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歌精装版里最后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啊马卓有没有和毒药在一起啊
第二部是:本来毒药和马卓又好了,但是又闹翻了,结尾处是阿南和肖哲把毒药打伤后救走了马卓。第三部七月份应该会出,敬请期待。
最后
马卓和毒药还是分开了..马卓出国了..
我给你问了下其他人,同学说是喜剧,你最好去贴吧上看看。应该能找到你想要的东西
好的结局,饶雪漫的小说结局都不会太悲惨。
⑵ 关于小说离歌,结局是什么程卓然到底死了没有
没死。http://www.my285.com/xy/lg/index.htm
⑶ 饶雪漫离歌4大结局
1、结局1
马卓的妈妈林果果给她买早餐的时候被人杀了,文章交代是为了钱,在前面的林果果说的那句话:钱不要多,够用就好。这句话为最后林果果的死买下了伏笔。
后来他被送回了四川老家,她奶奶也随即死了。她被她舅舅赶出了家门,在邻居家住了几天,阿南看到了他的情况,毅然决然得把马卓带回了自己家。
2、结局2
马卓因为和肖哲有些亲密,在马卓和毒药在一起的时候,肖哲打电话告诉了马卓她这次期末考试考得很差,毒药误以为他们两个有感情,动手打了马卓,用脚踹她的胸口,在她快要喘不过气的时候,于安朵和他的好朋友用砖头扎了毒药的头,把马卓带出了毒药的家。
3、结局3
马卓误以为毒药和别的女人有孩子,再加上毒药的姐姐夏花临死前,要马卓和毒药分手,最后,他们两个分手了。马卓也去了外国。等马卓上飞机后,拿出洛丢丢塞给她的纸条,告诉他那孩子不是毒药的,是毒药那女人和他前夫的。
4、结局4
在马卓走后,洛丢丢一直想取代马卓在毒药心中的位置,但是,毒药一直很爱马卓。一次事故中,毒药的眼角膜损害了。洛丢丢在网上找马卓的消息,没想到,看到马卓要和肖哲结婚的消息。
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毒药,没想到毒药没什么反应,而是叫她在一个箱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女表,说本来是想向他求婚的。然后叫洛丢丢代他送给马卓,以洛丢丢的名义送的。洛丢丢决定放手,把马卓带到了毒药的身边。
(3)离歌小说大结局扩展阅读:
剧情梗概
九岁那年,马卓失踪许久的母亲林果果忽然出现,带她逃离常年潮湿阴翳的老宅院,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市成都。
几乎陌生的母亲林果果,有着和姓名一样独特的性格,带给幼年马卓短暂幸福的同时,也带来灾难——林果果忽然神秘去世,连遗言都不曾留下。马卓被一直追随母亲的男子阿南送回老家,面对奄奄一息的奶奶和残忍虐待她的小叔,马卓在艰难的忍受中度日。
阿南搭救了马卓,又一次带她离开雅安,去往江南某城,开始了新的生活。几年后,马卓已是婷婷玉立的少女,继承了母亲特立独行的性格,成绩优异,沉默寡言。幼年时的特殊遭遇,使她早熟早慧。可是青春期的成长剧痛,还是不可避免的降临在她身上。
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天中后,她结识了副校长的外甥女——倒卖A货的少女颜舒舒,与其成为密友。又是偶然中的偶然,技校问题少年“毒药”,闯入了她的生命,桀骜不驯的“毒药”仿佛生活在一切规则之外,马卓却被他身上神秘的力量深深吸引。
冥冥之中,像有一条命运之线,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徘徊,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
⑷ 饶雪漫的小说《离歌》最后结局怎样了,马卓和夏泽在一块了吗,知道的朋友给我说一下呗
三年后午后,微雨,车子拐过天中那条街停下。阿南留在车上,他牵着我下了车。站在校门口远远看去,第一教学楼上那行字依然鲜亮活泼:“天一中,展风流,发展中显个性,团结中争创新。”仿佛我们背着书包说说笑笑从里面走出来,只是昨日。肖哲说:“走,去看看我们的教室,我们的课桌要是还在,怕是都成了老古董了吧!”我笑着摇摇头,所谓近乡情怯,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离开天中这么多年,只有在梦中重返过,梦里的我总是穿着旧旧的校服,坐在桌前奋笔疾书,要不就是梦到考试,没完没了,一张试卷“啪”扔到桌上,从来都不敢直面那个红色的分数。奇怪的是,就算在梦里,某些桥段也被神奇的剪辑和过滤掉。好像那些初初萌动的天崩地裂,才是一场真正的梦里神游。“既然不进去,那我们就走吧。”这么多年,这是他一贯的迁就。上车前,他又指着前面的一条小路对我讲:“那边绕过去有家拉面馆,你最喜欢吃那里的面,你还记得不?”我说:“好像。”“马卓的记性越来越坏。”他一上车就对阿南抱怨,“毕业不过七八年,我们班那么多同学,除了我,我看她也就记得颜舒舒。”“人是要往前看的嘛。”阿南还是这句台词。车里的空调开的较低,肖哲将薄外套给我披上,又对阿南说:“阿南叔,你的签证一个月内应该会下来,资料都没有问题了。”“想不到我一个老头子,居然也可以出国看看。”阿南笑着说,“就是一句英文都不懂,不知道会不会找不到厕所!”“有我们你怕啥?”他一面说,一面揽紧了我。车子刚开到家门口,我就看到等在那里的颜舒舒,她越发漂亮,自从做了母亲后,气质真是大不同。我跳下车与她拥抱,她在我耳边轻声说:“马卓,恭喜你。”这么多年,她还是喜欢那一款香水——Poison“谢谢。”我低下头,鼻子酸酸地说。“我终于等到这一天。”听她的语气,真是唏嘘,如同我的长辈。我再感动,也忍不住笑。颜舒舒放开我,转身看着他说:“肖哲,恭喜你终于达成所愿。”他笑,表情竟有些许羞涩。在这场长达十年的情感追逐战中,她的确是他站在最前方的那个旁观者。随便捡一两个段子当笑话讲,估计就够他受的。我和肖哲的婚礼很简单,两家人几桌亲人即可。因为我们早就达成共识,婚礼只是个仪式。结完婚后,我们还得回到美国,肖哲已经通过耶鲁大学天体物理学研究中心的资格申请,下学期开始就要去那里攻博。我们刚搬到纽黑兰,也是为了他的事业考虑。而阿南也申请了旅游签证,可以去那里和我们共度三个月。在阿南的强烈坚持下,我初中的小房间还是重新装潢过,变作一间小小的新房——算我从这里出嫁。墙纸是粉红色的朵朵玫瑰,原先的单人床换成乳白色的双人床,荷叶边的枕头是颜舒舒送的,漂亮的让人不忍躺下去。梳妆镜前摆着两支红烛,正红的囍字贴在梳妆台正中央,如梦如幻。我依稀记得,考上高中那年的夏天,我伏在书桌前读一本厚厚的《追忆逝水流年》读到满心不耐烦,却从没想过,我的逝水流年仿佛比读完那本书的时间还要短暂。就这样不知不觉长大,出国,工作,嫁人——我从抽屉里取出那个小小的礼盒,脑海里浮现他向我求婚时的情景。那是四月的一个下午,在学校里最大的一颗栗子树下,我们并肩坐着蓝色的长椅上。我捧着那一本书,耳朵里塞着巴赫,心不在焉,几乎睡着。他突然单膝跪地,将我的耳塞取掉,手里大大的书本放到一边,用他的双手握住我的。“马卓,嫁给我吧?”他的眼神温柔如沙漏里的白沙。我怔忡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忽然,一颗好大的栗子落下来,正砸在他的脑门。他用一只手拍了拍额头,从衣袖里滑落出这枚银戒。我将它捡起,套在了中指上。一切就是这样顺理成章。在美国三年,他像我的急救按钮。生病了照顾我的生活起居,考试了陪我熬夜通宵,诸多大事小事他一人全副包揽,好像他完全是为了陪读而来的。事到如今,我庆幸总算能读懂他的浪漫,就像蓝丝绒般夜幕一样的广袤和无言,将我笼罩于他的覆盖之下。接受这份爱,对我来说,是无与伦比的荣幸。我不怕这幸福来得太迟,更愿相信这一切都是命运之安排。如今对这一切最为满意的,应当是阿南。他在镇上那家超市又被他盘回来了,不过他无心将生意做大。除了跑跑进货,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弄得奶奶对他很不满意。“你女儿都嫁人了,你连个老婆都讨不到!”奶奶骂他,他就笑,也不搭腔。自打我回来以后,他总是笑眯眯的,叫我也忍不住跟着他笑。遇到好多年不见的老邻居,他也要告诉人家:“小马卓要嫁人了,嫁的是博士。”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我见他两鬓斑白,催她染发,他也不肯。非说什么“老了就是老了,人要服老。”我不依买来上好的染发膏,强迫他染。那日坐在堂屋里,我替他给头发上色。他像个小孩子似的,端着一面镜子,脖子里围着毛巾。他用那面镜子照着自己,也照着我。我看着镜子里恢复黑发的他,开玩笑说:“你女儿要嫁人了,你也要体体面面的。”“你越来越像她了。”他也不理我,自顾自地说。我也瞥了一眼自己。说实话,我还是那么不喜欢照镜子,因此看不出来自己到底有多么像她。“她一定会高兴的。”他又补充。其实我心里清楚得很,肖哲能娶我,对他来说,仿佛就是圆了当年他娶我妈的心愿。在爱人与被爱之间,他始终更希望有人接替他呵护我。我感激自己的选择,最终还是没有辜负他。既是命运赐予的,就感激笑纳。上帝给你的,必有缘由。这是在美国三年来,我唯一懂得的道理。好朋友好久不见,那晚开心,我们几个都喝了点酒。颜舒舒稍微有些迷糊,就没回宾馆了,和我挤在我的小房间里过夜。肖哲走后,她和我坐在床边,点燃一根烟。“又抽上了?”我问她。“我们这小地方没好的造型,不如我替你弄弄算了。”她说,“我现在也算得上是顶级造型师,在业内有名气的,好多明星都找我!”我说:“万分荣幸。”“瞧你客气的!”她看我一眼,盯着我脖子上的护身符说,“他不介意?”我摇摇头。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我脖子上的东西跟他的小金佛一样,都是妈妈留下来的纪念。因此,他从没要求我取下来过,还曾笑着说省了给我买金项链的钱。其实说起来,我们本来也没打算这么快结婚,但阿南说,奶奶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我们再回国,至少又是三五年,如果再不结婚,怕老人家看不到了。他知道我孝顺,这是我的软肋。但更多的,我知道他是在帮肖哲,他们私下传短信的频率,比我和肖哲还高。把我交到他放心的人手里,这一生一世,他才可以安心卸任。颜舒舒笑着,靠过来圈住我的胳膊,凝视我手中的那枚戒指,说:“马卓,不如我给你唱首歌吧。”她唱的是杨千嬅的《姊妹》,唱着唱着,自己哭起来。 听过你太多心事但已经不再重要
眼见你快做新娘做密友的真想撒娇
我与你太好姊妹为你竟哭了又笑
时装都弃掉穿一世婚纱算了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如意,前不久刚和孟和办完离婚手续。世事无常,所幸她是那么坚强,独自领着一个3岁的孩子,生活在北京,网店越开越有规模,手底下不少员工,已经不再需要事无巨细亲自打理,所以过得尚算快乐。我递给她纸巾,打趣说:“你结婚你也哭,我结婚你也哭。”她答非所问:“我只是想我儿子了。”但我知道她不是。她一定有心事,只是不愿说。她给那孩子起名叫“颜少”,原因是“言多必失”。典型的颜式逻辑,她唯一没变的就是这点。那个叫颜少的孩子不知何故,看上去总有一股肖哲的气质,皱着眉,好像无时无刻都对这个世界既生气又好奇。“什么时候再找一个?”我问她。“找一个干吗,结了再离啊。”她拍拍我,“算了,你马上要结婚,不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话又说回来,肖哲也不是那种不靠谱的,还是你命好。”那晚我们东拉西扯,聊到夜里12点多,忙妥一切熄灯躺下。我惟愿一夜无梦,但却梦见惊涛骇浪。无边的海水气势汹汹,出海归来的一艘小船被一个大浪打翻在海中央,船上的人是我,我大声呼喊救命而无人应,跌落进刺骨的海水里,几乎窒息。醒来,翻了一个身。颜舒舒喊我:“马卓,没睡?”原来她一直都没睡着。我自己摸到床头柜上的面纸盒,一边擦眼泪一边答应她:“嗯?”她也翻了一个身,蜷缩着抱住我,说:“马卓,有一件事,我瞒你好久,我现在忽然想告诉你,你不要骂我,也不要生气。”夜很黑,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只能听到她细细的喘息,但她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就好像刚才那一句,只是梦话。我是不喜追问的人,等她挣扎到底,该告诉我的总会告诉我。第二天是忙碌的一天。阿南高兴,早早买来鞭炮在院子里放,鞭炮声噼里啪啦,响彻云霄。我讲他:“放这么多鞭炮干吗,瞎花钱!”“要嫁闺女了,”他说,“高兴!”婚纱本来租就好了,他也非要给我买,还一买两套。颜舒舒拿着我的婚纱走来,拉我进屋里试,一边试一边骂骂咧咧:“肖哲怎么把你养这么瘦,最小号都挂不住!”反正什么都是他的错,呵。“你爹真是宠你。”颜舒舒说,“叫我差什么就给你买什么,就差把他的信用卡塞给我密码统统也告诉我。想当初我结婚的时候,我爸还差点抢我的信用卡去给他自己买新手机!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是你结婚的时候,房子车子钻戒啥都有。”我说,“没可比性。”“那些都没用,肖哲是优绩股,涨上来不得了。”颜舒舒笑,低头替我弄婚纱上的水钻。就在这时候,门被人猛的推开,一个人走进来,将她的包重重丢在地上,说了一句:“累死我了!”我疑心我看错人,重新眨了眨眼睛,才确认,没错,那就是洛丢丢。穿着一件大大的红格子T恤外加脏兮兮球鞋的她,已然不是当年那个喜欢名牌的小女孩。只是那双眨巴着的大眼睛,还有着当年的调皮劲儿。出国以后,我们只是在网络上偶尔有联系,关于彼此的近况所知甚少。只是,她如何知道我已回国,还能找到我家并且顺利空降呢?!真是神了。“欢迎不?”她闪着大眼睛说,“知道你结婚!所以,一定一定要来恭喜。”见我怀疑的眼神,她如数招来:“肖哲的博客啊,说的全都是你。”他的博客我几乎不去,没想到她竟然关注。不管怎么样,对她专程赶来,我真是很感动。她嚷着口渴,我赶紧给她倒水喝,将一杯水一口气全部喝光,她嘻笑着说:“这么重要的人生大事也不通知我,没把我当朋友哈。”“别那么多废话哈,礼物快送上。”颜舒舒说。“我是要送的。”洛丢丢说,“不过呢,我要偷偷的送,所以,麻烦你回避哈。”“我去把那堆礼服烫一烫!”颜舒舒说完,出去了。门关上,洛丢丢就走到我面前来。围着穿着婚纱的我绕了一大圈,啧啧赞叹说:“还真是美丽动人啊,弄得我都想结婚了。”我搂搂她,问道:“好不好?”“还好。”她拉开她的包,掏出一个大大的盒子,竟是一只名贵的腕表,递到我面前说:“一点小心意。”“我不能收的。”我推回去说,“心意我领了。”“买了好几年了。”她说,“香港买的,一直放那里。”我的心狂跳起来,香港买的,手表,好几年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不敢与她对视。“姐姐。”她弯下身子,非要看着我的眼睛问我,“要嫁人了,幸福吗?”我微笑,点点头。她重新站直了,看上去很焦灼的表情,端着那个盒子,在我狭小的房间里转了两圈,终于干脆的对我说:“马卓,跟我走。”什么?“马卓,你必须跟我走。”她换了一种语气对我说。我定在那里。“就一小时。”她继续说,“我只要你一小时。”窗外鞭炮的声音震耳欲聋,就像在我脚边炸开了花一样。我的心里雷起了重重的鼓点,手心也出了一层细细的汗。她到底在干什么?我好像已经从她的眼神中读明白一切,却不愿让她看到我的踌躇。终于我走到她面前,对她说:“我不能跟你走,我中午就要结婚了,肖哲家的车子马上要来接了,要不等我结完婚——”“来不及了!”她打断我,直觉告诉我,她的眼睛后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而我是真的害怕得到关于那个秘密的任何答案。她看看屋外,这才走上前抱住我,靠近我的左耳神秘地说道:“前几天我见了一个人,你想不想知道是谁?”我试图推开她,她却在我耳边爆出一个我完全没想到的名字:“孟和。”真是我想太多了。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我问她:“怎么呢?”她压低声音说:“你知道颜舒舒为什么会离婚吗?你知不知道那个叫颜少的小孩,不是她和她老公的,而是某一晚上某人喝多了的后果呢。”“丢丢,不可以乱讲!”我猛地推开她。“你怕也没用,这是事实。”洛丢丢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事实,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的,就跟我来吧。”说完,洛丢丢拿上自己的包出门了,我立在原地大约三秒钟,大脑里一片嗡嗡响。事实上,三秒钟后,我来不及换衣服,就跟着洛丢丢出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深信洛丢丢没有撒谎。如果这是事实,我不敢再想下去——庆幸的是,我们出门的时候,阿南和奶奶也不在,这个时间他们恐怕正忙着在厨房里煮汤圆。而颜舒舒应该在我房间里替我烫衣服。我不允许自己再多想一秒钟,洛丢丢微笑着转身,冰凉的小手一把拖住了我,就这样,我们很快来到了路岔口不远处一辆停在偏僻处的货车边。这辆车的主人竟是洛丢丢,她把裙裾飘扬的我塞进后车座,发动了那辆小货车。我没带手机,穿着平底鞋,一身洁白的礼服,就这样上了洛丢丢的车,绝尘而去。我不知道她将带我去什么地方,但或许,我早就明白。
⑸ 离歌1饶雪漫版结局
已发送,请查收。看文愉快。
⑹ 饶雪漫的离歌的结局到底是什么
夏花和阿南在一起了,颜舒舒和孟和结婚了,肖哲去了国外,马卓因为误会和夏泽分手去了美国,和肖哲在一起,结婚当天洛丢丢带马卓去艾叶镇见了夏泽,说他失明了,并承认自己爱夏泽,但夏泽爱的是马卓,所以洛丢丢选择退出,倒数第三段马卓说自己最爱的其实是夏泽,还说了不离不弃之类的,应该马卓和夏泽在一起了吧(我希望是如此😂)
⑺ 离歌1 饶雪漫版的 结局
肖哲发过来了一个短信,毒药看了非常生气,就把马卓暴打一顿,这个时候于安朵来了,她的跟班王愉悦把毒药打昏了,于安朵让马卓快走,然后说是自己发病时把毒药打昏的。后来有一次,马卓偷偷跑到毒药家看到阿南和夏花在一起。
简介:
《离歌》是饶雪漫亲自改编,实力画手倾力绘制,一样的故事,全新的感动,不容错过的青春时光,不容错过的精美收藏。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你决定了我的悲伤。爱是最华美的衣裳,失去它以后,我该拿什么来伪装。
⑻ 问一下,饶雪漫的《离歌》最后的结局是怎样的
马卓误以为毒药和别的女人有孩子,再加上毒药的姐姐夏花临死前,要马卓和毒药分手,最后,他们两个分手了。马卓也去了外国。 等马卓上飞机后,拿出洛丢丢塞给她的纸条,告诉他那孩子不是毒药的,是毒药那女人和他前夫的 番外;在马卓走后,洛丢丢一直想取代马卓在毒药心中的位置,但是,毒药一直很爱马卓。一次事故中,毒药的眼角膜损害了。洛丢丢在网上找马卓的消息,没想到,看到马卓要和肖哲结婚的消息,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毒药,没想到毒药没什么反应,而是叫她在一个箱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女表,说本来是想向他求婚的。然后叫洛丢丢代他送给马卓,以洛丢丢的名义送的。洛丢丢决定放手,把马卓带到了毒药的身边
⑼ 小说《离歌》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
⑽ 饶雪漫小说《离歌》的结局
马卓走了
马卓,从来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余者。
我挂著护身符直指我心脏方向,它内曾在那容裏划过一个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来,送给那个叫做毒药的人,任他细细把玩欣赏。不知道后来,他将它送回来了没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尽我的全力使那个口子张好,愈合,不留疤痕。
不管从此有没有心,至少看上去,毫发无伤。
天空纯净,阳光照耀山上枯黄的草垛,这是旧的在被晾晒,也是新的在被酝酿,一切仿若去年此时。我站在山顶,从包裏取出一张纸,叠成一个纸飞机。我的手工一向很差,叠的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冲的时候也歪歪斜斜的,显得不那麼有力量,慢慢的我就看不见它的翅膀.。
我要和它比赛飞翔,只不过,我们的方向不一样。
对不起,再见。
我会记得,我曾深深爱过你,在十七岁本不该轻言说爱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