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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叫 金主 作者赵今 女主有个小竹马 乔乔后被毁容
一句话简介:晚晴的豪门宠妻之路
恶趣味版简介:做金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晚晴这只尖牙野猫,被主人俞殷尚无意中捡来驯养,继而做成猫餐,大吃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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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你看过哪些全程不虐,甜到炸的小说
《长街》朋友一直在推的一篇文温柔男主!超温柔!中间分开了一段!但还是很甜!作者同系列的文都可以
《他的小仙女》男主校霸,女主软萌。中间高考时候被女主妈妈拆了,但高考后又在一起了哦【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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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我没什么写作经验,内我只是想把我容心中所想的故事打出来,以实物的形式让它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我希望赋予它生命,可是我也知道自己能力有限,不过我觉得只要努力了,它们生命必定精彩!我有好多幻想中的世界,它们都是属于我的,这点我不是很高兴,因为我希望我的世界是大家共同的世界,我想和别人一起分享!
世上有好多事是我们无法改变及干预的,不过我希望通过我的小说能实现我内心的愿望!我也相信有好多人和我的心情是一样的,虽然现实生活中覆水难收,不过在我的世界里,覆水能收!
我希望和我一样怀着如此心情的人们能融入我的故事里,和我一起缔造完美世界!
故事里的阿步可以说是一个令人无奈的角色,她的存在影响着大多数人,可是她拼尽自己所有的力量最终换来的不过是现实罢了.现实中有悲伤有快乐,虽然她什么都明了什么都知道,不过她什么都改变不了!
在设定中我最喜欢的是黎红尘和苏湄,怎么说呢,他们不同于阿步的性格和历程,不过却是我比较喜……
『肆』 关于母亲的小说(除了胡适的0)
给你老舍的<我的母亲>吧,你自己挑选以下,不过我认为,全文皆是经典!
老舍:我的母亲
母亲的娘家是在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土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之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里,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如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为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时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她能做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肉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性格,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说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早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楞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投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廿三岁,母亲要我结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到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像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详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去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像得到,没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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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汽车还是稀缺之物,一个林场能拥有一辆汽车,就跟一个国家拥有了一艘航母一样。××太少,先可领导;领导肾虚,让给司机。跟这个俚语一样,汽车如一件大玩具,领导理所当然地得先过过手,也无论你有票没票。
我在林场当书记,是一把手,一言九鼎,绝对说了算——现在颠倒过来,场长大了,所以犯事的锒铛的都是这些人。那时社会风气尚可,人也相对清廉,玩玩汽车,也不算什么大毛病。当时林场进的是一辆新解放车,曹司机开回来,就请我检阅。我坐到了驾驶员的位置上,问了他这个那个,就以亲切和蔼的领导口气对他说,好好开吧,注意安全!当然,我没说小鬼;如果再带上一个小鬼,那就更像首长了。那时我才二十七八岁,曹司机比我大多了,又没有老鬼一说,只好模棱了。
一辆卡车,既拉货又载人,林场艰苦,交通部门也就认可了。作为林场的首脑,驾驶室里自然有我的位置,这也是大家认可的潜规则。实际上领导的骄矜都是这么惯出来的,遥想当年我在另一林场当教……
『陆』 我想找一篇小说...是1998年版初一读本里的第一篇文章....
留个位置纪念下一楼的文章
『柒』 殿下夺爱萝莉往哪跑_这里还不够大免费阅读_小说阅读网
“不管你是谁派来的,这个礼,我收下了!”皇甫少帝邪魅的勾唇,猛地将小萝莉压在了身下。
皇甫少帝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深不见底。
他低头像野兽一般咬住了小萝莉的唇瓣。
唔,她的味道真美妙,让人简直欲罢不能!
“小家伙,你真好吃。”皇甫少帝只感觉下身仿佛快要炸开来了,从未有过任何一个女人能给她这种强烈的感觉!
小萝莉在梦中感觉身体越来越热,她扯着身上的衣服却扯不开,只好将裙子撩了起来,露出xin-感的美腿。
“嘶——小妖精!”皇甫少帝眼睛快要喷出火来,他的大手从她的大腿一直往上,拉着她的小内内弹了一下。
他的大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将内衣扣子扯掉,一把握住了她的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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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这里不够大,还要好好栽培。”皇甫少帝吻了吻她的耳垂,她的身体真让人着迷,他已经快要忍不住了!!!
“要喝水……好渴……”她的声音糯糯的,听的人骨头都酥了。
皇甫少帝竟然真的停了手上的动作,起身为她倒了一杯水。
他笨拙的喂她喝水,小家伙真的渴了,咕噜咕噜一下子全部都喝掉了。
要是让别人知道,堂堂皇甫少帝竟然亲手喂一个小萝莉喝水,还不笑掉大牙。
他可是皇甫少帝,这个名字就是身份的象征,万人敬仰。
“这下喂饱你了,该轮到我了吧?”皇甫少帝邪佞的笑着,将杯子扔到一边,再次将小萝莉给压在了身下。
“你好重,不要压着我啦。”小萝莉嘟着嘴埋怨,她用纤细的手指戳了戳身上坚硬如铁的胸膛。
皇甫少帝将她的手抓住,送到自己的嘴边,舌尖轻轻的舔舐着。
小萝莉痒的连忙想要抽回手,身子不安分的扭动起来。
他灼热的吻一点点的落在她白皙透嫩的肌肤上……
他终于忍受不住下身的肿胀,用力猛地撕开了她的裙子……
她真美……
美得动人心魄!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身体!
皇甫少帝喉结快速地上下移动,他竟然会感觉到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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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大爽,不看后悔,看了不继续往下看更后悔。