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本小说,主角流落荒岛然后发现世界的是一个游戏,然后不停的发现一个套一个的世界(最大的是棵树)
是《无尽仙途》,作者: 陈昭明游戏高手黎晰,在抢夺神器昊宇塔之时,不内幸穿越到一容个修真世界。而这个修真世界和他以前玩的游戏几乎一样,而且他强悍的发现,曾经在游戏里满级的修真经验都有用!!这一次,他是否能够解开这个世界的秘密,真正的飞升成仙。漫漫仙途,五步弑仙,十步屠神,只为挣脱那紧缚的命运之手。本书修仙境界:后天(聚气)、先天(凝魂)、灵天(分神)、元天(金丹)、紫天(元婴)、阳天(出窍)、昊天(合体)、玄天(渡劫)、梵天(大成)。
『贰』 求主角可以创造世界或有可成长世界类的小说
主角可以创造世界或有可成长世界类的小说:
1、最大权限:制作游戏成功的林陨意外猝死,穿越到自己制作的游戏世界,结果拥有了这个世界的最大权限!
这么多年,林陨已经见过无数家族兴衰,比起这些,林陨更在意的还是这枚刚到手的古金币。 重新将古金币拿出来,看着这枚普通的金币,林陨目光有些深邃。
古金币是林陨刚穿越时,身上就有的,如同那傻缺系统原本是辅助精灵一样,古金币原本是新手货币,在那时还是世界流通货币,只是后来人皇登基,才改了新的货币。
4、我创造了世界:陈洛捡到了一只混元笔,可以随心所欲的创造出世界来,无论用笔写下什么,就会在另外一个世界化为真实存在的事物。他写下光,世界便有了太阳。
他写下生命,世界便有了各种物种。更加神奇的是,还可以将玩家引入这个世界,让他们帮自己进化物种,完成自身的进化。于是陈洛将这个世界变成了一款火爆全球的网络游戏!
5、星体意识:星的核反应中,能够进行群体量子纠缠的信号子不断扩增……沉眠了漫长的时间之后,朦胧的意识在狂暴的能量浪潮中醒来,我是谁,我,是恒星?文明的发展,星际的战争,宇宙的跨越。从一个小细胞开始?不,让我们从恒星诞生开始。
『叁』 网游小说中,金木水火土都有哪些物品,比如世界石,世界树,大日金焰,息壤等等,都有那些啊
魔法有四大系十三种属性(即十三个小系)
自然系:自然元素的系别,包括火、水、冰、风、雷、地
时空系:空间时间的系别,包括空间、时间、混沌
神秘系:光明黑暗的系别,包括圣光、暗黑
精神系:精神灵魂的系别,包括意志、心灵
火:火元素热情奔放,这种元素分子活动剧烈,由两个分子间不停的圆周式磨擦产生极高的热量就是火元素,由于火元素的分子是圆周式活动,所以火系魔法中最常见的就是球型法术。
水:水元素温柔缓和,这种元素分子非常平静,分子以脉冲式聚合使自己呈现出比物质疏松但又比空气密集的存在形式,这就是水元素不停的运动着的散乱分子,所以水系魔法没有固定形象,所谓水无常形指的也就是水魔法的多样性。
别的系也基本都是这个情况。
『肆』 帮忙找一本小说,只记得其中有很多位面,里面包括凡人界,仙界,神界等,其中有一个世界是一颗大树。
斗圣 或斗仙
『伍』 世界短篇小说推荐
树妖
裟椤双树的
以及 浮生系列中的猎狮
文笔细腻 感人值得一看
我是一只妖怪,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颠。
哪一年已经不记得,七百年前?!一千年前?!或许更早。
在我未得成人型的时候,每至隆冬盛夏两季,总有形色各异年岁参差的人类,怀着各自的心思,或独来独往,或携家带口,前赴后继昼夜不分地攀上与天相接的浮珑山。
虔诚的汗水,尽入我眼;堕崖的尖叫,尽入我耳。
端立山颠,俯瞰着匍匐在脚下的幸运儿,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他们的朝拜,任由他们哆嗦着双手,把一条条五色锦线挂在我的身上。
愿望有多少,锦线就有多少。
这些人,视我为神,执拗地以为我可以给予一切他们所渴望的庇佑。千百年来,他们不在乎这是一座没有路的山峰,无视山脚深谷下的累累白骨,不顾峭壁上遍布毒荆,甘心以自己的性命,彰现无限的虔诚——对我的虔诚。
但是,我不是神,实现不了他们任何愿望。
身上的七色光晕,不过是为了在黑夜里吸引无知的飞鸟小兽供我果腹而已,却被以讹传讹地认作福泽人间的佛光神迹。
天大的误会,真是罪过。
不过,不是我的罪,是人类的一相情愿与偏听偏信的陋习罢了。
所以,我懒得澄清。身为一个妖怪,却被当做神一样的崇拜,这种感觉我并不排斥,还有点喜欢。另外,观赏完全不同的脸孔,听着千奇百怪的祈愿,比起终日面对不能说话不能动的岩石花草,活生生的人类更有利于打发我无聊的时间。
是的,我的时间很无聊,我的生活很孤独。浮珑山颠就是我全部的世界,除了这里,我哪里也不能去,数百年如一日地看着同一片风景,日出日落,风起风止,花开花落,没有哪一天是特别的。
每当目送着心满意足的人类离开时,我总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跟他们一样,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开。
山下的世界,是我一直以来的渴望。
然而,我不能离开这里,寸步都不可能。
因为,我是一只树妖。
我的生命在坚硬的土石下盘根错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扩张茁壮,长势异常地好。我心里很清楚,离开了土,树只会有一个下场。
要活着,就不能有自由。
这就是身为树妖的宿命,有点荒唐,有点残忍。
不过,我已经逐渐习惯了这种纹丝不动的日子。比起那些默默无名隐没在不起眼角落里的同类,我兴许能说得上是幸运了。因为,我背负着“神”的光环,拜它所赐,我总算还能拥有一些虚伪的快乐,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值得庆幸,是吧?!
其实,要改变这种宿命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修成人型,就可以脱离真身自由行动。这办法我很早很早之前就知道。但是,对我而言,这“办法”等同于幻想。以我的肤浅修为,恐怕撑不到成人的那天便化作一抷沙土,形神俱消了。有生命的东西就不会有永远,妖精也一样,千年也罢,万年也好,总有消亡的一天。跟人类从生到死的道理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短,一个长而已。
没有不死的人,也没有不死的妖怪。
一只树妖,却渴望自由。
静如止水的颓废日子,幻想与绝望并存。
然而,当我抱定在浮珑山终老至死的无奈想法时,我自欺也欺人的生活,没有任何预兆地终结于一个炎炎夏日的夜晚……
他刚刚从崖下救回了一对失足的母子,大难不死的人坐在山边,惊魂未定。然,他们没有对救命恩人说半个谢字,不是害怕到忘记,而是不知道要对谁说。
他故意隐了身形,凡人看不到。
可是,我能,一清二楚。
他靠在我身上,沐着清亮的月光,耐心地等待着这一批朝拜者的离开。
除了那些人与猎物,再没有谁如此接近过我,我不欣赏人在乞求时的卑微,以及猎物在被捕时的恐慌。但是,我喜欢他。喜欢他过人不逼人的灵气,冰凉深邃,却有柔软的温暖……
“从今往后,不得如此。”
人,终于尽数散去,他对我说了第一句话,淡定从容,不笑不怒。
我虽活得孤绝,却不愚钝,隐晦的责备与警告令我不快。
七色光华从我的身体里层层跃出,映得半壁山头流光溢彩。风动我动,婆娑曼妙,摇曳生姿,引人注目之势犹胜从前任何时候。
我故意的。
一只不知名的白色鸟儿没有任何防备地落进了我的陷阱,站在美丽剔透的枝叶间婉转鸣唱。
无声无息,我移动着万千枝叶中的一枝,接近着今天的猎物。
鸟儿只顾为自己动人的歌声陶醉,嗅不到半点死亡的味道。
轻轻一扬,迅速套住了脆弱的脖子,只要再用点力气,这小东西就会永远告别它引以为傲的歌声。
猎物扑腾着翅膀,几片白色的羽毛轻飘飘乱纷纷地散落在枝桠间。
其实,现在并不饥饿,我只想告诉面前的人,若不是无知地贪恋我的魅力,他们不会丢掉性命。我从不曾逼过谁,人类也好,鸟兽也罢,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心甘情愿,怎能怨我。
但是,我无声的反驳被他制止了。
一滴透明的水珠从他指间弹出,不偏不倚地击中了我攫住了鸟儿性命的“手”。
酸麻微疼的感觉,传遍了我身上每一条叶脉。
由不得我说不,我松了“手”。
扑啦啦逃向天际的鸟儿,成了第一个有幸活着离开的猎物。
“顽劣的小妖。”他收回望向鸟儿去处的目光,缓步走到我面前,夜风撩动他月白色的袍子,垂在腰间的缎带随风而舞,拂过我的脸,竟然痒痒的。
“冤魂不息,一状告到冥府,拿你是迟早的事。”
拨开一缕被吹到眼前的黝黑长发,他“提醒”我。
拿我?他真以为我孤陋寡闻吗?!
这么多年来,我听过的哭诉不计其数。我深知,天下间,比葬身浮珑山的“冤魂”冤枉一百倍的枉死鬼何其多,冥府能管得了多少?!
我需要食物,也需要人类的崇拜。
没有食物,腹空;没有崇拜,心空。
像他这样自由来去的逍遥神仙,怎能体会一只树妖的心思。
是的,他是个神仙,身不染尘,高高在上。
从他一靠近,我就洞悉了他独一无二的身份。
因为他是神仙,所以,时刻展露对苍生的悲悯之心是他天经地义的责任。可是,“苍生”里从来就不包括妖精,这是上界正道千万年来定下的规矩。
我为刚才对他的“喜欢”而后悔,盘算着他接下来会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一只“顽劣”的树妖,毁了我肤浅的道行,还是,立即就地正法?!
毕竟,只要他愿意,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给我灭顶之灾,还能凭添一个为民除妖的美名。
今天,遇到他,我会有何后果?
“我在此,由不得你胡来。”
淡淡一句话,凉透我心。
果真被我料中,妖怪没有资格反驳神仙,一旦触怒对方,陪上的只有自己的性命。
浮珑山颠的“神树”,即将不复存在。
“我在此,由不得你胡来。”
淡淡一句话,凉透我心。
果真被我料中,妖怪没有资格反驳神仙,一旦触怒对方,陪上的只有自己的性命。
浮珑山颠的“神树”,即将不复存在。
片刻时间,从杀人跌入被杀,角色转换如此迅速,超出了我全部的想象。从人类那里听来的“杀人偿命”、“恶有恶报”之类的词句一个个幸灾乐祸地跳到我心里。
虽然不满意我的生活,可是,我依然留恋我的生命,能看能听能呼吸,好过无知无觉的黑暗死寂。
我没有“顽劣”到可以对死亡嗤之以鼻,所以,我真心实意地害怕着,夹杂着对他的怨恨。
“别让我死得太难受,慈悲的神仙。”
是气话,也是实话,是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
我恐惧,但是绝不低头哀求。
他的眼里有笑意,深不可测。
清澈灵动的水波从他修长的指间旋绕而出,鳞鳞光点,闪烁其中。一圈一圈,层层叠叠,优雅缓慢地汇入他的掌心,开成了一朵无色的莲花。
山腰处,一片荷塘,翠红相间,正是盛放之季。可是,没有一朵堪与他手中的媲美。
人映花,花映人。
尽管处在这般绝境,我还是要承认,这是我此生所见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神仙就是神仙,即便是毙命的武器,也要尽善尽美。
无怪人类崇拜他们,也无怪那么多人梦想成为他们的一员。
“去。”
他摊开手来,嘴唇微微一动。
世上最美丽的那朵莲花,旋转着,朝我飞来。
给你发一段你先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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