恪却只知其有文武才,相当笼统的一句赞美之词,至于具体有什么雄才伟略的事迹可以展现其贤能的,史书中便再无一字了。就连李恪的“善骑射”也不过是身为关陇军事贵族最基本的素养而已,在唐朝这个连后宫才人都能陪帝王骑射的朝代里,李恪的“善骑射”却根本没有丝毫的军功或突出的事迹可以证明。

李恪所谓的文才更是如此,就连李唐皇室成员中最常见的书法特长都毫无记载,而同样因谋反被诛的汉王李元昌,却能够以书法、绘画、射猎著称于各部史书。

《册府元龟》:“唐汉王元昌,高帝子,性警悟,有勇力,工骑射,颇涉文史,兼能隶书。”
《唐朝名画录》:“汉王元昌善画马,笔踪妙绝,后无人见。画鹰鹘、雉兔见在人间,佳手降叹矣。”
《法书要录》:“汉王童年,自得书意。夙承羲、献,守法不二。”
《历代名画记》:“天人之姿,博综伎艺,颇得风韵。自然超举,碣馆深崇,遗迹罕见。在上品二阎之上。”

一位专研经典名著,擅长音乐,绘画精妙,射猎如神的多才多艺的俊美皇子便栩栩如生地在后人心目挺拔起来,相比之下,李恪的才华无论是在史书还是墓志铭上,都没有分毫体现。

所以若只因为唐太宗的一句“英果类己”,便断定了李恪之贤,也着实武断了些。毕竟唐太宗只是觉得李治性格仁厚温和,并没有说他不如李恪贤能,又怎能由此草率地推断出李恪便是大唐众望所归的贤王呢?

事实上李恪在大唐王朝就是一个普通的皇子,只不过是近年来的一些电视剧与小说将历史篡改戏说得太厉害了,以至于误导了很大一部分观众,认为李恪是唐太宗最心爱的儿子唐朝最贤明的皇子。但凡愿意认真读一读正史的,看看史书上所记载的唐太宗是如何宠爱他的三个嫡子的,就可以知道真正的唐太宗爱子应该是什么样子。

相比三位嫡子数不胜数的得宠事迹,仅凭唐太宗心血来潮之下的“欲立吴王恪”,以及立储这种环境下的一句“类己”(在立太子这种情况下,不说“类己”难道要说这个儿子“不类己”?),便要妄图证明李恪的受宠,显然是不成立的。何况《旧唐书》中是“太宗常称其类己”,《唐会要》记载为“太宗尝称其类己”,可见这里的常是通假字,通尝,意思是唐太宗曾经说过李恪类己,而不是经常说李恪类己——如果唐太宗经常说李恪类己却又不给他任何保护措施,那么此举根本不是在爱李恪而是在害李恪。

特别是贞观2年李恪与李泰同时受封,却明显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李恪受封益州都督,封地只有8州,李泰却不仅是扬州大都督兼越州都督,封地更是多达22州!

且先不说单就数量而言,李泰的封地几乎是李恪的两倍。而李恪的封地益州,也就是今天四川一带,在唐朝时可绝对不是什么香饽饽,“扬一益二”的说法还得等到安史之乱以后。蜀地自古地势天险,古时候交通又不发达,想想当初唐高祖李渊私下许诺唐太宗要改立他为太子时就曾说过,要将李建成改封在蜀地,原因就是“地既僻小易制。若不能事汝,亦易取耳”。可见蜀地在唐初时候人们的心中是怎样一种存在了。而扬州的富庶则不必多言,更何况封地里还包括了苏杭一带。

更不用说李恪受封的不过是益州都督,而不是和李泰一样都是大都督。根据《唐会要》的记载,益州的大都督府于“贞观二年二月二十日,去‘大’字”,直到唐高宗龙朔2年才由都督府升级为大都督府——就在李恪受封前三个月,唐太宗就将益州由大都督降级为了都督。所以贞观二年五月李恪与李泰虽然同时受封,但是李恪只被封为了益州都督——不仅都督府的规模远不及李泰的大都督府,封地更是比李泰少了近三分之二。

后来李恪在贞观11年的时候,不过是因为打猎时踩坏了庄稼,就由安州都督降职为安州刺史,还被削户300(当时亲王实封只有800户)。看上去封地还是在一个地方,但实际上所管辖的地方却大大减少了,因为作为都督时,李恪可以“督安、隋、温、沔、复五州”军事,然而作为刺史就只能管辖安州这一州之地。后来李恪又因为和乳母的儿子赌博,再次被罢官削户,自此一直到贞观23年共12年的时间里,李恪再也没有官复原职过。这样的待遇除了李恪,也就只有他那个被唐太宗斥为“不如禽兽铁石”的胞弟李愔同样享有了,而其他犯过远比踩庄稼更严重错误的皇子们,也从来没有遭受过如此严厉的惩罚。

唐太宗虽然贵为一国之君,但在面对自己的爱子时,仍旧只能如同普通人一般,寻常人家是怎么疼爱儿子的,唐太宗就是怎么做的。

所以李承乾就算犯下了谋逆这等杀头大罪,唐太宗也要想方设法保住他的性命;所以李泰夺嫡失败后,唐太宗仍旧说他是“朕之爱子,实所钟心”,甚至被贬后不到四年的时间就又重新晋封为濮王;所以李治虽然一直和唐太宗住在一起,褚遂良、刘洎为了这事上谏过多少次,也没见唐太宗以“家国事殊”为理由,把李治打发出宫去住。

对李承乾、李泰、李治这些爱子们宠溺至极,以至于一次又一次招来了魏征这些朝臣的上疏与进谏,偏偏对李恪这些儿子该罚的罚,该杀的杀,一个都没手软。就这样,还能说李恪是唐太宗的“爱子”吗?

D. 急求一篇微型小说,题目不限

他和他//
他:青春悠悠渐老,回不去的那一段美好时光
他:青春须奋斗,不能在无聊的生活中荒废,须义无反顾的放手向前
那年夏夜,9月8日,他挎着行李箱,恍恍然的下了车,一脚踏进了大学生活。他已大四,因为留守,所以选择了辅导员一职。他帮他引路,边走边向他介绍校园里的事物。因为生命里的某种巧合,他成了他的辅导员。那一夜,晚风清爽;那一夜,繁星满天。
他并不孤僻,也不偏离,只是觉得大学生活不适合自己,在一次次的沉默中失落。他急切的想要离开,尽管那年,他才大一。
他曾经也很内敛,很沉默,是大学成熟了他的情感,他一直坚持大学的意义只为收获这份回忆,那年他已大四,即将离去。
他们曾数次深聊,他劝他“留下来,给自己一次机会”,他觉得他还不完全了解自己,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和成长环境,不可能同一轨道”,而他只想挽留,因为,他觉得他和原来的自己很像
那年冬夜,1月2日,他来到他的寝室,可他已悄然离去。他室友说他走了,去追逐他自己想要的生活了。他很伤心,很无奈,告诉他室友不要外传,他去劝他回来···
寒假里,他一直在尽力劝他回心转意,他也一直在努力改变自己的想法。那天,正月14,他看到了他的心情语,他说“人不能只为自己而活,或许为了亲人,可以试着坚持···”,他很高兴,似乎寻回了从前的自己。
后来,他工作了,实习了,又返校了、得毕业了、得说再见了。他对他说“毕业了,就要离开了;大学,真的舍不得;不知你理不理解,希望你好好的念完大学,无论如何都要”,他眼神迷离,支支吾吾“我会调节的,会坚持下去的”···
临别的前一晚,他们班一齐为他践行。那晚,他头好晕,没有喝多,却也醉了。他将他们班级送与他的纪念册贴紧在胸口,对他说“大学的意义就在这,明白吗,读下去,可以无悔···”
他在上班,接到他室友电话,说他离开了,真的走了,再也联系不上了···这次,他没有伤感,没有遗憾,也没有惊讶,满心的全是对他的失望,一种伤及他内心深处的失望。
他打他电话,他没有接;他回了电话,他再也控制不住了,说了很多很多“你这样一走了之算什么!你说,算什么!谁说我不理解你的感受,你以为全世界就你一个人过得不如意。我也压抑,别人羡慕我工作,可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也想一走了之,去自己梦寐以求的城市中拼搏,去追逐自己热血沸腾的青春梦。可我们不仅仅为自己一个人活,我们都还有自己的父母与亲人。总有一天,也许两年,或许三年,我会毅然的离开去追逐属于自己的生活,但那天须要承受、准备和等待···懂吗!岂能一走了之”“我知道这样做对不起你,对不起所有关心我的人;可我必须这样做,否则我走不了,我父母知道了是不会同意的,就算同意了也会很伤心,我不想看到他们那难过的样子,所以选择了悄悄的离开···”
晚上,他平复了心境,打通了他的电话“下午,我可能有点激动···你的想法和作法都可以理解···自己好好考虑一下吧,早点休息”
他恨时光无法倒流,大学生活一去不复返
他恨时间走得太慢,大学生活永无尽头
他羡慕他还有三年可以好好珍惜
他羡慕他可以离了校园参加工作
青春需疯狂,奋斗须理智;人,不只为自己而活

E. 看小说没了乐趣

看看灰色调的作品如何,可能会有新鲜感,不妨看看《冰与火之歌》,这是美国作家乔治马丁的代表作品,史诗奇幻,绝对是经典,华纳正在筹拍根据该书改编的电视剧,剧名采用了原著第一部的名字《权力的游戏》,预计2010年初推出先行集。下面是该书的世界背景介绍和开篇的试读。欢迎来到维斯特洛,尽览七大家族的恩怨情仇,寒冰与烈焰的碰撞,我想你应该不会后悔的,呃……,可能吧……

冰与火之歌作为三部曲诞生,后来扩充为六部书(目前的消息是原计划中《群鸦的盛宴》篇幅太长,被拆成了两本;因此将来可能会是七部);正如J.R.R. Tolkien所说,故事随讲述而成长。

这些书的背景设定于维斯特洛(Westeros)大陆上,在一个与我们自己的世界既相似又不似的世界中——那里季节持续多年,有时甚至是几十年之久。维斯特洛大陆紧靠位于已知世界西方边缘的日落之海(sunset sea),从南方多恩(Dorne)的红色沙滩一直延伸到北方的冰封山脉和霜冻原野,那里即使是在漫长夏日中依然飘雪。

黎明纪元(Dawn of Days)的森林之子是维斯特洛首批为人所知的住民:他们是一支身材矮小的种族,在绿林中安家,并在骨白色的鱼梁木(weirwood)上雕刻了奇怪的人脸形状。然后先民(First Men)来到,他们带着青铜剑和马匹从东方更大的那片大陆穿越陆桥而来。他们与森林之子们争战了数个世纪之久,直至最终与那个更古老的种族讲和,接受了他们无名的古老神明。“盟誓”(The Compact)标志了英雄纪元(Age of Heroes)的开始,先民和森林之子分享维斯特洛,成百个小王国崛起又消亡。

其他侵略者也依次来到了。安达尔人(Andals)乘船越过狭窄的海洋,靠着铁与火他们横扫先民的王国,把森林之子赶出了他们的森林,并伐倒了许多鱼粱木。他们带来了他们自己的信仰,崇拜一位有着七种外表的神明,一颗七芒星是他的象征。仅仅在极北之处先民由临冬城(Winterfell)的史塔克家族(Stark)领导击退了新来者;安达尔在其它地方取得了胜利,并建立了他们自己的王国。森林之子逐渐衰微,而与此同时先民和他们的征服者们开始通婚。

罗伊拿人(Rhoynar)在安达尔到来的几千年之后来到,并非作为侵略者,而是避难者;他们乘着一万只船跨海而来,逃离瓦雷利亚(Valyria)世袭贵族日益增长的势力。瓦雷利亚的世袭贵族统治着已知世界的大部分,他们是魔法师,学识渊博,人类所有种族中唯有他们懂得如何饲养龙类、并让它们俯首听命。然而在冰与火之歌开场之前四百年,末日降临了瓦雷利亚,那个城邦一夜之间覆灭,从此强盛的瓦雷利亚帝国分崩离析,纠纷四起、野蛮愚昧,战乱开始。

维斯特洛由于处在狭窄海洋彼岸而逃过了接踵而至的混乱里最糟糕的部分。在那时曾经有过的数百个王国中只有七个王国存留下来——但它们也不可能坚持多久了。伊耿·坦格利安(Aegon Targaryen),一位失落瓦雷利亚的后裔,带着一小支军队、他的两个妹妹(同时也是他的两个妻子)和三条巨龙在黑水河的入海口登陆。在龙背上伊耿和他的妹妹们取得了一场又一场战斗的胜利,靠着火焰、宝剑和谈判制服了维斯特洛大陆上七大王国中的六个。这位征服者收集起被打败的敌手们那些熔化扭曲的兵刃,用它们铸造了一个恐怖又高大的带刺王座:铁王座。坐在那王座上他从此以伊耿一世,安达尔人、罗伊拿人和先民之王,七国君主的名义来统治。

由伊耿和他的妹妹们奠定的王朝持续了将近三百年。另一位坦格利安王,戴伦(Daeron)二世,后来把多恩并入了版图,把整片维斯特洛大陆置于一位统治者之下。他是靠联姻而非征服达成这点的,因为最后一只龙已在半个世纪前死去。

试读:

“既然野人(注解1)已经死了,”眼看周围的树林逐渐阴暗,盖瑞不禁催促道:“咱们回头吧。”

“死人吓著你了麽?”威玛·罗伊斯爵士带著轻浅的笑意问道。

盖瑞并未中激将之计,年过五十的他算得上是个老人,这辈子看过太多的贵族子弟来来去去。“死了就是死了,”他说:“咱们没必要和死人打交道。”

“你确定他们真的死了麽?”罗伊斯轻声问:“证据何在?”

“威尔看到了,”盖瑞说:“我相信他说的话。”

威尔早料到他们早晚会把自己卷入这场争执,只是没想到这麽快。“我妈说过,死人不会唱歌。”他插嘴。

“威尔,我奶妈也说过这话,”罗伊斯回答:“千万别相信你在女人怀里听到的话。

人就算是死了,也能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他的馀音在暮色昏暝的森林里回荡,似乎大声了点。

“眼前路还长得很,”盖瑞指出,“少不了要走个八九天,况且现在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威场·罗伊斯爵士意兴阑珊地扫视天际。“每天这时候不都这样?盖瑞,你该不会伯黑吧?”

威尔可以看见盖瑞紧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强自遏抑的怒火。盖瑞当了四十年的守夜人(注解2),这种资历可不是随便给人寻开心的。但是盖瑞不只是愤怒,在他受伤的自尊底下,威尔隐约可以察觉到某种潜藏的不安,一种近似於畏惧的紧张情绪。

威尔深有同感。他戍守绝境长城不过四年,当初首次越墙北进,所有的传说故事突然都涌上心头,把他吓得四肢发软,事后回想起难免觉得好笑。如今他是拥有百馀次巡逻经验的老手,眼前这片南方人称作鬼影森林的无垠荒野,他早已无所畏惧。

然而今晚却是个例外。此夜迥异於往昔,四面环暗中有种莫可名状,让他汗毛竖立的惊悚。他们轻骑北出长城,九天来昼夜不断推进,紧咬野人土匪的足迹。情况日益恶化,而今天已然降到谷底。阴森北风吹得树影幢幢,宛如狰狞活物,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不知名东西监视,盖瑞也感觉到了,此刻威尔心中只想掉转马头,没命似地逃回长城。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起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儿孙满堂的家里排行老么。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像把尖刀。骑在他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比骑著体型较小的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他穿著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黑色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头是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威玛爵土宣誓成为守夜人还不满半年,但他绝非毫无准备空手而来,最起码他的行头一件不少。

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软得吓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赌,那一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战友说:“我们伟大的战士哦,把它们的小头一颗颗扭断啦。”当时可引得众人哄笑成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个大夥儿饮酒作乐时嘲笑的对象,你要怎麽去尊敬他呢?威尔骑在马上,不禁如此想著。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

“莫尔蒙(注解3)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也照办了,”盖瑞道:“现在他们死了,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著我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起雪来,我们得花两个礼拜才能回去。下雪还算不上什麽,大人,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他用他特有的那种兴致缺缺、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著渐暗的暮色。威尔跟在他身边已经有一段时间,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

在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维生。说得难听点,其实就是盗猎者。当年他在海利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正忙著剥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时候,被受雇於梅利斯特家的流浪武士逮个正著。他若是不选择加入黑衫军,就只有双手被砍一途。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的无声潜行没人比得上,而黑衫军的弟兄们果然也很快就发现了他的长处。

“营地在两哩外,翻过山脊,紧邻著一条溪。”威尔答道:“我已经靠得很近了。总共有八个人,男女都有,但没看见小孩。他们背靠著大石头,雪几乎要把营地整个盖住,不过我还是分辨得出来。没有营火,但火堆的馀烬还很明显。他们动也没动,我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活人绝不会躺得这麽安静。”

“你有发现血迹麽?”

“嗯,没有。”威尔坦承。

“你有看见任何武器麽?”

“几支剑、两三把弓,还有个家伙带了一柄斧头。铁打的双刃斧,看起来挺重的,就放在他右手边的地上。”

“你有记下他们躺著的相对位置麽?”

威尔耸耸肩。“两三个靠在石头上,大部分都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有可能是在睡觉。”罗伊斯提议。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尔坚持己见:“因为有个女的躲在铁树林里,应该是斥候。

”他浅浅一笑。“我小心得很,没让她见著。但等到我靠近,却发现她也没反应。”说到这他不禁一阵颤抖。

“你受寒了?”罗伊斯问。

“有点吧,”威尔喃喃道,“大人,是这风的关系啊。”

年轻骑士转头面对灰发老兵。结霜的落叶在他们耳边低语飘过,罗伊斯的战马局促不安。“盖瑞,你觉得是谁杀了这些人?”威玛爵士随口问道,顺手整理他貂皮长袍的褶榈。

“是这该死的天气,”盖瑞斩钉截铁地说:“上次冬天来的时候(注解4)我亲眼见过人活活冻死,再之前那次也看过,当时我还是个孩子。人人都说当时积雪深达四十尺,北风冷得跟冰一样,但更正要命的是低温。它会无声无息地逮住你,比威尔还安静,起先你会发抖、牙齿打颤,两腿一伸,梦见烫过的酒,温暖的营火。它可是很烫人的,再也没别的东西像寒冷一样烫人了。但只消过了一会儿,接著它会钻进你体内,开始填满你的身体,过不了多久你就没力气抵抗。你会觉得坐下或小睡片刻要容易得多,听说到了最后完全不会觉得痛苦。你会觉得先是浑身无力,昏昏欲睡,然后一切渐渐消逝,最后,就像是淹没在热牛奶里一样,安详得很。”

“我看你很有诗意嘛,”威玛爵士下了评论:“没想到你有这方面的天分。”

“大人,我亲身体验过严寒的威力,”盖瑞往后拉开他的挡风帽,好让威玛爵士清楚看见他耳朵冻掉之后剩下的肉团。“两只耳朵,三根脚趾,还有左手的小指,我这样算是轻伤了。我大哥当年就是在站岗的时候被活活冻死,等我们找到他,他脸上却还挂著笑意。”

威玛爵士耸肩道:“我说盖瑞,你该多穿两件衣服的。”

盖瑞怒视著他的年轻长官,气得耳根发红。当年伊蒙学士(注解5)把他坏死的耳朵割去之后,现在耳洞旁还留著伤疤。“等冬天真正来临的时候,再看看你能穿得多暖。

”他拉起当风帽,缩著身子骑在马上,阴沉地不再吭声。

“既然盖瑞都说是天气的关系了……”威尔正要开口。

“威尔,上礼拜你有没有站卫兵?”

“有啊,大人。”他哪个礼拜没抽到站卫兵的签,这家伙究竟想说什麽?“长城的情形如何?”

“在滴水啊,”威尔皱著眉头说。这下他听懂了。“所以说他们不是冻死的,假如城墙会滴水,表示天气还不够冷。”

罗伊斯点点头。“聪明。过去这礼拜结了点霜,偶尔还下点雪,但绝对没有冷到冻死八个人的地步。更何况他们穿著保暖的毛皮御寒衣物,所处的地形足以遮挡风雪,还有足够的生火材料。”骑士露出自信满满的笑容。“威尔,带路吧,我要亲眼看看这些死人。”

事情演变至此,他们别无选择。既然命令都下了,也只有照办的份。

威尔打前锋,骑著他那头长毛的马,在矮树丛里小小心翼翼地探路。昨夜下了一场小雪,这会儿树丛底下有许多石块、树根和水洼,一不小心就会失足。威玛·罗伊斯爵士跟在后头,他那头高壮骏马不耐烦地吐著气。巡逻任务最不适合骑战马,但贵族子弟哪听得进去?老兵盖瑞殿后,一路低声喃喃自语。

暮色渐沉,无云的天空转为淤青般的深紫,然后没入黑幕。星星出来了,新月也升起。威尔暗自感谢星月的光亮。

“我们应该可以再走快点。”罗伊斯说。这时月亮已快升到天顶了。

“你的马还没这份能耐,”威尔道,恐惧使得他无礼了起来。“还是少爷您要走前头试试?”

威玛·罗伊斯爵士显然不屑回答。

威尔在一棵长满树瘤的老铁树旁停住,然后下了马。

“怎麽停下来了?”威玛爵士问道。

“大人,后面的路用走的比较好,翻过那座山脊就到了。”

罗伊斯也停下来凝神远望,一脸思量的表情。一阵冷风飒飒响过林间,他的貂皮大衣在背后抖了一下,彷佛有了生命。

“这儿不太对劲。”盖瑞喃喃地说。

年轻骑士轻蔑地对他一笑。“有麽?”

“你没感觉麽?”盖瑞问道,“仔细听听暗处的声音。”

威尔也感觉到了。在守夜人服役这四年来,他从未如此恐惧过。究竟是什麽东西在作怪?

“风声,树叶沙沙作响,还有狼叫声。盖瑞,是哪一种声音把你吓破胆啦?”罗伊斯见盖瑞没接腔,便优雅地翻身下马。他把战马牢牢地绑在一根低垂的枝干上,跟其他两匹马离得远远的,然后抽出长剑。这是把城里打造的好剑,剑柄镶著珠宝摺摺发亮,月光在明晃晃的钢造剑身上反照出璀璨光亮,看起来是新打造的。威尔很怀疑它有没有沾过血。

“大人,这儿树长得很密,”威尔警告说:“可能会缠住您那把剑,我看您还是用短刀吧。”

“我需要别人指导的时候自然会开口问。”年轻贵族道:“盖瑞,你守在这里,看好马匹。”

盖瑞下马。“我来生个火。”

“老头子,笨也要有个限度。要是这林子里有敌人,我们难道要生火引他们过来麽?”

“有些东西就只怕火,”盖瑞道:“像是熊、冰原狼、还有……还有好些东西。”

威玛爵士紧抿嘴唇。"我说不准就是不准。"

盖瑞的斗篷遮住了他的脸,但威尔还是看得到他瞪著骑士时的眼神。他一度害怕这老头会冲动地拔剑动粗。老头的剑虽然又短又丑,剑柄早被汗渍浸得没有了颜色,剑刃也因长期使用而布满缺口,但倘若盖瑞真的拔剑,威尔知道那贵族公子哥儿必死无疑。

最后盖瑞低下头。"那就算了。"他讪讪地说。

罗伊斯当他妥协了,"带路吧。"於是他对威尔说。

威尔领著他穿越浓密树丛,爬上低缓斜坡,朝著山脊走去,他先前便是在那儿的一棵树下找到有利的藏身处。薄薄的积雪底下,地面潮湿而泥泞,十分容易滑倒,还有石块和暗藏的树根绊你一跤。威尔爬坡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身后却不时传来公子哥儿身上环甲的金属碰撞声,叶子沙沙作响,以及分叉枝干绊住他的长剑,勾住他漂亮貂皮斗篷时所发出的咒骂声。

威尔知道那棵大哨兵树位於山脊的最高处,最低的枝干离地仅有一尺。於是他爬进矮树丛,平趴在残雪和泥泞里,往下头空旷的平地望。

他的心脏停止跳动,有好一阵子不敢呼吸。月光洒落在空地上,照出营火余烬,白雪覆盖的岩石,半结冰的小溪,全都和数小时前他所见的一模一样。

唯一的差别是,所有的人都不见了。

"诸神保佑!"他听见背后传来的声音。威玛·罗伊斯爵士挥剑劈砍树枝,总算上了玻顶。他站在哨兵树旁,手里握著宝剑,身上那件披风被吹得呼呼作响,明亮的星光清楚地勾勒出他那高贵的身姿。

"快趴下来!"威尔焦急地低声说:"出了怪事了。"罗伊斯没动,他俯瞰下面空无一人的平地笑道:"威尔,看来你说的那些死人转移阵地罗。"威尔彷佛突然丧失了说话能力,他想找出合适的字眼,却徒劳无功。怎么会有这种事,他的视线在荒废的营地来回扫视,最后停留在那柄斧头上。这麽一把巨大的双刃战斧,竟会留在原地动也没动。照说这麽值钱的东西……

"威尔,站起来吧。"威玛爵士命令道:"这里没人了,躲躲藏藏的,成何体统!"威尔很不情愿地照办了。

威玛爵士很不满地上下打量他。"我可不想第一次出巡逻任务就锻羽而归。我们一定要找到这些人。"他环顾四周。"爬到树上去看,动作快点,注意附近有没有火光。"威尔无言地转身,他知道辩解无益。风势转强,有如刀割。他走到高耸的笔直青灰色哨兵树旁开始往上爬。很快他便迷失在满树松针里,双手沾满了树汁。恐惧像一顿难以消化的饭菜,他向不知名的森林之神默祷,然后抽出匕首,用牙齿咬住,好空出双手攀爬。嘴里冰冷的兵器让他稍微安了点心。

下头突然传来年轻贵族的喊叫声。"是谁在那里?"威尔在他的恫吓中听出了不安,便停止爬行,凝神谛听,仔细观察。

森林给了他答案:树叶沙沙作响,冰冷的溪流潺潺,远方传来雪枭的叫声。

异鬼无声无息地出现。

威尔的眼角馀光瞄到白色身影穿过树林,他转过头,看见黑暗中一道白影,随即又消失不见。树枝在风中微微骚动,伸出木指彼此搔抓。威尔张口想出声警告,言语却冻结在他的喉头。或许他看错了,或许那不过是只鸟,或是雪地上的反光,或是月光所造成的错觉。他到底看到了什麽?

"威尔,你在哪?"威玛爵士朝上头喊道:"你有看到什麽麽?"他突然提高警觉,正手中持剑缓缓转圈。他一定也和威尔一样感觉到了。然而四周却空无一人。"快回答我!这里为什麽这麽冷?"

这里真的非常冷。威尔颤抖著抱紧树干,脸颊贴住哨兵树的树皮。他感觉到黏稠的甜树汁流到他脸上。

一道阴影突然自树林暗处冒了出来,站在罗伊斯面前。它的体型十分高大,憔悴而坚毅像是老骨头,肤色苍白如乳汁。他的盔甲似乎也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一会儿白如新雪,一会儿黑如晴影,缀满深林中的灰绿色。它每走一步,图案便如同水面上的邻邻月光般不断改变。

威尔只听见威玛·罗伊斯爵士倒抽一口冷气。"不要过来!"贵族少爷警告对方,声音却像小男孩般。他将那件长长的貂皮大衣翻到背后,好空出活动空间,然后双手握剑。

风停,酷寒彻骨。

异鬼安静地向前潜行,手中握著长剑,威尔从没见过类似的武器。那是把半透明的剑,材质完全不是人类所使用的金属,像是一片薄薄的水晶碎片,假如平放刃面看过去,几乎看不到。它与月光相互辉映,剑身周围有股诡异的蓝光。不知怎麽地,威尔明白这柄剑比任何剃刀都还要锋利。

威玛爵士勇敢地迎上前去。"既然如此,我们就来较量较量吧。"他举剑过头,语带挑衅。虽然他的手不知是因为重量或是酷寒而颤抖,威尔却觉得在那一刻,他已经不再是个软弱怯懦的少年,而是个真正的守夜人好汉。

异鬼停住脚步。威尔看到了它的眼睛,那是种比任何人类眼睛都还要湛蓝深邃的颜色,如冰一般冷冷燃烧,视线停留在那把高高举起的颤抖著的剑,凝视著冷冷月光在金属剑缘流动。在那一刹那,威尔觉得事情还有转机。

此时它们静悄悄地从阴影里冒出来,与第一个异鬼长得如出一辙。三个、四个、五个……威玛爵士感觉到伴随它们而来的寒意,但他没看到也没听到它们的声音。威尔应该要警告他,毕竟那是他职责所在。然而他一旦出声,必死无疑。他颤抖著紧抱著树不敢作声。

惨白的长剑厉声划破空气。威玛爵士举起钢剑迎敌。然而两剑交击的时候,发出的却非金属碰撞声,而是一种位於人类听觉极限边缘,又高又细,像是动物痛苦哀嚎的声音。罗伊斯挡住第二道攻击,接著是第三道,然后退了一步。又一阵刀光剑影之后,他再度后退。在他左右两侧,背后周围,其馀异鬼耐心而面无表情地伫立旁观,镗甲上不断转换的细致图案使它们在树林中格外显眼,然而它们却迟迟未出手干预。

两人不断交手,直到威尔想要捂住耳朵,再也无法忍受武器碰撞时的诡异刺耳声音。

威玛爵士的呼吸开始急促,呼出来的空气在月光下蒸腾为烟。他的长剑结满白霜,异鬼的剑则闪耀著蓝白色光芒。这时罗伊斯的一记挡格慢了一拍,惨白色的剑咬穿了他腋下的环甲。年轻贵族痛苦地喊了一声,鲜血流淌在铁环间,炽热的鲜血在冷空气中冒出蒸汽,滴下的血泊到雪地,红得像把火。威玛爵士伸手按住伤处,鼹鼠皮手套整个浸成鲜红。

异鬼开口用一种威尔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声音像是冬天湖面冰层碎裂,腔调充满嘲弄。

威玛·罗伊斯爵士找回了怒气。"劳勃国王万岁!"他高声怒吼,双手紧握他覆满白霜的长剑,使尽全身力气疯狂挥舞。异鬼简直懒得理他。

两剑相击,铜剑应声碎裂。

尖叫声回荡在深夜树林里,罗伊斯的长剑裂成几百片碎片,碎片如同一阵针雨四散甩落。罗伊斯惨叫著跪下,伸手抢住双眼,鲜血从他指缝间汨汨流下。

旁观的异鬼彷佛接收到了什麽讯号,这时一涌向前。一片死寂中,剑雨纷飞,这是场冷酷的屠杀。惨白的剑刀砍丝般切进环甲。威尔闭上眼睛。听见地面上远远传来它们的谈笑声,尖利一如冰针。良久,他终於鼓起勇气睁开眼睛。树下的山脊空无一人。

月亮缓缓爬过漆黑的天幕,但他依旧留在树上,吓得连呼吸也不大敢。最后,他驱动抽筋的肌肉和冻僵的手指,爬回树下。

罗伊斯的尸体面朝下倒卧在雪地里,一只手臂朝外伸。厚重的貂皮披风被砍得惨不忍睹。看到他命丧於此,你才会发现他原来有多年轻,不过是个大孩子罢了。

他在几尺外找到断剑的残骸,剑身像遭雷极的树顶支离破碎。威尔弯下身,小心地环顾四周,然后才把剑捡起来。他要拿这柄断剑做为证物,盖瑞会知道该怎麽做。就算他不知道,"熊老"莫尔蒙或伊蒙学士也一定有办法。盖瑞还守著马匹等他回去麽?最好加快脚步。

威尔起身。威玛·罗伊斯爵士站在他面前。他的华裳尽碎,容貌全毁,断剑的一块裂片反映出左眼瞳孔的一片茫然。他的右眼却是张开的,眼瞳中烧著蓝火,看著。

断剑从威尔无力的手里落下,他闭眼默祷。优雅修长的双手拂过他两颊,然后掐住他的咽喉。这双手虽然包裹在最上等的鼹鼠皮手套理,而且满是黏稠血块,却冰冷无比。

F. 古代小说,内容是:一个男主人被冰封了18年,后来爱上了自己曾经爱过的女人的

13《妾似朝阳又照君》&《还君明珠》 李璇 这是一套构思很巧妙的姐妹篇。嗯......或许也可以说是“
母女篇”。名满天下的红庄美人郦雪凝,为了爱情,抛却自尊,成为野心勃勃的黑王——骆子京的禁脔
。而骆子京为了拉笼势力庞大的人间堡堡主李陵,成为武林盟主,把雪凝的真心视为粪土,狠心的把她
当作礼物,送给对雪凝一见倾心的李陵!(真是个混蛋,我扁他!!)这等绝情断义的举动,让雪凝伤
透了心。虽然在紧要关头,骆子京后悔了,把雪凝要了回来,还决定取她为妻。然而,他却根本不懂婚
姻的含义,自认为娶了她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在雪凝向他要求忠贞时,放专用大笑地嘲弄她!(大
哥,你狂也有个限度啊!你以为你是谁啊!!)由此,郦雪凝对骆子京彻底死心了,在成亲前,决然的
跳进滚滚长河中,让河水淹没了一切爱恨情仇(有勇气,但也不必为这种男人……)。骆子京在失去雪
凝后才发现自己的感情,却追悔莫及……(人类劣性的表现啊!!)郦雪凝因爱舍去尊严地对骆子京委
屈求全,在被遣去“陪客”后,终于死了心,重拾高傲、坚强的本性,用生命去向霸道而无理的情人抗
争。她不是一个懦弱女子,她身上有着一般女子所没有的坚强。所以在李陵想对她伸出援手时,她拒绝
了;跳河重生后,她也不再为爱委屈自己,找回了原本那个外柔内刚的自己。“妾”的结局是圆满的。
只留下一个令人钦佩的李陵。其实李陵是有机会得到雪凝的,只是他的为人太光明磊落,缺少那份霸气
和不择手段,宽容无私到竟然把雪凝未死的消息转达给了骆子京,自动退让,(为什么翩翩君子的结局
总是那么凄惨,我哭啊)注定了他自己的情殇。李陵在故事最后,把人间堡的最高权力令牌“人间令”
,送给了还是小娃娃的骆子菱,自己远走青海,寻找奇石,从此杳无音讯。十八年后,骆子菱长大,凭
“人间令”成为人间堡的堡主。她到青海的某一山洞寻宝,意外救了一个被冰封在洞底的男人。而这个
人,正是李陵!(汗~~这个我妈妈—¥#·—%)李陵被冰封了十八年,这十八年的时光在他身上毫无痕
迹。在他被子菱“解冻”后,因容貌的相似,差点把子菱误以为是雪凝。通过交谈,他发现眼前的美丽
少女,居然是他以前亲手抱过的小娃娃!子菱被洞内怪物所伤,双眼失明,李陵隐藏身份带着她求医,
两人进而产生感情。李陵很矛盾,自己爱上的人居然是以前倾心的女人的女儿,也是骆子京的女儿。如
果没有被冰封的意外,子菱甚至要叫他一声“叔叔”!故事波折不断,中间穿插一段几十年前的爱恨纠
葛。最后,骆子京和郦雪凝承认了李陵这个朋友兼女婿,把子菱嫁给他,还他一个欠了十八年的妻子,
是这个吧

G. 免费已完结小说

网游之九重天,完结的 网游之火女

H. 斗破苍穹小说,那一章萧炎与纳兰三年之约交手的

在挺前面的,应该不超过一百章吧,很久以前看的了,因为定了这个约定,主角才出去修行的

I. 萧炎是斗破苍穹的主角,但是成就炎帝之后,进入上一界,还有一部以萧炎为主角的小说,叫什么名字

萧炎是斗破苍穹的主角,但是成就炎帝之后,进入上一界,还有一部以回萧炎为主角的小说,叫斗破苍答穹之无上之境。

资料:《斗破苍穹之无上之境》是夜雨闻铃0编著的小说,首发于起点中文网。《斗破苍穹之无上之境》,这是一本斗破续,在这本斗破当中,你们依然会见到繁衍到巅峰的斗气,还有着最高级的斗气,我们的主角依旧是我们的炎帝,萧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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